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环保管理制度汇编(2013年最新修改版)
化工厂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化工厂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预防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以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环保责任,确保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条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公益活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二章环境保护目标与原则第五条环境保护目标:1. 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环保要求;2. 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环境风险;3. 保障员工和周边居民的环境权益,维护生态环境平衡;4. 提高公司环境管理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六条环境保护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节约资源,循环利用;3. 强化责任,落实措施;4. 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第三章环境管理体系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制度标准、技术措施、运行监控、信息沟通等方面。
第八条公司设立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协调、监督和考核。
第九条各部门应设立环境保护岗位,负责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条公司应制定环境保护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环保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应制定环境保护标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环保要求。
第四章环境污染预防与治理第十二条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包括:1. 优化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产生;2. 加强原料、辅料采购管理,确保符合环保要求;3. 定期检查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4. 加强废弃物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
第十三条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对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进行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防范环境事故。
第五章环境监测与报告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环境监测制度,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
化工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化工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工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公司环保管理水平,降低环境污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包括环境风险评估、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环保监测与检测、环保培训与宣传、环保事故处理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应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注重环保投入,推进清洁生产,努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环保管理职责,落实环保管理制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
第二章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第五条公司应开展环境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价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六条公司应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安全评估和性能检测,确保设施安全可靠,运行正常。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环保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环保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条公司应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利用和处置的全程管理制度。
第三章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明确设施运行操作规程,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条公司应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使用寿命和环保效果。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环保设施运行监测制度,对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测,确保设施稳定运行。
第四章环保监测与检测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环保监测与检测制度,配置完善的监测设备,定期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与检测。
第十三条公司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开展环保监测与检测工作,及时上报监测数据。
第十四条公司应加强环保监测与检测数据的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福利,建立和完善化工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现永续发展的目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环保政策,确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化工企业的生产活动中,必须尽到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的责任,经营管理层要把环境保护作为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视为企业的主要职责之一,努力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第三条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应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环境保护工作,落实企业环境保护目标,并逐步实现减污、减废、减排,为实现绿色发展做出努力。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内的各种生产经营环节,包括生产工艺、产品设计、设施建设、环境管理和维护工作,同时还涉及到生产原料的选用、储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
第五条化工企业应当通过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提高技术水平、加强环境监测与治理等措施,符合国际标准,并确保达到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章环境评价第六条化工企业应当对即将建设的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由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审定,保证企业建设的项目对环境影响满足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标准。
第七条化工企业应当通过良好的绿色环保设计,选择环保、安全、长效益的工艺流程,环保与经济需要同等重视。
第八条化工企业应当开展环境监测工作,以获取环境资源和污染物基础数据和实时数据,建立与之相应的环境数据管理系统和环保管理信息系统,全面跟踪环境监测数据与污染控制参数。
第三章污染控制第九条化工企业应当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实现水处理、废气处理和固体废弃物处理。
第十条化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环保标准,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其中重点控制含有毒有害物质、有机物、重金属等有关污染物的排放。
第十一条化工企业应当落实污染物排放监控措施,编制污染物排放规划和排污许可证明等监管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有关国家标准。
第十二条化工企业应当加强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全面开展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存储、转运和处理,建立固体废弃物处理的工艺流程和管理体系,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化工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化工公司环保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化工公司的环境保护行为,确保公司生产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促进可持续发展。
2.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环保活动,提高环保意识。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环保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环保政策,监督环保工作的实施。
2. 设立环保部门,负责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包括污染物排放监测、环保设施维护等。
三、环保目标与指标1. 制定年度环保目标,包括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提高资源利用率等。
2. 定期评估环保目标的完成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改进措施。
四、污染预防与控制1. 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产生。
2. 对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进行有效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五、环境监测与报告1. 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
2. 定期向环保部门报送环境监测报告,并对外公布环保信息。
六、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1. 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应急响应、事后处理等。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七、环保培训与教育1. 定期对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和技能培训。
2. 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八、环保设施与设备管理1. 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对于环保设备的技术改造和升级,应优先考虑环保效果。
九、环保信息公开与沟通1. 建立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公众发布公司的环保信息。
2. 建立与政府、社区和公众的沟通机制,听取意见和建议。
十、奖惩机制1. 对于在环保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过环保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化工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环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工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众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相关人员,包括企业领导、部门负责人、员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和完善化工企业环保管理体系,规范企业环保行为,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环保意识,强化环境风险管理。
