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介绍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内部管理办法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内部管理办法模版一、总则为规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内部管理,确保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范,制定本办法。
二、业务概述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是指投资者将自身持有的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债券作为质押物,在协定的期限内,以约定的价格回购该债券的交易。
该业务需经过公司业务部门审核通过,方可办理。
三、业务流程1. 报价:投资者向公司业务部门提交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报价申请。
2. 审核:公司业务部门对报价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将进入下一步审核。
3. 执行:公司业务部门依照协议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执行交易,将回购款项支付给投资人。
4. 结算:公司业务部门按约定完成账务结算,为交易双方提供结算服务。
四、交易规则1. 报价条件:投资者必须持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债券,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报价。
2. 报价方式:投资者通过公司业务部门提供的报价系统提交报价申请,需严格遵照要求填写交易信息。
3. 报价期限: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报价,逾期将无法进行交易。
4. 回购价格:回购价格应以当日收盘价为基础,按约定的利率计算得出。
5. 回购期限:回购期限应根据投资者需求和市场情况,经协商后约定。
6. 违约处理:如一方未能按约定履行义务而导致交易失败,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风险控制1. 交易风险:公司业务部门必须对交易风险进行评估,并建立完善的交易风险控制制度。
2. 操作风险:公司业务部门需建立行之有效的操作监管制度,避免操作风险的发生。
3. 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对市场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交易策略。
4. 操作风险:交易双方需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交易风险可控。
六、业务管理1. 业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投资者管理系统,对投资者身份及资质等信息进行核实,确保交易安全。
2. 业务部门应对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资金进行监控,避免资金风险的发生。
3. 业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业务管理,提高执行效率。
证券交易: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第七章债券回购交易第一节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概念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入方)在将债券出质给逆回购方(买入返售方、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还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
债券质押式回购是参与者进行的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
其实质内容是:债券的持有方(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入方)以持有的债券作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须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资金的贷出方(逆回购方、买入返售方、资金融出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资金融入方的债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债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
一笔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涉及两个交易主体、二次交易契约行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实质是一种短期抵押融资行为,即是一种以债券为抵押品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是证券市场的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
自1997年6月起,全国统一同业拆借中心开办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中央银行融资券回购业务;商业银行间的债券回购业务必须通过全国统一同业拆借市场进行,不得在场外进行。
