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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介护保险是指对需要长期护理的人士提供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而在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已经建立并实施了20多年时间,成为了日本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经验对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具有很好的借鉴和启示意义。

本文就就日本介护保险制度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对我国的启示。

一、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基本情况介护保险制度是针对需要长期护理的人群而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它包括居家护理服务、居家服务事业、居住型长期护理服务、设施入住型长期护理服务和日间护理服务等。

介护保险制度的实施主体是各地方自治体,由政府制定标准,地方自治体负责具体的服务实施和管理。

而其资金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分别为参保者的自己缴费、家庭成员的自费以及政府的财政支持。

在发展过程中,日本还不断改进和完善了介护保险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运行机制和监管体系。

1. 精细化评估: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实行了精细化的评估标准,将被保险人的护理需求分为了7个等级,以此来确定不同等级的护理需求,并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

这种精细化评估可以更准确地满足被保险人的不同护理需求,确保了资源的合理分配。

2. 多元化护理服务: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包括了各种类型的护理服务,包括居家护理服务、日间护理服务和居住型长期护理服务等。

这种多元化的护理服务可以更好地满足被保险人的不同需求,提供更全面的护理保障。

3. 公私合作: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实施主体是地方自治体,同时还借鉴了民间的力量,包括了社会福利机构和私营企业。

这种公私合作的运作模式可以更好地调动各方的积极性,提高护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4. 积极开展保险知识宣传:作为全民保险制度,介护保险有助于提高民众的保险意识,我们可以借鉴日本在介护保险方面的做法,加强保险知识宣传,提高民众的介护保险认知水平,增加参保人员的比例,提高制度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在长期护理服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有着重要的借鉴和启示作用。

日本老年护理

日本老年护理

日本老年护理老年护理,是指因年事已高、身患慢性疾病、身体衰弱、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老人,维持正常生活所必须的他人的援助活动。

日本老年护理保险(在日本被称之为介护保险)是2000年4月开始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运用社会保险的机制,对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实施社会化的护理服务,对克服由于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社会负担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老年人口中护理需求日益增大,借鉴日本老年护理保险制度,对适时建立我国老年护理制度具有重要的启示。

一、日本老年护理保险制度产生的背景(一)在老年人口中护理需求日益增大国际上认定,老龄化社会是指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高于总人口的7%或60岁以上人口高于10%的社会。

2006年,日本65岁以上的人口达到2431万人,占总人口的19%以上。

2010年将达到25%,2025年将达到28%,老年人的护理问题成为全社会沉重的负担。

据日本厚生省统计,到2000年止,在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中,有20万人患有老年痴呆症,120万人长期卧床不起,加上其它原因需要他人护理的共有280万人,并且此后人数将以年增3.5%的比例持续上升。

据厚生省和劳动省人口动态经济调查显示,65岁以上老龄者死亡前平均卧床时间为8个半月。

老龄者需要护理的人数随年龄而增加。

如65~69岁人群平均67人需要1名护理人员;70~74岁为28人、75~79岁为15人、80~84岁为9人、85岁以上则4人就需要1名护理人员护理才能维持正常生活。

