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学分制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西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细则

西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细则

西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继续教育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

接受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加强继续教育工作,对于建设高素质、创新型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作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为推动全市继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乡镇、民营及其它各种经济成份单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紧紧围绕西安经济建设发展的需求,坚持以人为本,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为重点,以更新知识、提升素质为主要目的,坚持按需施教与提升能力并重的原则,有计划、分层次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推动继续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西部强市和学习型城市,构建“经济强市、文化强市、生态西安、和谐西安”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保障。

第四条继续教育工作目标是完善继续教育制度,进一步建立政府人力资源部门主管、业务部门实行行业管理、用人单位和施教机构为实施主体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体系;逐步形成以需求为导向,政府主导与单位自主相结合,个人履行义务与自觉自愿学习相结合,各方面积极性充分发挥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逐步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全员继续教育。

第五条继续教育的工作任务是通过培训、研讨、交流等方式对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和技能不断的补充、更新、拓展和提高,促使其完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提高创新能力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追踪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西安外国语大学本科辅修双学士学位(双专业)试行办法.doc

西安外国语大学本科辅修双学士学位(双专业)试行办法.doc

西安外国语大学本科辅修双学士学位(双专业)试行办法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发挥我校外语教学和多学科办学优势,促进高素质、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我校拟在本科教育中试行双学士学位(双专业)制,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统招本科在籍学生均可在学习主修专业时,申请辅修其他专业,在学习年限内修够规定学分,符合学位授予资格的,颁发双学士学位。

具体办法如下:一、开设范围与申请条件1.双学士学位(以下简称双学位)是在本科学习阶段,学习本专业(主修专业)的同时,申请学习另一学科门类专业(辅修专业)的学位课程,达到全部学分要求后,在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获得另一专业的学士学位。

2.双专业是指学生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辅修本学科另一专业,完成其学分要求,可颁发该专业的辅修证书。

3.凡我校统招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已修课程成绩良好,学习勤奋,学有余力者均可申请。

二、培养方案与学分要求1.拟开设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的教学单位于每年12月1日前,提出下一年度双学位(双专业)的招生专业、专业介绍和招生计划,报教务处审核,并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2.已获准开设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的教学单位(简称双学位开课单位)在学校批准后4周内将所开双学位(双专业)专业培养方案上报教务处审核,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3.辅修双学位的总学分由该专业的基础课程、核心课程和学位论文学分构成,原则上外语类专业总学分不低于60学分,非外语专业总学分不低于50学分。

辅修双专业的总学分由该专业的基础课程和核心课程学分构成,原则上外语类专业总学分不低于50学分,非外语专业总学分不低于40学分。

三、申请程序1.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于每年3月初在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西安外国语大学辅修双学士学位专业修读申请表》或《西安外国语大学辅修双专业修读申请表》。

每个学生只限申请一个辅修双学位(双专业)专业。

2.辅修双学位(双专业)开课单位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西安理工大学本硕连读生管理暂行办法

西安理工大学本硕连读生管理暂行办法

西安理工大学本硕连读生管理暂行办法西理教字[2001]第19号本硕连读是因材施教、培养优秀人才的措施,也是面向21世纪对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

为规范管理,保证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六年制本硕连读生。

二、学制与培养方案:相关学院在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的基础上,制订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打通培养方案。

本硕连读生从本科第七学期开始修读硕士生课程,本科生、硕士生阶段合计学制6年。

三、培养方法:本硕连读生实行导师制和学分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

每个专业由相关学院确定一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负责本硕连读生本科阶段培养计划安排和选修课程的指导;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前(第6学期末)确定导师,负责研究生阶段的培养。

本硕连读生可以在完成其培养计划的前提下,选择修课时间和课程,每年至少修读45个学分,1—7学期完成本科学业,7—12学期完成研究生学业。

考核与筛选办法:相关院对本硕连读生每年进行考核,并于第五学期初进行筛选。

对于有以下情况的学生不得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直接转入本科生三年级阶段的培养:1、前4个学期未修完180个课程教学学分和实践教学环节者;2、学分绩≤80分者;3、英语未通过国家四级考试者;4、筛选时仍有不及格课程者;5、有违纪处分者。

第八学期初对本硕连读生本科阶段的学业进行考核,对于有以下情况的学生不能取得研究生学籍,直接转入本科生毕业设计阶段的培养:1、未修完培养计划中本科课程教学学分和实践教学环节者;2、学分绩≤80分者;3、英语未通过国家六级考试者;4、有违纪处分者。

四、学籍:经筛选出的硕士生名单,由教务处汇总审核后报主管校长审批,并于第五学期初报研究生部,纳入当年免试推荐硕士生招生计划。

上述学生从第九学期起取得研究生学籍。

五、学生有关待遇:本硕连读生前八个学期在本科生宿舍住宿,由原所在院管理;取得研究生学籍后,享受硕士生普通奖学金,迁入研究生宿舍住宿,交费与同年级免试推荐研究生同等待遇。

