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人力资源工作先进单位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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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需求分析

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需求分析

0 250
0 36 l
0 15 39 7 8
0 1 9 9 14 8
有经 验 的研 发人 员 和

复合 型 人 才也 比较欠缺
(


还 有新材料领域等
由 表 2 可 看 以 看 出 残 差 已 不 存 在 自相 关 和 偏 相关性

) 学历 结 构 需 求 分 析

从统计数据可 知

2006

年 国家高新 区学历结构
维普资讯
维普资讯
工 贸收入 (亿元 )


技术收入

商 品 收 入 等 为 自变 量

做多元 回归 则 存在 多重 共线性 现 象 多元 回归 的 结果 不满意
进行预测

因此 在 现 有数据 的基础 上


无 法建立

处 于领先地 位

新材料领域发展Βιβλιοθήκη 较快,,比去 年增 加 了 791 3 亿元
图 1

达 到 3975 2 亿 元


占到



贸收入 y 与从业 人 员
x
的散点 图

x
单位 亿 元

14 7 %


光机 电

体化 紧随其后 达

328 1 8

亿元

y 单位万 人
上 年 增 加 了 6 17 8 亿 元
分别是 检验结
首先是 电子 信息领域
程师


硬软件工 程 师

网络工

人力资源管理先进单位评比标准

人力资源管理先进单位评比标准

人力资源管理先进单位奖项定额按单位总数的50%比例定额评定。

评比标准一、必须是无违反先进单位否决条款的单位。

二、必须具备六个基本条件:职位数量、年龄比例、新进人员与总人数比例、试用期办结率、解除劳动合同比例、旷工人员办结率具体标准:1、职位数量子公司设质安员和技术员,建机厂设专职质安员和技术员;各项目公司按级别设置四大员,即工长、施工员、质安员和材料员。

特级为工长、施工员、质安员各四名,材料员三名;一级各三名,二级各两名;三级及以下(包括项目部)为工长、施工员、质安员各两名,材料员一名。

子公司和建机厂所辖车间设置车间主任和质安员各一名。

以上制定的人员数量是各单位四大员的最低标准人数,由集团质安部月检查工长、施工员、质安员;财务部月检查材料员,并将检查结果分别报集团办公室劳动人事管理员,检查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2、年龄比例根据集团人员年龄状况,分为35岁以上和35岁以下两个年龄段。

各单位对所在单位的人员年龄比例控制在:35岁以上不得高于56%,35岁以下不得低于44%。

(每年即定比例数)集团办公室劳动人事管理员根据各单位人员的变更情况随时更改年龄比例,其比例结果作为年底考核依据。

3、新进人员与总人数的比例各单位全年内新进人员人数不得低于各单位总人数的15%。

集团办公室劳动人事管理员对各单位新进人员的人数、年龄进行登记备案,随时变更比例(注:新进人员是指同集团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包括内部调动人员,但总人数包括内部调动人员)。

4、试用期办结率100%各单位对签订试用期期满后的人员去留办结率为100%。

对未同集团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各单位到集团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员处进行说明,由人力资源管理员登记备案,作为考核依据。

5、解除劳动合同比例各单位全年内解除劳动合同比例不得高于5%。

集团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员变更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人员比例,对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单位做好登记。

6、旷工人员办结率100%各单位对旷工人员的办结率为100%。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3.08.07•【字号】渝人社发〔2023〕52号•【施行日期】2023.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5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现将《重庆市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四章评审方式第五章附则重庆市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对特殊人才通过特殊方式进行评价,探索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人才环境,为重庆建设培养造就人才,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面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破除论资排辈的思想观念,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论文,不拘一格选拔人才。

