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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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塌陷区治理方案

煤矿塌陷区治理方案

煤矿塌陷区治理方案煤矿塌陷区治理是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工作,对于减少地质灾害风险、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地下空洞会因为煤矿开采活动而发生塌陷,这不仅会对周边环境造成破坏,还会对附近居民的生活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煤矿塌陷区治理方案至关重要。

首先,对于已经发生塌陷的区域,需要进行地质勘察和评估,了解塌陷区域的地质构造、地层情况以及塌陷形成的原因。

根据勘察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

在治理过程中,可以采用填充法、支护法、固化法等多种技术手段,对塌陷区域进行修复和加固,以恢复地表的稳定性。

其次,需要加强对煤矿开采活动的监管,避免过度开采导致地下空洞过大,进而引发塌陷。

同时,对于已经停止开采的煤矿,需要进行闭坑处理,封闭井口,填平矿井,以防止地下空洞演变成塌陷区域。

在进行闭坑处理时,需要考虑地质环境、地下水情况等因素,制定合理的闭坑方案,确保闭坑后地表稳定。

另外,加强对周边地质环境的监测和预警工作也是煤矿塌陷区治理的重要内容。

通过地质监测,可以及时发现地下空洞的变化情况,预警可能发生的塌陷风险,为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提供依据。

同时,加强对周边居民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对地质灾害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最后,煤矿塌陷区治理需要政府、企业和专业机构的共同参与和协作。

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煤矿开采活动的监管,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煤矿开采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减少地质灾害风险。

专业机构要加强科研力量,不断完善煤矿塌陷区治理技术,为实践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综上所述,煤矿塌陷区治理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多方共同参与,科学合理地制定治理方案,加强对煤矿开采活动的监管,加强地质监测和预警工作,共同致力于减少地质灾害风险,保护生态环境,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沉陷区治理方案【范本模板】

沉陷区治理方案【范本模板】

宜宾县凤祥煤矿采煤沉陷区治理方案2017年宜宾县凤祥煤矿根据相关规定,为深化采煤沉陷区治理,进一步做好采煤沉陷区内受灾群众的搬迁工作,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我矿特编制采煤沉陷区治理方案以指导矿山在生产过程中系统的进行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第一章组织管理1、为深化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利兰煤矿成立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何英奎(矿长)副组长:杨光君(总工程师)吴学彬(安全副矿长)陈国雄(机电副矿长)李玉奎(生产副矿长)詹伟(地测技术员)领导组负责组织制定采煤沉陷综合治理方案、审定采区、采煤工作面上方回采前的走访调查摸底工作,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基金的预算安排和决算结果,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2、积极与国土、煤炭、环保、地灾等职能部门联系,做好本矿沉陷区项目的治理工作。

第二章沉陷区治理原则、治理范围一、沉陷区综合治理要在确保社会稳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坚持以下原则:1、“谁开采、谁受益、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谁赔偿”的原则。

2、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合理布局、综合治理的原则。

3、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4、标本兼治、以治为主、防治结合、规范程序、严格管理的原则。

二、沉陷区治理范围1、在凤祥煤矿井田范围内,煤炭开采引起的地质灾害和环境破坏的治理。

2、沉陷区综合治理的内容包括因受开采影响所造成的居民住宅、耕地、水利设施、山林、人畜饮水、道路交通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损害和矿井开采引发的地质灾害等方面。

第三章沉陷区治理方案及防护措施一、沉陷区治理方案我矿目前开采现状条件下未发生地面塌陷、地裂缝灾害,随着开采活动的进行,在开采影响范围内可能产生,治理时要统筹考虑开采沉陷与地裂缝的关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1、地下已废弃巷道或采空区出现地面塌陷、地裂缝时,采取地下回填废渣,减缓地面沉陷速度;为制止地面塌陷形成,通过地面裂缝灌注尾矿砂浆(或水泥砂浆),加快充填废渣的固化。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29•【字号】皖政办[2009]86号•【施行日期】2009.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9〕86号)淮北、亳州、宿州、阜阳、淮南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两淮矿区是全国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是我省能源、原材料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由于多年来大规模的煤炭开采,形成了较大面积的采煤塌陷区,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塌陷区总面积250平方公里,塌陷深度在1.5米以上的达到127平方公里。

