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督导组管理办法(正式)
安全督导组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安全督导组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依据《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安全督导组的职责安全督导组负责制定并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监督员工的安全行为,及时发现和防范安全隐患,采取措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安全督导组的组成和任务第四条安全督导组的组成安全督导组由本单位的安全主管和安全员组成,按照安全责任的划分,形成不同层级的督导组。
第五条安全督导组的任务安全督导组的主要任务包括:1. 负责制定并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2. 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3. 定期检查本单位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4. 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安全交流,共享安全经验和信息;5. 定期组织安全巡视和安全演练;6. 组织处理安全事故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扩大事故影响。
第三章安全督导组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安全督导组的权利1. 有权要求员工遵守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2. 有权对员工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3. 有权制定和执行安全预案和措施;4. 有权向单位领导提出安全建议和意见。
第七条安全督导组的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2. 保守安全秘密,不得泄露本单位的安全信息;3. 积极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4. 完成上级安排的安全任务。
第四章安全督导组的工作流程第八条工作计划安全督导组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安全培训、安全巡视、安全演练等内容,并报单位领导审批。
第九条巡视检查安全督导组应定期对本单位的各项安全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做好记录和报告。
第十条安全培训安全督导组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安委会督查工作制度

安委会督查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委会督查工作制度是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安委会督查工作制度适用于安委会对全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
第四条安委会督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重点,结合实际,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安委会设立督查组,负责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组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成员由有关部门、专家组成。
第六条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实施督查工作,对督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三、督查内容第七条督查内容包括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和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和应对情况等。
第八条督查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访谈人员、抽取样品等方式进行督查。
四、督查程序第九条督查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督查方案:根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和人员等。
(二)组织实施:按照督查方案,组织督查组进行现场督查。
(三)反馈意见:督查结束后,及时向被督查单位反馈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四)整改落实:被督查单位应当认真整改,对督查组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安委会办公室。
(五)汇总分析:安委会办公室对督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提交安委会会议研究。
五、督查结果运用第十条督查结果作为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安全督导组管理办法

安全督导组管理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安全督导组的管理办法,确保组内成员的安全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组织的安全运营。
安全督导组作为组织安全管理的重要部门,其职责是对组织内安全措施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维护组织的安全稳定运行。
2. 组织结构安全督导组由一名组长和若干名成员组成,组长负责组织和协调组内工作。
组内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分为以下几类:2.1 安全督导组组长安全督导组组长是整个组织安全工作的责任人,负责制定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估工作成果,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组长需要具备较高的安全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指导团队成员开展工作。
2.2 安全督导员安全督导员是组织内部安全督导的核心成员,负责对各个部门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向组长提供相关报告和建议。
督导员需要具备扎实的安全知识和较强的分析、评估能力,能够有效地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2.3 安全培训师安全培训师负责对组织内部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培训师需要具备良好的教育背景和较强的沟通能力,能够将安全知识有效地传递给每一位员工。
2.4 安全运维专员安全运维专员负责组织内部安全设备和系统的运维工作,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备,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运维专员需要具备扎实的网络和系统知识,能够快速识别和解决设备故障,确保组织安全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工作流程为了保证安全督导组的工作有序进行,制定明确的工作流程是必要的。
下面是一套典型的工作流程:3.1 安全工作计划制定安全督导组组长负责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根据具体的需求和安全目标,确定安全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并与各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确保安全工作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2 安全督导工作实施安全督导员根据安全工作计划,进行安全督导工作。
工作内容包括对各个部门的安全措施、安全培训和安全运维等方面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安全督导组管理办法

安全督导组管理办法
《安全督导组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规定安全督导组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包括安全督导组的设置、组成人员、职责分工等。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明确安全督导组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包括安全督导组对安全生产、安全责任制等方面的督导工作内容。
三、工作流程和方法:规定安全督导组的工作流程和方法。
包括安全督导组的工作计划制定、实地督导检查、问题反馈和整改跟踪等工作流程和方法。
四、督导报告和考核评价:规定对安全督导工作进行报告和考核评价的要求。
包括督导报告的撰写、报送等要求,以及督导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和方法。
五、安全学习和培训:规定安全督导组成员的学习和培训要求。
包括安全督导组成员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要求,以及定期进行安全学习和培训的安排。
六、奖惩措施和保障措施:明确对安全督导工作的奖惩措施和保障措施。
包括对在督导工作中表现出色的成员给予奖励,对不履行职责或违反规定的成员进行惩罚,并规定保障安全督导工作的各项条件和措施。
七、附则:对其他与安全督导工作相关的事项做出规定,如安全督导组的改组和撤销程序等。
以上是一份可能的《安全督导组管理办法》的内容概述,具体的管理办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实验室安全督查组管理办法

