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服制度
中国历史上的五服制度

中国历史上的五服制度一、“五服”概述“五服”是古代中国特有的一种制度,它在中国古代大致有三种含义:一是吉服的五个等级,指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五等服式;二是凶服(丧服)的五个等级,分别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绍麻五等服式;三是王裴之外五百里为一服,由近及远依次叫做侯服、甸服、绥服、要服、荒服五种。
而本文所讨论的“五服”指的是第二种含义,是“丧服制度”的简称,它指的是死者的亲属按照与其血缘关系的亲疏有别,穿戴丧服的规格和所服丧期有所不同的一种制度。
总的来说,即与死者血缘关系越近,丧服的材质愈粗,服丧的时间愈长;反之,则丧服的材质愈细,服丧的时间愈短。
根据亲疏的不同,具体可分为五种,由亲至疏依次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关于服丧的具体内容,各个朝代有所不同,但大如致如下:斩衰,服丧三年,丧服用最粗糙的生麻布制成,左右衣旁和下边不缝,是子及未嫁女为父母、媳为公婆、承重孙为祖父母、妻为夫服丧时所穿用。
齐衰,又分齐衰三年、齐衰杖期、齐衰不杖期、齐衰五月五等,丧服用次等生麻布制成,是孙子、孙女为其祖父、祖母;重子、重女为其曾祖父、曾祖母、高祖父、高祖母服丧期间穿用。
大功,丧期九月,丧服用粗熟布制成,质料比齐衰用料稍细,是为伯叔父母、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姐妹,以及已嫁女为母亲、伯叔父、兄弟服丧时穿用。
小功,丧期五月,丧服轻于大功,是用稍粗熟布制成的,这种丧服是为从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从堂兄弟、未嫁从堂姐妹,以及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丧期间穿用。
绍麻,丧期三月,丧服是用稍细熟布做成,凡为曾祖父母、族伯父母、族兄弟姐妹、未嫁族姐妹,和外姓中为表兄弟、岳父母服丧时穿用。
作为哀悼死者的一种形式,五服本来仅有表示血缘亲疏的单纯作用,但是在中国早期家国一体的宗法社会和帝制时代“礼法合一” 的等级社会中,统治者赋予了它另外的引申意义:它是古代社会“亲亲” 、“尊尊”思想的重要体现,用以维护等级尊卑的社会国家秩序。
古代的五服包括哪些成员,舅母、姑父、姨父在不在五服之内

古代的五服包括哪些成员,舅母、姑父、姨父在不在五服之内吉雅品顺历史2019-09-17 14:19大图模式封建社会,一人犯罪祸及家属,即通常所说的五服制度。
所谓的五服,就是以丧服等次的轻重来标志亲属亲缘远近、尊卑长幼关系的制度,也称服制。
由重到轻依次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实行于本宗、外姻亲戚的亲属中。
下面具体来说本宗五服和外姻五服。
大图模式一,本宗五服斩衰,是最重的丧服。
服制是以所穿丧服质料的粗细、做工的精粗以及服丧期的长短,来表示对死者的悲痛哀伤程度差别,以此来表示与死者的远近亲疏等次的不同。
斩衰的丧服质料做工最粗,穿着时间最长,为三年(实际上是二十七个月),主要是子女为父母,子之妻即儿媳为公婆,妻妾为丈夫,所服的丧服为最重之服。
