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欺凌工作制度
防校园欺凌工作制度

防校园欺凌工作制度为了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学校特制定防校园欺凌工作制度,具体如下:一、成立防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防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部门主任担任组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校园欺凌防治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问题。
二、制定防校园欺凌工作制度学校制定防校园欺凌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和教职工的职责,确保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落实。
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明确校园欺凌的定义和类型,以及欺凌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处理办法。
2. 规定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干预措施,包括心理健康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等。
3. 建立校园欺凌举报和投诉机制,鼓励师生、家长及时报告校园欺凌行为。
4. 制定校园欺凌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处理校园欺凌事件。
5. 定期开展校园欺凌防治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宣传教育学校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具体措施包括:1. 开展防校园欺凌主题教育活动,如班会、讲座、海报等。
2. 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宣传防校园欺凌知识。
3. 组织防校园欺凌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4. 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共同防治校园欺凌。
四、建立校园欺凌防治档案学校建立校园欺凌防治档案,记录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处理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
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校园欺凌事件的详细记录,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事件经过和处理结果。
2. 校园欺凌事件的调查报告,包括事件的原因、性质和责任认定。
3. 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措施,包括采取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效果。
4. 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总结和评估报告,包括防治工作的进展、问题和改进措施。
五、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考核学校加强对防校园欺凌工作的考核,对防治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和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教职工进行批评和整改。
反欺凌工作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国家、省、市、区关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文件精神与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反欺凌工作制度遵循预防为主、教育为本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全面提升师生反欺凌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条反欺凌工作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包括教职工、学生及其家长。
第四条反欺凌工作制度重点治理校园欺凌行为,包括身体欺凌、言语欺凌、网络欺凌等。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德育主任、班主任等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校反欺凌工作。
第六条设立反欺凌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反欺凌工作,包括宣传、教育、培训、调查、处理等。
第七条教职工职责:(一)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二)积极参与反欺凌教育,提高自身反欺凌意识和能力。
(三)发现欺凌行为,及时报告,积极参与处理。
第八条学生及其家长职责:(一)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树立文明礼貌、团结友爱的良好风气。
(二)积极参与反欺凌教育,提高自身反欺凌意识和能力。
(三)发现欺凌行为,及时报告,积极参与处理。
三、预防与教育第九条开展反欺凌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心理咨询等形式,提高师生反欺凌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心理素质,提高应对欺凌的能力。
第十一条开展法制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增强法制观念。
第十二条加强网络管理,严格审查校园网络内容,防止网络欺凌的发生。
四、欺凌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第十三条校园欺凌行为包括:(一)身体欺凌:殴打、扇巴掌、踢打、捆绑等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二)言语欺凌:辱骂、诽谤、威胁、恶意讽刺等伤害他人心灵的行为。
(三)网络欺凌: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侮辱性言论、图片、视频等,损害他人声誉和形象的行为。
第十四条校园欺凌行为的处理:(一)轻微欺凌行为,由班主任或辅导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书面检讨。
防欺凌发现,制止,报告制度

防欺凌发现,制止,报告制度校园欺凌是当前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它不仅给受害者带来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还可能对校园氛围和社会风气产生不良影响。
为了有效预防和制止校园欺凌,建立一套完善的防欺凌发现、制止、报告制度至关重要。
一、防欺凌发现制度1. 加强教育宣传:通过班会、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向学生普及防欺凌知识,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设立举报渠道:在学校设立举报电话、邮箱,鼓励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积极举报校园欺凌行为。
3. 开展排查工作:定期开展校园欺凌排查工作,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学生间的矛盾纠纷,及时发现潜在的欺凌行为。
4. 加强日常监管:教师、宿舍管理员、校园保安等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校园的巡查力度,密切关注学生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干预。
5. 建立学生互助制度:鼓励学生之间相互关心、相互帮助,一旦发现同学遭受欺凌,要及时伸出援手。
二、防欺凌制止制度1. 及时介入处理:一旦发现校园欺凌行为,教师、学校管理人员要立即介入,制止欺凌行为,保护受害者。
2. 严肃批评教育:对欺凌者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让其认识到错误,承诺不再欺凌他人。
3. 加强心理辅导:对欺凌者和受害者提供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走出心理阴影,恢复正常心态。
4. 家校合作:及时通知双方家长,共同关注欺凌行为,共同教育引导学生。
5. 依法依规处理:对严重欺凌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如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
三、防欺凌报告制度1. 建立报告机制:学校要建立健全防欺凌报告制度,明确报告流程和责任人。
2. 定期汇报:学校要定期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防欺凌工作进展,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
3. 及时上报事件: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学校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
4. 建立档案制度:对校园欺凌事件进行详细记录,保存相关证据,以备后续调查处理。
5. 加强督导检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防欺凌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防范校园欺凌工作制度

