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实行部级荣誉称号评审表彰计划申报制度.doc
关于对荣获各类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的实施办法.doc

关于对荣获各类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的实施办法.doc关于对荣获各类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的实施办法2019年8月4日为进一步规范对受到各级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奖励标准,培养激发各级组织、干部员工的荣誉感和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不断为学院发展建功立业,根据**公司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的范围学院各级组织、员工荣获的各级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奖励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获得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一)荣誉称号等级以授奖单位级别和文件、证书、印章为准。
(二)当年同一先进称号的不同级别、不同渠道不作重复奖励,以最高级别奖励为准。
(三)对已获得物质奖励的,学院不作重复奖励。
三、奖励标准除上级有明确规定奖励数额外,一般按以下标准奖励:(一)国家级荣誉:先进集体奖励人均5000元;先进个人奖励5000元。
包括国务院表彰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团中央授予的“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妇联表彰的“全国三八红旗手”等全国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省部级党委(政府)、中央(国家)部委以及中央党校和**公司党组、**公司荣誉:先进集体奖励人均3000元;先进个人奖励3000元。
(三)**公司总部机关部门(团工委)、直属党委(工会、纪委、团委)及中央(国家)部委各司局、中央党校各司局、中央党校国资委分校、**市局(委、办)荣誉:先进集体奖励人均1000元;先进个人奖励1000元。
(四)学院党委、行政荣誉: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处室奖励人均800元,先进科室奖励人均600元;先进个人奖励800元。
(五)**市区(县)党委、政府荣誉:先进集体奖励人均500元;先进个人奖励500元。
(六)学院专项奖励、**市区县(委、办、局)荣誉:先进集体奖励人均300元;先进个人奖励300元。
四、奖励程序(一)奖励的操作执行,由党群工作处归口管理。
荣誉与奖项评选管理制度

荣誉与奖项评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建立和规范企业内部荣誉与奖项评比工作,激励员工的创新和杰出表现,加强企业的凝集力和向心力。
本制度的依据重要包含公司章程、公司文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包含中层管理人员、普通员工和实习生。
第二章荣誉与奖项的种类第三条荣誉类别公司设立多种荣誉类别,包含但不限于年度最佳员工、最佳团队、最佳创新奖等。
具体荣誉类别由公司管理层依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设定,并定期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四条奖项类别公司设立多种奖项类别,包含但不限于优秀员工奖、创新奖、杰出团队奖等。
具体奖项类别由公司管理层依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设定,并定期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三章荣誉与奖项评比程序第五条提名阶段1.每年评比周期内,公司组织各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提出荣誉与奖项的候选人名单。
2.荣誉与奖项候选人名单应包含个人所在部门和岗位信息,以及相关背景和成绩介绍。
第六条提名审议1.公司设立荣誉与奖项评比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部门经理构成,重要负责对提名名单进行审议和筛选。
2.评比委员会依据候选人的工作表现、贡献和创新等方面进行评估和打分,形成初步评比结果。
第七条公示投票1.初步评比结果将公示在公司内部的通知栏、企业内网等适当位置,供全体员工进行投票。
2.员工可依据投票要求,选择荣誉与奖项的候选人,并通过公司内部指定途径提交选票。
3.公示投票选举结果将作为最终评比结果的紧要依据。
第八条评比结果公示1.评比委员会将依据公示投票结果,综合考虑候选人的工作表现、贡献和创新等因素,形成最终的评比结果。
2.最终的评比结果将通过公司内部的通知栏、企业内网等适当位置进行公示。
3.公示期结束后,评比结果将正式生效。
第四章荣誉与奖项的授予第九条授予方式1.授予荣誉类别的候选人将获得荣誉称呼,并在公司内部通知栏、企业内网等适当位置进行公示。
2.授予奖项类别的候选人将获得奖金、奖品或证书等实质性嘉奖,并在公司内部通知栏、企业内网等适当位置进行公示。
评比表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着突出和落实公司重点工作,鼓励先进、弘扬正气、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的原则,同时加强评比表彰的管理,实现评比表彰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和流程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比和表彰奖励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向一线员工倾斜、向生产厂倾斜、向子公司倾斜。