因而子女与父母、儿媳与公婆、妻妾与丈夫,在法律上是斩衰的服制关系。
齐衰,丧服的做工比斩衰要精细一些,按关系远近,所穿丧服有时间长短的区别,还有拄杖、不拄杖的区别,称为“杖期”、“不杖期”,这里的“期”指一周年,“杖期”即服齐衰并拄杖一年,“不杖期”即服齐衰丧服一年,但不拄杖。
凡服齐衰一年的亲属,便称为“期亲”。
齐衰有以下四种,由重到轻依次为:大图模式1,齐衰杖期,服齐衰丧服并拄杖一年,是丈夫为妻,儿子为非生母的庶母、为改嫁之生母等所服之丧服。
2,齐衰不杖期,即不拄杖而穿齐衰丧服一年,如孙子为祖父母,亲兄弟之间,侄为伯叔及其伯叔父母,妾为正妻等,所服之丧服。
以上为法律上的期亲。
3,齐衰五月,穿五个月的衰服,是曾孙、曾孙女为曾祖父母所服之丧服。
4,齐衰三月,是玄孙、玄孙女为高祖父母等所服之丧服。
以上齐衰中,期亲是较近的亲属,如亲兄弟之间,值得注意的是同父异母和同母异父石有区别的,同父异母算亲兄弟,同母异父在法律上不承认为亲兄弟,这是由重视男性父系血缘的宗法制所决定的。
大功服,做工又细一些,服丧期九个月,文献中常称大功九月。
堂兄弟姊妹之间,同一个祖父的兄弟,民间常称为“一爷之孙”,为法律上的大功服。
五服制度

所谓五服,是指《仪礼•丧服》篇中所制定的五等丧服,由重至轻分别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每一等都对应有一定的居丧时间。
死者的亲属根据与死者关系亲疏远近的不同,而穿用不同规格的丧服,以示对死者的哀悼。
斩衰,最重的一等丧服,以最粗的生麻布做成,衣缘袖口皆不缝边,简陋粗恶,犹如刀割斧斩,故称斩衰。
服斩衰者还须手握一根苴杖,俗称哭丧棒,竹制,高与胸齐,其意义有两重:一则是身份的象征,在传统丧礼中,只有孝子才用哭丧棒;二则是情绪的外化,痛失至亲,身心俱催,唯能以杖扶病。
斩衰服丧三年(实为二十五个月),适用于臣为君,子为父,未嫁之女为父,已嫁复归之女为父,妻为夫,承重孙为祖父。
齐衰,次于斩衰一等丧服,亦以粗生麻布做成,但衣缘袖口皆缝边,稍显齐整,故称齐衰。
齐衰按居丧期的长短和用杖与否又分为四等:齐衰三年,即服丧三年,用杖。
适用于父已先卒,子为母,未嫁之女为母。
齐衰杖期,即服丧一年,用杖。
适用于父尚在世,子为母,未嫁之女为母,夫为妻。
齐衰不杖期,即服丧一年,不用杖。
适用于为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未嫁之姐妹,已嫁之女为父母。
齐衰三月,即服丧三月,不用杖。
适用于为曾祖父母、高祖父母。
大功,次于齐衰一等丧服,以熟麻布做成,较生麻布细密。
服丧九月,不用杖。
适用于为已嫁之姑母、堂兄弟、未嫁之堂姐妹。
小功,次于大功一等丧服,以熟麻布做成,较大功所用更为细密。
服丧五月,不用杖。
适用于从祖父母(祖父的兄弟及其妻)、堂伯叔父母(父亲的堂兄弟及其妻)、从祖兄弟(父亲的堂兄弟之子)、已嫁之堂姐妹,以及为外祖父母。
缌麻,最轻的一等丧服,以最细的熟麻布做成。
服丧三月,不用杖。
适用于为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以及为外姓的舅父、姨母、表兄弟、岳父母等。
五服明显是父权制下的产物,一切规制皆以男子为中心,表现出三大特点:一、父母有别:父亲方面的父党为宗亲,母亲方面的母党为外亲。
在父权社会中,只重宗亲而不重外亲。
宗亲方面,上至高祖下至玄孙,直系旁系,无不有服;外亲方面,却只对外祖父母、舅父、姨母、表兄弟有服,且等级要低得多。
五服是什么意思?

