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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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联锁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报警联锁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报警联锁管理系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报警联锁管理系统的管理和运行,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根据《公安机关设区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报警联锁管理系统是指通过软硬件技术实现信号处理、信息传输、数据存储和应急处理等功能的一种智能化系统,用于监控、管理和响应各类报警信息。

第三条报警联锁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由系统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包括系统配置、操作规范、故障排除、数据备份等。

第四条报警联锁管理系统的用户应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要求和安全规定使用系统,不得私自修改系统设置或进行其他不当操作。

第五条报警联锁管理系统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该系统的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系统配置及维护第六条报警联锁管理系统应有专门的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的配置、升级、维护和保障系统的安全性。

第七条报警联锁管理系统的配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系统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系统硬件设备和软件程序的运行状态,及时更新系统升级补丁。

第八条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备份系统数据,并妥善保管备份资料,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系统管理员应建立系统故障排查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对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和安全检测,及时修复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

第三章操作规范及权限管理第十一条报警联锁管理系统用户应接受系统管理人员的指导和培训,了解系统的基本操作方法和安全规定。

第十二条报警联锁管理系统的用户应严格遵守系统的操作规范,不得私自修改系统设置、删除重要数据或进行其他非法操作。

第十三条用户在使用系统时应根据其权限进行操作,不得越权操作或泄露系统信息。

第十四条系统管理员应根据用户的需要设定不同的权限等级,确保用户只能进行其所需的操作,防止发生不必要的错误或事故。

第十五条用户在发现系统存在安全隐患或漏洞时,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并配合系统管理员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修复。

火电厂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管理实施细则(3篇)

火电厂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管理实施细则(3篇)

火电厂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____热电厂(以下简称____热电厂)生产管理过程中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的管理程序,明确权限职责,确保保护、联锁投退时不出现意外事故,同时使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在设备出现故障和人为操作不当等异常状况时能及时准确地动作或报警,确保发电机组安全、可靠和稳定运行,依据公司《管控体系》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____热电厂在生产全过程中涉及联锁保护管理的规定。

第三条名词解释保护。

反应于电力系统中电气设备故障或不正常的工作情况,而作用于系统内开关跳闸或发出告警信号的一种电工应用技术或电工装置,又称为继电保护、或者继电器、或者热工保护等。

联锁:为了保证设备运行安全,通过技术方法,使各个设备和系统之间按一定程序、一定条件建立起的既相互联系,而又制约关系,这种制约关系即联锁。

报警:因设备运行参数、工况或相关条件超过一定安全界限后有可能造成设备、人员、控制品质等威胁而通过声光信号、动1作指示提醒相关人员引起重视的一种行为。

第四条依据电力生产安全二十五项反措和电业安全规程及各级安监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生产全过程中必须完全符合安全要求。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____热电厂设备维护部各班组。

第二章____与职责第六条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定值一般是由生产技术部主管____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计算和整定。

发电机组正常运行时,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参数设置定值。

第七条当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出现故障,特殊情况下需要对设置的参数重新修改时,应由设备维护部保护负责人员提出并填写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定值修改申请单,说明原因及定值更改的时间,并根据定值修改的性质和要求,制定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依次经设备维护部主管、发电部专业主管、生产技术部专业主管和主管生产厂长或总工审批。

如果系调管设备的保护系统,由当班值长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申请电网调度同意后方可执行,同时汇报电力公司调度中心。

联锁和报警管理细则

联锁和报警管理细则

联锁和报警管理细则1目的为确保生产装置(或系统)安全运行,规范联锁和报警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2适用范围2.1本细则规定了炼油二部联锁和报警管理的范围、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

2.2本细则适用于炼油二部联锁和报警管理。

3职责由工艺专业负责本细则的修订及工艺联锁(报警)管理的监督检查,设备专业负责设备联锁(报警)管理的监督检查,安全专业负责FGS报警管理的监督检查,班组负责本细则的执行落实。

