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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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管理与服务规范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管理与服务规范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管理与服务规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管理与服务规范1. 引言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成为了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重要纽带。

为了规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管理与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消费者保护,制定本规范。

2. 服务中心的组织与管理2.1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应设立统一的管理机构,负责该中心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2.2 确保服务中心的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2.3 服务中心应建立完善的技术支持体系,及时处理消费者的问题和投诉。

2.4 制定明确的工作流程,确保服务中心的高效运作和服务质量。

3. 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与流程3.1 提供与电子商务相关的咨询服务,解答消费者的疑问并提供合理的建议。

3.2 接收消费者的投诉,并及时处理和解决问题。

3.3 协助消费者与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沟通和协商,促进纠纷的解决。

3.4 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升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4. 服务中心的服务标准与要求4.1 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沟通能力。

4.2 服务中心应提供友好、高效的服务,及时响应消费者的需求。

4.3 服务中心应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不泄露和滥用。

4.4 服务中心应依法处理投诉和纠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5 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的数据分析与反馈机制,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5. 服务中心的监督与评估5.1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监督管理,确保其遵守相关规范和法律法规。

5.2 定期评估服务中心的工作,对其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3 消费者可通过各种渠道对服务中心的服务进行评价和投诉,监管部门应及时处理并反馈结果。

6.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管理与服务是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

通过本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提高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增强消费者的信任和满意度,推动电子商务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管理与服务规范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管理与服务规范

ICS03.080.99A 02 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 23/TXXXXX—XXXX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管理与服务规范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服务站(点)的设立25服务站(点)服务内容46服务要求47管理要求58运营单位培训59营销610物流配送611监督和考核612安全防护6附录A(资料性附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申请登记表7附录B(资料性附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审批表8附录C(资料性附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商品代购流程9附录D(资料性附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产品代销流程10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的编写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商务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哈尔滨市标准化研究院、中国邮政集团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黑龙江裕鑫奇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孟炬、贺佳、史林、宋韶辉、徐慧峰、张劲男、沈贞爱。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管理与服务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术语与定义、服务站(点)的设立、服务站(点)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管理要求、运营单位培训、供应链与营销、物流配送、监督与考核、安全防护等。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B/T 11112-2015 电子商务企业认定规范3 术语和定义SB/T 11112-2015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SB/T 11112-2015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农村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劳动者聚居生活的地方。

目前农村主要包括自然村、行政村、城中村、多个行政村合并的社区、城乡结合区域的社区等。

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管理与服务规范(完整资料).doc

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管理与服务规范(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云县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管理与服务规范1 主管部门云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为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主管部门。

2 项目运营单位云南榕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承办单位。

3 设立要求3.1 有固定经营场所,地址位于行政村,并且一个行政村内只能设立一个电子商务服务站(点)。

3.2 配备必需的网络软硬件设施(具体参见表1),能够连接赶街电子商务平台且拥有平台注册账号。

3.3至少配备1 名及以上工作人员,且参加过电子商务培训,能够熟练操作赶街平台上的各项服务功能。

3.4服务站的实际使用面积应不小于40平方米。

3.5服务点的实际使用面积应不小于6平方米。

3.6 服务站服务辐射范围应有一定的常住人口,原则上不低于5000人3.7服务点周边应有一定的常住人口,原则上不低于500 人。

4 设立流程4.1 规划与考察规划考察选点路线图,与当地村干部沟通后带资料拜访,并跟村干部到实地考察。

4.2 沟通与核实4.2.1 与目标店主沟通,考察店主是否具备电商经验4.2.2 查看店主店铺地理位置4.2.3 核实备选服务站(点)信息(所属行政村及店主个人信息)4.3 申请与登记帮助备选站(点)人员填写《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申请登记表》(参见附录A),并拍摄该村、该站(点)远距离外观、该站(点)内部三张照片。

4.4 评估与合作填写《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审批表》(参见附录B),并填写评估意见,评估合格后双方签订合同。

4.5 店装与设施审批通过后对该服务站(点)进行装修,并为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4.6 培训与上岗对服务站(点)人员进行培训。

