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非法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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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情况信息登记表

企业基本情况信息登记表

企业基本情况信息登记表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填制说明:一、企业性质:根据企业编码第六位生成:“1”为国有企业、“2”为中外合作企业、“3”为中外合资企业、“4”为外商独资企业、“5”为集体企业、“6”为私营企业、“7”为个体工商户、“8”为报关企业、“9”为其他。

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中第五、六位为英文字母的:国有为“加工A”、集体为“加工B”、私营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加工C”。

二、企业类别:海关对企业实施的分类管理类别,如A/B/C/D.三、保证金额:可暂时不报。

四、内销比例:三资企业按外经部门批准文件填报。

来料加工企业无内销权限,可填报为“0”或者“无”。

五、备案(批准)机关:三资企业填批准成立的机关,民营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填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以上通常为“东莞市外经贸局”)。

来料加工企业(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中第五、六位为英文字母)填批准来料加工协议的机关,经营进料加工的国内企业(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中第五、六位为英文字母)填批准进料加工合同的机关。

报关企业填准予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机关。

六、生产类型:技术先进、产品出口、服务、其他。

七、行业种类:从下列方式中选择:1、电子信息2、机械设备3、服装纺织4、鞋类5、旅行箱包6、玩具7、家具8、塑料制品9、金属制品10、化工产品11、医药12、木制品13、报关行14、食品15、轻工16、水产17、纸制品18、皮革19、印刷20、石材21、钟表22、家用电器。

八、报关类别:无报关权、自理报关、专业报关、代理报关。

九、开户银行:人民币基本帐户十、报关有效期:《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有效期;通过2005年年审的《注册登记证明书》自动延至2008年,具体日前对应注册日前。

来料加工企业无报关权,不用填。

十一、要紧产品:进出口量较大的前1-5项。

十二、备注信息:有则填,无则不填。

十三、投资方式:“产权”、“现汇”、“实物”,一种或者多种。

十四、生产品牌:产品的品牌,可填1-5项。

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业务材料填写说明精选全文完整版

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业务材料填写说明精选全文完整版

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业务材料填写说明 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业务是指已经在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获得《民办非企业单位预先核名通知书》的举办者,或已经取得业务主管单位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和批准文件的举办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法人登记的业务。

请按以下流程办理:1.资料准备:根据申请业务所需的资料清单准备资料,相关表格在网站下载填写后打印或直接从申报系统打印,相关人员或部门签字、盖章。

2.网上申报:网上填写申请业务的相关信息,用于数据采集,并将纸质版资料扫描件在网上同步提交,用于审核和电子档案备案。

3.领取证书:业务在网上成功办理后,前往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所有纸质材料,并领取法人证书。

民办非企业成立登记业务材料清单 序号材料名称 说明1成立登记申请书 网上办理业务成功后,所有材料均需一式两份(有业务主管单位2、9项增加一份材料),材料需提交原件(11、122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 3会议纪要 4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6民办非企业单位内设机构备案表 7 民办非企业单位理(董)事备案表8 民办非企业单位监事备案表项可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时需核对原件)。

9 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民办学校不需要此表) 民办学校章程备案表(非民办学校不需要此表) 10章程草案 11开办资金验资报告 12场地使用权证明 13业务主管单位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和批准文件 14设施设备清单 15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登记表 16 从业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填写资料前请认真阅读此说明,示范文本或样表仅作参考。

一、成立登记申请书1.成立登记申请书要求书写规范,需要包含以下要点:举办者简介;拟申请登记该民非单位的宗旨目的;与其所从事的业务相适应的场地、设备(设施)情况;与其从事的行业业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数额;主要服务对象和业务范围;成立后运作资金的主要来源及收入预测;所具备的与其主要业务相关的人员(人才)情况。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提交材料(全)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提交材料(全)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提交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经办人签名:年月日注:经办人为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须知1. 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其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详见申请书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

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

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

3.住所使用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成员自有场所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该社有权使用的证明和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因场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填写住所应当标明住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4.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6. 提交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7.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

8. 以上需设立人或出资成员签署的,设立人或出资成员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设立人加盖公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提交文件目录经办人签名:年月日注: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须知1.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如何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

如何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

135985XXX96
16
Email
登记或批准机构
18
注册号(批准文号)
19
主要产品
22
(限生产
23 企业填)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410000123456789
20

