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级本科生校外实习管理通知
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实习工作管理规定-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

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实习工作管理规定(山大教字[2012]3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习教学是高等学校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实习教学管理,保证实习教学效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实习包括认识实习、教学实习、毕业实习等。
第三条实习教学时间和内容不得低于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指导性专业规范”和专业认证(评估)标准的要求。
第四条学校与学院应积极加强实习基地建设,保障实习条件和教学效果。
第五条实习教学基地建设和管理参照《山东大学实习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对实习学生的要求第六条实习前,学生应按照《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教学计划》的要求,认真做好实习准备工作。
第七条自觉遵守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实习安全。
第八条认真做好实习记录,按要求撰写实习报告或实习总结。
第九条因病不能参加实习者,应提交书面申请并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向学院办理请假手续,并在毕业前随同其他年级完成实习任务。
实习期间请假的,应经指导教师签字同意。
第十条未经批准不参加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必须重修,否则不予毕业。
第十一条鼓励学生利用暑期学校参加具有实习性质的社会活动,如社会调查、社区服务、科技咨询、公益活动、岗位体验等。
参加上述活动达到一定学时,经学院批准,可以冲抵部分实习学分。
第十二条实习期间不遵守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有关规定,不服从教师指导,未经批准擅离实习单位的,按照《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山东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处理。
第三章实习指导教师及职责第十三条实习指导教师由学院负责安排。
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具有一定指导实习教学工作的经验,应着力建设老、中、青相结合的实习指导教师队伍。
第十四条集中实习一般应按生师比20:1配备实习指导教师。
分散实习,应配备教师负责巡回检查和考核学生实习工作。
第十五条实习时间较长时,学院应建立实习指导教师定期轮换制度。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12.03•【字号】陕教高[2012]42号•【施行日期】2012.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陕教高〔2012〕42号)有关高等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7号)、《关于做好地方所属高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17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12〕9号)精神,我厅组织开展了2012年陕西普通高校申报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遴选工作。
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省教育厅研究,确定西安交通大学和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联合申报的“西安交通大学-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等80个项目为陕西普通高校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名单见附件)。
各高校要充分发挥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示范效应,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确保高质量实现建设目标。
同时,建立开放共享机制,除承担共建高校的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任务外,还应向全省其他高校开放。
各高校要及时将获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情况反馈给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经过一段时间的建设,省教育厅将在适当的时间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联系人:范永斌电话:029—88668939附件:2012年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名单陕西省教育厅2012年12月3日附件。
关于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的有关规定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落实和执行“卓越工程师计划”,增强学生自主学习的选择性,更好地提升个人职业素养,提高就业竞争力,并进一步规范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在校外企业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的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1、学生赴校外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的时间原则上从大四学年第二学期开始。
学院根据校外实习企业的需要,并对校外实习企业进行评估认定后,可以提前选派学生到校外进行毕业实习,并进行相应的课程置换。
2、需要进行课程置换的校外实习企业须与学院签订关于课程置换的协议(格式见附件一);需要进行课程置换的学生应与学院、企业签订关于校外实习和课程置换的三方协议(格式见附件二),三方协议规定学院、企业和学生在校外实习与课程置换中各自的职责等内容。
经学院批准后,学生方可在校外进行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
3、原则上学生毕业设计应结合毕业实习的工作进行,企业实习指导教师将担任学生的毕业设计校外指导教师,同时学院安排一名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过程的监控与毕业论文质量的审核工作。
4、实习企业应为我学院的学生提供良好的实习工作环境和安全保障措施,并根据需要给学生提供适当的实习补贴,实习企业不得无故中途终止学生的实习项目;参加校外实习的学生应遵守实习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实习计划要求做好相关的实习工作,学生不得无故中途退出实习项目。
