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照明漏电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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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照明装置设计及电气安全保护接地方法浅议

室外照明装置设计及电气安全保护接地方法浅议
护 ; 范同 时要求 , 规 在无 等 电位联 结 和 辅 助等 电位联 接措 施 的情况 下 , 述 第 二 种 的 配 电线 路 采 用 漏 电 上 电流 动作保 护 。

1 城 市 道路 照 明
城市 道 路 照 明 的特 点 是 负荷 分 散 , 般 供 电距 一
3 ・ 2
R^ × I ≤ 5 V . 0
遭 受 电击 引起 的伤亡 事 故 ; 产 安 全 主 要 指 防 电气 财
火灾 , 防 止 电气 火 灾 也 间 接 的 保 证 了 人 身 安 全 。 而 在我国, 以相 同 的耗 电量 相 比较 , 年遭 电击 死亡 的 每 人数 和 电气 火灾次 数 均大 大超 过 发达 国 家 。所 以 电 气 装 置的安 全保 护 接 地 应 认 真 设 计 , 区分 不 同使 用
室 外 照 明装 置 负 荷 分 散 , 实施 等 电位 联 结 几 要 乎 不可 能 , 以接 地 故 障保 护 只能 依 靠 过 电流 保 护 所
电器或 漏 电保 护 器来快 速切 断故 障 电流 。
切 断故 障 回路 ; 二是 依 靠 等 电 位 联 结 来 降 低 接 触 电
压。
场合 , 采用 适宜 的接地 系 统 及保 护 措 施 以避 免 各 种
事故 的 发生 。 低压 配 电系 统 的接 地 形 式 有 ' 、 r和 I 三 种 I T N 1 r 形式 。其 中 ' I N系统 又分 为 ' I N—S ' 、 N—C和 ' I I N—C

局部 等 电位联 结 措 施 , 电位 联 结 可 以 有 效 地 降低 等 故 障时 的接 触 电压 , 内 照 明灯 具 一 般 安 装 高 度 均 室 超 过人 的正 常活 动范 围 , 属 固定设 备 , 电时可 以 且 触 迅 速摆 脱 , 以室 内照 明装 置发 生 故 障时 , 人 电击 所 使

浅谈漏电保护在路灯供电系统的应用

浅谈漏电保护在路灯供电系统的应用

浅谈漏电保护在路灯供电系统的应用摘要:通过分析在路灯供电系统中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的必要性,合理选择漏电保护装置的定值和型号,总结三年来几种漏电保护装置在路灯实际运用的经验,提倡充分利用现有路灯监控系统实现漏电保护遥测、遥信、遥控等功能的微机漏电保护。

关键词:地保护漏电保护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微机漏电保护一、路灯保护的现状及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的必要性现有路灯线路保护主要电气设备是熔断器或C型单极空气开关,这种简单的保护,无论是在TT接地系统还是在TN-S接地系统中都难以确保安全。

1、熔断器、C型单极空气开关的特性和配置:从特性曲线看,一般情况下,当通过熔断器的电流当电流达到4Ie时,C型单极空开瞬时脱扣为3In,保护会在5S内动作。

为了躲过路灯启动电流的影响,从计算和实际运行情况来看,负载是高压钠灯的出线保护熔断器、C型单极空气开关的额定容量按额定电流1.3~1.5倍配置,负荷电流在25A以上按1.3倍配置,负荷电流在25A以下,按1.5倍配置;负载为LED灯的出线保护熔断器、C型单极空气开关的额定容量按额定电流1.5倍配置能满足路灯正常运行。

2、相关规范规定:(1)《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相关规定:7.2.4TT接地制式的配电系统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7.2.1在保护接零系统中,当采用熔断器作保护装置时,单相短路电流不应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4倍。

当采用自动开关作保护装置时,单相短路电流不应小于自动开关瞬时或延时动作电流1.5倍。

(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相关规定:5.2.9TN系统中配电线路的间接接触防护电器切断故障回路的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配电线路或仅供给固定式电气设备用电的末端线路,不宜大于5s。

