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女职工合同顺延与续签
女工三期顺延劳动合同通知

尊敬的员工: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公司的支持和付出,我们非常珍惜与您的合作关系。
在此,公司就女工三期顺延劳动合同一事,向您发出通知。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性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公司决定顺延您的劳动合同。
一、顺延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况1. 顺延期限:根据您的三期情况,公司决定将您的劳动合同顺延至哺乳期结束后。
2. 顺延期间待遇:在顺延期间,公司将依法为您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3. 顺延期间的工作安排:公司会根据您的身体状况和实际情况,合理调整您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确保您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身心健康和工作顺利进行。
二、顺延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1.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等原因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
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顺延劳动合同的期限。
三、温馨提示1. 请您放心,公司会全力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2. 在顺延期间,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3. 请您注意保重身体,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为公司的发展继续贡献力量。
再次感谢您对公司的支持和付出,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敬请查阅。
公司名称年月日。
孕妇合同顺延三期协议书

孕妇合同顺延三期协议书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鉴于乙方现处于孕期,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劳动合同顺延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顺延期限1. 本协议自乙方孕期第一周起生效,直至乙方哺乳期满为止。
2. 顺延期限包括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共计不超过一年。
二、工作内容与安排1. 在孕期和哺乳期间,甲方应为乙方提供适宜的工作条件和环境,避免乙方从事高强度或对胎儿及婴儿健康有害的工作。
2. 乙方在医疗指导下,可根据自身健康状况调整工作时间和强度,必要时可申请临时工作调整或休息。
三、薪酬福利1. 乙方在合同顺延期间继续享有原工资待遇,甲方不得因乙方怀孕、生产或哺乳而降低其工资标准。
2. 乙方依法享有产假及相关福利待遇,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
四、社会保险及福利1. 甲方应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2. 乙方在孕期及哺乳期间的其他法定福利待遇不变。
五、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协议期限内,除非乙方自愿或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甲方不得解除或终止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2. 若乙方希望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
六、争议解决如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其他事项1.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期员工合同自动顺延

尊敬的各位三期员工: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现就三期员工合同自动顺延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合同自动顺延的定义三期员工合同自动顺延,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因法定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和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原劳动合同的期限。
二、适用范围1. 孕期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原劳动合同期满的,自动顺延至哺乳期结束。
2. 生育手术恢复期员工:因生育手术需要恢复的员工,在恢复期内,原劳动合同期满的,自动顺延至恢复期结束。
3. 医疗期员工:在医疗期内,原劳动合同期满的,自动顺延至医疗期结束。
三、顺延合同期限1. 孕期女员工:顺延期限为哺乳期结束之日。
2. 生育手术恢复期员工:顺延期限为恢复期结束之日。
3. 医疗期员工:顺延期限为医疗期结束之日。
四、顺延合同内容1. 顺延后的劳动合同期限与原劳动合同期限相同。
2. 顺延后的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工资、福利待遇、工作岗位等,与原劳动合同保持一致。
3. 顺延后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员工应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五、注意事项1. 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与员工协商,确定顺延合同期限。
2. 员工在顺延合同期限内,享有原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权益。
3. 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保障顺延合同期间员工的合法权益。
4. 员工在顺延合同期间,如因自身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请各位三期员工知悉并遵守。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
人力资源部年月日【说明】1. 本通知适用于我国境内用人单位的三期员工。
2. 本通知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为准。
3.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哺乳期女员工合同到期必须续签吗