(二)“护理缺失性住院”带来严重的医疗赤字1963年日本建立老年人福利制度,对低收入老年人提供免费收容和照料。

其他老年人入住福利院养老的费用需要部分或全部自理。

20世纪70年代日本医疗保险对60岁以上老年人实施免费医疗,但不属于低保对象的老年人在福利院养老的费用仍需要部分自理。

为此造成医院滞留大量不愿出院的老年人,由于护理缺失产生老年人住院实现护理的现象,造成医疗费用剧增。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介绍与效用评析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介绍与效用评析
Zh n e g a gT n
Ab t a t T e lv l ft e o d a e n r i g a d c r s a mp ra t n i a o f h e e o me t f h l — s r c : h e e l — g u sn n a e i n i o t n d c tro e d v lp n e o d o h i t o t
根据联 合 国标 准 ,一个 国家或 地 区 6 0岁 以上 老 人 达 到总人 口的 1 %,就 属 于老龄化 社会 。2 0 0世纪 6 O年 代 以后 , 1本 6 3 5岁 以上 的老 龄者 的死 亡率 下 降, 人均 寿命 逐年提 升 。19 9 4年 1本 人 口普查 统计显 3 示 ,5岁 以上 的人 口已达 1 6 万 , 占总人 口 比率超 6 74 过 1%。随着 人 口平均 寿命 的提升 , 4 日本 需要 照顾 的 老 龄者急剧增 加 。 此之前 , 在 照顾老龄 者是家族 ( 特别 是 女性 ) 的责任 , 由于核 心家庭 的诞生 , 但 导致独 居老 人 数量快速增 加 , 同时 , 眭就业 人 口逐 渐增加 , 女 家族 式 照顾能力下 降 。老年人 照顾不 足 , 衍生 了种种 社会 问题 , 如老 年人 自杀 、 虐待老人 等 , 很多年 轻人 为照顾 老年人 辞去工作 。 老年人 照顾 问题 成为 1本 国民年 老 3
东 南亚 纵横 A OU D S T E S SA R N OU H A TA I
21. 0 7 o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介绍与效用评析
张 腾※
摘 要 : 衡 量 一 个 国家老年 福利 发展 水 平好 坏 的重要 标 志是老 年人 护理 照料 的水平 。日本 社会 老龄 化程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在撰写《关于在我国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可行性报告》时,我查阅了若干国家建立这一制度的资料,并把这些资料进行了归类整理,以供有关部门和领导决策参考。

其中德国和日本的比较典型,且各有特点,值得我们借鉴。

在此发出来,可能比较专业,供感兴趣的博友参考。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日本的介护保险即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长期护理保险。

日语“介护”是综合“身体照护”和“家务服务”的双重概念,可视为介于“照顾”与“护理”之间的工作。

台湾学界将其翻译为“长期照护”是有道理的。

日本的介护保险虽然比德国等欧洲国家的长期护理保险起步晚,但在亚洲是较早的,且有其管理细致、服务规范等独到的特点,值得我们借鉴。

本文拟对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作一简要介绍。

一、出台背景日本于1970年即进入老龄社会,比我国差不多早了30年,是世界上最早进入老龄化的国家之一。

随着老龄化的发展,需要照料的失能老人越来越多。

而随着家庭的少子化和女性就业率的提高,传统的家庭养老和由亲属照料失能老人的模式已难以为继。

如同当年的德国和目前的我国,日本政府靠福利制度对无收入及低收入的失能老人提供免费的收容和照顾,其他失能老人入住养老机构或雇人照料的费用则需要自理。

为减轻老年人的医疗负担,上世纪70 年代开始,日本医疗保险对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实行免费,但不属于低收入的老年人在养老机构的被照护的费用却需要自理,由此造成大量老年人长期住院不出,形成了所谓“社会性住院”。

这种状况造成医疗费剧增,使医疗保险濒于崩溃。

为此,1982年日本老年人保健法提高了老年人住院的自负比例,并开始设立日间照护、短期收容等老年保健设施,提供医疗与护理一体化的照顾,费用从医保支付(类似我国部分地区将老年人家庭病床及入住护理院的费用纳入医保支付),以此来分流“社会性住院”。

但是这些措施并未解决医保基金的危机,且使财政的压力越来越大。

90年代中后期,老龄化日趋加剧,失能老人日益增多,一方面财政承担的低收入失能老人的收容和照顾已不堪重负,另一方面因“社会性住院”造成的医保支付危机也未得到缓解。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是世界上较为完善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之一,对于我国在老龄化社会背景下构建社会福利体系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本文将介绍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主要特点,并探讨其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是为了解决老年人长期护理问题而设立的,该制度于2000年正式实施。

其核心思想是通过社会共同的力量来共担长期护理成本,使老年人能够获得适当的护理服务。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有以下主要特点:适度的保险费用。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采取了一种每人每月缴纳保险费的方式,缴费金额根据个人收入和年龄等因素有所不同。

这种分级缴费的方式可以确保年轻人和贫困人口能够负担得起保险费用,从而实现社会公平。

全面的服务范围。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包括了从家庭护理到机构护理的全面服务范围。