5 主要职责5.1向村民宣传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各项服务功能、宣传电子商务相关行业资讯、网络安全,培育农民网上购物、产品网上销售、网上购买服务等习惯。

5.2为村民提供网上代购商品、代收代发快递服务。

5.3协助村民解决有关购物过程产生的各种纠纷问题。

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规定

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规定

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规定一、服务站的设立原则1.村级电商服务站应选在交通便利、人口较多、电商需求旺盛的地方设立,以方便农村居民的购物需求。

2.村级电商服务站应与当地农村居民需求相符合,提供多样化的商品和服务。

二、服务站的管理机构1.村级电商服务站应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站内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2.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电商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定期参加培训以提升自身素质。

三、商品管理1.服务站应确保所售商品的质量和安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2.服务站应及时更新商品信息,确保商品信息准确、完整,提供可靠的商品描述和图片。

3.服务站应提供商品退换货的服务,并在退换货政策上明确规定。

四、仓储和物流管理1.服务站应配备合适的仓储设施,保证商品的储存安全和质量。

2.服务站应建立合理的物流体系,确保商品的准时、准确送达。

3.服务站应与可靠的物流公司合作,确保快递服务质量和时效。

五、支付和结算管理1.服务站应提供多种支付方式,并保证支付安全和便利性。

2.服务站应对支付和结算过程进行监控,确保交易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六、服务质量管理1.服务站应制定服务质量标准,并进行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

2.服务站应设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和问题。

3.服务站应定期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了解用户需求和反馈,及时改进服务。

七、法律和风险管理1.服务站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电子商务活动。

2.服务站应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和交易安全。

3.服务站应购买相关保险,提供风险保障。

八、监督和评估1.地方政府应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村级电商服务站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

2.村级电商服务站应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应积极整改。

3.村级电商服务站应对自身的经营状况进行自查和自评,不定期向上级报告。

以上是一份村级电商服务站的管理规定,为确保农村电商服务的顺利开展和良好发展,希望能得到广大农村居民的支持和配合。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一、建立健全服务机制1.制定详细的服务规章制度,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时间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服务标准化、程序化。

2.培训服务人员,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使其具备适应电商运营的技能和知识。

3.设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用户反馈的问题和投诉,确保用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二、提供全方位的服务1.提供产品信息发布服务,包括发布商品信息、价格、促销活动等,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2.提供订单管理服务,包括订单确认、物流配送、退换货等服务,保证用户订单的顺利完成和售后服务的及时跟进。

3.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支持多种支付方式,确保支付流程简便安全。

三、提升服务体验1.加强网络安全,保护用户隐私和交易安全,建立安全的网络环境。

2.定期更新站点内容,丰富产品种类和品牌,提高用户选择的多样性。

3.提供个性化的推荐服务,根据用户的浏览和购买历史,推荐符合其偏好的产品,提高购物体验。

4.提供增值服务,如积分制度、优惠券、送货上门等,提高用户粘性和忠诚度。

四、加强站点管理1.定期检查和更新网站技术设备,保持网站的稳定运行和高效性能。

2.建立站点数据统计和分析系统,对用户行为、销售情况等进行数据分析,为站点优化提供依据。

3.建立站点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4.加强与农产品供应商、物流公司等合作伙伴的沟通与协作,确保供应链畅通。

五、关注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1.落实国家政策,关注农村经济发展和贫困地区的帮扶工作,积极推动农村电商的发展。

2.推广优质农产品,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和溯源工作,确保用户购买到安全、健康的农产品。

3.积极参与地方社区建设,组织线下交流活动,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的社区形象,提升消费者对农村电商的信任度。

以上是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服务与管理规范,通过规范的服务和管理,可以提高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的竞争力,增加用户的满意度,促进农村电商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近年来,随着农村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作为农村电商的重要基础设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的服务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电商的健康发展,制定《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具有重要意义。

二、任务来源本标准的制定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和行业发展需求,结合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的实际情况,由国家标准起草工作小组组织开展的。