4管理内容及要求4.1联锁(报警)设置管理4.1.1联锁术语及定义工艺联锁分为公司级联锁(A级)与部门级联锁(B级)。

公司级(A级)联锁是指可以引起一个工艺系统或某台关键设备发生异常动作,并造成该生产单元或全系统紧急停车的联锁,包括:1)涉及全装置或大范围停车的工艺联锁;2)重要工艺系统的联锁;3)涉及装置仪表气源、电源主干线的联锁。

部门级(B级)联锁是指联锁动作可引起非关键设备跳车,不会造成生产单元或系统停工,能够迅速恢复系统正常的联锁,如生产过程中的开关联锁、设备启停或顺序控制联锁。

4.1.2报警相关术语及定义已激活的报警总数:指装置当班关键报警和标准报警总数。

已激活的关键报警数:指装置当班SIS报警总数。

已激活的标准报警数:指装置当班DCS报警总数。

报警率:指装置每个中控室操作员每小时收到的任何报警数。

报警抑制数:指当班被强制的报警点数,包括屏蔽、打校验位、打手动和改旁路的情况。

持续报警数:指装置当班一直报警的回路总数。

与联锁相关的报警以及部分重要控制参数报警设置为高级;其他控制参数报警设置为中级;仅为显示的报警设置为低级。

4.1.3新建装置投产前、装置大修或重大技术改造后的开工前,各专业技术人员要根据设计资料结合实际情况建立联锁台帐,工艺联锁台账需上报计划调度部,设备联锁台账需上报机械动力部,经会签、批准后执行。

部门拥有工艺报警的管理权限,装置投产后,部门结合设计和生产需要,设置报警参数,并形成装置报警台账。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范本(3篇)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范本(3篇)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为了确保报警设备的有效运行和及时响应,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我公司制定了报警联锁管理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此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内部所有设备和人员。

三、报警联锁管理要求1. 报警设备(1)所有需要安装报警设备的区域,必须配备有效的报警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摄像头、红外探测器、烟雾报警器等。

(2)各报警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位置和数量进行布防,确保全面覆盖。

(3)报警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2. 报警联锁(1)报警设备必须与联锁设备进行连接,确保一旦发生报警情况,联锁设备能够即时受到触发。

(2)报警联锁设备必须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能因为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失效。

(3)各报警联锁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3. 报警处理(1)一旦报警设备触发报警,必须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包括保安人员、管理人员等,并及时处理报警事件。

(2)报警事件必须按照预定流程进行处理,包括查找原因、采取行动、记录事件等。

(3)报警事件处理完成后,必须对事件进行分析和总结,将结果报告给相关部门。

4. 相关责任(1)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检修工作。

(2)保安部门负责报警联锁的管理和接警工作。

(3)管理人员负责对报警事件的处理和后续工作的跟进。

四、违反制度的处理措施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辞退等。

五、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制度规定。

如有需要,本制度可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以上为我公司报警联锁管理制度,各部门和人员务必认真遵守,确保报警设备的有效运行和及时响应,以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范本(2)报警联锁管理制度是一种组织和管理报警设备的规定和程序。

以下是一个参考的报警联锁管理制度的内容:1. 目的- 确保报警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设备联锁保护和报警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设备联锁保护和报警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设备联锁保护和报警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设备联锁保护和报警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为了及时发现、及时整改设备隐患,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稳定运行,减少设备故障发生,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成立设备检查小组:1.XXX区域组长:XXXXXXX2、XXX区域组长:XXXXXXX二、设备定期检查小组职责1、定期检查XXX公司范围内的电气、仪表设备的联锁保护和报警运行情况。

2、及时上报设备隐患,制定、实施设备检修计划,设备隐患的整改。

3、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协助设备检查、隐患整改工作的开展。

三、管理规定1.设备联锁保护和报警定期测试检查的周期为每季度一次,由生产单位、维修、自动化部共同配合完成。

2.设备联锁保护和报警定期检查由XXX公司各个生产车间指派专人负责,生产车间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现场组织、协调相关人员进行检查,检查期间、整改期间车间指派人员必须全程跟踪,不得推拖,否则考核责任车间成员200元/次。

