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级监管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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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

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

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试行)为进一步明确各级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门的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推进专卖内管长效机制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及《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意见》(国烟专[2005]377号)等国家局规章制度,制订本规范。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国家利益至上和消费者利益至上的共同价值观,切实增强规范意识和法制观念,坚持加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全面建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实现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生产经营水平,促进行业“注重自律”课题的解决,树立行业讲诚信、负责任、有秩序的良好社会形象,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烟草专卖制度,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1.分解任务、明确职责。

按照权责法定、属地管理的要求,以同级监管为主,将对各类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监管任务分解落实,明确省、市、县三级局专卖内管的具体工作内容,解决职责不清、监管不作为的问题,确保各级专卖内管机构各司其职,各尽其职。

2.突出重点、提高效能。

结合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在各类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的同时,突出对容易出问题的薄弱环节的监管,解决监管措施随意性大、针对性不强、效果不理想的问题,提高监管工作的效率,更加有效地发挥防范、及时发现处理不规范问题的作用。

3.统一标准、规范操作。

对各项监管工作内容都明确统一、标准化的工作程序以及档案管理的要求,以流程的规范化、过程的痕迹化,推动各级专卖内管机构按要求组织开展监管工作,从而确保专卖内管长效机制的有效运转。

4.强化考核、推动落实。

定期组织专卖内管工作考核,对各级专卖内管机构按规定的工作内容、程序组织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的结果同工作绩效挂钩,同时对监管不作为、不到位以及乱作为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并有效发挥作用。

加强内部同级管理监督实施方案

加强内部同级管理监督实施方案

加强内部同级管理监督实施方案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内部同级管理监督是确保组织内部运转顺畅、规范的重要环节。

作为管理者,要加强对内部同级管理监督的实施方案,以提高内部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下面将就如何加强内部同级管理监督实施方案进行探讨。

一、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第一,建立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职责部门之间的权限边界和工作职责。

规范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避免同级管理交叉和责任模糊,提高内部管理的有效性。

同时,在制度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确保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第二,加强内部管理流程的监督和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同时,定期对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不断优化和完善管理方案,以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企业发展的需要。

二、落实内部监督责任第一,明确内部监督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

要求各职责部门定期向同级管理机构汇报工作进展和管理情况,确保管理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第二,加强对内部监督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内部监督的专业水平和监督效果。

同时,要建立内部监督记录和档案,及时记录和整理管理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为管理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内部监督第一,借助信息化技术,建立内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管理信息的快速共享和传递。

通过信息化手段,可以实时监控内部管理过程,及时发现和解决管理中的问题,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

第二,加强对信息安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管理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制度和管理机制,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保障管理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四、加强内部同级管理监督的信息披露和公开第一,建立健全的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员工和相关方公开管理信息和监督结果。

通过信息披露,可以增强内部同级管理监督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促进管理过程的规范和规范。

第二,建立与外部监督机构的沟通渠道,接受外部监督和审查。

对于外部监督机构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及时采取行动,以提高内部同级管理监督的有效性和可信度。

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

县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
审核调查。
反馈结果。
发现预警启动流程。
呈报审批。
整理归档。
日常工作
二、工作内容
4非法渠道真烟案件核查程序
01
登记备案。
02
分类上报。
03
启动核查流程。
04
复核分送。
05
存档备查。
06
日常工作
二、工作内容
定期工作
二、工作内容
(二).定期工作 2.1工作报告 月报 报告方式:每月3日前向市局内管科上报全县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月工作安排。 上报程序:每月3日前副股长对全县专卖内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简要总结,制定下月计划安排,经股长审核,主管局长、局长审批后,每月3日前由内勤员以书面或电子文档等形式上报市局专卖内管科(处),并对上月内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保存。 报告内容: 1、上月专卖内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上月内管信息系统预警处理情况。 3、上月查获非法渠道真烟情况。 4、打码到条检查情况。 5、高价位卷烟检查情况。 6、卷烟销售大户监管情况。 7、生产经营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8、查处违规问题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 9、下月工作计划安排。 10、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营销系统实际供货零售户与专卖许可证系统内的零售户不相符的(如营销系统零售户数量大于专卖系统零售户数量,则可能有虚拟客户存在,查明原因;如营销系统零售户数量小于专卖系统零售户数量,则存在有证零售户还未进入卷烟营销网络的现象,要及时提醒营销部门)。
同级监管
二、工作内容
卷烟监管员每个月对应急用烟进行检查,出现以下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01
02
同级监管
二、工作内容
01
04
02
03
卷烟监管员每月对专卖零售许可证信息系统、卷烟营销系统中的零售户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出现以下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工商行管理所监督管理工作规范