老年人可以选择在家中接受护理服务,也可以选择去护理机构接受护理。

这一制度还提供了人员培训、康复辅助器具和住宿服务等多项保障,以满足不同老年人的需求。

公平的评估和认定。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通过评估来确定老年人是否符合享受护理保险的条件,评估项目包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认知能力和健康状况等。

评估结果将作为老年人享受护理保险的依据,以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

多元化的服务提供者。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鼓励社区和私人企业成立介护服务机构,以提供多样化的服务选择。

这种多元化的服务提供者,既可以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也可以促进市场竞争,进一步推动护理行业的发展。

我国应加大对长期护理服务的投入。

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速,我国需要加大对长期护理服务的投入,提高服务的覆盖率和质量。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可以为我国提供一个可行的参考模式。

我国应提高社会福利保障的公平性。

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应该以公平为原则,通过合理的分级缴费和评估认定,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适当的护理保险服务。

我国应注重提高护理人员的培训和素质。

护理人员是实施护理服务的核心力量,他们的培养和素质将直接影响到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日本是一个高度老龄化社会,因此其介护保险制度备受关注。

介绍介护保险制度对我国的启示,需要从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的历史、构成、运行机制、政策调整等方面展开。

本文将从这些方面对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并探讨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一、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历史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可以追溯到1997年,当时,日本政府颁布了《长寿社会基本法》并立即开始研究实施介护保险制度。

2000年4月1日,日本政府正式推出了介护保险制度,成为全球第一个实施介护保险的国家。

此后,日本政府对介护保险制度进行了多次调整和完善,包括增加介护服务种类、扩大受益人群、提高介护服务质量等。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主要由国家、地方政府和私人机构三个层面构成。

国家负责制定介护保险的政策和法规,统筹规划全国范围内的介护保险工作;地方政府负责实施介护保险制度,包括组织介护服务、管理介护设施等;私人机构则是提供介护服务的主体,包括家庭护理服务、长期护理保险机构等。

在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中,最突出的特点是“现金介护”制度。

即通过介护保险,居住在自己家中或介护机构的需求者可以获得现金补助,用于支付介护服务或购买护理用品。

这一制度的实施,为日本的老年人提供了更为灵活、方便的介护服务选择,也减轻了家庭成员的负担。

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主要由介护保险制度法和介护服务法构成,介护保险制度法规定了符合条件的被保险人可以获得介护保险的资助,介护服务法则规定了介护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根据这两项法律,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实行“介护服务评估”制度,即通过对需求者的生活能力和日常生活活动进行评估,确定其介护等级,再根据介护等级提供相应的介护服务和资助。

除了“现金介护”制度外,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还实行了“居家护理综合服务”和“长期护理医疗制度”,旨在为老年人提供更全面、个性化的护理和医疗服务。

随着日本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介护保险制度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一、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总体情况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是在2000年4月正式实施的,主要面向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和60岁以上的残疾人。

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提供持续性的护理服务和设施,帮助老年人和残疾人活得更加自主、独立和舒适。

同时,该制度旨在分担家庭对老年人照顾的经济负担,鼓励家庭成员发挥更大的积极性,减轻民间团体的负担,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发展。

(一)缴费方式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是通过社会保险缴费的方式实现的,缴费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其雇主。

在被保险人达到65岁及以上时,他们将被注销其社会保险,同时转为介护保险,由其缴纳介护保险费。

(二)服务内容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提供了多种护理服务和设施,包括在家护理服务、日间照顾服务、短期住宿服务、长期住宿服务等,其中在家护理服务是最受欢迎的一种。

此外,被保险人还可以享受必需的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三)评估制度为了确保服务质量,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实施了评估制度,包括对被保险人的护理需求和服务提供者的服务能力进行评估。

在介护保险制度下,被保险人需要进行综合评估,并确定其等级和服务内容,以确保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政策调整尽管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受到广泛的赞誉,但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和健康保健费用的不断上涨,该制度也面临一些困难。

近年来,日本政府已经采取了一些政策调整,以改进介护保险制度。

例如,取消重视细节的过度审查、实行“不医不补”政策等措施,以便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二)家庭照顾和社区照顾的平衡日本政府注重发挥家庭照顾和社区照顾的双重作用,实现了社区和家庭之间照顾的平衡。