3.设备联锁保护和报警定期检查由XXX公司生产科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协调时间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检查,不得推拖,否则考核生产科成员200元/次。

4.每次设备检查结果由自动化部计算机站提供测试记录表,并在记录表上签名,否则考核自动化部计算机站200元/次。

5.设备科公布检查结果并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无特殊原因未按期整改,考核责任单位主管100元/项,考核责任单位100元/项,由责任单位分解到个人。

6.设备的各个联锁保护、报警功能及相关参数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关闭、新增加,特殊情况下为确保不影响生产需更改、删除、关闭联锁保护或报警功能时,必须通知当班调度和XXX公司设备科,在确认不会造成故障或事故的前提下,经XXX 公司设备科和维修厂或自动化部技术主管、XXX公司主管设备的副厂长的同意方可解除。

重大设备或安全隐患以及会造成非计划停炉停机的设备故障当班调度必须立即通报分公司设备机动部的当班调度。

火电厂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火电厂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火电厂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管理实施细则范文1. 简介本文旨在规范火电厂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的管理实施细则。

这些系统的有效运行对于保障火电厂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因此必须加强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2. 系统划分2.1 保护系统:保护系统是用于监测和保护火电厂设备、线路和人员安全的系统。

包括发电机保护、变压器保护、线路保护等。

2.2 联锁系统:联锁系统用于设备之间的相互制约与配合,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包括设备间联锁、序列控制联锁等。

2.3 报警系统:报警系统用于监测和识别火电厂设备的异常状态,及时发出警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包括设备报警、火警报警等。

3. 管理实施细则3.1 技术要求3.1.1 保护系统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并经过专业人员的设计与调试。

3.1.2 联锁系统应确保设备间的联动控制准确可靠,避免设备运行冲突或安全隐患。

3.1.3 报警系统应具有灵敏的监测和识别能力,能够及时发出警报并记录相关信息。

3.2 设备管理3.2.1 所有保护、联锁和报警设备应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3.2.2 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试运行和调试,并确保其满足技术要求。

3.2.3 各类设备应有相应的检测标准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标准和规程进行操作和维护。

3.3 系统管理3.3.1 系统管理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3.3.2 对于系统的变更和升级,应进行详细记录并重新测试,确保变更无误。

3.3.3 对于系统的故障和警报,应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并详细记录相关信息。

3.4 应急预案3.4.1 火电厂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任务。

3.4.2 应急预案应定期检查和更新,确保其与火电厂的实际情况相适应。

3.4.3 应急演练应定期组织,以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操作人员的应急能力。

4. 管理评估4.1 定期对火电厂的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进行综合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二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二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一、引言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机制,用于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事故。

它通过建立一套完整的报警和联锁系统,实现对设备和设施的监控和控制,从而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本文将对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探讨其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二、报警管理制度1. 报警管理的目的报警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通过建立报警系统,可以在事故发生前就提前做出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报警管理的原则报警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及时性:报警系统必须能够及时发出警报,并迅速通知相关人员。

- 准确性:报警信息必须准确,不能误导和误判。

- 全面性:报警系统要能够对各类情况作出及时警示,不能遗漏任何安全隐患。

- 可靠性:报警系统必须稳定可靠,确保能够正常运行并起到预警作用。

3. 报警管理的步骤报警管理包括以下步骤:- 监测和检测:通过安装相应的监测设备,对设备运行状态和环境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和检测。

- 分析和判断:对监测到的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和判断,判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 报警通知:当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时,立即发出警报,并通知相关人员。

- 处理和控制:相关人员接收警报后,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和控制事态的发展,避免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三、联锁管理制度1. 联锁管理的目的联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设备和工艺的安全运行,防止操作错误和不当导致事故的发生。

通过建立联锁系统,可以有效屏蔽操作人员的错误操作,保障设备和工艺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2. 联锁管理的原则联锁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完整性:联锁系统必须覆盖设备和工艺的所有关键环节,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够实现联锁控制。