五服是什么意思?俗语:“亲不过五服”,五服是什么意思?2018-12-25 13:56 胡含娇爱历史俗语:“亲不过五服”,五服是什么意思?说到“五服”,其实每个年轻人听到都是一脸疑惑的表情,年轻这一代人已经很少再接触到这种东西,就算老人们提起,他们也只是听听而已。
但是有些老人口中的“五服”,又是不一样的含义,小编由此查看了很多的资料,才发现原来“五服”不止一个意思。
那么到底“五服”指的是什么呢?让我们来看看吧。
这个词是在出现民国的,但是由于历史的变迁,所存的资料也已经不太完整了。
为此,小编根据收集的资料,整理出了几点关于“五服”的说法,还是挺有意思的。
第一种说法是关于行政区域的划分。
看电视剧,我们也可以看出王室与王室之间的区别,皇家的嫡子与家里的庶出,他们之间的等级也很分明。
熟悉历史政治制度的人一定知道,最早有划分区域的朝代在周朝就已经出现了,那时候的制度就叫做分封制。
是怎么划分的呢?当时的国王会按照诸侯与王室之间的关系进行划分领域,与自己关系越好的诸侯,国王就会把他的领地分配在自己的附近。
;如果关系不好,那肯定就是离国王一个十万八千里。
有的史料也说,诸侯的领地也是根据他们与过往的亲疏分配的,这样一来,诸侯们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领地分配来实行自己的指责。
第二种说法是五种孝服。
中华文明博大精深,我们国家从历史开始之后,便开始崇尚各种孝的礼节。
从古时候到现在,就保留着各种丧事应该需要准备的东西与习俗,其中也包括各种等级制度,一个家族中的人必须根据这个制度,来进行孝服的穿戴。
在封建制度中,人们会更加注重等级制度,他么会根据亲疏关系来安排不同的人的孝服材质,如果你的等级高,与这个过世的人关系比较好,那么你的孝服材质比较好。
由此,“五服”也被看做是孝服的五种。
第三种说服就是在孝服的基础上慢慢演变的,由五种孝服演变成了亲疏程度的五辈人。
到底是怎么算的呢?就是以自己为中心,上至父亲,爷爷和曾爷爷,下至弟弟,儿子,和孙子。
中国古代的五服制度

五服是一种制度,一种丧葬制度,准确地说就是丧服的制度,说得再明白一点,就是你家里死了人,你穿什么衣服,这个叫五服。
为什么叫五服呢?因为它有五个等级,哪五个等级呢?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要注意的是,斩衰中的衰要念崔,齐衰要念成资崔。
这五个等级有什么区别呢?三大区别:布料不同、做工不同、(穿着)时间不同。
首先我们得知道,这五个等级的丧服,都是麻布,不是绸缎的,因为要表示哀悼,所以要穿得差一点。
都是麻布,但是麻布有生的,有熟的,斩衰是生麻布,是粗麻布,在做斩衰的时候,不能用剪刀绞,要用刀砍,也就是说在裁的时候用刀砍,即斩。
斩下来以后,不能缝边,就得把那个碎穗子都留出来,就像我们现在穿的很酷的牛仔裤一样,那裤脚都是在上面挖个洞,在现在叫“酷”,但在当时叫做“苦”,表示极其悲痛,这是第一等,叫斩衰。
第二等,叫齐衰,它的特点是什么呢?熟麻布。
从齐衰开始就改熟麻布了,除了斩衰,其他几个都是熟麻布,或者可称之为粗麻布,在制作过程中,用剪刀绞下来,然后缝边,之所以叫齐衰,就是这个原因。
那么,都是用熟麻布去制作齐衰、大功、小功、小功、缌麻,而且它们都需要剪裁,裁完之后要把边给封上,那要怎么区分它们呢?是这样的:齐衰是粗麻布,大功是比较粗的麻布,小功是比较细的麻布,缌麻是细麻布,就是说缌麻的面料最好,又熟又细,所以叫缌麻,就缌麻这个词本身的意义而言,就有细麻布的意思,穿上缌麻,那种悲痛的情绪就显而易见,说明此时心境是及其悲苦的,所以缌麻要留给与死者关系最亲的人穿,那你知道这五个等级怎么穿吗?是这么规定的:斩衰是臣为君,君死了,做臣的穿斩衰;子为父,父亲死了,做儿子的穿斩衰;妻为夫,丈夫死了,妻子穿斩衰。
还有一个特例,服丧的时间最长的是三年,实际是二十五个月,因为古人的数字往往是有水分的,号称三年,实际二十五个月。
齐衰,是父亲死了之后,母亲去世,儿子穿,时间为三年;妻子去世,丈夫穿,时长一年;祖父母去世,孙子孙女穿,五个月;曾祖父母去世,曾孙曾孙女穿,三个月。