5.2.13TN系统中,配电线路采用过电流保护电器兼作间接接触防护电器时,其动作特性应符合本规范第5.2.8条的规定;当不符合规定时,应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

照明设施漏电的原因及检查防范分析

照明设施漏电的原因及检查防范分析
2.1.5 建立健全相应的配电室、变压器、控制箱、路灯设施管理制度,建立设施档案,按年限、使用区域合 理安排维修周期。
3 照明设施漏电防范措施 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应科学使用检查技术方式实施检查工作,提升漏电判断工作效果,保证在工作中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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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地线和连接处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汛期防汛预案,采取“定人员、定区域、定街道” 等措施,集中检查灯杆、电缆井等设施是否漏电,确保城市照明设施的安全运行。
3.6 做好宣传工作。 管 理 部 门 应 经 常 开 展 照 明 安 全 宣 传 工 作 ,提 醒 市 民 不 用 触 碰 、依 靠 灯 杆 ,并 在 控 制 设 备 上 喷 涂 或 张 贴 防 触 电 、
2.1.2 照明设施的接地完善:要求路灯专变、配电室、控制箱以及路灯灯杆灯都要做接地网(接地极),接 地电阻要达标。
2.1.3 照明线路电缆接头(接线盒)按规范施工,减少泄漏电流降低接触电阻,保证线路在正常负荷电流下 运行。电缆走向整齐准确,接线盒与配电柜内电缆标志清晰、齐全。
2.1.4 控制系统采用智能遥测遥控系统,智能化管理控制照明设施,通过管理平台控制开关灯、监测道路照 明的实时情况、检测照明线路运行电流、监测线路漏电情况等,并发送到外线值班人员手机,比较精确的掌握 运行状态尽量避免施工发生。
3.3 提高施工质量,改进路灯接线方式。 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设计标准施工,路灯配电系统变压器中性点(N)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4Ω,在配电线
路的分支、末端及中间适当位置做重复接地并形成联网,其重复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Ω,系统接地电阻不应大 于 4Ω。按国家标准(图集)规范电缆敷设施工,并在每基灯杆边设置一个电缆手孔检查井灯引线穿至检查井中 与电源电缆 T 接,整个制作过程应保持清洁和干燥,管内电线不得有接头,且做好防潮措施,采用防水胶布加 绝缘胶布或者热缩的施工工艺。加强日常巡检工作,发现电缆绝缘层老化现象及时更换维护。

