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湖南省加油加气站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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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区加油(气站发展规划(某-2020

株洲市区加油(气站发展规划(某-2020

精心整理目录第一章总则 (01)测划划划第六章远景规划设想 (09)精心整理第七章附则 (09)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有效引导株洲市区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优化加油站布局,特编制《株洲市区加油(气)站发展规划(2010-2020)》。

第1.02条规划范围:株洲市区行政区划所辖范围,包括天元区、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以及云龙示范区,总用地面积535.4平方公里。

第1.03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相关的规划和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规划。

第1.04条规划年限:近期至2015第1.05条规划主要依据:1)《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株洲市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34)株洲市区范围内编制的分区规划5)株洲市区范围内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6体规划》的通知(湘商商贸〔2010〕15号)7)《株洲市区加油站布点规划》(2004)8)《株洲市区加气站布点规划》(2005-2020)9)《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10)《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11)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规定12)甲方的设计委托书第1.06条规划原则1)以人为本的原则;2)均衡分布原则;3)区域协调的原则;4)适当超前的原则。

第1.07条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执行,由株洲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本规划需要调整时,必须征得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国土局的同意,调整规划需经原批复部门批准。

第二章加油站需求预测第2.01条公共加油站需求预测规划到2015年株洲市区共需要72座公共加油站,到2020年株洲市区共需要88座公共加油站。

第2.02条公共加气站需求预测规划到2020年株洲市区共需要10个公共加气站。

(无建筑物或树木遮挡,退后道路不远,在距加油);避免在弯道坡路选址,因为弯道司机视野受阻,坡给施工造成困难。

6)站址附近应有便利的电源、水源和冬季采暖条件,尽量减少站外配套工程投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提质改造和提升服务水平的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提质改造和提升服务水平的意见》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提质改造和提升服务水平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08.16•【字号】湘交养管规〔2022〕14号•【施行日期】2022.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提质改造和提升服务水平的意见》的通知湘交养管规〔2022〕14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湖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提质改造和提升服务水平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8月16日湖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提质改造和提升服务水平的意见为全面提升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以下简称“服务区”)服务管理水平,推动服务区转型升级,现就全省服务区提质改造和提升服务水平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的重要论述和对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交通强国建设及“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展示地域特色、打造精品线路、实现一区一策”的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提升公众出行服务质量为主线,以“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为目标,以完善服务设施和文明服务为重点,着力解决环境卫生差、服务品质不优等突出问题,着力打造“布局合理、设施完备、管理规范、服务优质、安全有序、生态环保”的现代化服务区,将我省服务区打造成为服务公众美好出行的新驿站、体验湖湘文化的新载体、发展高速廊带经济的新引擎、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新平台。

(二)工作目标——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服务区规划布局更加科学,新建、改扩建服务区规模适度超前,功能区域设置更加合理,公共服务和应急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满足通行车辆和人员的日常服务需求,有效保障重大节假日等运输高峰时段基本公共服务。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1〕4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1〕4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1〕4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决策部署,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进一步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建设,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按照“规划引领、科学布局、适度超前、有序建设”的原则,坚持“依托市场、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分类施策”,基本建成“车桩相随、开放通用、标准统一、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体系。

长株潭都市圈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

其他市州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

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充电站间隔少于50公里。

到2025年底,全省充电设施保有量达到40万个以上,保障全省电动汽车出行和省外过境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二、重点任务(一)推进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

新建住宅小区专属停车位,按100%配建比例预留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条件(包括必要的土建设施、供电容量、设备位置、电缆桥架等,达到接桩即可用,下同),供配电设施参照湖南省配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的最新要求。

已建住宅小区根据实际需要和场地建设条件,应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设施,支持业主自建自用充电设施。

鼓励采用有序充电模式。

鼓励在新建和既有小区设立电动摩托车充电区域,规范电动摩托车充电设施。

鼓励支持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同业主共同参与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

湖南省汽车加油加气站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湖南省汽车加油加气站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湖南省汽车加油加气站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汽车加油加气站(以下简称加油加气站)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定》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经营性加油加气站的安全管理。