第三条特殊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注重实践和贡献,采取同行专家实名举荐与用人单位考核推荐相结合、答辩(考察)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坚持在实践中识别人才、发现人才。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中确有真才实学、能力和业绩突出、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急难险重任务中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内地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申报评审特殊人才职称,适用本办法。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25•【字号】苏府[2013]49•【施行日期】2013.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法其他规定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苏府[2013]49)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才优先、民生为本”,改革创新,创先争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各项工作指标继续保持了在全国、全省的领先地位,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发扬成绩,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各地、各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创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市政府决定授予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0家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滕艳等121名同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更大成绩。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典型学习,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苏州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更加优质高效的保障服务,进而为全市“三区三城”建设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建设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苏州市人民政府2013年2月25日附件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信访局市总工会市地税局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人事处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卫生监督所苏州技师学院市人才服务中心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市劳动监察支队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家港市人才中心张家港市南丰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熟市虞山镇常熟市沙家浜镇红石村村民委员会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太仓市沙溪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技能鉴定中心)昆山市张浦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吴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吴中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和劳动社保局吴中区胥口镇劳动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相城区元和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姑苏区劳动监察大队姑苏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姑苏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姑苏区双塔街道办事处姑苏区三元一村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娄葑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苏州高新区人事局苏州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苏州高新区枫桥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个人张家港市:纪新华、季晓春、金雳、李丽、刘秋君、宋建强、袁海燕常熟市:王玉娟、陈雯、刘颂东、沈军、王维萍、沈春芳、张乾明太仓市:陆云芬、杨晓英、殷红云、吴佳、毛耀忠、潘宏明、钱瑛琦昆山市:刘文、唐玉兰、宋福元、李琦、殷瑞红、沈勤华、陈琳吴江区:王海鹰、任芳芳、李雪源、徐健、姚悦蕾、张建荣、周强吴中区:荣伟铭、孙炳泉、顾霞英、王凤全、张文龙、黄雪峰、施杰相城区:朱臻毅、许新艳、周信琦、张皋、陆静、袁美红、姚藕英姑苏区:顾梦慈、刘军、李晨、王斌、吴玉琴、黄红莉、陈学惠、戴平、鲍祎军、黄靖、王燕雯、宋鹏、陈怡、陈琰工业园区:邓勇、张伟、何素英、吴镔、钮华娟、董兆松、沈梅云高新区:任亮、王燕、沈惠芳、陆建梅、葛艳、叶晓中、朱华市级机关及相关部门:滕艳、徐惠、王丽春、陈昌柱、王永学、严志、金玉萍、陈正强、唐晓康、蔡鲁、潘漪、卢宏斌、商德宏、严骏、薛锋、顾勇、杨磊、曹丽英、祝光华、张红、沈旭、陈叙、范顺姬、孙利明、顾青、鲁先开、范佳膺、林天曙、孙文明、魏建华、应晨风、徐明、高阳、徐华、陈鸣、俞学友、范中臣、王晓东、陈伟、崔亚萍、张径、邬学文、罗良保、陈芝琴。

人力资源和人才管理业绩效考核方式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和人才管理业绩效考核方式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和人才管理业绩效考核方式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有效评估人力资源和人才管理工作的绩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考核目的1、明确人力资源和人才管理工作的目标和方向,为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

2、发现工作中的优点和不足,为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3、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绩效。

4、为人力资源决策提供参考,如薪酬调整、晋升、培训等。

三、考核原则1、客观性原则:考核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情感因素的影响。

2、公正性原则:考核标准应统一,考核过程应公平、公正,确保对所有被考核者一视同仁。

3、公开性原则:考核制度、考核标准、考核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4、反馈性原则: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以便其了解自身工作表现,改进工作。

四、考核主体1、上级主管:对下属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

2、同事:从协作角度对被考核者进行评价。

3、下属:对上级的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进行评价。

4、客户(内部或外部):对于与客户接触较多的岗位,客户的评价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五、考核对象1、人力资源部门的全体员工。

2、其他部门中涉及人才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六、考核内容1、人力资源规划与战略制定能否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制定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规划。

对人力资源市场的分析和预测是否准确。

2、招聘与选拔招聘计划的完成情况,包括招聘数量、质量和及时性。

选拔程序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新员工的融入和适应情况。

3、培训与开发培训需求分析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培训效果的评估和反馈。

4、绩效管理绩效评估体系的完善性和合理性。

绩效辅导和沟通的效果。

绩效结果的应用是否得当。

5、薪酬与福利管理薪酬体系的合理性和竞争力。

福利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6、员工关系管理劳动纠纷的处理情况。

员工满意度调查结果。

企业文化的传播和建设效果。

七、考核周期1、月度考核:适用于日常性、重复性工作较多的岗位,如招聘专员、培训专员等。

单位先进评比奖励办法

单位先进评比奖励办法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奖励办法为弘扬公司爱岗敬业精神,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增强员工集体荣誉感和主人翁责任感,完善激励和竞争机制,根据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比奖励的原则和目的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以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岗位考核为基础,通过评比奖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营造弘扬正气、人人争先的良好氛围,并以此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标准化进程,促进企业良好发展。

二、评比奖励的范围(一)先进集体公司各部门参加先进单位的评比奖励。

有分支班组的部门依据情况可以以部门为集体参加评比,也可以班组为集体参加评比。

(二)先进个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公司在岗工作满一年以上或未满一年(试用期员工除外)但有特殊贡献。

—1—2.不在离职过程中。

3.非外派在公司工作。

三、评比奖项设置和评比时限(一)评比奖项1.先进集体。

2.先进个人:奖项分设公司“服务标兵”(以下简称“服务标兵”)和公司先进工作者两项。

(二)评比时限每年年终评比奖励一次。

四、评比比例(一)先进集体先进集体的评比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公司部门总数的20%。

(二)“服务标兵”“服务标兵”的评比比例不超过当年参加评比奖励范围部门员工(不含部门正职领导)总数的15%。

人数较少的部门按照跨年度累计的原则由公司核定奖励名额。

五、评比条件(一)先进集体先进集体是以目标管理责任制为基础,为圆满完成各—2—项工作指标(目标),创造出色经济效益或管理效益,具有较强服务保障意识的集体设立的评比奖项。

