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完成所有校外培训机构整改

合集下载

校外培训机构整改措施及方案

校外培训机构整改措施及方案

校外培训机构整改措施及方案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随着我国教育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校外培训机构在学生辅导和素质教育中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

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愈发突出,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质量不高、乱收费、教育乱象等种种问题,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正常学习生活。

为了规范和整顿校外培训机构的发展,保障学生的权益和身心健康,有必要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和方案。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1.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权限、责任和义务,规范其经营行为。

2.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的备案登记制度,对其资质和教学环境进行审核认证。

3.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存在问题的机构及时整改。

二、提高教学质量1.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师资质的审核和评估,确保教师具备专业素质和教学技能。

2.建立课程评估制度,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定期公布评估结果,提升教学质量。

3.加强教学督导,对教学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纠正教学行为不当。

三、规范办学行为1.明确校外培训机构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合理安排学生学习时间。

2.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乱收费,规范收费标准,不得以超纲收费为由向学生和家长要求额外费用。

3.建立完善的监督和投诉机制,对学生和家长的投诉及时处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诚信意识1.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信用评价,建立诚信档案,对表现良好的机构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严重的机构进行处罚。

2.加强对家长和学生的宣传教育,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3.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联盟,加强行业自律,共同维护行业声誉和形象。

校外培训机构的整改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提高教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强化诚信意识,才能有效解决校外培训乱象,为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条件。

希望相关部门和机构能够认真贯彻整改方案,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推动校外培训机构的良性发展。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整 改 通 知 书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整 改 通 知 书

整改通知书
根据教育部、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工作,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现通知你培训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工作,完成后报备中心学校,在没有完成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不得营业。

请贵校规范办学,遵照执行,若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镇中心学校
年月日
签收人:签收日期:年月日。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8.02.13•【文号】教基厅〔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近年来,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

为迅速遏制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和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联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坚决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治理任务和整改要求1.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2.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最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迅速遏制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XX〕80号)、XX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XX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教基字〔XX〕11号)和《XX市教育局等5部门关于转发XX教基字〔XX〕11号文件的通知》(XX教发〔XX〕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摸清校外培训机构底数,分类治理行业乱象,规范办学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全市校外培训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二、主要任务(一)治理违法违规举办的培训机构主要规范治理:1.无证无照实际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

2.有营业执照,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实际从事教育培训经营活动的机构。

3.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从事教育培训活动的机构。

(二)规范办学行为主要规范治理:1.办学方向、教学内容、办学行为违背党的教育方针,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2.管理混乱,提供虚假资质、发布虚假广告或进行虚假宣传,违规招生、违规收费,抽逃办学资金、非法集资等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

3.开展语文、数学等学科类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幼小衔接”等不良行为。

4.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三)消除安全隐患主要对存在消防、食品安全、公共卫生、房屋建筑质量等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规范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对存在上述三类问题的,要严肃查处、严格整改,甚至停止办学。

三、职责分工成立以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和各镇街相关负责人任成员的“XX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治理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指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实施并完成各阶段任务以及做好信息汇总等工作。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嘿,各位看官,今儿个给大家带来一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这可是咱们结合了十年方案写作经验,紧跟网络热门方案写作风格的大作。

话不多说,咱们直接开整!一、背景分析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一方面丰富了孩子们的课余生活,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些问题。

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市场,保障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咱们必须出重拳、下狠手,来一场专项整治行动!二、总体目标1.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提高培训质量。

2.保障孩子们身心健康,减轻家长负担。

3.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具体措施1.建立健全监管机制(1)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合力。

(2)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2.严格审批程序(1)提高审批门槛,对不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坚决不予审批。

(2)加强对培训机构师资力量的审核,确保培训质量。

3.加强日常监管(1)加大对培训机构的检查力度,定期开展抽查。

(2)建立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4.整治违规行为(1)对存在安全隐患、违规办学、虚假宣传等问题的培训机构,依法予以处理。

