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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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各朝代的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各朝代的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各朝代的赋税制度1.夏商周时期:夏商周时期的赋税制度主要是以土地赋税为主,即以田地为单位征收赋税。

夏代实行“皇帝土地”的制度,由各地的贵族占有土地并进行耕种,然后向中央政府上交一部分产出。

商代则逐渐形成以众贵族为基础的封建制度,贵族们作为土地的占有者,组织百姓耕种,向国家交纳丰产款。

周代采用了地主制度,国家封建地主贵族,贵族们耕种土地,并向国家进贡一部分收获。

2.秦汉时期:秦朝在征服六国后,实行了均田制。

均田制实行以户为单位征收赋税,根据户口数量和土地质量,将土地分配给农民,并以此为依据征收赋税,确保了赋税的公平性。

赋税制度的在秦朝得以深入,这对于统一制度、整合资源、加强中央集权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并且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农业的发展。

汉朝继续实行这一制度,同时还增设了其他税种如奴婢赋、财物赋等。

3.隋唐时期:隋朝实行了均田制,但这一制度不久便废除。

唐朝随即推行了租庸调制度。

租庸调制度以土地为基础,对地方上的田地进行测量和评估,依据田地的质量和产量,收取租税。

这一制度的特点是一方面提倡农业生产,另一方面也加强了中央政府对地方税收的控制。

4.宋元时期:宋代的税收制度较为复杂,主要包括粮税、商税、义税等。

粮税是主要的税种,按照土地质量、产量等因素征收,以确保国家的粮食供给。

商税是对商品征收的税种,按照商品的种类和规模进行征收。

义税是对富有者的附加税,用于补充国家特殊支出。

元代对宋代的税收制度基本沿袭,同样也实行了粮税、商税和义税等税种,以确保国家财政的稳定。

5.明清时期:明清时期实行了两税法,即户口税和田产税。

户口税主要以人头数为依据,按照户口数量征收的税种,对百姓而言较为公平。

田产税是以土地面积为计算依据的税种,按照田地的质量和产量进行征收。

明朝时期的税收制度比较简明,并设置了多种特殊税种,如草料税、良田税等。

清朝在明朝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加大了商业税收的力度,同时减轻了农业税收的压力。

总体来说,中国古代各朝代的赋税制度在对农业赋税的基础上,逐渐增加了对商业和精细加工业的税收。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赋税是中国古代国家宏观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是统治者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 而强制征收的。赋税制度是随土地制度变化而变化的,主要包括税和役是中国 历代王朝为巩固国家政权而向人民征课财物、调用劳动力的制度。赋,指对土 地的课税,即田赋,有时还包括人头税和资产税。役,亦称徭役,即在统治者 强迫下,平民从事的无偿劳动,包括力役、杂役和军役。
户税: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
田赋:也叫田租,历代封建政府以田亩为征

收依据的土地税; 丁税:也叫人头税,历代封建政府征收的以
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
杂税
徭役:以成年男子为 依据,为封建国家无
役 偿从事劳动的劳役。
包括力役、兵役和杂 役;
● 魏晋到隋唐赋役制度的变化 从租庸调制到两税法
租庸调制
两税法
征税标准
租庸调制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什么问题? 两税法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 魏晋到隋唐赋役制度的变化 从租庸调制到两税法
租庸调制
两税法
征税标准
人丁
土地、资产
征税项目
田租、户调、 力役、杂税等
户税、田税
征税对象
授田农民
不分主客农商, 一律纳税
征税次数
旬输月送
夏、秋两季
放松了人身控制 简化了税收名目 扩大了收税对象 固定了税收时间
● 魏晋到隋唐赋役制度的变化 从租庸调制到两税法
唐初天下初定,继续推 行均田制,并将原来的 租调制改为租庸调制。
土地兼并日益加剧 均田制走向瓦解 与之配套的租庸调制也 走向瓦解,改行两税法
玄宗之末,版籍(户口册)浸坏,多非其实。及至德兵起 ,所在赋敛,迫趣[ cù ] 取办,无复常准。赋敛之司增 数而莫相统摄,各随意增科,自立色目,新故相仍,不知 纪极。吏因缘蚕食,旬输月送,不胜困弊,率皆逃徙为浮 户,其土著百无四五。至是,炎建议作两税法——司马光 《资治通鉴》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主要分为田赋、商业税和工商税三大类。

