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发布15起生态环境领域犯罪典型案例完整篇
生态环境法律案件事例范文(2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生态环境法律案件为例,分析案件审理过程、判决结果及法律适用,以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参考。
二、案件事实2019年5月,某市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公司”)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进行生产活动。
该公司主要生产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等污染物直接排放至周边水体和大气中,严重污染了当地生态环境。
当地居民对化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举报,经调查核实,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调查结果,当地环保部门对化工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化工公司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案件审理1. 审理过程化工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法院依法受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向化工公司送达了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和答辩状,并通知了环保部门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庭审中,化工公司辩称,其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已采取了污染治理措施,对环境污染的影响较小。
同时,公司表示愿意接受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但认为罚款数额过高。
环保部门则认为,化工公司的违法行为严重污染了生态环境,应依法予以严惩。
2. 判决结果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化工公司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进行生产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为已构成违法。
同时,法院认为,化工公司的辩称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法院判决如下:(1)撤销环保部门对化工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2)责令化工公司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依法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3)责令化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环境污染犯罪典型案例

环境污染犯罪典型案例在当今社会,环境污染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全球性问题。
环境污染不仅对人类健康产生影响,还对生态系统造成毁灭性的破坏。
为了保护环境并维护可持续发展,各国纷纷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打击环境污染犯罪。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重点介绍几个环境污染犯罪的典型案例,以便更好地认识环境污染犯罪的危害和相关的法律应对措施。
案例一:工业废水排放污染案在一座制药厂中,生产过程产生了大量的工业废水。
由于该厂忽视了环保法规,他们将这些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进周边的江河,导致江河水质污染严重。
这种工业废水排放污染行为直接威胁到了周边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对水生生物和生态系统造成巨大的破坏。
经过调查与取证,该制药厂的法人代表被依法判刑,同时该厂被罚款并责令停产整顿。
案例二:电子垃圾非法倾倒案近年来,电子垃圾的处理问题日益突出。
在某城市的偏远山区,一家电子垃圾回收企业非法倾倒大量的电子垃圾。
这种非法行为不仅使得周边的土地和水资源受到严重污染,还对当地居民的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
经过相关环保部门的调查,该企业的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该企业需支付高额赔偿并承担整改措施。
案例三:空气污染排放案在某工业城市,一家钢铁公司使用落后设备和工艺生产,导致大量有害气体排放,严重超过国家的环境标准。
这种空气污染排放不仅直接影响到了周边居民的健康,还对城市的大气质量带来了极大的压力。
经过环保部门的持续监测和取证,该钢铁公司被勒令停产整改,并被罚款。
相关责任人也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被判处刑罚。
这些案例只是环境污染犯罪中的冰山一角。
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意识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得到了曝光和打击。
针对这些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各国都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和法规来加以惩治和防范。
为了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各国都设立了专门的部门负责环境执法工作。
这些执法部门与环境保护机构紧密合作,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监测工作,并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同时,各国还加强了公众对环境污染犯罪的监督意识,鼓励公民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环境保护行政案件十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环境保护行政案件十大案例引言最高人民法院作为中国最高司法机关,一直以来都积极推动环境保护行政案件的审判工作。
为了引导各级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最高人民法院定期发布一些典型的环境保护行政案例,供法官参考。
本文将详细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十大环境保护行政案例,从中可以看出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态度和努力。
二级标题环境保护行政案例一这个案件是关于某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违反了环境保护法规定,导致严重的污染问题。
法院认定该企业应当承担污染治理和修复的责任,并处以巨额罚款。
这个案例体现了法院对环境污染行为的严厉打击,表明了保护环境的决心。
相关事实1.企业违反环境保护法规定;2.导致严重的污染问题。
法院裁决1.企业承担污染治理和修复责任;2.处以巨额罚款。