实验室安全督查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推动实验室安全建设,构建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的安全检查机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学校决定成立校院两级“实验室安全督查组”,依据学校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安全督查组代表学校和学院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调研、督查、评估、咨询和指导等,督促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改进和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负责校级实验室安全督查组的日常管理工作,含督查组的设置、督查组职责和权限设定、督查员的聘任等。
第四条校级实验室安全督查组由8-10人组成,成员由学校聘任;督查组设组长一名,负责督查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督查工作进程管理、督查工作报告撰写等事宜。
第三章督查员资格与聘任第五条督查员由具有丰富实验室管理经验或长期在一线指导实验教学的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室管理人员担任。
通过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经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考察并确定人选,报学校审批后予以聘任。
聘期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可提前解聘或增补。
第六条督查员聘任条件: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思想端正,为人正直,秉公办事,具有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2.熟悉国家有关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3.长期从事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有丰富的实验室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管理能力;4.身体健康,能胜任实验室安全督查工作任务,善于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四章督查范围与职责第七条督查范围包括学校管辖范围内的开展教学、科研的实验场所,包括各类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校内实训(试验)基地、仪器室、危化品库房、气瓶房等。
第八条督查组职责:1.参与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对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建设、实验室安全管理、设备安全管理和使用等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和评估;2.指导各单位制定并完善实验室安全建设与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应急预案和安全工作规划;3.督查各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各单位进行有计划、有重点的安全检查和随机抽查,查找安全漏洞;4.督促、指导各单位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协助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关停整改不力的实验室;5.协助学校和各单位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处理决定提供参考。
企业安全督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部门、所有岗位以及所有员工。
第三条企业安全督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企业成立安全督查领导小组,负责企业安全督查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统筹协调。
第五条安全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督查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督查工作。
第六条安全督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企业安全督查制度及有关规程;2.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部门开展安全督查工作;3. 对各部门安全督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4. 定期向企业安全督查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督查工作情况;5. 完成企业安全督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安全督查内容第七条安全督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情况;4.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5.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设备设施运行情况;6.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7.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8.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9.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其他有关事项。
第四章安全督查方法第八条安全督查采用以下方法:1. 定期检查: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督查,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督查;2. 不定期抽查:企业应不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3. 重点督查:针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督查;4. 专项督查:针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进行专项督查;5. 随机督查: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进行随机督查。
第五章安全督查程序第九条安全督查程序如下:1. 制定安全督查计划,明确督查内容、方法和时间;2. 组织安全督查人员,明确职责分工;3. 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督查;4. 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提出整改意见;5. 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6. 定期向企业安全督查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督查工作情况。
安全督导组管理办法