第三条工作职责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控股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含矿业公司),其他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评比表彰的奖项设置第五条评比表彰的奖项设置第三章评比的条件和标准第六条评比表彰的条件、标准评比表彰以本年度公司经营管理的重点、团队或个人的工作业绩及对公司的贡献为依据。
注:高级主管及以上不参加最佳/优秀员工奖的评比第七条评比表彰的加分及否决条件第四章表彰奖励的名额分配第八条各类奖项的名额分配表:注:最佳员工奖(员工基数合计1%):其中子公司推荐最佳员工限于一线岗位,按员工总数0.7%计算;控股公司各专业(含控股公司各部、子公司对口处室)最佳员工以员工总数0.3%计算。
最佳基层团队奖按基数1%计算;最佳中层团队奖按基数5%计算。
第九条奖项名额计算时不足1人的按1人计,其余全部按四舍五入确定名额。
根据当年年末各公司、专业在编在岗人员数计算。
第五章评比流程第十条评比时间每年度12月1日启动,12月20日各子公司和各专业部门上报评比结果,控股公司人事行政部公示结果,12月部长例会确认和审批,第十一条评比基本流程1、子公司评比基本流程:由各子公司行政管理处或人力资源处按照办法规定的评选比例,厂/处、室/作业区结合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产生初评名单,经过子公司相应专业部门审核,经公示后,由子公司评比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具体流程见附件五)。
2、控股公司评比基本流程:控股公司人事行政部按照《办法》规定评选比例,汇总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各部门评出的名单,经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并公示后,由控股公司评比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具体流程见附件五)。
荣誉奖励与表彰管理制度

荣誉嘉奖与表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乐观性和创造力,加强团队凝集力和向心力,提高企业的整体素养和竞争力,依据公司的发展需求,订立本《荣誉嘉奖与表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章荣誉嘉奖的设置第一节表扬制度1.公司将组织评比和颁发荣誉称呼和奖项,包含但不限于优秀员工、杰出贡献、创新奖、团队协作奖等。
这些奖项通过评比表扬方式,依据实际情况设置。
2.奖项的设置应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比结果的公信力和代表性。
3.具体的奖项设立和评比方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订立,并报公司高层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荣誉称呼的设立1.为了表扬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和业绩的员工,公司设立了一系列的荣誉称呼,并将其细分为一、二、三等奖。
2.获得荣誉称呼的员工,将享受相应的荣誉待遇和福利,并在公司内部和外部予以宣传和呈现。
第三节荣誉奖金的发放1.公司对获得荣誉奖项的员工,将予以相应的荣誉奖金作为额外嘉奖。
2.荣誉奖金的发放标准和金额由公司财务部门依照公司财务情形和奖项紧要性进行订立,并报公司高层批准后执行。
3.荣誉奖金的发放方式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确定,可以选择一次性发放或分期发放等。
第一节荣誉嘉奖的申报1.员工可以依据实际工作表现和业绩,自动申报荣誉奖项。
申报时需要填写相关表格,并供应必需的工作证明和证据料子。
2.员工也可以由上级或同事介绍申报荣誉奖项,介绍时需要填写介绍表格,并供应介绍理由和相应的工作证明和证据料子。
第二节荣誉嘉奖的评比1.公司将组织由专家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的荣誉奖项进行评审和审核。
评审委员会由公司高层任命,层级包含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专家等。
2.评审委员会将依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申报的荣誉奖项进行综合评估和评分。
评审结果要经过多轮评审,确保评比结果的公平和准确性。
3.评审委员会最终将确定获得荣誉奖项的候选人名单,并汇报给公司高层进行最终决策和批准。
第四章荣誉嘉奖的权益和福利第一节荣誉权益1.获得荣誉奖项的员工将享受相应的荣誉权益,包含但不限于使用荣誉称呼、荣誉证书、专属标识等。
员工荣誉与表彰管理制度

员工荣誉与表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员工的荣誉与表扬管理,激励员工的工作乐观性和创造力,提高企业整体绩效,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内部规章制度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包含正式员工、合同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奖项设置依据员工工作成绩、岗位要求和业务特点,本公司设立以下奖项:优秀员工奖、技术能手奖、创新奖、杰出团队奖。
第二章荣誉与表扬的产生条件第四条优秀员工奖1.累计工作满一年且绩效评定为优秀的员工,可被提名为优秀员工候选人。
2.经绩效评定小组综合评定,评定结果排名前20%的员工,可被授予优秀员工奖。
第五条技术能手奖1.在本岗位具有丰富的技术经验和专业知识。
2.在工作中乐观参加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
3.在工作中快速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4.经部门负责人介绍,经公司评定小组审核,评定结果符合条件的员工,可被授予技术能手奖。
第六条创新奖1.在工作中提出创新的思路、方法和方案。
2.对公司业务流程、产品质量或工作效率有明显提升。
