城镇地籍调查实施方案
城镇地籍调查实施方案

城镇地籍调查实施方案城镇地籍调查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城镇地籍调查是为了统一城镇土地资源的管理、确保土地权属明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而开展的一项工作。
本方案旨在规范城镇地籍调查的实施方法和步骤,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调查范围1-调查范围包括城镇范围内的所有宅基地、工矿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土地类型。
2-调查范围应涵盖城镇地籍档案所在地及附近的支路、街道等。
三、调查内容及步骤1-调查内容:a) 土地基本属性信息:包括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土地权属、地界信息等。
b) 建筑物及设施信息:包括建筑物的结构及用途、建筑物的所有权归属、建筑物的面积及周边设施等。
c) 道路及交通信息:包括道路形状、道路宽度、道路权属等。
d) 地理环境信息:包括地形地貌特征、土壤类型、水系分布等。
e) 其他相关信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查。
2-调查步骤:a) 确定调查区域范围。
b) 制定调查任务书,明确各个调查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c) 调查单位按照任务书要求,进行现场调查和档案研究。
d) 调查数据的采集、整理和核对。
e) 核对调查数据与地籍档案的一致性。
f) 调查报告并进行审核。
g) 根据审核意见,完成最终报告。
四、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1-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调查方案、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2-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控项目实施进度、质量及成果。
3-调查单位:根据任务书开展实际调查工作,提供调查数据和报告。
五、调查工作的配套措施1-提供必要的调查工具和设备。
2-提供培训课程,提高调查人员的专业水平。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络和沟通,共享相关数据信息。
4-配备足够的专家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六、成果及交付物1-调查报告:包括调查范围、调查内容、调查结果等。
2-地籍调查数据:按照规范的格式进行整理,方便数据的管理及查询。
3-其他相关文件:如调查任务书、核查意见等。
附件:1-调查任务书2-地籍调查数据表格3-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地籍档案:指存放城镇土地利用相关信息和土地权属相关文件的书面资料。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完整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发布日期:2007-09-12 15:26:20 浏览数:490 字号:〖大中小〗1 总则1.1目的和依据为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土地管理,建立健全地籍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1.2内容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地籍勘丈。
地籍调查是土地管理的基础工作,分初始地籍调查和变更地籍调查。
初始地籍调查在初始土地登记前进行,变更地籍调查在变更土地登记前进行。
地籍调查要查清每一宗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满足土地登记的需要。
1.3调查单元调查的单元是一宗地。
凡被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称为一宗地。
一个地块内由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而其间又难以划清权属界线的也称为一宗地。
大型企事业单位用地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用地应独立分宗。
1.4地籍编号1.4.1 地籍编号以行政区为单位,按街道、宗两级编号,对于较大城市可按街道、街坊、宗三级编号。
1.4.2 地籍号统一自左到右、自上而下,由“1”号开始顺序编号。
1.4.3 同一街道、街坊、宗地被两幅以上基本地籍图分割时,应注记同一地籍号。
1.4.4 界址点应按街坊或图幅统一编号。
1.5地籍勘丈方法地籍勘丈在现阶段可根据各地不同情况分别采用:①解析法;②部分解析法;③图解法。
用部分解析法和图解法建立初始地籍后,都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用解析法进行更新。
1.6基本地籍图及比例尺基本地籍图包括分幅铅笔原图、着墨二底图。
基本地籍图比例尺一般为1:500或1:1000。
城镇宜采用1:500,独立工矿和村庄也可采用1:2000。
1.7规程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全国城镇和独立工矿区。
原则上也适用于集镇和村庄。
1.8实施单位开展初始地籍调查的市(县)要成立以主管市(县)长为首的地籍调查、登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地籍调查、登记工作,处理土地权属和地籍调查、登记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地籍调查、登记的具体工作由市(县)土地(国土)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农村地籍调查实施方案

农村地籍调查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我的书桌上,笔尖轻轻触碰着纸张,关于农村地籍调查的实施方案在我脑海中逐渐清晰起来。
我们要明确农村地籍调查的目的。
这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旨在摸清农村土地资源状况,为农村土地管理、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基础数据。
那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前期准备1.成立专项工作小组。
由政府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测绘单位、村(居)委会等相关单位组成,明确各自职责,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开展技术培训。
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农村地籍调查的相关知识、技术规范和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水平。
3.收集资料。
搜集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地形地貌、土壤类型、水资源分布等基础资料,为调查提供数据支持。
二、调查实施1.划分调查区域。
根据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将调查区域划分为若干个小区域,便于调查和统计。
2.实地调查。
调查人员深入农村,逐村逐户进行实地调查,填写《农村地籍调查表》,内容包括土地面积、土地类型、使用权人、使用权性质等。
3.测绘工作。
测绘单位对调查区域进行地形测绘,绘制地形图,为土地权属界限划分提供依据。
4.数据整理。
将实地调查和测绘数据整理归档,建立农村地籍数据库,实现数据信息化管理。
三、成果汇总与分析1.成果整理。