文学常识:什么是五服

文学常识:什么是五服所谓五服,是指《仪礼·丧服》篇中所制定的五等丧服,由重至轻分别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每一等都对应有一定的居丧时间。
死者的亲属根据与死者关系亲疏远近的不同,而穿用不同规格的丧服,以示对死者的哀悼。
斩衰,最重的一等丧服,以最粗的生麻布做成,衣缘袖口皆不缝边,简陋粗恶,犹如刀割斧斩,故称斩衰。
服斩衰者还须手握一根苴杖,俗称哭丧棒,竹制,高与胸齐,其意义有两重:一则是身份的象征,在传统丧礼中,只有孝子才用哭丧棒;二则是情绪的外化,痛失至亲,身心俱催,唯能以杖扶病。
斩衰服丧三年(实为二十五个月),适用于臣为君,子为父,未嫁之女为父,已嫁复归之女为父,妻为夫,承重孙为祖父。
齐衰,次于斩衰一等丧服,亦以粗生麻布做成,但衣缘袖口皆缝边,稍显齐整,故称齐衰。
齐衰按居丧期的长短和用杖与否又分为四等:齐衰三年,即服丧三年,用杖。
适用于父已先卒,子为母,未嫁之女为母。
齐衰杖期,即服丧一年,用杖。
适用于父尚在世,子为母,未嫁之女为母,夫为妻。
齐衰不杖期,即服丧一年,不用杖。
适用于为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未嫁之姐妹,已嫁之女为父母。
齐衰三月,即服丧三月,不用杖。
适用于为曾祖父母、高祖父母。
大功,次于齐衰一等丧服,以熟麻布做成,较生麻布细密。
服丧九月,不用杖。
适用于为已嫁之姑母、堂兄弟、未嫁之堂姐妹。
小功,次于大功一等丧服,以熟麻布做成,较大功所用更为细密。
服丧五月,不用杖。
适用于从祖父母(祖父的兄弟及其妻)、堂伯叔父母(父亲的堂兄弟及其妻)、从祖兄弟(父亲的堂兄弟之子)、已嫁之堂姐妹,以及为外祖父母。
缌麻,最轻的一等丧服,以最细的熟麻布做成。
服丧三月,不用杖。
适用于为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以及为外姓的舅父、姨母、表兄弟、岳父母等。
五服明显是父权制下的产物,一切规制皆以男子为中心,表现出三大特点:一、父母有别:父亲方面的父党为宗亲,母亲方面的母党为外亲。
在父权社会中,只重宗亲而不重外亲。
五服制度名词解释

五服制度名词解释五服制度简介五服制度是古代中国礼制中的一种重要制度,用来规范人们在悼念死者时的服饰和行为。
根据不同的亲属关系,人们需要穿戴不同的服饰和实施相应的悼念仪式,以表达对逝者的哀思和尊敬。
五服制度的五种服饰1.孝服:指子女悼念父母时所穿的服饰。
通常是黑色衣物,如孝衣、孝巾等。
孝服以黑色为主要色调,象征沉痛悲伤之情。
–例子:在中国古代,孝子孝女在父母去世后,会穿上黑色的孝衣,悬挂白色孝巾,表达对父母的思念之情。
2.丧服:指除子女悼念父母外其他近亲属悼念时所穿的服饰。
丧服分为三种,一等丧服、二等丧服和三等丧服。
按照亲属关系的远近,穿戴的服饰也有所不同。
–例子:一等丧服通常是深色的服装,如灰色衣物。
二等丧服则是中性色调的衣物,如白色、浅灰色。
三等丧服则是浅色的服饰,如淡粉色。
3.外戚服:指夫妻外戚之间相互悼念时所穿的服饰。
外戚服通常是紫色的衣物,象征尊贵和权威力量。
–例子:在古代,夫妻外戚之间在对方去世时,会穿上紫色的服饰,以示哀悼和对亲属的尊重。
4.臣服:指君臣之间相互悼念时所穿的服饰。
臣服通常是青色的衣物,寓意忠诚和奉献。
–例子:在中国历史上,当君主去世时,臣子们会穿上青色的服饰,表示对君主的忠诚和对国家的哀悼。
5.友服:指朋友之间相互悼念时所穿的服饰。
友服一般是白色的衣物,象征纯洁和祥和。
–例子:在现代社会中,朋友之间在丧失亲人的情况下,可能会穿上白色的衣物,以表达对逝者的哀悼和对友情的怀念。
结语五服制度是古代中国社会的一项重要礼制,通过规范悼念仪式和服饰的使用,人们可以向逝者表达哀思和尊重。
在现代,虽然五服制度的实施已不如古代那样严格,但其仍然影响着人们对悼念和哀悼的方式和态度。
中国历史上的五服制度