首先是田赋。

田赋是古代中国最主要的赋税形式,也是政府维持途径最重要的一种。

古代社会以农业为主,政府必须依靠农民的纳税来满足财政需求。

田赋主要是根据田地的面积和产量进行征收,税额通常是农产品的一部分。

具体的征收办法和标准在不同历史时期和朝代都有所不同。

在中国古代十分重视土地,征收田赋对于掌握农业生产的信息和了解人口状况起着重要作用。

第二是商业税。

商业税主要指对商业和商品流通环节的征税。

古代中国商业税主要有市场税、船运税和关税等。

市场税是对商品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征收的一种税收。

船运税是对船只运输货物所征收的税收。

关税是指进出口商品的税收。

商业税通常是以货物或货币形式来征收的。

商业税对于政府调整市场和促进商业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

第三是工商税。

工商税是对工商企业所征收的税收,主要包括工业税和商业税。

工业税包括对工厂、工场和手工业者所征收的税收。

而商业税则是对商人的收入或交易行为所征收的税收。

工商税对于推动经济的发展和促进工业制造业和商业的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

古代中国由于农业为主导,工商业相对较弱,因此工商税并不是中国古代最主要的赋税形式。

除了以上的主要税种外,中国古代还有些其他的税种,如兵费、水利费等。

兵费是指古代中国政府征收以维持军队的开支。

水利费则是指对公共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所征收的费用。

这些税种的征收与政府的职能和民生有关。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一、先秦时期的赋税制度先秦赋税多以“贡赋”的形式存在。

商代臣民向国君进献的财物称为“土贡”。

西周土贡有皮帛、宗庙之器、绣帛、木材、珍宝、祭服、羽毛等九类,称作“九贡”。

此外,还有军赋。

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新的赋税制度。

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开始按土地面积征收实物。

前590年作丘甲,按土地征收军赋。

战国时,各国赋税制度不一,不能一概而论。

二、秦汉时期的赋税制度秦代赋税分为田租、口赋和杂赋三种。

田租是按土地征粮,租率约为十分之一。

口赋是按人头征钱,每人约缴120钱。

杂赋一般是临时性的征调。

这种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对封建地主有利,但也有利用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汉代的赋税主要是人头税和田租,此外还有一定的徭役。

人头税分算赋和口赋两种。

汉初规定,15至56岁的人,不管是男是女,每人纳赋120钱,叫算赋。

7至14岁的小孩,每人每年纳赋20钱,叫口赋。

田租按产量征收,一般三十税一。

徭役分为劳役和兵役。

成年男子一生要服两年兵役,每年服一个月劳役。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赋税制度曹魏时实行租调制,“收田租亩四升,户生绢两匹,绵三斤”。

课田制和户调式是西晋的赋税制度。

课田指的是应向国家纳税的田地数量。

丁男(16-60)课田50亩,丁女20亩,次丁男(13-15;61-65)25亩,每亩纳粮8升。

户调就是户税,丁男之户每年纳绢3匹,绵3斤;丁女或次丁为户者折半交纳。

与曹魏相比,田租增加一倍,户税增加了二分之一。

北魏时规定,一夫一妇出帛1匹,粟2石;15岁以上的未婚丁女4人,从事耕织的奴婢8人,耕牛20头,租调相当于一夫一妇的数量。

四、隋唐至宋元时期的赋税制度隋唐之际实行租庸调制。

租庸调制规定:丁男每年向国家纳粟2石,称作租。

交纳绢2丈,绵三两或布2丈5尺、麻3斤,称作调。

每丁每年服徭役20天,如不服役,每天输绢3尺或布3尺7寸5分,称作庸,也叫做“输庸代役”。

所谓“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陆寅公集》卷二二),但官僚贵族享有蠲免租庸调的特权。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中国古代的直接赋税主要包括地租、徭役和贡赋。

