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经济法
经济法第08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高频考点一: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提示】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只与“用工之日”有关,与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先签合同后用工或先用工后签合同)、书面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期限起算点、试用期满时间、发放第一笔工资的时间等均无关。
高频考点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1.形式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提示】劳动合同是“诺成”合同,原则上,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但“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订立时间(1)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情形用人单位的处理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合法,双方依法依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即可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1)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2)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3)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1倍正常工资+1倍工资补偿);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1)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2)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工之日起满用人单位仍未与劳动者(1)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1年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2)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支付时限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1日(共计11个月,不论最终何时补订了书面劳动合同)高频考点三:劳动报酬与支付(1)工资支付①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代替;②必须在约定日期支付,遇休息日、休假日“提前”支付;③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④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
第八章经济法的实施和经济法的责任制度资料

第一节 经济法的实施
▪ 一、经济法实施的概念和意义 ▪ (一)经济法实施的概念 ▪ 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和国家司法机
关实际施行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包 括:经济守法、经济执法和经济司法。 ▪ (二)经济法实施的意义
▪ 二、经济法实施的现状
第一节 经济法的实施
▪ 三、经济法实施的基本经验 ▪ (一)深入开展全方位的经济法制教育 ▪ (二)加强经济执法、司法干部队伍的建
设 ▪ (三)健全经济执法、司法机构 ▪ (四)改革与完善经济执法、司法制度 ▪ (五)建立和健全监督体系 ▪ 四、实施经济法的审判机构的设立 ▪ (一)关于经济审判庭的设立 ▪ (二)经济审判庭的撤销和评析 ▪ (三)关于设立实施经济法的审判机构的
第二节经济法的责任制度
▪ 一、经济法责任的概念 ▪ 是由于违反经济法义务而引起的经济法规范规定
经济法制定的质量的需要 ▪ (二)建立和完善经济法责任制度是保证
经济法实施的需要
第二节经济法的责任制度
▪ 四、建立和完善经济法责任制度的对策 ▪ (一)加强对经济法责任制度的理论研究,
提高对建立和完善经济法责任制度的认识 ▪ (二)加强和改进关于经济法责任制度的
立法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的不利后果。 ▪ 二、经济法责任的形式 ▪ 是指由于违反经济法义务而引起的经济法规范规
定的不利后果的表现形式。 ▪ (一)经济责任:1、补偿性责任2、惩罚性责任 ▪ (二)非经济责任:1、行为责任2、信誉责任3、
资格减免责任4、人身责任
第二节经济法的责任制度
▪ 三、建立和完善经济法责任的意义 ▪ (一)建立和完善经济法责任制度是提高
202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第三编商事法律制度——第八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第01讲破产法概述、破产的申请与受理第一节破产法概述一、破产法的适用范围二、三种破产程序第二节破产的申请与受理一、破产原因★★★破产原因是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前提,也是宣告破产的前提。
(一)两个复合原因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2.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二)构成要件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认定2.资不抵债(形式判断)(1)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的,应当认定资不抵债;(2)但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债务人资产能够偿付全部负债的除外。
3.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实质判断)(1)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2)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3)经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4)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5)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二、破产申请的提出(一)相关主体直接提出破产申请(二)执行转破产【了解】三、法院的裁定受理(一)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3.债务人异议★★★【案例题大户】(二)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三)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四)破产申请的撤回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申请。
(五)破产申请的驳回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案件受理的时点债务人未发生破产原因的:(1)可以裁定驳回申请。
(2)但是,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发生破产原因的除外。
2.案件受理时债务人存在破产原因,后由于债务人财产的市场价值发生变化导致其在案件受理后资产超过负债,乃至破产原因消失的:(1)不影响破产案件的受理效力与继续审理,人民法院不得裁定驳回申请;(2)债务人如不愿意进行破产清算,可以通过申请和解、重整等方式清偿债务、结束破产程序。
四、破产申请受理效力(一)管理人接管事务(二)保障公平受偿权(三)破产与诉讼1.已经开始尚未终结的诉讼或仲裁应当中止,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后,诉讼或仲裁继续进行。
2024年经济法中级教材第八章合同担保案例分析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经济法中级教材第八章合同担保案例分析本合同目录一览1. 第一条合同主体及担保范围1.1 第一层级的子条款1.1.1 甲方主体资格确认1.1.2 乙方主体资格确认1.1.3 担保范围界定2. 第二条担保方式及担保物2.1 第二层级的子条款2.1.1 甲方提供的担保方式2.1.2 乙方提供的担保物3. 第三条合同的履行3.1 第三层级的子条款3.1.1 甲方履行合同的义务3.1.2 乙方履行合同的义务4.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4.1 第三层级的子条款4.1.1 合同变更的条件4.1.2 合同解除的条件5.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第三层级的子条款5.1.1 甲方违约责任5.1.2 乙方违约责任6.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6.1 第三层级的子条款6.1.1 协商解决6.1.2 调解解决6.1.3 仲裁解决6.1.4 诉讼解决7. 第七条保密条款7.1 第二层级的子条款7.1.1 保密信息的界定7.1.2 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7.1.3 保密信息的例外情况8. 第八条知识产权保护8.1 第二层级的子条款8.1.1 知识产权的界定8.1.2 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9. 第九条不可抗力9.1 第二层级的子条款9.1.1 不可抗力的界定9.1.2 不可抗力的后果处理10.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终止与失效10.1 第二层级的子条款10.1.1 合同的生效条件10.1.2 合同的终止条件10.1.3 合同的失效条件11. 第十一条合同的书面形式与送达11.1 第二层级的子条款11.1.1 合同的书面形式要求11.1.2 合同的送达方式12.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12.1 第二层级的子条款12.1.1 适用法律的确认12.1.2 争议解决方式的确定13. 第十三条合同的附件13.1 第二层级的子条款13.1.1 附件的确认与说明13.1.2 附件的效力14. 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第二层级的子条款14.1.1 其他条款的说明14.1.2 其他条款的效力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担保范围1.1 甲方主体资格确认甲方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具有签订并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能力。
经济法第八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ppt