哺乳期女员工合同到期必须续签吗不是必须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这“三期”内遇到劳动合同届满,劳动合同不得终止,企业必须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但是这种情形也不是绝对的,当女职工“三期”内违法《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用人单位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哺乳期女员工合同到期必须续签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45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4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因此,当女职工进入孕期之后,即使她的劳动合同期满也应当顺延至其哺乳期结束之后才能终止。
此时,单位必须做的是“顺延”而不是“续签”。
顺延原劳动合同至法定情形消失时终止,只要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而不是双方再协商一致签订一个新合同。
所谓法定情形也包括了流产、早产或者晚产等情形,不必另外专门约定。
一般情况下,孕期、产期、哺乳期是接续发生的,以最终期限届满即哺乳期结束(孩子满一周岁之时)为准即可,但也不排除终止妊娠、婴儿未满1岁死亡等情况。
在这些意外情况下,女职工的三期发生断档,其中的部分环节可能未能发生,由此将直接导致第42条所规定特殊情形的灭失,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因素不再存在,用人单位与员工也就不需要继续履行和延续原劳动合同。
如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公司应将合同期限顺延至流产假期结束与其终止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续签新的劳动合同与顺延原劳动合同,实际后果是不一样的。
前者意味着多订立一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单位合法解雇员工不利。
《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期员工问题】女职工三期常见20问题

【三期员工问题】女职工三期常见20问题女职工三期常见20问题在女员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权利在实践中很难能够依法得到切实保障。
以下是常见的20问题!1、三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能否终止劳动合同?答:《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因此,三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应顺延到哺乳期满时方可终止2、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女职工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才知道在自己合同期内怀孕了,如何处理?答:虽然劳动合同期满,而且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员工也未告知怀孕的事实,但鉴于劳动合同期限内,女职工已怀孕,加上女职工在受孕后都有一个待发现的过程,从客观受孕到主观认识到已经怀孕,本身就有一个时间过程。
因此,即使已经办理完终止手续,劳动合同也到期了,因法律规定,女职工三期的,劳动合同应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故双方应恢复劳动关系至三期期满之日或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补偿。
3、由于“三期”原因而续延劳动合同期限的,用人单位是订立一个新合同还是以书面通知续延?有何风险?答:因“三期”原因而续延劳动合同期限,并不是基于劳资双方均具有顺延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只是基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续延为法定续延,是用人单位不得不履行的法定责任,其在法定顺延期间的用工义务也有法律予以了明确的规定。
这与劳动合同双方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之前约定顺延合同至某一时间截然不同,后者是约定顺延,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基于共同的意思表示主动完成,双方必须通过新的书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因此,由于“三期”原因而续延劳动合同期限的,用人单位只需在原劳动合同到期前向劳动者送达或决定,告知其劳动合同因三期而顺延至三期结束,并要求员工在书面通知上签收确认,而不必订立一个新的劳动合同。
订立一个新的劳动合同,约定期限至到三期期满之日终止,会被认定为签定了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导致三期期满需要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三期妇女劳动合同顺延

妇女三期是指女性在怀孕期、产假期、哺乳期这三个特殊时期。
在我国,为了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法律法规对三期妇女劳动合同的顺延做出了明确规定。
一、三期妇女劳动合同顺延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三期妇女劳动合同顺延的具体情形1. 孕期顺延:女职工在怀孕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应当顺延至孕期结束。
2. 产假期顺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应当顺延至产假结束。
3. 哺乳期顺延: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应当顺延至哺乳期结束。
三、三期妇女劳动合同顺延的实践操作1. 用人单位应当在女职工怀孕、产假、哺乳期间,依法支付工资,并保障女职工的福利待遇。
2. 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顺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顺延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待遇,并应当为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3. 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结束后,如果需要继续工作,用人单位应当与女职工续签劳动合同。
四、违反三期妇女劳动合同顺延规定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五、结语三期妇女劳动合同顺延是我国法律法规对女性特殊时期权益保护的重要措施。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同时,女职工也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期劳动合同顺延通知书