地租是农民根据自己种植的土地面积和产量交纳的税金,同时还需要提供一定数量的劳务。

徭役是农民被强制征召为官府或地主提供一定数量的劳力,通常是在耕种季节。

贡赋是农民每年向官府或地主交纳的各种农产品、手工业产品和养殖产品,主要用于官府和地主的消费。

中国古代的间接赋税主要包括关税、商税和市舶税。

关税是对外贸易征收的税费,通常根据商品的种类和数量进行征税。

商税是对商业活动征收的税费,主要包括进货税、销售税和营业税等。

市舶税是对沿海城市的进出口贸易征收的税费,其税率与货物的种类和数量有关。

除了以上的直接赋税和间接赋税,中国古代还有一些其他的赋税制度。

例如,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中,政府和地主对土地进行平均分配,而农民根据自己的地块面积进行赋税。

此外,中国古代还有官田制度,即官府拥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并由官员和士兵进行耕种和管理,农民需要向官府缴纳一定数量的粮食和其他农产品。

另外,中国古代还实行过一些特殊的赋税制度,如预赋制度和庸调制度。

预赋制度是指政府提前预收赋税,农民必须提供一定数量的劳力和农产品,并预交未来一段时间内的赋税。

庸调制度是指政府根据灾情和兵员需求等因素,对农民进行物资调拨和服役调配。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以直接赋税为主,通过对农民征收地租、徭役和贡赋等方式,向官府和地主收取税金和劳务。

与此同时,间接赋税如关税、商税和市舶税等也是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一部分。

这些赋税制度在中国古代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对中国古代的国家财政和农民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中国历史上重要的赋税制度

中国历史上重要的赋税制度

中国历史上重要的赋税制度
1、春秋:齐国相地而衰征,鲁国初税亩,
(实质是承认土地私有,促进井田制瓦解)
2、汉代:编户齐民制度,
(依据人口和资产向国家缴纳人口税、田租、徭役、兵役)
3、隋唐:租庸调制。

租--土地税、调--户税、庸--纳绢代役
4、唐:两税法
(按土地和资产一年分夏秋两季纳税-----改变以人丁为主的纳税标准)
5、明:一条鞭法。

将田赋、徭役、杂役并为一条折成银两,按田亩多寡纳税
----------纳银代役
6、清:摊丁入亩的“地丁银”-------人头税废除
(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赋税)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演变的特点
①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向以田亩为主过渡,人头税在赋税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少,可以两税法为标志;
②地租形式:由实物地租逐渐向货币地租发展,可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③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可以两税法为标志;
④税种:由繁多逐渐减少,可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⑤农民由必须服一定时间的徭役和兵役发展为可以代役,以“庸”制为标志;
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商品征收重税(唐征收茶税)。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演变的变化趋势
赋税制度随土地制度变化而变化。

(1)以人丁为主变为以土地为主,说明国家对农民的人身依附逐渐松弛
(2)以实物为主变为以货币为主,说明商品经济不断发展
赋役制度变化的影响
1、承认土地私有,确立了封建土地所有制。

2、调整生产关系,缓解阶级矛盾。

3、扩大国家税源,增加政府收入。

4、劳动者有较大的人身自由,有利于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促进了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发展。

古代的税收制度

古代的税收制度

古代的税收制度中国古代的赋税制的情况是:(1)春秋:"初税亩",这是中国田赋制度的开始。

(2)秦朝:农民要把收获物的2/3交给政府作赋税。

(3)西汉:实行休养生息政策。

田租为十五税一。

文、景帝时,多次减免田租。

奖励农桑,减轻自耕农的负担。

昭帝和宣帝时期,继续实行休养生息。

汉朝是中国完整的封建赋税制度开始形成的时期。

(4)北魏、隋:租调制,在均田制的基础上,由三长负责征收租调,征发徭役、兵役。

(5)初唐:在均田制的基础上,实行租庸调调法。

规定:受田男子每年向国家交纳谷物2石,叫做"租";交纳绢2丈、帛3两或布2丈4尺、麻3斤,叫做"调";壮年男子每年服役20天,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替,叫做"庸"。

国家有事增加徭役,加役15天,免去调,30天租调全免。

每年额外加役最多不超过30天,遇到灾害。

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减免租、庸、调。

(6)中唐:由于土地兼并严重,原来的均田制被破坏。

唐政府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推行两税法。

其内容是:①取消租庸调和杂税;②不分主户和客户,一律以现在的居住地为准登入户籍纳税;③放弃按丁征税的办法,改为按资产和田亩征税;④每年分夏秋两季征税,夏不过六月,秋不过十一月。