政府政策的重点是:让居家护理和医疗护理成为可选项,并提供警报设备、轮椅等帮助老人自主生活的工具,让他们获得更加舒适的生活环境。

(三)培训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广泛地开展了消息宣传和培训措施,以保证服务质量。

例如,政府重视提高护理人员的技能水平,并在需要时为培训提供补贴。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日本是全球老龄化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在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医疗、护理等需求方面面临着很大的压力。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日本政府于2000年10月实行了“介护保险制度”,旨在提供全面的医疗保健、疗养、护理服务等保障。

该制度为日本老年人提供了长期护理,延长了生命期,减轻了家庭护理的负担,这对我国老龄化社会来说有着重要的启示。

一、实行强制参加制度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为全民强制参加,覆盖所有65岁以上的老年人。

而我国的社保制度虽然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以及失业保险等,但由于参保人口不足和缴费意愿低下,致使保障效果不尽如人意。

因此,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进一步完善社保制度,加强民众的保险意识,实行强制参加制度,确保保障的覆盖面。

二、实行财源多元化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实行财源多元化,充分发挥政府、企业、个人多方面的作用。

政府负责补贴低收入者,企业提供员工的医疗护理保险计划,并支付社保费用,个人也需要缴纳保险费用。

因此,我国可以在社会各界的共同支持下,建立社会化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充分发挥政府、企业、个人多方面的作用,保障老年人的福利。

三、区分不同等级的照护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区分轻度、中度、重度等不同等级的照护,并制定了相应的护理计划和付费标准。

轻度照护主要包括家庭陪护和日间护理等,中度照护则需要专业的医护人员进行帮助,而重度照护则需要提供全天候的护理服务,包括有专业服务的养老院。

因此,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重视轻度和中度照护,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和社会保障,减轻全社会对护理人力和资源的压力。

总之,日本介护保险制度作为老龄化社会的有效措施,为我国构建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借鉴意义。

我国需要积极消除保险意识薄弱、参保率低的问题,实施强制参加制度、多元化财源,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通过完善照护级别制度,缓解养老压力,使老年人在晚年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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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23%
社会性住院现象
17%
2000
2010
2030
• 卧床不起、失智老人数量增加;中风、慢性病存活率提高
一、介护制度建立的背景
人口老龄化严峻 传统家庭护理功能弱化 社会性住院现象
• 妇女越来越多地迚入劳动力市场
• 家庭规模缩小,家庭承担护理责任的能力下降
• 人们的观念也在发生着变化
一、介护制度建立的背景
二、介护制度的具体内容
护理人员的培训
1.“介护士”的含义和培训机制

对象与学制 高中毕业生就读三年制的第一看护科 初中毕业生(或者准护士资格)就读两年制的第事看护科 高中毕业生就读两年学制的儿童福利科 高中毕业生就读三年制的医疗福利秘书科
二、介护制度的具体内容
护理人员的培训
1.“介护士”的含义和培训机制
体出现不法行为。当然,福利供给主体的多元化需要政府角色功能与权
责重新迚行调整,以及政府有福利服务的提供者转换为政策的规划者与 参与主体的监督者。
二、介护制度的具体内容
护理人员的培训
2.与介护服务相关的改革和调整

2012年改革
此次修订的重点是充实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提倡开发预防养老服务、医 疗与照护服务的互联、确保养老服务人才数量等4个方面。 3月11日,日本首相菅直人内阁面向2012年的介护保险制度改革提出的 《介护保险法(修正案)》,在内阁会议上获得通过。为了提供给居家 老人更好的服务幵抑制保险费的增加,各级政府全面启动了24小时居家 访问这项新服务。
二、介护制度的具体内容
护理人员的培训
1.“介护士”的含义和培训机制

培训理念
学校强调每个学员要树立“敬天爱人”的精神。通过理论学 习,让每一个学员都理解介护的基本理念:尊重人的尊严, 支援自立生活,援助自我实现,实现正常人的生活,整体介 护, 通过实习,亲身体验高龄、 身体障碍、 智能障碍等老年 人的生活状冴,仍而更好地为他们服务。
二、介护制度的具体内容
护理人员的培训
1.“介护士”的含义和培训机制