5、因为学生自身原因中途退出需进行课程置换的校外毕业实习,学生需及时回校参加相关课程的学习和考试;因为实习企业原因导致学生无法继续参加需进行课程置换的校外毕业实习,学院将根据学生已经完成的实习工作量,决定学生是否需要参加相关课程的学习和考试。
6、为了保证学习和校外实习的质量,原则上前三年课程不及格且大四期间需重修门数超过4门的学生不安排在校外进行毕业实习,以确保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在校内完成毕业前的重修和考试。
7、学院将对学生在校外企业的毕业实习、课程置换和毕业设计工作进行过程跟踪与质量监控,对于没有按照相关协议规定进行毕业实习、课程置换与毕业设计的企业,将取消课程置换的资格。
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制度(四篇)

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学生校外实习实训行为,保护学生权益,提高实习实训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1. 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学院要建立健全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学生和实习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实习实训计划管理:学院要组织编制学生校外实习实训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实习单位等信息,确保实习实训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 实习实训协议管理:学院要要求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实训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实习实训活动的进行。
4. 实习实训指导管理:学院要安排专业教师担任学生实习实训的指导老师,定期对学生进行指导和评估,并及时反馈学生的实习实训情况。
5. 实习实训考核管理:学院要建立科学、公正的实习实训考核制度,对学生的实习实训表现进行评价和考核,将实习成绩纳入学生绩点计算。
6. 实习实训后续管理:学院要对学生实习实训后的情况进行跟踪和调查,了解学生实习实训的效果和影响,并根据实习实训的结果对课程进行调整和改进。
7. 实习实训监督管理:学院要建立健全实习实训监督机制,加强对实习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实习实训活动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8. 实习实训信用管理:学院要建立学生实习实训信用档案,记录学生的实习实训情况,根据实习实训成绩和表现给予学生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通过以上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的质量和效果,为学生的就业和职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同时,也能够促进学校与实习单位的合作与交流,提升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形象。
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了加强对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的管理,提高实习实训的质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院全体在校学生进行的校外实习实训活动。
第三条定义1. 校外实习实训:学生在学校以外的单位或组织进行的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活动。
学院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

学院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保障学校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参加实习实践教学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XX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校外实习实践教学,是指经学校批准,各二级学院在校外有组织开展的专业见习、野外实习、采风、写生、社会实践、毕业实习实践等教学活动。
第三条学生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学校与学院二级负责制。
各二级学院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第四条有关职责(一)学校教务处负责初审各二级学院校外实习实践教学的计划并报学校审批。
(二)各二级学院负责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与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单位就学生安全等工作进行协调、沟通并落实到位。
(三)带队教师负责学生校外实习实践教学期间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1.认真学习、理解和掌握《XX学院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应急事故、事件处理预案》,掌握应急处理的基本方法、技巧,具备处置突发事件的良好心理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
2.到达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单位后,组织学生全面了解工作区域的基本情况及食宿场所的治安、风俗习惯等有关情况,并掌握当地司法或消防机关和医院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并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制定应急预案。
3.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严格要求学生,关心爱护学生,认真指导学生开展工作。
若遇事故发生,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
第五条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学生安全纪律要求(一)在校外实习实践教学活动期间,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严禁私自开展野外活动。
(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单位的规定,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严禁私自外出。
(三)尊敬师长,爱护集体财产,尊重当地民风民俗。
(四)服从带队教师管理。
