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推进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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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2024年工作计划

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2024年工作计划

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2024年工作计划一、前言随着我国不动产市场的发展和不动产交易活动的增加,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市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24年是我国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迈向更加专业、高效、规范的关键之年。

为了更好地实现全国范围的不动产登记工作,我们制定了以下工作计划,以期为2024年的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工作提供指导和保障。

二、总体目标2024年,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将围绕“创新、服务、监管、风险防控”四大中心功能,着力打造一支专业、高效、诚信、负责、亲民的工作团队,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推动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建设成为市民满意、民营经济资源两得其利的法治化、国际化、现代化服务平台。

三、具体措施1. 深化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随着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不断发展,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的需求,我们将深化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互通共享,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的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

2. 提升不动产登记业务水平在2024年,我们将继续加强对登记人员的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以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同时,我们还将引进更先进的技术设备,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办事效率。

3. 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为了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将进一步加强信息管理工作。

我们将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保护市民的信息安全,确保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扩大不动产登记服务范围在2024年,我们将继续扩大不动产登记服务范围,进一步拓宽登记服务渠道,方便市民进行不动产登记业务。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同合作,打造便民服务中心,提供更加多样化的登记服务。

5. 加强不动产登记监管为了保障公平、透明的市场秩序,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将继续加强对不动产登记市场的监管,打击违法行为,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

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

不动产登记工作方案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精神,根据国务院常务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要求,结合中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4号),切实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物权法》为指导,根据国务院部署,中央编办和国土资源部安排要求,通过组织开展全省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完善制度机制,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更加便民利民,有效保护社会公众的合法不动产权利,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

二、工作原则统一登记原则。

坚持国家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要求,由单独一个机构负责土地、房屋、耕地、林地、草原(草地)等所有不动产的登记工作。

使用统一的登记簿册、证书进行登记,统一规范记载不动产归属和权利内容。

根据国家即将出台的《不动产登记条例》,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

所有不动产信息统一建设在一个共享应用基础信息平台上,有效监管查询,做到基本信息公示、隐私信息保密,维护交易安全。

按照国家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予以五年过渡期。

便民利民原则。

按照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职能,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通过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站式”服务等配套措施,更好服务企业、更加方便群众申请和办理不动产登记。

平衡过渡有效衔接原则。

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坚持新制度建设方向,兼顾新机制和老办法,切实优化工作流程,做到便民高效服务,保持不动产登记工作平稳过渡和有效衔接。

按照“不变不换”原则,做好新旧证书衔接,现有证书继续有效,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三、工作内容(一)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即将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草地)登记和土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国土资源部门承担。

不动产联动工作机制方案

不动产联动工作机制方案

不动产联动工作机制方案
不动产联动工作机制方案是指通过建立一种机制来确保不动产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以提高不动产登记、交易、评估和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不动产联动工作机制方案:
1. 建立不动产信息网平台:搭建一个集不动产登记、交易、评估和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网平台,实现不动产相关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共享,提供在线查询和办理不动产业务的功能。

2. 制定统一的不动产标识码:为每个不动产单元分配一个统一的标识码,通过该标识码可以快速准确地查找和识别不动产的信息,方便各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

3. 建立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一个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集中管理和维护不动产登记信息,统一处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其包括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登记、租赁登记等。

4. 强化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不动产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不动产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

通过共享不动产信息,可以提高不动产交易的效率和准确性,减少不动产纠纷的发生。

5. 建立不动产评估机构和专业评估师的资质认证和监管机制:设立一个不动产评估机构,负责审批和监督不动产评估师的资质认证和行业监管。

同时,加强对不动产评估师的培训和监督,提高评估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6. 加强不动产交易监管:建立不动产交易监管机制,对不动产交易进行监管和审核,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同时,加强对不动产交易中介机构的监管,提高其服务质量和诚信度。

通过以上的不动产联动工作机制方案,可以实现不动产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提高不动产登记、交易、评估和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促进不动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最新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最新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最新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最新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