(2)对存在违规收费、诱导家长消费等行为的培训机构,予以严肃查处。

5.强化政策宣传(1)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政策,提高家长和社会的知晓率。

(2)加强对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政策培训,确保他们依法依规办学。

四、实施步骤1.调查摸底阶段(1个月)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摸底,了解基本情况,为整治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2.整改落实阶段(3个月)针对摸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进行整改,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3.巩固提升阶段(6个月)对整治成果进行巩固提升,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五、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2.突出重点,精准发力。

3.落实责任,形成合力。

4.完善制度,长效管理。

5.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注意事项:1.加强沟通协作,避免各部门间信息孤岛。

两部门联手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严肃整顿违规办学,规范培训市场

两部门联手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严肃整顿违规办学,规范培训市场

两部门联手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严肃整顿违规办学,规范培训市场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如虚假宣传、超纲教学、违法违规办学等,不仅降低了教育质量,而且也给学生及其家庭带来了不小的负担。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学校及有关政府部门应当联合起来,积极开展整治工作。

本文将着重探讨联手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的意义、措施、难点和前景。

一、意义1.保障教育质量当前,由于门槛低、利润高的原因,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现象严重。

一些不良机构开展虚假宣传、违规办学等行为,存在严重的教育乱象。

而学校与相关政府部门联合开展整治,则可保障学生在校外接受培训的环境与质量。

2.减轻学生负担学生和家长为了获得更好的成绩、更加优越的发展机会,往往会选择报考校外培训机构。

然而,这些培训机构往往需要收取高昂的费用,使得学生和家庭负担过重。

通过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可以促进其合规发展,保障学生与家庭的合法权益。

3.提高教育公平收费过高、对学科难度不相符的培训往往让成功之路更复杂,并使得教育公平难以实现。

聚焦学校,在学校制度下整顿校外培训机构,动态监管校外培训机构,推进教育公平,保障学生和家庭的基本权益。

二、措施1.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为了校外培训机构良性发展,学校和政府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确保培训机构合法经营、规范管理。

包括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师资力量、审批准入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在营业执照、门面租赁、税收上实行规范管理。

2.实践规范化管理学校及有关政府部门应当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实践规范化管理,制定培训机构管理规划,建立线上/线下监督机制,确保整个过程可持续且稳定。

同时针对不同层次的培训市场和机构,实际掌握行业要求和标准,制定通用的规范化评估模板,细化认证要求、内容和真实性、可操作性等考核标准。

3.建立社会机制应该采取多种措施建立并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机制,探索建立校外培训机构与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联动的整体协商与协调机制,强调各种平等合作、共同实现培训目标。

2021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情况报告(精简版)

2021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情况报告(精简版)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情况报告根据县校外培训机构联席会议要求,教科体局联合县市管、住建、消防、城管等有关部门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从4月下旬专项整治活动开始,教科体局通过联合民政、市场监督、消防、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采取重点监管、发放督办单等措施对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办学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经过整治,强制关停*所,经过整改达到办学条件并办理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有*所,还有*所正在办理之中。

目前全县共有*所校外培训机构已办理办学许可证。

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1.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师资配备参差不齐。

一是校外培训机构对聘用的教师信息掌不够全面,存在无证(师资格证)上岗现象,培训质量难于保证。

二是办学内容超出经营范围。

还有*家培训机构已取得市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多为超经营范围开展教育教学培训,但不具备教育培训资质。

2.仍有部分无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在开展培训。

有部分校外培训机构无证在私自办学,他们临时租用楼房或铺面,学习条件差,办学秩序混乱,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3.各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联动管理不到位。

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涉多个部门,有时部门之间沟通不够,造成各自为政,信息得不到共享,造成监管合力不够。

三、下步工作建议1.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

各有关单位要将规范校外培训的政策告知培训机构、教师、学生、家长。

让培训机构知道政策,遵守先证后照、证照一致的要求,不得无证无照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大力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宣传过度教育的危害,减轻社会的教育焦虑,为“培训热”降温,帮助家庭作出正确的教育选择,让家长理性对待孩子的学业和发展2.开展联合执法,强化整治力度。

