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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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村电商服务站服务点监督管理制度

镇村电商服务站服务点监督管理制度

镇村电商服务站(点)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要求建立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以村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为解决农村买难、卖难问题,实现“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以公共服务、信息咨询和代理服务等为主要服务内容,借助电商平台提升农民创收为目标,为广大村民提供方便快捷代理服务,为使服务站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服务站基本职能第二条通过电子商务提升农民创收能力1、借助电子商务鼓励农村与城市商贸互通,通过代购代销,代收代发等提升农民的创收能力,调动积极性,营造共同创业氛围。

通过创收增值促进XX农产品知名度与价值提升,使镇村服务站点运营稳定,解决周围群众“买难、卖难”的问题,实现农产品销售渠道繁荣。

探索农村创业新模式,增强贫困地区利用电商创业、就业增收能力。

2、依托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多面广的优势,将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分期分批次建设成为百姓建设服务型渠道网点,丰富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经营项目和服务功能,提升获利能力和获利渠道。

3、为了让XX县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长久、稳定经营,将电子商务服务站打造成为依托电商的县域经济商贸流通综合体,鼓励各类企业为电子商务服务站植入更多适合电商服务站的功能以及技术服务功能提高电商服务站的盈利能力。

第三章服务站建设标准第三条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标准1、服务站建设选址要求:深入镇、村、社区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的企业或个人,实际使用面积应不低于20平方米,周边常住人口密集。

2、服务站室内环境要求:①凡是合作服务站需要统一悬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牌匾、背景墙、制度牌,悬挂位置要显著,不可放置室内,不可放置墙或门窗下方,不可闲置不挂、不可有其他物品遮挡等;②室内卫生良好、柜面干净整洁,有电脑并安装互联网。

③室内墙面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室内业务服务内容及服务流程。

第四条服务内容1、向村民宣传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的各项服务功能、宣传电子商务相关行业资讯、网络安全,培育农民网上购物、产品网上销售、网上购买服务等习惯。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管理与服务规范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管理与服务规范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管理与服务规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管理与服务规范1. 引言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成为了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重要纽带。

为了规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管理与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消费者保护,制定本规范。

2. 服务中心的组织与管理2.1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应设立统一的管理机构,负责该中心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2.2 确保服务中心的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2.3 服务中心应建立完善的技术支持体系,及时处理消费者的问题和投诉。

2.4 制定明确的工作流程,确保服务中心的高效运作和服务质量。

3. 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与流程3.1 提供与电子商务相关的咨询服务,解答消费者的疑问并提供合理的建议。

3.2 接收消费者的投诉,并及时处理和解决问题。

3.3 协助消费者与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沟通和协商,促进纠纷的解决。

3.4 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升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4. 服务中心的服务标准与要求4.1 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沟通能力。

4.2 服务中心应提供友好、高效的服务,及时响应消费者的需求。

4.3 服务中心应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不泄露和滥用。

4.4 服务中心应依法处理投诉和纠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5 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的数据分析与反馈机制,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5. 服务中心的监督与评估5.1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确保其遵守相关规范和法律法规。

5.2 定期评估服务中心的工作,对其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3 消费者可通过各种渠道对服务中心的服务进行评价和投诉,监管部门应及时处理并反馈结果。

6.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管理与服务是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

通过本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提高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增强消费者的信任和满意度,推动电子商务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网点管理细则参考

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网点管理细则参考

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网点管理细则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网点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农村电商的发展,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三条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网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积极开展服务,为农村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电商服务。

第二章网点申请与设立第四条农村电商全覆盖网点的设立应当按照网点布局规划,均衡分配在农村地区,确保服务覆盖面。

第五条网点设立者应当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和技术条件,能够提供可靠的电商服务。

第六条网点设立者应当向当地政府部门申请设立,提供相关资料和申请书,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设立。