工商行管理所监督管理工作规范

工商行管理所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发文单位:国家发布日期:2005-5—25执行日期:2005-5—25生效日期:1900-1—1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工商行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对监督管理的作用,流通环节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工商所在区、县(含县级市)工商行XX(以下简称派出机关)的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维护辖区食品市场交易秩序。

第三条工商所在监管工作中应当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工商所在监管工作中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派出机关的委托依法办理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的登记工作;(二)按照经济户口管理和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要求进行食品经营者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和上报;(三)指导、监督辖区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经营管理自律制度;(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派出机关的授权,依法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取缔无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查处制售伪劣食品和销售不合格食品等食品质量违法行为,查处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违法食品、商标侵权行为,清查辖区内禁止入市经营的食品;(五)受理并处理消费者有关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六)按照信息公示制度的规定及时公示信息;(七)有关策法规和知识;(八)办理派出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工商所根据派出机关的委托负责个体工商户的市场主体准入工作,在办理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有关手续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依法登记.工商所应当严格对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的规范和管理,对营业执照和许可证过期失效的,应当责令或者建议派出机关责令食品经营者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对拒不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应当提请派出机关或登记机关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违法经营食品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工商所应当提请派出机关或登记机关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食品的,工商所应当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和取缔。

关于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实施监督的方法、途径和机制的调研报告

关于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实施监督的方法、途径和机制的调研报告

关于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实施监督的方法、途径和机制的调研报告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一个重要课题,更是党章赋予纪检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彰显了我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决心。

今年来,市纪委围绕南通市纪委关于“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实施监督的方式方法、有效途径和机制创新”重点课题,大胆探索,主动作为,着力破解同级监督难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的主要做法市纪委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在加强对全市党员干部监督的同时,积极探索对同级党委进行监督的途径和方法,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一)强化意识,切实加强对主体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

通过对市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班子成员自觉接受监督。

一是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入手,市纪委年初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常委会成员是各自分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年终对其分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促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市委常委会成员述职述廉,市纪委常委参加评议。

二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度。

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工作方案》,督促市委梳理细化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的“责任清单”,签字背书,并进行公示,明确常委职责权限、用权程序等,促使其规范行使权力。

三是坚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市委常委会成员带头主动向上级报告个人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经商办企业、婚丧嫁娶等有关事项,与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共同接受监督。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对同级党委权力行使的监督。

紧紧抓住对常委会成员权力运行监督这一重点,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明确常委职责权限、用权程序等,促使其规范行使权力。

一是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

坚持以“一把手”行权为监督重点,探索建立主要领导干部“四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报告、集体讨论末位表态等制度,确保市委主要领导依法规范用权。

XX电力公司协同监督工作规则

XX电力公司协同监督工作规则

XXX电力公司协同监督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协同监督机制运行,完善“三化三有”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保障“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建设,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协同监督工作规则》,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协同监督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一协调监督力量,强化职能部门监督作用,构建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形成合力、监督到位的纵向贯通、横向协同、覆盖全面的监督工作机制。

第三条协同监督坚持横向监督与纵向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在发挥职能部门纵向监督作用的同时,发挥监督工作委员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作用。

第二章监督机构第四条公司本部、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分别成立监督工作委员会。

监督工作委员会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纪委书记、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发展部、财务部、人资部、办公室、经法部、物资部、审计部、政工部、监察部、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监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部门,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

第六条监督工作委员会成员部门(以下简称“成员部门”)确定本部门协同监督工作专责人员。

第三章监督职责第七条监督工作委员会在本级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研究监督工作的重大问题,定期听取相关监督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工作要求,部署监督工作重要任务和专项监督工作,研究监督工作的考核意见等。

第八条监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办等工作。

第九条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和监督职责,是本业务领域的主要监督主体,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纵向监督、过程管控和检查考核,确保企业运营依法合规。

第十条纪检监察、审计、法律等监督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履行再监督职能,加强廉政风险防范。

第四章监督方式第十一条监督工作委员会实行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主要讨论季度监督工作存在或发现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和考核意见等。

成员部门在联席会议上汇报本部门本季度开展监督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对下级单位的考核建议、需要监督工作委员会研究解决的事项等。

同级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

同级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

同级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同级监督在组织管理和监管中被广泛应用,但其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主要问题和难点。