将调查成果进行汇总,形成《农村地籍调查报告》,内容包括调查区域概况、调查成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2.数据分析。
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农村土地管理、产权制度改革提供数据支持。
3.成果发布。
将调查成果向政府部门、村(居)委会等相关部门发布,提高农村地籍调查成果的利用率。
四、后期工作1.建立健全农村地籍管理制度。
根据调查成果,制定和完善农村地籍管理法规,规范农村土地管理。
2.加强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依据调查成果,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3.开展农村土地利用规划。
根据调查成果,编制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4.跟踪监测。
建立农村地籍监测体系,定期开展农村地籍调查,及时掌握农村土地利用变化情况。
城镇地籍调查实施方案

城镇地籍调查实施方案城镇地籍调查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⑴项目目的⑵调查范围⑶调查目标二、调查准备⑴人员组成及职责⑵调查工具准备⑶调查时间安排⑷数据处理方法三、调查方法⑴数据收集⒊⑴现场勘查⒊⑵问卷调查⒊⑶手绘绘制⑵数据整理⒊⑴数据分类⒊⑵数据筛选⒊⑶数据录入四、数据分析与处理⑴数据比对与核查⑵数据清洗与修正⑶数据质量评估⑷数据分析方法五、调查结果⑴数据报告⑵数据展示方式⑶结果解读与分析六、调查风险与控制⑴冲突调查⑵数据丢失风险⑶人员安全与隐私保护七、调查效果评估⑴目标完成情况⑵调查过程评估⑶调查结果评估八、附件(在此列出本文档中涉及的附件及其名称)法律名词及注释:●地籍:指土地的登记簿册,包括该土地的权利状况和基本信息。
●调查范围:指地籍调查的具体辖区范围,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调查目标:指地籍调查的具体目标,包括更新地籍信息、解决土地权属糾纷等。
●数据收集:指采集相关地籍信息的过程,可以通过现场勘查、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数据整理:指对采集到的地籍信息进行分类、筛选和录入等工作。
●数据分析与处理:指对整理好的地籍数据进行比对、核查、清洗、修正等操作。
●调查结果:指地籍调查后得出的地籍数据报告及相应的展示方式和结果解读。
●调查风险与控制:指在地籍调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冲突调查、数据丢失、人员安全和隐私保护等风险,并进行相应的控制措施。
●调查效果评估:指对地籍调查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确定调查目标是否达到和调查过程是否规范。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1001—93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1993年6月22日国家土地管理局TD1001—93)1 总则1.1 目的和依据为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土地管理,建立健全地籍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1.2 内容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地籍勘丈。
地籍调查是土地管理的基础工作,分初始地籍调查和变更地籍调查。
初始地籍调查在初始土地登记前进行,变更地籍调查在变更土地登记前进行。
地籍调查要查清每一宗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满足土地登记的需要。
1.3 调查单元调查的单元是一宗地。
凡被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称为一宗地。
一个地块内由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而其间又难以划清权属界线的也称为一宗地。
大型企事业单位用地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用地应独立分宗。
1.4 地籍编号1.4.1 地籍编号以行政区为单位,按街道、宗两级编号,对于较大城市可按街道、街坊、宗三级编号。
1.4.2 地籍号统一自左到右、自上而下,由“1”号开始顺序编号。
1.4.3 同一街道、街坊、宗地被两幅以上基本地籍图分割时,应注记同一地籍号。
1.4.4 界址点应按街坊或图幅统一编号。
1.5 地籍勘丈方法地籍勘丈在现阶段可根据各地不同情况分别采用:①解析法;②部分解析法;③图解法。
用部分解析法和图解法建立初始地籍后,都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用解析法进行更新。
1.6 基本地籍图及比例尺基本地籍图包括分幅铅笔原图、着墨二底图。
基本地籍图比例尺一般为1:500或1:1000。
城镇宜采用1:500,独立工矿和村庄也可采用1:2000。
1.7 规程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全国城镇和独立工矿区。
原则上也适用于集镇和村庄。
1.8 实施单位开展初始地籍调查的市(县)要成立以主管市(县)长为首的地籍调查、登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地籍调查、登记工作,处理土地权属和地籍调查、登记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地籍调查、登记的具体工作由市(县)土地(国土)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38号)、《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结合福州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我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目的是全面查清全市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开展好我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经济宏观调控,实施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和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根本手段;是贯彻落实《物权法》,保障物权人合法权利的基础;是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促进福州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
二、目标和任务(一)目标按照全国统一技术规程,采用先进技术方法,查清全市范围土地利用状况,掌握各类土地的准确数据;查清全市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状况,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成果;建立和完善我市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建设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实现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服务;满足编制规划、实施土地宏观调控的需要。
