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日本的介护(护理)保险制度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介护保险是指对需要长期护理的人士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而在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已经建立并实施了20多年时间,成为了日本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具有很好的借鉴和启示意义。
本文就就日本介护保险制度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对我国的启示。
一、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基本情况介护保险制度是针对需要长期护理的人群而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它包括居家护理服务、居家服务事业、居住型长期护理服务、设施入住型长期护理服务和日间护理服务等。
介护保险制度的实施主体是各地方自治体,由政府制定标准,地方自治体负责具体的服务实施和管理。
而其资金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分别为参保者的自己缴费、家庭成员的自费以及政府的财政支持。
在发展过程中,日本还不断改进和完善了介护保险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运行机制和监管体系。
1. 精细化评估: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实行了精细化的评估标准,将被保险人的护理需求分为了7个等级,以此来确定不同等级的护理需求,并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
这种精细化评估可以更准确地满足被保险人的不同护理需求,确保了资源的合理分配。
2. 多元化护理服务: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包括了各种类型的护理服务,包括居家护理服务、日间护理服务和居住型长期护理服务等。
这种多元化的护理服务可以更好地满足被保险人的不同需求,提供更全面的护理保障。
3. 公私合作: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实施主体是地方自治体,同时还借鉴了民间的力量,包括了社会福利机构和私营企业。
这种公私合作的运作模式可以更好地调动各方的积极性,提高护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4. 积极开展保险知识宣传:作为全民保险制度,介护保险有助于提高民众的保险意识,我们可以借鉴日本在介护保险方面的做法,加强保险知识宣传,提高民众的介护保险认知水平,增加参保人员的比例,提高制度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在长期护理服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有着重要的借鉴和启示作用。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日本介护保险制度是为了应对日益增长的老龄人口,特别是需要长期看护的中高龄老人而设立的保险制度。
该制度触及到许多层面的问题,包括资金来源、保险范围、服务提供者等。
通过研究日本介护保险制度,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收收入。
在介护保险制度推行之前,日本政府就通过多方面的财政手段,如提高社保费率等来确保资金来源的稳定。
这一点对我国也有启示,我们可以通过调整和优化社会保险制度,提高养老保险费率等手段来增加介护保险制度的资金来源。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较为广泛,在日本被认为是全民参保制度。
不仅包括老年人,也包括残疾人等需要特殊看护的人群。
这一点对我国来说也非常重要,我们需要在制定介护保险制度时,将覆盖范围扩大到更多的人群,从而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和残疾人的长期看护需求。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注重了家庭看护的支持。
在制度设计中,日本允许居家护理服务,并为提供此类服务的家庭成员提供支持和补贴。
这一点对我国来说也很重要,考虑到我国的家庭中普遍存在对老人关心的传统观念,我们可以通过类似的政策来鼓励居家护理服务,减轻社区长期护理机构的压力。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中还有一项重要措施是建立了介护保险支付制度,即通过介护保险制度向服务提供者支付看护费用。
这一点对我国也有启示,我们需要建立类似的支付制度,以确保看护费用的公平支付,并提高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质量。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注重专业人员的培养和支持。
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日本政府加大对护理职业教育的投入,并提供相关奖励和支持措施。
这一点对我国也非常重要,我们可以加大对护理职业教育的投入,并提供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在资金来源、覆盖范围、家庭看护支持、支付制度和专业人员培养等方面为我国的介护保险制度提供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通过借鉴这些经验,我国可以更好地应对老龄化社会带来的长期看护需求,提高老年人和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是世界上较为完善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之一,对于我国在老龄化社会背景下构建社会福利体系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本文将介绍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主要特点,并探讨其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是为了解决老年人长期护理问题而设立的,该制度于2000年正式实施。
其核心思想是通过社会共同的力量来共担长期护理成本,使老年人能够获得适当的护理服务。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有以下主要特点:适度的保险费用。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采取了一种每人每月缴纳保险费的方式,缴费金额根据个人收入和年龄等因素有所不同。