安全督导组管理办法
一、背景及目的
为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维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组成和职责
1.安全督导组由员工自愿组成,每个部门应至少派出一名员工参加。
2.安全督导组负责以下工作:
(1)监督和检查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包括机器设备、用电设备、防护设备等;
(2)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3)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4)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建议;
(5)记录和汇总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的信息,并进行分析;
(6)与有关部门合作,参与调查和处理安全事故;
(7)定期向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并做出改进方案。
三、选举和任期
1.安全督导组的成员由各部门的员工自愿报名,并由部门领导推荐。
2.选举原则为公开、公正、公平,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
四、工作流程
1.安全督导组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研究工作计划和改进方案。
2.按照工作计划,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巡视,记录并处理发现的安全问题。
3.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4.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的信息,参与调查和处理工作。
五、奖惩机制
1.对安全督导组表现突出和取得成绩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和表彰。
2.对安全督导组工作不力、疏忽职责的个人和单位给予警告、处分甚至解散。
六、附则
1.本管理办法由安全督导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需要修改的部分,需经安全督导组讨论决定,并报领导批准。
督导组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督导组人员的管理,确保督导工作的高效、规范、公正,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督导组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具备一定教育教学经验的教师组成。
2. 督导组设组长一名,负责全面领导督导工作;副组长一名,协助组长开展工作;成员若干名,负责具体督导任务。
三、职责与权限1. 职责:(1)负责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2)对学校各部门、各班级的教学质量、师德师风、校园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3)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课程设置、教学方法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4)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整改措施;(5)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 权限:(1)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整改;(2)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批评和建议;(3)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向学校领导报告。
四、督导工作程序1. 督导组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年度督导工作计划,明确督导主题、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
2. 督导组按照督导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督导活动,确保督导工作的全面性和实效性。
3. 督导组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记录,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 督导组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五、督导组成员管理1. 督导组成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热爱教育事业。
2. 督导组成员应按时参加督导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3. 督导组成员在督导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泄露工作秘密。
4. 督导组成员应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5. 督导组成员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考核与奖惩1. 学校对督导组成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督导成果等。
2. 对考核优秀的督导组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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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督导组管理办法(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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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5316-95 安全督导组管理办法(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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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钱江铁路新桥项目工程已进入施工高峰期,连续梁施工、深水基础施工、大临设施及大临结构安装、各种大型机械设备施工等同步进行,施工现场各种危险源、各种危险因素数量已达到本工程的高峰期,并将持续较长时间,同时,9月份至明年1月份也是项目部施工节奏最快的阶段。
在这样的情况下,施工现场是否安全生产是决定本项目成败的关键。
为此,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制度的正常运转,督察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确保不发生重伤、死亡事故,使本项目施工时刻处于安全生产状态,经项目部领导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督导组”。
一、安全督导组的工作方针与指导思想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第一是指在项目部的施工全过程中始终把安
全工作放在项目管理工作的首位,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应让位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继续生产;预防为主是指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应放在事故发生前的预防管理上,消除事故隐患,千方百计的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综合治理是指安全管理工作不仅仅是安全部门的事情,要靠项目部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群防群治。
2、严之有理、说之有情、罚之有据、管之有效
严之有理是指对现场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要严格管理,同时要有理有据。
说之有情是指工作的方式方法,对违章的作业人员要劝导,摆事实讲道理,让其心服口服,真正做到从思想上让其重视安全,珍爱生命。
罚之有据是指安全督导组做出的处罚必须符合项目部《安全奖罚细则》文件的要求,不得随意改变处罚数额,同时要有证据,如照片等。
只有做到“严之有理、说之有情、罚之有据”,才能实现对安全生产的“管之有效”。
3、安全、质量管理工作重在落实,责任制要层层分解,通过强化宣传教育,达到“人人要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施工氛围,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安全受控,建成一流的重点工程。
二、安全督导组的组织机构
安全督导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组员14名,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袁博
副组长:王玉生
组员:蔡学峰、尹红军、张玉鹏、茅爱东、唐惟多、顾林海、陈飞、陈灿明、吴敏伟、刘波、左旭明、杨溢、赵庆奎、张辉
安全督导组办公室设立在安质部,办公室主任由张玉鹏兼任。
三、安全督导组工作目标
1、消灭惯性安全问题。
2、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
3、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4、杜绝大临设施倒塌、垮塌、倾覆、失稳等事故;
5、杜绝水上、陆上交通事故;
6、杜绝机械伤害事故;
7、杜绝火灾、洪涝、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
8、杜绝自然灾害如涌潮、台风、雷击等照成的事故。
四、安全督导组工作职责
1、消灭惯性安全问题。
如高空、临边作业不佩戴安全带、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安全设施不及时跟进;吊装作业随意性大;易燃易爆品储存、吊运、使用不规范;现场用电尤其是三级配电柜管理混乱等。
2、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的配备(设置),维护情况。
如安全网、防护栏杆、脚手板、灭火器、救生圈、爬梯等。
3、检查本工程“生命线”栈桥的维护情况;
4、检查临近既有线施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5、检查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如安全生
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伤亡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大型机械管理检查制度等。
6、督察各种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7、督察大临签证制度的执行情况。
8、督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执行情况。
9、督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10、根据项目部《安全奖罚细则》对现场违章情况进行处罚,对安全工作做的较好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
五、安全督导组的具体工作程序
1、每天进行巡查,巡查人员不得少于3人,组长或副组长必须到位。
2、实行“两班倒”制度,白班8:00~18:00,夜班19:00至第二天早上7:00。
具体巡查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白班、夜班15天一轮换。
组长、副组长有事不在项目部的情况下,可指定
其他人负责组织巡查。
3、安全督导组每天巡查发现的问题、复查闭合情况记录在《安全督导组工作记录表》上,表格样式详见附表。
4、安全督导组对架子队、作业队、职工、安全员(含群众安全监督员)的不安全行为、不负责任的行为、渎职有权做出处罚,处罚由安全督导组办公室负责办理。
5、现场管理标准化责任区制度、项目部领导夜班值班制度、月度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制度继续执行。
六、本制度自二○○九年九月十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安全督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九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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