含义 培训理念 对象与学制 课程设置 持证上岗
2.对介护服务的相关改革和调整

2005年第一次改革 2008年第事次改革 2012年第三次改革
二、介护制度的具体内容
护理人员的培训
1.“介护士”的含义和培训机制
二、介护制度的具体内容
护理人员的培训
2.与介护服务相关的改革和调整
2005年 • 介护士服务内容的改革 2008年 • 人员工资和监管体系的改革 2012年 • 居家养老服务和介护人才培养的改革
二、介护制度的具体内容
护理人员的培训
2.与介护服务相关的改革和调整

2005年改革
创设新型照护服务,满足高龄老人的照护需求 改革前,护理保险服务只有“居家服务 ”和“设施服务 ”两大类型 。 为 应对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独居家庭及失智症高龄者的增加,让需要照护者可 以在原社区中接受服务,改革新增加了“社区紧密型服务 ”、“护理预防 服务 ”、“社区紧密型护理预防服务 ”三种新类型 。
二、介护制度的具体内容
护理人员的培训
1.“介护士”的含义和培训机制

持证上岗
在日本,所有培训的介护士最后都要经过全国的统一考试,取得
国家资格证书后才可以仍亊介护工作。该工作在日本被人们认为
是崇高的、收入处在中上水平、相当稳定的职业。日本至今已培 养了专职介护员50万名,幵且每年有5万名以上的介护员诞生。
二、介护制度的具体内容
筹资方式(宏观筹资方式,微观保费征收方式)
1. 对第1类被保险人
1)征缴金额
二、介护制度的具体内容
筹资方式(宏观筹资方式,微观保费征收方式)
2. 对第2类被保险人
第2号被保险人的保险费率是根据全国的护理保险费用支出情 冴计算出的一个统一标准,用统一的费率乘以工资基准后联同 医疗保险费由医疗保险机构统一征收,雇主和个人各承担 50%,对于加入市盯村国民健康保险的自营业者,他们的另一半 护理保险费用由国库负担,市盯村迚行个别征收 影响护理保险缴费基准和缴费率高低是护理服务量的大小。是增 加服务量以增加保险费还是减少服务量以降低保险费, 市盯村要 根据居民的想法来决定。在2003年到2005年的三年间,日本第1号 被保险人的护理保险费基准额是平均每月3293日元(加权平均),第 2号被保险人的保险费率在年2006时政府规定为1.23%。
二、介护制度的具生任何需要照护的情形均予以给付 对第2类被保险人:必须患有以下15种和老龄化相关的疾病幵需要照护时才予以给付
• • • • • • • •
(1)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 (3)伴随骨折的骨粗松症; (5)因初期老化的痴呆; (7)脊柱管狭窄症;
人口老龄化严峻 传统家庭护理功能弱化
社会性住院现象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之前, 日本主要是通过老年医疗保障制 度来应对老年护理需求。 由于社会护理设施的匮乏和居家护理服务的欠缺, 许多老年患 者结束治疗后不得不长期滞留医院接受护理服务。久居医院的 现象被称为 “社会性住院” 。
超过6个月 一年以上
43% 30%
(2)后纵韧带骨化症; (4)夏特勒卡症候群; (6)脊髓小脑变性症; (8)早老症;
(9)糖尿病相关疾病;
(11)脑神经障碍所引起的瘫痪; (13)慢性关节炎;
(10)脑血管疾病;
(12)闭塞性动脉硬化; (14)慢性闭塞性肺疾病;
(15)伴随两侧膝关或骨关节显著变性的变形关节炎等,需要生活护理或需要支援者。
二、介护制度的具体内容
给付方式
2. 给付的途径和金额
在费用给付时 , 个人承担护理服务费用的 10%, 其余的由护理保险承担 90%, 给付的方式采取实物给付的方式 , 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只需个人向护 理服务的仍业机构和护理机构支付 10%的费用即可,另外的90%由护理保险 基金拨付给服务的提供机构,超出护理保险法规定限额的部分由服务使用者 自行全额承担。
3. 改革与调整
• 取消了机构护理中对伙食和住宿费用的给付
• 另一方面增加了对低收入者的补贴 • 第1号被保险人中的低收入群体、因没有参加医疗保险而无法参加护理保险的 第2号被保险人接受居家护理时免费,在接受机构护理时需要承担一定费用
二、介护制度的具体内容
给付方式
3. 改革与调整
二、介护制度的具体内容
该亊件对日本社会尤其是介护福祉行业产生了巨大冲击。它的倒闭,既说明 企业遵守职业伦理的重要性,也暴露了日本介护福祉行业存在的产业构造方 面的问题。
二、介护制度的具体内容
护理人员的培训
2.与介护服务相关的改革和调整

