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政府与农民关系视野的农业补贴政策解析
关于农业补贴政策市场化操作的思考

为 了部 门利益 或地 区利益 , 私吞国家 良种补贴 , 篡改事实 , 反
而导致劣种驱 逐 良种 ,近年 来关于此类 问题 的报道屡 见不 鲜 。 ̄ 2 0 年 , H 08 河南省封丘 县一 家种业公司供应的小 麦种子
不发芽, 成几千亩土地重新 播种。与现金直补相 比, 造 这种 售价折扣补贴操作环节 多、程序复杂 ,易 出现截流。 2 4 补贴重点 不够明确 .
国政府 自2 0 年起施行农业税 制改革 , 04 取消 了农 业税 , 对农 业生产实施补贴政策。农业补 贴政 策直 接影响到农 民收入 、
农村稳定和农业 发展 , 如何保护粮食 生产和农 民利益 , 怎样
宽泛程度 低,因此 , 在现实生 活中 , 有的农 民对补贴政策知 之甚少; 的农民对政策漠不 关心 , 有 发放的宣传资料随意丢
行直接补贴; 改革农业税 制。我国根 据农业补贴政策的不同 目 , 标 农业补贴 方式基本上 可分为投入补 贴 、 出补贴和直 产
接补贴 3 种。 2 目前我 国农业补贴存在的问题
2 1 政策 宣传不够到位 .
收稿 日期 :2 l 6 01 -0 —01
~
目 前农业补 贴范围广 , 重点欠明确 , 且补贴力度 不够强 。 但就补贴领域而言 , 对农产 品的补 贴主要集中在粮棉产品 , 虽 然 已开始 有选择 地补 贴某 些优 质品种 , 但还 不够 普及 、稳
弃,不学也不 问,这 客观上加大 了政 策宣传的难度。 2 2 管理体 制运 行不够通畅 .
进行补 贴, 是考验政府 管理 水平的一道 难题 。
1 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的历史沿革 农业补贴作 为一 个政 策体系 ,起源于 2 世纪 3 0 0年代初 的美国 ,从 2 世纪 3 O O年代开始 ,美 国农 业政 策转 向以提高 农 民收入为主 , 通过稳定农产品价格 、 扩大财政对农业 支出、
是否应该取消农业补贴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取消农业补贴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取消农业补贴。
首先,取消农业补贴可以促进农业市场的竞争和效率。
农业补贴导致了农产品价格的扭曲,使得一些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低于市场价格,这不仅扭曲了市场的供需关系,也使得农业生产者失去了竞争的动力。
取消农业补贴可以让市场价格更加真实地反映供需关系,从而促进农业生产者提高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使农业市场更加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其次,取消农业补贴可以减少政府财政负担。
农业补贴是政府对农业生产者的一种补贴政策,需要耗费大量的财政资金。
而且,由于农业补贴导致了农产品价格的扭曲,使得政府需要通过其他手段来调整市场价格,这又需要耗费更多的财政资金。
取消农业补贴可以让政府有更多的财政资金用于其他领域,如教育、医疗等,从而更好地满足人民的需求。
最后,取消农业补贴可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农业补贴导致了一些农产品的过度生产,使得土地资源过度开发,水资源过度使用,导致了环境的恶化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取消农业补贴可以让农业生产者更加理性地利用资源,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从而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取消农业补贴可以促进农业市场的竞争和效率,减少政府财政负担,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是非常有必要的。
反方观点,不应该取消农业补贴。
首先,取消农业补贴可能会导致农业生产者的生计问题。
农业补贴是政府对农业生产者的一种支持政策,取消农业补贴可能会导致一些农业生产者无法维持生计,甚至面临破产。
这不仅会影响农业生产者的生活,也会影响整个农业产业的稳定和发展。
其次,取消农业补贴可能会导致农产品价格的波动。
农业补贴可以稳定农产品价格,保障农产品供应。
如果取消农业补贴,可能会导致农产品价格的波动,使得农产品市场更加不稳定,影响消费者的利益。
最后,取消农业补贴可能会导致农业生产者的竞争力下降。
农业补贴可以帮助农业生产者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竞争力。
如果取消农业补贴,可能会导致一些农业生产者无法与其他国家的农业生产者竞争,使得农业产业的发展受到影响。
基于博弈论视角农业补贴政策论文

基于博弈论视角的农业补贴政策研究摘要:农业补贴政策作为一种公共经济政策,其实质是对政府和农民的利益关系进行调整,其运行过程则是相关利益主体围绕利益关系调整而不断展开的博弈互动过程。
基于博弈论视角,分析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的运行机制,试图找出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的缺陷或不足,寻求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率的途径。
关键词:博弈论;农业补贴政策;运行机制;途径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 (2013)05-0003-03农业补贴政策主要涉及农民和政府两大利益主体的利益冲突与选择,农业补贴政策系统的运行过程也主要是政府与农民围绕利益调整而展开的相互作用相互斗争以及彼此协商和妥协的博弈过程。