由教科体局牵头,联合公安、民政、人社、市场监督、消防、等多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小组,对符合标准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年底前尽快完成办学许可审批,对不符合标准、无证经营、扰乱校外培训市场秩序的黑机构要全面取缔关停,并列入黑名单。

2024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2024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2024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嘿,各位,2024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来了,这次咱们要动真格的了!咱们先来梳理一下思路,看看这个方案怎么搞。

一、总体目标咱们这次专项治理的目标是,坚决遏制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校外培训市场秩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重点任务1.清理整治无证无照培训机构咱们要对那些无证无照的培训机构进行地毯式排查,一个不落!对不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坚决予以取缔,绝不手软。

2.规范培训机构教学内容和方式要对培训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坚决杜绝超纲教学、提前教学等违规行为。

同时,规范培训机构的教学方式,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3.加强培训机构师资管理师资力量是培训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咱们要严把师资关。

对师资队伍进行整顿,清退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从业人员,提高师资水平。

4.严格培训机构收费管理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咱们要加大对培训机构收费的监管力度,坚决遏制乱收费、恶性竞争等行为。

5.加强培训机构安全监管安全问题无小事,咱们要对培训机构的安全设施、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三、实施步骤1.调查摸底阶段这个阶段,咱们要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掌握培训机构的基本情况,为后续治理工作打下基础。

2.整改落实阶段这个阶段,咱们要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同时,对培训机构进行规范管理,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3.监管巩固阶段整改到位后,咱们要持续加强监管,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反弹。

同时,对培训机构进行定期评估,确保治理效果。

四、组织保障1.加强领导成立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治理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2.明确责任各级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明确责任,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治理工作。

