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相容职责岗位设置原则
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分离制度

不相容岗位与职责分离制度
第一条为了促进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化,加强内部会计监督,建立规范的工作秩序,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强化中心内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内部管理的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三条不相容职务分离应当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一)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不相容职务分离应当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一)不相容职务分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
(二)不相容职务分离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及业务工作的所有人员, 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不相容职务分离规范的权力。
(三)不相容职务分离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和业务的各项工作及相关岗位。
(四)不相容职务分离应当保证单位内部工作岗位的合
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确保各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五)不相容职务分离办法应当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五条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负责人、业务经办、会计记录、档案管理、财产保管等职务。
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与经办人及记帐人员职责权限应当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不相容职责岗位设置原则

不相容职责岗位设置原则不相容职责岗位设置原则是指在一个组织中,为了保证工作的高效进行,避免职责冲突和利益冲突,需要对各个岗位的职责进行明确划分,并设立一些原则来避免不相容职责的出现。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不相容职责岗位设置原则:1.互补性原则:不相容职责岗位的设置应尽量使其相互补充,形成一个完整的工作体系。
例如,一个销售岗位和一个市场推广岗位可以配对设置,互相协同合作,提高销售业绩。
2.信息流动原则:不相容职责岗位设置时,需要考虑信息流动的顺畅与准确。
即使职责上存在一定的冲突,但信息的流通和共享可以帮助组织更好地协调不同职能之间的工作。
例如,售后服务和产品开发两个岗位存在一定的冲突,但通过及时的信息共享,可以提高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3.独立性原则:不相容职责岗位应该尽量独立开来,避免利益冲突和权力滥用。
在设置岗位时,需要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范围和权限,确保各个岗位的工作在组织内部具有相对的自主性。
4.专业性原则:不相容职责岗位应该由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担任,以保证工作能够高效、精确地进行。
例如,公司的财务岗位应该由专业的财务人员担任,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健康发展。
5.适度原则:不相容职责岗位设置时,需要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和规模大小来确定设置的岗位数量和职责范围,避免职责过于集中或过于分散的情况发生。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的评估和合理的安排。
6.规范性原则:不相容职责岗位设置应该遵循一定的规范和标准,以确保工作的稳定和规范进行。
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职责分工制度,明确各个岗位之间的关系和职责范围,确保组织工作的有序进行。
7.绩效导向原则:不相容职责岗位设置时,需要以绩效为导向,根据工作业绩和贡献程度,合理安排岗位职责和权责,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工作效率。
总之,不相容职责岗位设置原则是为了在组织内部保持工作的高效、协调和规范进行而制定的一些基本准则。
通过合理的岗位设置,能够有效地实现组织的战略目标,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
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制度

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制度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制度,是指在组织内部,同一人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或以上存在利益冲突的岗位,以避免潜在的道德风险和利益冲突问题。
这一制度对于确保组织内部运行的透明度、公正性和合规性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制度背景、实施效果和应用案例进行论述。
一、制度背景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制度的实施背景主要起源于反腐败和治理机制的需要。
在过去的一些案例中,一些高层管理人员同时兼任多个岗位,或者在担任某个关键岗位的同时掌握了其他与其职责相冲突的职位,导致了权力滥用、腐败问题的发生。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再次发生,并且确保组织内部运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制度被提出和实施。
二、实施效果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制度的实施对于组织内部的治理效果具有积极的意义。
首先,该制度能够有效降低潜在的利益冲突问题。
当同一人员担任多个岗位时,不可避免地会面临利益冲突的困扰,而这种冲突可能导致个人行为不当甚至腐败行为的出现。
通过将不相容的岗位职责进行分离,可以有效避免这种潜在的利益冲突问题,维护组织运行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其次,该制度可以提升组织内部的管理效能。
当一人兼任多岗时,其时间和精力可能难以面面俱到,从而影响到各个岗位的管理质量。
而通过分离岗位职责,可以让每个岗位专人负责,提高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制度还能够加强组织的权力监督机制。
当同一人员掌握多个岗位时,很容易形成权力集中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从而增加了腐败和滥用职权的风险。
而通过分离岗位职责,可以使权力分散,实现互相监督,增强组织内部的治理效果。
三、应用案例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制度在不同地区和组织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以政府机构为例,一些国家在行政、监察等方面已经明确规定了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制度,并对违反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这使得政府内部的权力运行更加透明和规范,减少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在企业领域,许多公司也开始关注并实施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制度。
银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