申请证书数 正本 1 本, 副本 1 本 ,IC 卡 1 张
21
24
25 是否涉密
是□ 否■ 若属涉密单位,请出具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单位网址
十三、邮编:填写机构地址所在区的邮编。
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等);
十四、机构地址:按批件逐字填写。批件无地址的按下一 7、组织机构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代码证书上的内容的,
条填写。
还须提交相关变更证明文件。
十五、经营地址:应如实填写单位经营所在地址,逐格详
细填写。应包括省、市、县(市、区)、乡(镇)、村、街 注:以上材料均用 A4 纸分开复印清晰,并在空白处加盖行
/);
2002《国民经济行业》分别填写对应的经济行业及代码。 2、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经济类型:根据国标 90 版和 2000 版《经济类型分类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年审除外);
与代码》填写对应的经济类型及代码。
4、代码证书正、副本及电子副本(新申办除外);
5
年 月 日 34代码证有效期至
5 37
录入人
5 类型 年月
1990 版 日 35 变更项目号 38 审核批准人
5
填表说明
十九、申请证书数:副本和 IC 卡按自己实际需要填写。
一、机构类型:按 94 版和国标 GB/T20091-2006 分别填 二十、主要产品:(限生产企业填写)据实填写三项以内。

民非登记科业务学习 - 郑州社会组织信息网

民非登记科业务学习 - 郑州社会组织信息网

民非单位按 章程的规定 履行相应的 内部程序通 过终止民办 非企业单位 决议
在业务主 管单位及其 他有关机关 的指导下成 立清算组织 清理债权债 务,处理剩 余财产
经业务主管 单位审查同 意
向登记管理 机关申请注 销、提交材 料
经审查 同意后,发 给注销决定 书,同时收 缴民非单位 的登记证书、 印章和财务 凭证
业务主管 单位初审
登记管理 机关核准 名称
向登记管 理机关提 交申请材 料
颁发民非 登记管理 单位登记 机关审查、 证书及行 审批 政许可决 定书
民非单位 将印章、 银行账号 等报登记 管理机关 备案
公告
成立登记—申报、审批时限
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于名称核准通知书开出后, 三个月之内提交申报材料。 按照《民非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 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不准予登 记的决定。
基本概念—分类
(一)教育事业:如民办学校 (二)卫生事业:如民办医院、门诊部、卫生所、疗养中心等 (三)文化事业:如民办图书室、博物馆、美术馆、艺术表演团体等 (四)科技事业:如民办科研中心、科普中心、科技服务中心等 (五)体育事业:如民办体育场馆、体育俱乐部等 (六)劳动事业: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 (七)民政事业:如民办老年公寓、婚介所、社区服务中心等 (八)社会中介服务业:如民办人才交流中心、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等 (九)法律服务业 (十)其他类:如成立与团市委及妇联等部门工作相关的民办非企业单 位。比如:民办的青少年服务中心等
变更登记—流程
民非单位 理事会研 讨变更事 项
经业务主 管单位审 查、审批
向登记管 理机关提 交变更材 料
审查、审 批

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

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

企业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填制说明:一、企业性质:根据企业编码第六位生成:“1”为国有企业、“2”为中外合作企业、“3”为中外合资企业、“4”为外商独资企业、“5”为集体企业、“6”为私营企业、“7”为个体工商户、“8”为报关企业、“9”为其他。

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中第五、六位为英文字母的:国有为“加工A”、集体为“加工B”、私营或个体工商户为“加工C”。

二、企业类别:海关对企业实施的分类管理类别,如A/B/C/D.三、保证金额:可暂时不报。

四、销比例:三资企业按外经部门批准文件填报。

来料加工企业无销权限,可填报为“0”或“无”。

五、备案(批准)机关:三资企业填批准成立的机关,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填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以上一般为“市外经贸局”)。

来料加工企业(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中第五、六位为英文字母)填批准来料加工协议的机关,经营进料加工的国企业(海关注册登记编码中第五、六位为英文字母)填批准进料加工合同的机关。

报关企业填准予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机关。

六、生产类型:技术先进、产品出口、服务、其他。

七、行业种类:从以下方式中选择:1、电子信息2、机械设备3、服装纺织4、鞋类5、旅行箱包6、玩具7、家具8、塑料制品9、金属制品10、化工产品11、医药12、木制品13、报关行14、食品15、轻工16、水产17、纸制品18、皮革19、印刷20、石材21、钟表22、家用电器。

