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考点总结: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制度

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确保医疗机构正常运行,维护药品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一)政府主导,部门协同。
充分发挥政府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预防为主,应急处置。
建立健全短缺药品信息监测和预警机制,提前预防短缺情况发生;对已发生的短缺药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药品供应。
(三)规范管理,优化流程。
加强对短缺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管,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四)多元保障,综合施策。
采取多种手段,综合运用市场、行政、法律等手段,确保短缺药品供应。
三、组织架构(一)设立国家、省、市、县四级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牵头,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医保、药监等部门参加。
(二)各级会商联动机制设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四、工作内容(一)信息监测与预警1. 建立健全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系统,实现全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短缺药品信息共享。
2.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定期收集、分析短缺药品信息,开展监测预警,及时通报短缺药品情况。
3. 各级药监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短缺药品生产供应及停产报告信息的采集和分析预警。
(二)短缺药品应对处置1. 建立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短缺药品分级应对体系,明确各级应对职责和流程。
2. 对已发生的短缺药品,各级应对体系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药品供应。
3. 各级医保部门负责短缺药品挂网采购政策落实和集中带量采购探索。
4. 各级商务部门负责关注重点药品供需形势,组织大型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参与应对。
(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1. 各级卫生健康、发展改革、商务、医保、药监等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药品领域垄断等违法行为。
2. 对造成短缺药品价格上涨、供应紧张等问题的企业,要加大查处力度,约谈相关企业降低药品价格。
2020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考点汇总【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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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化药品供应领域改革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应在2020年底如完成一致性评价。
2. 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形成1家年销售额超过5000亿元的超大型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批发市场总额的90%以上。
3. 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完善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机制,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可采取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鼓励跨区域联合采购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
做好基层和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衔接。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
每种药品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
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改革(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严格按合同回款。
4.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5.完善国家药物政策体系二、国家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1、生产环节的重大改革政策生产环节关键是提高药品质量疗效,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
①严格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优化审评审批程序,推进信息公开。
②加快推进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给予政策支持。
保障药品供应管理制度

保障药品供应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药品供应的稳定和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部门药品供应管理制度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以及相关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要求,加强管理,确保药品供应的质量和安全。
三、药品采购管理1.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进行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供应的及时性和充足性。
2.药品采购应遵守有关规定,按照标准流程进行,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3.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台账,详细记录药品采购的情况,确保药品的来源清晰可查。
四、药品配送管理1.药品配送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进行,配送企业应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 医疗机构应妥善安排药品的存储和配送工作,建立药品配送记录,确保配送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药品配送企业应定期对药品的配送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确保药品的良好状态。
五、临时调剂管理1.医疗机构应建立临时调剂药品的管理制度,确保患者在临时需要的情况下能够及时获得必要药品。
2.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临时调剂药品的来源和规格,并注意对患者的身体情况和用药适应性进行评估。
3.医疗机构应建立临时调剂用药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的用药情况,保证临时调剂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六、突发情况处理1.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做好各类突发情况的处理准备工作,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药品供应能够及时保障。
2.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应急库存,储备常用的急救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备不时之需。
3.医疗机构应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七、监督管理1.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药品供应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2.药品生产企业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药品质量和安全,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药品供应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一)药品招标采购机制建立情况
1、当前药品采购的做法、存在问题及建议。
(1)当前药品采购:执行《甘肃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采购配送,
根据“天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配送企业遴选结果的公告”及我县卫计局的会议精神,我院严格执行“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集中采购药品,配送企业选择:上述公告规定的七家配送企业。
(2)存在的问题:a 药品配送不及时;
b实际配送与采购药品的规格及厂家不符;送的未中标厂家的药,执行的是中标厂家的价格;
c个别药品临床需要但未中标,有些药品所规定的七家企业网上均无配送。
(3)建议:a配送要及时
b所送药品的规格、厂家要与网上的一致;
c未中标的药品价格怎么执行。
2、与药品销售企业的谈判议价情况
a中标的药品一律执行中标价,不存在议价;
b未中标药品执行市场较低价格,即综合几家供货公司所报价格后选择最低价。
医药供货保障制度模板