三、标准制定过程本标准的制定经历了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审定等多个环节。

在制定过程中,国家标准起草工作小组积极征求了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听取了各方的声音和意见,力求制定出实用、可行、科学的标准。

四、标准制定原则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以下原则:以服务为中心,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充分考虑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注重实用性和可行性;充分体现科学性和规范性;兼顾国内外相关标准和规范,保持一致性和互通性。

五、标准主要内容及依据来源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服务站(点)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评价、服务人员素质、安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七个方面。

依据来源主要包括国家相关政策文件、行业标准和规范、企业实践等。

六、与其他标准的关系本标准与国内外相关标准和规范保持一致性和互通性,与行业标准和规范相衔接,与企业实践相协调。

七、标准实施预期的效果本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的服务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农村电商的健康发展,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转型升级。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城市网购市场已趋近饱和,而农村市场则展现出强大的购买欲和购买力,因此农村电子商务应运而生。

农村电子商务是指以农业生产为中心的一系列电子化交易活动,包括农业生产管理、农产品的网络营销、电子支付、物流管理以及客户关系管理等。

通过网络平台嫁接各种服务于农村的资源,农村电子商务拓展了农村信息服务业务和服务领域,服务内容涉及消费品代购、农产品外销、便民服务、政务服务、农资代购服务等内容。

关于农村电商服务站点服务方案

农村服务站点服务方案为了服务农民,创新农业,让农村变得更美好。

农村服务站点以电子商务平台为基础,通过搭建县村两级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优势,突破物流,信息流的瓶颈,实现“网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功能。

1.开业前宣传:(1)通过印发海报、宣传单页、刷墙体广告,制作条幅等为服务站做静态宣传;(2)通过在村里拍照片和写需求调查报告,让村里各家各户都知道服务站点的存在以及带给他们的便利,有利于未来更好的开展工作。

2.便民服务:(1)工作人员应主动在村里或者人多的地方(跳广场舞)宣传和讲解,让村民对服务站点有初步的了解,利用门前的电视和广播进行有效视频的宣传;(2)在站点摆放物美价廉、种类繁多的优质商品,比如纸巾,衣服,鞋子等日常常见用商品,为村民日常生活带来便捷并建立村民对服务站点的信任;(3)为村民提供电子商务平台已提供的各项便民服务,包括水、电、宽带、话费等基础项目的网上缴费和农村金融服务,以及车票酒店预定、就诊预约、本地资讯获取等服务。

(4)拉动亲戚好友网购,培养网购标杆,口碑相传建立村民网购意识和养成网购习惯。

每周有计划的组织进行网上团购如农耕物资、家电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学生用品用具等并帮助下单购买,让村民感受到网上购物的实惠和对网购的依赖。

附代购流程图1;(5)结合本地农产品的特点发展农产品网上批发,以此推动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量,依托商务部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农产品购销信息对接;依托第三方网络团购促销平台,促进季节性特色农产品销售,逐步缓解区域性农产品滞销等问题;引导品牌农产品和农产品经营企业借助国内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或自建平台开设网店,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探索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并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与乡村生态旅游融合发展。

(6)跟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联合举办各种创业培训,培训村民开办网店的积极性,宣传指导并扶植农(副特)产品、民族工艺品等网络销售技巧,协助村民创业致富。

农村电商服务管理制度

农村电商服务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电子商务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并逐渐融入到农村地区。

农村电商服务的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了规范农村电商服务的秩序,保障农村电商服务的良好运行。

本文旨在探讨农村电商服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二、农村电商服务管理的必要性农村电商服务的发展对于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农村地区相对落后的信息化程度和服务能力,农村电商服务普遍存在着管理不规范、服务内容单一等问题。

因此,建立健全的农村电商服务管理制度,对于规范农村电商服务的秩序、促进农村电商服务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农村电商服务管理制度的建立1. 政府部门的管理政府部门应当成立专门的农村电商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农村电商服务的管理工作。

该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监管和管理制度,制定规范农村电商服务的相关政策法规。

同时,政府部门还应加强对农村电商服务从业人员的资质认证和培训,提高其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2. 信息化技术的支持为了提高农村电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地区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提升农村地区的网络覆盖和服务能力。

