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管理规定(1).doc
员工奖惩制度

员工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劳动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同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员工的奖惩标准。
第三条实行《奖惩条例》,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
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员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一)在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财和能源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者。
(二)在处理事故、保证安全生产方面作出显著成绩者。
(三)及时发现设备隐患,防止或避免重大事故,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四)在生产、科研、工艺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者。
(五)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作出显著成绩者。
(六)在保护公共财产、保卫人民生命安全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七)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成绩者。
(八)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不徇私情,事迹突出者。
(九)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者。
(十)在救死扶伤、教书育人事业中贡献突出者。
(十一)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六条奖励分类:月全方位奖和单项奖。
单项奖包括科技进步奖、经济运行小指标奖、安全百天奖、省电力公司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的奖励等。
第七条奖励标准(一)月综合奖按公司规定执行。
(二)安全奖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三)其他单项奖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先进模范人物的奖励:(1)全国“五一”奖章获得者,享受劳模待遇。
(2)全国其他各类单项先进(必须是国务院中华全国总工会或几个部委联合表彰的)和省“五一”奖章获得者,享受劳模待遇。
(3)国家、省及同级工会联合命名表彰的各类单项先进享受公司劳模待遇。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奖惩管理规定第一条员工奖励包括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给予上述奖励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二条有下列表现之一,应给予通报表扬:1、能及时圆满完成重大或领导交办的特殊任务者;2、爱护公司财产公物,使公司财产公物不受损害者;3、可予以通报表扬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予以记功:1、对管理有创新建议,经采纳实行,卓有成效者;2、遇有灾难或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3、检举或制止严重违章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者;4、发现职责以外故障,予以通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第四条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记大功:1、为维护员工安全、临危不惧,积极抢险,卓有功绩者;2、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3、对公司有特殊贡献,堪为楷模者。
第五条奖励权限和程序1、对于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以文件形式下达评选条件,可以实行民主评议、部门推荐,总经理审核。
2、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由员工所在部门向公司提出建议,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以文件形式下发。
3、员工获得奖励荣誉称号的文件或证书,记入本人档案中。
第六条员工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
具体分为: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行政处分。
其中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岗察看、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
在进行处分的同时给予经济处罚。
第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给予经济处罚:1、上班时间干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者;2、违纪行为达不到行政处分的;3、迟到、早退、旷工、擅自脱岗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4、其它情形,按劳动纪律奖惩标准给予经济处罚。
第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1、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部门负责人和办事人员不按规定处理或知情不报者;2、不如实申报和填写有关业务材料或记录者;3、违反规章制度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

公司员工奖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绩效,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和兼职员工。
第三条公司遵循奖罚相济的原则,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职业素养,实行奖励和处罚措施。
第四条公司设立员工奖罚委员会,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本条例。
第二章奖励措施第五条公司为员工设立奖励措施,以鼓励员工努力工作,提高绩效。
第六条员工奖励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薪资调整:公司根据员工绩效评价结果,将合理的薪资调整反映在员工的工资中。