两税法改变了税收的方式,由人丁税转向以土地财产为主要依据收税,两税法也使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松弛。

(7)宋朝:王安石实行募役法(废除按户等轮差服役制度,由政府雇人服役,原来应该服役的民户要交免役钱,有不服役特权或因贫困孤苦不服役的也要出助役钱)、方田均税法(清丈土地,防止偷税漏税)、青苗法(春季借钱给民户,夏秋随两税交还,加收利息两分)、保马法(令民间养马,愿者免除部分赋税)。

(8)金朝:金熙宗采取了鼓励农耕和减轻赋役等措施。

(9)明朝:工匠银制度规定,工匠有固定的服役时间,不服役时可以自行从事商品生产;后来又规定,工匠可以纳银代役,使工匠有了较多的自由。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定义以及主要类型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定义以及主要类型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
一、定义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是指中国古代历朝历代为满足国家财政需求,根据土地、人口、商业活动等社会经济活动而征收赋税的制度。

它是中国古代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中国历史政治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主要类型
1. 田赋:田赋是古代中国最为普遍的赋税形式,它是按照土地面积和农作物产量征收的税收,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农业收入。

田赋的征收通常以粮食或者货币形式进行。

2. 户赋:户赋是按照家庭人口数量征收的税收,通常以货币形式进行。

这种赋税制度的目的在于控制人口流动,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3. 丁税:丁税是按照成年男性的数量征收的税收,通常以货币形式进行。

这种赋税制度的目的在于控制人口数量,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4. 市赋:市赋是针对商业活动和手工业征收的税收,通常以货币形式进行。

这种赋税制度的目的在于控制商业活动,保护地方经济,同时为国家财政提供收入。

5. 盐铁税:盐铁税是对盐、铁等重要物资征收的税收,通常以货
币形式进行。

这种赋税制度的目的在于控制重要物资的流通,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同时为国家财政提供收入。

6. 官俸:官俸是为政府官员支付的薪水,通常以货币形式进行。

这种赋税制度的目的在于激励政府官员尽职尽责,为国家服务。

7. 其他杂税:除了以上几种主要类型,古代中国还有许多其他名目繁多的杂税,如关税、牙行税、茶税、矿税、契税等。

这些税收名目繁多,征收范围广泛,但它们的目的都是为了满足国家财政需求,调节社会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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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1、赋税制度的沿革①春秋初税亩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

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

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

它承认私田合法,这就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

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

②秦汉赋税:编户制度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

是国家征收赋税和征发徭役、兵役的依据。

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

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人头税重。

两汉赋税制的主要内容是租”和赋”两项。

租是土地征收的税额,赋以丁计,包括算赋、口赋。

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专对儿童征收的人头税。

影响:A汉代统治者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B加剧了土地兼并,引发了阶级矛盾和社会危机;C少地或无地的农民为逃避难以负担的赋役,或托庇豪门,加强了豪强地主的势力,或沦为流民,成为社会动荡不安的重要因素。

D大量的编户齐民从政府的户籍中消失。

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③隋唐租庸调制租庸调制开始实行于隋朝,唐朝进一步加以完善。

目的:缓和阶级矛盾,保证封建剥削,巩固封建统治指导思想:轻徭薄赋内容:租是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调是人头税(交纳定量的绢或布);庸是纳绢代役(指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隋有年龄限制,唐无年龄限制,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

特征:庸”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作用:A、以庸代役,一方面农业生产时间较有保证,另一方面劳动者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劳动积极性也相应提高。

B、农民负担相对减轻,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唐前期从贞观之治”到开元盛世”,历时一百年繁荣局面的出现,正是实行租庸调制和均田制的结果。

同时也促使开垦荒地;C、保障了政府赋税收入,巩固了府兵制。

D、由租调制到租庸调制的转变,标志着对劳役地租这种最落后的赋税形式的否定,有利于圭寸建经济的发展。

④唐中后期两税法。

原因:唐朝后期,由于土地兼并严重,政府手里无地可分,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国家财政收入减少。