目前,两淮矿区塌陷区以每年3万亩的速度递增。

到2010年,淮北、淮南、亳州、宿州和阜阳皖北五市需搬迁村庄351个,涉及71885户,266287人,安置点需用地31884亩。

为加强皖北五市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皖北和沿淮部分市县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皖发〔2008〕2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安置补偿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8〕58号)精神,在《安徽省两淮地区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的指导下,遵循“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先搬后采、土地置换,征转有别、依法补偿,试点先行、保障应急,整合资金、配套政策,项目推进、明确责任”的总体思路,根据“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各负其责”的原则,对历史遗留和新产生的塌陷区进行综合整治,努力使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恢复,土地整治取得明显效果,塌陷区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采煤企业生产秩序持续稳定。

龙口市采煤塌陷区实施方案

龙口市采煤塌陷区实施方案

龙口市采煤塌陷区实施方案龙口市位于山东省东北部,是一个以煤炭资源为主要经济支柱的城市。

然而,长期的煤矿开采活动导致了大面积的采煤塌陷区,给当地的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

为了有效应对采煤塌陷区的问题,制定并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一、背景分析龙口市采煤塌陷区主要集中在市区东南部和南部,涉及面积广大,影响深远。

采煤塌陷区的形成主要是由于煤矿开采引起地下空洞塌陷所致,严重威胁了当地的交通、房屋安全和农田利用。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要科学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

二、目标确定针对龙口市采煤塌陷区的实际情况,我们的治理目标主要包括:恢复和改善采煤塌陷区的地表地貌,修复受损的基础设施,保障居民的生活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实现采煤塌陷区的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方案1. 采煤塌陷区治理规划制定详细的治理规划,包括对采煤塌陷区的土地利用、基础设施修复、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规划设计,确保治理工作有序进行。

2. 土地复垦与植被恢复对采煤塌陷区的土地进行复垦,恢复植被,加强土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减少土地沉陷和土壤侵蚀,改善生态环境。

3. 基础设施修复对受损的道路、桥梁、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进行修复和加固,保障交通畅通和居民生活用水安全。

4. 安置搬迁工作对于采煤塌陷区内的居民,组织安置搬迁工作,确保居民生活安全,同时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5. 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立采煤塌陷区的监测预警系统,及时监测地质灾害隐患,提前预警,减少灾害损失。

6. 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采煤塌陷区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参与治理工作。

四、实施保障为了确保龙口市采煤塌陷区治理方案的顺利实施,我们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五、结语龙口市采煤塌陷区的治理工作任重而道远,但只要我们科学合理地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相信一定能够取得成功。

煤矿塌陷区治理措施

煤矿塌陷区治理措施

煤矿塌陷区治理措施引言煤矿塌陷是由于煤矿开采过程中,地下空洞或煤层失稳导致地表发生下沉或坍塌的现象。

煤矿塌陷区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威胁,因此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对煤矿塌陷区进行修复和维护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煤矿塌陷区治理措施。

1. 沉降区域修复1.1 基础处理在煤矿塌陷区域进行修复前,首先需要对基础进行处理。

主要包括: - 地质勘测:了解地下地质情况,确定稳定性。

- 土体加固:采用注浆、灌浆等方法加固地基。

- 加固结构物:对于受损的房屋、道路等结构进行加固,确保基础稳定。

1.2 环境修复煤矿塌陷区域常常伴随着环境破坏,因此需要进行环境修复。

主要包括: - 土壤修复:采取植物修复、堆肥施用等方式恢复土壤质量。

- 水环境修复:对于受到煤矿塌陷影响的水体进行净化和恢复。

1.3 建设规划煤矿塌陷区经过修复后,需要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利用。

主要考虑以下方面: -人口迁移:将塌陷区的居民合理安置,确保他们的生活和财产安全。

- 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塌陷区域的规模和用途,合理规划并建设基础设施,如道路、管网等。