漏电保护动作性能参数

漏电保护动作性能参数

漏电保护动作性能参数1.动作性能参数的选择:(1)防止人身触电事故。

用于直接接触电击防护的漏电保护装置应选用额定动作电流为30mA及其以下的高灵敏度、快速型漏电保护装置。

在浴室、游泳池、隧道等场所,漏电保护装置的额定动作电流不宜超过10mA。

在触电后,可能导致二次事故的场合,应选用额定动作电流为 6mA的快速型漏电保护装置。

漏电保护装置用于间接接触电击防护时,着眼点在于通过自动切断电源,消除电气设备发生绝缘损坏时因其外露可导电部分持续带有危险电压而产生触电的危险。

例如,对于固定式的电机设备、室外架空线路等,应选用额定动作电流为30mA及其以上的漏电保护装置。

(2)防止火灾。

对木质灰浆结构的一般住宅和规模小的建筑物,考虑其供电量小、泄漏电流小的特点,并兼顾到电击防护,可选用额定动作电流为30mA及其以下的漏电保护装置。

对除住宅以外的中等规模的建筑物,分支回路可选用额定动作电流为30mA及其以下的漏电保护装置:主干线可选用额定动作电流为 200mA 以下的漏电保护装置。

对钢筋混凝土类建筑,内装材料为木质时,可选用200mA以下的漏电保护装置:内装材料为不燃物时,应区别情况,可选用 200mA到数安的漏电保护装置。

(3)防止电气设备烧股。

由于作为额定动作电流选择的上限,选择新安的电流一般不会造成电气设备的烧毁,因此,防止电气设备烧毁所考虑的主要是与防止触电事故的配合和满足电网供电可靠性问题。

通常选用100mA到数安的漏电保护装置。

2.其他性能的选择。

对于连接户外架空线路的电气设备,应选用冲击电压不动作型漏电保护装置。

对于不允许停转的电动机,应选用漏电报警方式,而不是漏电切断方式的漏电保护装置。

对于照明线路,宜根据泄漏电流的大小和分布,采用分级保护的方式。

支线上用高灵敏度的漏电保护装置,干线上选用中灵敏度的漏电保护装置。

漏电保护装置的极线数应根据被保护电气设备的供电方式选择,单相220V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应选用二极或单极二线式漏电保护装置:三相三线 380V 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应选用三极式漏电保护装置:三相四线 220/380V 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应选用四极或三极四线式漏电保护装置。

室外照明漏电保护

室外照明漏电保护

1、室外照明漏电保护不容忽视人触电时,所受伤害的严重程度与通过人身工频电流的大小有关,如表1所示。

大量试验证明:人触电时引起心室颤动的现象,不仅与通过人体的电流(I)有关,还与电流的持续时间(s)有关。

当电量为50mA•s时,一般不会引起心室颤动,但人体通过短时间大电流时(如500mA×0.1s),仍有引起心室颤动的危险,虽不会致死,也可能使触电者失去知觉,发生二次伤害事故。

柯宾提出了安全电量Q=30mA•s的定则:即“通过人体的电流时间低于30mA•s,人就不会受到伤害”。

一般情况下,开关、断路器、熔断器等能够在线路或负载过载、短路等故障时切断电源,保护电气设施不致损坏或发生火灾。

但当电气设施如灯杆等发生漏电故障时,尚达不到开关、断路器、熔断器等保护设施的动作电流数值,这时人如果触摸到因漏电或接地造成的灯杆等带电物体时,仍足以对人体造成伤害或引起火灾。

室外照明用金属灯柱、灯具、变压器、配电箱等大都设在公共场所,人们极易接触到它,一旦发生漏电故障,后果极其严重。

因此,室外照明系统有必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安装漏电保护器后,仍应以预防为主,并应同时采取其它各项防止电击和电气设备损坏的技术措施。

目前,我国道路照明和公路照明配电一般按照TT系统进行设计和安装;立面照明、体育场馆照明等按照TN-S系统设计和安装,已经有了一定的安全保障。

但在某些不利条件下(如发生漏电和照明设施金属外壳接地损坏),因照明漏电伤人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因此,有必要认真对待室外照明的漏电保护问题。

2、室外照明线路和灯具的漏泄电流室外照明的特点是照明线路较长,一个照明回路接有多套灯具。

只有知道了照明线路和照明灯具的漏泄电流,才能比较有把握地调整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电流数值。

了解线路和照明灯具漏泄电流的方法有3种:(1)对既有照明线路带灯具实际测量漏泄电流数值,这样较为准确,但也相当繁琐;(2)估算的线路和灯具漏泄电流:三相和单相电缆线路漏泄电流约22mA/km;灯具漏泄电流约1毫安/套;(3)查表计算三相和单相电缆线路的漏泄电流数值如表2所示。

GB13955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GB13955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 13955-92低压配电系统中装设漏电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是防止电击事故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防止漏电引起电气火灾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技术措施。

但安装漏电保护器后,仍应以预防为主,并应同时采取其它各项防止电击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技术措施。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正确选择、安装、使用电流动作型漏电保护器及其运行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电压为交流50Hz、220/380V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用电系统。