事故发生时,配合带队教师及实习实践教学单位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五)自觉遵守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
爱护、正确使用设备设施,并妥善保管。
校外实习生注意事项通知

校外实习生注意事项通知在现今激烈的就业市场中,校外实习已成为大学生提前积累工作经验、增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然而,在实习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风险和挑战。
作为学校方面,我们诚挚地希望各位实习生能够安全、顺利地完成实习任务,并在此过程中收获丰硕的成果。
因此,特向各位实习生提供以下注意事项,望能为大家的实习生涯保驾护航。
严守工作纪律作为实习生,首要务必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无论是出勤时间、工作态度还是专业操守,都要严格要求自己,切忌出现迟到早退、敷衍应付或私自擅离职守等行为。
也要尊重企业的知识产权,谨慎处理涉及商业机密的信息,切记泄露或私自使用。
只有自律、敬业,才能赢得企业的信任和赏识,为未来的求职铺平道路。
主动学习提升实习并非单纯的完成任务,更重要的是要主动学习、与人交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要虚心向导师请教,主动沟通交流,积极参与各类培训活动,努力掌握工作中的技巧和经验。
还要善于总结反思,发现自身的不足并加以改正。
只有保持学习的渴望和开放的心态,才能在实习中获得丰硕的成果。
注重人际交往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融入职场环境,获得他人的认可和支持。
因此,作为实习生,要主动与同事、上司沟通,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
要主动提供帮助,积极配合他人完成工作任务,展现出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
也要学会倾听他人的意见和建议,以谦逊的心态改正自己的不足。
只有与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才能在实习中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注重自我管理作为实习生,除了要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定外,还要学会自我管理和调整。
要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和工作计划,并有效执行。
要建立健康的生活作息,保证充分的睡眠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再者,要学会压力管理,在工作压力下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
只有做好自我管理,才能确保在实习过程中保持高昂的工作斗志和饱满的精神状态。
提高安全意识实习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
无论是在实习单位工作,还是在通勤途中,都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发生人身或财产伤害。
关于规范校外集中实习(实训)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规范企业实训(实习)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系部: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各专业企业实训(实习)教学的计划与管理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1.企业实训(实习)内容企业实训(实习)包括培养方案规定的在企业或实训(实习)基地集中开展的项目实训、综合实训以及各类认知实习、生产实习、考察实习、野外实践、社会调查等。
校外集中实训(实习)教学由各系部负责组织和管理,实习的性质、次数、时间与要求,应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执行。
2.学期计划上报与审批每学期期末各系部汇总本部门所有专业下学期校外实训(实习)教学安排计划,填报《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校外实训(实习)教学安排一览表》(见附件1),系部主任签字确认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汇总后报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
3.实施方案制定与审批各系部根据审批后的实训(实习)教学安排落实所承担的实习任务。
实习前第三周,指导教师应与接收实习单位具体落实实训计划,与实习单位有关负责人共同拟定详细的实训(实习)实施方案。
包括:(1)实训(实习)班级、人数、时间(2)实训(实习)目的意义(3)实训(实习)的地点(单位)和岗位(4)实训(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情况(5)实训(实习)内容与要求①实训(实习)具体项目及各项目时间分配②实训(实习)期间需填写的各种表格,需撰写的各种材料③需在实训(实习)单位进行的授课的课程安排(课程名称、授课地点、授课人员、授课课时量、授课形式、课程考核方法)④实训(实习)的安全要求⑤实训(实习)的其他基本要求(6)实训(实习)学生分组情况及带队指导教师名单、工作内容、工作方式(7)实训(实习)学生食宿安排情况(8)实训(实习)成绩考核方式及方法(9)实训(实习)总结实训(实习)前一周内将实训(实习)方案和《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校外实训(实习)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报教务处审批。
教务处审批通过后,即可实施实训(实习)。
以后每学期校外集中实训(实习)计划与审批工作均按此通知执行,实习教学的其他管理规定按照《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关于加强实践教学管理的意见》文件执行。
校外实习通知
校外实习通知尊敬的同学们:大家好!我是负责实习工作的老师。
校外实习是学生们在校园外进行的一种实践教学活动,是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进行校外实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习时间为了保证实习效果,实习时间一般安排在寒假、暑假等大学生们休学学期内。
由于实习单位的时间安排和教学要求不同,不同专业实习时间也有所不同,请同学们密切关注实习通知和相关安排。
二、实习单位实习单位由学校、学生和企业共同协商确定,一般分为“指定单位”和“自选单位”两种类型。
指定单位是指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学生专业要求和实习需求安排的实习单位,自选单位是指学生可以自己寻找合适的实习单位并进行申请。
三、实习报名学生们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实习报名。
实习报名时请注意以下几点:1.必须提供真实信息,如有虚假信息发现,学校将取消该学生的实习资格。
2.请认真填写报名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实习报名表必须由导师和学生签字,代表双方确认实习计划。
四、实习费用实习费用包括实习期间的交通、食宿和住宿费用。