3.经部门负责人介绍,经公司评定小组审核,评定结果符合条件的员工,可被授予创新奖。
第七条杰出团队奖1.以团队形式参加项目或工作任务。
2.团队成员之间相互协作,实现预期目标。
3.团队工作具有杰出表现,得到上级评价和认可。
4.经部门负责人介绍,经公司评定小组审核,评定结果符合条件的团队成员,可被授予杰出团队奖。
第三章荣誉与表扬的程序和规定第八条提名和介绍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员工,任何人员都可以提名和介绍,包含部门负责人、同事、员工本人等。
第九条评定和审批1.公司设立绩效评定小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包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
2.绩效评定小组依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奖项条件,进行评定和审批。
3.绩效评定小组每季度评定一次,评定结果由小组讨论决议,并报经公司领导审批。
4.绩效评定小组的评定结果是确定荣誉与表扬的依据。
荣誉称号评选管理制度

荣誉称呼评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本制度的目的是营造激励和激发员工乐观性的良好氛围,表扬优秀人才,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2.本制度依据国家劳动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管理规定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的荣誉称呼评比管理。
2.本制度的内容包含荣誉称呼的种类、评比条件、程序以及管理责任等。
第二章荣誉称呼种类第三条荣誉称呼种类1.优秀员工荣誉称呼2.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呼3.创新能手荣誉称呼4.突出贡献个人荣誉称呼5.团队杰出荣誉称呼第三章荣誉称呼评比条件与程序第四条评比条件1.优秀员工荣誉称呼的评比条件:–执行公司相关政策和规定,无违纪行为;–业务本领突出,工作成绩优异;–工作态度端正,与同事和谐相处。
2.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呼的评比条件:–目标任务完成质量和效率实现预期;–在团队合作中表现出色,有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本领;–具备自我学习和不绝进取的精神。
3.创新能手荣誉称呼的评比条件:–在工作中提出独特而有效的创新思路和方案;–能够在工作中解决多而杂问题,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具备创新创造本领和勇于试验的精神。
4.突出贡献个人荣誉称呼的评比条件:–在企业发展中做出显著贡献,推动企业发展;–在行业内有肯定影响力和领导力;–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引导他人取得好的业绩。
5.团队杰出荣誉称呼的评比条件:–团队目标完成质量和效率实现预期;–团队成员之间具备良好的合作和协调本领;–在共同努力下,取得紧要业绩并得到认可。
第五条评比程序1.公示阶段:–公示评比种类和条件;–发布候选人名单。
2.提名阶段:–部门经理或员工自荐提名候选人;–提交个人自荐或他人介绍料子。
3.评比阶段:–由公司评比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和筛选;–针对候选人进行面试或考核。
4.审批阶段:–评比委员会对通过评审的候选人进行审批;–最终确定获奖候选人名单。
5.颁奖仪式:–在公司年度大会或其他紧要场合举办颁奖仪式;–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等嘉奖。
人社局表彰评优工作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彰评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提升人社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宗旨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引导人社干部进一步发扬奉献精神,强化开拓意识,为推动人社事业跨越发展作出贡献。
二、参选标准及数量(一)参选标准1、人社局全体在职在岗干部职工;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3、热爱人社工作,积极参加我局组织的各项活动;4、品行端正,热心服务,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5、能力强,业务精,威信高,人缘好。
(二)数量本次评选共设6个奖项,共计评选各项明星45名。
三、评选项目及要求1、“优质服务明星”约10人(1)评选范围:人社服务窗口一线工作人员。
(2)评选要求:窗口工作人员日均业务办理量排在前列;温馨服务,热情周到,获得办事群众一致好评的。
2、“重点工作推进明星”约5人(1)评选范围:全局工作人员。
(2)评选要求:在我局重点亮点项目作出突出贡献的;在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政策方面作出贡献的;本人所承担的工作被市级及以上部门通报表扬的;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对人社工作发展有重要帮助的。
3、“创建和谐明星”约10人(1)评选范围: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相关工作人员。
(2)评选标准:政策把握准确,结案率高;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冲锋在前,处理圆满及时稳妥,最大限度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清欠扩面成绩突出。
4、“爱岗敬业明星”约10人(1)评选范围: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管理人员。