2002年12月30日和2003年1月3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推出了企业债券回购交易。
目前沪、深证券交易所的证券回购券种主要是国债和企业债。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证券回购券种主要是国债、融资券和特种金融债券。
二、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规则(一)证券交易所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条件1、用于证券回购的券种必须信誉高、流动性好。
沪、深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的抵押券主要是在交易所上市的国债和信用等级在AAA以上的企业债券。
将回购的券种局限于国债和一部分债券是由这些债券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
2、在回购交易过程中,以券融资方应确保在回购成立至购回日期间,其在登记结算机构保留存放的回购抵押的债券量应大于融入资金量,否则将按卖空国债的规定予以处罚。
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介绍

(五)回购查询
质押回购业务在日终处理后,可查询相关的流水和信息: 1、质押出入库查询: “查询-单客户/多客户查询的资产流水-证券 变动流水”查询出入库的债券变动和标准券变动的流水情况;折算率 调整等引起的标准券变动查询方法与此相同。 2、质押回购查询:“查询-单客户/多客户查询的资产流水-资金变 动和证券变动流水”查询质押回购/购回的资金变动/购回利息的流水 情况;上海标准券欠库产生的扣款/补款、欠库违约金等资金变动查 询方法与此相同。 3、质押回购在途查询: 上海市场:单客户/多客户查询的订单信息-质押式回购中查询; 深圳市场:单客户/多客户查询的订单信息-国债回购中查询。
(三)质押出入库
上海市场通过柜台系统的“产品-上海市场-订单管理-其他委托 -质押出入库”菜单进行质押出入库操作;深圳市场与上海市场基 本一致。(此操作权限由柜台业务经理岗操作)
上海出入库委托成功后的委托状态将被修改为“已成”,深圳 出入库委托确认后将不修改状态,还为“已报”。
(四)回购交易
买卖方向:融资填买入,融券填卖出 证券代码:回购代码(上海204***、深圳1318**/1319**) 委托价格:每百元资金到期的年收益率(%),最小变动单位上海
准券折算率,如果折算率降低,就要在新的标准券折算率实施之前补足 债券;如果账户没有债券,就需要再次买入债券质押入库,但再次买 入的数量补足差额即可。
正回购方在到期前要保证账户内存入足够的资金,例如1日回购交 易,则T+1日收市前账户内就要有足够的资金,来源可以是转入资金或 者是卖出证券所得的资金。对于营业部有正回购交易的客户,营业部 需要特别注意其账户内的资金情况,防止欠资而导致透支。
在正回购交易中最大的风险是欠库和欠资,所谓欠库就是指当债 券折算率降低后,没能及时补足债券,致使标准券可融资的资金量小于 直接融入到的资金量;所谓欠资就是指当质押债券到期,需要还款时, 账户内可用资金不足以归还融资的资金及应付的利息;当出现欠库或 欠资时,会被罚款甚至收回回购交易的权限。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营销计划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营销计划目前在证券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横空出世,给证券市场带来新的活力。
什么是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呢?就是公司以债券质押,每日报各期限品种固定利率,向客户融入资金,到期日向客户返还资金并支付收益。
客户按所报利率获得稳定收益。
作为一项创新业务,它具有其他证券业务没有的优势:“三有三无两方便”。
什么是三有呢,就是有高流动性,有稳定收益,有资金安全。
高流动性,以1天期为例,资金当日借出,第二天就用与购买股票,第三天可转入银行账户。
稳定收益,它报价一天一报,不受当日市场高低波动影响,而且不低于银行一天通知存款利率。
无风险,这是由质押的债权展开的业务,本金绝对安全。
三无就是,无费用,正常交易无影响,无门槛。
第一它没有交易费用,国债逆回购有十万分之一的手续费。
该项业务可以再收市后10分钟进行交易,第二天到账,对操作完全没有影响。
门槛只有5万元起步,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很容易进行。
两方便,是指交易方便,终止方便。
所谓交易方便,是指直接在交易系统就可以进行,而不需要其他特殊申请。
终止方便,是指购买长期回购,可以提前申请赎回,还可以提供活期利息。
这点是其他固定收益产品所不存在的。
对于如此好的产品,我们如何营销呢?其实很简单,就四个字,有的放矢。
首先要确定目标客户,什么样的客户有这样的需求呢?窃以为有以下五种内部客户和两种外部客户。
内部客户:第一,高端客户(资产规模在100万到500万左右)第二,证券账户内资金主要用于新股申购客户第三,经常交易国债逆回购客户第四,经常购买货币型或者债券型产品客户第五,周末资金大笔转出客户外部客户:第一,经常购买银行现金理财产品客户第二,现金周转率高的客户对于内部客户,首先通过投顾平台,将相关客户特征输入后,挖掘出客户名单。
然后根据不同客户需求,形成不同的话术。
进行1对1的电话沟通,有针对性地进行语言组织,说到对方的痛处和难点,突出产品特点以达到营销的目的。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
定义:
1.上交所业务名称为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公司产品名称“天天利”。
平台开展的质押式回购业务。
我公司以自营的债券向客户抵押融
资,我公司做正回购,客户做逆回购。
2.现交易所开放了5个品种:1天期、7天期、14天期、28天期和
91天期,对应交易代码分别为205001、205007、205008、205010、