这种分级缴费的方式可以确保年轻人和贫困人口能够负担得起保险费用,从而实现社会公平。
全面的服务范围。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包括了从家庭护理到机构护理的全面服务范围。
老年人可以选择在家中接受护理服务,也可以选择去护理机构接受护理。
这一制度还提供了人员培训、康复辅助器具和住宿服务等多项保障,以满足不同老年人的需求。
公平的评估和认定。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通过评估来确定老年人是否符合享受护理保险的条件,评估项目包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认知能力和健康状况等。
评估结果将作为老年人享受护理保险的依据,以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
多元化的服务提供者。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鼓励社区和私人企业成立介护服务机构,以提供多样化的服务选择。
这种多元化的服务提供者,既可以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也可以促进市场竞争,进一步推动护理行业的发展。
我国应加大对长期护理服务的投入。
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速,我国需要加大对长期护理服务的投入,提高服务的覆盖率和质量。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可以为我国提供一个可行的参考模式。
我国应提高社会福利保障的公平性。
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应该以公平为原则,通过合理的分级缴费和评估认定,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适当的护理保险服务。
我国应注重提高护理人员的培训和素质。
护理人员是实施护理服务的核心力量,他们的培养和素质将直接影响到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日本是一个高龄化社会,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家庭结构的变化,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变得越来越重要。
介护保险制度是由日本政府制定,为了解决老年人和残疾人士的护理问题。
介护保险制度为老年人和残疾人士提供护理服务,并为他们支付部分护理费用。
在这个制度下,日本政府与公共和私人部门合作提供护理服务,以减轻老年人和残疾人的照顾负担。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建立得到了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广泛认可。
在制度实施的早期阶段,政府制定了政策,对机构安置和个人服务进行优惠性资金支持。
除此之外,政府还加强了介护参与者的培训,并设立了专门的介护服务机构。
介护保险制度的实施改变了家庭护理的格局,由家庭为主变为政府为主导,同时促进了护理业的发展,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服务。
从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示。
首先,护理服务是社会共同责任,需要政府、公共部门和社会组织、志愿组织共同合作。
尤其是在老龄化社会中,需要加强政府的引导和规划,提供多元化的护理服务,支持公共和私人部门提供护理服务。
其次,需要强化服务质量和监管机制,确保护理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保护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益和利益。
从长远来看,需要加强护理服务的培训和人才引进,提高护理服务的专业化程度。
最后,还需要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更多的福利保障,例如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生活保障。
在我国,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和社会变革的推进,介护保险制度必将成为解决老年人和残疾人护理问题的重要途径。
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建立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介护保险制度,加强政府引导,提供多元化的护理服务,强化服务质量和监管机制,提高护理服务的专业化程度,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更多的福利保障,推动老龄化社会的健康发展。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日本是一个高度老龄化社会,因此其介护保险制度备受关注。
介绍介护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需要从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的历史、构成、运行机制、政策调整等方面展开。
本文将从这些方面对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并探讨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一、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历史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可以追溯到1997年,当时,日本政府颁布了《长寿社会基本法》并立即开始研究实施介护保险制度。
2000年4月1日,日本政府正式推出了介护保险制度,成为全球第一个实施介护保险的国家。
此后,日本政府对介护保险制度进行了多次调整和完善,包括增加介护服务种类、扩大受益人群、提高介护服务质量等。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主要由国家、地方政府和私人机构三个层面构成。
国家负责制定介护保险的政策和法规,统筹规划全国范围内的介护保险工作;地方政府负责实施介护保险制度,包括组织介护服务、管理介护设施等;私人机构则是提供介护服务的主体,包括家庭护理服务、长期护理保险机构等。
在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中,最突出的特点是“现金介护”制度。