4、破产申请受理得效力
(1)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得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
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得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
①妥善保管其占有与管理得财产、印章与账簿、文 书等资料;
②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得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
答询问;
③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得询问;
④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注意单选题)对破产申请 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与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得合同有权决定 “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解释1】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未通知对方 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得, 视为解除合同。
(2)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得人员组成 得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得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 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得,不得担任管理人: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2)曾被吊销相关 专业执业证书;(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4)人民法 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得其她情形。个人担任 管理人得,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5)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得 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6)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 结得有关债务人得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 ”;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得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 裁继续进行。(重大改变)
(7)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得民事 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得人民法院提起。
第二节 企业破产还债程序得法律规定
二、破产申请得提出与受理 (一)提出:破产申请就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
出得宣告债务人破产得请求。当债务人不 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并非资不抵债),债权人 、债务人均有权提出宣告债务人破产得申
2024年经济法中级教材第八章协议担保案例分析

2024年经济法中级教材第八章协议担保案例分析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协议的定义与范围1.1 定义1.2 范围第二条:协议担保的类型2.1 物的担保2.2 人的担保2.3 财力的担保第三条:担保人的义务3.1 担保的范围3.2 担保的期限3.3 担保的履行第四条:担保的实现4.1 担保的启动4.2 担保的执行4.3 担保的解除第五条:反担保措施5.1 反担保的定义与范围5.2 反担保的设定5.3 反担保的实现第六条:协议担保的效力6.1 担保合同的生效条件6.2 担保合同的无效情形6.3 担保合同的变更和终止第七条:担保纠纷的处理7.1 纠纷的解决方式7.2 纠纷的诉讼时效7.3 纠纷的管辖法院第八条:违约责任8.1 违约的定义与认定8.2 违约责任的形式8.3 违约责任的免除第九条:合同的解除9.1 解除的条件9.2 解除的程序9.3 解除后的责任处理第十条:合同的终止10.1 终止的条件10.2 终止的程序10.3 终止后的责任处理第十一条:争议解决11.1 争议的解决方式11.2 争议的诉讼时效11.3 争议的管辖法院第十二条:合同的效力12.1 合同的生效条件12.2 合同的无效情形12.3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第十三条:合同的履行13.1 履行的原则13.2 履行的期限13.3 履行的地点和方式第十四条:附则14.1 合同的份数14.2 合同的解释14.3 合同的修订和补充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协议的定义与范围1.1 定义本协议是由甲方和乙方于2024年签署的一份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经济法中级教材第八章协议担保案例分析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1.2 范围本协议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担保、乙方接受担保以及双方在担保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协议担保的类型2.1 物的担保甲方同意将其名下的财产作为担保物,以保障乙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的权益。
2.2 人的担保甲方同意以其个人信誉作为担保,承诺在协议履行过程中遵守约定,确保乙方的权益。
2024年经济法中级教材第八章协议担保案例分析