205030。
3.对于1天期品种而言,客户可以在初始委托时,选择到期后无需再
行下达委托指令即可滚动操作。
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顺延后以实
际占资天数计息。
(方便周末理财)
4.报价回购最低申报数量为50手(5万元,500张),超出部分以1
手的整倍数增加(1手=10张=1000元)。
在中国银河证券的柜台系
统和网上交易系统,均以张为单位。
优点:
流动性:T+0实时交收;购回的资金当日可用,次日可取;急需资金时
可提前购回
安全性:超额债券抵押(1.07倍);与券商抵押券的质权一一对应;保本保收益
收益性:无手续费(国债回购费用折合0.36%年化收益率);以自然日计算(到期遇节假日计息);收益天数不掐头部去尾;收益稳
定,没有个体差别;购买当日生效计息,购回当日可用。
便利性:1天期品种自动续做;可提前购回;无需银证转账。
创新性:交易时间多黄金十分钟(下午3:00到3:10);日间规模在不同品种间调整。
缺点:
投资者当日卖出证券的资金和新质押式回购到期资金不得在当日参与报价回购业务,投资者当日到期购回和提前购回的资金当日可用,次日可取。
(打新返回的资金是否可用?)。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PPT)

(2)特殊时间调整
•
在长节假日、新股申购等对客户资金流出影响较大的时间点,适度提高报价
(3)策略调整
•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实际,基于对回购业务规模的把握,正常情况下,适度提 高报价可保持批准实施的回购规模的稳定性
3.5.1质押券管理
一、质押券来源和选择标准
自有资金 买入债券
剩余期限在3年以内(含3年)的 国债
-上交所账户备案
-投资者取得交易资格
-投资者动态管理
为保障公司报价回购业务平稳、规范运行,防范风险,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公司 将按照有关规定和《业务实施细则》中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的要求,进行投资者 身份审查,选择适当的客户审慎参与报价回购交易。
5
3.2.2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业务办理流程图
上交所账户指定在东吴证券 的客户
对于一笔回购交易,客户不能提出部分不再续做
3.6.5交易管理
4.提前购回
指在回购到期日前客户发出提前购回委托,提前结束回购交 易,提前购回的持有期收益按该笔回购成交日证券公司公布的提前 购回年收益率进行计算
对于一笔回购交易,客户不能提出部分提前购回
交易系统不接受初始交易当日、回购到期日客户发出的提前购回委托
5.1推广计划与客户服务
一、报价回购业务的必要性分析
1
2 3 4 5
•满足客户现金增值管理需求
•稳定和吸引客户,减缓客户资金“搬家效应”
•丰富公司产品线,在银行、保险、信托竞争日趋激烈的理财产品市场中,增 强我公司的竞争力 •培育一批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者,提高我公司固定收益产品的定价能力,促 进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发展 •公司拥有一批投资市场专业的投资人才,通过利用回购 融入资金配置运作,可获得一定的净收益
上海证券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指南

上海证券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指南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证券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推广。
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债券质押交易,并在交易所上进行报价,由其他投资者进行资金的融入,形成资金利用效率最优的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这一业务形式既可以增加市场流动性,又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便利的资金融入和回购渠道,成为当前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业务规则1.业务参与对象:符合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金融机构及投资者可参与该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
2.业务交易品种: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适用于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债券种类,具体业务品种以证券交易所官方公告为准。
3.业务流程:投资者首先进行债券质押交易,然后在证券交易所平台上报价,等待其他投资者进行资金融入。
一旦有投资者同意融入资金,即形成质押式回购交易,资金方会将相应资金划转至债券方账户。
4.业务费用: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涉及到的费用一般包括交易费用、债券质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具体标准以证券交易所官方公告为准。
5.业务风险:质押式回购业务虽然带来了便利和效率,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
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时需注意风险管理和合规操作。
三、业务优势1.高效便捷: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可以提供快速便捷的资金融入和回购渠道,大大提高了投资者的资金利用效率。
