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委会换届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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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范文

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范文

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举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负责本办法的修订。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业主委员会委员指委员和候补委员。

第二章业主的认定和投票权的计算第五条业主的认定:1.业主即依法取得本小区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人(即在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署名人);2.基于房屋买卖等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凭备案的购房合同可以认定为业主;3.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发生效力,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而取得物权的人;4.因依法继承或者受遗赠发生效力取得物权的人。

第六条业主人数和投票权数的认定:1.业主人数及投票权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和一票计算投票权。

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一票计算;总人数和总投票权数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2.一个专有部分有两个以上所有权人的,应当推选一人行使表决权,但共有人所代表的业主人数为一人。

3.业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行使投票权。

4.业主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书面委托书由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统一制作,委托书应说明委托人、代理人的详细情况和委托事项、投票权数,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业主书面委托他人进行投票,被委托人须出示书面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以上证件电子件。

第七条在发放选票(或征求意见表)和业主投票时均须进行业主产权核对以确认业主身份。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业主自荐或推荐产生。

第九条本次选举共设业委会委员候选人11名,候补委员候选人10名,应选业委会委员5~11名,应选候补委员5~10名。

候选人必须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方可当选为业主委员会委员。

业委会 换届选举 方案

业委会 换届选举 方案

业委会换届选举方案
以下是一篇关于业委会换届选举方案:
嘿,家人们!咱小区这业委会换届选举可真是大事儿呀!就好比一场激烈的比赛,每个业主都能当选手呢!
你想想看,我们天天生活的小区,就像一个大家庭,而业委会就是这个家的“管家团队”。

他们管着小区的各种事儿,大到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到垃圾桶的摆放。

这次换届选举,不就是给我们选更贴心、更负责的“管家”嘛!
咱先说说候选人报名这一块吧。

这可不是随便谁都能上的,得是真正关心小区、有能力的人呀!这不就跟选班长似的,得找个能带动大家一起把小区建设得更好的人。

报名之后,还得让大家都了解了解候选人吧,让他们亮亮本事,讲讲自己的想法和计划,这有多重要哇!
选举投票那天,哎呀呀,那可不得热闹非凡嘛!大家都聚在一起,郑重地投出自己的那一票,这感觉多神圣呀。

这就像是在为咱的家选掌舵人,能不认真、能不激动嘛!说不定还会有人在现场讨论起来,“嘿,我觉得这个行”“那个也不错呀”,多有意思!
再想想选出来之后,新的业委会成员们肯定要撸起袖子加油干啦!他们会和大家一起商量怎么让小区更整洁、更安全、更有活力。

就像是给咱们的家来一次大装修,让它焕然一新!
我觉得呀,这业委会换届选举就是我们每一个业主行使权力的时候,可不能马虎!我们都要积极参与,选出真正能为小区、为我们大家办事儿的人。

这样咱的小区才能越来越好,咱在这儿生活才能更舒心、更幸福呀!
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儿呀!所以,都行动起来吧,别错过这次重要的选举哟!。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五篇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五篇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五篇篇一: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我国宪法、选举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持。

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依照相关规定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筹备组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代表各一名、业主代表三名。

第二章产权登记第三条首次业主大会的业主投票权按照业主拥有的产权面积确定,按每10平方米为一个投票权,不足10平方米的按四舍五入计算。

每一投票人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

第四条投票前须进行业主产权登记,并确认业主身份,形成业主投票权清册;业主投票权清册须在投票前公示。

第五条业主登记产权时需出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筹备组应当在确认业主身份后发放业主委员会选举证。

选举证应当写明业主姓名、性别、住址、有效的联系方式及拥有的投票权数等基本内容。

业主收到选举证须签收。

选举证用于业主大会事务中核实业主身份和领取选票。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和选举第六条首届业主委员会设委员九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

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推荐,10名以上业主也可以联名推荐一名候选人。

每名业主只能推荐一名候选人。

业主联名推荐的,应在筹备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推荐的无效。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未欠交物业管理服务费、专项维修基(资)金等;(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五)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一定组织能力;(六)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企业及其关联单位内任职;(七)业主大会确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候选人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开个人的基本资料。

业委会换届流程

业委会换届流程

业委会换届流程
业委会换届流程是指在物业管理期间,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新旧业委会成员的更替。

业委会换届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一、组织业主大会
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是换届流程的第一步,业主大会的组织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法》及相关有关规定,并由业主大会主席主持。

二、选举业委会成员
在业主大会上,要进行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法》的规定,业主大会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协议的规定,由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成员。

三、讨论业委会章程
在业委会成员选举完成后,业主大会应当研究制定业委会章程,明确业委会的职责和权限,以便更好的履行职责,保证公共利益。

四、宣布业委会换届
当新旧业委会成员全部就位,经过业主大会的讨论,如果同意新旧业委会成员的更替,那么业主大会就会宣布业委会换届,新旧业委会成员开始正式交接工作。

五、新旧业委会成员交接
新旧业委会成员交接是换届流程的最后一步,新旧业委会成员需要对物业管理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新旧业委会成员必须就物业管理期间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以便有效地处理。