2024年经济法中级教材第八章协议担保案例分析本合同目录一览1. 协议担保概述1.1 担保的定义与分类1.2 协议担保的概念与特征1.3 担保合同的订立与生效2. 保证担保2.1 保证人的资格与能力2.2 保证合同的内容与形式2.3 保证责任的范围与期限3. 抵押担保3.1 抵押财产的范围与限制3.2 抵押合同的订立与生效3.3 抵押权的实现与消灭4. 质押担保4.1 质押财产的范围与限制4.2 质押合同的订立与生效4.3 质权的实现与消灭5. 权利质押5.1 权利质押的范围与限制5.2 权利质押合同的订立与生效5.3 权利质权的实现与消灭6. 协议担保的履行6.1 担保人的义务与责任6.2 债务人的履行与违约6.3 担保纠纷的解决方式7. 协议担保的法律责任7.1 担保人的赔偿责任7.2 债务人的违约责任7.3 担保合同的解除与终止8. 协议担保的监管与审查8.1 担保登记与信息公示8.2 担保监管机构与职责8.3 担保风险的控制与防范9. 协议担保的案例分析9.1 案例一:保证担保纠纷案9.2 案例二:抵押担保纠纷案9.3 案例三:质押担保纠纷案10. 协议担保在实践中的应用10.1 贷款担保中的应用10.2 贸易担保中的应用10.3 投资担保中的应用11. 协议担保的创新发展11.1 互联网金融下的担保创新11.2 担保制度的完善与发展11.3 担保行业的监管与自律12. 协议担保的国际比较12.1 英美担保制度的比较12.2 我国与外国担保制度的差异12.3 国际协议担保的实践与借鉴13. 协议担保的法律法规13.1 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条文13.2 担保合同的相关规定13.3 担保纠纷的司法解释14. 协议担保的实务操作14.1 担保合同的起草与审查14.2 担保业务的流程与操作要点14.3 担保风险的控制与应对策略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协议担保概述1.1 担保的定义与分类担保是指为确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财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保障。
经济法第八章(已审核)

考点:劳动合同的订立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下列情形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丙超市与刚满15周岁的初中毕业生赵某签订劳动合同B.乙公司以只招男性为由拒绝录用应聘者李女士从事会计工作C.甲公司设立的分公司已领取营业执照,该分公司与张某订立劳动合同D.丁公司要求王某提供2000元保证金后才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答案】C【解析】(1)选项A,赵某未满16周岁,丙超市不属于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2)选项B,会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岗位,不得拒绝录用女性;(3)选项C,该分公司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4)选项D,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2021年6月1日,郑某到甲公司工作,按月领取工资3000元。
8月1日,甲公司与郑某签订了劳动合同。
已知,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
因未及时与郑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向其支付的工资补偿为()。
A.4000元B.3600元C.3000元D.6000元【答案】C【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期限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2021年7月1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2021年7月31日),因此,甲公司应当支付1个月的工资补偿。
3.2020年6月1日,刘某到甲公司上班。
2021年6月1日,甲公司尚未与刘某签订劳动合同,下列关于甲公司未与刘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后果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视为双方自2021年6月1日起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甲公司应向刘某支付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的2倍工资C.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D.视为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为试用期【答案】A【解析】(1)选项B,2倍工资的支付起算点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2020年7月1日);(2)选项C,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2020年6月1日)起建立;(3)选项D,首先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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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经济法
第一节 经济法概述
1、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经济法概述: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经济协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
3、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平衡协调原则
2)维护公平竞争原则
3)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第二节 税 法
1、税法概述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管理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1)税收征管立法
2)税收征管法的主要内容
1.税务管理
(1)税务登记。
(2)账簿、凭证管理。
(3)纳税申报。
2.税款征收
3.税务检查
4.法律责任
(1)违反税收征管程序的法律责任。
(2)偷税、抗税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1、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2、不正当竞争行为
1)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2)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含义
3)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对象范围
4)不正当竞争行为
3、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
4、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
1)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2)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违法的法律责任
3)监督检查机关工作人员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 产品质量法
1、产品质量法概述
2、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3、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4、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第五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权益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消费者的权利
1)安全保障权
2)知情权
3)自主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
5)依法求偿权
6)依法结社权
7)获知权
8)受尊重权
9)监督批评权
3、经营者的义务
经营者的义务
1)履行法定和约定的义务
2)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的义务
3)保证消费者安全的义务
4)提供真实信息,不做虚假宣传的义务
5)经营者还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6)出具相应凭证和单据的义务
7)提供符合要求的商品或服务的义务
8)按照规定或约定实行“三包”的义务
9)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交易或者减免自身责任的义务 10)不得侵犯消费者人身权的义务
4、争议的解决及法律责任
1)争议的解决
2)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