同时,政府还应增加对农村电商服务的技术支持和指导,推动农村电商服务与信息化技术的深度融合,提高农村电商服务的水平和效益。

3. 市场主体的规范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农村电商服务的监管力度,严格审查和认定农村电商服务的经营主体,保障农村电商服务的合法运营。

同时,政府还应建立完善的农村电商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对农村电商服务的质量、价格、信誉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公平、透明的服务。

4. 配套服务的提升农村电商服务涉及到在线支付、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环节,政府应进一步优化农村电商服务的配套服务体系,提高配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农村电商服务物流配送的监管和管理,规范物流配送的行为,提高物流配送的速度和安全性。

5. 监督管理的加强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农村电商服务的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管理与服务规范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管理与服务规范引言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提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管理与服务质量,制定本规范,以确保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能够高效运营并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一、管理规范1.1 机构设置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应设置相应的机构,包括管理部门、技术部门、客服部门等,确保各个职能部门的协同操作和高效运作。

1.2 人员配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合适的人员,并进行相应的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1.3 决策与执行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应设立相应的决策机构,以便为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并配备专门的执行团队,确保决策的贯彻执行。

1.4 数据管理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安全、可靠和高效管理。

1.5 监督与评估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应设立监督部门,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及时作出改进和调整。

二、服务规范2.1 服务宗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应以用户满意度为宗旨,提供全面、高效、友好的服务。

2.2 服务内容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应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咨询、技术支持、纠纷调解等,以满足用户的不同需求。

2.3 服务流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应建立规范的服务流程,确保服务的连续性和高效性。

服务流程应包括用户接待、需求分析、解决方案提供、服务评估等环节。

2.4 服务态度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员工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友善、耐心、专业地为用户提供服务。

2.5 服务质量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应通过建立服务质量标准,保证服务的质量。

服务质量标准应包括响应速度、解决效率、服务效果等方面。

2.6 服务反馈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应建立服务反馈机制,接受用户对服务质量的反馈和建议,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改进服务。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管理与服务规范的制定与实施,对于提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做到规范管理、高效服务,才能真正满足用户的需求,推动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乡村电商的管理制度范文

乡村电商的管理制度范文乡村电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乡村电商的经营行为,提高乡村电商的发展水平,保障乡村电商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乡村电商的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乡村电商的经营管理活动包括:电商服务平台的运营、商品的采购与销售、物流配送等环节。

第二章乡村电商的经营许可第四条乡村电商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电商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规定经营。

第五条乡村电商应当依法设立相应的企业主体,确保经营行为合法有效。

第六条乡村电商应当保证所销售的商品质量安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违法商品。

第三章乡村电商的经营行为第七条乡村电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从事违法、不良竞争等行为。

第八条乡村电商应当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和服务承诺,并及时履行售后服务。

第九条乡村电商应当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提供便捷、高效的购物体验。

第四章乡村电商的商品管理第十条乡村电商应当建立商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商品的质量和供应。

第十一条乡村电商应当建立商品分类管理制度,便于消费者选择商品。

第十二条乡村电商应当建立商品库存管理制度,及时补充和调整商品库存。

第五章乡村电商的物流配送第十三条乡村电商应当建立物流配送管理制度,确保商品的及时送达。

第十四条乡村电商应当选择具备良好信誉和丰富经验的物流合作伙伴,提供高效的物流服务。

第十五条乡村电商应当建立顾客投诉管理制度,及时处理顾客的投诉,并对问题进行整改和改进。

第六章乡村电商的支付结算第十六条乡村电商应当建立支付结算管理制度,确保支付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乡村电商应当选择合法合规的支付机构,并通过多种支付方式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第十八条乡村电商应当及时结算支付款项,并提供相应的财务报表。

第七章乡村电商的经营数据与分析第十九条乡村电商应当建立经营数据采集和分析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场情况。