第七条网点设立后,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备案并领取营业执照。

第三章网点管理要求第八条农村电商全覆盖网点应当设立统一的管理机构,负责网点的日常管理和服务监督。

第九条网点管理机构应当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确保网点的正常运营和服务质量。

第十条网点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电商平台和相关设备。

第十一条网点应当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并经常进行维护和清洁。

第十二条网点应当建立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能力。

第四章服务要求第十三条网点应当为用户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包括商品查询、下单支付、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

第十五条网点应当建立用户档案和信用积分体系,鼓励用户进行诚信消费。

第十六条网点应当开展培训活动和推广活动,提高用户的电商意识和能力。

第五章纪律要求第十七条网点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保守用户隐私和商业机密。

第十八条网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或搞不正当竞争。

第十九条网点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和纠纷。

第六章监督与管理第二十条相关部门和组织应当对农村电商全覆盖网点的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用户和社会公众有权对农村电商全覆盖网点的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二十二条违反管理细则的农村电商全覆盖网点,将依法进行处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建设标准

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建设标准

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建设标准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农村地区的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建设成为了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方向。

为了规范和提升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的建设水平,需要制定一系列建设标准,以确保服务站的良好运营和服务能力。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建设标准参考:一、基础设施建设1.土地:服务站需占地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地理位置优越,便于农村居民前往。

2.办公场所:配备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配套设施完善,如桌椅、电脑、打印机等。

3.仓储设施:配置相应的仓储设施,包括库房和冷藏设备,以确保商品储存和配送的需求。

4.网络设备:配备高速稳定的网络设备,包括光纤、路由器等,以确保信息传输的稳定和高效。

5.安全设施:配置监控设备和安全门禁系统,确保服务站的安全和商品的安全。

二、人员配置1.工作人员:服务站至少配备3名工作人员,包括站长、售后人员和仓库管理员。

2.岗位职责:站长负责服务站运营监管和管理,售后人员负责与居民沟通和解决问题,仓库管理员负责仓储和库存管理。

三、服务能力1.商品供应:服务站需与合作伙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商品的供应和品质保证。

2.物流配送:服务站需与快递公司等合作,提供及时的物流配送服务。

3.信息化系统:服务站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系统,包括商品管理、订单管理、客户管理等,以提高服务效率和订单处理能力。

四、培训与支持1.培训:服务站工作人员需要接受电子商务培训,包括店铺管理、客户服务、售后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2.技术支持:服务站需要提供技术支持,包括网络维护、系统操作指导等,以保证服务站的正常运营。

3.政策支持:政府需要为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扶持措施,包括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等。

以上是对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建设标准的一个参考,标准的制定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只有建立起规范的建设标准,才能提升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的整体水平,推动农村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某某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管理办法(试行)-

某某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管理办法(试行)-

某某(mǒu mǒu)村电子商务效劳(xiào láo)站管理(guǎnlǐ)方法(fāngfǎ)〔试行(shìxíng)〕:第一条某某村电子商务效劳站以本村村民为主要效劳对象,以网络代购、网上帮销、快递物流代办、金融效劳等为主要效劳内容,开展便民效劳,帮助村民将自己的农产品通过效劳站点进行销售,解决农村买卖难、运送难、价格低等问题。

为使效劳站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借助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农村与城市商贸互通,促进自有产品资源向效劳站会聚,通过代买、代卖,商品代收、代发、代发布信息等方式提升村民创收能力。

第三条效劳内容1、向村民宣传农村电子商务效劳站的各项效劳功能、宣传电子商务相关行业资讯、网络平安,培育农民网上购物、产品网上销售、网上购置效劳等习惯。

2、为村民提供网上代购商品、代收代发快递效劳。

3、协助村民解决有关购物过程产生的各种纠纷问题。

4、组织本村适销的农产品,推荐给各个电子商务平台,帮助村民代售农产品。

5、为村民提供电子商务平台已开通的各项便民效劳,包括水、电、气、宽带、话费等根底工程的网上缴费和农村金融效劳,以及车票酒店预定、就诊预约、本地资讯获取等效劳。

6、效劳站人员在为村民提供商品代购、产品代销及其他效劳时,可根据当地情况适当收取效劳费用。

第四条效劳流程1、商品代购流程①填报需求:村民到效劳站填报购物需求。

②协助购置:效劳站人员协助村民完成商品网络下单及款项支付。

③代收与退换:效劳站为村民提供网络商品的代收效劳、提货通知、办理退换货效劳。

2、产品代销流程①效劳站人员推荐当地农(副、特)产品到工程运营单位或其他电子商务平台。

②电子商务平台与农(副、特)产品经营人员进行业务接治。

③接洽成功的农(副、特)产品放到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同时效劳站人员作为当地的业务联络员,协助落实相关业务事项。