八、报关类别:无报关权、自理报关、专业报关、代理报关。

九、开户银行:人民币基本十、报关有效期:《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有效期;通过2005年年审的《注册登记证明书》自动延至2008年,具体日前对应注册日前。

来料加工企业无报关权,不用填。

十一、主要产品:进出口量较大的前1-5项。

十二、备注信息:有则填,无则不填。

十三、投资方式:“产权”、“现汇”、“实物”,一种或多种。

十四、生产品牌:产品的品牌,可填1-5项。

十五、报关业务(财务)负责人:可以是报关员(会计员),也可以是该部门的负责人。

工会法人资格申请登记表【范本模板】

工会法人资格申请登记表【范本模板】
电话
收情
入况
(万元)
上半年结余
累计
年会员缴纳会费收入
年2%拨交工会经费本级留成收入
其他收入
资情
金况
(万元)
合计
固定资产
流动资金
其他
场情
所况
合计
办公场所
活动场所
其他
承任
担能
民力
事状
责况

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文化
程度
政治
面貌
现任工会职务
属专职属兼职
本届任职
起始时间
何时加入工会组织
现任其他职务
合计金额
工会自有经费、固定资产折价总计
开户银行
帐号
本务
级部
工门
会盖
财章
本查
级委
工员
会会
经的
费意
审见
工盖



会章
工签
会字
主盖
席章
所务Biblioteka 在部单门位盖财章
验审
资核
机意
关见
工会法人资格申请登记表
工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全国总工会监制
工会名称
电话
地址
邮编
工简


织况
根据工会章程,于年月日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届工会委员会
审批单位
审批文号
现职工人数
会员人数
专职干部人数
现任第届工会主席姓名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表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表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类型□双重管理□直接登记业务主管单位成立日期珠海市民政局印制填表说明及要求一、申请人必须认真、如实填写登记表。

二、日期、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三、相关内容填写不完的,可另附表;如有其它情况需要说明的,另附材料。

四、“盖章”处,须盖上单位红色印章;“签名”处,须由本人亲笔签名。

五、登记表内容请用计算机填报,统一使用4号仿宋字、A4纸打印(包括另附的材料),并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表单位名称成立日期法定代表人电话住所注销本组织原因□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自行解散□拟分立、合并□其他原因内部履行程序(决议注销)本组织于年月日在珠海市XXX会议室(地点)召开第届次理事会;应到人数人,实到人数人,赞同人数人,反对人数人,弃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拟同意注销本组织。

清算组织主要成员姓名工作单位本组织职务在清算组织中职务注销公告刊登媒体、刊登时间及版面注销银行基本账户时间注销税务登记时间清算报告出具单位清算结论(清算结论须明确该组织债权债务、人员遣散安置、剩余财产处理等情况。

)内部履行程序(清算确认,须注销公告期满60日后)本组织于年月日在珠海市XXX(地点)召开第届次理事会;应到人数人,实到人数人,赞同人数人,反对人数人,弃权人,对清算结论无异议,同意注销本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已履行内部程序,并向社会进行注销公告,现对注销事项确认。

理事会签名监事会(监事)签名民办非企业单位意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登记管理机关审批意见(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印章)经办人:年月日(印章)经办人:年月日收缴银行帐户、税务登记注销凭证时间年月日收缴法人登记证书、印章记录:承办人:年月日注:本表签字不得使用印鉴。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被委托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本人因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XXX(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登记业务相关手续,特委托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并由我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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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1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
单位名称
登记证号
登记日期
代码
业务主管单位
所属行(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填表须知
一、本表应认真填写,所填内容须真实无误。

二、本表请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16开纸。

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加16开纸的附页。

注:“领证人”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填写此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表
单位:年月日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
是。

〔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元;出资者:,金额:。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
(二);
(三);
…………………………………………。

〔必须具体明确,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人。

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理事会成员为3-25人;理事任期3年或4年;有关单位主要指业务主管单位〕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院长(或副校长、副所长、副主任等)及财务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理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召开次会议〔至少两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2名。

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

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

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

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

第十七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

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

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八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本单位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

本单位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并推选1名召集人。

人数较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不设监事会,但必须设1-2名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在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

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单位理事、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有关单位主要指业务主管单位〕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

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

〔法定代表人为理事长或院长(校长、所长、主任等)〕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六条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二十八条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九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出纳。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条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二条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民办学校的章程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七章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

第三十五条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六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七条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经×年×月×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四十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民办学校的章程应当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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