2.增加流动性: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可以增加市场流动性,促进债券市场的有效运作。
3.多样化投资:投资者可以通过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实现债券投资的多样化,降低投资风险,提高资金运用效率。
四、业务监管为了保障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健康发展,证券交易所对该业务进行严格的监管和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一系列相关规章制度,明确了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参与标准、交易品种、交易流程等内容。
2.加强风险管理:证券交易所加强对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风险管理,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监控体系,及时发现和应对业务风险。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客户协议必备条款6篇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客户协议必备条款6篇篇1甲方(回购方):[甲方名称]乙方(被回购方):[乙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达成如下协议:一、业务定义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是指乙方作为回购方,将其持有的债券质押给甲方,甲方作为被回购方,以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向乙方提供资金,并在回购期满时收回本金和利息的业务。
二、质押物1. 乙方用于质押的债券种类为:[债券种类],面值为[面值],数量为[数量]。
2. 乙方应确保质押的债券为合法、合规、有效的金融产品,并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3. 在回购期间,乙方不得出售、转让或设定其他权利负担于质押的债券。
三、回购期限1. 回购期限为[回购期限],自[回购起始日期]起至[回购结束日期]止。
2. 甲方应在回购期满时一次性支付回购本金和利息给乙方。
四、利率及利息计算1. 回购利率为[回购利率],甲方应按照该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 利息计算方式为:[利息计算方式],具体计算方法为:[具体计算方法]。
3. 甲方应在每个付息日向乙方支付应付利息。
五、资金划拨1. 甲方应将回购资金划拨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 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因账户信息错误或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六、风险控制1. 乙方应确保质押的债券价值充分覆盖回购本金和利息,并积极配合甲方进行风险控制。
2. 在回购期间,如乙方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前回购、要求乙方补充质押物、限制乙方交易等。
七、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回购本金和利息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2. 乙方未按约定提供质押物或违反相关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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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息模式
所有产品购买当日计息,到期当日不计息。 自动到期利息 = 本金 × 到期年收益率 × 实际回购天数(比如1、7、 14、28、91天期,遇节假日天数相应顺延增加)/ 365 提前购回利息 = 本金 × 提前购回年收益率 × 实际回购天数 / 365
交易数量
最低交易量为50手,超出部分以1手(1000元)的整数倍增加,上限为该品 种的可申购余额。
到期年收益率 产品名称
3.80%
91天回购
3.50%
91天回购
3.50%
91天回购
3.50%
91天回购
3.20%
91天回购
3.20%
91天回购
3.20%
91天回购
3.50%
91天回购
3.50%
91天回购
3.50%
91天回购
3.50%
91天回购
到期年收益率 4.25% 4.00% 4.00% 4.00% 3.60% 3.60% 3.60% 3.80% 3.80% 3.80% 3.80%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是一种限定在证券公司与符合条件的 该证券公司客户之间、通过上交所综合业务平台进行交易确认,登记结 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净额非担保结算的特定债券质押式回购。
3月6日,我公司报价回购业务正式上线。试点初期,试点营业部数量为1家-上 海斜土路营业部,规模为1亿,融入资金全部投资于银行协议存款。
2012-3-14 保利金1天回购
2.50% 2.30% 2.50%
保利金7天回购 保利金7天回购 保利金7天回购
3.00% 3.00% 3.00%
2012-3-15 保利金1天回购
2.60%
保利金7天回购
3.00%
2012-3-18 保利金1天回购
2.60%
保利金7天回购
3.00%
2012-3-19 保利金1天回购
交易时间