基于博弈论的视角分析农业补贴政策,可以比较清晰地掌握农业补贴政策的运行过程,发现现行农业补贴政策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有利于设计新的机制,破解制度缺陷,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率。
一、农业补贴政策的博弈论分析(一)农业补贴的博弈论分析采用策略型博弈对政府和农民这两大农业补贴利益主体在农业补贴政策中的博弈行为进行分析。
描述一个策略型博弈至少需要三个要素:局中人、策略、支付(收益)。
局中人是指参与博弈的人,是博弈的决策主体。
局中人将根据自己的偏好决定自己的行为以实现自己的效用最大化。
策略是指每个局中人在博弈中的行动规则或行动指南。
策略规定局中人在什么情况下采取什么行动,使局中人明确了如何对对手的行动做出反应。
支付是指局中人从各个组合中获得的效用[1]。
本文博弈分析中的局中人选定政府和农民,因为政府和农民是农业补贴最直接的利益主体,二者也是农业补贴政策的运行承载者。
在经济相互交往中,农民和政府的行为都应为理性经济人行为,因此,他们做出的选择都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
从博弈论角度来看农民所做出的选择应是在政府选择既定的情况下自己的最优反应战略。
对于农民来讲,最优反应战略也就是指在政府已经选定了战略或者可以预计到政府将选择何种战略时,农民选择该战略能够得到最大的收益;同理,对于政府同样适用,虽然政府是公共服务组织,但其也有自己的利益和行政目标,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情况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大国,我国农业生产条件较好,种植面积巨大,农业劳动力多,是世界上粮食和农产品的主要生产和出口国。
但是,农民的生产水平和收入水平仍然较低,直接补贴作为现代农业补贴方式应运而生,为农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二、实施背景1. 需要保证种粮农民的生存和发展。
2. 农村人口的老龄化现象日益加重,需要通过直接补贴措施鼓励年轻人从事农业生产。
3. 农业生产面临成本高、效益低、市场不稳定等问题。
三、实施原则1. 确保直接补贴宗旨的达成,即保障农民的生计和收入水平。
2. 直接补贴应该符合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避免人为干扰和不清洁行为。
3. 实行国家投资和市场调节两手策略,确保直接补贴的财政稳定性和市场透明度。
四、执行措施1. 确定补贴标准根据当地现有情况,确定补贴标准,按照不同地区、不同农户、不同种植业种确定不同的补贴标准,以保障最低收益。
2. 工作流程(1)政府与农民签订协议,政府向农民支付一定数额的费用。
(2)政府收集数据,分析农业种植的情况,公开与该次补贴有关联的数据信息,特别是对于标准的制定。
(3)在评估和审核行动一个月内,政府将农业补贴资金直接支付至农民账户上。
(4)监管机构对农民生产的情况进行抽样检查。
如有不按约定进行生产的情况,政府会立即停止发放。
3. 支付方式支付方式可以是款项直接打入农户的账户,也可以由农村合作社、农业科技园区等组织代为收取和分配。
4. 监管体系政府应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对直接补贴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特别是对财务、生产情况进行核查。
五、预期结果实施直接补贴措施,能够切实解决种粮农民的问题,保障每个农民的生计。
同时,相应的措施能够刺激农业生产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
长期来讲,直接补贴政策的实施也能够使我国农业发展进入一条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路径,为农民的安居乐业做出贡献。
农业合作社补贴标准

农业合作社补贴标准农业合作社是农村经济组织的重要形式,对于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产品质量、推动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支持和鼓励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制定和完善合理的补贴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农业合作社的规模和产出是补贴标准的重要考量因素。
规模大、产出高的合作社通常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因此可以适当提高其补贴标准,以激励其发展壮大。
而规模较小、产出较低的合作社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补贴,帮助其稳定经营,逐步壮大规模。
其次,农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也是补贴标准的重要考量因素。
管理规范、运营高效的合作社往往能够获得更多的市场竞争优势,因此可以给予一定比例的经营管理补贴,以鼓励其他合作社向其学习,提高整体经营水平。
同时,对于管理混乱、效益低下的合作社,可以采取一定的激励和扶持政策,帮助其改善经营状况,提高效益。
此外,农业合作社在农产品销售、加工和品牌建设方面的成绩也应纳入补贴标准的考量范围。
对于在市场开拓、产品加工和品牌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合作社,可以给予一定比例的销售加工补贴,以鼓励其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拓展销售渠道,提升品牌知名度。
而对于在这些方面成绩较差的合作社,则可以提供相关的指导和支持,帮助其改进经营策略,提升市场竞争力。