3.营造氛围4.强化考核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对治理工作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进行严肃问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管理条件等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办学,科学育人。”
针对暑期里很多培训机构开展的衔接班,冯洪荣解释说: “幼升小、小升初等教育
的衔接区域是肯定存在的,这是教育存在的真问题,但 衔接问题是个严肃、科学性的问题,要尊重规律。比如, 幼儿园和小学的衔接主要是什么衔接?应
该是习惯、学习方式,但绝不是学科知识。” 怎么管:校内外联动,构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长效机制 “《意见》的出台
“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是一场复杂的、艰巨的系统工程,涉及 政府、学校、培训机构、家长、学生几个主体,这
里面首先要解决的还是观念问题。”吕玉刚说。
“我们现在经常讲校外培训机构的‘剧场效应’非常突出, 反映出的正是观念问题。家长
应合理地设置孩子的期望值,防止过高、不切实际的盲 目追求和攀比。”吕玉刚介绍说,“我们现在正在制订 的有关文件当中,特别重视进一步做好家庭
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是一项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 基层创造性实施,更需要政府及时制定相配套的规范加以指导。
《意见》
强化了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把标准制定权交给了省 级,要求省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 研究制订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
但同时,为了确保最低门槛,对各地标准提出了底线要求。
《意见》从校外培训的核心环节入手,加强对校外培训机 构特别是学科知识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对培训
的内容、时间、班次、进度、形式、宣传、收费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杨东平说:“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教育行为的过程控制,主要是 检
查并遏制其‘抢跑’、超前教学的不当行为。”
为此,《意见》明确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 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
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 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 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
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 县域中小学同期进度。校外培训机构营业时间不得晚于 20: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举办中
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2018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 生课外负担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治理。
各省相继出台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通过综合施策和分 步治理,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由于问题 的长期积累,校外培训的乱象依旧存在。
国务院办公厅刚刚出台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 的意见》,以“规范”作为出发点,以促进校外培训机 构健康有序发展为目的,着力
《意见》明确,场所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 全
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 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 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师
资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 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其中,从事语文、数学、英 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
同时,《意见》明确提出校外培
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 批颁发办学许可证。校外培训机构在同一县域设立分支 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批准;跨县域设
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须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 门审批,确保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都纳入监管范围。
管什么:加强过程控
制,遏制“抢跑”和超前教学行为
破解审批、监管等难题。8月23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 会,介绍《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有关情 况。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
,截至8月20日,全国已摸排培训机构38.2万家,其中发 现问题的有25.9万家。下半年,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 大整改推进和督查督办力度
,确保2018年底前完成所有培训机构整改工作。 谁来管:画红线,将标准制定权交给了省级 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发展,指导各类民办培训机构做好分类管理。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杨东平说:“要加强审批监管, 把住政府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最
前端。在摸清底数、查明情况的基础上,从各地实际出 发,制订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依法审批登记, 确保培训机构证照齐全,并在场所条件、
师资条件、管理条件等方面必须达到基本要求。”
点教学”“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校外 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等行为。 同时,要求各地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不
断提高中小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完善课后服务保障机制,以提升 学校的教学质量、严明入学纪律、做好课后服务。
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
中学党委副书记陈国治坦言,囿于经费等各方面限制, 课后服务还不够普遍。“这次《意见》提出中小学校是 课后服务的主渠道,这是对中小学校开展课
“对教育培训市场的监管,尤其是对培训过程的检查监控, 需要专门的监管队伍。
文件要求由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市场监管部门、人社部门 等形成校外培训市场综合执法力量。通过协同合作,弥 补教育执法力量的不足,是加强教育市场监
管的一个重要的举措。”杨东平说。
吕玉刚透露,截至8月20日,全国已摸排培训机构38.2万家, 其中发现问题的有25.9万家
在整治超标培训、超前培训方面,吕玉刚介绍,《意见》 特别提出,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
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 配。就是说办什么班、教什么内容、招什么学生,应该 与学校的教学工作相匹配。要求培训机构把
培训班次、培训内容、招生对象等报教育部门备案审核,审核同 意之后才能办。
《意见》还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
,对于构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它构建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总体制度框架,明确 了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任务,成为规
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最基本、最系统的政策依据。”吕玉刚说。
“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同时,更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 主渠道作用。
”吕玉刚介绍,《意见》提出,中小学校须按国家发布 的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计划,开足、开齐、 开好每门课程,坚决查处中小学校“非零起
,按照边摸排边治理的工作原则,已经整改了4.5万家, 专项治理工作摸排任务已基本完成。同时,也启动了整 改工作,专项治理分三步走:第一步是
摸排,把这些机构的情况摸清楚,第二步是整改治理, 第三步是督导检查。摸排工作大体要求是在今年上半年 完成,下半年是集中进行整改的时间,明年
上半年是督导检查的时间。
章、制作招生广告,向审批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示,杜 绝培训内容名不副实。不得以暴力、逼迫等手段强迫学 生接受培训。同时,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时
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 过3个月的费用。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 示,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
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
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管理条件方面,校外培 训机构必须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 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

北京市教委副巡视员冯洪荣介绍,北京市根据民办教学机构的实 际情况结合实践经验,贯彻《意见》精神,抓紧研究制订“民办学校分
类登记实施办法”和“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 则”,配套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审批、备 案、登记等标准,支持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教育的引导。在全社会树立科学、正确的教育观念,每 个家庭树立正确的育儿观念,这样才能有助于从根本上、 长远上解决这个问题。”
高仿当前不少机构证照不全、脱离监管的现状,《意见》 提出要“先证后照”,要求校
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并登记取得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证书,下同),才能开展培训。已取得办学
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应当按标准要求整改, 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
后服务价值上的认同,是在这一问题上的一次观念解放 和政策进步,同时建立了课后服务保障机制,为学校开 展课后服务创造了有利条件。”
同时,《意见》着重要求健全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机 制,要求明确教育、市场监管、人社、编制等各部门职 责,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年检年报制度
、黑白名单制度,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全过程监管。
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认为要让学校内外形 成合力。她说:“
教育部门在招生环节主动作为,根据新高考理念研究制 订本阶段本学校对学生更为科学的评价、录用标准,减 轻或放弃对补习机构、竞赛活动的结果依赖
。同时,校外培训机构要调整优化价值取向,严格自律, 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以对国家教育负责、对孩子负 责的态度,自觉遵守场所条件、师资条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