非经营性加油加气站的安全管理,参照本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章经营条件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经营性加油加气站,必须依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期满前三个月,加油加气站应委托有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重新评价。

未按期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加油(气)站(以下简称新改扩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按下列办法执行.(一)凡新改扩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二)建设单位应对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

项目可行性研究应对加油(气)站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并编制安全专篇,并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安全生产对策的具体方案,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书.(三)设计单位应严格依据可行性研究和安全预评价报告书的要求进行安全设施设计,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安全设施设计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中石化、中石油或中石化、中石油控股的加油(气)站安全设施设计应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审查同意后,报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加油站应报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审查同意后,报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四)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应严格依据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确保安全设施设计方案的有效实施。

加油站规划工作计划书范文

加油站规划工作计划书范文

加油站规划工作计划书范文一、项目背景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人们对加油站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然而,传统的加油站普遍存在服务质量差、环境脏乱差等问题,满足不了人们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

因此,规划建设一批现代化、智能化加油站,成为当前发展的重要课题。

本项目旨在通过规划设计,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加油站,提升服务品质,改善环境质量,以满足人们对更高品质的加油服务需求。

二、项目目标1. 规划设计一批现代化、智能化加油站,提升服务品质,改善环境质量;2. 提高加油站的运营效率,增加经济效益;3. 完善对加油站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加油站的安全运营。

三、项目内容1. 进行市场调研,分析加油站行业发展趋势,梳理市场竞争格局,明确规划建设的加油站类型和数量;2. 开展加油站规划设计工作,包括选址布局、建筑设计、设施设备配置等内容;3. 制定加油站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标准,确保加油站安全、环保运营;4. 开展加油站改造升级工程,提升服务品质和环境质量;5. 实施市场推广和宣传活动,提升加油站的品牌知名度,吸引更多顾客;6. 加强对加油站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规划建设成果的有效实施。

四、项目进度安排1. 市场调研阶段(3个月):梳理市场情况,确定规划建设的加油站类型和数量;2. 规划设计阶段(6个月):开展选址布局、建筑设计、设施设备配置等工作;3. 加油站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标准制定阶段(3个月):制定加油站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标准;4. 加油站改造升级工程阶段(12个月):实施加油站改造升级工程,提升服务品质和环境质量;5. 市场推广和宣传活动阶段(3个月):开展市场推广和宣传活动,提升加油站的品牌知名度;6. 监督和管理加强阶段(长期):加强对加油站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规划建设成果的有效实施。

五、项目预算1. 市场调研阶段预算:100000元;2. 规划设计阶段预算:500000元;3. 加油站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标准制定阶段预算:300000元;4. 加油站改造升级工程阶段预算:1000000元;5. 市场推广和宣传活动阶段预算:200000元;6. 监督和管理加强阶段预算:50000元/年。

2024年加气站工作计划

2024年加气站工作计划

2024年加气站工作计划
2024年加气站工作计划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1. 确保加气站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加气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以便能
够持续为客户提供加气服务。

2. 优化加气站布局和设计: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趋势,调整加气站的布局和设计,提
高加气效率,并为客户提供更好的加气体验。

3. 提供安全可靠的加气服务:加强加气站的安全管理,确保操作员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并进行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扩大加气站网络覆盖面:在合适的地点建设新的加气站,以扩大加气站的覆盖范围,满足不断增长的客户需求。

5. 推广加气技术和服务:积极参与各种展览和宣传活动,向客户和公众介绍加气技术
和服务的优势,提高客户对加气方式的认知和接受度。

6. 探索新的加气业务领域:研究和开发新的加气业务领域,如大型商用车加气、船舶
和火车加气等,以拓宽加气服务的市场领域。

7. 与政府和相关部门合作:加强与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的政策和法规支
持体系,促进加气站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8. 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加强客户关系管理,倾听客户的需求和意见,并积极
改进加气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可能的加气站工作计划示例,具体的工作计划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加气站和市场需求而有所不同。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道路运输站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道路运输站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道路运输站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10.31•【字号】湘交综规规〔2022〕20号•【施行日期】2022.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道路运输站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交综规规〔2022〕20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相关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现将《湖南省道路运输站场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10月31日湖南省道路运输站场项目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章规划与计划第四章前期工作和资金申请第五章项目实施第六章国省投入资金管理第七章竣工验收及后评估第八章责任追究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道路运输站场(以下简称站场)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规划、计划和前期工作等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落地见效,推进道路运输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全省交通运输建设规划,给予交通专项资金投入的站场建设项目。