- 灵活性:联锁系统要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和改变,适应不同的操作需求。

- 安全性:联锁系统必须具备足够的防篡改和防误操作的能力,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

3. 联锁管理的实施步骤联锁管理包括以下步骤:- 设计和规划:根据设备和工艺的实际情况,进行联锁系统的设计和规划。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范文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范文

报警联锁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报警联锁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对报警设备的有效管理和使用,确保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而制定的管理规范。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安装报警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并应严格执行。

二、管理责任1. 系统管理员负责报警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修工作,保证报警系统的稳定运行。

2. 每个使用报警设备的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报警联锁管理制度,对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负责。

三、设备管理1. 使用报警设备前,必须经过专业人员培训并获得操作资质才能使用。

2. 每天使用设备前应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

3. 不得私自拆卸、移动设备或更改设备设置,如需进行相关操作必须由系统管理员操作。

4. 使用设备时应保持设备周围的环境清洁,避免灰尘及其它杂质影响设备的正常工作。

四、报警处理1. 对于报警系统触发的报警,每个人员都应立即采取行动,确认报警情况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2. 报警触发后,相关责任人员应立即前往现场处置,了解情况并进行必要的处理。

3. 报警解除后,必须填写报警处理记录,记录相关处理措施和结果,以备后续参考。

五、设备维护1. 设备的维护工作应按照制定的维护计划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维护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方法,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3. 维护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维修。

4. 设备维修过程应记录维修人员、维修时间、维修内容等相关信息,并保存好维修记录。

六、设备更新1. 报警设备使用寿命超过规定时限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应及时更换新设备。

2. 设备更新应根据实际需要和技术发展情况进行,选择性能更优良、安全性更高的新设备。

3. 设备更新应由系统管理员负责,确保新设备的正确安装和调试。

七、安全保密1. 报警设备的管理和使用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2. 所有使用报警设备的人员都应对设备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任意传播与设备有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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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热工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运行和投退的管理程序,明确热工保护、联锁和报警定值的审批及管理程序。

强化热工保护、联锁和报警装置的管理,确保发电机组和电网的稳定运行,尤其是加强关键发电设备热工保护系统的管理,使保护装置在关键设备出现故障和异常时及时准确的动作或报警,确保关键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厂所有发电设备的保护、连锁和报警系统的检查、使用、投退操作及投退审批程序等工作的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机械动力处/生产技术处/检修车间热控专工职责负责审核热工专业的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的投退必要性;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定值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负责审核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退出期间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和完善。

每月分析本专业保护、联锁报警信号退出情况,在季度监督会上进行分析。

重要操作到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协调和指导。

负责定期统计、汇总《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管理规定》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或改进措施。

第四条发电车间专业专工职责补充完善保护退出期间运行方面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退出期间的安全措施。

负责审核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的投退是否必要或可行性。

运行人员负责执行热工保护的投退,运行人员负责执行保护退出期间工作票或保护停用申请单上的安全措施(检修自理的除外),做好保护联锁、报警系统退出时的风险评估。

对操作的正确性负责。

第三章管理规范与执行程序第五条适用于XX厂所有带有保护、联锁和报警装置的发电设备和系统。

适用于XX厂关键设备保护系统的管理,包括职责划分、工作要求及试验与维护。

识别关键设备保护系统的设备和系统,且确立其维护职责。

确保关键设备保护系统的试验与维护的实效性与依据性。

第六条引用制度及关联子系统《新疆电科院热控技术监督制度》(2010)《火力发电厂热控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规定》国电安运[1998]483号(2010)《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报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DLT995-2006《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87)电生供字第254号《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14285—2006《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T 587-1996第七条专用术语定义关键设备:是指那些一旦出现故障,将会对设备及人身安全、健康、环保、经济效益、电网等有重大影响的设备,如出现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影响电网系统稳定、污染环境、停机或降出力等。

