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临时管理规约
小区临时管理规约

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第一条为保障小康区的依法与合理使用、维护服务,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营造安全、文明生活、工作环境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与合法权益。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临时管理规约》(下称本规约)。
第二条业主应遵守物业服务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规约规定,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各项服务工作,妥善处理邻里关系。
遵守物业服务企业按有关规定和本规约制定的服务细则及各项服务规章制度。
本规约对物业服务区域内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物业通过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和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作》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服务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物业的使用和维修注意事项1、按规划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物业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结构、外观和用途,不得占用共用部分和共同设施设备,不得利用共用部位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
2、爱护公共环境,不侵占、践踏公共绿地和损坏物业区域内绿地、园林和其他共用设施和设备。
不随意堆放、倾倒或丢弃垃圾、杂物;禁止高空抛物,不再公共部位乱涂乱画和随便张贴。
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避免遗洒。
袋装后投入楼下设置的垃圾箱内。
3、自觉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生活秩序,不在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屋内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害物质。
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音,并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进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4、机动车在住宅区内机动车道上行驶时速应低于15公里,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机动车应在专门的车位停放,禁止在消防通道、井盖、人行便道和绿地等场所停放。
车位只可用作停放车辆用途,不得自行在车位上安装任何设置,夜间停放期间,防盗报警器应使用静音,发出噪音应迅速解除。
本小区所收取费用为车辆泊位占用费,用于维护小区内道路及泊位正常使用,对于车辆的任何损失物业公司不负责任。
小区物业临时管理规约

小区物业临时管理规约1. 定义小区物业临时管理规约是指在小区物业管理体系未完全建立或以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临时管理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等事项而制定的管理规范。
2. 目的小区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以及合理利用小区的公共资源。
3. 适用范围•小区物业公司刚刚接手管理,管理体系尚未完善;•小区物业公司暂时无法履行管理职责,需要委托居民自行管理;•特殊情况下,如自然灾害、疫情等,要求居民自发组织管理以维持小区秩序。
4. 管理要求4.1 公共设施维护•爱护和维护公共设施,不得故意破坏或乱扔垃圾;•如发现公共设施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向物业报备,并协助物业进行修复;•公共设施的使用时间和使用范围应按照小区规定执行。
4.2 环境卫生管理居民应共同维护小区的环境卫生,具体要求如下:•每户居民应保持自家门前、阳台等区域的清洁,并定期清理垃圾;•不得在小区内乱倒垃圾、随意丢弃杂物;•若发现环境脏乱的区域,应及时通知物业,共同维护小区的整洁与美观。
4.3 车辆管理•按照小区指定的停车位停放车辆,不得随意停放或占用其他车位;•不得在小区道路、绿化带等非指定区域停放车辆;•尊重其他居民的车辆,不得故意损坏或影响他人停车。
5. 管理责任5.1 物业公司责任•建立健全小区公共设施维护和环境卫生清洁制度,指导居民进行管理;•及时进行公共设施的维修和维护;•对居民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批评教育,及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5.2 居民责任•遵守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积极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自觉维护小区公共设施的完好和环境的卫生;•举报和制止小区内的违规行为,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6. 处罚措施•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进行必要的教育和纠正;•若情节严重的,可暂停或限制违规居民的公共设施使用权利。
7. 其他事项本规约的具体实施细则、修订程序等,可由物业公司另行制定并向居民公示。
XX小区临时管理规约

XXXX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X小区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区域内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合理使用,维护并营造安全文明、方便、舒适的生活与工作环境。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枣庄市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在维护业主共同利益和公共秩序的前提下制定,由本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及物业管理者共同遵守,本规约对建设单位、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者均有约束力。
第二条、本《临时管理规约》由XXXX小区的建设单位XXXX 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订立。
XXXX 的购房业主在审阅本《临时管理规约》后需承诺并认真遵守。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XXXX小区全体业主、使用人及管理者均有同等约束力,其中涉及开发商、管理者及业主(均包括其受让人、继承人、合并人、接办人、承租人或占有人)。
第四条、《临时管理规约》泛指本“临时管理规约”、附件及根据本“临时管理规约”赋予之权利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XXXX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类型:高层住宅、商业坐落位置:XXXX黄河路南侧,民生路西侧(XXXX广场东侧)。
总建筑面积:141388.27平方米第二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全体业主享有以下物业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自用部位:是指住宅单元内仅供该单元所有人、使用人独立使用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以及室内墙面等部位;自用设备:是指一套单元内部,由单元的所有人、使用人自用的门窗、卫生洁具以及通向总管的供排水燃气管道、电线等设备;共用部位:是指XXXX小区范围内部,所有能容许超过一个单元以上的所有人、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变电房、煤气房、管理用房、电表房、弱电分线间、走廊通道、保安室、房屋承重结构、内天井、室外墙面、屋面、传达室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XXXX小区范围内,供所有人、使用人使用的供水、供电、煤气管道、电梯、有线电视、水箱、水泵、消防安保、绿地、道路、化粪池、污水井、垃圾中转站、信报箱、公共照明设施、监控设施、避雷设施、共用天线、露天停车场、共用设施设备房、物业管理用房等设备。
小区临时管理规约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使用说明1.本示范文本供建设单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时参考使用。
2.建设单位可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具体情况对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涉及选择性条款的选项内容排序无先后。