普通高中学分制方案说明

普通高中学分制方案说明

普通高中学分制方案说明(一)课程结构与学分配置普通高中课程的结构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学习领域共8个,即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而且除“综合实践活动”领域之外,其它7个领域都有相应的科目组成,每个科目制定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以及规定有一定弹性范围的学分数,为全面实施学分制课程管理提供了平台。

(二)学分配置说明1.学分制及学分的规定学分制是反映学生在学校课程方面发展履历的一种课程管理制度,也是衡量学生在课程方面的经历和发展水平的一种课程评价制度。

它以量化的分值方式,通过学分来记录学生在相应的课程领域的成长经历,以及所达到的发展程度。

学分制的实施方式很多,考虑到我国教育资源有限、学校规模与班额太大、学制的相对稳定以及高考、大学录取等的配套政策跟不上,比较稳妥的办法是采用学年学分制。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

关于学分的规定如下:每一个学分等于一个学期内每周一课时(40-45分钟)的课堂学习,并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若单从课时来说1学分=18课时。

2.毕业学分要求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新方案的精神,根据我国高中已分普通高中、综合高中与职业高中的特点,没有必要再按毕业生的出路规定毕业要求。

需要考虑的是,在普通高中范围内,为了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的需要,国家规定的学分底线适当降低一点,给地方和学校特别是学生个人留出空间。

因此,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是:学生在三年内至少获得144学分,必修学分不低于116学分,其中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

选修学分?不低于22学分,选修学分Ⅱ不低于6学分。

因此,对于试行学分制管理的学校,学生修满上述规定的最低学分,并通过思想品德、组织纪律、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综合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并由学校发给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

3.从学分结构看学生发展空间从理论上分析,三年高中可以获得189学分,按新课程方案的规定,毕业学分最低要求是144学分,因此,有45学分(占总学分24%)的空间留给学校支配,这给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提供了极大的空间。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有关指导意见的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有关指导意见的通知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有关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7.07.05•【字号】市教基发[2007]39号•【施行日期】2007.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有关指导意见的通知(市教基发[2007]39号)各区县教育局、市教科所、市直属中学: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有关指导意见(方案)的通知》(陕教基[2007]22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实际,我局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普通高中学分认定与管理、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学生选课指导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与管理等配套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

各区县在实施过程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于晓燕87270373二〇〇七年七月五日西安市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认定管理指导意见(试行)为规范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和管理行为,确保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和公正性,依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根据《陕西省普通高中学分管理指导意见》和《西安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学生学分认定管理指导意见。

一、学分管理原则1.对高中课程和学生的学业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2.确保学分的认定的公正、公平、公开。

3.确保学分认定的严肃性和真实性。

二、学分要求1.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

2.学生三个学年必须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其中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个学分,社区服务2个学分,社会实践6个学分)。

选修学分28学分以上,其中选修Ⅱ至少要获得6个学分(必须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中获得)。

总学分达到144学分方可毕业。

3.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修习更多选修课,获得更多学分。

机仪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办法(含认定表)

机仪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办法(含认定表)

机械与精密仪器工程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办法为提高我院学生的创造、创新与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鼓励人才冒尖,落实《西安理工大学关于创新学分管理的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要求1、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取得2个创新学分,毕业时未取得2个创新学分者将按结业处理。

本科生若取得的创新学分超过2个,超出的学分可替代校级任选课学分,最多可替代同类别(人文社科A类或自然科学B类)校级任选课3学分。

2、参加创新活动并达到一定成果的本科生,除了计创新学分以外,可根据西理教字[1998]第25号《西安理工大学关于对学生加强创新教育的规定》获得相应的创新成果奖。

如若用创新成果奖冲抵不及格课程(参照规定第二条第15款),则此项目获得的创新学分不能用于替代选修课学分。

二、活动项目创新学分不仅可以通过参加各种竞赛及科技活动获得,如:各类竞赛、科学研究、发表论文、课外科技活动、发明创造、社会实践、软件制作、体育比赛、学校社团活动和文艺演出等;而且还包括取得各类专业技能证书,如:计算机等级证、机械加工操作证、会计上岗证、外语口语证和汽车驾驶证等。

三、认定机构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创新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

各班级导师负责所带班级的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

组长:李言副组长:崔亚辉华灯鑫邢凯成员:刘君郗向儒杨静刘莎赵崇阳四、认定办法及操作流程1、每年5月份,由学院创新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创新学分的认定工作。

2、学生依据“创新学分考核标准一览表”,如实填写《机械与精密仪器工程学院创新学分申请表》。

3、各班级导师审核学生申请表并给出书面意见,然后将学生所获创新学分的背景材料及申请表交学院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审核。

如有特殊情况,以书面形式反映。

4、学院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各班级申请表、认定某些项目(如软件制作、设计新实验等)的成果及各班上报的特殊情况,认定通过后,由教务员登记成绩并将申请表和背景材料存档。

5、获创新成果奖的学生,若需用创新成果奖来冲抵不及格课程;先由获奖学生本人填写申请书(一式两份),教学院长签署意见,然后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西安交大自动化本科专业培养方案