银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
银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是一种内部控制制度,旨在确保银行的各种业务活动由不同的员工或团队负责,以防止权力过于集中,从而减少欺诈和错误的风险。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不相容岗位:
1. 授权和执行:授权岗位负责批准交易,执行岗位负责实际执行交易。
这两个岗位应由不同的人或团队负责,以防止执行人员超越授权进行操作。
2. 记录和复核:记录岗位负责记录交易,复核岗位负责检查记录的准确性。
这两个岗位也应由不同的人或团队负责,以防止记录人员篡改记录。
3. 处理和审查:处理岗位负责处理客户的请求,审查岗位负责审查处理
的正确性。
这两个岗位也应由不同的人或团队负责,以防止处理人员
\*\*\*\*。
4. 保管和检查:保管岗位负责保管重要的文件和资料,检查岗位负责检查保管的有效性。
这两个岗位也应由不同的人或团队负责,以防止保管人员私自销毁或篡改文件。
5. 决策和监督:决策岗位负责做出重要的业务决策,监督岗位负责监督决策的执行。
这两个岗位也应由不同的人或团队负责。
以上只是一些基本的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实际的制度可能会根据银行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不相容岗位不得兼任原则

不相容岗位不得兼任原则
1、基于职责结构的内部控制
将组织内部职责进行细分,并研究相互关系和建立制约关系。
强调了不相容职务的分离。
2、基于业务结构的内部控制
将组织的业务类型进行细分,并研究相互关系,并建立关联和制约关系。
内部控制的作用范围扩大到经营管理领域,形成了内部管理控制。
3、基于组织结构的内部控制
在管理层面上,将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在业务层面上,将执行与监督相分离。
4、基于风险结构的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不再局限于单项岗位、单项职责、单项业务、单项流程,而是要包括组织活动的全过程、全体人员,控制视角不仅包括几个关键控制点,还要包括所有可能诱发风险的所有活动上。
5、基于信息结构的内部控制
将基于职责结构、业务结构、组织结构、风险结构的内部控制与信息技术相集成。
一是要利用信息技术对职责结构、业务结构、组织结构、风险结构的内部控制进行改造和调整。
二是要使内部控制的运作方式信息化。
形成一个适于组织的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审计管理系统和审计实施系统。
不相容岗位

不兼容职务清单
1.不兼容职务的定义:
不兼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
2. 不兼容职务的内容:
不兼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使得单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必须贯彻不相容职务分工的原则,其内容包括:
①对每一项业务不能完全由一人经办;
②钱、账、物分管,例如,仓库保管员负责原材料的收、发、存和管理工作,并负责登记原材料的数量,而相关的账务处理则由会计人员负责;
③有健全严格的凭证制度。
3.我厂所有部门的不兼容岗位清单:
3.1财务部门不兼容岗位如下
①登记明细账& 登记总账
②出纳& 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
记
③支票保管& 印章保管
④票据保管& 票据贴现审批
⑤采购、验收& 会计记录
⑥付款审批& 付款执行
⑦记录应付债券& 债券发行
3.2采购部门不兼容岗位如下:
①预算的制定者与审批者
②采购者和预算审批者
③采购者和验收者
3.3贸易部门不兼容岗位如下:
①询价& 确定供应商
②合同谈判& 合同订立
③合同订立& 审批
3.4人事部门不兼容岗位如下:
①员工名册的维护人员& 工资计算人员
3.5仓库管理部门不兼容岗位如下:
①仓库管理人员& 系统录入人员
②仓库保管员& 仓库会计。
不相容职责岗位设置原则