第二十条乡村电商应当利用科学的分析方法,根据经营数据做出决策,提高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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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起草工作小组二〇一八年七月目录一、背景及意义 (3)二、任务来源 (5)三、标准制定过程 (5)四、标准制定原则 (6)五、标准主要内容及依据来源 (7)六、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18)七、标准实施预期的效果 (18)《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编制说明一、背景及意义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城市网购市场趋近饱和,而农村在此时展现出了其强大的购买欲和购买力,农村电子商务应运而生。

农村电子商务是指以农业生产为中心而发生的一系列电子化交易活动,包括农业生产的管理,农产品的网络营销、电子支付、物流管理以及客户关系管理等;并通过网络平台嫁接各种服务于农村的资源,拓展农村信息服务业务、服务领域,服务内容涉及消费品代购、农产品外销、便民服务、政务服务、农资代购服务等内容,使之兼而成为遍布县、镇、村的三农信息服务站,作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的实体终端直接扎根于农村服务于三农,真正使三农服务落地,使农民成为平台的最大受益者。

经济社会的发展、信息化技术的革新与应用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群众的实际需求驱使农村电子商务不断发展壮大,并成为促进农民增收、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之一。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不仅对农业发展提出了要求,也明确地对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出了需求;党的十八大做出“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战略部署,把农业信息化建设提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农村电子商务作为农村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构建起一座联通农业生产和市场的桥梁,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推动力量。

2014年是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分水岭,这主要表现在:一方面,电子商务向村镇全面展开,京东、淘宝等众多电商巨头渠道下沉布局农村,开始了三四线城市、乡、镇等地区的刷墙行动。

“赶街-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开始在全国推广,“淘宝千店万村计划”、“京东下乡”计划启动,这标志着,电商公司针对农村的电子商务服务开始全面铺开;另一方面,政府更加重视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对三农建设所发挥的作用,国家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通知》、《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文件,从顶层设计上谋划全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动农村电子商务落地实施。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是指位于农村,利用已有的电子商务平台为当地居民提供商品代购、产品代销及便民服务等其他服务的站(点)。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是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落脚点,是实现农村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有效途径,对促进当地电子商务发展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我国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参与主体主要是政府和企业。

在政府层面上,主要有商务部“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的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农业部“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12316村级信息服务站(益农信息社)、中国邮政系统所建的村级电商服务点、供销合作社体系下建立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等;根据国家益农网的统计,“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已覆盖10个省、20个县、50个村,建立50个益农信息社。

截至2015年2月中旬,中国邮政已在全国21个省份上线了5.6万个服务站点;湖北省2010年组建湖北供销裕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村级综合服务社通过裕农网,实施公益性代理服务和建行裕农通普惠金融服务,目前已建成20471家,覆盖全省80%行政村。

在企业层面上,主要是电子商务服务公司通过在农村设点,提供农村电子商务服务。

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电商公司通过渠道下沉布局农村电商,如阿里巴巴“千县万村”计划的农村淘宝、京东帮服务店、苏宁易购服务站等,截至2015年6月底,农村淘宝已累计覆盖全国17个省,建立63个县级服务中心,建成1803个村级服务站;另一种则是成立之初就立足于农村市场和草根群体,不断成长而成的电商企业,如嘉言民生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赶街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乡村淘”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乐村淘等。

为了防止资源浪费,近年来呈现出政企合作、多站(点)合一的大趋势。

如2016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阿里巴巴集团将在未来三年,共同支持300余试点县(市、区)结合返乡创业试点发展农村电商;未来三年,阿里巴巴每年将在发改委选定的约100个返乡创业试点中,设立约100个县级服务中心和10000个村级服务站,每个村级服务站视实际需要可承载“生态中心”、“公益中心”等功能。

然而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不断发展的进程中,由于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经营水平的差异导致服务站点运营情况良莠不齐,主要存在的问题有:服务站点配套设施建设不够完善。

由于农村互联网普及率相对较低,农村物流配送网络相对不健全等因素,部分服务站点无法满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需求;服务站点的服务和管理水平较低。

目前未涉及与本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未对农村电子商务站点的管理与服务做出要求的相关规范。