环境保护行政案例二这个案例是关于某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不负责任地审批某大型项目的问题。
法院认定政府对环境影响评价不到位,裁定政府违法,并要求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这个案例体现了法院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监督和维权,对没有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政府行为进行追责。
相关事实1.地方政府不负责任地审批大型项目;2.环境影响评价不到位。
法院裁决1.裁定政府违法;2.要求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保护行政案例三这个案例是关于某企业恶意逃避环境治理责任的问题。
法院判决该企业行为构成环境污染犯罪,对负责人判处刑罚,并要求企业承担污染治理和修复责任。
这个案例体现了法院对环境污染犯罪的严厉打击,树立了保护环境法律权益的典型案例。
相关事实1.企业恶意逃避环境治理责任;2.行为构成环境污染犯罪。
法院裁决1.对负责人判处刑罚;2.要求企业承担污染治理和修复责任。
总结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这十大环境保护行政案例,涵盖了各个方面的环境问题,展现了中国司法机关积极惩治环境违法行为的态度和决心。
通过这些案例的公开宣传和审判实践,可以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促进环境保护法律的有效实施。
希望各级法院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能够充分借鉴这些案例,做出更加公正、严厉的环境保护行政案件判决,为保护生态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环境犯罪案例

环境犯罪案例环境犯罪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环境造成破坏、污染或其他破坏性影响的行为。
环境犯罪不仅危害着自然环境,也直接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健康。
以下是一些环境犯罪的案例,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1. 水污染案例。
在2014年,中国河北省的一家化工厂非法排放废水,导致当地的水源受到污染,大量鱼类死亡,居民的饮水受到威胁。
该化工厂为了降低成本,违法排放废水,严重破坏了周边的生态环境。
经过调查,该化工厂被依法关闭,相关责任人也被追究刑事责任。
2. 森林砍伐案例。
在巴西亚马逊雨林地区,非法砍伐行为频发。
一些非法砍伐者为了获取木材和土地,大规模砍伐雨林,导致大片植被被破坏,动植物栖息地丧失,生态平衡被打破。
政府加大了对非法砍伐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了对雨林的保护力度。
3. 空气污染案例。
印度首都新德里是世界上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之一。
工厂排放、交通尾气、焚烧垃圾等行为导致了严重的空气污染问题。
在2019年,新德里市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措施,如限行、减少工厂排放等,以改善空气质量,保护市民健康。
4. 土壤污染案例。
在美国,一些工业区域的土壤受到了严重的化学物质污染,这些化学物质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了长期的污染。
政府对这些工业区进行了清理和修复工作,以减少土壤污染对环境和人类的危害。
5. 垃圾倾倒案例。
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垃圾倾倒成了严重的环境问题。
一些城市的垃圾处理设施不足,导致大量垃圾被随意倾倒在郊区或河流旁,严重污染了土壤和水源。
政府加强了对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以减少垃圾倾倒对环境的破坏。
以上是一些环境犯罪案例,这些案例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环境保护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我们应该共同努力,保护好我们的地球家园。
希望通过对这些案例的了解,能够引起更多人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共同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环境。
环境犯罪案例

环境犯罪案例环境犯罪是指在生产、经营、生活等活动中,对环境资源造成破坏或污染的违法行为。
环境犯罪不仅损害了公民的生存权和健康权,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以下将介绍几起典型的环境犯罪案例,以期引起人们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和关注。
第一起案例是某化工厂非法排放废水的事件。
该化工厂为了降低成本,私自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放到附近的河流中,导致河水被大量污染,周边居民的生活饮水受到了严重威胁。
经过调查,该化工厂被依法关闭,并被追究了法律责任。
这起案件揭示了一些企业为了谋取暂时的利益而忽视环境保护的现象,也提醒我们加强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监管。
第二起案例是某矿山非法开采的事件。
该矿山未经审批,擅自在山区进行采矿活动,导致大片森林被破坏,土地沙化严重,生态环境遭受了严重破坏。
相关部门对该矿山进行了查处,责令停止开采,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这起案例告诉我们,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任何人都不能随意破坏自然资源。
第三起案例是某企业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事件。
该企业为了减少处理成本,将大量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在郊区的荒地上,严重污染了土壤和地下水。
经过调查,该企业被责令清理污染物,并被处以巨额罚款。
这起案例提醒我们,危险废物的处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以上案例展示了环境犯罪对社会的危害,也呼吁每个人都要关注环境保护,共同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我们应当加强环境监管,严惩环境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同时,企业应当履行环保责任,加强环保投入,推动绿色发展。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赢局面。
希望通过这些案例的分享,能够引起更多人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和重视,共同为美丽的地球添砖加瓦。
环境保护犯法案例

环境保护犯法案例环境保护是当今社会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为了维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各国纷纷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律。
然而,由于环境保护犯法案例的存在,我们才意识到环境保护工作仍然存在许多挑战和困难。
