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投资的概念、分类及特点

 长期投资的概念、分类及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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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投资的概念、分类及特点

一、长期投资的概念

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或不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拟超1年的投资。一般包括长期债券投资、其他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等。

二、长、投资的分类

长期投资按投资的权属关系,一般可以分为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等。;;

三、长、投资的基本特点

1、投.只能按约定条件取得利息或股利或权益,到期或处置或经营终止收回本金或股本。

2、投.可以转让,但在投资与被投资双方约定的期限内,一般不能要求被投资方提前归还本金。

3、长.投资与其他投资一样,存在亏蚀和坏账的风险。

;;;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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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的概念

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指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其义务,而使另方受到损失,受损失的一方向违约方提出的赔偿要求。 索赔具有下列几个特性: (l)索赔作为一种合同赋予双方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权利主张,其主体是双向的。在工程施工合同中,雇主与承包商存在相互间索赔的可能性,承包商可向雇主提出索赔,雇主也可向承包商提出索赔。施工实际中发生的索赔,多数是承包商向雇主提出的索赔,由于雇主向承包商的索赔,一般无须经过繁琐的索赔程序,其遭受的损失可以从雇主向承包商的支付款中扣除或由履约保函中兑取,所以合同条款多数是只规定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处理程序和方法。本节主要讲述承包商的索赔。 (2)索赔必须以法律或合同为根据。只有一方有违约或违法事实,受损害方才能向违约方提出索赔。 (3)索赔必须建立在损害后果已客观存在的基础上,不论是经济损失或时间损失,没有损失的事实而提出索赔也是不能成立的。 (4)索赔应采用明示的方式,即索赔应该有书面文件,索赔的内容和要求应该明确而又肯定。 (5)索赔的结果是索赔方应获得经济或其他赔偿。 二、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项正常业务 索赔的发生是由于工程建设的复杂性所决定的。尤其是水利工程,因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很大,而很多因素却又很难以在事先完全清

楚,如水文气象条件,无法精确预测;又如地质条件,尽管有勘测资料,也难以完全正确反映地下情况,因而设计也很难完全符合实际情况,导致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变更;水利工程一般规模较大,工作繁多,涉及面广,合同文件内容多,篇幅大,难免会有缺陷和不完备之处;在履行过程中,雇主也难免会有某些违约或应负责任而未能做好的工作,如征地移民工作,就可能受到当地民众的阻拢,一时不能解决而影响了施工进度等;水利工程的工期较长,在此期间,国家、地方政府的法规政策变化,则更是雇主无法左右的,凡此种种,都可能引起承包商的索赔。根据经验数字,一般工程索赔额为合同价的7%~8%是很正常的。 工程建设中出现索赔是很正常的,合同条款将索赔视为一种正常的业务,规定了索赔的程序,以及有关条款中涉及索赔事项的具体措施,使索赔成为合同双方维护自身权益、解决不可预见事项的途径,从而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合同中写入索赔条款体现了风险分摊的原则,保证了承包商在不是由于他本身的原因或责任而遭受损失时,可以得到补偿的权利,也可以使承包商在投标时提出一个中肯的报价。反之,如果合同规定不允许索赔,意味着承包商将承担全部风险,这明显是不合理的。另一方面,它也使承包商在投标时会普遍抬高报价,以应付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在中标后会设法降低成本借以补偿所遭受的损失,而使质量受到影响,这对雇主当然也是不利的。所以,合同中写入索赔条款不仅是公平合理的,而且也是对双方都有利的。

(国际贸易)对外贸易的基本含义与内容教案

(国际贸易)对外贸易的基本含义与内容教案

第四课时对外贸易的基本含义和主要内容 【教学目标】 一、知识目标: 1、识记对外贸易、海关和关税的基本含义,对外贸易的几种方式; 2、理解征收关税的道理以及关税保护对于发展民族工业的意义。 二、能力目标: 培养学生学习的能力和归纳总结能力,提高认识知识的能力。 三、觉悟目标: 通过对“征收关税对壹国对外贸易的影响”的学习,提高学生对打击走私活动的理解和认识。 【教学重点】 正确处理进口和出口的关系 【教学难点】 征收关税对壹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教学方法】 问题教学法自学法比较法图示法讨论法 【教学准备】 多媒体教学设备;CAI课件 【学生活动设计】 课堂活动:自学——比较——讨论 课外活动: 1.观见录像《中华之盾》。 2.组织学生到当地海关参观,且请海关工作人员介绍当地对外经济发展情况和打击走私

情况。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放映录像:郑和下西洋。 录像中反映的是古代贸易,那么什么是现代意义的对外贸易?其主要内容是什么?这些就是我们这壹节课要学习的内容。 第二节我国的对外贸易 壹、对外贸易的基本含义及主要内容 教师提问: ①什么是对外贸易?它和世界贸易是什么关系?它和古代对外贸易有什么不同? ②现代意义的对外贸易包括哪些内容? 请同学们阅读课本第112页第2段至第113页第5段后,思考且回答(略)。 教师归纳: 1.对外贸易的基本含义 ①含义 对外贸易是指壹个国家或地区和别的国家或地区之间进行的商品、劳务和技术的交换活动。 ②和世界贸易的关系 现代意义的对外贸易所包含的意义极其广泛。既有传统的对外贸易,又有新兴的对外劳务贸易和对外技术贸易。 ③和古代贸易的区别 多媒体显示: 现代意义的对外贸易古代贸易的区别