最后,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补贴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
对于那些虚报冒领、挪用补贴资金的合作社,应严格追究责任,保障补贴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综上所述,农业合作社补贴标准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合作社的规模、产出、经营管理水平、销售加工和品牌建设成绩等因素,确保补贴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确保补贴资金的合理使用,推动农业合作社健康、持续发展,为农村经济振兴注入新的活力。
是否应该取消农业补贴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取消农业补贴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取消农业补贴。
首先,取消农业补贴可以促进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当前的农业补贴制度存在着许多问题,比如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导致了过度生产和库存积压等。
而取消农业补贴可以使农业生产更加市场化,让农产品的价格更加合理,从而真正保障农民的利益,提高农业的竞争力。
其次,取消农业补贴可以促进农业结构的调整。
由于长期的补贴导致了某些农产品产量过剩,而另一些农产品供不应求,导致了农业结构失衡。
取消补贴可以让市场机制更好地调节农业结构,使得各种农产品的供需关系更加平衡,从而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
最后,取消农业补贴可以节约财政支出。
当前的农业补贴是由政府出资支持的,而这些资金可以用于其他更加紧迫的领域,比如教育、医疗等。
取消农业补贴可以让政府有更多的资金用于公共事业,从而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名人名句,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曾说过,“大部分的政府支出都是不必要的。
取消这些支出将使税收减少,使经济更加繁荣。
”。
经典案例,欧盟曾经在2005年取消了一部分农业补贴,结果发现农业产业并没有因此而崩溃,反而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更加健康地发展起来。
反方观点,不应该取消农业补贴。
首先,农业补贴是保障农民利益的重要手段。
农业是国家的重要产业,而农民是农业的基础。
取消农业补贴会导致农产品价格波动,使得农民的收入不稳定,甚至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这将对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生活质量产生负面影响。
其次,农业补贴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
农业补贴可以鼓励农民增加种植粮食的积极性,保障国家的粮食供应。
如果取消农业补贴,可能会导致粮食产量下降,影响国家的粮食安全。
最后,农业补贴是调节农业市场的重要手段。
农业市场容易受到天气、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取消农业补贴可能会导致市场波动,影响国家的经济稳定。
名人名句,英国政治家丘吉尔曾说过,“农业是国家的命脉,没有农业就没有国家。
”。
经典案例,美国曾经在20世纪90年代试图取消农业补贴,结果导致了农业产业的大幅下滑,最终政府不得不重新恢复了农业补贴。
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绿色农业补贴制度建构研究

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绿色农业补贴制度建构研究*◎吴冰彬 摘 要:近年来,我国积极探索符合农业农村发展实际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为农村发展创造了有利环境。
但随着绿色农业发展要求日益突出,构建绿色农业补贴制度是当务之急。
通过构建绿色农业补贴制度,调整和优化农业生产中的利益结构,同时也体现了政府对发展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的决心,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
关键词:乡村振兴;绿色农业;补贴制度;建构策略农业补贴制度属于上层建筑,是指通过收入分配的方式来调整社会经济关系,如政府与农民的关系,涉农经营者的利益关系等,因而,从本质上来看,该制度反映的是一种利益结构,政府和农民则是这一利益结构中的两极主体[1]。
农业补贴是对生产关系的调整,生产关系要顺应生产力的发展,随着农村地区生产力的不断提升,协调工农、城乡、企业之间的利益是必然要面对的问题。
乡村振兴战略对我国农业补贴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化提出了新的要求,绿色农业补贴制度则以发展绿色农业为导向,能够很好地引导绿色农业的发展,那么,基于乡村振兴战略,我们应如何建构绿色农业补贴制度呢?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及对我国农业补贴制度的要求乡村承载着人类生产、生活、生态等多重功能,在推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是人类最为原始、最为长久稳定的生存活动空间,在与城镇发展过程中相互促进、共生共存。