关键设备保护系统:是指为关键设备配置的保护、信号、自动装置、联动装置,使关键设备发生异常时及时告警或切除关键设备,使之退出正常运行状态。

一般保护系统:除关键设备保护系统的其他热工保护系统。

本规定中的保护系统如无特别说明,均包括联锁和报警系统。

第八条执行程序,保护分类及定值管理热工必须划分关键设备及其保护系统的范围,并制定清单。

电厂应每三年发布一次热工保护定值清册,热工班组据此进行全面核对。

如需修改,应按本规定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并做好记录和存档。

试验维护及作业工艺,制定关键设备保护系统的维护和检查试验制度。

制定制度的保护投退作业程序,工艺规范。

制定制度的试验报告和记录格式以及填写规范。

保护系统维护职责,对于每个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都将维护责任落实到人。

每个设备责任人都应确保保护系统的所有设备、部件都在监视之下,并且有明确的试验程序和试验周期。

保护的配置,保护的配置应满足国家、行业、设备制造厂家的要求,技术性能成熟、可靠,原则上应有可靠的备用手段。

保护定值执行批准的给定值,投运前进行核算和试验,满足实际运行的需要。

关键设备的保护应随主设备的投入而投入。

第九条关键设备热工保护的运行和投退管理,发电机组正常运行时,主、辅设备的保护应100%投入,任何人不得擅自退出机组保护或改动保护定值。

机组启停时的保护投退可参照规程按照发电车间的要求,由热工人员提前一天办理投退手续。

关键设备的保护投退应办理热工保护投退单。

一般应在在MIS上办理。

热工保护投退单由热工保护专责人填写,经本车间专业负责人和车间负责人审核,再由机械动力处、生产技术处、发电车间对口专业技术负责人确认,最后交副厂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紧急情况下(如:保护装置发生故障,误发信号等),经值长同意可以先将保护退出,值长应及时向分管领导和其他生产领导汇报并在值长运行日志上做好记录。

4小时内不能恢复的需办理相关手续。

在节假日、夜间期间,由部门值班人员和厂值班领导审核批准。

凡是热工保护发生投退的,不论是按正常手续办理的,还是紧急情况下值长要求的,检修和运行均应在“热控保护投退单登记本”上做好记录。

运行“热控保护投退单登记本”保存在集控室,检修“热控保护投退单登记本”保存在工程师站。

保存期为一年。

热工保护投退单登记本由XX厂统一印制。

关键设备的热工保护在发生检修后的投运要向总工程师或分管生产的副厂长、汇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检修和运行人员均应在各自的“热控保护投退单登记本”上做好记录。

保护投退操作的执行1.保护、联锁和报警的投退由热控人员(极少数由运行人员)完成,热控设备专责人要做好操作或监督工作。

2.所有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的投/退必须执行监护制度,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查找直流接地,需短时间退出保护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由热控人员投退的保护、联锁等,在执行过程前要与运行人员联系好,操作完毕及时通知运行人员,运行人员要加强监视,密切注意有关参数的变化。

5.按照规定的工艺规范投退保护。

对DCS中的作业要求如下,若有修改按照最新要求执行:DCS控制系统中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的投退,具有硬压板的保护通过硬压板实现保护的投入与退出;没有硬压板的必须将逻辑中的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都投退,严禁只对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的就地接线或一次元件进行开路、断线而不对逻辑中的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进行退出进行相关工作。

6.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投入前必须对信号进行认真检查,确认输入信号正常、逻辑正常、控制回路及信号状态良好、设备运行正常(确认的方法和工具一定要有明确规定),方可将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投入运行。

主保护退出超过72小时,必须按照《XXXX厂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条热工保护定值(逻辑)的变更,所有保护,尤其是关键设备的保护定值、逻辑的修改、增加或变更应谨慎对待,一般要经过慎重讨论,形成正式文件或会议纪要等。

所有保护,不仅仅是关键设备的保护定值或逻辑需要修改、增加或变更的,由提出部门填写热工保护定值(逻辑)变更单,经相关部门审核,主管生产副厂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热工保护定值(逻辑)变更单”通常以书面形式办理,变更单一式三份,一份交生产技术处存档,一份送发电车间,一份交热工班存档。

