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意见的公示.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申请及年检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申请及年检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8.09•【文号】建办市函[2005]456号•【施行日期】2005.08.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申请及年检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函[2005]456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现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申请及年检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资质新设立、升级、增项等行政许可事项,随时受理企业申请材料。
二、自2005年起,建设部不再开展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年检工作。
我部将抓紧制定后续监管和市场清出管理标准,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设工程企业监督检查制度,核查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量和持证情况及市场行为、质量安全状况等,建立健全建筑市场的监管信息系统,加强对持证企业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记入企业不良记录,对资质标准不达标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三、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施行后,我部资质审查对资质年检工作已不作要求。
2004年7月1日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证书,凡在证书有效期内,包括通过资质年检的与未进行资质年检的企业资质证书均为有效证书,任何单位、部门不得以企业未进行年检为由,限制企业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建设部办公厅二00五年八月九日。
评标专家评标过程的评审意见公示表

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航天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8067300.00元,设计费报价下浮率1.00%;工程费报价下浮率5.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联合体:广东联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牵头人)、广州草木蕃科技有限公司(成员) (投标总报价:7981000.00元,设计费报价下浮率2.50 %;工程费报价下浮率6.00%)
2019年6月14日
商务部分得分
技术部分得分
序
投标人名称
号
投标报 总分 排名 价得分
专家① 专家② 专家③ 专家④ 专家⑤ 专家⑥ 专家⑦ 得分 专家① 专家② 专家③ 专家④ 专家⑤ 专家⑥ 专家⑦ 得分
联合体:广东联瀚建设投资有 1 限公司(牵头人)、广州草木 6.00 6.00 6.00 6.00 6.00 6.00 6.00 6.00 16.00 21.00 21.00 19.00 25.00 12.00 18.00 18.86 29.47 54.33 2
航天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3
司
38.00 38.00 38.00 38.00 38.00 38.00 38.00 38.00 28.00 26.00 27.00 27.00 26.00 20.00 27.00 25.86 28.17 92.03 1
联合体:广东泰坤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牵头人)、广州市金
工程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 资格审查情况
评标专家评标过程的评审意见公示表
汕头市濠江区滴丢山坤合采石场整治复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 次) 广东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家投标人资格审查结果均合格。
招标人
汕头市濠江区自然资源局
评标地点
关于公布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结果的通知

标准图 统设计与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拄发展
新编
造) 四项 标 准设计 为 国家 建筑 标准设 计 , 自 2 1 )等 0 0年 3 1日起 实施 。原 地下 建 筑防水 构造 (2 3 1 月 0 J0 )标
准设 计 同时废 止 。
R0 1M24 O 标准 图
—
目
建质[0 o1 2 1 ] 号
各省 、自治 区住 房和 城 乡建设 厅 ,直辖市 建 委及有 关部
门 ,总后营 房部 工程 局 ,新 疆生产 建设 兵 团建设 局 ,国
务院有关 部 门 :
序 号
《 地下 鐾筑 防术 构造 》等 四硬 国象 建筑 }准 设计 名称 爰编 号表 汞
编号 G盯一 J 标 准 设计 号 圈别 标准 设 计 名称 主 编 单 位 中 国 建筑 业 协 会建 筑 防 水 分 标 准 图 地 下建 筑 防 水构 造 建 筑 太 阳 1 Jo O98
—
备
注
代 替 0 J07 2 3 中国 建筑 标 准 设 计 研 究院
经审 查 , 准 由中 国建 筑 业 编制 的 下建 筑防水 构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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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参谋部工程兵 研三所 4
中 国 建筑 1 研 究院 殳计 中 国 建筑 标 准 【 j究 院 殳计 月 促 进 中心 能 光伏 系 安装 埋地 矩 雨水 管 漕 试用图 及其 附 属 中 国市 政 工 程 华北 ' 研 究 计 构 筑 物
亲 编 斤
总院
砖 、 石
砌 体 城市 道 路
—
北 京 市市 政 工 程 研究 院
落 水 北京市市政 专业设计院有限
责任 公 司
设
新编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住 房和城 乡建 设部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15•【字号】榕政综[2008]97号•【施行日期】2008.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榕政综〔2008〕9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招标代理市场秩序,促进招标代理机构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州市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结合《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福州市行政区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含水利、交通等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及园林绿化等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等招标的代理。
第三条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范围内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统一监督和管理。
福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守职业道德,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招标代理业务,并接受建设、水利、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4.03.18•【文号】建办受理函〔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3.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建办受理函〔2024〕5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s://)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基本信息公示”进行查询。
专家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企业行政审批→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查询具体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7日(7个工作日,2024年3月19日起可查询具体意见)。
如企业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下载地址:/)提交陈述申请,将包含陈述申请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的陈述材料电子数据包通过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后,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即可进行受理。
提交陈述材料的日期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日期为准。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
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决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决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王蒙徽2018年3月8日1617住建部正式废止《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自2017年12月28日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停止了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批。
近日住建部发文,正式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1、向省级“一体化平台”报送人员、业绩等基本信息,并对外公开按照自愿原则,招标代理机构需报送信息内容包括: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注册执业人员、具有工程建设类职称的专职人员、近3年代表性业绩、联系方式。
上述信息统一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对外公开,供招标人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参考。
2、对工程招投标强化监管推进电子招投标,加强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监管,严格依法查处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归集相关处罚信息并向社会公开,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3、强化信用约束,发布行业自律公约 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加快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信用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约束作用,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市场环境。
支持行业协会研究制定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发布行业自律公约,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行为的约束和管理。
4、加大投诉举报查处力度招标代理机构的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有“串标”嫌疑?综合各地方住建部门出台的文件,一般有如下情形:1)编制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专门为某个特定投标人设置明显倾向性条款;2)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3)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或修改投标文件(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4)向投标利害关系人泄露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资格审查或评标情况等应当保密的事项;5)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6)组织或协助投标人违规投标;7)发现有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缴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的;8)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办理投标事项(报名、购买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等)的相关人员不能提供其是投标企业正式在职人员的有效证明(如:授权委托书)而不制止的;9)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通过资格审查或继续参加评标的;10)招标代理机构在同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既为招标人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又为参加该项目投标人提供投标咨询的;11)与投标人之间另行约定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的;12)在评标时,对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或干扰正常评标秩序的;13)指使、暗示或强迫要求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招标文件审查意见书范本