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让广大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缓解城乡矛盾,凸显公平是社会治理中必然要考虑的问题,可以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过程中面临的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因而如何激发农村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是关键。
(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背景“三农”问题始终是我们党工作的中心,特别是在理论、实践和制度层面进行了大胆创新,将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作为优先级,是落后农村地区发展的迫切要求。
近年来,在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改革方面,我们做出了很多新的尝试,同时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村土地改革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农村发展新动能得到有效释放,特别是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农村大量人口向城镇转移,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缩小,农民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提升。
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政策效应与完善思路

国家政策的倾 向, 体现着政府 的意志。因此. 直补政 策所产生
的就不仅仅限于直接的经济效应, 还产 生了诸多间接和潜在
简单分析. 直补政策在粮食安全 与农民增收两大 目标上 的直接效应是否显著, 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条件。 一是农业 和农村经济的基本环境, 如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经营规
的效应。 除在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上的直接经济效应外, 直补
政策还对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发挥了引导示范作用, 在政治
上改善了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关系,并对未来农业政策的走向 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影响。 1引导效应。从对种粮农 民直接补贴政策的设计来看. . 是 否实施补贴 政策。 以及政策 出台的时间、 补贴范围的确定 、 补
维普资讯 我国从 20 04开始 以主产区为重点。 全面实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
策。 当年共有 2 个省区对种粮农民补贴 1 6 9 1 亿元 2 0 年。 0 5 国家加大政策力度。 直补资金
规模有所增加, 操作办法也作 了相应调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是我 国农业政策的全新 实践, 理论界对此的看法并不完全一致, 政策操作 中也还有一些需要 改进 的地方, 本文拟 全面分析直补政策的绩效. 出完善政策的对策思路。 并提
与增收 目标是否一致。 而从我国粮食供需状况发展的态势看, 受资源约束和需求刚性增加的影响, 紧平衡将是我国粮食供
求的长期态势, 粮食长期短缺 或过剩可能性不大, 但在个别年 度和个别品种间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增粮与增收之 间关系频繁变动的可能性较大。种粮直补政策的直接效应的
5 4元。 价格因素对农民种粮纯收入增长 的贡献率为 9%播种 大小也会因此出现起伏。 6,
理 聚讨
食产量, 在粮价不变或上涨 的情况下增收。统计数 据表 明. 直接补贴政策所能产生直接效应的大小, 就主要取决于增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1.6“三农”问题研究[收稿日期]2010-12-25[基金项目]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建国六十年农业补贴政策变迁研究”(2010b081),华中农业大学科技创新基金“农民视角的农业补贴政策评价研究”(2008xcx025)。
[作者简介]彭慧蓉(1974-),女,湖北天门人,华中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农村发展;钟涨宝(1964-),男,浙江绍兴人,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农村发展、农村社会保障。
基于政府与农民关系视野的农业补贴政策解析彭慧蓉,钟涨宝(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0)[摘要]农业补贴政策的实质是通过对国家与农民“取”与“予”的利益关系进行调整来均衡社会利益分配、缓解涉农利益冲突。
农业补贴政策系统的运行过程则是政府与农民等相关利益主体围绕利益调整而展开的相互作用、相互斗争以及彼此协商和妥协的互动过程。
建国六十年来我国政府与农民互动的不对等蕴涵了农业补贴政策的强制性变迁特征,而向政府意志及利益偏斜和对农民意志及利益轻视的强制性政策安排又注定了政策效率低下的必然命运。