即通过介护保险,居住在自己家中或介护机构的需求者可以获得现金补助,用于支付介护服务或购买护理用品。
这一制度的实施,为日本的老年人提供了更为灵活、方便的介护服务选择,也减轻了家庭成员的负担。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主要由介护保险制度法和介护服务法构成,介护保险制度法规定了符合条件的被保险人可以获得介护保险的资助,介护服务法则规定了介护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根据这两项法律,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实行“介护服务评估”制度,即通过对需求者的生活能力和日常生活活动进行评估,确定其介护等级,再根据介护等级提供相应的介护服务和资助。
除了“现金介护”制度外,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还实行了“居家护理综合服务”和“长期护理医疗制度”,旨在为老年人提供更全面、个性化的护理和医疗服务。
随着日本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介护保险制度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一、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总体情况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是在2000年4月正式实施的,主要面向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和60岁以上的残疾人。
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提供持续性的护理服务和设施,帮助老年人和残疾人活得更加自主、独立和舒适。
同时,该制度旨在分担家庭对老年人照顾的经济负担,鼓励家庭成员发挥更大的积极性,减轻民间团体的负担,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发展。
(一)缴费方式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是通过社会保险缴费的方式实现的,缴费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其雇主。
在被保险人达到65岁及以上时,他们将被注销其社会保险,同时转为介护保险,由其缴纳介护保险费。
(二)服务内容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提供了多种护理服务和设施,包括在家护理服务、日间照顾服务、短期住宿服务、长期住宿服务等,其中在家护理服务是最受欢迎的一种。
此外,被保险人还可以享受必需的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三)评估制度为了确保服务质量,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实施了评估制度,包括对被保险人的护理需求和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能力进行评估。
在介护保险制度下,被保险人需要进行综合评估,并确定其等级和服务内容,以确保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政策调整尽管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受到广泛的赞誉,但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和健康保健费用的不断上涨,该制度也面临一些困难。
近年来,日本政府已经采取了一些政策调整,以改进介护保险制度。
例如,取消重视细节的过度审查、实行“不医不补”政策等措施,以便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二)家庭照顾和社区照顾的平衡日本政府注重发挥家庭照顾和社区照顾的双重作用,实现了社区和家庭之间照顾的平衡。
政府政策的重点是:让居家护理和医疗护理成为可选项,并提供警报设备、轮椅等帮助老人自主生活的工具,让他们获得更加舒适的生活环境。
(三)培训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广泛地开展了消息宣传和培训措施,以保证服务质量。
例如,政府重视提高护理人员的技能水平,并在需要时为培训提供补贴。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日本是全球老龄化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在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医疗、护理等需求方面面临着很大的压力。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日本政府于2000年10月实行了“介护保险制度”,旨在提供全面的医疗保健、疗养、护理服务等保障。
该制度为日本老年人提供了长期护理,延长了生命期,减轻了家庭护理的负担,这对我国老龄化社会来说有着重要的启示。
一、实行强制参加制度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为全民强制参加,覆盖所有65岁以上的老年人。
而我国的社保制度虽然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以及失业保险等,但由于参保人口不足和缴费意愿低下,致使保障效果不尽如人意。
因此,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进一步完善社保制度,加强民众的保险意识,实行强制参加制度,确保保障的覆盖面。
二、实行财源多元化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实行财源多元化,充分发挥政府、企业、个人多方面的作用。
政府负责补贴低收入者,企业提供员工的医疗护理保险计划,并支付社保费用,个人也需要缴纳保险费用。
因此,我国可以在社会各界的共同支持下,建立社会化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充分发挥政府、企业、个人多方面的作用,保障老年人的福利。
三、区分不同等级的照护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区分轻度、中度、重度等不同等级的照护,并制定了相应的护理计划和付费标准。
轻度照护主要包括家庭陪护和日间护理等,中度照护则需要专业的医护人员进行帮助,而重度照护则需要提供全天候的护理服务,包括有专业服务的养老院。
因此,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重视轻度和中度照护,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和社会保障,减轻全社会对护理人力和资源的压力。