本标准所指的漏电保护器,是指当电路中的漏电电流超过允许值时,能够自动切断电源或报警的漏电保护装置,包括各类漏电断路器、带漏电保护的插头(座)、漏电保护继电器、漏电火灾报警器、带漏电保护功能的组合电器等。

1引用标准GB378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6829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GB4776电气安全名词术语GB9706.1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安全要求JB1284低压断路器3术语3.1直接接触direct contact人体、家畜与带电导体的接触。

3.2间接接触indirect contact人体、家畜与故障情况下变为带电的设备外露导电部分的接触。

3.3冲击电压不动作型漏电保护器inpulse voltage non-operating type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protective devices漏电保护器呈闭路状态时,在规定的冲击电压作用下不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3.4总保护main protection漏电保护器安装在低压电网电源端或进线端实现对所属网络的整体保护。

3.5分级选择性保护selective section protection漏电保护器分别装设在电源端,支(干)线路、负载端、构成两级及以上漏电保护系统,且各级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值与动作时间协调配合,实现具有选择性的分级保护。

GB13955-92_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GB13955-92_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GB13955-92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低压配电系统中装设漏电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是防止电击事故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防止漏电引起电气火灾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技术措施。

但安装漏电保护器后,仍应以预防为主,并应同时采取其它各项防止电击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技术措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正确选择、安装、使用电流动作型漏电保护器及其运行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电压为交流50Hz、220/380V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用电系统。

本标准所指的漏电保护器,是指当电路中的漏电电流超过允许值时,能够自动切断电源或报警的漏电保护装置,包括各类漏电断路器、带漏电保护的插头(座)、漏电保护继电器、漏电火灾报警器、带漏电保护功能的组合电器等。

1 引用标准GB378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6829 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GB4776 电气安全名词术语GB9706.1 医用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安全要求JB1284 低压断路器3 术语3.1 直接接触direct contact人体、家畜与带电导体的接触。

3.2 间接接触indirect contact人体、家畜与故障情况下变为带电的设备外露导电部分的接触。

3.3 冲击电压不动作型漏电保护器inpulse voltage non-operating type 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protective devices漏电保护器呈闭路状态时,在规定的冲击电压作用下不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3.4 总保护main protection漏电保护器安装在低压电网电源端或进线端实现对所属网络的整体保护。

3.5 分级选择性保护selective section protection漏电保护器分别装设在电源端,支(干)线路、负载端、构成两级及以上漏电保护系统,且各级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值与动作时间协调配合,实现具有选择性的分级保护。

GB13955-92_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GB13955-92_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GB13955-92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低压配电系统中装设漏电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是防止电击事故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防止漏电引起电气火灾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技术措施。

但安装漏电保护器后,仍应以预防为主,并应同时采取其它各项防止电击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技术措施。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正确选择、安装、使用电流动作型漏电保护器及其运行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电压为交流50Hz、220/380V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用电系统。

本标准所指的漏电保护器,是指当电路中的漏电电流超过允许值时,能够自动切断电源或报警的漏电保护装置,包括各类漏电1GB3787GB6829GB4776JB128433.13.23.3冲击电压不动作型漏电保护器inpulsevoltagenon-operatingtyperesidualCurrentoperatedprotectivedevices漏电保护器呈闭路状态时,在规定的冲击电压作用下不动作的漏电保护器。

3.4总保护mainprotection漏电保护器安装在低压电网电源端或进线端实现对所属网络的整体保护。

3.5分级选择性保护selectivesectionprotection漏电保护器分别装设在电源端,支(干)线路、负载端、构成两级及以上漏电保护系统,且各级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值与动作时间协调配合,实现具有选择性的分级保护。

3.6组合式漏电保护器assembletyperesidualcurrentoperatedprotectivedevices用检测互感器、漏电继电器、断路器或声光报警装置等独立元件分别安装,通过电气连接组合成的漏电保护器。

