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对计划生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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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内户口迁移在哪办理

厦门市内户口迁移在哪办理

厦门市内户⼝迁移在哪办理有很多在莆⽥⽣活的朋友,因为他们⾃⼰的⽣活条件变好了,就想要将⾃⼰的⽣活坏境改变⼀下,但是他们在更改住房坏境的时候,就需要申请相关的户⼝迁移,很多⼈就想要知道厦门市内户⼝迁移在哪办理,下⾯店铺⼩编为您解答。

⼀、厦门市内户⼝迁移在哪办理各派出所户籍窗⼝地址⼆、厦门市内户⼝迁移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岛外未成年⼦⼥投靠⽗母落户岛内:1、投靠⽗(母)的⼦⼥年龄未满18周岁;2、将户⼝迁⼊思明区、湖⾥区的,需⽗(母)⼀⽅登记为本市户籍⼈⼝时间满五周年且结婚登记时间满五周年。

⽗母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3、对于⼊选国家“千⼈计划”、福建省“百⼈计划”、厦门市“海纳百川”、“双百计划”的⼈才、⾼层次留学⼈才,以及经市委组织部、市⼈社局(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审批调⼊我市(含从岛外调⼊岛内)时具有硕⼠研究⽣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级职称或⾼级技能的⼈才落户厦门后,其未成年⼦⼥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4、经市委组织部、市⼈社局(公务员局)、市教育局审批调⼊我市(含从岛外调⼊岛内)时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或中级技能的⼈才以及根据《关于进⼀步完善来厦⼯作多年已成为企业⾻⼲的⾮厦门⽣源往届⼤专以下学历毕业⽣⼈才⼊厦审批事项的通知》(厦⼈[2007]8号)等规定落户厦门后,其未成年⼦⼥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5、⽗母离异、⾮婚⽣育的未成年⼦⼥投靠本市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母)落户,只计算⽗(母)登记为本市户籍⼈⼝时间;继⼦⼥不能单独投靠具有法定抚养责任的继⽗或继母;6、岛外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因未成年⼦⼥投靠⽗母移⼊岛内思明区或湖⾥区的,与市外迁⼊的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致。

(⼆)岛外⽗母投靠成年⼦⼥落户岛内:1、将户⼝迁⼊思明区、湖⾥区的,需⼦(⼥)⼀⽅登记为本市户籍⼈⼝时间满五周年且⽗母结婚登记时间满五周年,⽗母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2、本⼈或配偶及被投靠⼦⼥或配偶在厦拥有《厦门市⼟地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途为住宅,且所有权份额所占⽐例不得低于50%);3、⽗母年龄要求,男年满60周岁,⼥年满55周岁;4、岛外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因⽗母投靠成年⼦⼥移⼊岛内思明区或湖⾥区的,与市外迁⼊的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致。

2022年户籍政策_2022年厦门户籍政

2022年户籍政策_2022年厦门户籍政

2022年户籍政策_2022年厦门户籍政一、五取消1、2022年1月1日起,厦门取消购房落户政策。

2、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3、祖父母(外祖父母)投靠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落户;4、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5、儿媳投靠公婆、女婿投靠岳父母落户。

二、四限制1、夫妻投靠增加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

(岛内5年,岛外3年)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增加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

(岛内5年,岛外3年)3、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增加年龄、住房、计生审核、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

(岛内5年,岛外3年)4、岛外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移入岛内思明区或湖里区的,与市外迁入的年龄、住房、计生审核、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一致。

积分落户制积分落户制指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利于增强农民工的归属感。

积分落户制度已经在北京、天津、广东等诸多省市实行。

落户者的分值计算分别包括其文化程度、技术能力、职业工种、服务年限、纳税额度等诸多指标。

毕业生落户一、毕业生落户需注意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厦已落实接收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毕业生;2、专业对口,且所学专业属厦门市急需。

紧缺专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当年度6月10日前报批);3、厦门岛外企业接收的,专业与厦门市产业发展方向相对应且与单位主营业务对口,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有三年以上就业合同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当年度9月30日前报批);4、具有省、市级有关技术、专利部门认定的有创造发明、技术改革、产品专利等成果或者获得省、部级综合性奖励的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5、父母一方或双方由厦门支边或支援山区建设的;6、厦门知青的子女。

注意:厦门市每年都会制定《长短线专业对照表》,短线专业即为急需、紧缺专业,详情可登陆“厦门人事网”查看。

二、从2022年7月1日起,毕业生落户厦门更方便了办理准迁手续的不需要再出示市人社局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委托市(区)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单位接收的毕业生也无需出示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开具的就业介绍信。

