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机关单位考勤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机关单位考勤制度

机关单位考勤制度

机关单位考勤制度为规范机关单位的工作秩序,确保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考勤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工作时间、请假、迟到、早退等相关规定,以期达到公正客观的管理效果。

一、工作时间1. 机关单位的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 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时到岗并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二、打卡制度1. 员工需使用考勤机进行打卡,作为考勤记录的依据。

2. 每日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不得晚于8:30,下午下班打卡时间不得早于17:30。

三、请假规定1. 员工因故不能按时上班,须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获得批准。

2. 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年假等类型,员工应根据具体情况申请相应的假期。

3. 请假须填写请假条,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生证明等),交由人事部门备案。

四、迟到早退处理1. 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旷工半天;超过60分钟者,视为旷工一天。

2. 连续三次迟到或早退,将给予书面警告;情节严重者,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扣罚或其他纪律处分。

五、加班规定1. 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可能需要加班。

加班须得到直接上级的批准,并做好加班记录。

2. 加班时间应合理安排,确保员工的休息时间和身体健康。

六、外出公务1. 员工因公外出,需提前告知直接上级,并说明外出事由及预计返回时间。

2. 外出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工作联系不受影响。

七、异常情况处理1. 如遇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导致无法按时上班,员工应及时通知直接上级,并提供相应证明。

2. 对于因特殊情况导致的迟到、早退或缺勤,管理层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个案处理。

八、考勤记录与考核1. 人事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考勤记录,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考勤记录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员工的晋升、奖惩等方面产生影响。

九、其他事项1. 本考勤制度如有变动,将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机关单位月份考勤制度

机关单位月份考勤制度

机关单位月份考勤制度一、考勤目的与原则本考勤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确保工作秩序,提升工作效率。

考勤制度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求员工遵守工作时间规定,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考勤时间规定1. 正常工作日:员工应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前到达工作岗位,下班时间后方可离开。

具体上下班时间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加班安排:因工作需要加班时,应提前向上级报告并获得批准。

加班时间应合理安排,确保员工休息权益。

3. 节假日安排:按照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安排执行,特殊情况需调休或补班的,应提前通知员工。

三、考勤记录与管理1. 考勤方式:采用电子考勤系统或人工签到的方式进行考勤记录。

2. 考勤异常处理:如遇考勤机故障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人事部门报备。

3. 考勤记录保存:考勤记录应妥善保存,作为工资发放、考核评价的依据。

四、请假制度1. 请假程序:员工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请假申请,并填写请假条。

紧急情况可电话告知,事后补交请假条。

2. 请假种类: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等,各类请假的具体天数和薪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 请假审批:根据请假天数和种类,由相应级别的管理人员审批。

五、旷工与迟到早退处理1. 旷工:未经批准缺勤的,按旷工处理。

连续旷工达到一定天数的,将按照劳动法规定进行处理。

2. 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规定次数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六、奖惩机制1. 奖励措施:对于出勤率100%的员工,给予表扬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2. 惩罚措施: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扣罚奖金等。

七、其他事项1. 本考勤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2. 员工对考勤记录有异议的,可向人事部门提出查询或申诉。

机关单位考勤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单位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机关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聘用人员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考勤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确保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四条考勤方式:采用电子考勤系统,通过指纹、人脸识别等方式进行考勤。

第五条考勤时间:1. 上班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3:00-17:30(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 下班时间:按时下班,不得擅自离岗。

第六条考勤要求:1. 上下班时,工作人员必须亲自打卡,不得代打卡。

2.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3.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岗的,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原因。

4. 因公外出需请假,须填写《因公外出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外出。

第七条迟到、早退及旷工处理:1. 迟到:上班时间迟到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视为迟到,累计迟到超过1小时(含1小时)视为旷工半天。

2. 早退: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视为早退,累计早退超过1小时(含1小时)视为旷工半天。

3. 旷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累计旷工半天及以上视为旷工。

第八条请假制度:1. 因事假、病假、年假等需请假,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原因。

2. 请假审批权限:一般工作人员事假一天由科长批准,二天及以上由分管领导批准;病假、年假按相关规定执行。

3. 请假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时间,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

第三章考勤结果运用第九条考勤结果作为员工年度考核、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1. 考勤良好者,年度考核优先考虑。

2. 违反考勤制度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 旷工、迟到、早退等行为严重者,可予以辞退。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我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机关单位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考勤制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机关单位的考勤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明确各级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和考勤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单位的领导干部和职工的考勤管理工作。

三、考勤管理1. 考勤登记1.1 每个机关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考勤管理人员,负责每天上午和下午的考勤登记工作。

1.2 每日上午8:00至8:30为上班时间,下午17:30为下班时间。

上班和下班时间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1.3 每个职工应当在规定的考勤时间内到岗,按时完成出勤登记。