网络的基本概念和分类

第八章网络的基本概念和分类 本章主要讲述了网络的基本概念、网络的分类及一些基本功能:并介绍了网络通信协 议和网络编址,使读者对网络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8.1 网络的基本概念 8.1.1 网络的定义 “网络”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最流行的词汇之一,但是网络的实质到底是什么?这个 问题到现在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被认同的答案。这是因为网络对于不同的人、不同的应用层 次会有如下不同的作用: ●它是一个可以获取各种信息、资料的海洋。 ●它是一个能够进行科研、办公、商业贸易等活动的地方。 ●它可以使各领域的专业人士在全球领域中直接进行学术研讨。 ●它可以为人们提供各种各样的娱乐服务,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它是能使人们与位于全球各地的朋友和家人进行通话的场所。 为了让读者先对网络有…‘个初步的印象,我们先给出网络的基本定义:“网络是一个数据通信系统,它将不同地方的计算机系统互相连接在·…起。网络可由LAN(局域网)、MAN(城域网)和W AN(广域网)的任意组合而构成。”在最简单的情况下,——个网络可由两台计算机或终端设备组成,它们之间用电缆连接,以便进行通信;在最复杂的情况下,一个网络(如Internet)则是全球的多学科技术和多操作系统的综合结晶,是全球1亿台电脑连在一起形成的巨大的信息高速公路。 8.1.2 网络的发展历史 1.ARPAnet的诞生及发展 在今天,读者可以悠闲地坐在显示屏前面,通过点击鼠标,在瞬息间与世界的另一端通信。无数的节点和服务器默默而迅速地帮您将触角伸向世界上任何一个可能达到的角落。

1960年前,人们印象中的电脑都是一些体积庞大的家伙,“连接”的概念尚未深入人心。 远程连接相当罕见,通常只有那些教育和研究机关的用户才能与一些由政府提供资金的项目连接。电脑间的连接受限于一条特殊数据电缆的最大长度。1957年美国国防部(DOD)颇有先见之明地设想开发出一种新技术,叫作“包交换”。他们的主要想法是制定一套方法,能够将国与国之间的电脑连接起来,而且使最终建立起来的干线结构尽可能稳定,同时具有强大的容错性。即便其中的一部分由于灾难性的事件甚至战乱而被破坏,其他部分仍然能够正 常通信。由此诞生了一个示范性的网络,叫作ARPAnet,其中ARPA是DOD的一个部门“高级研究工程管理局”(AdvancedResearchProjectsAgency)的缩写。这个示范性的网络便是今I 天Web的前身,在当时,只有—些大学和研究机构通过一条50bitls的环路连接在——起。 从这些连接在…—起的少数机构中,人们认识到了协同工作的价值和便利条件,因而越 来越多的人们逐渐地将各自的机构连接起来。为科研任务提供设备、-计算机和软件的制造商也陆续加入了这种连接。在20多年的发展中,网络为科研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服务。随着早期连接的较大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向较小机构的转移和扩散,网络每年也得到了新的发展。 在70年代中期,最早的协议Telnet、FTP(文件传输协议) 和“网络控制协议”(NCP) 的最初版本被正式制定出来。但那时只提供了极少的客户机/服务器功能。通过Telnet,机器可从一个远程位置登录,并执行命令行操作。利用FTP,可以在不同机器间传输文件。NCP 提供了基本的数据传输控制和网间定址代码。{ 1972年,在华盛顿召开的“国际计算机通信会议”(1CCC)为公众演示了——个示范性网络,普通人可以用它跨越国界运行程序。同时会议还建立了“国际信息处理联盟”(1EIP),它是今天因特网的国际化连接基础。 2.网络实施方案的新发展 以太网的概念最开始是在1973年由Xerox(施乐公司)的Palo Alto(帕拉图)研究中心提出来的。这个概念的基础是将随机访问无线系统的方法应用到一个同轴电缆里的想法。今天的 以太网是世界-卜最流行的网络媒介。在开始开发的时候,以太网就将自己的设计目标定在填补长距离、低速率网络连接所造成的真空地带,专门建立高速率、专门化、短距离的电脑间的连接。 那时出现的另—‘个流行标准是令牌环,令牌环网络最开始时是由IBM公司在开发以太网的同——个时期里设计出来的。即使到现在令牌环仍然是IBM的主要局域网技术,它的流行程度仅次于以太网。 互联网络正在持续得以扩展,越来越多的研究人员需要访问计算系统,那时主要是为了发电子邮件。远程连接服务也开始得到开发。跨越众多的公共数据网络(PDN),需要通过

简述工程索赔

简述工程索赔 摘要本文结合多年的实际工作经验,介绍了工程索赔的相关概念及其意义,探讨了工程索赔的分类、费用组成、计算方法以及索赔处理程序。 关键词工程索赔;索赔费用 1 工程索赔与控制 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可以提出索赔要求,但建设单位索赔数量较小,而且处理方便。可以通过冲账、拨付工程款、扣保证金等实现对施工单位的索赔;而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索赔则比较困难一些。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包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而业主对于属于施工单位应承担责任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施工单位要求赔偿,称为反索赔。 2 工程索赔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分类,按索赔事件性质分类: 1)工程延误索赔。因发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施工现场道路等,或因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可提出索赔。 2)工程变更索赔。由于发包人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工程顺序等,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承包人可对此提出索赔。 3)合同被迫中止的索赔。由于发包人不正当地终止或不属承包人原因而使工程终止,承包人有权提出以下施工索赔:盈利损失和补偿损失。 4)工程加速索赔。由于发包人或监理单位指令施工单位加快速度,缩短工期,引起承包人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增加,由此提出索赔。 5)不可预见引起索赔,如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土方开挖遇见文物或地下构筑物等,图纸未说明,承包人可提出索赔。 6)其它索赔。如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上涨、政策法令变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索赔费用组成:

(国际贸易)对外贸易的基本含义与主要内容

(国际贸易)对外贸易的基本含义与主要内 容

对外贸易的基本含义和主要内容————————教学设计————————— 壹、教学目标 知识:识记对外贸易、海关和关税的基本含义;理解对外贸易的内容、构成,贸易顺差、逆差、贸易平衡以及海关征收关税的道理;关税保护对于发展民族工业的意义。 能力:培养学生学习的能力和归纳总结能力,提高认识知识的能力。 觉悟:通过对“征收关税对壹国对外贸易的影响”的学习,提高学生对打击走私活动的理解和认识。 二、教学重点 正确处理进口和出口的关系 三、教学难点 征收关税对壹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四、教学方法 问题教学法自学法比较法图示法讨论法 五、教学准备 多媒体教学设备;ppt课件 六、学生活动设计

课堂活动:自学——讨论——拓展 七、教学过程 (壹)导入新课: 媒体显示动画: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 教师提问:拉动经济增长的这三驾马车各是什么? 学生回答:生产(投资)、消费、外贸。 媒体显示:2004年中国外贸总额突破1万亿美元的图片及美国、德国、中国三国外贸从1000亿美元到1万亿美元所用时间的对比图片。 教师过渡: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入世以来,我国外贸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04年已成为仅次于美国、日本的外贸第三大国,从1000亿美元到1万亿美元所用时间明显少于美国、德国俩个外贸强国。那么,什么是对外贸易?其主要内容是什么?调节壹国对外贸易的国家机关及手段各是什么?这些就是我们本节课要学的内容。 (二)学生自主学习:媒体显示本节课的导读提纲,学生自学课件内容5分钟。

第二节我国的对外贸易 壹、对外贸易的基本含义及主要内容 1.对外贸易的基本含义 2.对外贸易的类型 3.对外贸易的主要内容 4.关税及征收关税的意义 5.海关的性质及作用 (三)生生互动,合作探究,师生互动,教学相长:教师提问: ①什么是对外贸易?它和世界贸易是什么关系?它和古代对外贸易有什么不同? ②现代意义的对外贸易包括哪些内容?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何? 第壹学习小组学生归纳,边媒体演示: 1.对外贸易的基本含义 ①含义 对外贸易是指壹个国家或地区和别的国家或地区之间进行的商品、劳务和技术的交换活动。 ②和世界贸易的关系

金融衍生产品的基本概念和分类

金融衍生产品的基本概念和分类 所谓金融衍生产品(也称金融衍生工具)是指从基础资产(UnderlyingAssets)派生出来的金融工具,其价值依赖于其他更基本的标的变量(underlying)。它所依附的标的变量几乎可以是任何变量,从基础农产品价格到某个滑雪胜地的降雪量等。 国际上金融衍生产品种类繁多,活跃的金融创新活动接连不断地推出新的衍生产品。金融衍生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分类方法。 (1)根据产品形态。可以分为远期、期货、期权和掉期四大类。 远期合约和期货合约都是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以某一特定价格、买卖某一特定数量和质量资产的交易形式。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制定的标准化合约,对合约到期日及其买卖的资产的种类、数量、质量作出了统一规定。远期合约是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求由买卖双方自行签订的合约。因此,期货交易流动性较高,远期交易流动性较低。 掉期合约是一种为交易双方签订的在未来某一时期相互交换某种资产的合约更为准确地说,掉期合约是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在未来某一期间内相互交换他们认为具有相等经济价值的现金流(Cash Flow)的合约。较为常见的是利率掉期合约和货币掉期合约。掉期合约中规定的交换货币是同种货币,则为利率掉期;是异种货币,则为货币掉期。期权交易是买卖权利的交易。期权合约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间、以某一特定价格买卖某一特定种类、数量、质量基础资产的权利。期权合同有在交易所上市的标准化合同,也有在柜台交易的非标准化合同。 (2)根据基础资产大致可以分为四类,即股票衍生产品、利率衍生产品、汇率衍生产品和商品衍生产品。如果再加以细分,股票类中又包括具体的股票和由股票组合形成的股票指数;利率类中又可分为以短期存款利率为代表的短期利率和以长期债券利率为代表的长期利率;货币类中包括各种不同币种之间的比值:商品类中包括各类大宗实物商品。 (3)根据交易方法,可分为场内交易和场外文易。 场内交易,又称交易所交易,指所有的供求方集中在交易所进行竞价交易的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方式具有交易所向交易参与者收取保证金、同时负责进行清算和承担履约担保责任的特点。此外,由于每个投资者都有不同的需求,交易所事先设计出标准化的金融合同,由投资者选择与自身需求最接近的合同和数量进行交易。所有的交易者集中在一个场所进行交易,这就增加了交易的密度,一般可以形成流动性较高的市场。期货交易和部分标准化期权合同交易都属于这种交易方式。 场外交易,又称柜台交易,指交易双方直接成为交易对手的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方式有许多形态,可以根据每个使用者的不同需求设计出不同内容的产品。同时,为了满足客户的具体要求、出售衍生产品的金融机构需要有高超的金融技术和风险管理能力。场外交易不断产生金融创新。但是,由于每个交易的清算是由交易双方相互负责进行的,交易参与者仅限于信用程度高的客户。掉期交易和远期交易是具有代表性的柜台交易的衍生产品。