总之,日本介护保险制度作为老龄化社会的有效措施,为我国构建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借鉴意义。
我国需要积极消除保险意识薄弱、参保率低的问题,实施强制参加制度、多元化财源,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通过完善照护级别制度,缓解养老压力,使老年人在晚年无忧。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日本介护保险制度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完善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之一,它为日本老年人提供了全面的护理服务和经济支持。
该制度实行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全国范围内的老年人和患有慢性疾病、残疾的人群,为他们提供全方面的护理和服务。
该制度在促进社会长期照护和老龄化社会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我国在应对老龄化社会和长期护理问题上提供了很多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在政策体系的建立过程中注重了社会参与和社区协作。
我国在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时需要注重社会各方参与,建立多层次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
可以借鉴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经验,在政府的指导下,组织社会各界的参与,包括公共机构、非营利组织和志愿者等,建立长期护理服务的社区网络。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需求,提高社会的长期护理服务水平。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在服务内容和质量管理上进行了规范和监督。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和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对参与服务的机构和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和监督。
我国在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时也需要加强服务内容和质量管理,建立统一的服务标准和监督机制。
只有提高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老年人才能得到更好的护理服务,社会的老龄化问题才能得到更好的解决。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在经济支持方面进行了合理的安排。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护理服务需求,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实行了公共和个人共同承担的经济支持体系。
政府通过公共财政提供一定比例的护理保险金,老年人也需要缴纳一定的护理保险费用。
这种方式既能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又能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
我国在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时也应该考虑实行公共和个人共同承担的经济支持机制,为老年人提供合理的经济支持。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还注重了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保障老年人的护理服务需要有一支专业的护理人员队伍,而这需要政府和社会加大对相关专业人才的培训和引进力度。
我国在应对老龄化社会和长期护理问题时也需要加大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为老年人提供更专业的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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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日本的介护(护理)保险制度摘要:日本65岁以上人口超过总人口的22%,其已进入超老龄社会,生活不能自理的老龄者不断增加。
针对这种现状,日本政府于2000年推出介护(护理)保险制度,其以全社会相互扶持为目的。
本文针对日本介护保险法的主要内容及其问题予以分析,希望能对我国今后在制定相关法律时起到借鉴作用。
关键词:老龄化社会;超老龄社会;介护保险制度;政府财政投入一、介护保险制度产生的背景按照联合国的定义,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大于7%低于14%时属老龄化社会。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大于14%低于21%时属老龄社会,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大于21%时称为超老龄社会。
截至2009年8月,日本65岁以上人口达2890万人(男性1235万人、女性1655万人),占该国人口总数的22.7%。
截至2007年,日本人平均寿命为82.5岁。
居世界第一,其中男性79.19岁。
仅次于冰岛:女性85.99岁,连续21年居世界第一位。
日本厚生劳动省的调查表明,以65岁的老龄人为主的“老龄家庭”到2007年6月达到1006万户,与1980年相比增加了近8倍,占家庭总数的21%。
过去,日本80%以上的患者护理都由家庭妇女来承担。
即“家庭内介护”。
随着社会发展,女性进入社会参加工作的比例逐年增加,患病卧床的老年人在自己家庭里很难找到合适的护理者。
并且,由于养老院等介护设施的费用昂贵、入住条件比较苛刻,又使很多经济条件一般的老龄患者无法得到相应的护理。
在60岁以上老人的医疗费由国家负担的情况下,很多患者不得已选择了“介护性住院”的护理方式。
据1996年日本医师会的相关统计,一年中住院时间达6个月以上的老龄患者超过30万人,其中超过半数的患者是因为得不到家属护理而长期滞留在医院。
按照每人50万日元,月的平均费用计算,政府每年最低要超额负担8000亿日元以上的医疗费开支。
这种依赖型的“介护性住院”造成日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高额赤字以及纳税人的过重负担,且仍有日趋严重之势。