防范校园欺凌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欺凌的防范工作,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学校。
第三条校园欺凌是指在学校及其周边地区,学生之间以言语、肢体、网络等方式,实施恶语相向、孤立、殴打、抢劫、网络诽谤等行为,对他人人身、财产、精神造成损害的行为。
第四条学校、家庭、社会应当共同参与防范校园欺凌工作,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防范体系。
第五条防范校园欺凌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综合治理、法治保障的原则。
第六条学校是防范校园欺凌的第一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防范校园欺凌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教育、管理、预防和处置工作。
第七条教育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防范校园欺凌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校园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第八条家庭应当履行监护职责,关注子女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子女遵纪守法,尊重他人,增强防范校园欺凌的意识。
第九条社会各方面应当共同关心校园欺凌问题,积极参与防范校园欺凌工作,为学校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预防措施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校园欺凌防范教育,将防范校园欺凌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定期开展专题教育,提高学生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建立健全心理咨询制度,为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帮助解决心理问题,预防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校园巡查制度,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巡逻,及时发现并制止校园欺凌行为。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加强网络管理,防止网络欺凌的发生。
对校园网络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欺凌行为,保障学生合法的网络权益。
第十四条学校、家庭、社会应当共同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校园欺凌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校园欺凌的认识,形成共同防范的良好氛围。
学校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

学校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和减少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综合治理、法治保障的原则,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机制。
第三条学校是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是主要责任人。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落实预防措施,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第四条学校应当加强与家庭、社会的沟通合作,共同关心学生的成长,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二、预防措施第五条学校应当定期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教育,将相关内容纳入课堂教学、主题班会、法制教育等活动中,引导学生树立尊重他人、文明礼貌的意识。
第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定期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关注学生心理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心理问题。
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行为规范,明确禁止校园欺凌和暴力的行为,并对违反规范的学生进行严肃处理。
第八条学校应当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校园监控设备完好,对校园隐蔽场所进行视频监控全覆盖,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发现预警机制,设立学生观察员,及时发现和报告校园欺凌和暴力线索,防止事件的发生。
第十条学校应当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定期开展家长培训和家庭教育指导,提高家长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的意识和能力。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关心特殊学生群体,对存在校园欺凌行为的学生开展心理帮教,帮助其改正错误,重新融入校园。
三、处置程序第十二条对发现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处置程序,及时调查核实,并根据事件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对涉及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学生进行严肃处理,依法依规给予处分,并及时报告家长和相关部门。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对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进行总结,查找原因,加强教育和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学校防欺凌工作制度

学校防欺凌工作制度学校防欺凌工作制度「篇一」(一)学校要设立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校园欺凌防范工作,根据《毕节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建立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每一个月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对学生开展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校园欺凌案例警示教育。
(三)完善校园内视频监控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值班教师和安保人员在课间对校园、宿舍、厕所、学生课间活动开展巡逻查防,及时处置学生暴力(欺凌)行为。
(四)建立发现预警机制,在每一个班级、每一间学生宿舍明确一名学生作为观察员,及时向班主任反馈学生中间的矛盾纠纷,及时开展化解疏导。
(五)建立家校联系制度,通过家访、家长会、电话定期向家长(监护人)沟通,随时掌握学生思想和行为动态,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家长。
(六)建立特殊学生档案,对存在校园欺凌行为的学生开展心理帮教。
涉及校外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七)对发现的欺凌和暴力事件,学校应在 10 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学校防欺凌工作制度「篇二」为了进一步预防幼儿园欺凌行为的发生,及时治理其欺凌事件。
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健全机制,保障幼儿园欺凌治理工作力度。
成立预防幼儿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幼儿园欺凌制度、计划,建立其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
不断完善幼儿园欺凌制度、计划,建立幼儿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落实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园内欺凌的职责。
三是加强预防。
幼儿园加强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课堂开展学生心理疏导,公布幼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及时处理。
教师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幼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幼儿及监护人。
让幼儿从小深刻认识到恶意通过肢体、语言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危害性。
防欺凌工作制度