3.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物业项目名称)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合理使用,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实际,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条临时管理规约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物业使用中,应遵守物业使用的相关规定,本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电梯使用、空调安装、装饰装修、房屋出租(出借)、垃圾投放、宠物饲养等管理制度和约定及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关于物业使用的有关要求,不得从事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禁止性行为。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一)物业名称:。
(二)坐落位置:绍兴市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路(街、巷、弄)号。
(三)物业类型:(住宅、非住宅、综合)。
(四)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五)物业管理区域概况:总占地面积平方米、物业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六)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坐落:;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坐落:。
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可以采取包干制或酬金制方式,具体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第六条业主按照规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转让物业的,应自觉及时结清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
第七条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小区临时管理规约

小区临时管理规约咱小区啊,就像是一个大家庭,大家生活在一起,就得有个规矩不是?这小区临时管理规约啊,可重要着呢!你想想看,要是没有个规约,那不是乱套啦!就好比一辆车没有刹车,那得多危险呀!这规约呢,就是给咱小区这辆“大车”安上的刹车,让一切都能稳稳当当的。
比如说卫生这一块吧,大家都得爱护公共区域的卫生呀,不能乱丢垃圾。
你说要是每个人都随手乱扔,那咱小区不就成垃圾场啦?那大家住着能舒服吗?咱得把小区当成自己家一样爱护,看到垃圾就捡起来,让小区干干净净的,多好呀!这就像你自己家里,你也不希望到处脏兮兮的吧?还有啊,噪音问题也得注意。
别大晚上的还弄出很大的声响,影响别人休息。
人家上了一天班,累得不行,就想好好睡个觉,你这弄出一堆噪音,人家能不烦吗?这就跟你睡觉的时候有人在你耳边敲锣打鼓一样,你能受得了吗?所以呀,咱都互相体谅体谅,保持安静。
小区里的公共设施也是大家的,可得好好爱护。
别去破坏那些健身器材呀、桌椅呀啥的。
那都是给大家用的,你给弄坏了,别人还怎么用呢?这就像你有个宝贝玩具,你也不希望别人给你弄坏了吧?大家都小心点使用,让这些公共设施能多用些时候。
停车也得规规矩矩的呀,别乱停乱放,挡了别人的路。
你想想,要是你急着出门,车被别人挡住了,你得多着急上火呀!咱都按规定的地方停好,方便自己也方便别人。
这小区临时管理规约呀,就是为了让我们的小区生活更美好、更和谐。
大家都遵守规约,咱小区不就越来越好啦?大家住着也开心呀!咱可不能把这规约不当回事,都得认真对待。
你说,要是大家都不遵守规约,那小区会变成啥样?肯定乱七八糟的呀!那还能叫小区吗?那简直就是个混乱之地!所以呀,我们都要从自己做起,遵守规约,让我们的小区变得更加温馨、更加美好。
咱都在这个小区里生活,就得一起努力,把小区建设好。
这规约就是我们的行动指南,跟着它走,准没错!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为我们的小区出一份力吧!。
住宅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住宅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建立物业区域内良好的公共秩序,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居住生活和工作环境,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共同利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由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三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一)物业名称:。
(二)座落位置: .(三)物业类型: .(四)业主总户数:。
(五)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六)物业管理区域(区域四界及附图)东至: ;南至:;西至:;北至:。
(七)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1、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主体结构、抗震结构、共用门厅、共用通道、共用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2、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共用天线、共用线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燃气管道、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本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公共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共用车库、信报箱、公益性文体设施、围墙、给排水管道、水箱、水泵、共用天线、共用线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燃气管道、消防设施、智能化设备、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以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如与《商品房销售合同》有不一致的,以《商品房销售合同》为准。
第三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业主的权利:(一)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法定权利;(二)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主自治活动;(三)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四)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议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参加筹备组,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代表,并享有被选举权;(六)对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管理的公共事项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意见和建议;(七)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八)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九)监督本小区业主共有资金账户的收支情况;(十)依法协助物业共同制止与管理本物业区域内装饰装修等影响和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直至提起诉讼;(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五条业主的义务:(一)自觉遵守本临时管理规约,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单位做好物业管理方面的工作.(二)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将本临时管理规约作为物业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附件,并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物业临时管理规约为了维护小区内的秩序和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特制定以下物业临时管理规约,望广大居民遵守。
一、小区内道路和车辆管理1. 小区内道路只允许小汽车、电动车等机动车辆通行,禁止非机动车在小区内行驶。
2. 禁止车辆在小区内超速行驶,最高车速限制为每小时20公里。
3. 小区内严禁乱停乱放车辆,禁止占用他人车位,车辆停放区域应按规定进行停放。
4. 车辆报废后需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将无法行驶的车辆丢弃在小区内。
二、小区内环境卫生管理1. 每户业主应自觉保持小区内环境整洁,禁止随意倒乱垃圾。
2. 业主应按时将垃圾分类投放至指定垃圾桶内,不得乱扔垃圾。
3. 禁止在小区内乱扔烟蒂、矿泉水瓶等一次性用品,保持小区内环境卫生整洁。
4. 小区内禁止乱堆乱放杂物,保持小区公共区域的整洁和美观。
三、小区内安全管理1. 业主应加强对家庭门窗的安全防护,确保家庭财产和人身安全。
2. 室外门窗应保持关闭状态,禁止长时间开启或未上锁。
3. 室内门窗应定期检查,确保能正常关闭和锁紧,防止入室盗窃事件发生。