医药供货保障制度模板一、引言为了确保医药产品的质量和供应,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药供货行为,保障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的供应,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二、供货商准入与审核1. 供货商资质:供货商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2. 供货商审核:医疗机构应建立供货商审核制度,对供货商的资质、实力、产品质量等进行全面评估。
3. 供货商备案:经审核合格的供货商应予以备案,并建立供货商档案,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产品目录、质量保证体系等。
三、供货合同与管理1. 供货合同:医疗机构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 合同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进行统一管理。
3. 价格管理:医疗机构应根据国家价格政策,合理确定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的价格。
四、产品质量与检验1. 产品质量:供货商应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医疗机构的要求。
2. 产品质量检验:医疗机构应建立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对进货的产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
3. 检验记录:医疗机构应做好产品质量检验记录,保存相关资料,以备查阅。
五、供货保障与服务1. 供货时间:供货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供应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
2. 紧急供货:医疗机构如有紧急需求,供货商应尽快响应,确保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的供应。
3. 售后服务:供货商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包括产品使用、维修、保养等。
六、违规处理与投诉举报1. 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制度的供货商,医疗机构应依法予以处理,直至终止合同。
2. 投诉举报:医疗机构应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对供货商的不良行为进行查处。
七、制度修订与完善1.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供货保障制度进行审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2. 医疗机构应不断完善供货保障制度,提高供货管理水平。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考点一:建立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的总体要求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将建立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
1.深化药品供应领域改革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应在2018年底如完成一致性评价。
2.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形成1家年销售额超过5000亿元的超大型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批发市场总额的90%以上。
3.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完善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机制,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可采取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鼓励跨区域联合采购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
做好基层和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衔接。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
每种药品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
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改革(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严格按合同回款。
4.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5.完善国家药物政策体系考点二、国家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1、生产环节的重大改革政策生产环节关键是提高药品质量疗效,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
①严格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优化审评审批程序,推进信息公开。
②加快推进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给予政策支持。
③有序推进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鼓励新药研发。
④加强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⑤加大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动落后企业退出。
⑥健全短缺药品、低价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保障药品有效供应。
2、流通环节的重大改革政策流通环节重点是整顿流通秩序,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制度

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制度一、背景介绍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制度是指政府根据人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对一定的药物进行保障和供应的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保障人民的基本药物需求,提高人民的医疗保障水平,推动社会公平与公正。
二、制度目标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制度的目标是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1.保障基本药物的供应: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充足,满足人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2.降低药物价格:通过政府的引导和干预,降低基本药物的价格,减轻人民的药物负担。
3.优化药物采购和配送:建立科学的药物采购和配送体系,提高药物供应的效率和质量。
4.提高基本药物的质量:加强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管,确保药物的安全有效。
三、制度实施3.1 基本药物目录的确定政府根据公众的医疗需求和药物的安全有效性,以及经济可负担性等因素,制定基本药物目录。
基本药物目录是指政府认为应当纳入保障范围的药物清单。
基本药物目录的制定需要广泛的社会参与和专业评估。
3.2 政府药物采购和定价政府根据基本药物目录,通过招投标等方式进行药物采购。
同时,政府还会对基本药物的价格进行干预,确保药物价格的合理性和可负担性。
3.3 药物配送和供应链管理政府组织建立科学的药物配送和供应链管理体系。
通过优化供应链,提高药物的运输、储存和配送效率,确保药物的及时供应。
3.4 药物质量监管政府加强对基本药物质量的监管,确保基本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对于质量不合格的药物,政府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药物监督和惩处不法行为。
3.5 利益相关方的参与政府需要与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物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制度的实施。
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合作和协调,是保障制度能够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
四、制度效果评估政府应当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对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基本药物的供应情况、药物价格的变化、药物采购和配送效率等。
评估结果可以为政府调整制度和政策提供依据。
五、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制度在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基本药物目录的不完善、药物价格的波动等。
药品供应商保障管理制度

