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程序
业委会换届选举全套流程

业委会换届选举全套流程一、业主委员会的换届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60日前,应当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完成换届选举。
二、业主委员会换届流程(1)发布换届公告业主委员会在提交《××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申请报告》后,发布《××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换届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公告》,告知业主本小区即将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未进行换届选举且逾期换届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发布公告。
(2)完成起草换届文件等准备工作起草《××小区第×届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小区召开第×届业主大会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的公告》(上一届业委会负责)(3)推荐提名初步候选人发布公告《××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小区业主委员会产生办法》(公示7日)。
(4)确定初步候选人。
对推荐、自荐名单进行初审,审定后,确定初步候选人,发布《××小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考察预告》(公示7日),征询业主和有关单位的意见。
(5)确定正式候选人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经过考察听取意见,由换届筹备组通过综合分析比较,按照不低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集体研究提出正式候选人建议名单,发布《××小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公示表》(公示7日)。
(6)公布业主大会各项文件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召开15日前发布公告(公示15日),公示文件包括:①《××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②《××小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③《××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的公告》;④《××小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公示表》;⑤《××小区业主大会召开程序》。
业主委员会换届程序

业主委员会换届程序
一、换届时期
1.业主委员会每十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
2.在每个换届之前,应当在指定时间内由业主大会通过决议,选定新任业主委员会的候选人,确定业主委员会当届的换届时间;
3.在换届之前,应当举行业主大会及其他必要╱适当的组织会议;
4.在换届期间,应当赋予原任业主委员会正式权力,并且进行每年的审计及业务管理等必要的维护。
二、换届程序
1. 业主大会决议:由业主大会召开,批准业主委员会换届时间、换届方式,以及新任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2. 新业主委员会成立:获得最高票数的候选人组成新任业主委员会,并从其中由业主大会选择新的业主委员会主席;
3. 业主小组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安排成立业主小组,负责管理公寓的日常事务;
4. 启动全体业主投票: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开始组织全体业主投票换届程序,按规定投票;
5. 投票结果:将投票结果汇总后一并报告给业主大会,经批准后换届方案正式拟定;
6. 业主委员会成立:新任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接收旧任业主委员会的权力转移;
7. 业务运营:新任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的要求开始正常运营,负责公寓每年的审计及业务管理工作。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流程图

向居委会提出申请公示《关于组建业主委员会 Nhomakorabea解筹备倡议》
筹备组成员自荐
直接确定或选举确定筹备组成员并公示
筹备组到居委、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未能成立
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名单的公告
确定表决事项、缺人业主人数及投票权数
公示《关于推荐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公示时间:七日
收集《也出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公事候选人名单和简历,同时公示《关于召开环节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大会的通知》,时间十五日。
召开业主大会,投票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
未获通过
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主任、副主任,公示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时间五日
备案、刻章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证春江花园三期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无锡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指导规则》等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选举形式第一条业委会换届改选通过“**投票系统”(以下简称“投票系统”)在线征求意见,以及社区设置定点投票箱的方式召开业主大会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微信扫码登陆投票系统,验证业主身份后,对全体候选人在线表决,投票表决截止后,由江南公证处汇总投票结果并出具公证词。
或业主携带身份证、产权证至社区定点投票点投票。
第二章候选人产生第二条业主委员会候选人采取业主自荐或业主联名推荐的方式。
业主联名推荐的,需10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且每名业主只能参与一次推荐,重复推荐多人的由换届改选小组征求业主本人意见后确定推荐的候选人。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属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以产权证明为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常住本小区;(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心公益、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三)模范遵守物业管理制度;(四)熟悉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日常管理工作;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五)无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搭建、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违法出租房屋等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情形。
(六)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企业及其下属企业任职。
(七)业主中的党员、“两代表一委员”(即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具有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长的业主鼓励和支持积极参选。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违反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未满三年的;(三)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四)利用黑恶势力干预小区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的;(五)采用非法手段,阻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六)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的业主及其房屋所有权共有人;(七)无故拒缴或无故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车位管理费及物业企业代收代缴的水电等公共能耗费用,或非法煽动其他业主拒缴上述相关费用的;(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及时撤销的;(九)在小区内存在违法违规搭建、装修等行为被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十)不按照有关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十一)被证实存在索取、非法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以及涉及小区管理相关事务的企业财物行为的;(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业委会换届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城市住宅小区、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及非住宅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尊重业主的意愿。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由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
第二章换届条件第五条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三个月,应当启动换届选举工作。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拥有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四)热心公益事业,自愿为业主服务;(五)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物业管理知识。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二)损害业主利益;(三)参与违法活动;(四)违反社会公德。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不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或者连续三次不履行职责的,视为自动辞职。
第三章换届程序第九条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应当经过以下程序:(一)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决定启动换届选举工作;(二)制定换届选举方案,包括选举时间、方式、程序、候选人资格等;(三)公告换届选举方案,接受业主的监督和建议;(四)提名候选人,候选人应当符合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条件;(五)组织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接受业主提问;(六)投票选举,业主应当根据候选人的表现和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七)统计投票结果,公布选举结果;(八)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确认选举结果,并选举产生新的业主委员会。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可以采用以下方式:(一)直接选举;(二)间接选举;(三)差额选举。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选举大会的召集人应当是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二)选举大会应当提前通知业主;(三)选举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加;(四)选举大会的投票应当秘密进行;(五)选举大会的投票结果应当当场公布。
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工作程序