(完整版)施工索赔的概念及特征

一)施工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有可能发生索赔,但在施工阶段索赔发生较多。 对施工合同的双方来说,都有通过索赔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权利,依据双方约定的合同责任,构成正确履行合同义务的制约关系。 (二)索赔的特征 从索赔的基本含义,可以看出索赔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索赔是双向的,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由于实践中发包人向承包人索赔发生的频率相对较低,而且在索赔处理中,发包人始终处于主动和有利地位,对承包人的违约行为他可以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抵、扣留保留金或通过履约保函向银行索赔来实现自己的索赔要求。因此在工程实践中大量发生的、处理比较困难的是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是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承包人的索赔范围非常广泛,一般只要因非承包人自身责任造成其工期延长或成本增加,都有可能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有时发包人违反合同,如未及时交付施工图纸、合格施工现场、决策错误等造成工程修改、停工、返工、窝工,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等,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赔偿要求;也可能由于发包人应承担风险的原因,如恶劣气候条件影响、国家法规修改等造成承包人损失或损害时,也会向发包人提出补偿要求。 (2)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经济损失是指因对方因素造成合同外的额外支出,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额外开支;权利损害是指虽然没有经济上的损失,但造成了一方权利上的损害,如由于恶劣气候条件对工程进度的不利影响,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延长等。因此发生了实际的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应是一方提出索赔的一个基本前提条件。有时上述两者同时存在,如发包人未及时交付合格的施工现场,既造成承包人的经济损失,又侵犯了承包人的工期权利,因此,承包人既要求经济赔偿,又要求工期延长;有时两者则可单独存在,如恶劣气候条件影响、不可抗力事件等,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或惯例则只能要求工期延长,不应要求经济补偿。 (3)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它与我们通常所说的工程签证不同。在施工过程中签证是承发包双方就额外费用补偿或工期延长等达成一致的书面证明材料和补充协议,它可以直接作为工程款结算或最终增减工程造价的依据,而索赔则是单方面行为,对对方尚未形成约束力,这种索赔要求能否得到最终实现,必须要通过双方确认(如双方协商、谈判、调解或仲裁、诉讼)后才能实现。 许多人一听到“索赔”两字,很容易联想到争议的仲裁、诉讼或双方激烈的对抗,因此往往认为应当尽可能避免索赔,担心因索赔而影响双方的合作或感情。实质上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或要求,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行为,它是在正确履行合同的基础上争取合理的偿付,不是无中生有,无理争利。索赔同守约、合作并不矛盾、对立,索赔本身就是市场经济中合作的一部分,只要是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的或者符合有关惯例的,就应该理直气壮地、

工程项目索赔管理

工程项目索赔管理 1、索赔的概念及分类 工程索赔就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非巳方的原因而遭受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由对方承担责任,而向对方提出工期与(或)费用补偿要求的行为。 (1)按索赔的当事人分类。根据索赔的合同当事人不同,可以将工程索赔分为: 1) 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索赔。该类索赔发生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既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但就是在工程实践中,经常发生的索赔事件,大都就是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的,下面所提及的索赔,如果未作特别说明,即就是指此类情形。 2) 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索赔。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索赔事件发生后,无论就是发包人的原因还就是总承包人的原因所致,分包人都只能向总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而不能直接向发包人提出。( 2)按索赔目的与要求分类。根据索赔的目的与要求不同,可以将工程索赔分为工期索赔与费用索赔。 1) 工期索赔。工期索赔一般就是指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非因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合同工期补偿要求的行为。工期顺延的要求获得批准后,不仅可以免除承包人承担拖期违约赔偿金的责任,而且承包人还有可能因工期提前获得赶工补偿(或奖励)。 2)费用索赔。费用索赔就是指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因非己方原因而遭受费用损失,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由对方承担责任,而向对方提出增加费用要求的行为。

(3)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根据索赔事件的性质不同,可以将工程索赔分为: 1) 工程延误索赔。因发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或因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如果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拖延,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2) 加速施工索赔。由于发包人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速度,缩短工期,引起承包人的人力、物力、财力的额外开支,承包人提出的索赔。3) 工程变更索赔。由于发包人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工程顺序等,造成工期延长与(或)费用增加,承包人就此提出索赔。 4) 合同终止的索赔。由于发包人违约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合同非正常终止,承包人因其遭受经济损失而提出索赔。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合同非正常终止,或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发包人可以就此提出索赔。 5) 不可预见的不利条件索赔。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施工现场遇到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通常不能合理预见的不利施工条件或外界障碍,例如地质条件与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不符,出现不可预见的地下水、地质断层、溶洞、地下障碍物等,承包人可以就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6)不可抗力事件的索赔。工程施工期间,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而遭受损失的一方,可以根据合同中对不可抗力风险分担的约定,向对方当事人提出索赔。 7)其她索赔。如因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上涨、政策法令变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国际贸易的主要分类