-绿化景观:在塌陷区域进行绿化工程,打造绿色景观,提升生态环境。

2. 防治措施2.1 矿山支柱矿山支柱是煤矿开采过程中支撑煤层的重要措施,对于防止煤矿塌陷具有重要作用。

主要包括: - 合理设计支柱:根据煤层厚度、倾角等参数,合理设计支柱的高度和密度。

- 及时回填支柱:煤层采完后,及时回填支柱,防止地表下沉。

2.2 加固地面建筑煤矿塌陷区域的地面建筑物常常受到破坏,因此需要进行加固措施。

主要包括:- 桩基加固:对于受损房屋的地基进行加固,采用桩基等方式增加承载能力。

- 补强结构:对于受损结构进行加固处理,如加固梁柱、墙体等。

2.3 排水处理煤矿塌陷区域常常存在排水困难的问题,需要进行排水处理。

主要包括: - 建设排水井:在塌陷区域建设排水井,加强地下水排泄。

- 设施完善:对于已有的排水系统进行改造和完善,确保排水通畅。

煤矿塌陷区治理方案

煤矿塌陷区治理方案

煤矿塌陷区治理方案煤矿塌陷区治理方案1. 引言在煤矿开采过程中,塌陷是一种常见的地质灾害。

煤矿塌陷区对周围环境和人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

因此,针对煤矿塌陷区的治理成为了一项紧迫的任务。

本文将介绍煤矿塌陷区治理方案,希望对解决这一问题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2. 治理方案2.1. 地质勘探在治理煤矿塌陷区之前,首先需要进行地质勘探工作。

地质勘探旨在了解煤矿塌陷区的地质特征、构造特征和地下水位等信息,为治理方案的设计提供依据。

2.2. 地表特征分析通过对煤矿塌陷区地表特征的分析,可以了解塌陷区的范围、塌陷沉降的程度和塌陷裂缝的分布情况等。

这些信息对于治理方案的确定至关重要。

2.3. 治理策略选择根据地质勘探和地表特征分析的结果,确定合适的治理策略。

常见的治理策略包括土地回填、土木工程支护和地下水排泄等。

2.3.1. 土地回填土地回填是指利用大量的填土材料将塌陷区重新填平,恢复地面的平整。

这种治理策略适用于塌陷区面积较小的情况,能够有效地改善地面条件。

2.3.2. 土木工程支护土木工程支护是指在塌陷区域周边进行建筑物支护、地下水排泄和土地平整等工程措施。

这种方式能够保护周边建筑物的安全,防止土地继续塌陷。

2.3.3. 地下水排泄地下水排泄是指通过井水抽取或地下排水的方式减少塌陷区域的地下水位。

通过降低地下水位,可以减少塌陷区的水分含量,有效地防止土地塌陷的发生。

2.4. 实施治理方案在确定了治理策略之后,需要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并进行具体的工程实施。

实施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进行,确保治理工程的质量。

2.5. 治理效果评估在治理方案实施完成后,需要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

评估主要包括地表沉降情况的监测、裂缝的变化情况等。

通过评估可以判断治理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为后续的维护和管理提供依据。

3. 结论煤矿塌陷区治理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地质、地表特征和治理策略等因素。

通过地质勘探、地表特征分析和治理策略选择,可以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方案。

采空区塌陷区治理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采空区塌陷区治理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采区塌陷区治理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一、采区塌陷区治理方案矿区现状条件下未发生地面塌陷、地裂缝灾害,随着开采活动的进行,在开采影响范围内可能产生,治理时统筹考虑开采沉陷与地裂缝的关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1、地测部门每月对采空区地表塌陷、裂隙检查后,分析制定具体的处理办法并实施。