在新时期要完善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系统,使之跳出低效率运行的逻辑理路,构建政府与农民的良性互动与调适关系是首要之义。
[关键词]农业补贴政策;政府与农民;利益调整[中图分类号]F30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07-8487(2011)06-0092-05改革开放以来,农业补贴政策作为日趋重要的农业支持与保护政策工具受到我国学术界的高度关注,并逐渐成为公共政策领域一个专门的研究范畴。
然而,与其它公共政策的研究范式不同的是:我国农业补贴政策似乎被单纯看作经济政策,嵌入到了经济学的研究领域中,相关研究多是围绕“理论依据建构———政策描述———政策评估———政策规范与重构”这一主线展开。
这种学科视域的单一性和过于聚焦于政策外显层面的研究路径,在很大程度上妨碍了对制度内核的碰触和认知,因而难以探索出政策内在运行规律。
事实上,农业补贴政策作为一种公共经济政策,其本身也是政治过程的产物,是政治系统的产出(戴维·伊斯顿,1993),其实质是对国家和农民的利益关系进行调整,其运行过程则是相关利益主体围绕利益关系调整而不断展开的博弈互动过程。
因此,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研究必须增加经济学之外的政治学和社会学等多领域的诠释和整合,必须补充对政府与农民等相关利益群体的利益互动过程的解析,方能形成贯通性和本质性的解释理论,从而回应政策实践对系统理论的强烈需求。
一、政府与农民互动:农业补贴政策的一个分析框架任何一套政策系统都由政策主体、政策客体和环境三部分组成。
依据系统发生论的观点,政策系统的运行实质就是政策主体、客体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
[1](P70)因此,以政府、社会团体和公众等政策主客体的互动为框架解释各种政策的成因和变迁是政策科学研究的一种常用范式,对政策实践具有很强的解释张力。
在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系统中,政府是最为权威的政策主体,是价值财富再分配方案的决策者和施行者;农民是政策系统最重要的客体,是主要的政策需求者、受领者和反馈者,政府和农民作为农业补贴利益格局中最重要的两极,其相互关系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策安排和政策成败。
以国家利益配置视野下的“政府与农民互动”为农业补贴政策的一个分析框架,亦可清楚地阐释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的实质和内在运行机理。
(一)利益调整是农业补贴政策的本质属性。
农业补贴政策是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农业产业政策目的而将财政收入依法定的标准和方式转移给特定的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行为准则,其作用机理在于通过人为改变资源配置结构来调节经济运行。
由此可见,农业补贴政策是以财政收入这一利益标的物的让渡和转化为核心,其产生源起、内容和形式无不体现出明显的利益属性。
1.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是农业补贴政策的存在缘由和逻辑起点。
在我国利益分配格局中,涉农利益矛盾和冲突凸显在三个方面:(1)国家整体利益和农民个体利益的矛盾。
农业之于国家,首要的是产品贡献(又以满足社会成员的粮食安全为首),其次包括要素贡献、外汇贡献和市场贡献;农业之于农民,首要的是收入贡献,农民作为理性人无疑要追求农业收益最大化。
在很多情势下,国家对农业的利益取向与农民并不完全一致。
例如国家追求粮食安全往往会抑制农业产业结构多元化,追求农业要素贡献会削弱农业自我积累能力,二者皆会妨碍农业发展和农民收益最大化的实现,进而引起国家与农民的利益冲突与对立。
建国以来我国政府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从农业抽取资金过万亿,大大削弱了农业自我积累和农民增收能力,不满的农民以“弱者的武器”对这一农业剥夺政策表达了无声的抗拒即为一例。
(2)工农业利益冲突。
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初期资源匮乏的“瓶颈”制约下往往面临着工农业争利的场景。
建国后我国在资金极为稀缺的现实制约和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语境下,政府选择了牺牲农业以利工业化的发展路径,索取农业剩余成为工业资本积累的重要来源。
农业自身的弱质性和长期掠夺性的农业产业政策引致了工农业发展的利益失衡和利益冲突。
(3)城乡利益冲突。
城乡之间的利益冲突缘于对公共财政资源的争夺。
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国财政支出都具有强烈的城市偏好,公共财政的阳光难以照耀到广袤的农村。
财政偏斜的直接后果就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农民与市民贫富差距悬殊,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经济问题。
上述的利益冲突正是农业补贴政策存在的缘由和逻辑起点。
农业补贴政策正是为了调和、缓解国民收入分配不均引发的这一系列利益冲突而对农业给予的一种价值补偿,达到国家与农民、工业与农业以及城市与农村利益分配的相对均衡和协调的目的,确保国家农业产业政策目标的实现、经济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
2.利益调整是农业补贴政策的本质属性。
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国家往往会通过政权力量,利用税收、价格等方式取得社会所创造的部分剩余产品或收入,此谓之“取”。