4. 居民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车辆时,应及时向物业或公安机关报警。
四、小区内噪音管理1. 居民在小区内应注意控制音量,尽量减少各类噪音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 禁止在小区内高声喧哗、放音乐或进行吵闹活动,尊重邻居的生活和休息。
3. 室内装修应按规定施工,避免产生过多的噪音污染。
4. 居民有特殊情况需产生一定噪音时,应提前向邻居做说明,并尽量避免晚间时段。
以上小区临时管理规约即日起施行,希望广大居民自觉遵守。
如有违反规约的行为,物业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物业也欢迎居民提出宝贵建议,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舒适的小区环境。
【完】。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小区内的秩序、安全及住户们的利益,提高小区的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适用于小区内的临时物业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保洁管理、设备维修、绿化管理等。
第三条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为本规约的制定、实施和调整的决策机构。
第四条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各方面的管理工作,维护小区的家庭环境和社区和谐。
第五条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相关部门和岗位,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小区居民应当遵守本规约的规定,有义务配合物业管理部门的工作。
第二章楼宇管理第七条小区内各栋楼的楼梯、过道、电梯等公共区域由物业负责日常的清洁、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共区域内禁止乱堆乱放、乱涂乱画、乱停乱放等行为,禁止在楼道内设置障碍物。
第九条居民搬家时应提前告知物业管理部门,并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搬迁作业,不得影响其他居民的正常居住。
第十条可能影响楼宇安全的行为,比如使用易燃物品、擅自改装电线等,禁止发生。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部门负责进行楼宇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居民有权对物业管理部门的楼宇设备管理进行监督和检举。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对小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处理,确保小区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居民有义务及时报告小区内的治安问题和火灾隐患,并积极配合物业管理部门工作。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小区内的消防演练计划,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居民的自救能力。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小区内的防盗设备的安装和维护,提高小区的整体安全性。
第十七条禁止居民乱拉电线,乱接电源,临时搭建违规电路等行为,严防发生火灾事故。
第四章环境卫生第十八条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小区内的垃圾清运和垃圾分类工作。
第十九条居民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将垃圾分类,并放置在指定的垃圾桶内。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小区内的绿化工作,确保植物的养护和小区环境的美化。
第二十一条禁止居民乱扔垃圾、乱烧垃圾,严禁私挖河沟、随意破坏花坛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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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XX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的安全、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促进管理有序、安全舒适、环境宜人、文明和谐的社区建设,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条建设单位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管理规约提供给物业买受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相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物业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原业主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书面承诺的效力及于新的物业继受人。
第四条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本物业所在地的法规政策。
本临时管理规约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部分无效,但不影响本临时管理规约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第五条本临时管理规约所涉及物业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如下:物业名称:坐落位置:总建筑面积:物业类型:总户数:容积率:绿化面积:第六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约定的共有部分外,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层或设备间等结构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柱、梁、楼板、户外墙面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气设备、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装置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道路、围墙、绿地、沟渠、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4、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5、其它:第七条本物业区域内业主同意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选聘的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保洁、绿化、治安防范、维修等全方位的物业服务,并代为查验以上业主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第八条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如下名称:法定代表人:第九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以下部位或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或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第十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建筑物的正常使用,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依法享有以下权利:(一)按照《XX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参与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活动;(三)监督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四)对本物业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五)授权物业服务企业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六)对本物业区域内影响业主共同利益、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进行投诉;(七)提议召开业主大会,提出补充、修改本规约的建议;(八)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的其他权利;第十二条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按照《XX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出租物业,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转让物业的,业主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结清各项费用。