不相容职责岗位设置原则不相容职责岗位设置原则,指的是在一个组织内,由于工作性质、职责要求等方面的不同,有些工作岗位之间存在冲突或者互相影响,不能被同一人或同一团队同时担任。
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根据一定的原则来设置不相容职责岗位,以确保组织能够高效运作,避免利益冲突和资源浪费。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不相容职责岗位设置原则。
1.决策与执行相分离原则:决策与执行是组织运作中常见的两个职责,它们之间具有独立性和互相制约性。
决策岗位负责制定战略、政策、规划等,而执行岗位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
由于这两个职责的性质和要求不同,决策和执行岗位应该由不同的人或团队承担,以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执行的高效性。
2.监管与被监管相分离原则:监管岗位负责对组织内各个岗位的行为和绩效进行监督和评估,而被监管岗位则接受监管,并负责按照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
监管和被监管是一种特殊的职责关系,为了确保监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监管岗位和被监管岗位应该由不同的人或团队来担任。
3.利益相关性原则:不相容职责岗位的设置还应考虑到不同职责之间的利益相关性。
如果同一人或同一团队同时担任两个相互冲突的职责岗位,就容易出现利益冲突,影响组织的正常运作。
根据利益相关性原则,应当将相互冲突的职责岗位分离开,确保各个岗位的利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和实现。
4.专业性原则:不相容职责岗位设置还应考虑到职责所涉及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
有些职责需要特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胜任,如果同一人同时担任不同专业领域的职责岗位,很可能会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
根据专业性原则,应当将涉及不同专业领域的职责岗位分离开,确保各个岗位都有专业人士来负责。
5.责任和权限相匹配原则:组织中的不同职责岗位在责任和权限方面应该相匹配。
不同岗位所承担的责任和权限不同,如果同一人或同一团队同时担任责任和权限相互冲突的职责岗位,就会导致工作无法顺利进行。
根据责任和权限相匹配原则,应将责任和权限相互依存的岗位分开设置,确保各个岗位的责任和权限能够得到适当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主要体现为:
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和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有权决定或审批材料采购的人员不能同时兼任采购员职务。
执行某些经济业务和审核这些经济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填制原始凭证的人员不能兼任审核人员。
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销货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会计工作。
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对其进行记录的职务要分离,如财会部门的出纳员、保管员与记账员要分离,不能兼任。
此外,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核心是“内部牵制”。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及业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不相容职务分离规范的权力,并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和业务的各项工作及相关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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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容职责岗位设置原则
**集团不相容岗位职责设置原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减少错误与舞弊的可能性,规避管理风险,形成内部的相互牵制与监督的制度性保障,**集团总部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在进行岗
位设置时,应遵循制衡原则,将有互相监督、牵制作用的职责予
以分离,以确保不同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第二章原则
第二条成本效益原则是岗位设置的根本原则。
即内部控制应当在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以合
理的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
如增加控制所带来的收益增加,
无法弥补缺少控制所形成的损失,则不增加控制。
第三条不相容职责岗位分离的基本原则
(一)授权批准职责与执行业务职责相分离;
(二)执行业务职责与监督审核职责相分离;
(三)执行业务职责与会计记录职责相分离;
(四)财产保管职责与会计记录职责相分离;
(五)执行业务职责与财产保管职责相分离。
第三章具体表现
第四条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责
(一)收款、票据开具与相应会计记录;
(二)款项支付的申请、审批、付款、会计记录;
(三)现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
(四)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与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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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财务专用章保管与法人章保管; (六)会计凭证的记录与保管;
(七)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
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
(八)银行账户秘钥管理与支付秘钥管理。
第五条采购及预算业务不相容职责
(一)采购需求申请与审批;
(二)供应商推荐、比价、确定;
(三)技术标与经济标评审;
(四)下订单、验收、付款;
(五)项目目标成本编制与审批;
(六)预结算编制与审核;
(七)采购职能与预结算职能。
第六条租赁或销售业务不相容职责
(一)租赁或销售业务的定价、调价审批与执行; (二)租赁或销售业务的折扣审批与执行; (三)租赁或销售业务的经办与收款;
(四)租赁或销售业务的合同签订、复核与收款; (五)租赁或销售款项确认、收取与相关会计记录; (六)租赁或销售退回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七)租赁或销售软件数据录入与复核; (八)存货(产权、实物)盘点与相关会计记录。
第七条行政业务不相容职责
(一)固定资产采购预算编制与审批;
(二)固定资产采购、验收、款项支付与相关会计记录; (三)固定资产盘点、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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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印鉴的保管、审批、使用; (五)公司证照的审批与使用;
(六)保险柜钥匙管理与密码管理;
(七)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盘点、处置。
(八)档案的保管、审批、使用。
第八条信息系统业务不相容职责
(一)应用系统程序开发与用户测试; (二)应用系统程序开发与应用系统维护;
(三)应用系统管理、数据库管理与终端系统操作; (四)系统权限的审批和设置;
(五)信息数据的录入与复核;
(六)应用系统终端业务操作、开发、维护与审计。
第九条融资业务不相容职责
(一)融资计划编制与审批;
(二)融资额度划分的审批与筹资款项的支付; (三)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审批与款项的支付; (四)股利或利息计算、审批、支付。
第十条投资业务不相容职责
(一)投资计划编制与审批;
(二)投资可行性研究与投资评审决策; (三)交易文件编制与复核;
(四)投资取得及处置的审批与执行; (五)有价证券保管与记录。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不相容职责
(一)招聘资料收取与复核;
(二)员工信息变动的确认、人事信息录入与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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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薪酬审核、审批与执行; (四)社会保险办理与复核;
(五)外包项目的采购与审批; (六)培训讲师资格的认证与审批; (七)课程采购与审批;
(八)课程开发与审批。
第十二条其他通用不相容职责
(一)业务的审批与执行;
(二)资料收件与复核;
(三)文件整理与复核;
(四)请示文件的发起、审核与审批; (五)公司资产的使用审批与执行。
**集团人力资源部
201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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