一、项目名称:XXX工程项目二、招标人:XXX单位三、招标代理机构:XXX公司四、招标文件审查时间:2022年X月X日五、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审查内容:1. 招标文件的合法性2. 招标文件的完整性3. 招标文件的规范性4. 招标文件的公平性、公正性5. 招标文件的明确性、具体性六、审查意见:一、合法性审查意见1. 招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 招标文件中关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符合实际情况。
二、完整性审查意见1.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评标办法、合同范本等,内容完整。
2. 招标文件中关于招标项目的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投标保证金、工期要求等具体内容齐全。
三、规范性审查意见1. 招标文件格式规范,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要求。
2. 招标文件内容表述清晰,无歧义。
3. 招标文件中关于评标办法、合同范本等内容的设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公平性、公正性审查意见1. 招标文件设定了公平、公正的评标办法,确保了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 招标文件明确了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和权利,确保了评标过程的公正性。
五、明确性、具体性审查意见1. 招标文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投标保证金、工期要求等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
2. 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了招标过程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七、存在问题及建议:1. 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描述不够具体,建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具体银行、账户信息。
2. 招标文件中关于工期要求的描述较为笼统,建议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工期要求,包括关键节点工期。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5.08.16•【字号】晋建建字[2005]242号•【施行日期】2005.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山西省建设厅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建建字[2005]242号)各市建设局(建委):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审查程序,现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报审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报程序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招标代理机构填写《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经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并在附件材料加盖经核实与原件无误章后,由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报送函件和审批责任卡与机构申报材料一并报省建设厅。
二、申报材料1、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表中内容填写齐全、完整真实)2、附件材料⑴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核准书;⑵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含股东投资明细和签认记录);⑶股东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及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证明;法人: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企业工商执照⑷股东会议纪要机构创立、法定代表人确定、机构章程等重要事项决策、决定并并有全体股东签字确认。
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⑸招标代理机构章程;内容完善,签认齐全。
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⑹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业务工作程序健全;⑺办公场所证明机构自有办公场所的,出具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办公场所的,出具房屋租赁协议和出租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⑻办公设施装备情况出具购买或租赁办公设施的有关票据。
⑼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⑽机构专职人员材料初次申报资格的,每位专职人员须附有学历证、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
资格复审、定级、升级的,还须附养老、医疗保险机构出具的由本代理机构为其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证明和本人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或托管机构出具的劳动合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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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审查意见
序
号
企业名称申报类别结论备注
1 重庆方郡工程造价咨询
有限公司
新申请
暂定级
合格
2 重庆天健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
新申请
暂定级
合格
3 重庆信驰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
新申请
暂定级
合格
4 重庆正信建设监理有限
公司
新申请
暂定级
合格
5 重庆佳兴建设监理有限新申请合格
公司暂定级
6 重庆兴隆建设工程监理
有限公司
新申请
暂定级
合格
7 重庆恒基工程造价咨询
有限公司
新申请
暂定级
不合格
规章制度不健全;专职
人员不足;执业注册人
员不足6人;无企业可
行性研究报告
8 重庆乔顿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新申请
暂定级
不合格
规章制度不健全;专职
人员证明不充分;执业
注册人员不足;技术经
济负责人无人事档案托
管证明;无企业可行性
研究报告
9 重庆聚茂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
新申请
暂定级
不合格
注册资金不足;规章制
度不健全;专职人员不
足;无执业注册人员;
无法人代表任职文件
10 重庆宽点房地产经纪有
限公司
新申请
暂定级
不合格
专职人员社保证明不
全;执业注册人员不足
6人;技术经济负责人
未注册在本单位
11 重庆一凡工程造价咨询
有限公司
新申请不合格
专职人员无聘用证明,
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
负责人无任职文件
暂定级
12 重庆同诚天行造价咨询
有限公司
暂定级
升乙级
合格
13 重庆开源工程造价咨询
有限公司
暂定级
升乙级
合格
14 重庆铂码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
乙级资格延
续
合格
15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
乙级资格延
续
合格
16 重庆兴泰建筑技术开发
有限公司
乙级资格延
续
合格
17 重庆市捷运工程设备有
限公司
乙级资格延
续
合格
18 重庆金宇建筑工程咨询乙级资格延合格
服务有限公司续
19 重庆山河项目咨询有限
公司
乙级资格延
续
合格
20 梁平县翔鹤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
乙级资格延
续
不合格
无办公场地证明,专职
人员数不足且无社保证
明,注册执业人员不
足,注册资金不足,技
术经济负责人无执业注
册且无社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