以上就是业委会换届流程的大致内容,在实践中,业委会换届流程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以更好地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小区业委会换届流程

小区业委会换届流程

小区业委会换届流程1.提前准备:在业委会任期接近结束之前,需要提前准备换届工作。

可以设立一个换届筹备组,负责协调和组织换届相关事宜。

换届筹备组可以由现任业委会成员或者业主自愿组成,也可以聘请专业机构或者第三方机构来协助。

2.宣传推广:为了增加选举的公开和透明度,应该提前进行宣传和推广换届事宜,包括发布公告、张贴通知、在小区内部网站或社交媒体上发布相关信息等,让小区业主了解换届时间、程序和要求,并鼓励业主参与选举。

3.选举报名:在宣传推广的基础上,可以设立一定的时间段,让有意愿参选的业主报名参与选举。

报名一般可以通过填写报名表、提交申请书等方式进行,报名截止后,由换届筹备组负责确认报名资格,并公示报名人员名单。

5.选举活动:为了使选举工作更加公正和透明,可以组织选举活动,例如候选人参选演讲、业主问答等,让业主更好地了解候选人,有选择权。

选举活动一般可以在小区内的公共场所举行,如会议室、户外广场等。

6.选举投票:选举投票一般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业主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投票,例如在小区内设置投票箱,或者通过线上平台进行投票。

投票结束后,由换届筹备组负责统计票数,并形成选举结果。

7.选举结果公示:选举结果应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3-5天。

公示内容包括当选业委会成员名单,以及选举工作的相关资料和统计结果。

在公示期间,任何业主都有权对选举结果进行反馈和申诉。

8.选举结果生效:选举结果公示期满后,选举结果生效。

新一届业委会成员将根据选举结果组成新的业委会,开始履行管理职责和代表业主权益的工作。

总结起来,小区业委会换届流程一般包括准备、宣传推广、选举报名、候选人公示、选举活动、选举投票、选举结果公示和选举结果生效等步骤。

这些步骤的具体执行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小区业主的需求进行调整,但要确保选举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及委员选举办法

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及委员选举办法

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及委员选举办法第一条阳光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由阳光街道、阳光社区工作人员、本届业委会部分成员组成换届筹备工作组负责筹备实施,阳光小区业委会换届监督(临时)工作组、市物业监督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第二条阳光小区第五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根据报名和推荐情况拟设5-13人,由换届筹备工作组以有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业委会成员候选人分配比例考虑小区状态、规模、户数及建筑面积因素初步将各区域的上限人数定为:多层区6人、别排区2人、二代高层区5人o最多13人。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先由业主、组织根据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进行自荐、推荐(一名业主推荐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被推荐区域候选人人数上限),经换届筹备组审核并征求被推荐人本人同意,换届筹备工作组以有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如遇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候选人时,以得票者的专有面积大的当选(如区域内报名的业主大于该区域候选人上限人数,将在换届筹备组投票之前,针对该区域的报名业主增加一个自我推荐环节)。

产生后将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在小区内公示,公示期七天。

公示无异议后,择日递交业主大会选举。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法定业主即房屋产权人),并符合下列条件:1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3.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4.具有一定组织能力;5.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6.常住本物业管理区域,住宅业主参选前一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8个月以上,商业、配套用房业主参选前一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办公、经营累计满8个月以上;7.本人、配偶及近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或有利害关系企业中及其关联企业内任职;(二)鼓励和支持业主中的以下人员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1中共党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8.社区“两委”班子成员;9.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10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业主委 员会选举办法

业主委 员会选举办法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活动,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选举原则本次业主委员会选举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充分尊重业主的意愿,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举权。

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业主委员会由主任 1 名、副主任_____名、委员_____名组成,共_____人。

三、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1、候选人的条件(1)本小区业主(指房屋所有权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4)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5)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2、候选人的产生方式(1)业主自荐:符合候选人条件的业主,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筹备组提交自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业主推荐:_____名以上业主可以联名推荐符合条件的业主为候选人,并提交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选举流程1、发布选举公告筹备组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发布业主委员会选举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选举的时间、地点、方式、候选人条件、报名时间及方式等。

2、候选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业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筹备组提交报名材料。

3、资格审查筹备组对报名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小区内公示。

4、确定正式候选人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并在小区内公示。

5、投票选举(1)投票方式:采用书面投票的方式。

(2)投票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投票地点:在小区内设置_____个投票点,方便业主投票。

(4)选票发放:筹备组工作人员向业主发放选票,业主凭有效身份证明领取选票。

6、唱票、计票(1)投票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在业主代表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公开唱票、计票。

(2)统计选票时,按照有效选票的得票数从高到低确定当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小区业主换届选举公告

小区业主换届选举公告

小区业主换届选举公告尊敬的各位业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和小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特举行小区业主换届选举。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举时间和地点选举时间: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准时开始。