交易日9:30~11:30,13:0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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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价回购业务融入资金投资范围
业务试点初期 依据谨慎性原则,报价回购业务融入资金全部投资于银行协议存款,银行 协议存款的规模与期限根据报价回购业务各交易品种的实际成交情况合理搭 配,并保持一定比例的活期存款,以避免日常过多启用应急资金而增加交收 风险。
试点运行1个月后,我公司可以在履行相关报备程序后扩大试点营业部数量,业 务规模可逐步扩大至20亿元,3个月后可以在履行相关报备程序后扩大融入资金 投资范围。
上交所:交易确认 登记公司:资券结算
资金融入方:证券公司须以 足额自有债券作为质押物, 并由上交所和登记公司进行 管理。
资金融出方:客户 参与报价回购以获取高于银行 同期存款利率的收益,需要资 金时,可随时赎回。
单笔交易 最低限额 人民币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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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价回购业务优势
报价策略
各品种每日报价在报价范围内参考银行间市场回购利率、上海银行 间同业拆放利率( shibor )、上交所回购利率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 每日资金面确定最终报价收益数值。
日期
产品名称 到期年收益率
产品名称
到期年收益率
2012-3-6 保利金1天回购
3.40%
2012-3-12 14天回购
3.00%
2012-3-13 14天回购
3.00%
2012-3-14 14天回购
3.00%
2012-3-15 14天回购
3.20%
2012-3-16 14天回购
3.20%
2012-3-18 14天回购
3.20%
2012-3-19 14天回购
3.20%
产品名称 28天回购 28天回购 28天回购 28天回购 28天回购 28天回购 28天回购 28天回购 28天回购 28天回购 28天回购
申银万国证券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介绍
目录
一、报价回购业务介绍 二、报价回购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三、报价回购业务办理流程 四、报价回购业务目前开展情况
Page
一、报价回购业务介绍
1
报价回购业务背景介绍
2
报价回购业务品种介绍
3
报价回购业务融入资金投资范围
4
报价回购业务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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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价回购业务背景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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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三个月:3.10% 半 年:3.30% 一 年:3.50%
4、报价回购业务优势
回购收益率比较
相较于交易所质押式回购、shibor,报价回购业务的收益率相对较高。
1天期回购
7天期回购
Page
4、报价回购业务优势
收益稳定
相较于交易所质押式回购,报价回购业务的收益率相对稳定。
2.50%
保利金7天回购
3.00%
活期:0.5% 1天通知存款:0.95% 7天通知存款:1.49%
Page
4、报价回购业务优势
报价情况
日期 产品名称 到期年收益率
2012-3-6 14天回购
3.60%
2012-3-7 14天回购
3.30%
2012-3-8 14天回购
3.40%
2012-3-9 14天回购
3.00%
保利金7天回购
3.50%
2012-3-7 保利金1天回购
报
2012-3-8
保利金1天回购
价 2012-3-9 保利金1天回购
2.80% 2.80% 2.80%
保利金7天回购 保利金7天回购 保利金7天回购
3.20% 3.30% 3.30%
情 2012-3-12 保利金1天回购 况 2012-3-13 保利金1天回购
一天期品种 自动续约
可随时赎回 资金,资金 可用于购买 股票
Page
4、报价回购业务优势
交易时间长
产品标准
假日计息
门槛较低
收盘时间 晚于股票 : 15:10 收盘
交易所提供专门的 交易代码,为交易 的达成提供确认服 务,更加标准化, 更具公信力
遇到节假日,购 回日期自动顺延 ,采取按实际持 有日期计算客户 到期利息。
在试点初期后 报价回购融入资金适用范围扩大至期限在3年以内(含3年)的国债、央票 和其他债券(评级在AA以上)。其中债券投资规模不超过回购资金的30% (信用债规模低于回购资金的5%)。
Page
4、报价回购业务优势
高度保障
稳定回报
交易便捷
随进随出
足额债券 质押,资 金安全有 充分保障
客户获取 高于活期 存款3-6 倍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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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价回购业务品种介绍
品种 代码 续作情况 提前购回
1天 205001 自动续做 不可提前购回
7天 205007
14天
28天
205008
205010
不自动续做
可提前购回
91天 205030
收益率
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在约定范围内决定每日年收益率(包括到期收益率和提 前购回年收益率),并通过交易系统和公司网站网上营业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