(二)主要任务我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掌握全市耕地、园地、林地、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房地产以及未利用土地等各类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开展城乡各类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调查,掌握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开展全市基本农田调查, 掌握全市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市、县两级的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修正)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2009年6月17日国土资源部第45号令公布根据2016年1月5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7月16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土地调查的有效实施,根据《土地调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调查是指对土地的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自然属性和土地权属等社会属性及其变化情况,以及永久基本农田状况进行的调查、监测、统计、分析的活动。
第三条土地调查包括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专项调查。
全国土地调查,是指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全国城乡各类土地进行的全面调查。
土地变更调查,是指在全国土地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城乡土地利用现状及权属变化情况,随时进行城镇和村庄地籍变更调查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并定期进行汇总统计。
土地专项调查,是指根据自然资源管理需要,在特定范围、特定时间内对特定对象进行的专门调查,包括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和勘测定界等。
第四条全国土地调查,由国务院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调查领导小组遵照要求实施。
土地变更调查,由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
土地专项调查,由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配合同级财政部门,根据条例规定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调查所需经费。
必要时,可以与同级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土地调查经费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等土地收益中列支的管理办法。
第六条在土地调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土地调查机构及人员第七条国务院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地籍调查工作流程及实施方法

专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地籍调查工作流程及实施方法院(系部)地勘系专业名称工程测量年级班级06高测3班学生姓名常明伟指导教师卢西魁2011年3 月2 日摘要以城镇地籍调查为研究对象,研究探讨了城镇地籍调查的的特性、功能、和实地的方式。
论文以地籍调查的流程为线索,分析了地籍调查的准备工作,地籍的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的方法。
初始地籍建立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土地权属状况将发生变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的增加,土地可能被分割或合并,地上建筑物也越来越多,用途不断地变化,房地产的继承、转让、抵押等活动更加频繁,这就要求地籍管理者能积极作出反应,对地籍信息进行及时变更,以达到维持社会秩序、保障经济活动正常运行的目的。
关键词:地籍初始地籍调查变更地籍调查地籍测量权属调查宗地土地权属方式方法实地调查变更地籍测量地籍勘丈地籍调查表地籍图宗地图地籍编号前言地籍调查是国家采用科学方法,依照有关法定程序,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并以图、簿、册示之,在此基础上进行土地登记。
1.地籍调查的目的核实宗地的权属和确认宗地界址的实地位置,并掌握土地利用状况;通过地籍测量获得宗地界址点的平面位置、宗地形状及其面积的准确数据,为土地登记、核发土地权属证书奠定基础;为完善地籍管理服务,做好技术准备,提供法律凭证。
2.地籍调查的类型地籍调查根据调查时期和任务不同可分为分为初始地籍调查和变更地籍调查。
初始地籍调查指土地初始登记前对登记区第一次普遍调查。
变更地籍调查指变更土地登记前对变更宗地的调查。
二者是互相影响互为基础的统一体。
初始调查与变更调查关系地籍调查若按开展范围又可分为村庄地籍调查和城镇地籍调查。
到目前为止,村庄地籍调查常依据《村庄地籍调查规程(试行)》,结合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进行;而城镇地籍调查则依据《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独立进行。
村庄地籍调查的对象为:城镇郊区、集镇、村庄、国营农场、林、牧、渔场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非农业建设用地;城镇地籍调查的对象为:城市、建制镇和独立工矿用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镇地籍调查实施方案
城镇地籍调查是指对城镇土地使用状况、土地权属关系、土地界址等进行详细调查和登记的工作。
下面是一个详细精确的城镇地籍调查实施方案:
1. 调查范围确定:确定调查的城镇范围,包括城市辖区、城镇规划区、城镇建设用地范围等。
2. 地籍调查组织:成立地籍调查组,包括调查组长、调查员、测量员等人员,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3. 调查数据准备:收集和整理相关的基础数据,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权属证明、土地界址档案等。
4. 调查方法选择:根据调查范围和调查目的,选择合适的调查方法,包括现场调查、测量、问卷调查等。
5. 现场调查:组织调查员对调查范围内的各个地块进行现场调查,包括土地使用状况、建筑物情况、地界标志等。
6. 测量工作:对需要测量的地块进行测量工作,包括地块面积、地界线等,确保调查结果的准确性。
7. 数据录入与整理:将现场调查和测量结果进行数据录入和整理,建立地籍调查数据库。
8. 土地权属调查:根据调查范围和调查目的,对土地权属进行详细调查,包括土地证书、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的
核实和登记。
9. 地籍图绘制:根据调查结果,绘制地籍图,包括地块界址、地块编号、地块面积等信息。
10. 数据审核与核对:对调查数据进行审核和核对,确保
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11. 地籍档案建立:将调查数据、地籍图等资料整理归档,建立城镇地籍档案,方便后续的管理和使用。
12. 报告编制:根据调查结果,编制地籍调查报告,包括
调查过程、调查结果、问题和建议等内容。
13. 结果公示:将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
的监督和意见。
14. 更新维护:定期对地籍调查结果进行更新和维护,及
时反映土地使用变化和权属变更等情况。
以上是一个详细精确的城镇地籍调查实施方案,可以根据
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