中国历史上的五服制度一、“五服”概述“五服”是古代中国特有的一种制度,它在中国古代大致有三种含义:一是吉服的五个等级,指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五等服式;二是凶服(丧服)的五个等级,分别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绍麻五等服式;三是王裴之外五百里为一服,由近及远依次叫做侯服、甸服、绥服、要服、荒服五种。
而本文所讨论的“五服”指的是第二种含义,是“丧服制度”的简称,它指的是死者的亲属按照与其血缘关系的亲疏有别,穿戴丧服的规格和所服丧期有所不同的一种制度。
总的来说,即与死者血缘关系越近,丧服的材质愈粗,服丧的时间愈长;反之,则丧服的材质愈细,服丧的时间愈短。
根据亲疏的不同,具体可分为五种,由亲至疏依次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关于服丧的具体内容,各个朝代有所不同,但大如致如下:斩衰,服丧三年,丧服用最粗糙的生麻布制成,左右衣旁和下边不缝,是子及未嫁女为父母、媳为公婆、承重孙为祖父母、妻为夫服丧时所穿用。
齐衰,又分齐衰三年、齐衰杖期、齐衰不杖期、齐衰五月五等,丧服用次等生麻布制成,是孙子、孙女为其祖父、祖母;重子、重女为其曾祖父、曾祖母、高祖父、高祖母服丧期间穿用。
大功,丧期九月,丧服用粗熟布制成,质料比齐衰用料稍细,是为伯叔父母、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姐妹,以及已嫁女为母亲、伯叔父、兄弟服丧时穿用。
小功,丧期五月,丧服轻于大功,是用稍粗熟布制成的,这种丧服是为从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从堂兄弟、未嫁从堂姐妹,以及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丧期间穿用。
绍麻,丧期三月,丧服是用稍细熟布做成,凡为曾祖父母、族伯父母、族兄弟姐妹、未嫁族姐妹,和外姓中为表兄弟、岳父母服丧时穿用。
作为哀悼死者的一种形式,五服本来仅有表示血缘亲疏的单纯作用,但是在中国早期家国一体的宗法社会和帝制时代“礼法合一”的等级社会中,统治者赋予了它另外的引申意义:它是古代社会“亲亲”、“尊尊”思想的重要体现,用以维护等级尊卑的社会国家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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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五等服式古代统治阶级的五等服式。
《汉书·地理志》:“尧遭洪水,怀山襄陵,天下分绝,为十二州,使禹治之。
水土既平,更制九州,列五服,任土作贡。
”何谓“五服”?《国语·周语》记载,周穆王时祭公谋父曾阐发过“五服”说:“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夷蛮要服,戎狄荒服。
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
”具体而言,即以王畿为中心,按相等远近作正方形或圆形边界,依次划分区域为“甸服”、“侯服”、“宾服”(汉书作“绥服”)、“要服”、“荒服”,是为“五服”。
《荀子•正论篇》云:封内甸服,封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
《国语•周语》也有同样的记载: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
为什么说“五服”是理想政区制度?“五服”说最早见《尚书•禹贡》:五百里甸服:百里赋纳总,二百里纳銍,三百里纳秸,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