2、重点加强雨季前对地表塌陷区的检查工作,雨季期间要加强气象资料的收集和水检测,加强防洪防汛管理工作。

3、建立完善的封闭系统,首先将采空区用密闭墙与巷道隔离开来,采空区建立观察站,进行观察并记录。

4、地下已废弃巷道或采空区出现地面塌陷、地裂缝时,采取地下回填废渣,减缓地面沉陷速度:为制止地面陷形成,通过地面裂缝灌注尾矿砂浆(或水泥砂浆),加快充填废渣的固化。

5、井下巷道尚在使用阶段,地面出现塌陷和地裂缝迹象时,及时对地裂缝发育地段采取灌浆、密实等措施:在井下巷道加强顶板支护等防塌指施,必要时停止该区段的开采。

6、井下已废弃巷道,地面形成塌陷但规模不大时,采取由外至内将废渣填入下部,中上部用细粒尾矿填充,穷实、上部复土的方式处理。

7、井下已废弃巷道对应的地面塌陷规模巨大时,难以治理的特殊地段,圈定为矿山地质灾害监测研究区,制定监测方案。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划定出禁入区、监测区,修建栅栏和观测道路,建立明显标志,防止人、畜误入造成生命财产的损失。

9、建立充善的封闭系统,将采空区用密闭墙与使用巷道隔离开来,每个采空区地面建立一个观察站,每1--2月进行1次观察并记录二、安全技术措施1、坚持长期的矿山环境及地质灾害监测,随时注意矿山开采进度造成的地质环境变化,对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进行监测并采取相应措施,尽量避免人为灾害发生。

2、必须规范施工、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矿山开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弃物,必须存放至安全的场所,严禁随意乱倒。

3、开采过程中,对矿山周围地形情况要勤观察,多测量,对开采活动可能引起的崩塌、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应加强监测,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重大地质灾害的发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煤矿沉陷区治理实施方案

煤矿沉陷区治理实施方案

煤矿沉陷区治理实施方案煤矿沉陷区治理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涉及到地质、环境、社会等多个方面的问题。

为了有效治理煤矿沉陷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制定科学合理的煤矿沉陷区治理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一、煤矿沉陷区治理现状分析。

目前,我国煤矿沉陷区治理面临着多方面的挑战。

首先,煤矿开采导致地下空洞,地表出现塌陷现象,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其次,煤矿废弃物排放、水资源消耗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再者,煤矿沉陷区的治理工作缺乏统一规划和科学方法,导致效果不佳,投入产出比较低。

二、煤矿沉陷区治理目标确定。

为了有效治理煤矿沉陷区,我们需要确立明确的治理目标。

首先,要保障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其次,要修复煤矿沉陷区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资源的再利用价值。

最后,要提高治理的经济效益,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煤矿沉陷区治理实施方案。

1. 地质勘察与监测,对煤矿沉陷区进行全面地质勘察,了解地下空洞分布及塌陷情况,建立地质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地表变化。

2. 地下空洞治理,采用注浆、灌浆等方法填充地下空洞,加固地下结构,减少地表塌陷风险。

3. 生态修复,对煤矿沉陷区进行植被恢复、水体治理等工作,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4. 资源再利用,利用煤矿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开发再生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5. 社会管理,加强对煤矿沉陷区周边居民的安置和管理工作,保障他们的生活稳定。

6. 经济效益评估,建立煤矿沉陷区治理的经济效益评估体系,对治理工作的投入产出进行科学评估。

四、煤矿沉陷区治理实施保障。

1. 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法规,为煤矿沉陷区治理提供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

2. 技术支持,加强煤矿沉陷区治理技术研究,推动科技创新,提高治理工作的技术水平。

3. 资金支持,加大对煤矿沉陷区治理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4. 宣传教育,加强对煤矿沉陷区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认识和支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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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两淮矿区是全国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是我省能源、原材料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由于多年来大规模的煤炭开采,形成了较大面积的采煤塌陷区,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塌陷区总面积250平方公里,塌陷深度在1.5米以上的达到127平方公里。