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方案

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方案

奥格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方案广州奥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目录1建设背景 (1)2整合目标和任务 (3)2.1整合目标 (3)2.2整合任务 (3)3整合原则和依据 (5)3.1整合原则 (5)3.2整合依据 (6)4重难点分析 (7)4.1数据整合重点 (9)4.1.1不动产数据的规范化 (9)4.1.2基础数据的完整性 (9)4.1.3业务数据的准确性 (10)4.2数据整合难点 (10)4.2.1宗地数据的完整性 (10)4.2.2楼盘表数据的准确性 (10)4.2.3跨部门协调配合 (11)5数据整合 (12)5.1技术路线 (12)5.1.1数据整合技术流程 (12)5.1.2土地数据整合流程 (15)5.1.3房产数据整合流程 (17)5.1.4林权数据整合流程 (19)5.2准备工作 (20)5.2.1数据收集 (20)5.2.2数据分析 (26)5.2.3数据库框架设计 (27)5.2.4制定实施方案和技术细则 (31)5.2.5技术培训 (31)5.3规范化整理 (32)5.3.1无效数据清洗 (36)5.3.2规范化梳理 (36)5.3.3数据采集 (37)5.3.4数据整理 (45)5.4整合关联 (68)5.4.1土地登记数据整合关联 (70)5.4.2土地空间数据整合关联 (73)5.4.3房产业务数据整合关联 (74)5.4.4房产空间数据整合关联 (92)5.4.5林权登记数据整合关联 (97)5.4.6林权空间数据整合关联 (98)5.5数据入库 (98)5.5.1建库内容 (99)5.5.2实体关系 (102)5.5.3成果检查 (103)6不动产数据整合建库工具 (106)6.1数据采集录入 (106)6.1.1空间数据采集录入 (106)6.1.2属性数据采集录入 (107)6.1.3档案数据采集录入 (110)6.2数据转换 (110)6.2.1数据导入与格式转换 (111)6.2.2坐标系与投影转换 (112)6.3不动产数据整理 (114)6.3.1数据编辑 (115)6.3.2宗地代码编制 (116)6.3.3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制 (116)6.3.4楼盘表管理 (117)6.3.5属性自动更新与获取 (118)6.4不动产数据关联 (119)6.5数据检查 (121)6.5.1数据逻辑一致性检查 (122)6.5.2拓扑关系一致性检查 (122)6.5.3空间数据准确性检查 (123)6.5.4字段有效性检查 (123)6.6数据入库与成果管理 (124)7“四检一验”质量控制方案 (124)7.1质量保证机制 (124)7.1.1质量控制原则 (124)7.1.2质量控制内容 (125)7.1.3日常质量保证机制 (126)7.1.4关键点质量保证机制 (132)7.1.5验收前的质量把关机制 (138)7.2奥格“四检一验”要求 (138)7.2.1第一级检查——项目组的自检互查 (138)7.2.2第二级检查——部门抽检、专查 (138)7.2.3第三级检查——过程检查 (139)7.2.4第四级检查——最终检查 (139)7.3项目质量控制措施 (140)7.3.1数据源质量控制 (140)7.3.2数据源采集质量控制 (140)7.3.3数据入库质量控制 (141)8历史遗留问题参考解决办法 (142)8.1宗地来源不清晰的历史数据 (142)8.2楼盘表部分房产数据 (142)8.3地址不一致 (143)8.4地方坐标与国家坐标系 (143)8.5宗地红线数据缺宗地号 (143)8.6缺乏自然幢基底红线数据 (143)8.7缺乏楼盘表数据 (143)8.8房地压盖问题 (144)8.9集体土地小产权问题 (144)9主要成果 (144)9.1数据库成果 (144)9.2文字成果 (144)1建设背景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物权法》,该法设专节规定了不动产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2024年工作计划

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2024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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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2014-1-24

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2014-1-24

中央编办发布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2014-01-25[摘要]据中央机构编制网消息,近日,中央编办发布《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公布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方案。

据中央机构编制网消息,近日,中央编办发布《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公布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方案。

《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指出,国土资源部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草案,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

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适当加强国土资源部相关机构和人员,在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

根据《通知》,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国土资源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林业局、海洋局,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土资源部负责牵头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方便社会依法查询,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房价、户型、二手房、租房)隐私的事项除外。

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

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适时组织地方发放新的统一证书,并逐步替换旧证书,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住房城乡建设部协同国土资源部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将不再承担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等职责。

中编办公布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方案国土部组建登记局2014年01月24日来源:人民网人民网北京1月24日电据中央机构编制网消息,近日,中央编办发布《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公布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方案。

《通知》指出,国土资源部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草案,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

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适当加强国土资源部相关机构和人员,在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