药品供应商保障管理制度
1. 供应商评估与选择
我们将建立一个供应商评估与选择的流程,以确保我们选择的供应商符合一定的标准和要求。
评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的资质、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能力、配送能力等。
2. 合同签订
在与供应商确定合作之后,我们将与其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合同内容将包括供应商的药品质量承诺、价格协商、配送时间要求等。
3. 质量监控
我们将建立一套严格的质量监控体系,对供应商提供的药品进行抽样检测、质量评估等,以确保所采购的药品的质量符合我们的要求和标准。
同时,我们还将与供应商建立质量问题处理机制,及时解决质量问题,保障药品供应的稳定性。
4. 合作关系管理
我们将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定期开展沟通与协调,及时了解供应商的情况和需求,并为其提供支持和帮助。
我们还将根据供应商的表现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促进其持续改进和发展。
5. 绩效评估
我们将定期对供应商的绩效进行评估,包括药品质量、配送准时率、服务满意度等方面。
评估结果将作为我们与供应商继续合作的重要依据,也将根据评估结果对供应商的合同进行续签或解除。
通过制定和实施药品供应商保障管理制度,我们能够保证所采购的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供应链的效率和稳定性。
希望所有相关部门和员工能够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要求,共同维护公司和供应商的良好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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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考点总结: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考点一:建立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的总体要求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将建立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
1.深化药品供应领域改革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应在2018年底如完成一致性评价。
2. 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形成1家年销售额超过5000亿元的超大型药品流通企业,药品批发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批发市场总额的90%以上。
3. 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完善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机制,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可采取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鼓励跨区域联合采购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
做好基层和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衔接。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
每种药品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
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改革(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鼓励医院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严格按合同回款。
4.巩固完善基本
药物制度5.完善国家药物政策体系考点二、国家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1、生产环节的重大改革政策生产环节关键是提高药品质量疗效,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
①严格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优化审评审批程序,推进信息公开。
②加快推进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给予政策支持。
③有序推进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鼓励新药研发。
④加强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⑤加大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动落后企业退出。
⑥健全短缺药品、低价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保障药品有效供应。
2、流通环节的重大改革政策流通环节重点是整顿流通秩序,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①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健全城乡药品流通网络。
鼓励中小型药品流通企业专业化经营,推动部分企业向分销配送模式转型。
鼓励药品流通企业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
推进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提高零售连锁率。
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参与国际药品采购和营销网络建设。
②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率先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实行“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推开。
③落实药品分类采购政策,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④加强药品购销合同管理,违反合同约定要承担相应的处罚。
⑤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惩处违法违规企业和医疗
机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⑥建立药品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促进价格信息透明。
⑦积极发挥“互联网+药品流通”的优势和作用,方便群众用药。
规范零售药店互联网零售服务,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方式。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开展药师网上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等药事服务。
食品药品监管、商务等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
3、使用环节的重大改革政策使用环节改革强调调整利益驱动机制,规范医疗和用药行为。
①促进合理用药。
②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统筹推进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鼓励到零售药店购药等改革,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加快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
推进医药分开。
医疗机构应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
门诊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具备条件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
③强化医保规范行为和控制费用的作用。
④积极发挥药师作用。
落实药师权利和责任,充分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方面的作用。
考点三、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短缺药,又称小品种药,是指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不稳定、易出现临床短缺的药品。
我国药品短缺已经不再是改革开放前“缺医少药”的普遍性短缺,而是少数临床必需
的药品供给质量和效率不高,供应保障政策不够细化、相关环节衔接不够顺畅,部分药品临床供应紧张甚至短缺的情况时有发生,影响了患者用药、危及群众健康。
为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更好地满足人民健康和临床合理用药需求,要抓好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低价药、“救命药”“孤儿药”以及儿童用药的供应问题。
根据《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我国将按照“分级应对、分类管理、会商联动、保障供应”的原则,建立短缺药品信息收集和汇总分析机制,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清单管理制度,建设基于大数据应用的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平台和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健全部门会商联动机制,建立国家、省、地市、县四级监测预警机制和国家、省两级应对机制。
区分不同情况,通过实施定点生产、协调应急生产和进口、加强供需对接和协商调剂、完善短缺药品储备、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罕见病用药政策等措施,既应对临床必需、用量小、交易价格偏低、企业停产或临床需求突然增加等问题,又要下力气依法打击各类不当行为,把涉及短缺药品的各个环节信息打通、政策链条贯穿起来,综合施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