(二)奖金发放:公司每年根据员工绩效评价结果和岗位职责,设立绩效奖金和年终奖金。
(三)晋升提升:优秀的员工将有晋升和提升的机会。
(四)表彰奖品:公司将设立表彰奖品,如荣誉证书、奖杯等,以表彰员工的优秀工作表现。
(五)培训机会: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
第七条员工奖励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工作绩效:员工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和效率。
(二)工作态度:员工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
(三)团队合作:员工与同事合作的能力和表现。
(四)创新能力:员工在工作中的创新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八条公司为员工设立处罚措施,以惩罚违反公司规定和道德准则的行为。
第九条员工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公司将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二)罚款:对涉及违规行为或失职行为,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罚款。
(三)调整工作岗位: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员工,公司将进行岗位调整或解雇。
(四)撤销奖励:对于因严重违规行为或失职行为而获得的奖励,公司有权取消或收回。
(五)法律追究:对于涉嫌违法犯罪或严重违规行为的员工,公司将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员工处罚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违规行为:员工违反公司规定和道德准则的行为。
(二)失职行为:员工在工作中存在严重的失职行为,造成损失或影响工作流程的。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员工的行为表现,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第二章员工奖励1. 优良员工奖励1.1. 企业将每月评选出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金奖励,并在员工表现突出的情况下,适时提升其职务及薪酬待遇。
1.2. 企业将于每年底评选出年度优秀员工,颁发奖杯和证书,并给予高额奖金奖励。
2. 工作方面2.1. 参与培训并获得专业证书者,企业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2.2. 完成工作任务超额的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2.3. 提出优化工作流程及节约成本的建议者,企业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3. 服务方面3.1. 在客户服务方面表现突出,被客户肯定的员工,可获得奖金奖励。
3.2. 在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上得到客户好评的员工,可获得奖金奖励。
第三章员工惩罚1. 违纪惩罚1.1. 迟到早退、旷工、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员工,将受到扣减薪资、警告甚至辞退的处理。
1.2. 着装不整、言语不礼貌、工作懒散的员工,将受到口头或书面警告,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
2. 工作方面2.1. 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质量不合格的员工,将受到扣减绩效奖、调整工作任务等处理。
2.2. 未按规定进行工作记录、造假或者隐瞒工作情况的员工,将受到警告或扣减奖金奖励的处理。
3. 服务方面3.1. 对客户态度恶劣、服务不周的员工,将受到口头或书面警告,并督促其改正。
3.2. 未经过培训随意对客户作出承诺,导致客户投诉的员工,将受到严重警告或扣减绩效奖的处理。
第四章其他规定1. 奖罚并重本员工奖罚规章制度为奖罚并重,旨在激励优秀员工,提升整体工作效率。
2. 处罚程序企业将根据员工的违规情节,逐级递增地进行处理,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款扣减奖金,直至辞退等处理。
3. 奖罚公平企业将按照实际工作表现来评定员工的奖励和惩罚,确保员工的权益不受侵犯,奖罚公平。
4. 惩罚执行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要切实执行员工奖罚规章制度,确保员工的惩罚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第一条员工奖惩遵循“有功必奖、有过则惩、奖惩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公司奖励分为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其中精神奖励包括表扬、通报嘉奖等;物质奖励包括发放奖金、奖品等。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部门)或员工,可给予奖励:(一)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公司各项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的;(二)为公司节约各类成本,成绩突出的;(三)为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防止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卓著功绩的;(四)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为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五)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产生明显效益的;(六)在年度评比中获奖的员工;(七)获得社会奖励或受到业主表扬,为提高公司社会荣誉做出突出贡献的;(八)其他符合公司奖励条件的。
第四条符合以上奖励条件的公司(部门)或员工,由公司(部门)或员工的直接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责任部门提议,填报审批流程。
第五条精神奖励的形式包括大会表彰、设立员工光荣榜、通报表扬、在公司网设立专栏介绍先进事迹等形式;物质奖励除发放奖金、奖品外,还可采取同等价值的奖励旅游、出国考察、学习培训等形式。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应对受奖励公司(部门)或员工的奖励证明整理存档。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应对奖励效果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完善奖励形式和措施,确保奖励达到最佳的效果。