五百里侯服:百里采,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诸侯。
五百里绥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奋武卫。
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
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蛮,二百里流。
从畿服重地到藩属下国逐层管理,兼举文教武卫,声教讫于蛮荒,这体现了华夏王朝历来的治国思想渊源。
这段话的大意是:王四周各五百里的区域,叫做甸服:其中最靠近王城的一百里地区缴纳带藁秸的谷物,其外一百里的区域缴纳禾穗,再往外一百里的区域缴纳去掉藁芒的禾穗,再往外一百里的区域缴纳带壳的谷子,最远的一百里缴纳无壳的米。
甸服以外各五百里的区域叫侯服:其中最靠近甸服的一百里是封王朝卿大夫的地方,其次的百里是封男爵的领域。
其余三百里是封大国诸侯的领域。
侯服以外各五百里的区域是绥服:其中靠近侯服的三百里,斟酌人民的情形来施行文教。
其余二百里则振兴武力以显示保卫力量。
绥服以外各五百里是要服:其中靠近绥服的三百里是夷人们住的地方,其余二百里是流放罪人的地方。
要服以外各五百里是荒服:其中靠近要服的三百里是蛮荒地带,其余二百里也是流放罪人的地方。
[编辑本段]古代丧服制度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
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
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
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礼记·丧服小记》所谓“上杀、下杀、旁杀”即此意。
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即所谓五服:斩衰,丧服名。
衷通“缞”。
“五服”中最重的丧服。
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制做,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上衣叫“衰”,因称“斩衰”。
表示毫不修饰以尽哀痛,服期三年。
古代,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承重孙(长房长孙)为祖父,妻妾为夫,均服斩衷。
至明、清,子及未嫁女为母,承重孙为祖母。
子妇为姑(婆),也改齐衰三年为斩衰。
女子服斩衰,并须以生麻束起头发,梳成丧髻。
实际服期约两年余,多为二十五个月除孝。
《礼记.丧服小记》:“斩衰括发以麻。
”《清史稿·礼志十二》:“斩衰三年,子为父、母;为继母、慈母、养母、嫡母、生母;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子之妻同。
女在室为父、母及已嫁被出而反者同;嫡孙为祖父、母或高、曾祖父、母承重;妻为夫,妾为家长同。
”齐衰,丧服名。
齐,下衣的边。
衰通“缞”。
是次于“斩衰”的丧服。
用粗麻布制做,断处缉边,因称“齐衰”。
服期分三年、一年、五月、三月。
服齐衰一年,用丧杖,称“杖期”,不用丧杖,称“不杖期”。
周代,父在父母服齐衰杖期,父卒服齐衰三年。
唐代,为母,父在父卒皆齐衰三年;子妇为姑(婆)亦齐衷三年。
至清代,凡夫为妻,男子为庶母、为伯叔父母、为兄弟及在室姊妹,已嫁女为父母,孙男女为祖父母,均服齐衰一年,杖与否,各有规定;重孙男女为曾祖父母,服齐衰五月;玄孙男女为高祖父母,且齐衰三月。
《礼记·檀弓下》:“哀公为之齐衰。
”《清史稿·礼十八》:“曰齐衰杖期,嫡旁及下际缉,麻冠、致、草屦、桐杖......曰齐衰杖期,嫡子、众子为庶母;子之妻同;子为嫁母、出母;夫为妻;嫡孙祖在为祖母承重。