下面列举了10个环境保护犯法案例,以此提醒人们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1. 水污染案例:某企业非法排放废水,导致附近水源受到污染,引发生态系统崩溃,严重影响当地居民的生活和健康。
2. 大气污染案例:某工厂违法排放废气,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使周边地区的空气质量骤降,危害居民身体健康。
3. 土壤污染案例:某公司非法倾倒有毒废料,导致土壤污染,使土地无法继续耕种,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
4. 非法砍伐森林案例:某个团伙为了获利非法砍伐森林,破坏了珍贵的生态环境,使得野生动植物失去栖息地,破坏了生态平衡。
5. 非法捕捞案例:某渔民使用禁用的捕捞工具和方法进行非法捕捞,导致海洋资源过度捕捞,破坏了海洋生态系统。
6. 违法填埋垃圾案例:某城市存在非法填埋垃圾行为,导致垃圾渗出有害物质,污染地下水资源,对生态环境造成长期危害。
7. 破坏自然保护区案例:某旅游公司非法开发自然保护区,破坏了独特的生态环境,危害了珍稀濒危物种的生存。
8. 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例:某公司为了降低成本,将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到农田中,严重污染了农产品和土壤。
9. 非法采矿案例:某地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导致土地沉降、水源枯竭、生态破坏,给当地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严重威胁。
10. 破坏生物多样性案例:某个地区非法捕捞珍稀濒危物种,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影响了生态平衡和物种的繁衍。
这些环境保护犯法案例的存在,提醒我们环境保护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只有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严厉打击环境犯罪行为,才能保护好我们的地球家园,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共同努力打造一个美丽、清洁的世界。
以案释法指导工作省厅公布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典型案例

以案释法指导工作省厅公布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典型案例2021年6月30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司法厅印发了《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明确对15种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施行《免罚清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企业及时纠错,体现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立足于法治,着眼于高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让生态环境执法既保持力度,又体现“温度”,实现双赢、共赢、多赢的局面,统筹解决了调结构、促发展、稳就业、利环境的新局面。
为指导《免罚清单》适用的具体化、标准化,省执法局甄选了10起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免于处罚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形成典型案例汇编。
通过“以案释法”,为执法人员对轻微违法具体案件的认定,提供明确的执法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领域执法行为,更好地体现为企优环境的服务理念,用法治力量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免罚案例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案例一蚌埠市龙泰消防药剂有限公司涉嫌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未批先建案2021年6月4日,固镇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检查发现,蚌埠市龙泰消防药剂有限公司未依法报批年产5000吨水系灭火剂等3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依法依规应处以9.5万元罚款。
该公司在收到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令改正决定书后,立即拆除厂房框架结构并恢复原状。
鉴于该公司的行为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规定,2021年8月10日,县生态环境分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东至县世祥建材有限公司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案2021年7月28日,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检查发现,东至县世祥建材有限公司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已扩建一条石粉生产线。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依法依规应处以0.24万元的罚款。
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一、被告人董传桥等19人污染环境案二、被告人卓文走私珍贵动物案三、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诉李永明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纠纷案四、韩国春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案五、常州德科化学有限公司诉原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及光大常高新环保能源(常州)有限公司环境评价许可案六、杨国先诉桑植县水利局行政协议及行政赔偿案七、江苏省人民政府诉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八、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秦皇岛方圆包装玻璃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案九、铜仁市人民检察院诉贵州玉屏湘盛化工有限公司、广东韶关沃鑫贸易有限公司土壤污染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案十、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诉沭阳县农业委员会不履行林业监督管理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一、被告人董传桥等19人污染环境案【基本案情】2015年2月,被告人董传桥将应由黄骅市津东化工有限公司处置的废碱液交由没有资质的被告人刘海生处置。
后刘海生联系被告人刘永辉租用被告人李桂钟停车场场地,挖设隐蔽排污管道,连接到河北省蠡县城市下水管网,用于排放废碱液。
2015年2至5月,董传桥雇佣被告人石玉国等,将2816.84吨废碱液排放至挖设的排污管道,并经案涉暗道流入蠡县城市下水管网。