第八条员工的处罚类型如下,凡具有以下行为者之一者均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可予以立即辞退,而无需支付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属过失:1.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2.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串岗、扎堆聊天者;3.私人电话超过三分钟者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网站者;4.造成公司财物经济损失低于2000元者;5.在办公区域进行棋牌等娱乐活动者(无论涉及金钱与否);6.会议期间手机没有调整为静音,影响会场纪律;7. ocs流程办理不及时,领导布置的工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8.当月的绩效考核低于80分;有下列情形属降职(降级):1、累计过失超过三次,并且所列行为屡教不改,影响较大者;2、因本人工作疏忽,造成公司财物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者;3、当月的绩效考核低于70分;有下列情形进行全公司通报:1、因本人失职而造成公司财物经济损失高于5000元者;2、盗窃财物,挪用公款或骗取他人财物者,无论价值多少;3、伪造主要经历而被录用者,以及伪造其它重要之票据者;4、累计过失超过五次或连续降职(级)两次;5、试用期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6、替别人或委托别人考勤打卡一经发现或者不辞而别超过3天;7、本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完成低于60分;8、私下打听别人的薪资标准;9、无故旷工;第九条处罚程序过失:由用人部门发起,人力资源审核,当事人确认后执行。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一、奖励规定。
1. 出色表现奖励,公司将定期评选出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员工,并给予奖金、奖品或者荣誉证书等奖励。
2. 优秀员工奖励,公司将每月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员工,并
给予相应的奖金或者奖品。
3. 勤勉奖励,公司将对工作态度认真、勤勤恳恳的员工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金或者奖品。
二、惩罚规定。
1. 违纪处罚,对于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
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措施。
2. 工作失误处罚,对于因工作失误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员工,
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降薪、停职、甚至解雇。
3. 不良行为处罚,对于有不良行为的员工,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停职、甚至解雇。
三、奖罚执行。
1. 奖罚执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确保奖罚公平公正。
2. 员工可对奖罚结果提出申诉,公司将进行调查并做出相应决定。
3. 奖罚结果将被记录在员工档案中,作为员工评定晋升、奖金发放等依据。
四、其他规定。
1. 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奖罚规定的宣讲,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规定。
2.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奖罚情况,进行相应的晋升、薪酬调整等决定。
3. 公司将鼓励员工遵守规章制度,积极向上,共同营造和谐的
工作氛围。
以上为公司员工奖罚规章制度,希望所有员工遵守并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员工奖罚制度

员工奖罚制度员工奖罚制度(范例10份)员工奖罚制度(一):为增强员工的职责感,规范员工行为,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1.1、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子、分公司的所有员工。
1.2、坚持"奖罚分明、奖优罚劣,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奖惩原则,调动员工的进取性,建立一支爱岗敬业的员工队伍,为集团公司实现战略目标供给根本保障。
第二章:奖励2.1奖励形式2.1、奖励形式分为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加薪晋级,以及授予"标兵、能手、模范"称号等,并视不一样情景给予1000元以上或带薪旅游、外出培训提升等奖励。
2.2、奖励范围2.2.1、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如:避免人身和设备事故、避免企业遭受损失等)。
2.2.2、在技术革新、改造、发明上取得显著效果的。
2.2.3、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降本增效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2.4、在企业管理、市场开拓、业务创新、项目管理、增收节支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2.2.5、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市场开拓及改革发展等方面提出重要的合理化意见提议,经采纳实施后取得显著效果的。
2.2.6、为公司赢得信誉,消除不良影响,事迹突出的。
2.2.7、遇到事故或灾难等突发事件,勇于负责,处置得当,在保护公司公共财产、舍己救人、防止或抢救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2.2.8、检举违法违规、失职行为,维护公司利益事迹突出的。
2.2.9、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社会治安、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2.2.10、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
2.3、奖励程序2.3.1、领导异常嘉奖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或总裁直接对员工进行嘉奖,也可由下属单位提名,报集团公司相关会议研究决定。
2.3.2、推荐集团公司奖励的,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初审,经本单位加注意见,报人力资源处审核后,按奖励事项分别提交集团公司相关会议研究决定。
新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12篇)-规章制度