唐德宗即位后,宰相杨炎建议改革赋税制度。

建中元年(780年)唐朝政府颁布两税令,实施两税法。

目的:政府为解决财政困难增加税收,改行两税法。

内容:A、课税对象:由过去的主户扩大到客户,并对商人重新规定税率。

客户纳税,反映了其地位由非法到合法的变化及其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对减轻。

B、征课内容:将各种名目的赋税统一并到户税和地税这两税中。

C、课税标准: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杂税、杂役。

D、征课时间:分为夏秋两季,相对集中并节省了征收时间。

E、征课原则:量岀以制入。

”两税法提岀,国家根据财政支岀确立每年全国总税额,然后摊派各地征收。

这种量岀为入的原则可以说是创我国预算原则之先。

特点:以资产和土地的多少作为纳税标准,即以资产税取代自战国以来的人丁税。

这次改革的基本精神是改税丁为税产,这符合土地集中和贫富升降的社会现实。

两税法替代租庸调,是地主土地所有制高度发展的结果,奠定了唐后期至明中叶中国古代赋税的基础。

作用:A两税法统一了税制,这样既简化了征课名目,又可使赋税相对确定,保证了国家财政税收;从制度上避免官吏乱摊派的可能。

B改变了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惟资产为宗,放松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C扩大了征税面,贵族、官僚、商人都要交税,扩大了税源,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D两税法按照各户的贫富程度确定征税标准,较为公平。

E两税法是赋税制度史上的转折点,它标志着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过渡到以土地财产多少为主,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和进步。

局限性:①土地兼并不再受限制,越来越严重,激化了阶级矛盾;②大地主隐瞒财产,转嫁赋税,政府又增加许多苛捐杂税,农民负担更加沉重。

⑤北宋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

内容:王安石变法实行募役法规定官僚也要交纳役钱,实行方田均税法,清查隐瞒土地,按土地多少、好坏平均赋税,使官僚地主无法逃避赋税。

后因大官僚大地主反对被废除。

特征:交钱代役;清查隐瞒土地,使官僚地主不能逃税。

实质:纳钱代役和按亩征税。

⑥明后期张居正的一条鞭法”背景:是明朝中后期商品经济发展和土地集中、阶级斗争的产物。

目的:为保证政府财政收入;化繁为简、平均赋役,内容:A赋役合并:将原来的田赋、徭役、杂税,并为一条”,B折成银两,C部分摊丁入地”:把从前按户、丁征收的役银,分摊在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来分担。

意义:A上承唐宋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入亩”制,改变了历代赋与役平行的征收形式,统一了役法,纳银代役的规定,简化赋税名目和征收手续,是我国封建社会赋役史上的一件大事。

B它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的势力,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农民对封建国家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有利于生产的发展;C赋役统一征银的办法,是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适应了明中叶以来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增长。

对豪强漏税有一定限制作用。

结果:虽然由于大地主的反对,不久就停止实行,但改用银两收税的办法却保留下来。

⑦清前期实行摊丁入亩,征收地丁银。

原因:①旧的赋税制度使农民负担过重,影响社会安定,而且人头税使隐蔽人口现象严重,影响国家财政收入;②赋税制度不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③1712年规定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为摊丁入亩提供了条件。

内容:雍正初年实行地丁合一,开始了单一的土地标准征税,正式废除了人丁税。

地丁合一又叫摊丁入亩,丁随地起,即把丁银全部摊入地亩中征收。

摊丁入亩的实行有助于封建国家税收的稳定,标志着延续了数千年的人头税的废除。

它简化了税收原则和手续,把土地多少作为收税的惟一标准,改变了赋役不均的严重情况,从而调整了封建国家、地主和自耕农三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评价:这一制度的实行,部分减轻了无地、少地农民的经济负担,有利于社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它废除了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人头税,封建国家对劳动人民的人身控制松弛了,杜绝了历史上长期存在的隐瞒人口的现象,也促进了人口出生率的提高,有利于我国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劳动者有了较大的人身自由,又有利于手工业和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赋税规则的简化,有利于政府征收,保证封建国家的财政收入。

2、规律总结:①特征分类(中国古代赋税史上的四大税种):A、以人丁为主要征税依据的赋税制度:人头税”即丁税。

如编户制度、租调制、租庸调制;B、以土地和财产(田亩)为主要征税依据的赋税制度:土地税,即田租。

如初税亩、两税法、方田均税法、一条鞭法;C、征收货币的赋税制度:募役法、一条鞭法、摊丁入亩;D、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调。