目前,两淮矿区塌陷区以每年3万亩的速度递增。

到2010年,淮北、淮南、亳州、宿州和阜阳皖北五市需搬迁村庄351个,涉及71885户,266287人,安置点需用地31884亩。

为加强皖北五市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皖北和沿淮部分市县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皖发[2008]2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安置补偿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8]58号)精神,在《安徽省两淮地区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的指导下,遵循“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先搬后采、土地置换,征转有别、依法补偿,试点先行、保障应急,整合资金、配套政策,项目推进、明确责任”的总体思路,根据“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各负其责”的原则,对历史遗留和新产生的塌陷区进行综合整治,努力使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恢复,土地整治取得明显效果,塌陷区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采煤企业生产秩序持续稳定。

(一)统一规划,综合治理。

将采煤塌陷区治理与新农村建设、土地复垦整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交通、水利等其他相关工程结合起来,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以及《淮河流域防洪规划》,编制到2020年的采煤塌陷区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宜耕则耕,宜村则村,宜水则水,宜林则林,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引导塌陷区居民向集镇和农民集中居住区集中,传统农业向多元产业方向发展,有效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村容村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先搬后采,土地置换。

采煤企业必须坚持“先搬迁、后开采”的原则,切实保护采煤塌陷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采煤塌陷区治理规划,编制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规划和计划,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尊重群众、方便生活,节约用地、合理压占,经济合理、避免重搬”的原则,对塌陷区村庄实施搬迁与整合。

村庄搬迁整合所使用的农用地指标,原则上通过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置换方式解决,塌陷区旧村庄土地由县(区)政府负责在2年内完成复垦并通过省验收,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

村庄搬迁整合涉及跨村民组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采取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交换或者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方式解决,做到产权明晰、用地规范。

(三)征转有别,依法赔偿。

采煤塌陷区土地为农用地的,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对于城市规划区外的塌陷土地,原则上不征为国有,对其塌陷造成的损失,按照《矿产资源法》的规定,由采煤企业一次性给予赔偿,赔偿标准比照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执行,因采煤塌陷而失地的农民应当列入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农民个人支出的费用可以从赔偿费中支出;塌陷后经治理不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虽然能够用于农业生产但生产效益十分低下、集体经济组织要求征收的,予以征收并依法给予补偿。

征收前已经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对塌陷土地一次性给予赔偿的,征收土地时不再重复支付征收土地补偿费用。

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塌陷地应当依法征收。

复垦后的土地仍然用于农业生产,保障塌陷区农民的长远生计。

(四)试点先行,保障应急。

在宿州市埇桥区开展塌陷区综合治理试点,在淮南市凤台县顾桥镇开展村庄搬迁应急工程试点,探索综合治理新机制。

在采煤塌陷区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出台前,先行对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急需搬迁的村庄实施搬迁,组织实施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应急工程,按照省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2009年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应急工程方案》,尽快启动应急工程。

2009年以后的村庄搬迁工作,按照采煤塌陷区土地整治规划分步实施。

按照计划完成搬迁并经省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通过的,省将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搬迁村庄给予奖励,专款用于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

2009年应急工程所需土地来不及办理用地手续的,县(区)政府应当制定先行使用土地方案,报设区的市政府批准,并报省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应急搬迁任务。

其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有关市、县(区)政府应当于2009年11月30日前依法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五)项目推进,整合资金。

市、县(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采煤企业,按照综合治理的要求,以矿区为单位,编制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项目,建立相关项目库,分年度有序实施。

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专账管理、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原则,对塌陷区范围内的土地复垦整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耕地保护、新农村建设、交通、水利及学校、卫生院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治理资金进行整合,综合运用土地复垦整理、建设用地置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新农村建设及其他相关配套政策,充分发挥各类资金和政策的聚合作用,促进综合治理工作加快实施。

二、近期工作安排(一)组织实施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应急工程。

2009年对皖北五市214个村庄进行搬迁,涉及46361户166763人。

计划于上半年完成94个村庄搬迁任务,涉及19366户共69486人;下半年完成120个村庄搬迁任务,涉及26995户共97277人。

对7月1日前不能搬进新房的塌陷区危房户,所在地方政府要制定应急安置方案,通过租房安置、建设临时安置过渡房、投亲靠友等形式,妥善安置群众。

建立工程项目跟踪督查制度,省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急需搬迁村庄项目逐村建立专项台账,按照各市上报的村庄搬迁项目工作计划表,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实行定期通报。