本文将从监督缺乏权威性、激励机制不明确、监督标准不一致和资源分配不公平等方面来探讨同级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

首先,同级监督的主要问题之一是监督缺乏权威性。

同级监督的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在权力上处于同一水平,缺乏上下级关系,这就导致被监管者不一定会接受监管者的监督和指导。

因为没有权威性的存在,监管者的监督很容易被忽视或者被对待为一种形式主义,从而影响监管的效果。

其次,激励机制不明确也是同级监督中的主要问题之一。

同级监督的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地位相当,无法通过上级的激励制度来对被监管者进行激励,这就导致监管者很难对被监管者施加足够的压力,或者提供足够的激励让其积极主动地履行监管职责。

因此,激励机制在同级监督中需要更加明确,以保证监管者和被监管者能够形成有效的互动关系,推动监管工作的有效进行。

此外,同级监督中监督标准的不一致也是一个主要问题。

由于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地位相当,往往没有明确的监管标准和流程来规范监督行为,导致监督的结果和效果往往会因人而异。

如果监管者对不同被监管者的标准不一致,将会造成监管工作的混乱和不公平,进而影响到组织管理的正常运行。

因此,在同级监督中需要建立一套明确的监管标准和流程,确保监督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最后,资源分配不公平也是同级监督中面临的一个难点。

同级监督的监管者通常无法掌握足够的资源,无法对被监管者给予足够的支持和保障,导致被监管者可能面临资源短缺或资源不公平的情况。

这对被监管者的工作产生了影响,也减弱了监督的效果。

因此,在同级监督中,需要建立起一种公平合理的资源分配机制,以保证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在资源上的公平待遇,从而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综上所述,同级监督在实践中存在一些主要问题和难点。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同级监督的权威性,明确激励机制,统一监督标准,公正合理地分配资源。

同级监督开展情况报告三篇

同级监督开展情况报告三篇

同级监督开展情况报告三篇报告使用范围很广。

根据上级部署或工作方案,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状况、工作中取得的阅历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

下面是好运为大家带来的同级监督开展状况报告三篇,盼望能关心到大家!同级监督开展状况报告一篇如何强化纪委同级监督职能,不断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的监督,是各级纪委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当前现状从调研状况看,许多地方就纪委如何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作了创新实践,特殊是一些纪检组织根据党章的要求,仔细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在加强对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监督的同时,乐观探究对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途径和方法,有效发挥了纪检组织的监督职能。

比如:有的纪检组织抓住对班子成员权力运行监督这一重点,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实行班子成员负责制,明确职责权限、用权程序等,促使其规范行使权力;有的纪检组织通过仔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实行经济责任审计,不断增加对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监督的实效性;有的纪检组织推行纪委书记与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提示谈话制度,为纪委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供应制度支持和政治保障。

从**区状况看,区纪委监察局注意改进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强化对党(工)委及其班子成员的监督。

制定出台《**区党政正职监督方法(试行)》和《**区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等,建立和完善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集体讨论"三重一大'事项、任职回避、党风巡查、勤廉公示和任前廉政考试等制度规范,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特殊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年全面推行权力公开透亮运行,厘清区委全会权力6项、区委常委会权力18项,区委常委班子成员职责权力78项,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监督;**年建立并实施区纪委常委班子专题听取或约谈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状况汇报制度;**年以来,深化实施"一述两谈'制度,先后组织28名区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廉,接受纪委委员的现场提问及现场测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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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级监管1.监管卷烟经营方面。

卷烟销量方面:(1)每月对辖区内各品牌卷烟销量同上月销量进行对比分析,对单品牌卷烟销售数量超过(低于)上个月该品牌销售量50%的,要分析原因,筛选出该品牌销量波动大的时间段,在相应的时间段内根据零售户的经营规模、地理位置、订单数量相同等方面排查出可疑订单,然后通过监听电话访销录音、走访零售户、查看送货票单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

(2)每月初对上月各品牌卷烟均衡销售情况进行分析,对单品牌一个星期销量超过该品牌本月销量50%以上的(或日销量超过该品牌本月销量25%以上的),将销量集中时段的订有该品牌卷烟的零售户近两个月的订单进行对比分析,查找可疑订单,进行调查核实。

(3)对卷烟促销活动进行监管,检查促销方案是否申报备案,有关烟草专卖品的来源、运输是否符合规定。

订单采集方面:每天对上个订货周期订单采集情况进行分析,出现以下情况的,确定为可疑订单,进行调查核实:(1)零售户单次订货总量或单品牌单次订货数量超过前三个订货周期平均数的150%的。