第二章环境审核第四条本企业每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要求进行环境监测和审核,确保企业排放的废气、废水、废弃物等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标准。
第五条企业应配备专业的环境检测人员,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对于环境监测结果存在问题的情况,企业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第七条企业应与外部专业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和审核,追踪环境问题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环保措施,保持企业的环境保护水平。
第三章环境风险防控第八条企业应制定环境风险识别、评估和处理流程,明确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风险隐患。
第九条企业应加强化学品、物料和能源的存储和使用管理,确保符合安全环保标准。
第十条企业应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安全处置,确保废物不外泄、不污染环境。
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相关人员的任务和职责,确保能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第四章环保教育和培训第十二条企业应通过多种渠道,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素质。
第十三条企业应对环保相关岗位的员工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确保工作符合环保要求。
第十四条企业应不定期组织环保知识培训,并进行考核,加强员工的环保学习和应用。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五条企业应设立环保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的环保工作,监督各部门和人员的环保行为,发现违规行为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十六条企业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化工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政策,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加强对化工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环境保护责任1.化工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2.化工企业应按照环境保护要求,制定并履行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
3.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组织机构,明确环境保护各岗位的责任和权限,并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三、生产过程控制1.化工企业应严格执行清洁生产技术,采用绿色环保原材料和设备,减少或避免对环境的污染。
2.化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对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3.化工企业应做好排放监测工作,定期对废水、废气进行检测,确保排放标准的达标。
4.化工企业应加大对生产过程的监控和检测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产生的环境问题。
四、环境事故应急预案1.化工企业应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在环境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紧急处理。
2.化工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应变能力。
3.化工企业应建立和完善环境事故应急救援机制,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络和合作,共同应对环境突发事件。
五、环境监测与报告1.化工企业应建立环境监测系统,对废水、废气、噪音等环境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
2.化工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监测的要求,定期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环境监测报告。
3.化工企业应与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共享环境监测数据,促进信息共享和互通。
六、环境保护宣传与教育1.化工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环境保护知识教育,提高员工的环境意识和责任感。
2.化工企业应加强对外部利益相关者的环境保护宣传,提高大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3.化工企业应加强与社会组织、学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共同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活动。
七、监督与处罚1.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对化工企业的监督执法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化工企业环保管理制度汇编

化工企业环保管理制度汇编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化工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为社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对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
为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环境法律法规要求,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可持续发展,化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
二、环保管理组织机构1. 设立环保管理领导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企业环保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
2. 设立环保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环保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 各部门、车间、班组设立环保联络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环保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环保管理制度1. 环保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环保职责,实行环保责任制。
2. 环保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素质。
3. 环保监测制度: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对企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进行监测,确保排放达标。
4. 环保设施管理制度: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5. 环保应急预案制度: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减少环境损害。
6. 环保奖惩制度:对在环保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环保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四、环保措施1. 清洁生产:实施清洁生产,降低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2. 节能减排:采取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3. 废物回收利用: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进行回收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4. 绿化环境:加强企业绿化工作,提高企业环境质量。
五、环保管理考核1. 定期对企业环保工作进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2. 建立环保管理档案,记录环保设施运行数据、环境监测报告、环保培训记录等。
3. 企业内部公示环保管理情况,接受员工和社会监督。
六、环保管理监督1. 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化工企业环保管理制度汇编

化工企业环保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化工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保护环境,预防生态破坏,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人类的生存环境,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化工企业应该根据国家相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建立科学、合理、健全的管理制度,并不断改进和完善,确保环境保护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不断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第三章投资审批制度第三条化工企业在进行新的投资项目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未经审批或超越审批要求擅自建设投产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产整顿,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化工企业在选址时,应综合考虑土地、水源、大气、生态和人口等因素,选择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区域,并承担相应的环境保护责任。
第四章生产管理制度第五条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本企业的环境保护组织结构,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环境保护人员,负责制定和执行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监督和指导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六条化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对每个生产工艺和每种产品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生产过程的环境安全。
第七条化工企业应落实固废、废水、废气的处理和排放标准,严禁私自倾倒、排放有害物质,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固废、废水、废气的收集、处理和处置,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八条化工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明确事故应急责任人和组织机构,并进行事故应急演练,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和污染防控。
第五章监督检查制度第九条化工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环境保护监察员,负责对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监督检查情况。
第十条化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制度,对固废、废水、废气进行监测,确保达到相关的排放标准;对企业周边环境进行监测,防止污染向周边环境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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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标志制度版本:HHHX-HBGL-2013XXXXX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汇编生产经营单位:XXX化学有限公司制度编制单位:XXX化学有限公司XXXX化学有限公司发布目录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为保护环境,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杜绝各类环保事故的发生,经公司研究,制定如下环境保护目标,望各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执行:1、杜绝各类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杜绝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设施设备,采购劳动保护用品、设施设备时要索取相关证明和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或安装、调试、运行。