国际贸易的主要分类 国际贸易范围广泛,性质复杂,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主要的分类有七种: 1、按商品流向划分:出口贸易、进口贸易、过境贸易、转口贸易、复出口、复进口 出口贸易(Export Trade)出口贸易是指一国把自己生产的商品输往国外市场销售,又称输出贸易。如果商品不是因外销而输往国外,则不计入出口贸易的统计之中,如运往境外使馆、驻外机构的物品,或者携带个人使用物品到境外等。 进口贸易(Import Trade) 进口贸易是指一国从国外市场购进用以生产或消费的商品,又称输入贸易。如果商品不是因购入而输入国内,则不计入进口贸易。同样,若不是因购买而输入国内的商品,则不称进口贸易,也不列入统计,如外国使、领馆运进自用的货物,以及旅客携带个人使用物品进入国内等。 过境贸易(Transit Trade) 某种商品从甲国经由乙国输往丙国销售,对乙国来说,这项买卖就是过境贸易。在过境贸易中,又可分为直接过境贸易和间接过境贸易。直接过境贸易是指A国的商品进入本国境内后不存放海关仓库而直接运往B 国;间接过境贸易是指A国的商品进入C国境内后存放仓库,然后再运往B国。在过境贸易中,由于本国未通过买卖取得货物的所有权,因此,过境商品一般不列入本国的进出口统计中。 转口贸易(Entreport Trade)是指本国从A国进口商

品后,再出口至B国的贸易,本国的贸易就称为转口贸易。转口贸易中的货物运输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转口运输,即货物从A国运入本国后,再运往B国;另一种方式是直接运输,即货物从A国直接运往B国,而不经过本国。 复出口(Re-export) 从国外输入的商品,没有在本国消费,又未经加工就再出口,称作复出口或复输出。如进口货物的退货、转口贸易等。 电子商务的定义与分类 介绍电子商务的定义与分类 电子商务是什么? 电子商务是运用现代通信技术、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进行的一种社会经济形态,其目的是通过降低社会经营成本、提高社会生产效率、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从而实现社会财富的最大化利用。因此,电子商务是一种新的社会经济形态。网络是人类社会劳动、生活、学习的新工具,它通过影响人类通信与交往方式,间接地对传统经济领域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方式产生影响,直到渗透、改造、重塑传统经济的运行模式,以及社会经济价值标准与增值方式。因此,电子商务是一个泛社会化的概念,电子商务的发展是一个从基础应用入手、循序渐进地推而广之、最终实现普遍应用的发展过程。 电子商务革新了传统经济活动的运作手段。因此,电子商务按照经济活动的类别可分为两大类别:第一,企业间的电子商务,即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网络进行产品或服务的经营活

最新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复习提纲

《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复习提纲 考试题型 1、判断题(20题。每题1.5分,共30分) 2、单选题(10题。每题1.5分,共15分) 3、计算分析题(2题。每题12分,共24分) 4、简答题(2题。每题8分,共16分) 5、论述题(1题,15分) 知识点 第一章导论 1. 国际贸易的分类 1.1. 按交易内容区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技术贸易, 1.2. 按移动方向区分:出口贸易,进口贸易,过境贸易,转口贸易,复出口,复进口,净出口与净进口, 1.3. 按运输方式:海运贸易,空运贸易,陆运贸易,多式联运贸易 2. 国际服务贸易的分类(4个小类的内涵) 2.1. 过境交付:通过电讯、计算机网络实现的视听、金融、信息等服务; 2.2. 境外消费:提供旅游服务,接受外国留学生等; 2.3. 商业存在:外国公司在本国开办商店,设立金融机构、会计事务所等; 2.4. 自然人流动:一国的医生、教授到另一国从事个体服务以及劳务输出等。 3. 出口贸易、进口贸易、过境贸易、转口贸易(和过境贸易之间的区别)、复出口、 复进口、净出口与净进口的含义 3.1. 出口贸易,将本国生产和加工的商品因外销而运出国境 3.2. 进口贸易,将外国生产和加工的商品外购后,因内销而运进国境 3.3. 过境贸易,从甲国经过丙国国境向乙国运送商品,货物所有权不属于丙国居民,对丙国来说列入过境 贸易 3.4. 转口贸易,货物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经由第三国贸易商分别签订进口合同和出口合同所进行的贸易 3.5. 复出口,输入本国的外国货物未经加工再输出时 3.6. 复进口,输出国外的本国货物未经加工再输入时 3.7. 净出口与净进口,一国往往在同一种商品上既有出口又有进口,在一定时期内,若该商品出口金额大 于进口金额,其差额则称为净出口;反之,若该商品进口金额大于出口金额,其差额则称为净进口4. 海运贸易(地位) 4.1. 是指通过海上各种船舶运送货物的贸易行为,它是国际贸易最主要的运输方式。当前, 国际贸易中的货物有三分之二是通过海运进行的