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关于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及相关规定,业委会换届改选小组根据本小区的具
体特点,同时考虑委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物权的分布比例,现就本届业委会的成员组成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规定,业委会换届改选小组由业主代 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代表,房管办事处代表,物业所在地居( 村)民委员会代表组成,其中业主代表 人,由居(村)民委员会组织业主 推荐产生。请广大业主踊跃推荐能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 强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参加业委会换届改选小组,负责换届改选的筹备工 作。
组长 不低于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不得有的情形
损坏房屋沉重结构 违法搭建
破坏房屋外貌 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欠交物业费或维修资金
违法出租房屋
关于上海市 区 小区
业委会换届改选小组成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
管理规定》、《关于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
2、居(村)民委员会向业主发放推荐表,根据业主的推荐确定业主代表名 单;
3、居(村)民委员会书面公告业主到指定地点 据业主的推荐确定业主代表名单;
领取推荐表推荐,根
4、其他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市 区 街道(乡镇) 居(村)民委员会
年月 日
三、换届改选小组组建后需讨论的 具体事宜
1. 召集人的产生和职责;
、选举方式及业委会候选人的产生办法等事项公示如下。
一、本届业委会拟由 名成员组成。
xxx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程序

xxx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程序一、成立xxx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筹备组(一)居委会发出成立筹备组的倡议。
在区国土房管分局、金沙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由小区属地居委发出《关于成立xxx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筹备组的通知》(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小区业主代表、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选举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
《通知》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至筹备组报名截止时间。
(二)业主报名参加筹备组。
业主填写《筹备组成员自荐表》(附件2)、《推荐支持的业主签名表》(附件3),联同本人和推荐该人参加筹备组成员的业主的房产证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倡议书》规定时间内交到xx居委会。
(三)产生筹备组。
居委会组织报名业主推选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组一般由7~15名成员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业主代表若干名。
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指派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担任,副组长由一名业主代表担任,并将《xxx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筹备组成员名单》(附件4)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7日。
(四)选举筹备组产生后业主提出异议的处理。
筹备组成员产生以后,业主提出异议的,可向街道办事处申请复核,未经超过半数投票权业主否决的,视为通过。
(五)选举筹备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章。
二、选举筹备组筹备业主大会相关工作(一)修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附件5)和《业主公约》(示范文本,附件6)。
筹备组根据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制定xxx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后,将《xxx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及《xxx 小区业主公约》(征求意见稿),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7日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期间,筹备组收到有效建议的,在公示期满后,须将修改后的《xxx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xxx 小区业主公约》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再次公示3日以上。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包括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办法、业主委员会委员职数、任期和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的条件等内容。
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换届选举通知

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换届选举(表单式)工作步骤(表1)
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
换届选举通知
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
根据国家《民典法》《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省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任期届满前3个月,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任期届满的,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委员资格终止。
经核实,贵会任期将于年月日届满,请贵会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依法依规做好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任期届满未换届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将依法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特此通知。
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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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程序
一、换届选举的前提。
业主委员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按要求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1、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60日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
2、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在任期内辞职的,应当在全体委员正式辞职的30日前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
(注:业主委员会应将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书面告知所在县、城区人民政府负责房产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房管部门”)。
)
二、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
本届业主委员会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通知上应当载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的条件、方式、领取报名表的时间和地点等事项,报名时间为一般3-7日)。
三、候选人报名及公示会议材料。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时间一般为3-7天),同时,公示下列材料:
(一)《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管理规约》;(三)成立业主大会、首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办法;(四)选票(样本);(五)业主的总投票权数(即专有部分物业总建筑面积和业主总人数);(六)其他应当公示的材料。
四、验核候选人的业主身份及资格条件。
本届业主委员会依照规定对所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业主身份和资格条件进行验核后,应将所有候选人的材料原件如实报送房管部门进行复核。
五、公布候选人名单。
本届业主委员会将符合条件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在小区内公布3-7日,如业主在公布期间提异议的,需再次进行验核。
异议期满,产生正式候选人。
六、公示正式候选人名单。
本届业主委员会将正式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在小区内公示3-7日。
七、发出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并公告相关材料。
本届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
日前将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通知及以下材料在小区公告栏或其他显著位置公告。
(一)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等;
(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及简历;
(三)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专有部分物业总建筑面积及业主总人数)。
(四)负责开箱验票的监票、验票、唱票、计票的人员名单。
八、制作投票箱、发放表决票。
本届业主委员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2日前,制作投票箱,将表决票发放给全体业主。
(注:(一)关于投票箱的制作。
1、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制作投票箱,每个投票点设置一个投票箱,所有表决票均投入其中;也可以根据需表决的事项在每个投票点设置多个投票箱。
2、原则上在固定的地点设定投票箱,不设立流动投票箱。
3、每个投票箱只能有一个投票口,且投票入口不得超过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