在国民收入再分配中,为了调和初次分配不均引发的产业间和利益群体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政府往往会利用其分配职能,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利益受损者或弱势群体给予物资产品或货币资金形式的补贴与支持,以达到利益分配的相对均衡和协调,此谓之“予”。
农业补贴政策正是为了使农民的利益取向与国家的利益取向趋向一致以确保国家产业政策目标的实现、或是为了缩小工农和城乡之间的利益分配差距而通过生产服务性支出、价格支持和农用生产资料补贴等财政转移支付方式在再分配中增加对农民的“予”、以冲抵对农民的“取”;是通过国家在再分配中让渡一部分利益给农民来协调国家与农民、工业与农业以及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利益矛盾,从而达到社会利益分配格局的相对均衡的有效手段。
因此,农业补贴政策实质上是对国家和农民的“取”与“予”利益关系进行的调整,是国家对农业的一种利益让渡和转化。
(二)农业补贴政策内在运行机理。
从政策外显层面看,农业补贴政策的运行表现为政策主张的提出、决断、政策制定、执行和监控等环节所组成的全过程。
从政策的内在层面看,农业补贴政策作为对利益分配的调整,事关所有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利益群体的利益得失,农业补贴政策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是相关利益群体(包括政府)的利益衡量和利益博弈的过程,因而,农业补贴政策运行实则是相关利益群体之间围绕利益分配而展开的相互作用、相互斗争以及彼此协商和妥协的互动过程。
在农业补贴利益格局中,政府和农民始终是最重要的两极。
尤其是工业自生能力增强到工业部门足以放弃与农业争利甚至可以反哺农业。
农产品流通者、消费者也从农业补贴政策系统中逐渐淡出后,农业补贴系统更是日益呈现出政府和农民两极互动的格局。
因此,农业补贴政策运行很大程度上可看作政府与农民之间围绕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分配而展开的互动过程。
1.政府与农民利益偏好的契合度是农业补贴政策安排的前提。
政府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其所偏好的利益是对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需求进行综合、平衡和取舍后的结果,并且打上了政策决策者主观偏好的烙印。
政府是农业补贴政策系统最为权威的政策主体,是农业补贴政策的制定者和施行者,农业补贴政策的目标偏好、规模和补贴方式等无一不受到政府利益偏好的约束。
农民是农业补贴政策最主要的政策客体,获取最大化的经济利益是农民对农业政策的利益偏好。
农业补贴政策安排首先要取决于农民与政府利益偏好之间的契合程度。
一般而言,政府的利益偏好若是与农民的一致或者基本一致,政府就会采用利益分配向农业和农民倾斜的农业补贴政策,农民就能从农业补贴政策中获取较大利益;政府的利益偏好若是与农民的契合程度低甚至相背离,政府就倾向于不采用或少采用农业补贴政策,此时国民收入再分配能否向农业和农民倾斜,则取决于农民争取利益的能力以及国家对农民地位、权利的认可程度。
2.政府与农民的博弈能力对比是决定政策安排的关键因素。
各种利益集团能够从社会利益总量中分到多大的份额,一方面取决于各自的社会地位和贡献,另一方面取决于他们的组织程度和影响政策的能力。
农民的博弈能力可分为三类:财富创造能力———即农业产出占国民经济的份额,代表了农民的经济地位和经济影响力;组织能力———即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内聚力,代表了农民的政治影响力;谈判能力———即农民把自己的需求和意见转变为向政府表达要求的能力,代表了农民的利益表达能力。
随着产业重心从农业向工业和服务业的梯度转移,农民经济影响力呈下降趋势;而利益表达能力往往又取决于组织能力,所以农民的组织能力(政治影响力)最为重要,农民能不能平等地与政府互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此。
政府能力包括四个方面:汲取能力———即国家动员社会经济资源的能力;调控能力———即国家指导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合法化能力———即国家运用政治符号在属民中制造共识,进而巩固其统治地位的能力;强制能力———即国家运用暴力或暴力威胁维护其统治地位的能力。
在通过农业补贴政策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时,若是政府与农民的利益偏好一致,政府与农民能力孰强孰弱并不影响政策的利益流向。
若是政府与农民的利益偏好不一致,农业补贴政策的安排则是占支配地位的团体利益的反映:当政府能力强于农民时,就会形成“强政府与弱农民”的互动关系,农业补贴政策就会具有强制性和向政府利益偏好倾斜的特征。
当农民能力与政府能力对等甚至强于政府能力时,就会形成协商型的互动关系,农业补贴政策就会朝着互惠互利甚至向农民利益倾斜的方向分配。
二、我国农业补贴政策检视:基于政府与农民关系视角建国六十年来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经历了从利益分配不均衡到均衡、从剥夺到保护的演化变迁。
这一变迁历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1)传统经济体制时期(1950 1978)。
我国在资源匮乏的条件下选择了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而与此同时农业生产尚难保证粮食安全,于是在“以农补工”的大思路下安排农业补贴政策成了必然的选择:一方面,政府选择抽取农业剩余为工业提供资本积累,对农民的“取”远高于“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