工程索赔汇总

一、工程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在工程承包市场上,一般称工程承包方提出的索赔为施工索赔,即由于业主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致使承包者在项目施工中付出了额外的费用或造成了损失,承包方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通过谈判、诉讼或仲裁,要求业主偿还其在施工中的费用损失的过程。 二、工程索赔的分类 1、按照干扰事件分类: ①、工期拖延索赔; 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合理工期延长(又对工程有重大影响的)要求的无理拒绝,施工单位应及时复文,重申工期延长的理据。如工期要求再次被全部否定,则应采取果断措施向建设单位及监理提出因此而停工的通知,并声明由此而引致的一切责任由建设单位负责。避免整个工程完工后(实际已造成工期违约时)才对导致超期完工原因的责任归属进行争论的被动局面的出现。 ②、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 ③、工程变更索赔; 注:对于一些设计变更及修改较多的工程,如果合同中无条款明确对每份变更提交影响工期及增加造价报告的时间限制,施工单位也应定期(每季)对其进行整理、汇总并编制变更、修改工程的预算,及时送出给监理及建设单位予以签认。这样做好处有二:首先可避免因修改变更过多,到工程完工结算时才对其进行整理,会遭遇收集不齐全的问题,而使施工单位蒙受经济损失;其次是可使施工单位对工程成本支出做到心中有数,根据对每季统计出的设计变更及修改工程量进行汇总,可清楚地知道其引致的工程造价变化是否达到调整合同工程款拨付比例及方式的限度(如果施工合同有约定因增加工程造价超过合同造价一定比例,付款方式及比例另行调整的话),如果达到调整条件,施工单位还可及时提出申请,减少施工单位资金的压力。 此外,不断的设计变更和修改对工期的影响也不可忽视。对于手续完备(注意:由工程设计人签字盖章,同时经建设单位盖章认可的变更、修改方为手续完备,仅上述其中一方认可的不可作为有效的变更、修改文件)的工程设计变更修改,施工单位应及时对其作出工期延误程度的评估,在编制定期变更、修改工程预算的同时,提出合理、明确的工期顺延要求。因为阶段性地解决问题,有利于施工单位把握建设单位的意图,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应对,避免问题的长期积累,且已是既成事实的情况下,造成施工单位在谈判上处于相对劣势的被动局面。 ④、工程中止索赔; ⑤、其他索赔(如货币贬值、物价上涨、法令变化、建设单位推迟支付工程款引起索赔)等注: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在符合施工合同“关于工程款支付”条文规定的条件下,应及时取得监理工程师对支付条件已经满足的确认,并开具支付证明书以便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申请。在此,要特别注意监理工程师出具的“支付证明书”所签具的满

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与作用

第一章 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与作用 本章学习要点与要求: 本章主要通过讲授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国际贸易的产生与发展、国际贸易的分类、国际贸易的地位和作用,要求学生了解国际贸易的基本知识,加深对国际贸易的认识与理解。 第一节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 一、国际贸易与对外贸易 1.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 (又称世界贸易) 是指世界各国(或地区)之间所进行的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活动。它既包含着有形产品(实物产品)交换,也包含有无形产品(劳务、技术、咨询等)的交换。 2.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 (又称进出口贸易) 是指国际贸易活动中的一国(或地区)同其他国家(或地区)所进行的产品、劳务、技术等的交换活动。这是立足于一个国家或地区去看待它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产品与劳务的贸易活动。某些海岛国家,如 日等国或某些海岛地区,如我国台湾等的对外贸易则称为海外贸易。 二、国际贸易的几个重要概念 1.国际贸易额(值) 是指以货币表示的世界各国的对外贸易总额。这是计算和统计世界各国对外贸易总额的指标,是把世界上所有国家和地区的出口额相加得出的数额。但是,在计算国际贸易额时,不是简单地把世界各国的出口额与进口额加在一起。因为一国或(或地区)的出口,就是另一国(或地区)的进口,若两者相加等于重复计算。联合国统计中,通常采用各国出口额相加作为国际贸易额。因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地区)都是用CIF 价格计算进口额的,即成本加运费、保险费 。显见,把进口值加起来作为国际贸易额,是不准确的。而出口额一般采用FOB 价格,即装运港船上交货,相对于CIF 而言,是比较准确的。CIF 价格比FOB 价格多运费和保险费,所以,世界进口额会大于世界出口额。 2.对外贸易额(值) 这是用货币金额表示的一国一定时期内的进出口的规模,是衡量一国对外贸易状况的重要指标。它由一国一定时期内从国外进口的商品总额加上该国同一时期内向国外出口的商品总额构成。在计算时,出口额要以FOB 价格计算,进口额则以CIF 价格计算。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商品出口总额与进口总额相比而形成的差额,则称为对外贸易差额。当出口商品总额超过进口商品总额时,差额部分称为“贸易顺差”,也可成为“贸易出超”;反之,当进口商品总额超过出口商品总额时,差额部分称为“贸易逆差”,也可称为“贸易入超”;如进出口商品总额相等,则叫做“贸易平衡”。 3.对外贸易量 这是为剔除价格影响,并能准确反映一国对外贸易的实际数量变化而制定的一个指标,它能确切地反映一国对外贸易的实际规模。具体计算是:以固定年份为基期而确定了价格指数去除相当期的出口或进口总额,得到的是相当于按变价格计算的进口额或出口额,叫做相当期的对外贸易差。其等式为: 进出口价格指数 进出口额贸易差= 100%?= 基期价格相当期价格方格指数 例如:假定1991年世界出口值为14000亿$,2001年世界出口值为30000亿$,设1991年出口方格