站场建设项目按类型分为公路站场和城市公交站场,其中:公路站场分道路客运站场、道路货运站场(交通运输物流园区)。

第三条站场建设项目应遵循“统筹规划、精准实施、注重实效、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原则,按照“省级指导、市县监管、项目法人实施”方式进行分级管理,贯彻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发展方针,强化综合运输发展理念,提升服务品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交通运输需求。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制定全省站场建设规划、发展政策、投资计划及相关管理制度、功能要求;负责审核站场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负责对国省投入的站场建设交通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目标管理考核。

省道路运输事务机构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具体承担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支持站场发展的相关政策宣贯、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导检查等事务性工作;参与制定全省站场建设规划、发展政策、投资计划及相关管理制度、功能要求等,参与全省站场交通专项资金投入的绩效评价和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目标管理考核;组织审查站场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开展站场项目建设后评估工作。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镇燃气市场行为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镇燃气市场行为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镇燃气市场行为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0.11.04•【字号】•【施行日期】2020.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镇燃气市场行为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近期,省纪委监委通报了查处新化县燃气办集体充当“气霸”保护伞腐败窝案情况。

新化县燃气办腐败窝案性质情节恶劣、社会影响极坏,深刻暴露出燃气行业领域一些基层党组主体责任长期缺空、权力监督长期缺失、行业风气长期缺管、市场监管长期缺位等问题,说明行业基层党建和管理仍然任重道远。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文件要求,认真吸取新化县燃气部门腐败窝案教训,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5部委《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瓶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和省安委《湖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要求,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城镇燃气行业市场行为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11月4日湖南省城镇燃气行业市场行为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行业监管的工作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在全省城镇燃气领域集中开展燃气市场行为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压实燃气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和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市场行为和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深入排查安全事故隐患,保障我省燃气行业安全健康发展。

二、检查重点(一)城镇燃气市场行为1.燃气管理部门重点检查以下行为(1)规划执行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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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加油加气站十二五发展规划简介
一、湖南省加(油)气站规划情况
1、当地未制定相关加油加气站发展规划的地市:
株洲、湘西、怀化、邵阳、长沙。

2、正在制定、完善相关加油加气站发展规划的地市:
娄底、衡阳、岳阳
娄底:2010年10月,市建设局下属的市燃气办委托娄底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娄底市中心城区燃气专项规划》(2011-2020),目前仍在论证当中,未正式发布,规划近期建设4座;其余各县市暂未制定加气站规划。

衡阳:2005年出台了关于新建加气站的初步规划,拟定于在市区内新建加气站11座,但具体建站位置、建设要求等仍在规划筹备当中。

岳阳:市区十二五期间初步规划新增加气站5座。

3、商务局、规划局制定加油加气站发展规划的地市:
永州、郴州、湘潭、张家界
永州:当地在编制加油站十二五发展规划时,规划了5座油气合建站,但当地发改委及公共事业管理局等未参与规划编制,因此加气部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

郴州、湘潭:市商务局连同规划局在编制加油站十二五规划时分别规划了10座油气合建站、4座加气站,当地发改委等参与规划论证,但郴州各县区加油加气站规划未涉及,湘潭县及湘乡市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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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的1座加气站仅为湘潭市商务、规划,湘潭县及湘乡市当地规划未涉及加气站。

张家界:加油站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新规划油气合建站5座站、已批待建油气合建站2座,单纯的加气站规划未涉及,发改委等部门也无相关加气站规划。