4漏电保护器的应用4.1对直接接触的防护4.1.1漏电保护器只作为直接接触防护中基本保护措施的附加保护。

4.1.2用于直接接触电击防护时,应选用高灵敏度、快速动作型的漏电保护器。

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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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照明漏电保护室外照明漏电保护1、室外照明漏电保护不容忽视人触电时,所受伤害的严重程度与通过人身工频电流的大小有关,如表1所示。

大量试验证明:人触电时引起心室颤动的现象,不仅与通过人体的电流(I)有关,还与电流的持续时间(s)有关。

当电量为50mA·s时,一般不会引起心室颤动,但人体通过短时间大电流时(如500mA×0.1s),仍有引起心室颤动的危险,虽不会致死,也可能使触电者失去知觉,发生二次伤害事故。

柯宾提出了安全电量Q=30mA·s的定则:即“通过人体的电流时间低于30mA·s,人就不会受到伤害”。

一般情况下,开关、断路器、熔断器等能够在线路或负载过载、短路等故障时切断电源,保护电气设施不致损坏或发生火灾。

但当电气设施如灯杆等发生漏电故障时,尚达不到开关、断路器、熔断器等保护设施的动作电流数值,这时人如果触摸到因漏电或接地造成的灯杆等带电物体时,仍足以对人体造成伤害或引起火灾。

室外照明用金属灯柱、灯具、变压器、配电箱等大都设在公共场所,人们极易接触到它,一旦发生漏电故障,后果极其严重。

因此,室外照明系统有必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安装漏电保护器后,仍应以预防为主,并应同时采取其它各项防止电击和电气设备损坏的技术措施。

目前,我国道路照明和公路照明配电一般按照TT系统进行设计和安装;立面照明、体育场馆照明等按照TN-S系统设计和安装,已经有了一定的安全保障。

但在某些不利条件下(如发生漏电和照明设施金属外壳接地损坏),因照明漏电伤人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因此,有必要认真对待室外照明的漏电保护问题。

2、室外照明线路和灯具的漏泄电流室外照明的特点是照明线路较长,一个照明回路接有多套灯具。

只有知道了照明线路和照明灯具的漏泄电流,才能比较有把握地调整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电流数值。

了解线路和照明灯具漏泄电流的方法有3种:(1)对既有照明线路带灯具实际测量漏泄电流数值,这样较为准确,但也相当繁琐;(2)估算的线路和灯具漏泄电流:三相和单相电缆线路漏泄电流约22mA/km;灯具漏泄电流约1毫安/套;(3)查表计算三相和单相电缆线路的漏泄电流数值如表2所示。

3、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电流触电后可能导致严重二次事故的场所,选用动作电流为6mA的快速型漏电保护装置;喷泉、游泳池、浴池等水池内有照明或电气设备,选用动作电流为6~10mA的快速型漏电保护器;对于I类手持电动工具,应视其工作场所危险性的大小,安装动作电流为10~30mA的快速型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如安装在潮湿场所,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应为6~10mA;家用电器回路: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为30mA;额定电压220V或380V的固定电气设备,如水泵、电机等,当外壳接地电阻小于或等于500Ω时,单机配置的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应为50mA;为防止电气设备烧坏,并使电网有一定的可靠性,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应为100mA~数安培(A)。

大型电气设备或有多台电气设备的供电线路,当外壳接地电阻小于或等于500Ω时,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应为100mA;当外壳接地电阻小于或等于100Ω时,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应为300~500mA。

4 室外照明漏电保护4.1 漏电保护要求漏电动作电流为30mA及以下的漏电保护装置可作为人体直接或间接的保护;漏电动作电流为300mA及以上的漏电装置可作为防止电缆破损和老化造成接地漏电发热引起的火灾的保护。