变更单包含名称、内容、编号等,编号应包含年份的信息。

保护定值(逻辑)变更单热工班存档,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变更单的相关支持文件如通知、会议纪要等作为附件一并存档。

第十一条新增或技措工程的相关规定,检修车间热工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本单位新增或技措工程的设计审查,应提出对新设计项目的要求和对原有系统保护改进的要求。

热工专业要监督调试单位严格按照有关的各项规程、条例、规范、技术监督、反措等规定,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保证质量并形成完整的技术资料。

调试时检修人员必须介入,并对调试质量按规程、制度进行验收。

新建、改建工程投产需要的热工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应按实际工程投产阶段需要,由业主、监理、设计、调试、施工、生产厂家等各参与方充分讨论形成书面文件,经审批后,提交给施工单位实施。

新设备投运前,必须与基建单位进行图纸资料、仪器仪表、调试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试验报告等的移交工作。

新建、扩建、技改工程保护设备投产前,基建调试单位与生产单位必须严格履行交接验收手续,未经验收的设备严禁投入运行。

建立热工保护定值清册,经专业技术部门审核,分管生产副厂长批准发布。

新增设备、系统也按照新建工程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关键设备保护系统的记录,建立关键设备保护系统台帐或清册,关键设备保护系统的完整清单,包括设备责任人,试验和维护程序。

详细的定检和周期检定计划。

完整的试验和维护记录。

保护传动记录至少保存一个机组小修周期。

第十三条建立制度的关键设备保护系统的试验和维护程序,作业规范等。

除了保护系统中单个设备的试验和维护程序,为了确保整个保护系统的可靠性,还应有整个保护系统功能的传动程序。

应认真考虑试验时的风险,清晰写出试验的具体步骤。

第十四条试验报告及记录,关键设备保护系统和单个设备试验后,应填写报告或传动记录。

报告的内容和形式应能覆盖整个试验过程。

报告和记录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规范填写。

第十五条机组停运超过72小时热工主保护必须进行传动试验,机组停运后超过168小时关键设备保护联锁必须全部进行传动试验。

第十六条关键设备保护系统的故障,当进行关键设备保护系统的试验时,机组事故记忆装置要完好,发现问题应尽快解决,并且将整个过程记录在案。

当关键设备保护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设备和人身安全时,应立即告知上级技术管理部门,并密切注意故障的发展。

如果可能,应采用备用手段降低风险,直到关键设备保护系统恢复正常。

当保护系统发生故障情况紧急时,为防止保护装置误动作,值长可以批准先退出保护装置,再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本规定文档记录中的时间,尤其是计划、批准、完成等时间应精确到时、分,部门和领导的批准时间到日即可。

第十八条一般保护的投退可不办理投退单,但运行人员和热工人员必须记录清楚。

第十九条文档管理,定值清册以年为版本号,其封面包含编制、审核、批准等信息,注明发布时间和实施时间。

清册由生产技术处发放,领用人签字。

发放范围:生产技术处、发电车间、检修车间专业技术人员各一册,热工班一册,最新清册发布后,旧清册必须按照作废文档保管,在存档期(一年)满后及时销毁。

逻辑修改、保护投退记录等文件归类存档。

第二十条电子版本的管理,定期对逻辑进行光盘备份,设立文件记录。

应有专用的笔记本电脑及移动存储设备存储程序、软件及参数。

不准与外界互联网连接,禁止使用非专用移动存储设备在现场及专用笔记本上使用。

重视对软件的管理,软件升级及修改后应及时备份,并注明版本号,时间日期,摘要等必要内容。

使用专用“工程备份光盘”档案柜保管光盘(或其他存储设备),新、旧版本分开存放,严禁混放错用。

对工程师站上备份的文件按日期建立文件夹,保留最近两次备份。

调用备份必须在记录本上记录清楚,注明调用原因、调用时间、操作人员。

作废的程序、软件等光盘在存档期满后应及时销毁。

班组应制定文档和电子版本的管理规定,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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