第五条代购的商品要及时交送,供给的商品要适销对路,勤进快销,加速资金周转。

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办法

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办法

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以村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为解决农村买难、卖难问题,实现“网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以公共服务、信息咨询和代理服务等为主要服务内容,借助电商平台提升农民创收为目标,为广大村民提供方便快捷代理服务,为使服务站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服务站基本职能第二条通过电商平台提升农民创收能力1.借助电子商务鼓励农村与城市商贸互通,通过代买、代卖,商品代收、代发、代发布信息等提升服务站的创收能力,调动积极性。

通过创收增值促进XXX服务站品牌与价值提升,使服务站体系运营稳定,解决服务站建站难、生存难、发展难的问题,实现渠道繁荣。

2、依托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多面广的优势,将电子商务服务站分期分批次建设成为百姓服务型渠道网点,丰富电子商务服务站经营项目和服务功能,提升获利能力,有效拓展电商在乡镇、村屯的服务网点。

第三章服务站标准第三条服务站基础设施标准1.服务站建设选址要求:深入村屯,以村部、便民超市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实际使用面积应不低于6平方米,周边应有一定的常住人口。

2.服务站室内环境要求:①凡是合作服务站需要统一悬挂“智慧乡村服务站”牌匾,牌匾悬挂位置要显着,不可放置室内,不可放置墙或门窗下方,不可闲置不挂、不可有其他物品遮挡等;②室内卫生良好、柜面干净整洁,有微机并安装互联网。

③室内墙面显着位置张贴或悬挂室内业务服务内容及服务流程。

第四条服务内容:1.向村民宣传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的各项服务功能、宣传电子商务相关行业资讯、网络安全,培育农民网上购物、产品网上销售、网上购买服务等习惯。

2.为村民提供网上代购商品、代收代发快递服务。

3.协助村民解决有关购物过程产生的各种纠纷问题。

4.组织当地适销的农(副、特)产品、旅游资源,推荐给各个电子商务平台,帮助村民代售农(副、特)产品。

5.为村民提供电子商务平台已开通的各项便民服务,包括水、电、宽带、话费等基础项目的网上缴费和农村金融服务,以及车票酒店预定、就诊预约、本地资讯获取等服务。

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网点管理细则

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网点管理细则

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网点管理细则
1.总则
2.网点选址
(1)确保覆盖面广:网点应设置在农村地区较为集中的地方,以便更
好地服务农村居民。

(2)合理利用资源:选址时要考虑到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等因素,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降低成本。

(3)充分沟通交流:选址前要与农村居民和相关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
和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共同确定最佳选址。

3.设施建设
(1)基础设施完善:网点应该具备稳定的供电、通讯和网络设备,确
保正常运营。

(2)硬件设备齐全:网点应配备必要的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硬件
设备,以便提供全面的电子商务服务。

(3)网点标识明确:网点应有明确的标识,方便农村居民辨认,提高
服务效率。

4.人员培训
(1)专业知识培训:网点人员要接受相关的电子商务知识培训,熟悉
电子商务平台的使用和操作方法。

(2)服务能力提升:网点人员要接受服务态度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
服务水平,保证提供高质量的电子商务服务。

(3)新技术学习:网点人员要不断学习新的技术知识,跟上电子商务发展的步伐,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5.服务内容
(1)电子商务平台注册与登录:提供电子商务平台的注册、登录等相关服务,帮助农村居民顺利进入电子商务平台。