新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12篇)-规章制度篇1: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目的为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使公司奖惩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员工。
基本原则1、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2、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职位高低;3、奖惩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4、公开、公正、及时。
管理5、奖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负责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向综合部提请奖励;公司所有员工有权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向其上级或综合部推荐奖励;6、惩处:对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负责对违纪员工提请惩戒处理;所有员工如发现其他员工有违纪行为,有权向其上级或综合部提出投诉和检举;7、综合部负责对提请奖、惩事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当事人)进行认真复核、审查,并报请总经理批准;8、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奖惩由总经理提出,综合部办理。
奖惩权限9、奖惩处理决定的权限归总经理。
具体程序为:综合部根据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提请和其他员工的推荐、检举,进行审核,并填写《员工奖惩审批表》,经有关部门经理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10、总经理有权直接奖惩员工。
奖励奖励分为四种:嘉奖——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200元奖励;记功——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1000元奖励;记大功—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3000元奖励;晋级——晋升工资或职位。
11、嘉奖:(1)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业绩显著者;(2)出色完成公司领导指派的重要任务者;(3)圆满完成重大项目未出差错者;(4)对操作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成效者。
(5)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6)全心全意服务,受到客户表扬,有具体事迹者;(7)遇有困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8)其它应予奖励者。
12、记功(1)节约物料或废品利用,卓有成效者;(2)技术革新、成果显著、效益明显的;(3)提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采纳、实施后,效果显著者;(4)发现职责外问题,予以报告或妥为处置,防止损害发生者;(5)其他应当记功者;(6)一年内嘉奖三次者;(7)上一条款业绩突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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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关于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一、目的:制定本规定的目的在于增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
1、员工奖励分为: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四类。
2、员工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免职、留用察看、开除七类。
在给予各档次的处罚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四、人事行政部权力:
1、所有员工奖励及惩罚事项的审查。
2、所有奖励与处罚的备案、人事记录,并负责汇总报财务部。
3、本规定的修订与解释。
五、财务部权力:负责奖励与罚款的发放与扣款。
六、员工奖励规定:
(一)、员工日常奖励分下列四类:
1、表扬: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进行的精神奖励。
2、嘉奖:每次嘉奖奖金为50~200元。
3、记功:每次记功奖金为200~500元。
4、大功:每次大功奖金为500~2000元。
(二)、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表扬或嘉奖
1、工作勤恳,超质超量完成工作任务,有据可查者;
2、对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论证富有成效者;
3、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富有成效者;
4、灾难面前挺身而出,处置适当者;
5、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6、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7、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8、表扬累计达三次者;
(三)、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期完成者;
3、维护公司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成绩突出,为公司带来丰厚收益者;
5、协助第四款中2、4、5项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6、嘉奖累计达三次者。
(四)、下列事迹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及时扭转公司重大决策失误,经论证可避免重大潜在损失者;
2、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事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3、为公司管理或经营重大决策出谋划策,卓有成效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检举、制止舞弊、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使公司免受损害者;
6、服务满五年以上,成绩优良,未有旷工或记过以上处分者;
7、记功累计三次者;
七、员工处罚规定
(一)、员工惩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免职、留用察看、开除七种:
1、警告(20—50元)
2、记过(每次罚款100-300)
3、记大过(每次罚款300-800元)
4、降级(工资下浮一个级别,罚款1000元)
5、免职(免去原有职务,罚款2000元)
6、留用察看(每月只发基本工资,罚款2000——3000元)
7、开除(除名,罚款3000元以上,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2、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偷闲怠眠者;
3、办公时间私自外出,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又无“外出办公登记”,4
小时以内者;
4、考勤或公司开会迟到、早退10分钟/次或月累计达到15分钟以上(含
15分钟)者;
5、上班时间擅离岗位,怠慢职守者;
6、不能很好地与同事协作,合作共事;
7、不服从上级领导的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8、对领导口头安排或公司例会会议纪录中安排的工作执行不力或不能按
时并完成者;
9、月内累计忘带或漏打考勤卡2次以上(含2次)者;
10、凡未按公司请假制度履行请假手续而未出勤,事后当日未主动及时补
假者;
11、因急事或疾病来不及先行履行请假手续,且当天8:30前又没有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报告人事行政部备案的;
12、凡工作时间串岗、看报纸(企划部除外)、禁烟区吸烟、岗资不正、吃东西、网上或聚堆聊天、玩游戏、听音乐、浏览任何和工作无关信息、杂志等;
13、未按公司规定着装、佩带胸卡者;
14、下班后不关闭所使用电器设施设备、造成浪费的;
15、凡电脑中游戏或聊天软件等被统一删除后,再次出现在电脑中(如QQ、MSN、泡泡龙等);
16、月累计旷工1日者;
17、工作时间内手机停机、关机、不接公司电话者;
18、未经允许擅自使用办公车辆者;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或客户投诉,情节轻微者;
2、不按程序办事对工作产生不利影响的;
3、对工作出现失误或其它员工的过失行为隐情不报,情节轻微者;
4、办公时间私自外出,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又无“外出办公登记”,超
过4小时;
5、工作态度不好,与客户或顾客吵架,给工作及公司带来不良影响者;
6、下班后不锁办公室、文件柜、抽屉等,致使公司资料、物品失控、丢失者;
7、工作时间内喝酒及酒后上班者;
8、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考勤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9、累计三次以上警告处分者(含三次);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大过处分:
1、当班时间干私活或于工作场所制作私人物件者;
2、月累计旷工五日以内者;
3、谩骂、恐吓、威胁、侮辱同事或上级以及打架、寻衅滋事者;
4、违抗命令,公开顶撞上级,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5、消极怠工,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者;
6、不按程序办事或办事疏忽,对工作产生严重影响者;
7、擅自移动、动用公司消防器材、设备、设施以及其它物品;
8、发表损害企业形象,员工或客户声誉的言论;
9、发现企业财物受损丢失不管、不问、不报或谎报消息;
10、下班不锁库房门,致使仓库物资失控、丢失者;
11、库存月报表与实物不符,以虚报手段掩饰差错,推脱责任者;
12、库存物料短缺,未能及时发现报告,造成备料不及,影响工作正常运
转者;
13、故意损坏公司或同事财物;
14、工作不负责任,互相推诿,经常出现差错;
15、直接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16、泄露公司机密或虚报事实,危害公司利益者;
17、累计三次以上记过处分者(含三次);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
累计二次以上记大过处分者(含两次);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免职、留用察看;
1、连续旷工或月累计旷工五日以上(含五日)者;
2、被客户或顾客投诉月累计五次以上,情节严重者;
3、累计二次以上降级处分者(含两次);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开除。
1、逾期(七日内)工作等仍移交不清者;
2、仿效上级主管人员或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3、报销各种费用、上报考勤情况或结算工资,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损
公肥私者;
4、有意向外界泄露公司内的机密文件资料、数据,使公司利益遭到重大
损害者;
5、利用职务之便假公济私,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索取回扣或好处费,
蒙骗领导,侵占公司财物者;
6、盗窃企业、员工财物,挪用公款,故意毁损公物者;
7、未经公司允许,同时受雇于其它雇主、公司或单位者;
8、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规章制度或工作程序,并造成重大影响者;
9、法律法规被依法拘留、劳教、判刑者;
10、留用察看处分期间仍有违反公司规定行为者;
八、员工在受到上述奖惩的同时,公司酌情可对员工进行相应的调薪调职;
九、任何一级上级领导或人事行政部,在日常工作中或抽查时如发现员工有违反本
规定的行为,都有权要求给该员工下“员工过失单”,认真填写(含员工姓名,违纪事实及所犯条款,本人签名等),所在部门负责人须于三日内签署处理意见,返回人事行政部,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做到公正无私,如有不实之处,员工可以拒签,并向上级领导或人事行政部进行投诉,凡滥用权力,假公济私的管理者将受到严厉处罚,凡无理狡辩、虚假投诉的员工将从重处罚;过失单的累计将影响到员工的升职、调薪等多个方面。
十、各部门认定本部门员工表现或行为符合本规定的,应及时填写“员工奖励
申报单”或“员工过失单”报人事行政部。
人事行政部对报表审核无误后依据本规定实施处理,及时公布并录入员工人事档案记录,将所涉及的奖金或罚款汇总后报财务部执行。
十一、奖励或处罚结果将在公司负责人审核完毕后三日内公布,特殊情况一周内
公布。
十二、附则:
(一)、奖励与处罚的目的重在教育。
在整个实施过程中,要始终贯穿注重思想
教育、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各部门在办理奖励与处罚的过程中,必须就奖惩的事实为依据,认真调
查核实,特别对被处罚的员工,应开诚布公地进行面谈,核准事实,讲明道理,指明错误,允许本人申辩,力争做通本人思想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三)、在处罚决定公布后,如本人对处罚仍然不服,可在十日内向公司人事行
政部提出书面申诉。
在人事行政部未作处改变之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四)、《员工奖励申报单》、《员工过失单》附后。
十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