同时,从2015年3月起,被告人高光义等明知被告人娄贺无废盐酸处置资质,将回收的废盐酸交由娄贺处置。
娄贺又将废盐酸交由无资质的被告人张锁等人处置。
张锁、段青松等人又联系李桂钟,商定在其停车场内经案涉暗道排放废盐酸。
2015年5月16、17日,石玉国等人经案涉暗道排放100余吨废碱液至城市下水管网。
同月18日上午,张锁等人将30余吨废盐酸排放至案涉暗道。
下午1时许,停车场及周边下水道大量废水外溢,并产生大量硫化氢气体,致停车场西侧经营饭店的被害人李强被熏倒,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本案废碱液与废盐酸结合会产生硫化氢,并以气体形式逸出;李强符合硫化氢中毒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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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发布15起生态环境领域犯罪典型案例-;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依法打击破坏环境**犯罪、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肩负着重要的职责。
6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查办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有关情况,并发布查办生态环境领域犯罪典型案例。
其中,典型案例的发布彰显了我国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加大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所作出的努力。
;■典型案例之一:汪友才盗伐林木案;案件事实:2021年7月至2021年5月,汪友才先后取得省**县文体局灾后重建文物维修用材等4笔采伐指标,共计材积4100余立方米。
2021年至2021年,除1笔2900余立方米的采伐指标在指定地点采伐,汪友才以其余采伐指标的名义,采取分包的方式,在采伐许可证以外的地点大肆盗伐林木,共计折合立木蓄积9075。
6立方米。
为使盗伐的林木顺利外运,汪友才还向县卡口江俊、王兴健分别行贿3.3万元和1.7万元.; 诉讼过程:2021年2月5日,省**州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年12月16日提起公诉.2021年3月13日,省**县XX以盗伐林木罪判处汪友才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以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典型意义:案件的成功办理,凸显了侦监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衔接与协调配合.省**州林业检察处对办案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送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立案查处,严厉打击了危害环境**犯罪背后的保护伞,有力维护了生态环境**。
ﻭ; ■典型案例之二:徐有等3人污染环境案ﻭ;案件事实:2021年1月,徐有、徐彬、程万永(均系省**市人)为牟取不法利益,先后12次将**市永盛化工厂的强腐蚀性化工废水运至省**市骆马湖岸边水塘或低洼处倾倒,总计约96吨。
倾倒废水数量大、浓度高,不仅严重污染周边土壤,对居民饮水安全也造成了直接威胁.; 经鉴定,此次污染的土壤处置价格共计430余万元。
; 诉讼过程:**市局于2021年2月7日立案侦查本案.**市于3月15日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9月14日提起公诉。
同年11月18日,**市XX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徐有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徐彬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程万永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5万元.; 典型意义:本案发生后,省**市侦查监督部门干警积极介入机关的侦查,有针对性地引导取证,为案件的成功办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该院还专门撰写了调研报告,分析了非法跨地区倾倒危险废物案件的特点、原因、危害,并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引起**市委、市府高度重视。
后**市委主持由等十余部门参加的办公会,研究了《建立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长效工作机制.ﻭ; ■典型案例之三:易元良、田华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案件事实:2021年8月底,易元良、田华虎经事先预谋,在省**县,使用钢丝绳套猎野生动物19只,宰杀后存储于易元亮家中的冰柜内,后被**县森林查获。
经鉴定,猎捕的19只野生动物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林麝2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斑羚8只,省重点保护动物毛冠鹿9只.ﻭ;诉讼过程:2021年2月28日,省**县XX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易元良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田华虎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000元.此判决为生效判决。
;典型意义:本案中的不法分子,疯狂猎捕境内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19只,导致野生动物**遭受严重破坏。
省充分履行检察职能,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引导取证,跟踪力度,为案件成功办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是回应对生态**司法保护新期待的充分反映.;■典型案例之四:于亮等5人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ﻭ;案件事实:2021年5月至7月,于磊联系王顺康,欲收购猕猴。
王顺康遂联系杨正华,后杨正华先后在省**县内非法猎捕猕猴19只。
12月2日,王顺康以1.08万元的价格从杨正华处购得猕猴19只,后以3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于磊的弟弟于亮。
于亮与其妻卓娟在运输猕猴途经县时,被森林查获.经鉴定,涉案的19只动物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诉讼过程:2021年10月16日,县XX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王顺康有期徒刑十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以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于亮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万元;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杨正华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8000元;以包庇罪判处于磊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卓娟免予刑事处罚。