厦门户籍管理规定_厦门购房入户政策

厦门户籍管理规定_厦门购房入户政策

《厦门户籍管理规定_厦门购房入户政策》摘要:迁移入户集美区、海沧区、安区、翔安区从宽迁移入户思明区、湖里区适当控制迁移入户鼓浪屿从严控制,退休、退职、辞职、下岗或无业市上山下乡知青可以将人、配偶和成年子女户口迁回市,思明区、湖里区迁移常住户口或集美区、海沧区、安区、翔安区迁移常住户口应当迁入地拥有合法固定住所规厦门市户籍管理《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已00年5月日市人民政府0次常会议通下面编给介绍关厦门户籍管理规定相关希望对有所助厦门户籍管理规定如下总则条推进市户籍制改革规户籍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市人口与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市实际制定规定二条厦门市常住户口登记、迁移及其管理适用规定暂住人口登记管理按照《厦门市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执行三条建立城乡统户口登记管理制实行以居民合法固定住所、职业和济等主要生活基础户口迁移落户依据户口迁移应当优化人口结构适扩张人口规模迁移入户集美区、海沧区、安区、翔安区从宽迁移入户思明区、湖里区适当控制迁移入户鼓浪屿从严控制四条公安机关是户籍管理主管部门责组织规定实施公安派出所户口登记机关具体责辖区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组织、人事、劳动保障、教育、民政和侨等部门职责围配合公安机关做户口迁移管理工作二常住户口准入条件五条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央省部属单位、外地人民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驻厦机构从外地调动、录用、招收、聘用人员合市调入或人才引进条件人及其配偶、成年子女户口可迁入市六条普通、专院校毕业生合市接收条件其户口可迁入市七条市创业、工作或愿市工作但单位落实留学人员和海外引进人才人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取得外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人、配偶和成年子女户口可迁入市八条就市普通、专院校和普通高学生按国、省、市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九条获得市十佳(优秀)厦工青年、市十佳(优秀)外女员工或市获得市级以上五劳动奖、劳动模、科技重贡献奖、见义勇先进分子、见义勇英雄等荣誉称以及获得其他全国性荣誉称外人员人、配偶和成年子女户口可迁入市十条具备下列条件外人员可将户口迁入市()持有市《暂住证》或《居住证》满规定年限;(二)参加市社会养老保险满规定年限;(三)有固定职业并签订劳动合;(四)拥有合规定住所;(五)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十条批准成建制迁入市单位其干部和工人分别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和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可将户口迁入市十二条华侨、港澳台胞、外籍华人以及其他外国人市投兴办企业达到市规定标准可按规定将国亲属或企业骨干员工户口迁入市市以外企业和人市投兴办企业达到市规定标准可按规定将投者人、直系亲属或企业骨干员工户口迁入市十三条市购买商品住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住房建筑面积达市政府规定标准房屋所有权人及其合条件定数量直系亲属可将户口迁入市十四条被投靠人具有市常住户口合亲属投靠规定投靠人可将户口迁入市十五条新生婴儿申报落户按随父或随母原则办理现役军人所生子女按规定申报出生户口十六条退休、退职、辞职、下岗或无业市上山下乡知青可以将人、配偶和成年子女户口迁回市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市无子女市上山下乡知青申请回市可以申请已成年子女及该成年子女配偶和成年子女随迁现留厦门市以外市上山下乡知青其子女户口不市可以选择其名子女回市投靠上山下乡知青近亲属将户口迁入市十七条原常住户口市且市连续居住满0年以上、市以外地区离休、退休要返回市人员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可以将户口迁回市人或其配偶原籍市或由市迁出归侨离退休要将户口迁回市市又有居住条件人、配偶和成年子女可市落户落实侨房政策退还产权侨房业主或继承人要市落户人、配偶及成年子女可将户口迁入市十八条市居民收养子女合《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可落户市十九条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驻厦部队随军属以及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离退休无军籍职工安置入户市按国院、央军委及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二十条华侨、港澳台胞、外籍华人以及其他外国人申请市落户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国有关规定核准可落户市二十条因留学、探亲、劳等事由被销市常住户口国公民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取得外国籍或永久居留权申请市落户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国有关规定核准可落户市二十二条刑满释放、除劳教以及除少年管教返回市人员按国和省有关规定恢复户口三户口迁移登记管理二十三条合户口迁入条件人员按下列规定办理户口()合规定五条至八条、十条、十九条至二十条规定条件人员申请迁入落户由相关行政部门核准调入、迁入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分别持有关审核部门签发手续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二)合规定九条、十条、十二条至十八条、二十二条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二十四条公民应当实际居住地申报登记常住户口公民只能登记常住户口公民有两处以上合法固定住所应当处实际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二十五条成年人不得单独立户但国和福建省另有规定除外二十六条思明区、湖里区迁移常住户口或集美区、海沧区、安区、翔安区迁移常住户口应当迁入地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从集美区、海沧区、安区、翔安区将常住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按规定十三条、十四条规定及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控制鼓浪屿人口增长生活基础不鼓浪屿不得将常住户口迁入鼓浪屿二十七条市干部市跨区调动组织、人事、教育部门审核可办理人及其合随迁条件人员户口跨区迁移手续二十八条集美区、海沧区、安区、翔安区单位接收合条件人才和毕业生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可思明区、湖里区落户其海外引进人才思明区、湖里区落户可不受拥有合法固定住所条件限制四监督与责任二十九条有关行政部门户籍管理工作应明执法、热情向社会公布审核条件、程序和办事限严格按规定办事并觉接受社会监督三十条申请户口迁移弄虚作假有关行政部门不予办理户籍关系迁入已落户市由公安机关责令其将户口迁回原户籍地三十条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户籍管理工作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由其所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附则三十二条规定00年8月日起施行003年5月7日市人民政府令07颁布《厦门市户籍管理若干规定》废止厦门户籍管理规定。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修正)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修正)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3.30•【字号】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3届〕第74号•【施行日期】2022.03.30•【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修正)(1988年4月29日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1年6月28日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7年10月25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地方性法规修订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0年11月18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2002年7月26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根据2012年12月14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根据2014年3月29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根据2016年2月19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根据2017年11月24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根据2022年3月30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户籍迁移政策的通知-厦府〔2018〕257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户籍迁移政策的通知-厦府〔2018〕257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户籍迁移政策的通知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我市户籍迁移政策的通知厦府〔2018〕25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决策部署,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1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完善我市户籍迁移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㈠放宽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落户限制。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取得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核发的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者高等教育文凭且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与我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依法持有营业执照后,可以按规定将户口迁入我市。