另外,还有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和兵役,以及其他苛捐杂税。

②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的趋势(演变特点):A、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步向以土地财产为主转变(以两税法为标志),直至取消人头税(以摊丁入亩为标志),反映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驰B、农民由必须服徭役逐渐发展为纳绢代役(以庸”为标志)C、赋税由实物为主到货币为主转变(以一条鞭法为标志);反映了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D、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以两税法为标志)E、税种由繁杂多项逐渐演变为简化单一(以一条鞭法为标志)F、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商品征收重税。

上述演变体现了中国古代经济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

这种演变说明•随着历史的发展与进步,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弛;用银两收税则是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活跃及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相应反映。

(自然经济中商品经济的发展,封建统治者无法抗拒商品经济的发展等)。

一条鞭法主要内容(1)清丈土地,扩大征收面,使税负相对均平。

针对当时存在的占地多者田增而税减的情况,只有从清丈土地入手,才能做到赋役均平。

仅据部分清丈的结果,就增加了土地 2.8亿亩,使不少地主隐瞒的土地缴了税。

(2)统一赋役,限制苛扰,使税赋趋于稳定。

实行一条鞭法以前是赋役分开。

赋以田亩纳课,役以户丁征集,赋役之外还有名目繁多的方物、土贡之类的额外加派。

实行一条鞭法以后,全部简并为一体。

将役归于地,计亩征收;把力役改为雇役,由政府雇人代役。

由于赋役统一,各级官吏难以巧以名目。

因此,丛弊为之一清,使税赋趋向稳定,农民得以稍安。

(3)计亩征银,官收官解,使征收办法更加完备。

我国封建田赋,唐以前基本上都是征实。

唐代两税法虽以货币计算,但缴纳仍折实物。

宋代征税,只是偶有折银。

元代科差虽行色银,但积粮仍为谷粟实物。

唯自明代一条鞭法实行以后,不仅差役全部改为银差,而且田赋除苏杭等少数地区仍征实物以供皇室食用之外,其余也均已一律改征折色,即折为色银。

与此同时,赋役征课也不再由里长、粮长办理,改由地方官吏直接征收,解缴入库。

从此,不按实物征课,省却了输送储存之费;不由保甲人员代办征解,免除了侵蚀分款之弊,使征收方法更臻完善。

历史意义在中国封建社会后期,一条鞭法的岀现具有一定历史意义。

首先,明代中叶后,由于官绅地主的剧烈兼并,各里之间的土地多寡日益悬殊,原以里甲为编审单位的徭役制使民户的负担越来越不平均,不少农民破产逃徙。

改行一条鞭法后,役银编审单位由里甲扩大为州县,对里别之间民户负___________节作用,使由赋役问题产生的阶级矛盾暂时缓解,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其次,明初为保证赋役征发而制定的粮长制和里甲制,对人户实行严格控制,严重限制了人民的行动自由。

一条鞭法___________徭役制对农民所形成的人身奴役关系有所削弱,农民获得较多的自由。

另外,相对明初赋役制而言,一条鞭 _________法较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商品生产的发展具有一定促进作用。

赋役的货币化,使较多的农村产品投入市场,促使自然经济进一步瓦解,为工商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

一条鞭法是介于两税法”与摊丁入亩之间的赋役制度。

在我国封建社会后期的赋役制度的演变中有着承前启后的作用。

它将力役部分摊入田赋,加强了力役由户丁转向土地的趋势。

同时,折银制度和雇役反映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

此外由于赋税折银征收对货币地租的产生和部分农产品的商品化起了促进作用,从而更加繁荣了城乡经济。

总之,时代的大事,它上承唐宋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入亩。

改变了历代赋与役平行的征收形式,统一了役法, 简化了赋役制度,标志着赋税由实物为主向货币为主、征收种类由繁杂向简单的转变。

地丁银清初,为适应封建经济的发展和政治需要,清廷对赋税制度进行了改革。

取消了明末各种加派,重新恢复了万历时张居正的一条鞭法。

但限于当时客观条件,一条鞭法实行的并不彻底,康熙帝在康熙五十年先进行小幅度改革,固定人丁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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