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方案

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整合方案

数据格式不统一
不同来源的数据可能采用不同的数据 格式和标准,给数据整合带来困难。
数据更新不及时
由于数据更新不同步,可能出现数据 过期或失效的情况。
风险应对策略
建立数据质量检查机制
通过数据质量检查,发现和纠正数据错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完善数据收集和补录机制
针对数据缺失问题,建立数据收集和补录机制,确保数据的完整性。
05
06
共享性: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推动数据在 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共享和应用。
02
整合范围与内容
整合范围
空间范围
整合的数据应涵盖城市、县域、乡镇等不同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数据。
时间范围
整合的数据应包括过去几年至今的不动产登记数据。
整合内容
土地登记信息
包括土地权属、用途、面积、使用权类型等信息。
房屋登记信息
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动产统 一登记对于提高管理效率、保障 交易安全、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 具有重要意义。
意义
通过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可以 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 权益,促进不动产市场的健康发 展。
数据整合的目标与任务
目标
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全面整合和共 享,提高登记效率和管理水平。
任务
梳理和规范不动产登记数据,建立数 据整合标准和共享机制,搭建统一的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
计划制定阶段
进行需求分析,明确 数据整合的目标、要 求和实施步骤,制定 详细的实施计划。
数据准备阶段
收集和整理各部门的 不动产登记数据,进 行数据清洗和预处理 ,为数据整合做好准 备。
实施整合阶段
按照实施方案,分步 骤进行数据整合,确 保数据转换和整合的 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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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推进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X〕134号)、《中共X省委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若干意见》(X发〔X〕14号)及市国土局对X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和平台上线工作要求,12月1日下午,区委书记X、区长X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我区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和平台上线工作。

会议决定:一、区不动产机构办公场所由国土分局在其办公楼安排解决,12月10日前完成办公场所布置和人员移交工作,区建住局和区房管所积极配合。

二、区房管所5天内将房屋登记电子档案资料移交至区不动产登记局,并将纸质档案登记造册,在12月10日前完成移交。

区房管所不再发放《房屋他项权利证》等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符的证书证明。

三、对区房管所待移交人员不符合移交要求的,国土分局不得接收。

四、12月15日前,国土分局与市国土局对接平台上线工作。

五、区纪委监委进驻区建住局、国土分局、区房管所,对履职情况、工作作风、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

为认真落实12月1日区委、区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现就我区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区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分局,办公室主任由赵建文同志兼任。

办公室具体负责区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过程中办公室搬迁、设备采购、网络布设、档案移交、人事、工资、关系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银行账户开设等工作的实施。

二、工作推进计划
1. 抽调人员
12月6日前,区房管所从拟划转人员中抽调10名工作人员参与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大厅及办公室设置、网络布设、档案移交等具体工作。

抽调人员名单由房管所提供。

(责任部门:区房管所)
2. 办公场所整理改造
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大厅设在国土分局办公楼1楼,8楼、9楼由不动产登记局使用。

国土分局于12月6日前完成大厅及办公室整理改造工作。

(责任部门:国土分局)
3. 设备采购
国土分局对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大厅及办公室所需的办公桌椅、沙发、电脑等办公设备进行预算,确定具体数量。

12月10日前完成办公设备采购工作。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国土分局)
4. 网络布设
12月10日前完成不动产登记的网络布设,并且为房产类不动产交易和税务预留窗口及网络端口。

(责任单位:国土分局)
5. 召开移交人员见面大会
12月10日前,召开移交人员见面大会,完成划转人员正式移交工作。

12月15日,区不动产登记大厅正式启用,区房管所房屋交易、区税务局不动产登记征税等业务入驻大厅。

(责任单位:区建住局、区税务局、国土分局、区房管所)
6. 档案资料移交
12月10日前,房管所对涉及房产登记的所有纸质档案完成登记造册,并移交至区不动产登记局。

(责任单位:区建住局、国土分局、区房管所)
7.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银行账户开设
12月10日前,完成X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X区不动产权籍调查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办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编办、国土分局)
12月12日前,完成X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X区不动产权籍调查中心专用银行账户开设工作。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国土分局)
8.人事、工资关系办理
12月12日前,完成划转人员人事关系办理工作。

12月14日前,完成划转人员工资关系办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编办、国土分局)
9.平台上线对接
12月15日前,国土分局与市国土局完成信息平台上线对接工作。

(责任单位:国土分局、区房管所)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强力推进。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在筹建不动产登记机构过程中,认真执行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确保上级文件精神得到全面落实。

同时,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确保单位人心稳定。

2. 统筹兼顾,密切协作。

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工作涉及人员多,环节多,面临的矛盾问题也多,沟通协调至关重要。

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认真衔接,紧密协作,合力攻坚。

3. 精心实施,强化督查。

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工作业务性强,工作要求高,时间要求紧。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计划,抓好落实。

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工作进度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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