防欺凌工作制度防欺凌工作制度「篇一」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要求,我园积极开展“防欺凌创和开展自查自纠、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四个方面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和计划,现将计划汇报如下:(一)扎实开展行之有效的专题教育。
我们坚持把做好保教日常工作、打牢思想基础作为专项治理的首要环节来抓。
9月12日,利用专题会议对全体教职工进行以“反校园欺凌,建平安校园”的主题教育活动。
9月19日,园委会例会上由张园长组织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
(二)为进一步做好校园欺凌事件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
幼儿园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园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幼儿园领导、各老师和保育员都具有很强的安全意识。
还根据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具体形势,把涉及校园欺凌安全的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分解落实到人,做到每一项工作都有对应的兼管人员、主管领导和分管安全,防止了工作上的相互推诿。
从而形成了园长直接抓,副园长具体抓,保教主任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全校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共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三)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与安全分块包片人员、班主任等签订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安全责任书,将安全工作列入教师期末考核内容中,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影响恶劣的安全责任事故,或在各级工作检查中,受到批评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如下处理: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情节和后果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处置预案为了及时快捷地开展工作幼儿园成立了现场指挥组、协调联络组、后勤保障组等临时性机构。
并对可能发生的欺凌事件的处理方法,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及应对措施。
今后,我园仍将进一步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我园安全工作水平。
防欺凌工作制度「篇二」一、领导重视,规章制度完善1、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有副校级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

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防范与治理,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
第三条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防范与治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综合治理、法治保障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家庭、社会应当共同参与,形成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合力。
第五条教育部门应当加强对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监测、预警和统计报告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学校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情况。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将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防范与治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防范与治理工作机制。
二、预防措施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预防措施,包括:(一)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教育,提高师生家长的认识和防范意识;(二)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设施设备完好,及时发现并制止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三)建立健全师生沟通渠道,鼓励师生Reporting欺凌和暴力行为;(四)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五)加强对特殊学生的关注,及时发现并解决其心理问题。
第八条家庭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培养其良好品行,防止其参与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
第九条社会各方面应当共同参与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防范与治理,包括:(一)加强对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此问题的关注度;(二)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三)加强对网络欺凌的监管,防止网络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
三、认定与处理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程序,包括:(一)设立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认定委员会,负责对欺凌和暴力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理;(二)对疑似欺凌和暴力行为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三)对欺凌和暴力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四)对受到欺凌和暴力侵害的学生给予心理疏导、教育和帮助,对施暴者给予教育引导和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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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校园欺凌”工作职责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特制学校预防“校园欺凌”工作职责,望全校教职工和学生严格执行。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老师、同学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都算校园欺凌(暴力)。
一、治理目的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在校园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上、放学途中。
三、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校园欺凌专项整治责任
1、开展教育。
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
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加强预防。
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3、及时处理。
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
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4、监督指导。
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园欺
凌
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
学校督导室要对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第一责任人、各责任人沟通,做好记录,必要时向大丰教育局督导部门报告。
5、班主任责任:班主任直接与学生接触,最能及时把握学生动态,一、要利用一切可能机会,对学生加强安全法制教育,把欺凌行为遏制在萌芽之中; 二、要深入到学生中,及时了解学生中发生的欺凌事件和行为,及时处理,及时向学校责任人汇报。
五、奖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