2008年改革
2008年5月日本国会通过了《介护保险法》部分修改法案,决定在 2009 年 2011 年第四个护理保险计划实施期间, 1.适当调高护理保险报酬的标准,改善护理仍业者的待遇,提高护理职工的 工资水平。(这一部分在2012年第三次改革中仌是改革重点)
二、介护制度的具体内容
护理人员的培训
2.与介护服务相关的改革和调整

2008年改革
强化介护行业监管对中国的启示:社会福利社会化是我国社会福利 制度 发展的大趋势,随着社会化程度的加深,福利 供给的主体逐步走向多元 化。照护服务主体多元化发展的前提是监察体系的建设与落实。监察体 系一方 面可以加强照护服务质量的控制,另一方面可以避免服务供给主

课程设置(2000年)
二、介护制度的具体内容
护理人员的培训
1.“介护士”的含义和培训机制

课程设置(2011年)
全日制福利科的课程设置由 4 个模块组成: (1) 基础科目包拪伦理学、心理学、法学、 教育学、 生物学等 8 门课 程。 (2)专业科目包拪社会福利概论、老年人福利论、障碍者福利论、 社会福 利援助技术、 健康老年人和障碍者心理、 医学常识、 精神保健、 介护 概论及介护技术等 17 门课程。 (3)实习分介护实习(450 个学时)和实习指导(90 个学时) 。 (4)特别课程科目包拪急救看护、 家族病理、 临床心理学、 生活与环境 等 7门课程,共1600~1800个课时
2.改善服务人才短缺的情冴
3.为防止介护仍业者的违规违法行为以及由于不当竞争导致利用者利益受损 情冴的发生,政府又采取了加强对服务业者的监督和管理等措施。
二、介护制度的具体内容
护理人员的培训
2.与介护服务相关的改革和调整

2008年改革
护理报酬历次修订情况 年份 护理报酬整体变化 内部结构调整
2000

含义
在日本,由于老龄化人口的急剧增加,病人对生活照顾人员,即介护福利士 的需求也随之大量增加。介护福利士是介于临床护理和传统的家庭照顾之 间的、接受专业理论技术培训幵通过国家资格考试注册的一类护理人员,主 要就职于社会福利部门。
在日本《社会福利士和介护福 利士法》中 ,对介护福利士做如下定义:“掌 握专门的知识和技术 ,帮助因身体或精神上的障碍而难以正常起居者入 浴、排泄、迚食等,幵对其他照顾人员和被照顾者迚行相关指导工作的专业 人员”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介绍
朱浩、韩笑、刘绘如、王金旭、
刘璇、芮露露、单言
• 介护制度建立的背景 • 介护制度的具体内容 • 制度改革的背景和过程梳理 • 制度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挑战
一、介护制度建立的背景
人口老龄化严峻 传统家庭护理功能弱化
• 低生育率 低死亡率 逐渐延长的预期寿命 • 65岁以上人口比重增加,人口向高龄化发展
二、介护制度的具体内容
筹资方式(宏观筹资方式,微观保费征收方式)
2. 05年改革后的调整与变化
注:5%的调整交付金主要用于实现人口老龄化较重地区与老龄化程度较轻地区 之间费用负担的平衡,以及贫困地区和富裕地区之间地方政府财政负担的平衡 2)介护保险资金里由个人承担的50%中,第1类和第2类人群各自缴费总额占比不断调整 这个比例每三年调整一次,随着 高龄化的推迚,第2号被保险人 的人数比例在下降,因此第2号 被保险人的负担比例也会减 小, 此外日本在都道府设立了 财政安定化基(国家、都道 府、市盯村各负担1/3)以确保 市盯村财政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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