(二)按规定交存、管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三)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制度、遵守本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制度;(四)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互助友爱,和睦相处;(五)出租、转让物业时,告知承租人、买受人遵守本规约;(六)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开发建设单位对于未售出的物业,享有业主的权利,履行业主的义务。
第十四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规划用途使用物业。
确需改变物业规划用途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同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
第十五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遵守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严禁私自进入共用设施、设备房间。
擅自进入设施设备房间发生危险,责任自负,造成损失,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1、遵守《唐山市养犬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梯的高峰时间;3、及时清理宠物粪便;4、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宠物伤及他人。
5、本物业区域严禁饲养:。
第十八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正常维修养护工作。
因维修养护需要进入物业专有部分时,物业服务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给予配合应给予配合。
因阻挠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工作正常进行,造成其它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阻挠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条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时,应当事先通知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确实无法通知到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在公安部门、社区居委会或其他无利害关系业主的监督下,先行进行维修,事后及时通知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一条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提前公告,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二条本物业区域内禁止以下行为:(一)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改变房屋外观;(二)擅自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三)违章搭建、占用地上或者地下空间违法修建建筑物、构筑物(例如:开挖地下室、楼顶加层等);(四)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五)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六)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七)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八)法律、法规和本规约禁止业主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装饰装修管理第二十三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者具有个体装饰装修从业上岗证书的个人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第二十四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于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天先知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装饰装修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向物业服务企业缴纳装修保证金元。
第二十六条装饰装修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下午—;双休日、节假日:上午—下午—。
注:(1)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进行拆、打等重工作业。
(2)业主、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避免对相邻居民的影响。
第二十七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
第二十八条严禁拆改、堵塞厨房、卫生间的烟道。
业主在厨房间安装抽油烟机时,为防止烟道串味,应在管道口内安装逆止阀,并做好密封。
第二十九条禁止私自拆改、包封燃气设施,电源插座距离燃气设施水平净距不小于15厘米;禁止私自拆改、包封供水、排水、通风等设施。
第三十条禁止私自进行地暖改造。
第三十一条装修单位在装修卫生间前必须重新做24小时闭水试验,无渗漏后再进行装修,装修全部完工后再次做闭水试验,确保无渗漏现象发生。
第三十二条安装空调室外机,已有预留位置的,须安装在预留位置。
无预留位置的,须安装在不影响相邻业主正常生活的位置。
因安装空调造成外墙砖脱落、污染或漏水等,由相关业主承担修复费用。
第三十三条业主应合理使用电梯。
散装物品须袋装处理,超重、超长及易损坏电梯的建材、工具等物品必须走安全通道。
第三十四条进入小区的装修材料,不得在户外堆放。
容易散落的材料,如沙、碎片等必须妥善包装后方可进入小区。
第五章绿化管理第三十五条小区业主及物业工作人员有义务爱护小区内的花草、树木、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绿化。
第三十六条禁止穿践踏草坪、爬树、摇树、攀枝、折花等。
第六章卫生管理第三十七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自觉将垃圾投放到指定地点。
第三十八条禁止在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等处乱贴广告、标语,乱涂、乱画。
第七章治安防范第三十九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主动配合物业公司的小区治安防范工作。
第八章消防管理第四十条本小区消防工作贯彻御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四十一条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第四十二条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封堵消防通道,严禁在消防通道摆放物品、停放车辆。
第四十三条不得损坏消防器材、设备,要注意维护楼梯、走廊、安全出口等处的安全照明设施。
第四十四条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发现火灾时,应立即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或拨打火警电话119。
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应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条件,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第九章车辆管理第四十五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遵守本小区车辆行驶和停放相关规定,车辆进出本小区,须服从物业人员的指挥,停放在指定位置,禁止乱停乱放。
第四十六条进入本小区的车辆应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度不得超过5 公里/小时,按照交通标识行驶,禁止在小区内鸣笛。
第四十七条进入本小区的车辆,要爱护小区道路、绿地、公用设施、设备等,第四十八条禁止一切车辆占用消防通道。
第四十九条本小区禁止载重量5吨以上各类车辆驶入,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进入,须向物业公司管理人员申请,取得许可后方能进入。
第十章违约责任第五十条业主、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地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据《XX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十九条之约定解决。
第五十一条业主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关于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等规定,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坏或损失的,相关业主可以授权物业服务企业制止,也可依据本临时管理规约自行向唐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
第五十二条业主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关于业主义务的规定,怠于履行应尽义务,导致公共利益受损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