(2)零售户在一个访销周期内订货次数超过营销部门规定的订货频率的。

(3)超过营销部门核定单品牌或总量限量规定的。

(4)零售户所订的卷烟结构、数量和经营户所处的地理位置及经营规模、经营业态等明显不符的,比如农村偏远山区的零售户突然订购高档卷烟且数量较大的;平时销量较大(小)的零售户突然出现销量明显下降(上升)的等。

(5)同类别零售户订单大致相同,但某一品牌订单数量差异特别突出的(根据信息系统查出同类零售户的进货数量,然后进行排序,查找某一品牌进货量较大的零售户)。

零售户管理信息方面:每月对专卖零售许可证信息系统、卷烟营销系统中的零售户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出现以下情况,进行调查核实:(1)频繁修改卷烟零售户类别、访销电话等信息的。

(2)不同零售户订货电话相同或银行结算账号相同的,分析原因并实地走访零售户,检查是否存在内部人员参与代订卷烟等违规问题。

(3)营销系统实际供货零售户与专卖许可证系统内的零售户不相符的(如营销系统零售户数量大于专卖系统零售户数量,则可能有虚拟客户存在,查明原因;如营销系统零售户数量小于专卖系统零售户数量,则存在有证零售户还未进入卷烟营销网络的现象,要及时提醒营销部门)。

特殊用烟和自营零售店方面:每个月对特殊用烟和自营零售店的卷烟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出现以下情况,进行调查核实:(1)对自营零售店货源供应明显倾斜的,如自营零售店的进货数量与同类别零售户的供货标准存在有较大差距;自营零售店销售本地滞销而原产地供不应求品牌卷烟的量占公司销量的比例过大。

(2)检查卷烟零售发票或台账,对一次性销售卷烟数量超过50条的,按无证批发查处。

(3)批条烟、罚没烟等特殊用烟的价格、渠道、审批程序违反规定的。

卷烟配送方面:(1)每周随机电话询访50名零售户,核实是否收到订单上显示的卷烟,对零售户反映的未收到卷烟及其他问题,进行调查核实;(2)每月对连锁店的送货情况进行检查,看是否按规定将卷烟直接配送到各分店,发现异常,进行调查核实。

2.监管烟叶生产经营方面。

计划分解和合同签订方面:在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签订后20内完成以下三项工作:(1)检查原始合同的签订情况,含合同签订数量、日期等,对未分解上级下达的计划,未与烟农签订种植合同的,要查明原因,报经领导审批后,由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2)汇总与烟农签订的种植收购合同,对种植面积、收购量的总和超过上级下达的计划量,要查明原因,报经领导审批,由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3)对约定亩产过高的合同进行调查。

登录烟叶管理系统,查找记录所有亩产200公斤以上的合同,查明原因,报经领导审批后,由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查找记录所有亩产160公斤以上的合同,查明原因,没有合适理由的,报经领导审批后,由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种植方面:在烟叶移栽后1个月内,抽查按合同种植情况,要实地抽查20%以上的烟农、烟田,对超合同面积种植的、只签不订的,查明原因,报经领导审批后,由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烟叶收购方面:烟叶收购期间每周对各烟站进行一次检查:(1)检查按合同收购的情况,不仅要看总量有没有超计划,还要看单个烟农有没有存在超合同收购或者或无合同收购的情况,如有,属于超合同、无合同收购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2)实地检查烟站仓库,查看仓库保管账,比较仓库原始凭证的入库量和微机系统的收购量,若凭证数大于微机数,可能存在跨区收购现象,进行调查核实。

(3)检查每天的烟叶交售情况,对交售等级集中且数量较大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4)检查收购数据输入微机情况,如夜间或开磅前、停磅后又输入微机的数据,属于非正常收购时间收购;进行调查核实。

烟叶调拨方面:烟叶调拨期间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准运证开具使用情况,对无准运证运输、准运证与实物不符、准运证开具时间和调拨时间不符等问题,做好记录并进行调查。

废弃烟叶处理方面:烟叶收购调拨期间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废弃烟叶的处理情况,查看管理台账、销毁审批、监销记录等方面的资料,核查是否有未经专卖监督销毁烟叶的行为;以对外销售等其他方式处理废弃烟叶情况的;如有,报经领导审批后,由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三、工作程序(一)同级监管:在卷烟和烟叶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进行调查核实,通过填写相关工作表格,记录整个过程,确保调查核实过程的真实性和痕迹化。