为了削减医疗费的过度开支。
日本政府在1982年的《老年人保健法》的制定中,首次把老年人医疗中自付的比例提高到10%,并开始设立白天照护、短期收容和老年人保健等有关护理设施,提供医疗与护理一体化的照顾,所需费用统一由社会保险基金负担。
《老年人保健法》实施后。
社会保险基金的赤字问题虽然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效果并不明显。
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日本的很多学者开始把焦点集中在如何通过社会间互助,利用有限的人力资源,使社会保障体系更加高效与公平上来。
可是,长期护理费用的赤字已无法单纯通过增税和提高保险费来维持,只有将长期照顾制度由社会福利转变为社会保险,动用更多的社会资源,通过市场调节,才能解决老年人长期护理的难题。
在此背景下,以1962年荷兰的长期疗养保险及1996年德国的介护保险法为蓝本,1997年12月日本通过了《关于“介护保险法”的议案》,该法案于2000年4月开始正式实施。
二、《介护保险法》的主要内容1、被保险人。
《介护保险法》将40岁以上的国民(包括在日本工作定居的外国人)纳为参保人,其中65岁以上为第一号被保险人,40-65岁的为第二号被保险人。
2、费用分担。
介护保险费的50%由政府负担(中央25%、都道府县12.5%、市区町村12.5%)。
其余40%依靠各地上缴的介护保险承担,使用者自付10%。
个人上缴费用根据收入分为5级,确保收入和投保水平的均衡。
保险费统一上缴后。
根据各地区老龄人口比率和照顾需求情况,被分配到各地方政府调配使用。
3、使用程序和保险内容。
介护保险使用的程序:①老年人向居住地政府(市、县、村政府)提出申请。
②社会保险调查员到申请者家中进行检查。
包括四肢麻痹、关节萎缩等行动能力的评定;日常生活自理程度;精神情况:行为能力;特殊医疗需要等8类85项,检查项目及标准由厚生劳动省统一制定。
③专门医生对申请人健康情况进行检查,做出健康诊断。
④护理认定委员会根据上述资料做出认定,结果包括不需护理和需护理两类,不需护理者不能使用介护保险:需护理者根据自理程度分为要支援和1-5级的要护理共6个不同程度。
介护保险服务包括:第一类居家护理,包括访问护理、访问看护、访问康复训练、日间托老与照护、居家康复训练、护理设备租借、短期入院介护、短期入院疗养、痴呆老年人生活护理指导、入住特定收费的老人之家、居家疗养指导和高龄者专门住宅改装等13类。
第二类设施护理,包括特别护理的老人看护院、老年人保健设施和疗养型病床设施共3种。
4、护理人员的从业要求。
介护保险的从业者包括介护保险管理人员和介护服务士。
前者负责根据申请使用人的健康状况制定介护服务标准以及介护费用的核算与管理,由具有医疗、保健、福利等工作经验的人员经过国家统一培训和认证考试后担任。
后者承担老年人照顾工作,1987年制定的《社会福祉士及介护士福祉法》规定介护士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到指定机构临床实践。
通过国家资格认证考试等。
三、《介护保险法》的实施过程及问题《介护保险法》实施的2000年当年,共计近290万人申请介护服务,认定批复率约为95%,初步达到政府的预期目标。
其中,人住老人之家及疗养院的老人分别为20.7万人和19.1万人。
保险费方面,据当年度日本厚生劳动省的统计,日本全国2762市县村的第一被保险人约为2317万人,介护保险费为3293日元,人。
第一被保险人每月保险利用额度为17234日元。
40岁以上的第二被保险人约为4255万人。
介护保险实施1年后,老年人医疗费与1999年相比减少了2%。
另据2001年的相关调查,80%-90%的老年人对介护保险感到比较满意。
对老年人家庭而言,介护服务确实可以减轻家属护理老年人的身心负担。
特别是重度不能自理者和痴呆老年人家属的负担。
2002年以后,申请介护保险服务的人数每年达到两位数增长,特别是横滨和名古屋两地的申请人数增长超过了30%,介护福祉机构的人住率接近100%。
据2007年10月日本厚生劳动省的相关数据,全国共有老龄介护福祉机构5892所,定员412807人,入住率为98.1%。
老年人护理机构数量不足,使很多本应转入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继续滞留在医院,造成医疗费的浪费。
同时,因为介护服务费用远低于住院费用,很多地方医院出于自身利益,对介护设施的投入采取消极态度。
介护服务士的不足也制约了老龄介护福祉机构的进一步发展。
从全国范围来看,超过60%以上的地区出现了介护服务士短缺现象。
据2005年日本厚生劳动省的初步统计,全国共有专职介护服务士112万人,缺少40万名。
截止2008年4月,培养专职介护服务士的有大学63所、大专97所、专门学校等274所,计434所,计划招生25407人,但实际招生数不足计划定员的46%,仅有11638万人。
工资低、工作强度大、工作环境精神压力大等是吸引不到年轻人加入到护理行业的主要原因。
与社会平均工资1830日元/小时相比,介护服务士平均工资只有1230日元/小时。
此外,访问介护员与介护职员离职率高居不下也是阻碍日本介护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原因。
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的统计,日本介护福祉设施职员的平均月工资为21.1万日元(平均年龄36岁),属于日本全产业中的最低工资水平。
许多介护职员虽然爱好介护行业,但为生活等原因所迫,不得不离开介护行业。
据日本财团法人介护劳动安定中心的《2007年度介护事业所劳务状况调查》的报告统计,2007年度日本的访问介护员和介护设施职员的离职率达到21.6%。
远远超过其他行业,尤其是就职不满1年及1年以上不满3年的离职率分别高达39%及35.7%。
2005年6月。
日本政府对介护保险制度进行了大幅度修订(于2006年4月正式实施)。
这次修改所引起的最大变化是整个介护服务行业收支状况恶化。
一些经营不力的介护福祉企业被淘汰,许多从事多方位经营的企业开始采取选择与集中的经营战略,进行提高收益能力的经营改革。
2007年日本最大的民间访问介护公司COMSN由于涉嫌违法经营受到有关部门查处,最终导致该公司于当年倒闭。
该公司职员多达24000余人。
在日本各地拥有指定事业所2081处。
其中访问介护事业所1110处。
该事件对日本社会尤其是介护福祉行业产生了巨大冲击。
它的倒闭,既说明企业遵守职业伦理的重要性,也暴露了日本介护福祉行业存在的产业构造方面的问题。
日本介护保险的问题根源在于政府财政投入不足。
由于长年的经济萎靡,日本政府已拿不出更多的财政支出来负担此项费用。
另外。
从2009年4月起,日本政府为改善介护工作者待遇,将介护报酬提高了3%,这被认为是日本政府为改善介护福祉行业待遇迈出的重要一步。
但这项措施远远不能从根本上扭转介护福祉行业工作强度过大、报酬过少的现状。
从根本上改变国家财政投入偏低的状况,最有效的手段是征收社会福祉税。
日本历届政府都曾有过增加消费税税率,将其中一部分收入用于社会福祉的呼声和尝试,但此举势必遭到选民的反对,因而出于政治考虑,至今仍未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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