漏电保护器的整定值,即额定漏电动作电流,需躲过线路和设施正常泄漏电流值。

漏电保护器用于线路的漏电保护时,动作电流应不小于正常运行实测漏电电流的2.5倍。

配电系统分级漏电保护的脱扣时间和动作电流值应具有选择性,即近负荷侧漏电保护器先动作,以尽量缩小故障影响范围。

注意:分级漏电保护的选择性,应该主要通过时间的选择性来保证,然后通过动作电流的选择性加以辅助实现。

4.2 室外照明网络分级漏电保护一般情况下,室外照明应该设置二级(或三级)漏电保护(如图1所示)。

一级漏电保护(总保护):装在箱式变电站(或变压器)低压侧电源出口,以切除照明主干线路漏电故障。

防止因干线断线、接地等故障造成线路烧毁、电气火灾、人身间接触电。

二级漏电保护(分支保护):装在照明干线与分支线路的连接处,以切除照明分支线路漏电故障。

主要防止因分支线路断线、接地等故障造成线路烧毁、电气火灾、人身间接触电等伤害。

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较小时,也能够保护人身安全。

三级漏电保护(末端设施保护):装在重要照明设施或动力设备前端,保护人身安全,一般室外照明灯具可以免设。

以防止人身直接触电为主要目的。

4.2.1 末端设备漏电保护选择高灵敏度快速型漏电保护器。

额定工作电流应大于或等于电网最大负荷电流。

按规定,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小于或等于30mA,额定分断时间应小于0.2s。

当漏电电流达250mA或超过额定漏电电流5倍时,分断时间应小于0.04s。

建议末端设备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30mA,额定分断时间为0.04s以下。

额定工作电流应大于或等于电网最大负荷电流。

室外照明重要设施及一般室内照明用户漏电保护都可以采用这种设置方式。

喷泉水景的漏电保护:建议末端设备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或等于10mA,额定分断时间小于0.04s。

景观照明、水景照明等短距离照明漏电保护参考方案如图2所示。

4.2.2 分支线路漏电保护分支线路漏电保护应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或等于电网正常漏电电流的2倍;(2)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或等于下级漏电器额定动作电流的2倍;建议分支线路漏电保护器有0.04s延时,动作电流100mA(或200mA)。

建议城市道路照明或公路照明的照明支路漏电保护可以采用这种设置方式。

分支线路中的重要照明设施按末端设备漏电保护设置:漏电动作电流为30mA,额定分断时间为0.04s。

漏电保护器工作电流要大于或等于线路最大负荷电流。

(3)总漏电保护总漏电保护应满足以下要求:①总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或等于下级漏电器额定动作电流的2倍;②总保护动作时间应大于下级保护动作时间,建议动作时间取0.4s(或0.3s),动作电流为500mA(或300mA)。

建议照明箱变低压侧总开关漏电保护采用这种设置形式。

③保护器的额定电流大于网络最大负荷电流。

4.3 城市道路照明及公路照明漏电保护城市道路照明及公路照明等宜用TT接地系统。

城市道路照明及公路照明等的低压电缆线路较长,分布电容较大,照明负荷分散布置,电缆截面相对较小。

照明电缆线路使用绝缘套管防护,敷设时漏泄电流较小,较穿钢管防护时的漏泄电流大。

道路照明、公路照明等较长的室外照明线路(包括灯具)的漏泄电流加上灯具漏泄电流往往超过30mA,难以安装动作电流30mA的漏电保护器,宜根据漏泄电流的大小和分布,采用二级(或三级)保护的方式。

(1)低压侧漏电总保护:建议动作电流为300~500mA,动作时间为0.4s(或0.3s);(2)照明分支回路漏电保护:建议动作电流为100~200mA,动作时间为0.04s(或0.1s);(3)重要照明设施漏电保护:建议动作电流为30mA,动作时间为0.04s(或0.1s)。

线路较短的景观照明,建议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为30mA,动作时间为0.04s。