1.确认异常情况。

异常情况是指对“两烟”生产经营活动主动监管中需要调查核查的有关情况。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人员通过信息系统或者业务经营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订单采集、卷烟销售、卷烟配送以及烟叶的种植、收购、调拨等环节,按照确定的条件进行查询、分析、对比,确认异常情况。

2.描述异常情况。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人员根据确认的异常情况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登记表》(附表1),进行具体描述和分析,提出由谁来调查、如何处理的初步意见,上报到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科)负责人。

3.提出调查意见。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科)负责人根据异常情况决定由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人员或者市场监管人员开展调查,或由相关业务部门协助调查。

4.记录调查情况。

根据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科)负责人提出的具体处理意见,采取监听访销电话录音、走访零售户、走访烟农等措施了解情况、向相关业务部门询问等方式开展调查并将调查过程和结果记录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调查处理表》(附表2)中。

5.得出调查结论。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科)负责人要根据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调查情况表的描述得出调查结论,是正常、违规还是违法。

6.提出处理意见。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科)根据调查结论和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提出处理意见,属于违规违法的,报县级局副局长审核,局长审批,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呈报表》(附表3)上报地市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科(处)处理。

7.整理档案材料。

建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登记台账》(附表4)、《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呈报登记台账》(附表5),将上述工作形成的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二)处理举报投诉信息:举报投诉信息包括专卖、业务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有关社会监督信息,是异常情况或发现问题的来源之一。

处理举报投诉信息的工作程序如下:1.记录相关信息。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人员对专卖、业务人员提供的信息或有关社会监督信息进行登记,对信息进行分类、分析。

2.提出调查意见。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人员根据接收到的信息填写《举报投诉信息情况登记表》(附表6),对异常情况进行具体描述和分析,提出由谁来调查、如何处理的初步意见,上报到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科)负责人。

3.转入调查核实程序。

参照同级监管工作程序的第四至七步。

需要向举报人回复处理结果的及时予以答复。

(三)处理上级局交办任务:上级局交办的任务或问题是异常情况或发现问题的来源之一。

处理上级局交办任务的工作程序如下:1.登记交办任务。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科)对上级局交办的监管任务进行登记,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级交办任务登记表》(附表7)。

2.提出调查意见。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科)根据交办的任务提出初步调查意见报专卖副局长审核,报局长审批。

3.转入调查核实程序。

参照同级监管工作程序的第四至七步并建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级交办任务登记台账》(附表8)。

(四)工作考核:1.县级局要制订具体的考核办法,对本单位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要落实到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部门、岗位和人员。

考核内容应包括:日常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是否按照监管内容进行日常监管,日常监管有无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查上报;监管资料收集是否齐全;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

2.县级局要按照考核办法,组成考核工作组,定期开展考核工作。

3.考核工作组通过听、看、查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形成考核结果,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考核打分表》(附表9)。

4.考核工作组将考核结果上报审批后进行通报。

5.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理。

对应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的,监管不到位、不作为的,要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报告:1.草拟报告。

简要汇报上月对“两烟”生产经营活动监管所做的工作、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处理的违法违规行为等内容,报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科)负责人审核。

2.审核审批。

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科)负责人对报告进行审核,专卖副局长、局长对报告进行审批。

3.准时上报。

每月5日前向地市级局上报审核审批后的报告。

四、档案管理(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档案资料包括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涉及的所有纸质资料、电子文档、视听资料等。

(二)县级局开展同级监管工作需要掌握的生产经营业务资料。

卷烟营销方面:1.业务经营各项内控制度及营销策略;2.日、周、月销售报表;3.业务系统访销配送数据;4.零售户的基础资料;5.自营零售店的订货单、销售发票及相关销售台账;6.特殊烟销售的记录台帐及相关资料;7.卷烟促销审批表;8.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烟叶生产经营方面:1.烟叶生产经营各项内控制度;2.年度烟叶种植、收购计划;3.与烟农签订的烟叶收购合同的明细表和汇总表;4.每月调出烟叶的明细表和汇总表;5.调拨烟叶开具的准运证的每月统计表;6.处理废弃烟叶的记录;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上述材料尽量通过生产经营信息系统采集并用电子文档保存。

采集不到的,由相关业务部门提供,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人员负责收集。

(三)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股(科)对业务部门上报的“两烟”生产经营的规章制度以及日常监管所需要收集的资料、监管过程形成的相关表格和文书等资料每月整理归档,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保存。

(四)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档案资料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

有关人员借阅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档案时,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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