此判决为生效判决。
ﻭ院发布15起生态环境领域犯罪典型案例—;诉讼过程:霍城XX殖场区局于2021年1月23日立案侦查。
霍城XX 殖场区及时派员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于1月25日作出逮捕决定。
5月8日,霍城XX殖场区XX以马振方犯盗伐林木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
5万元。
;典型意义:本案是一起依托行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成功督促行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的案件.充分体现了的法律监督职能,对于严厉打击该类犯罪,切实保护地区特殊的生态环境,增强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具有现实意义。
; ■典型案例之九:郭某甲涉嫌污染环境案等5起案件ﻭ; 案件事实:郭某甲、刘某某、郭某乙、曹某某、陈某某均在省**XX镇、XX镇等地分别从事电镀加工行业。
自2021年10月以来,郭某甲等5人将电镀作业中产生的污水,在未经处理的情况下,直接予以排放。
经检测,5人所排放的污水中均含有铜、铅、锌等有害物质,可能严重污染环境。
;诉讼过程:省**在查阅**的执法档案和环境监测报告中发现,**郭某甲、刘某某等人在电镀作业过程中,利用渗坑排放有毒物质,生产方式、违法排污等方面相似度较高,具有一定典型性,应该作为监督和打击重点。
2021年3月24日,**向**环保局发出移送上述5起案件的书面意见。
**局于3月26日至4月15日间,分别对上述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ﻭ;典型意义:这5起案件是开展破坏环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典型案例,也是依托行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获取案件线索,并督促行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的典型案例,以实际行动回应了人民群众对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新要求、新期待.ﻭ; ■典型案例之十:安、蓝勇环境监管失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案; 案件事实:2021年1月至2021年7月间,时任****市**县环保局局长安、副局长蓝勇对省控重点污染企业紫**金铜矿的日常环保监管工作流于形式,对紫**金铜矿铜湿法厂擅自将**溶液池加高增容、擅自将6号观测井与排洪涵洞打通等违法行为未加以制止,且在发文要求督促落实整改的情况下,未按要求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和有效监管,致使整改不到位,埋下严重安全隐患。
2021年7月3日,紫**金铜矿铜湿法厂污水溶液池防渗膜因超负荷运行破裂,致使汀江水域水质受到严重污染,造成**县城区部分自来水厂停止供水1天,养殖鱼类死亡370。
1万斤,损失达2220。
6万元。
事故发生后,安还组织**县环保局相关人员配合紫**环境监理站工作人员制作虚假的检查笔录应付调查。
;2021年至2021年间,安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62。
825万元,其中索贿3万元;蓝勇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6.55万元。
;2021年至2021年间,安、蓝勇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骗取、侵吞等手段单独或共同非法占有,其中被告人安共同28万元,单独18万元,个人得款35.2万元;蓝勇共同28万元,个人得款8.3万元。
ﻭ;2021年至2021年间,安违反规定,决定以发放职工福利的名义,将从**集团收取的22万余元环境监测费予以集体私分,安个人分得2.82万元。
; 诉讼过程:****市**县分别于2021年8月2日和9月13日以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罪和环境监管失职、罪对蓝勇、安立案侦查,同年12月13日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2021年4月29日,**市**县向**县XX提起公诉。
2021年7月3日,**县XX以环境监管失职罪判处蓝勇有期徒刑一年,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万元;以环境监管失职罪判处安有期徒刑九个月,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7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零三个月,并处没收财产9万元,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没收个人财产16万元。
被告人提出上诉,2021年9月23日,**市中级XX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矿业污染事件中,共查处环保和安监部门5名人员涉嫌渎职犯罪,并最终被XX作出实刑判决。
统观**矿业污染事件中被查处的渎职等职务犯罪以及普通刑事犯罪情况,对该案的彻查较好地体现了法律效果、治效果和效果的有机统一。
;■典型案例之十一:曾觉发环境监管失职、受贿案; 案件事实:2021年6月,时任******副局长的曾觉发对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简称金河)进行检查时,发现金河下属冶化厂(简称金河冶化厂)长期大规模露天堆放废渣,金河清污分流系统不完善,渣场未采取防水、防渗透、防流失措施,废渣的渗滤液及厂区雨水镉浓度严重超标,存在环境污染隐患问题,但其仅口头提出整改意见,并没有采取有力措施督促该厂及时消除隐患.**市府发布的文件要求对重点污染源企业现场监察每月不少于2次,但市环境监察大队并未对该厂进行有效监管,曾觉发对此不闻不问.2021年1月,广西**河发生重大镉污染事件,经广西环保厅专家组认定:金河冶化厂与**河镉污染事件有直接因果关系,是此次**河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污染源之一。
**市人民府直接投入防止污染事态扩大的达2300万余元。
另外,曾觉发还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他人贿赂共计45000元,涉嫌受贿罪.ﻭ院发布15起生态环境领域犯罪典型案例—;诉讼过程:******市于2021年2月9日对曾觉发以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罪立案侦查,同年2月10日对其刑事拘留,2月24日将其逮捕。
2021年11月6日,**自治县向该县XX提起公诉。
2021年7月13日,**自治县XX以环境监管失职罪判处被告人曾觉发有期徒刑二年,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典型意义:******市突发**河镉污染事件发生后,最高人民立即发文督办,要求严查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犯罪。
经查,作为**副局长的曾觉发对**河镉污染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该事件中,**市金城江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原大队长蓝群峰、原副大队长韦毅也一并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