评为先进集体应具备以下条件:1.圆满完成集体经济指标,管理目标;2.集体内部风气正,干劲高,讲团结,学习氛围浓,团队意识强,精神面貌好;3.积极参加组织活动,热心公益事业;4.在服务质量、安全管理、开拓市场、后勤保障等某方面工作对公司建设发展有较大推动作用;5.无任何违规行为。

(二)“服务标兵”评比条件1.基本条件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公司,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优管理办法

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优管理办法

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优管理办法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优管理办法一、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竞争的日益激烈,评优管理成为了各类企事业单位的重要工作之一。

通过评优管理,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

本文将针对公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优管理进行详细阐述。

二、公司先进集体的评优管理1.评选对象先进集体评选的对象为公司内部各部门或各个分支机构,评选范围包括生产、销售、技术、财务、人力资源等各个方面。

2.评选标准先进集体评选应根据企业的发展目标和实际情况制定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工作业绩。

以完成项目的质量、进度、效益为核心指标,评估集体在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

(2)团队合作。

评估集体在工作中的协作能力、团队精神和沟通合作能力。

(3)创新能力。

评估集体在工作中提出的创新思路、改进方案和创新成果。

(4)先进事迹。

评估集体在工作中展现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

3.评选程序(1)确定评选指导机构。

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评选指导机构,负责统一协调评优工作。

(2)收集评选材料。

各部门以书面形式向评选指导机构提供评选申报材料,材料内容包括工作简报、事迹介绍、成绩报告等。

(3)初步评审。

评选指导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出符合评选标准的集体。

(4)组织考察。

评选指导机构组织对初审通过的集体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其工作情况和效果。

(5)专家评审。

评选指导机构邀请相关专家对通过考察的集体进行评审,并综合考虑评审结果。

(6)公示和表彰。

评选指导机构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进行集体表彰。

三、先进个人的评优管理1.评选对象先进个人评选的对象为公司内部各个岗位的员工,评选范围应覆盖全员,以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评选标准先进个人评选的标准应具体明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工作成绩。

以完成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为核心指标,评估个人在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

(2)工作态度和责任心。

评估个人对工作的态度、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人才工作先进单位表扬依据

人才工作先进单位表扬依据

人才工作先进单位表扬依据
人才工作是企业发展的关键,为了激励和表彰在人才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单位,我们制定了人才工作先进单位表扬依据。

根据这些依据,我们将评选出优秀的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并予以表扬。

首先,人才引进方面是评选的重要考核标准之一。

先进单位应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人才招聘工作,注重引进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

其次,单位应设立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为员工提供广阔的学习与发展空间。

这包括组织内外培训、派遣参加专业会议和研讨会等。

另外,先进单位还需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积极关心员工的
职业发展和生活需求,提供适当的薪酬待遇、福利福利、弹性工作制度等。

同时,单位应重视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离职率,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同样也是评选的重要指标。

另一方面,先进单位还应注重人才激励机制的建立。

为员工提供良好的晋升渠道、广阔的发展空间。

通过设立各类激励奖励,如年度优秀员工奖、最佳团队奖、创新创造奖等,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与创造力。

此外,单位应注重员工的综合素质提升,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志愿
者活动。

这表明单位对员工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团队合作能力的重视。

最后,单位应该建立健全的人才流动机制,鼓励员工多领域、多岗位的发展。

通过转岗、轮岗等方式,促进员工的全面发展,并为员工提供广阔的晋升空间。

通过按照以上的人才工作先进单位表扬依据来评估不同单位的人才工作,我们
将能够及时发现和肯定优秀的先进单位,激励其做得更好,并促进全体员工的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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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人力资源工作先进单位考评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郑洛新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最大限度集聚天下英才,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加快推进郑洛新自主创新示范区洛阳片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洛阳市县(市)区人才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洛组〔2011〕28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洛阳高新区内注册经营的单位。

二、考评内容及分值设置
考评采取百分制量化考评,重点考察人力资源工作开展的组织领导、人才队伍建设、载体平台建设、政策舆论环境、人才作用发挥、日常工作开展六个方面,并设置了20分的特别加减分项。

具体考评内容及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三、考评办法
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坚持重点抽查与全面考评、年度考评与平时考评相结合的原则,由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每年12月份上旬,各企业对照考评评分表(附件)的要求,对本年度人力资源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评打分,并附证明材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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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适时采取适当方式对各企业人力资源工作组织进行考评,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四、考评结果的运用
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在每年年底召开工作座谈会,对人力资源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被表彰单位的各类人才在参与各级各类人才扶持计划、荣誉称号、优惠政策、培训申报时,予以优先推荐;对工作落后的单位,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附件:高新区人力资源工作先进单位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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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高新区人力资源工作先进单位考评表
填表单位:填表日期:201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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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各项凡按人次、项目数量累计得分的均不得超过该项的得分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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