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办法

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办法

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办法一、总则村级电商服务站是指为了推动乡村电商发展、提高乡村居民生活质量,由村级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建设和管理的销售、配送农产品和乡村特色商品的服务设施。

为了规范村级电商服务站的运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基本原则1. 服务原则:村级电商服务站应秉持服务乡村居民的宗旨,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2. 公平竞争原则:村级电商服务站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保护公平竞争的环境,不得进行垄断或限制竞争行为。

3. 信息安全原则:村级电商服务站应注重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不得泄露用户个人信息。

4. 发展可持续原则:村级电商服务站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促进乡村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规范1. 场地选择:村级电商服务站应选择便利的地理位置,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配备必要的设施和仓储空间。

2. 设备要求:村级电商服务站应配置电脑、网络设备、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保持正常运行,并确保数据安全。

3. 人员配置:村级电商服务站应配备工作人员,负责商品上架、订单处理、客户咨询等工作,人员要具备一定的电商运营和服务能力。

4. 商品选择:村级电商服务站应选择当地的农产品和乡村特色商品作为主要销售对象,确保商品的品质和安全。

5. 服务宗旨:村级电商服务站应以“居民需求满足”为宗旨,提供便利的下单、配送、退换货等服务,提高用户体验。

6. 运营时间:村级电商服务站应根据居民的需求和市场情况,合理确定运营时间,保证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管理要求1. 注册备案:村级电商服务站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注册备案,取得合法的经营许可证。

2. 商品上架:村级电商服务站应按照商品质量和安全的要求进行审核和上架,确保销售商品的品质和合规性。

3. 订单处理:村级电商服务站应及时处理用户下单的订单,跟踪商品的配送情况,保证及时送达。

4. 售后服务:村级电商服务站应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制度,及时解决用户的售后问题,保证用户的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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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 编 制 说 明

/ (征求意见稿)

》 $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 国家标准起草工作小组 二〇一八年七月 目 录 一、背景及意义 .............................................................................. 3 二、任务来源 .................................................................................. 5 三、标准制定过程 .......................................................................... 5 四、标准制定原则 .......................................................................... 6 五、标准主要内容及依据来源 ...................................................... 7 六、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 18 七、标准实施预期的效果 ............................................................ 18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 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一、背景及意义 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城市网购市场趋近饱和,而农村在此时展现出了其强大的购买欲和购买力,农村电子商务应运而生。农村电子商务是指以农业生产为中心而发生的一系列电子化交易活动,包括农业生产的管理,农产品的网络营销、电子支付、物流管理以及客户关系管理等;并通过网络平台嫁接各种服务于农村的资源,拓展农村信息服务业务、服务领域,服务内容涉及消费品代购、农产品外销、便民服务、政务服务、农资代购服务等内容,使之兼而成为遍布县、镇、村的三农信息服务站,作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的实体终端直接扎根于农村服务于三农,真正使三农服务落地,使农民成为平台的最大受益者。经济社会的发展、信息化技术的革新与应用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群众的实际需求驱使农村电子商务不断发展壮大,并成为促进农民增收、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之一。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 不仅对农业发展提出了要求,也明确地对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出了需求;党的十八大做出“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战略部署,把农业信息化建设提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农村电子商务作为农村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构建起一座联通农业生产和市场的桥梁,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推动力量。 2014年是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分水岭,这主要表现在:一方面,电子商务向村镇全面展开,京东、淘宝等众多电商巨头渠道下沉布局农村,开始了三四线城市、乡、镇等地区的刷墙行动。 “赶街-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开始在全国推广,“淘宝千店万村计划”、“京东下乡”计划启动,这标志着,电商公司针对农村的电子商务服务开始全面铺开;另一方面,政府更加重视农村电子商务 发展对三农建设所发挥的作用,国家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通知》、《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文件,从顶层设计上谋划全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动农村电子商务落地实施。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是指位于农村,利用已有的电子商务平台为当地居民提供商品代购、产品代销及便民服务等其他服务的站(点)。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是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落脚点,是实现农村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有效途径,对促进当地电子商务发展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我国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参与主体主要是政府和企业。在政府层面上,主要有商务部 “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农业部“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12316村级信息服务站(益农信息社)、中国邮政系统所建的村级电商服务点、供销合作社体系下建立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等;根据国家益农网的统计,“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已覆盖10个省、20个县、50个村,建立50个益农信息社。截至2015年2月中旬,中国邮政已在全国21个省份上线了万个服务站点;湖北省2010年组建湖北供销裕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村级综合服务社通过裕农网,实施公益性代理服务和建行裕农通普惠金融服务,目前已建成20471家,覆盖全省80%行政村。在企业层面上,主要是电子商务服务公司通过在农村设点,提供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电商公司通过渠道下沉布局农村电商,如阿里巴巴“千县万村”计划的农村淘宝、京东帮服务店、苏宁易购服务站等,截至2015年6月底,农村淘宝已累计覆盖全国17个省,建立63个县级服务中心,建成1803个村级服务站;另一种则是成立之初就立足于农村市场和草根群体,不断成长而成的电商企业,如嘉言民生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赶街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乡村淘”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乐村淘等。为了防止资源浪费,近年来呈现出政企合作、多站(点)合一的大趋势。如2016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阿里巴巴集团将在未来三年,共同支持300余试点县(市、区)结合返乡创业试点发展农村电商;未来三年,阿里巴巴每年将在发改委选定的约 100个返乡创业试点中,设立约100个县级服务中心和10000个村级服务站,每个村级服务站视实际需要可承载“生态中心”、“公益中心”等功能。 然而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不断发展的进程中,由于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经营水平的差异导致服务站点运营情况良莠不齐,主要存在的问题有:服务站点配套设施建设不够完善。由于农村互联网普及率相对较低,农村物流配送网络相对不健全等因素,部分服务站点无法满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需求;服务站点的服务和管理水平较低。目前未涉及与本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未对农村电子商务站点的管理与服务做出要求的相关规范。随着农村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急需切实有效的管理和服务规范,有必要制定《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指导和规范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建设、服务、运营与管理,以提升农村服务站点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推动农村电子商务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任务来源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制定工作为《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等31项国家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6]77号)的任务之一,项目计划编号“-T-424”。本项任务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由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组织标准起草工作。