工程索赔的概念

、工程索赔的概念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在工程承包市场上,一般称工程承包方提出的索赔为施工索赔,即由于业主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致使承包者在项目施工中付出了额外的费用或造成了损失,承包方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通过谈判、诉讼或仲裁,要求业主偿还其在施工中的费用损失的过程。 二、工程索赔的分类 1、按照干扰事件分类: ①、工期拖延索赔; 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合理工期延长(又对工程有重大影响的)要求的无理拒绝,施工单位应及时复文,重申工期延长的理据。如工期要求再次被全部否定,则应采取果断措施向建设单位及监理提出因此而停工的通知,并声明由此而引致的一切责任由建设单位负责。避免整个工程完工后(实际已造成工期违约时)才对导致超期完工原因的责任归属进行争论的被动局面的出现。 ②、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 ③、工程变更索赔; 注:对于一些设计变更及修改较多的工程,如果合同中无条款明确对每份变更提交影响工期及增加造价报告的时间限制,施工单位也应定期(每季)对其进行整理、汇总并编制变更、修改工程的预算,及时送出给监理及建设单位予以签认。这样做好处有二:首先可避免因修改变更过多,到工程完工结算时才对其进行整理,会遭遇收集不齐全的问题,而使施工单位蒙受经济损失;其次是可使施工单位对工程成本支出做到心中有数,根据对每季统计出的设计变更及修改工程量进行汇总,可清楚地知道其引致的工程造价变化是否达到调整合同工程款拨付比例及方式的限度(如果施工合同有约定因增加工程造价超过合同造价一定比例,付款方式及比例另行调整的话),如果达到调整条件,施工单位还可及时提出申请,减少施工单位资金的压力。 此外,不断的设计变更和修改对工期的影响也不可忽视。对于手续完备(注意:由工程设计人签字盖章,同时经建设单位盖章认可的变更、修改方为手续完备,仅上述其中一方认可的不可作为有效的变更、修改文件)的工程设计变更修改,施工单位应及时对其作出工期延误程度的评估,在编制定期变更、修改工程预算的同时,提出合理、明确的工期顺延要求。因为阶段性地解决问题,有利于施工单位把握建设单位的意图,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应对,避免问题的长期积累,且已是既成事实的情况下,造成施工单位在谈判上处于相对劣势的被动局面。 ④、工程中止索赔; ⑤、其他索赔(如货币贬值、物价上涨、法令变化、建设单位推迟支付工程款引起索赔)等 注: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在符合施工合同“关于工程款支付”条文规定的条件下,应及时取得监理工程师对支付条件已经满足的确认,并开具支付证明书以便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申请。在此,要特别注意监理工程师出具的“支付证明书”所签具的满足支付条件的日期,因为此日期是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支付工程款合理期间的起算点,超出此期间支付的,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在工程款拖欠严重的情况下,施工单位甚至可明确知会建设和监理单位:如在一定的期限内还未收到施工单位按合同应收的工程款,将在某一确定的日期实施停工。需注意,当真的发生停工情况,应做好开始停工日期的确认,并提交因停工而造成的窝工人数和机械呆置的清单等导致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表给监理工程师签认,如遇监理工程师

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分类

第一节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及分类 一、对外贸易与国际贸易 ?对外贸易(Foreign Trade):指一国和地区同他国和地区进行货物和服务交换的活动(这是从一个国家来看这种活动,即以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主体,他与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活动),分为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 ?海岛国家也常用海外贸易表示其对外贸易。 ?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跨国界的商品、服务以及生产要素的流动。 指世界各国(或地区)之间的商品(包括劳务和技术)的交换活动。 二、贸易差额 ?一定时期内一国出口总额与进口总额之间的差额称贸易差额(Balance of Trade)。 ?1)贸易顺差(出超,Favourable balance of trade ):出口总额>进口总 额,以正数表示。 ?2)贸易逆差(入超,Unfavourable balance of trade ):出口总额<进口 总额,以负数表示。 ?3)贸易平衡:出口总额=进口总额。 ?贸易差额状况对一国的国际收支有重大的影响,是衡量一国对外贸易状况的重要指标。 ?其他概念:净进口、净出口 三、对外贸易额与对外贸易量 ? 1.对外贸易额(Value of Foreign Trade): ?以货币表示的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出口额与进口额总和。该指标是反 映一个国家对外贸易规模的重要指标。包括: –进口贸易总额:一定时期内一国从国外进口货物的全部价 值。 –出口贸易总额:一定时期内一国向国外出口货物的全部价 值。 三、对外贸易额与对外贸易量 ? 2.对外贸易量(Quantum of Foreign Trade): ?剔除价格变动的影响的对外贸易额,即按一定期的不变价格为标准 来计算各个时期的贸易值。 四、国际贸易分类 一)按货物的移动方向 1)出口贸易(Export trade):将本国生产加工的商品运往他国市场销售叫做出口贸易或输出贸易。 复出口:输入再输出 2)进口贸易(Import trade):将外国的商品输入本国市场进行销售叫做进口贸易或输入贸易。 复进口:输出再输入 3)过境贸易:若甲国经过乙国国境向丙国运送商品,对于乙国来说,该贸易被称之为过境贸易。 二)按货物是否进出国境和关境