曰齐衰不杖期,为伯、叔父、母,为亲兄、弟;为亲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为同居继父两无大功以上亲者。
“参阅清吴荣光《吾学录·丧礼门一》所附丧服各图。
大功,亦称“大红”。
丧服名。
是次于“齐衰”的丧服。
用粗熟麻布制做。
服期为九个月。
清代,凡为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姑及姊妹,以及已嫁女为伯叔父、兄弟,均服“大功”。
《史记·孝文帝本纪》:“已下,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
”裴骃集解:“服虔曰:‘当言大功、小功布也。
’”《明史·礼志十四》:“曰大功九月者,为同堂兄弟及姊妹在室者,为姑及姊妹兄弟之女出嫁者;父母为众子妇,为女之出嫁者;祖为众孙;为兄弟之子妇......为兄弟之子为人后者。
”《清史搞·礼志十二》:“曰大功服,粗白布,冠、致如之,茧布缘屦。
”参阅清吴荣光《吾学录·丧礼门一》所附丧服各图。
小功,亦称“上红”。
丧服名。
是次于“大功”的丧服。
用稍粗熟麻布制成。
服期五年月。
清代,凡为伯叔祖父母、常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及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妻、再从兄弟、未嫁再从姊妹,又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均服小功。
《仪礼·丧服》:“小功,布衰掌,牡麻致,即葛五月者。
从祖祖父,从祖父母报;人祖昆弟;从父姊妹篇,孙嫡人者;为人后者为其姊妹嫡人者。
”《新唐书·礼乐志十》:“小功五月殇,正服:为子、女子子之下殇,为叔父之下殇,为姑、姊妹之下殇,为从兄弟姊妹长殇,为庶孙之长殇。
降服:为人后者为其兄弟之长殇,出嫁姑为侄之长殇,为人后者为其姑、姊妹之长殇。
义服:为夫之兄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为夫之叔父之长殇。
”参阅清吴荣光《吾学录·丧礼门》一所附丧服各图。
缌麻,丧服名,是次于“小功”的丧服。
“五服”中最轻的一种。
用较细熟麻布制成,做功也较“小功”为细。
清代,凡男子为本宗之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为外孙、外甥、婿、妻之父母、表兄、姨兄弟等,均服缌麻。
服期三月,五服之外,同五世祖的亲属为袒免亲,即所谓“素服”,袒是露左臂,免是用布从项中向前交于额上,又后绕于髻。
宋人车垓说此仪久废,当时人的袒免亲丧服是白阑缟巾;明、清时,素服,以尺布缠头。
同六世祖的亲属便是无服亲了。
故《礼记·大传》云:“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
”《仪礼·丧服》章所载亲属间各种服制被后世奉为权威性的准则,历代遵行,但也有所变通。
[编辑本段]五服制罪“五服”制度是中国礼治中为死去的亲属服丧的制度。
它规定,血缘关系亲疏不同的亲属间,服丧的服制不同,据此把亲属分为五等,由亲至疏依次是: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西晋定律第一次把“五服”制度纳入法典之中,作为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及衡量罪行轻重的标准,这就是“准五服以制罪”原则,它不仅适用于亲属间相互侵犯、伤害的情形,也用于确定赡养、继承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五服制罪”的原则实质上是“同罪异罚”的原则在家族范围内体现,它在刑法方面的适用原则是:亲属相犯,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