1.4 考勤管理人员应当保证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及时处理职工因故缺勤的请假手续。

2. 考勤制度2.1 迟到2.1.1 职工如果因故迟到,需在上班时间30分钟内向考勤管理人员说明迟到原因并办理迟到手续。

2.1.2 迟到30分钟以上的职工应当扣除当天的考勤分数,并做出书面解释。

2.2 早退2.2.1 职工如果因故早退,需提前向考勤管理人员申请并办理早退手续。

2.2.2 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的职工应当扣除当天的考勤分数,并做出书面解释。

2.3 请假2.3.1 职工如果因故请假,需提前向考勤管理人员申请并办理请假手续。

2.3.2 请假时间超过3天的职工需要提交请假条,并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2.4 出差2.4.1 职工如果因公出差,需提前向考勤管理人员申请并办理出差手续。

2.4.2 出差期间,职工需要向单位报告出差情况,并在出差结束后及时进行考勤登记。

2.5 加班2.5.1 职工如果需要加班,需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申请并办理加班手续。

2.5.2 加班期间,职工需要向单位报告加班情况,并在加班结束后及时进行考勤登记。

3. 考勤奖惩3.1 考勤奖励3.1.1 经相关部门确认,职工无旷工、迟到、早退、无请假、无违反出差和加班规定的行为,可获得相应的考勤奖励。

3.1.2 考勤奖励可包括表扬信、奖金或者其他奖励方式,并计入考核成绩。

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机关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勤和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出勤和考勤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时间到岗上班,认真履行本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填写和提交出勤和考勤记录,如实记录工作时间和工作情况。

第五条机关领导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做出表率,确保工作人员的出勤和考勤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第六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出勤和考勤管理制度,加强考勤数据的汇总和统计分析,为机关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第七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出勤和考勤管理制度,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工请假,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八条机关出勤和考勤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机关人事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出勤管理第九条机关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上班时间和下班时间到岗上班,不得提前离岗下班。

第十条机关工作人员因故不能按时到岗上班或需要提前离岗下班的,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机关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认真履行本职工作,不得私自离开办公岗位,不得无故旷工早退。

第十二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加班或拖延工作时间,必须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机关出勤管理应建立健全考勤制度,采用科学的考勤方法和工具,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

第十四条机关出勤管理应及时收集和统计考勤数据,定期公布考勤情况,便于工作人员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

第十五条机关出勤管理应建立健全考勤奖惩制度,对出勤和考勤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出勤和考勤表现不良的工作人员给予处罚。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十六条机关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填写考勤记录,如实记录工作时间和工作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七条机关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将填写的考勤记录交给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机关单位考勤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单位考勤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单位考勤管理办法(试行)为切实加强局干部职工管理,强化干部职工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推进机关管理规范运行,根据职工休息休假、工资福利待遇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局机关、下属单位及其全体人员(包括派遣制人员)。

二、考勤管理各科室(单位,下同)要严格考勤管理,安排专人(名单报局办公室备案)在每个工作日做好考勤记录,确保出勤或请假情况真实准确。

考勤表经考勤员、科室主要负责人、分管局长签字,并附请假单等相关材料,于每月2日前将本科室、单位上月考勤表报送局办公室(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顺延)。

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批准后,应及时向办公室备案。

考核检查时,以办公室备案情况作为依据,对未备案离岗人员,按旷工处理。

三、病事假管理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应当提前书面申请,工作人员休假前一天由所在科室将审批后的《干部职工请假审批表》报局办公室备案。

因情况特殊,未能提前书面申请的,应当提前口头申请,经领导批准后休假,并报办公室备案;待情况解除后,及时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一)病假工作人员申请休病假,须填写《干部职工请假审批表》。

请假三天(含)以上的,应提供医务部门出具的检查、诊断、建议休假材料。

请假半天的由科长(科室负责人)审批,超过半天在两天以内的经科长签字同意后报分管局长审批,超过两天的经科长、分管局长签字同意后报局长审批。

(二)事假工作人员有非本人不能处理的事情,可以请事假。

工作人员请事假,本人填写《干部职工请假审批表》,参照请病假程序和权限,经领导批准可以休事假。

工作人员申请休事假应当说明具体原因。

在工作日从事出行旅游、参加非近亲属婚丧嫁娶等非须本人处理活动的不准请事假,可按抵扣年休假处理。

不按规定请假或虚报原因的,按旷工处理。

工作人员经分管局长批准在公休日、节假日安排加班的(不含已发给补助的),经分管局长批准,应当给予相应补休。

四、外出报告1.因公外出报告。

工作人员外出办公的,应向科长报告;科长外出办公应向主管局长报告;副局长外出办公向局长报告;局主要领导外出办公向办公室报告。

机关考勤制度范本(5篇)

机关考勤制度范本(5篇)