水景照明建议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为10mA,动作时间为0.04s。

漏电保护器应该使用二极或四极开关,动作时同时断开相线和N线。

在电源点设置漏电保护时,漏电保护器的不动作电流优先值为额定电流的0.5倍。

考虑到保护对象为照明电缆线路和所有灯具、灯杆,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应大于正常运行时漏泄电流总和的2倍。

三相照明负荷平衡线路的漏泄电流很小。

受照明电缆线路分布电容和三相不均衡负荷等因素的影响,应按最长线路、最大负荷的一相设置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

道路、立交照明等远距离照明漏电保护参考方案如图3所示。

4.4 插座回路安装两级漏电保护器临时喷泉、体育场馆、广场临时演出、景观照明等都需要安装插座。

接于插座的照明、音响、动力设施处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因此,防止漏电伤人尤为重要。

电动器具、家用电器、手持电动工具等的漏电保护建议整定为动作电流10~30mA,动作时间0.04s。

只在插座回路上安装漏电保护器的做法不能防范插座回路以外电气线路和设备电弧性接地故障引起的电气火灾,为此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在电源进线上再安装一级漏电保护器,其额定动作电流一般为300mA,并带有约0.1s的延时,以与插座回路上的漏电保护器有选择性地配合。

增加这一级漏电保护器的电气投资虽略有增长,但对防范多发的危险接地、电弧火灾却是至关重要的。

5、建筑物轮廓照明及近建筑物照明漏电保护建筑物轮廓照明及近建筑物照明宜用TN-S系统。

安装在建筑物外的轮廓照明、广告照明、霓虹灯照明等及距建筑物较近的投光灯照明,推荐使用TN-S接地系统,其照明系统漏电保护的设置如图4所示。

这种供电接地系统和漏电保护方式在室内、室外相一致。

当照明设施发生接地故障或发生漏电时,漏电电流通过PE线回到电源接地处,同时漏电保护器动作。

这种TN-S照明接地和漏电保护的另一个好处是:安装于建筑物外墙面的灯具或放在地面的投光灯等不用另做接地体,只需要用一根PE线与灯具外壳可靠连接即可,更加简便易行。

各照明回路的漏电保护器额定动作电流为30mA,快速动作(0.04s)。

建议敷设在建筑物墙面的照明缆线距设置漏电保护的电源点(或分支点)的距离不超过200m,以减少漏泄电流。

建筑物轮廓照明或近建筑物照明的漏电保护参考方案如图4所示。

6、道路照明灯柱漏电保护举例例:某城市道路照明线路为3km,地埋照明电缆芯线截面为35mm2,穿绝缘套管防护,路灯杆距为40m。

试分别计算在线路末端金属灯柱可靠接地和接地失效两种情况下,某灯柱内发生漏电故障时,人触摸金属灯柱的安全性。

已知灯柱接地电阻小于或等于10Ω。

人体内部电阻一般为500Ω,皮肤电阻在1~2kΩ之间变化。

路灯漏电示意图如图5所示。

解:(1)低压照明网络以TT系统配电,每组灯柱外壳可靠接地,线路末端某灯柱内发生漏电故障。

①照明线路漏泄电流估算:查“表2”得:I=14(mA)②路灯漏泄电流估算:安装路灯数(盏):3000÷40=75(盏)路灯漏泄电流(mA):75×1=75(mA)③线路和灯具总漏泄电流(A):14+75=89(mA)=0.089(A)④漏电保护器的设置:在照明线路始端安装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I△n为200mA,动作时间为0.04s(如图3所示)。

⑤计算线路末端灯柱发生漏电故障时,人触摸到灯柱的安全性:道路照明采用TT供电系统,灯杆接地电阻小于或等于10Ω,在线路末端某灯柱内发生漏电故障时,若人触摸灯杆:I人=■=■=0.0916(A)=91.6(mA)I杆=■=■=23(A)⑥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A):I△n=0.0916+23+0.089=23.18(A)⑦判断漏电保护器是否动作:I总=23.18(A)>I△n=0.2(A)漏电保护器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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