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存在工作不力、拖延迟缓、挪用截留私分村庄搬迁费用等行为的,严肃依法依纪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编制采煤塌陷区土地综合整治规划。

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尊重群众、方便生活,节约用地、保护环境”的原则,依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和《安徽省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以及城乡建设规划,组织编制《皖北五市采煤塌陷区土地综合整治规划(2009-2020)》,2009年底前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编制综合治理重大工程项目。

组织各地编制一批重大土地整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规划,建立综合治理项目库,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并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

(四)扎实开展试点工作。

综合运用现行的政策和资金渠道,积极探索开展综合治理试点和村庄搬迁试点工作。

宿州市埇桥区政府要按照批复的试点工作方案,积极推进试点工作。

凤台县顾桥镇村庄搬迁试点以张童、凡庙、童郢、八里和黄湾5个行政村16个自然村为范围,试点工作以市、县(区)政府为主导,淮南矿业集团负责落实搬迁经费,县(区)政府负责搬迁安置的组织实施。

试点县(区)政府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组织,确定具体办事机构,确保试点工作正常开展。

(五)梳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对国家、省出台的支持采煤塌陷区治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梳理,并根据综合治理的要求,提出需要国家和省出台新的配套法律法规政策建议。

(六)开展调研工作。

省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考察调研,听取地方政府、采煤企业和采煤塌陷区群众的意见,借鉴、学习兄弟省、市综合治理经验,根据采煤塌陷区的实际情况,研究提出综合治理意见和建议。

(七)动员部署综合治理工作。

一是按照《2009年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应急工程方案》,召开应急工程专题会议,部署应急项目实施工作。

二是召开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全面部署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

三、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

省政府成立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相关市、县(区)政府要加强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及时解决综合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明确责任。

省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及有关主管部门负责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恢复治理的规划编制、项目申报与指导协调工作。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监督采煤企业按批准的规划组织实施矿山开采。

省监察厅负责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省财政厅负责协调塌陷区综合治理项目和治理工作的资金保障。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指导建立采煤塌陷区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编制采煤塌陷区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办理土地转用征收手续、指导综合治理等。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编制塌陷区村庄搬迁规划及新建村庄选址工作等。

省审计厅负责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省国资委负责监督检查采煤企业配合开展村庄搬迁、做好塌陷区治理以及支付搬迁补偿费用等。

省环保厅、省农委等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紧密配合。

皖北五市及有关县(区)政府、采煤企业是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

市、县(区)政府要加强管理,杜绝抢搭抢建,认真组织实施塌陷区村庄搬迁、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治理无主废弃采煤塌陷区、历史遗留已经办理土地征收手续的采煤塌陷区。

采煤企业负责治理未办理土地征收手续的采煤塌陷区、在建的生产矿山造成的塌陷区,或者企业出资由市、县、区政府组织治理。

采煤企业要将其井田面积、矿井范围、开采时序、塌陷范围等通知市、县(区)政府,并按规定支付相关村庄搬迁、综合治理的费用。

省政府将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省民生工程事项,进一步落实省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市政府的责任。

有关市、县(区)政府也要将此纳入当地的民生工程之中(三)多渠道筹措治理经费。

一是争取国务院批准建立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基金,专项用于采煤塌陷区的综合整治,包括环境修复和生态补偿,塌陷区失地农民保障和因采煤引起的相关社会问题。

二是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市、县分成部分,塌陷区当地政府要专款用于塌陷区土地整治。

三是市、县政府按土地出让净收益20%提取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要专项重点用于塌陷区土地整治。

四是各地因适用建设用地置换政策而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其对应的应上缴报批费用全部用于村庄搬迁工程。

五是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存力度,缓缴期满后,立即恢复缴存,并做到足额缴存,及时用于塌陷区治理与村庄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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