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推进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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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推进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X〕134号)、《中共X省委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若干意见》(X发〔X〕14号)及市国土局对X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和平台上线工作要求,12月1日下午,区委书记X、区长X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我区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和平台上线工作。会议决定:一、区不动产机构办公场所由国土分局在其办公楼安排解决,12月10日前完成办公场所布置和人员移交工作,区建住局和区房管所积极配合。二、区房管所5天内将房屋登记电子档案资料移交至区不动产登记局,并将纸质档案登记造册,在12月10日前完成移交。区房管所不再发放《房屋他项权利证》等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符的证书证明。三、对区房管所待移交人员不符合移交要求的,国土分局不得接收。四、12月15日前,国土分局与市国土局对接平台上线工作。五、区纪委监委进驻区建住局、国土分局、区房管所,对履职情况、工作作风、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为认真落实12月1日区委、区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现就我区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区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分局,办公室主任由赵建文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区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过程中办公室搬迁、设备采购、网络布设、档案移交、人事、工资、关系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银行账户开设等工作的实施。

二、工作推进计划

1. 抽调人员

12月6日前,区房管所从拟划转人员中抽调10名工作人员参与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大厅及办公室设置、网络布设、档案移交等具体工作。抽调人员名单由房管所提供。(责任部门:区房管所)

2. 办公场所整理改造

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大厅设在国土分局办公楼1楼,8楼、9楼由不动产登记局使用。国土分局于12月6日前完成大厅及办公室整理改造工作。(责任部门:国土分局)

3. 设备采购

国土分局对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大厅及办公室所需的办公桌椅、沙发、电脑等办公设备进行预算,确定具体数量。12月10日前完成办公设备采购工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国土分局)

4. 网络布设

12月10日前完成不动产登记的网络布设,并且为房产类不动产交易和税务预留窗口及网络端口。(责任单位:国土分局)

5. 召开移交人员见面大会

12月10日前,召开移交人员见面大会,完成划转人员正式移交工作。12月15日,区不动产登记大厅正式启用,区房管所房屋交易、区税务局不动产登记征税等业务入驻大厅。(责任单位:区建住局、区税务局、国土分局、区房管所)

6. 档案资料移交

12月10日前,房管所对涉及房产登记的所有纸质档案完成登记造册,并移交至区不动产登记局。(责任单位:区建住局、国土分局、区房管所)

7.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银行账户开设

12月10日前,完成X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X区不动产权籍调查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办理工作。(责任单位:区编办、国土分局)

12月12日前,完成X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X区不动产权籍调查中心专用银行账户开设工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国土分局)

8.人事、工资关系办理

12月12日前,完成划转人员人事关系办理工作。12月14日前,完成划转人员工资关系办理工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编办、国土分局)

9.平台上线对接

12月15日前,国土分局与市国土局完成信息平台上线对接工作。(责任单位:国土分局、区房管所)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在筹建不动产登记机构过程中,认真执行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确保上级文件精神得到全面落实。同时,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确保单位人心稳定。

2. 统筹兼顾,密切协作。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工作涉及人员多,环节多,面临的矛盾问题也多,沟通协调至关重要。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认真衔接,紧密协作,合力攻坚。

3. 精心实施,强化督查。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工作业务性强,工作要求高,时间要求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计划,抓好落实。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工作进度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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