随着农村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急需切实有效的管理和服务规范,有必要制定《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指导和规范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建设、服务、运营与管理,以提升农村服务站点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推动农村电子商务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任务来源《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制定工作为《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等31项国家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6]77号)的任务之一,项目计划编号“20161935-T-424”。

本项任务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由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组织标准起草工作。

三、标准制定过程1、成立标准起草小组为了确保标准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自接到国标委标准立项文件,由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牵头,组织成立了由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阿里巴巴集团、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标准研究中心、广东省供销社等单位组成的标准起草小组,明确分工及时间进度安排,确定了标准框架。

2、组织开展文献调研及实地调研一是搜集和分析与农村电子商务相关的各地政策文件及地方标准。

二是实地调研和访谈。

按照地域分布,对浙江省、四川省、福建省、厦门市、深圳、山东、江西、湖北等地,开展重点调研。

标准起草小组分别赴四川北川县、安县,浙江省遂昌县、桐庐县、德清县,福建省泉州莆田,厦门市,山东夏津、湖北省恩施、陕西武功等地采取座谈、走访的方式开展实地调研。

调研对象涉及各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协会,如商务局、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等;以及各地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如阿里巴巴的农村淘宝站,村友电商、京东帮、赶街、德清的丰收驿站等。

通过文献资料调研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从各级部门、运营商、从业者、农村居民、相关科研机构等作为调研对象,调研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发展的总体情况、建设与运营模式,服务站建设的具体要求(如选址、硬件设施等)、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流程与工作要求等。

3、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标准起草时间进度安排,标准起草小组组织召开了8次研讨会,对标准草案进行逐条逐句讨论,并在实地调研过程中将标准草案向相关地方进行意见征求,并不断完善,于2018年9月形成征求意见稿。

四、标准制定原则1、实用性原则本标准中有关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内容及要求的规定,是在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和文献,分析我国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当前现状,调研我国不同省份不同类型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运营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编写。

符合当前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发展水平,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

2、协调性原则本在标准编写过程中注意了与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协调问题,在内容上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协调一致。

3、规范性原则本标准严格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和规定编写本标准的内容,保证标准的编写质量。

4、前瞻性原则本标准在兼顾当前我国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现实情况的同时,还考虑到了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趋势和需要,在标准中体现了个别前瞻性条款,作为对行业发展的引导。

五、标准主要内容及依据来源1、主要依据来源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浙江省地标DB33/T 982-2015《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管理与服务规范》;福建省地标DB35/T 1601-2016《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设置与服务规范》;益农社、供销社、阿里巴巴、京东等政府、企业在各地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设置与运营实践。

2、标准主体框架根据实地调研,并参考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试行);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指引》(试行),及浙江省地标DB33/T 982-2015《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管理与服务规范》、福建省地标DB35/T 1601-2016《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设置与服务规范》、阿里巴巴农村电商服务站规范等,确定标准主体框架由范围、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管理要求构成。

3、术语和定义明确了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项目运营单位的术语和定义,主要基于各地的实践确定。

4、基本要求包括建设模式、选址、设施设备配置及人员要求。

(1)建设模式基于各地试剂调研,确定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模式。

政府主导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一般会采用招标委托、购买服务、平台嫁接等方式,确定合适的农村电子商务项目运营商开展合作,例如“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会通过招标等方式委托当地企业或平台进行运营,“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向嘉言民生购买建设管理服务,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在已建成的村邮站平台上叠加电子商务服务内容。

在政企合作中,政府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组织动员,组织开会号召各个部门协作共同落实项目工程,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二是宣传带动,在政府网站和主流媒体上宣传具体政策、业务流程以及推进情况等,政府网站、电视台等都是常用的宣传渠道;三是验收监督,政府有关单位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完成后进行验收以及对合作企业日常的运营进行监督。

所合作的项目运营单位或企业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成立项目运营中心,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统筹和规划,负责各地的推广宣传、人员培训和网点建设;二是成立总经理负责制的执行团队,分工落实,包括仓储物流、市场推广、职业培训、技术维护等组别,负责服务网点的前期建设和后期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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