亲属相奸,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亲属相盗,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
在民事方面,如财产转让时有犯,则关系越亲,处罚越轻。
“五服”制罪原则的确立,使得儒家的礼仪制度与法律的适用完全结合在一起,是自汉代开“礼律融合”之先河以来封建法律儒家化的又一次重大发展,它不仅体现了晋律“礼律并重”的特点,也是中国封建法律伦理法特征的集中表现。
自西晋定律直至明清,“五服制罪”一直是封建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实践中不断的充实与完善[编辑本段]五服的具体应用斩衰。
'衰'(读做“催”)'衰'就是指不缝缉的意思。
凡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母、媳对公婆、承重孙对祖父母、妻对夫,都要穿衰榱,是最重的孝服。
齐衰,是用本色粗生麻布制成的。
自此制以下的孝衣,凡剪断处均可以收边;下摆贴边都在砸边际。
孙子、孙女为其祖父、祖母穿孝服;重子、重女为其曾祖父、曾祖母穿孝服;为高祖父、高祖母穿孝服均遵'齐衰'的礼制。
大功,是用熟麻布制作的,质料比'齐衰'用料稍细。
为伯叔父母、为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姐妹,以及已嫁女为母亲、伯叔父、兄弟服丧都要穿这种'大功'丧服。
小功,是轻于'大功'的丧服,是用较细的熟麻布制作的。
这种丧服是为从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从堂兄弟、未嫁从堂姐妹,和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丧而穿的。
缌麻,是用稍细的熟布做成的。
现在大多用漂白的布做成。
称为'漂孝'。
凡为曾祖父母、族伯父母、族兄弟姐妹、未嫁族姐妹,和外姓中为表兄弟、岳父母穿孝都用这个档次。
五服之外,古代还有一种更轻的服.丧方式,叫'袒免'。
在史籍中记载:朋友之间,如果亲自前去奔丧,在灵堂或殡.葬时也要披麻;如果在他乡,那就'袒免'就可以了。
袒,是袒露左肩;免,指不戴冠,用布带缚髻。
五服规定,是晚辈对长辈的丧服规定,夫妻属平辈不穿孝服,戴黑袖标即可。
[编辑本段]五服的演变本来的五服指的是五种孝服,后来,五服也指代五辈人,比如在山东胶东半岛一带,有“五服之内为亲”的说法,就是利用上面那句话,往上推五代,从高祖开始,高祖、曾祖、祖父、父、自己,凡是血缘关系在这五代之内的都是亲戚,即同出一个高祖的人都是亲戚,从高祖到自己是五代,就成为五服。
五服之后则没有了亲缘关系,也可以通婚。
一般情况下,家里有婚丧嫁娶之事,都是五服之内的人参加。
另外,对于长辈及晚辈的称呼实际上也是有相应的说法的。
由自己开始,上一辈为父亲,父之父为祖,祖之父为曾祖,曾祖之父为高祖,高祖之父为天祖,天祖之父为烈祖,烈祖之父为太祖,太祖之父为远祖,远祖之父为鼻祖。
由自己往下,为子,子之子为孙,孙之子为曾孙,曾孙之子为玄孙,玄孙之子为来孙,来孙之子为坤孙,坤孙之子为云孙,云孙之子为仍孙,仍孙之子为耳孙。
[编辑本段]九族五服图九族中,纵向有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母、己身、子、孙、曾孙、玄孙;横向,有己身、兄弟、堂兄弟、再堂兄弟、三堂兄弟、姊妹、堂姊妹、再堂姊妹、三堂姊妹。
围绕着纵横向的九族,形成了九族与五服的家族结构图。
往上数,上辈中有叔伯父母、堂伯父母、再堂伯父母、祖伯父母、堂伯祖父母、曾祖伯父母、姑、堂姑、再堂始、祖始、堂祖姑、曾祖姑等。
往下数,下辈中有侄妇、堂侄妇、再堂侄妇、侄女、堂侄女、再堂侄女、侄孙妇、堂侄孙姑、侄孙女、堂侄孙女、曾任孙妇、曾侄孙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