西安交大自动化本科专业培养方案

自动化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学生要具有从事系统设计、分析、仿真、控制、优化和决策的知识和技能,能够从事自动化检测装置、大工业过程控制与综合自动化、模式识别与智能机器人、导航与飞行器控制、系统设计与优化等领域的研究与应用,使之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造性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学科与相关学科主干学科:控制科学与工程相关学科: 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主干课程电路、模拟电子技术、数字逻辑电路、信号与系统、自动化专业概论、自动控制理论、数字信号处理、智能控制基础、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现代测试技术、现场总线与分布式控制系统、计算机控制技术、操作系统原理主要实践环节工程实习、工程训练、社会实践、生产实习、毕业设计等学制与学位学制四年,工学学士学位毕业条件最低完成180学分(课内)+8学分(课外),其中必修102.5学分,选修48.5学分,集中实践29学分,课外实践8学分。

选课说明与要求1、课程设置表中各模块选修课要求⑴人文、社科类选修2学分;⑵管理、经济类选修2学分;⑶体育、英语类选修6学分;⑷自然科学类选修7.5-8学分;⑸通识类除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外,还必须从基础通识类选修课程中任选6学分;⑹专业选修课程最低选修25学分,其余为任选课程;⑺学生每学期所修总学分一般为24-30学分(含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2、集中实践的说明与要求⑴工程训练工程训练由两门课构成:工业系统测量、工业系统驱动与控制,分别安排在第2、4学期。

通过训练,使学生初步了解工程的概念,建立工程的意识。

由工程训练中心负责安排具体内容并进行考核。

⑵工程实习主要内容为电工与金工实习。

通过在学校实习工厂的学习,了解电工设备与机械制造的基本知识,通过实践动手获得感性认识。

由实习单位负责考核。

⑶专题实验安排在第二至八学期,结合有关课程,运用所学理论知识进行实践与训练。

设计完成后进行考核。

⑷生产实习在三年级学习结束后,到企业进行专业实习,了解与自动化专业有关的生产实际情况。

西安邮电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西安邮电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西安邮电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为规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工作,促进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关于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培养目标和管理第一条培养目标和要求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具体培养目标和要求为: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2、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3、掌握一门外国语。

第二条培养管理和组织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称“工程硕士生”)培养管理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

1、研究生院负责工程硕士生培养的组织管理工作。

其职责是:(1)制订工程硕士教育发展规划;(2)制订工程硕士生培养工作的规定、管理办法;组织工程硕士生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3)在培养过程中协调学校、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之间的各种关系;(4)组织工程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5)负责工程硕士生的招生、录取工作;(6)负责工程硕士生的学位授予工作;(7)督促、检查工程硕士生培养过程各教案环节;(8)研究解决学校交予的工程硕士生培养和管理的各项重大事宜。

2、各学院负责培养方案的具体实施,以及教案教务和政治思想等各项具体工作,其职责是:(1)制定所从事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生培养方案,检查培养方案执行情况;(2)负责工程硕士生教案组织和管理工作,安排各学期授课任务,聘请授课教师、检查教师授课情况;(3)负责工程硕士生培养基地的建立建设、联络协调工作,及时处理各培养基地教案中存在的问题,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研究生院汇报;(4)协助做好工程硕士生思想政治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西安学分制实施方案
一、引言。

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计量单位,以学分为核心的教学管理制度。

它是以学生
学习的工作量和学习成果为依据,通过积累学分来完成学业要求的一种教学管理模式。

学分制的实施,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改革。

二、西安学分制的背景。

西安是一座具有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城市,拥有众多高校和教育资源。

为了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教育改革,西安决定全面推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

三、西安学分制的实施目标。

1. 提高教学质量。

学分制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自主学习,
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2. 促进教学改革。

学分制的实施将推动教学模式的创新,促进教学改革的深入
发展。

3. 提升学校竞争力。

通过学分制的实施,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增
强学校的竞争力。

四、西安学分制的实施方案。

1. 设立学分制管理机构。

学校将设立学分制管理机构,负责学分制的具体实施
和管理工作。

2. 制定学分规则和标准。

学校将依据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和学生学习情况,制定
相应的学分规则和标准,明确学分的获取方式和要求。

3. 完善学分认定机制。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学分认定机制,确保学生学分的公平、公正认定。

4. 推行课程学分制。

学校将推行课程学分制,对每门课程进行学分认定,明确
课程的学分要求和学习内容。

5. 强化学分管理和监督。

学校将加强学分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学分档案管
理制度,确保学分的准确统计和管理。

五、西安学分制的实施保障。

1.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学校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
质量。

2. 完善教学设施和条件。

学校将完善教学设施和条件,提高教学设备的先进性
和完备性。

3. 健全学生学习支持体系。

学校将建立健全的学生学习支持体系,为学生提供
学习指导和帮助。

4. 加强学分制宣传和培训。

学校将加强学分制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教师和
学生对学分制的认识和理解。

六、结语。

西安学分制的实施,将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改革,推动教育发展。

学校将全力以赴,确保学分制的顺利实施,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做出积极贡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