三期劳动合同顺延通知书英文回答:I have received your request for a notice of extension for the third-term labor contract. I understand that you would like me to provide a detailed explanation of the requirements and include examples to make the response more relatable.In the notice of extension for the third-term labor contract, there are several key points that need to be addressed. Firstly, it is important to clearly state the intention to extend the contract. This can be done by mentioning the specific start and end dates of the extended period. For example, "I would like to inform you that I would like to extend my current labor contract for an additional year, starting from January 1st, 2022, and ending on December 31st, 2022."Secondly, it is crucial to mention any changes ormodifications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e contract. This can include adjustments to the salary, working hours, or job responsibilities. For instance, "I would like to propose a 10% increase in my monthly salary, as well as a reduction in working hours from 40 hours per week to 35 hours per week."Furthermore, it is necessary to express gratitude and appreciation for the opportunity to continue working with the company. This can be done by acknowledging the positive experiences and achievements during the previous term of the contract. For example, "I would like to express my sincere gratitude for the support and guidance provided during my time with the company. I have greatly enjoyed working with the team and have achieved significant milestones, such as successfully completing a major project."In conclusion, the notice of extension for the third-term labor contract should clearly state the intention to extend the contract, mention any changes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and express gratitude for the opportunity tocontinue working with the company. By following these guidelines and providing specific examples, the notice can be more personalized and effective.中文回答:我已收到您关于第三期劳动合同顺延通知书的要求。
三期女职工合同顺延与续签

三期女职工合同顺延与续签“三期”女职工合同届满必须续签吗?“女职工‘三期’内遇到劳动合同届满,劳动合同就不得终止,企业必须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这种说法并不是绝对的。
一方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45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4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因此,当张女士进入孕期之后,即使她的劳动合同期满也应当顺延至其哺乳期结束之后才能终止。
此时,单位必须做的是“顺延”而不是“续签”。
顺延原劳动合同至法定情形消失时终止,只要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而不是双方再协商一致签订一个新合同。
所谓法定情形也包括了流产、早产或者晚产等情形,不必另外专门约定。
一般情况下,孕期、产期、哺乳期是接续发生的,以最终期限届满即哺乳期结束(孩子满一周岁之时)为准即可,但也不排除终止妊娠、婴儿未满1岁死亡等情况。
在这些意外情况下,女职工的三期发生断档,其中的部分环节可能未能发生,由此将直接导致第42条所规定特殊情形的灭失,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因素不再存在,用人单位与员工也就不需要继续履行和延续原劳动合同。
如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公司应将合同期限顺延至流产假期结束与其终止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续签新的劳动合同与顺延原劳动合同,实际后果是不一样的。
前者意味着多订立一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单位合法解雇员工不利。
《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顺延原劳动合同至法定情形消失时终止,可以避免多订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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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女职工合同顺延与续签
“三期”女职工合同届满必须续签吗?
“女职工‘三期’内遇到劳动合同届满,劳动合同就不得终止,企业必须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这种说法并不是绝对的。
一方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45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4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因此,当张女士进入孕期之后,即使她的劳动合同期满也应当顺延至其哺乳期结束之后才能终止。
此时,单位必须做的是“顺延”而不是“续签”。
顺延原劳动合同至法定情形消失时终止,只要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而不是双方再协商一致签订一个新合同。
所谓法定情形也包括了流产、早产或者晚产等情形,不必另外专门约定。
一般情况下,孕期、产期、哺乳期是接续发生的,以最终期限届满即哺乳期结束(孩子满一周岁之时)为准即可,但也不排除终止妊娠、婴儿未满1岁死亡等情况。
在这些意外情况下,女职工的三期发生断档,其中的部分环节可能未能发生,由此将直接导致第42条所规定特殊情形的灭失,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因素不再存在,用人单位与员工也就不需要继续履行和延续原劳动合同。
如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公司应将合同期限顺延至流产假期结束与其终止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续签新的劳动合同与顺延原劳动合同,实际后果是不一样的。
前者意味着多订立一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单位合法解雇员工不利。
《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顺延原劳动合同至法定情形消失时终止,可以避免多订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一方面,如果在此期间,“三期”妇女触犯了《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即“三期”妇女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也就是说,三期妇女必须不出现第39条规定的情形,才能使适用第42条和45条。
“三期”妇女守法的前提下,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和第45条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女职工“三期”期间可以调岗降薪吗?
“三期”女职工可以调岗降薪吗?这不仅是许多职工的疑惑,也是不少用人单位的疑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称:“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如果“三期”妇女的现工作岗位对其身体有害,用人单位应当将三期妇女调到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岗位,但是,无论“三期”内女职工的岗位如何变化,工资都不得降低。
用人单位调整岗位应当合理,特别是“三期”员工变更岗位,应减少工作量等以使其能够适应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