(2)评选标准:执行力强,办事不拖沓;乐于奉献,不计个人得失;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表现优异、业绩突出的。
5、“党建工作明星”约5人(1)评选范围:局机关、直属单位党务工作人员。
(2)评选要求:党性观念强,政治素质过硬;热爱党务工作,能够圆满完成局党委布置的工作任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表彰奖励管理制度

表扬嘉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激励员工乐观向上、培养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订立本表扬嘉奖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包含正式员工、合同员工和临时工等。
第三条定义1.表扬:指对员工在工作中取得的杰出成绩进行正式的称赞和嘉奖。
2.嘉奖:指以奖金、荣誉证书、奖杯等方式对员工倾注出色表现进行实质性嘉奖。
3.绩效:指员工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贡献、本领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第二章表扬嘉奖的原则第四条公平公正表扬嘉奖应当公平公正,不偏袒、不偏向个别员工或小团体。
第五条规定透亮表扬嘉奖制度的规定和嘉奖标准应当向全体员工公开,确保员工知晓,并以书面形式予以记录。
第六条突出业绩表扬嘉奖应当鼓舞员工在各自岗位上取得突出的业绩成绩,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创新思维。
第七条多元评比表扬嘉奖应当设立多种评比方式,兼顾员工的不同工作岗位和职业特点,确保评比结果客观准确。
第八条综合考评表扬嘉奖应当综合考虑员工的绩效、贡献、本领、团队合作等方面的因素,避开偏重某一方面。
第九条激励长效表扬嘉奖应当具有肯定的长效性,保证员工表现的稳定性和激励的可连续性。
第三章表扬嘉奖的内容第十条表扬嘉奖种类表扬嘉奖种类重要包含以下几种: 1. 月度表扬嘉奖:对当月在工作中取得突出表现的员工进行月度表扬,并予以肯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2. 季度表扬嘉奖:对当季度在工作中取得杰出成绩的员工进行季度表扬,并予以肯定的奖金、奖杯、荣誉证书等。
3. 年度表扬嘉奖:对全年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年度表扬,并予以肯定的奖金、奖杯和荣誉证书等。
4. 特殊贡献嘉奖:对在特定项目或事件中做出杰出贡献的员工进行特殊贡献嘉奖,并依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的奖金和荣誉称呼。
第十一条表扬嘉奖标准表扬嘉奖的标准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 绩效成绩:员工在工作中的业绩和成绩。
2. 贡献度:员工为企业发展做出的贡献和努力程度。
3. 创新本领: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的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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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关于实行部级荣誉称号评审表彰计划申报制度的通
知
发文单位:人事部
文号:人核培发[1995]57号
发布日期:1995-6-2
执行日期:1995-6-2
人事部《关于加强对国务院工作部门授予部级荣誉称号工作管理的通知》(人核培发[1994]4号)下发以来,国务院各工作部门按照通知精神,对本系统的评选表彰活动认真地进行了规范,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部级荣誉称号评选表彰工作的宏观管理,严格控制政府工作部门的奖励表彰活动,使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从一九九六年起,实行部级荣誉称号评审表彰工作计划申报审批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国务院工作部门(含行使行政职能的总公司、总会、银行等)开展的定期全国性系统授予部级荣誉称号评选表彰活动,必须严格按照人核培发[1994]4号文件规定的原则进行,并须提前向人事部申报计划。
拟在上半年进行表彰的,须在前一年五月底以前申报计划;拟在下半年进行表彰的,须在前一
年八月底以前申报计划。
经人事部综合协调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未经批准,不得以国务院工作部门的名义自行开展全国性系统授予部级荣誉称号的表彰活动。
若自行表彰,其表彰的人员,一律不得享受有关待遇。
因突发事件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及时授予荣誉称号进行表彰的,采取一事一报的办法。
二、申报计划的具体内容包括:(1)上次表彰的时间,授予部级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数量,奖励办法。
(2)这次开展表彰活动的目的,表彰的范围和系统专职职工队伍的人数(不包括系统内的临时职工和系统外的兼职人员),拟授予部级荣誉称号的名称和数量,表彰活动的时间、形式、奖励办法等。
三、申报办法为:将申报文件和《国务院工作部门授予部级荣誉称号计划申报表》一式三份,报人事部审批。
申报文件和计划申报表径送人事部考核培训司。
四、提倡隆重节俭的表彰形式。
国务院工作部门开展系统表彰活动,一般应结合部门工作会议进行,或者采取电话会、新闻发布会等简便形式。
确需召开表彰大会的,须报国务院批准。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是当地政府负责奖励表彰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
各地向国务院工作部门推荐的系统表彰对象,必须经当地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并按管理权限征得主管机关同意。
(附件,略)
199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