三、标准制定过程 1、成立标准起草小组 为了确保标准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自接到国标委标准立项文件,由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牵头,组织成立了由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阿里巴巴集团、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标准研究中心、广东省供销社等单位组成的标准起草小组,明确分工及时间进度安排,确定了标准框架。 2、组织开展文献调研及实地调研 一是搜集和分析与农村电子商务相关的各地政策文件及地方标准。 二是实地调研和访谈。按照地域分布,对浙江省、四川省、福建省、厦门市、深圳、山东、江西、湖北等地,开展重点调研。标准起草小组分别赴四川北川县、安县,浙江省遂昌县、桐庐县、德清县,福建省泉州莆田,厦门市,山东夏津、湖北省恩施、陕西武功等地采取座谈、走访的方式开展实地调研。调研对象涉及各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协会,如商务局、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等;以及各地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如阿里巴巴的农村淘宝站,村友电商、京东帮、赶街、德清的丰收驿站等。 通过文献资料调研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从各级部门、运营商、从业者、农村居民、相关科研机构等作为调研对象,调研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发展的总体情况、建设与运营模式,服务站建设的具体要求(如选址、硬件设施等)、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流程与工作要求等。 3、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根据标准起草时间进度安排,标准起草小组组织召开了8次研讨会,对标准草案进行逐条逐句讨论,并在实地调研过程中将标准草案向相关地方进行意见征求,并不断完善,于2018年9月形成征求意见稿。

四、标准制定原则 1、实用性原则 本标准中有关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内容及要求的规定,是在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和文献,分析我国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当前现状,调研我国不同省份不同类型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运营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编写。符合当前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发展水平,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 2、协调性原则 本在标准编写过程中注意了与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协调问题,在内容上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协调一致。 3、规范性原则 本标准严格按照GB/T —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和规定编写本标准的内容,保证标准的编写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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