机关考勤制度范本为了规范和管理机关单位的考勤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素质,制定以下机关考勤制度:一、考勤时间1.机关单位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上班,不计入考勤。

2.员工应按时到岗上班,并准时结束工作。

上班迟到、早退、无故离岗等行为都会影响考勤结果。

3.员工请假应提前申请,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请假时间超过1天的,需要填写假条并提交相关证明。

4.短期因事外出或迟到的,应在事后向上级提供请假理由和相关证明,并扣除相应的考勤时间。

二、考勤方式1.机关单位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考勤管理。

员工需在指定时间内刷卡打卡,确保考勤数据准确无误。

如果因故不能打卡,应提供相关证明以证明请假或特殊情况。

2.员工应随时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在离岗或离开办公区域时,应将卡片交与指定人员进行保管,以防丢失或遗失。

3.考勤数据的统计和汇总由考勤管理员负责,如果有异常情况或疑问,员工可以向考勤管理员咨询和申诉。

三、考勤结果与奖惩1.对于按时到岗上班并按时结束工作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2.对于迟到、早退、无故离岗等行为的员工,将酌情扣除工资或假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等纪律处分。

3.对于经常迟到、早退或无故离岗等情况的员工,将进行考勤记录的累积统计,超过一定次数将会进行相应的处分。

以上为机关考勤制度的主要内容,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规定,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任何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都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同时,机关单位将定期对考勤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

机关考勤制度范本(2)[公司名称]机关考勤制度范本(3)目的:为了规范公司机关人员的工作时间和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纪律性,制定本机关考勤制度。

适用范围:本机关考勤制度适用于公司机关部门及其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行政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

考勤规定:1. 工作时间:机关部门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中午12:00至13:30为午休时间。

机关单位考勤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考勤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考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机关单位的考勤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纪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

三、考勤时间1. 工作日的考勤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2. 部分特殊岗位人员(如保安、门卫等)的考勤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考勤方式1. 机关单位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考勤管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时打卡。

2. 出差、外勤等特殊情况,应提前请假并报备相关领导,由主管领导审批后记录在电子考勤系统中。

五、考勤责任人1. 每个部门应指定专门的考勤管理员,负责管理和维护电子考勤系统,协助部门领导监督考勤情况。

2. 考勤管理员应定期对电子考勤系统进行数据核对,及时发现和纠正异常情况。

六、考勤激励1. 对于考勤优秀的员工,机关单位可以给予相应的激励,如奖金、表彰等形式。

2. 对于频繁迟到、早退或者缺勤的员工,应根据情况进行纪律处罚,如扣发工资、记大过等。

七、考勤记录1. 机关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电子考勤记录,包括每个员工的上班、下班时间和考勤异常情况。

2. 考勤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以备查询和审计。

八、考勤异常处理1. 对于因特殊原因产生的考勤异常,员工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得到审批后方可记录在系统中。

2. 频繁出现的考勤异常情况应及时调查原因,并进行纪律教育或处理。

九、考勤监督1. 机关单位领导应加强对考勤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考勤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定期对电子考勤系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十、考勤统计1. 机关单位应定期进行考勤统计分析,根据考勤数据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出勤情况。

2. 考勤统计分析结果可作为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

十一、考勤管理的技术保障1. 机关单位应保证电子考勤系统的正常运行,对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

2. 对于系统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考勤管理员进行处理。

十二、处罚措施1. 对于严重迟到、旷工等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机关单位应及时进行处理,包括扣发工资、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9机关单位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管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5:0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
2.考勤对象
机关领导班子以下全体干部职工
3.考勤方式
3.1 采取考勤机打卡方式考勤,打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下午的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一日四签),规定打卡时间段为上班前1小时内、下班后1小时内。

3.2 在规定打卡时间段以外时间打卡的,视情况分为迟到、早退。

3.3 一个工作时段内,上班或者下班打卡考勤缺少一次的,按照半天事假记录并处理。

4.不参与考勤的情况
4.1 因病或因事请假的,假期内不参与考勤,但要严格按
照局相关规定,逐级请假获批,并及时将请假条交政治部备案,如事情紧急无法亲自备案的,可在电话请假获批后委托他人及时递交请假条,由政治部会同监察室每周核对汇总。

4.2 因公出差的(县外),出差期间不参与考勤,但要提前将出差审批单复印件或者上级通知文件交至办公室备案,由办公室会同监察室每周核对汇总。

4.3 参加县内组织的会议、培训、活动、领取报送紧急文件等需工作时间外出的,外出时间段不参与考勤,其中属办公室通知的外出事项,由办公室备注;属分管领导安排或工作业务外出的,由各自分管领导安排办公室备注,备注情况由办公室会同监察室每周核对汇总。

5.考勤结果运用
局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每月汇总一次考勤情况,制成考勤报表,报各位局领导班子成员,局领导班子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表彰或惩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