4、制定了加油加气站发展规划的地市:常德、益阳
常德:十二五新增规划加气站4座,均在市城区。

益阳:截止2020年,规划加气(油)站16座。

二、目前加(油)气站现状(结合11月7日地市上报及中油管道燃气资料统计)
目前全省在营加气站40座,其中长沙13座(投运母站1座、子站12座,不含在建1座母站);常德8座(母站1座、子站7座);岳阳5座(母站1座、子站4座);湘潭4座(母站2座、子站2座);益阳4座(含1座油气合建站);株洲3座(母站1座、子站2座);娄底2座;衡阳1座。

郴州、永州、邵阳、湘西、张家界无一座加气(油)站。

已建成待投运站1座,为湘潭1座。

三、公司加(油)气站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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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加气(油)站点批复的地区6个:长沙、岳阳、衡阳、怀化、常德、湘西。

其中衡阳分公司于2010年2月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新增加气站点的报告,报告中申请建设一批加油加气站,2010年4月7日,主管规划、城建的副市长已批示:请建设局商规划等提出布点及特许经营权意见。

该批示已由建设局牵头在逐步落实当中。

四、公司十二五加(油)气站发展目标
经分公司初步统计,全省拟发展油气合建站65-68座,如下:
长沙:5座(母站2座、子站3座),芙蓉区、开福区、雨花区、岳麓区、长沙县各1座。

益阳:6-8座,益阳市区2-4座、沅江市1座、南县1座、桃江县1座,大通湖区1座。

株洲:3座,为株洲市利安隆、醴陵市城南、株洲市新塘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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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10座,湘潭市5座、韶山市1座、湘乡市2座、湘潭县2座。

娄底:6座,娄底市3座,涟源市1座、冷水江1座、新化1座。

张家界:5座,永定区2座、慈利县1座、桑植县1座、武陵源1座。

郴州:6座,为船洞、武广一、物流园、相山、新西河、卜里坪。

永州:4座,为凤凰北、城南大道、阳明大道、育才南。

衡阳:2-3座,主要位于衡阳城郊结合部。

怀化:4座,为河西经开区、象鼻子、怀化市南部、城东新区。

岳阳:2座,为洞庭大道、岳兴。

湘西:12个(第一批在吉首改造一个试点站,若验证可行,能够达到盈利目的,相关配套设施跟得上,再启动第二批改造项目)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1、纵观各地市上报的资料看,除益阳、常德、郴州、湘潭4地区制定加(气)油站十二五发展规划,较明确了建站数量、分布外,其他地市均无明确的加(气)油站十二五发展规划,部分地市仅在当地商务局编制加油站十二五发展规划考虑油气合建时,才将加气部分考虑了进去,单纯的加气站未考虑(湘潭除外),且很多油气合建站点规划只是商务局与规划局制定,主管气的发改委及公共事业管理局等未参与制定。

导致在实施过程中,多部门存在推诿、扯皮现象,项目无法正常获批,如邵阳,社会个体取得发改委加气批复,但在办理加油批复时,商务局以没有加油规划及周边加油站过密为由,不给办理,同时我公司油气合建站点仁盛、宝能已取得加油批复,在办理加气批复时公共事业管理局等以各种理由不予办理,最后对方称邵阳市人民政府己于中国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签订了天然气利用框架协议,我公司己立项的加气站在办理加气批复时,需要中国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对我方邵阳销售分公司授权同意建设加气站,方可办理批复。

湘西、怀化、株洲、邵阳等政府相关部门均未出台加(气)油站十二五发展规划。

2、各地市发改委、公共事业管理局等部门未编制加(气)油站十二五发展规划,未明确发展数量、分布等,其只是对提交申请建设加气站的单位和个人作出同意与否的批示,目前已批的加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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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多数都是开发商做工作后,发改委等才同意其建设并逐一纳入规划,发改委更多的处于被动规划。

3、因各地市加(气)油站十二五发展规划未出台或未完善,导致分公司对当地今后加气站的规划情况不掌握不够,加油加气站发展目标、建站位置等主观意向较多,具体实施时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难以与当地规划等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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