对上述规定,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㈡我市高校和职业院校录取的学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院校学生集体户,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或按规定迁入我市。

二、放宽在我市居住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落户条件外来务工人员持有我市居住证(暂住证)连续满5周年、在我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且在本市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可将户口迁入我市。

三、调整完善我市有关落户政策㈠调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政策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取消被投靠子女属独生子女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年修正)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五章计划生育服务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府[2010]214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府[2010]214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0.06.09施行日期2010.08.01文号厦府[2010]214号主题类别户籍、身份证管理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府〔2010〕21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二O一O年六月九日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依照《规定》第五条规定,本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从外地调动、录用、招收、聘用的人员,应当符合市人民政府以及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教育、体育等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调入或人才引进的条件。

市有关主管部门对有关调入或人才引进的条件作出新规定的,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条国家各部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事处办理户口迁入人数不超过10人;省内外各地、市级人民政府办事处办理户口迁入人数不超过 7人。

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国内大中型企业和相当于厅级以上事业单位在本市设立的办事机构办理户口迁入人数不超过7人。

前款规定的办事处设立超过10年且正常运作的,迁入户口人数予以适当增加,但增加的人数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相应户口迁入人数。

申请入户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并由市经济发展部门确认后,可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㈠具有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具有中级职称(含技师)或文化程度为大学(大专),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㈡拥有合法固定住所。

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计划生育服务证明什么是计划生育服务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明是指证明个人婚育情况并享受相应政策和服务的证明。

具体来说,根据国家关于计划生育的政策,许多家庭需要证明自己的婚姻状态、生育情况以及适用的政策,这时,计划生育服务证明就应运而生。

一般来说,计划生育服务证明是由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婚姻和生育情况,以及享受的政策和服务。

是一个重要的证明材料,可以用于证明个人在计划生育政策和服务中的身份和享受的待遇。

计划生育服务证明的作用计划生育服务证明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享受计划生育的政策和服务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符合政策规定的人群可以享受一系列的服务和优惠政策,例如生育津贴、计划内生育手术补贴等等。

而持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明就是证明个人符合相应政策的重要证明,可以帮助个人享受相应的政策和服务。

2.申请出国留学或移民在申请出国留学或移民时,有时需要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明,来证明个人的婚姻状态和生育情况。

这时候,持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明就可以免去不必要的麻烦。

3.办理户口迁移、婚姻登记等手续在办理户口迁移、婚姻登记等各类手续时,也需要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在提供证明之后,可以加快办理手续的速度,避免不必要的延误。

如何申请计划生育服务证明申请计划生育服务证明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说: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已经结婚且从未被注销婚姻;2.已通过计划生育服务站审核无违法违规行为或欠费问题;3.具备发放计划生育服务证明的其他条件。

如果符合条件,可以前往当地的国家计划生育服务台申请计划生育服务证明,并提交相应的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或有效户口簿;2.配偶的身份证或有效户口簿;3.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结婚证书、生育证明、计划内生育手术证明等)。

在递交材料后,计划生育服务台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符合要求,通常会在7个工作日内发放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计划生育服务证明的注意事项在申请计划生育服务证明的过程中,也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非常重要,不能有任何的误差或遗漏;2.证明的有效期是2年,过期后需要重新申请;3.持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明后,需要妥善保管,避免证明丢失或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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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对计划生育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口计划管理
【发文字号】厦人口[2010]53号
【发布部门】厦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11.26
【实施日期】2010.11.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厦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对计划生育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
意见的通知
(厦人口[2010]53号)
各区人口计生局:
《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38号,以下简称《规定》)及《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厦府[2010]21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规定》和《实施细则》的施行,是我市加快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强化我市计划生育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对推动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必须抓住机遇,认真抓好落实,推动我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深入开展。

现就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对计划生育情
况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实施细则》中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须进行计划生育情况审核的内容
《实施细则》中有两个条款涉及计划生育内容,分别为第八条和第二十条:
1、依照《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外来人员户口迁入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持有本市《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满5年;(二)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年;(三)有固定职业并签订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四)拥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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