3、新建、改扩建项目时,环境保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新建、改扩建项目时,应首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条件不符合禁止建设和施工。
5、新建、改扩建项目试生产运行正常后3个月内进行现状环境影响评价,并向有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验收不合格禁止继续生产。
6、严禁向生活水体排放各种含有害物质的污水。
7、污水排放的各项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为搞好公司新建、改扩建项目保护管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源、破坏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1、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2、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4、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5、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6、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7、有建设项目时,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8、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9、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0、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11、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12、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13、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
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14、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15、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XXX化学有限公司环保管理制度(LHHZ)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制度为保证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防治污染,提高和改善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1、环境保护设施,是指为防治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所建成的处理处置、净化控制、再生利用设施,以及配套的设施运行监控系统。
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废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设施、生活垃圾处理利用设施、自动监测系统等设施。
未经上级环保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停用、拆迁或损坏。
2、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是指从事环境保护设施操作、维护、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和利用的活动。
3、各部门应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操作运行等规章制度。
4、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包括以下两种方式:4.1自行运行:是指污染物产生单位对自己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运行、维修和管理,对污染物处理处置和利用,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4.2委托运行:分为代理运行和社会化运行。
代理运行: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接受污染物产生单位的委托,对其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修和管理,对污染物处理和利用,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
社会化运行: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接受污染物产生单位的委托,利用社会投资或自己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为其提供污染物的处理处置和利用的社会化服务,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
5、自行运行环境保护设施达不到污染排放标准要求的,必须实行委托运行。
6、各班组应加强对环保设施的巡检,并做好环保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清扫、检修,确保完好率100%,做到环保设施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运转。
7、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运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7.1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施施工和建设,无工艺设计缺陷和工程质量问题,设施建设应优先采用“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推荐的技术;7.2能满足所处理处置污染的需要并能连续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7.3通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竣工验收;7.4配备设施故障或污染事故发生时的预警和污染预防应急处置设施;7.5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单位应按照上述条件(但不仅限于上述条件)。
组织对将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考核,符合上述条件的设施方可投入运行。
不符合运行条件的环境保护设施投入运行的,由设施运行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关环境责任;8、已建成的环境保护设施,严重不符合建设要求的,应限期进行技术改造,达到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9、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实行资质许可制度。
所有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的单位必须取得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资质许可证书;未取得环境保护设施运行资质许可证书的单位,不得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活动。
10、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制度,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的人员必须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未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岗位的工作。
11、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岗位培训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
12、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
环境保护施投入运行后,应保证设施无故障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与环境保护设施配套的自动监控设施应符合《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
1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人员持证上岗、岗位责任、操作规程、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运行记录台帐、监测报告、运行信息公开,做好运行记录,确保与主体生产设施的同步运行率达到100%。
14、要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出现故障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维修或更换。
因不可抗拒原因,设施必须停止运行时,应当事先报告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说明停止运行的原因、时段、相关污染预防措施等情况,并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恢复设施运行的,环保部门责令污染物产生单位停止生产,待环保设施修复后,经环保部门批准,方可恢复生产。
15、因设施运行不正常发生污染事故时,必须在1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消除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16、定期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设施运行情况。
主要内容包括:设施的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取样和监测情况。
主要内容包括:设施的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取样和监测情况、连续运行记录等。
公司有义务将设施的运行状况、日常监测数据和各项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从监督。
17、必须接受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现场检查,如实报告情况,提供资料。
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不得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18、环境保护设施委托运行服务合同必须按照合同法的要求明确有关各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和服务要求与承诺。
合同正式签署后,合同正式文本应于10天内向当地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9、环境保护设施委托运行活动必须严格按照运行合同的内容进行,违反合同造成的后果由违反合同一方承担由此而引发的相关责任。
XXX化学有限公司环保管理制度(LHHZ)环保事故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环保事故管理,及时汇报和处置环保事故,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依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标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1、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突发性事件。
2、环境污染事故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污染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等。
根据危害程序,环境污染事故可分为以下几类:2.1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使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出现人员中毒死亡或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事故;2.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人群发生中毒症状,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或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的事故;2.3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含万元)以上,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人员发生中毒症状,引起工厂与群众冲突,对环境造成危害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2.3.1一般环境污染事故。
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事故;2.3.2由于环境污染,使附近车间或工段人员感官受到刺激,影响正常工作的事故称为环境污染事故。
3、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4.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事故类型、现场情况等;4.3事故的简要经过;4.4已经采取的措施;4.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