选举地点:小区××号楼××楼××室。

二、选举对象业主委员会主任一名;业主委员会副主任一名;业主委员会成员若干名。

三、候选人资格具有中国国籍;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小区内拥有不动产并自持产权证明的产权人或者经过产权人授权代表出席;四、候选人提名和登记业主可自荐,也可由其他业主推荐,提名须得到提名人书面同意;提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提名材料:候选人本人身份证明、产权证明、提名书等;提名地点:小区物业管理处。

五、竞选宣传和辩论竞选宣传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竞选辩论时间:××年××月××日晚上8时。

六、投票方式和程序投票时间:当日上午9:00-11:00;投票地点:小区大门口;投票方式:现场投票,持身份证明并在登记册确认身份后进行投票;计票程序:由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负责监督,候选人及其代表有权旁观。

七、结果公布和任职时间票数最多者当选为各职务,结果公布时间为当日下午14时;当选人须在公布结果后立即履行职责,任期为两年。

八、其他事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并经审核后确定是否受理;如无异议,最终解释权归小区物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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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信花园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业主大会和业主
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筹备组主持。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

业主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不超过5
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

本届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为 5 名,业主委员会设主任1名,
副主任1名,主任和副主任由业委会选举产生。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第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以单元为单位,推选出一名
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大会会议。

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当于
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三日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
书面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意见。

凡需要投票表决的,业主
的赞同、反对及弃权的具体票数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
表在业主大会投票时如实反映。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以产权证明为准);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无故连续超过3个月不缴纳物业费和严重违反管理规约的不得参选;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熟悉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日常管理工作者优先;
第六条根据业主自荐的方式产生 12 名业主委员会提名候选人。

计票时业主自荐或单个业主推荐的,各计一票;联名推荐的,以联名人数为计票数。

住宅房屋一户一票,建设单位未售出的专有部分,计算为一票,多推或重复推荐的均不予计票;非住宅房屋每一百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的有房屋所有权的每证一票。

符合第五条并按照总票数从高到低、联名推荐优先的原则确定。

若出现票数并列且超出计划数的情况,则由已初步确定者和并列者就所剩名额进行投票决定。

提名候选人应向筹备组提供包括本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简历在内的个人简历材料与有关证明(如身份
证明、产权证明等),由筹备组将候选人简历向业主公布。

获提名的候选人由筹备组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参
选条件的,在对其逐一征询个人意愿确认同意后,在物业
小区内进行公示5-7天,通过公示后,参选者即成为业主
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参加选举。

第三章投票和选举
第七条本次业主代表大会确定业主投票权数,按照
下列方法认定专有部分面积和建筑物总面积:
(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

(二)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第八条本次业主代表大会确定业主投票权数,按照
业主户数计算的,一户计算为一票;建设单位未售出的专
有部分,计算为一票;
第九条本次业主代表大会会议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
形式。

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交
每一位业主;无法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一律采用实名投票的
方法。

业主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也可以投反对票,可
以弃权,也可以另选其他产权人。

第十一条投票结束后,采取公开验票的方式,在筹
备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监督下开箱验票,由监
票和计票人员统计投票结果,对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并由监票人在选举结果统计表上签字。

第十二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小区业主总投票权数
的无效,等于或少于小区业主总投票权数的有效。

第十三条同一张选票上重复选举同一候选人的,该
候选人仅作得一票计算;未选任何候选人的选票为无效票,视为弃权;选票上所选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无效,等
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

第十四条本次业主代表大会与会业主代表所持投票
权数应当代表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
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选举有效。

候选
人获得与会业主代表所持投票权半数以上,为当选。

获得投票权数过半的候选人超过 5 人的,以得票多
的当选。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
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第十五条未获得投票权数过半的候选人不得当选,
当选人数不足 5 人时应当进行补选。

补选时,根据第一次计票确定的候选人的得票多少顺
序确定候选人名单。

另行选举已得票多的当选。

第十六条选举结果应当及时在小区内公示,所有选
票应当保留备查。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受全体业主的直接监督,业主有权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

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
上具有投票权的业主提议可以提请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十八条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
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
的业主通过。

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将终止。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被终止后,可补选新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增补候选人,须经物业
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
人数过半数的业主通过,方可成为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1)已不是业主的;
(2)年度内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三次以上的;
(3)因疾病而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4)被司法部门认定有犯罪行为的;
(5)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呈的;
(6)兼任所辖区域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的;
(7)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第二十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利用委员身份谋取不当利益或其他原因, 经解释后,业主委员会其它成员2/3以上表决后, 可暂停其委员资格。

正式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做出决定。

罢免采用实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通过。

业主委员会委员被罢免后,按本办法中的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方法补选新的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二十一条罢免应当写明罢免理由。

被提请罢免的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也可以书面提出申辩意见。

第二十二条离任委员必须在三日内将其保管的业主委员会的印章、档案资料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业主委员会所有的财物等移交给业主委员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责任。

第五章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第二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首次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

第二十四条业主委员会正、副主任通过业主委员会委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根据得票高低选出主任和副主任。

每个委员拥有相等的投票权。

第二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及业主委员会正、副主任产生后均应立即在小区内公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选举办法中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本选举办法中称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人。

第二十七条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按我国法律、法规和相关地方物业管理规定执行。

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性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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