施工索赔的概念及特征

1.施工索赔的概念 施工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 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 对施工合同的双方来说,都有通过索赔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权利,依据双方约定的合同责任,构成准确履行合同义务的制约关系。 2.索赔的特征 (1)索赔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双向索赔。在工程实践中大量发生的、处理比较困难的是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是工程师实行合同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 (2)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承包人既要求经济赔偿,又要求工期延长;有时两者则可单独存有,如恶劣气候条件影响、不可抗力事件等,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或惯例则只能要求工期延长,不应要求经济补偿 (3)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 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或要求,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行为,它是在准确履行合同的基础上争取合理的偿付,不是无中生有,无理争利。绝大部分索赔都能够通过协商谈判和调解等方式获得解决,只有在双方坚持己见而无法达成一致时,才会提交仲裁或诉诸法院求得解决,即使诉诸法律程序,也理应被看成是遵法守约的正当行为。 1.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 (1)合同中明示的索赔:是指承包人所提出的索赔要求,在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中有文字依据,承包人能够据此提出索赔要 求,并取得经济补偿;这些在合同文件中有文字规定的合同条款,称为明示条款。 ( 2)工程加速索赔:即承包人的该项索赔要求,虽然在工程项目的合同条款中没有专门的文字叙述,但能够根据该合同的某些条款的含义,推论出承包人有索赔权。这种索赔要求,同样有法律效力,有权得到相对应的经济补偿。这种有经济补偿含义的条款,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被称为“默示条款”或称为“隐含条款”。默示条款是一个广泛的合同概念,它包含合同明示条款中没有写入、但符合双方签订合同时设想的愿望和当时环境条件的一切条款。 2.按索赔目的分类 (1)工期索赔:因为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程延误,要求批准顺延合同工期的索赔,称之为工期索赔。其形式上是对权利的要求,以避免在原定合同竣工日不能完工时,被发包人追究拖期违约责任。 (2)费用索赔:其目的是要求经济补偿。当施工的客观条件改变导致承包人增加开支,要求对超出计划成本的附加开支给予补偿,以挽回不应由他承担的经济损失。 3.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意外风险索赔;合同被迫终止的索赔;工程加速索赔;其它索赔,如因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工资上涨、政策法令变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承包人索赔程序的步骤如下,并 参见下图。 1.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 (1)发出索赔通知: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声明将对此事件提出索赔。该意向通知是承包人就具体的索赔事件向工程师和发包人表示的索赔愿望和要求。若超过 这个期限,工程师和发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有义务做好现场施工的同期记录,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调阅,以判断索赔事件造成的实际损害。 (2)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28天内,或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其它合理时间,承包人应递送正式的索赔报告。索赔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对权益受影响的证据资料,索赔的依据,列出补偿的款额,并应有详细的计算资料。 如果索赔事件的影响持续存有,28天内还不能算出索赔额和工期展延天数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一般为28天),定期陆续报出每一个时间段内的索赔证据资料和索赔要求。在该项索赔事件的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报出最终详细报告,提出索赔论证资料和累计索赔额。 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能够在工程师指示的其它合理时间内再报送正式索赔报告,也就是说,工程师在索赔事件发生后有权不马上处理该项索赔。如果事件发生时,现场施工非常紧张,工程师不希望立即处理索赔而分散各方抓施工管理的精力,可通知承包人将索赔的处理留待施工不太紧张时再去解决。但承包人的索赔意向通知必须在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提出,包括因对变更估价双方不能取得一致意见,而先由监理工程师单方面决定一个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价格执行时,承包人提出的保留索赔权利的意向通知。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时间规定提出索赔意向和索赔报告,则他就失去了就该项事件请求补偿的索赔权力。此时他所受到损害的补偿,将不超过工程师认为应主动给与的补偿额。 2.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 (1)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接到承包人的索赔意向通知后,工程师应建立自己的索赔档案,密切注重事件的影响,检查承包人的同期记录时,随时就记录内容提出他的不同意见或他希望应予以增加的记录项目。在接到正式索赔报告以后,认真研究 承包人报送的索赔资料。首先在不确认责任归属的情况下,客观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重温合同的相关条款;在不确认责任归属的情况下,研究承包商的索赔证据,并检查他的同期记录;通过对事件的分析,依据合同条款划清责任界限,如果必要时还能够要求承包人进一步提供补充资料;审查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补偿要求,剔除其中的不合理部分,拟定自己计算的合理索赔款项和工期延展天数。 (2)判定索赔成立的原则。工程师判定承包人索赔成立的条件为:①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②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③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上述三个条件没有先后主次之分,理应同时具备。只有工程师认定索赔成立后,才处理应给予承包人的补偿额。 (3)对索赔报告的审查:①事态调查。通过对合同实施的跟踪、分析了解事件经过、前因后果,掌握事件详细情况;②损害事件原因分析。即分析索赔事件是由何种原因引起,责任应由谁来承担;③分析索赔理由。主要依据合同文件判明索赔事件是否属于未履行合同规定义务或未准确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是否在合同规定的赔偿范围之内。只有符合合同规定的索赔要求才有合法性、才能成立;④实际损失分析。即分析索赔事件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的增加;⑤证据资料分析。主要分析证据资料的有效性、合理性、准确性,这也是索赔要求有效的前提条件。 3.确定合理的补偿额 (1)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补偿:索赔证据不充分,索赔计算的依据和方法分歧较大等,所以双方应就索赔的处理实行协商。 对于持续影响时间超过28天以上的工期延误事件,工期索赔条件成立时,对承包人每隔28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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