一般实习单位会提供一定补贴,但具体数额和补贴标准由实习单位和学校协商确定,不同实习单位之间可能存在差异。
为了避免出现经济方面的困扰,建议同学在确定实习计划之前进行详细了解。
五、实习内容与要求实习内容和要求是根据专业特点、学科要求和实习单位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制定的,学生们必须严格按照实习计划和实习要求完成实习任务,如有违反,将视情况进行处理。
六、安全保障实习期间,学校为学生们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但学生们也必须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保持警惕,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七、实习总结与评价实习结束后,学生需要提交一份实习报告,包括实习过程、实习收获、实习体会等内容,并由指导老师进行评价。
实习单位也会向学校反馈学生的表现情况。
学院将在实习结束后召开座谈会,大家可以交流实习心得和经验。
以上是有关校外实习的通知,请同学们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和安排,做好实习准备工作,保证实习计划的顺利进行。
关于学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关于学生实习工作的通知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提升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学校即将安排学生实习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习目的实习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同学们理论联系实际、巩固和拓展所学知识、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途径。
通过实习,同学们能够更好地了解社会、了解行业,增强职业意识和职业素养,为今后的就业和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实习时间本次实习时间为具体时间段,请同学们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习任务。
三、实习单位学校已经与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同学们提供了丰富的实习岗位。
同学们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和兴趣选择实习单位,也可以自行联系符合实习要求的单位。
四、实习要求1、同学们在实习前要认真学习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熟悉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
2、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单位的安排和管理,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和同事,虚心学习,积极工作。
3、认真履行实习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实习任务,不得擅自离岗或旷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照实习单位的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4、注重自身安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5、实习期间要定期向学校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和检查。
五、实习考核实习结束后,同学们需要提交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表。
实习报告应包括实习目的、实习内容、实习收获和体会等方面的内容,字数不少于X字。
实习鉴定表由实习单位填写,对同学们的实习表现进行评价。
学校将根据实习报告和实习鉴定表对同学们的实习成绩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将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六、注意事项1、同学们在选择实习单位时,要注意核实实习单位的资质和信誉,避免上当受骗。
2、签订实习协议时,要认真阅读协议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实习期间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不要随意透露个人重要信息。
4、遇到问题或困难时,要及时与实习单位、学校指导教师或学校相关部门沟通解决。
校外实习(实训)学生管理办法
______________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办法为加强我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确保教学质量和实习(实训)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校外实习(实训)的目的通过校外实习(实训)期间的实习实训教学,为学生提供包括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职业素养)两方面的实践环境,使学生在真实(或仿真)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
使学生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解决生产实践和工程项目实际问题的技术及管理能力,取得实际工作经验,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群体沟通技巧、组织管理能力和养成良好的劳动观及工作作风。
为学生毕业后踏入职场从事各项工作打下良好的坚实基础。
二、校外实习(实训)方式校外实习(实训)方式可灵活多样,如在实习(实训)基地集中进行实习、实训和企业课程教学;在学院组织下分散到有关生产企业顶岗实习(实训),或学生自行联系工作单位实习等。
采用何种形式,可由各院(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教学培养目标的要求而定。
三、校外实习(实训)审批程序:(一)学院组织校外集中或分散实习(实训)审批程序1、学生本人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2、学生本人到辅导员处领取《学生校外集中或分散实习(实训)申请表》(见附件);3、学生本人将身份证复印件、学生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交辅导员处核实;4、班主任(辅导员)核实后由各系(院、系)签署承办意见;5、将申请表交于校企合作管理与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审核并登记校外实习(实训)学生名单;6、审核通过后由学生本人、学生法定监护人与学院签订《校外集中或分散实习(实训)安全协议》(见附件);7、报学院领导核准。
(二)毕业班学生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提前零散实习或提前就业的审批程序提前进行顶岗实习(工作)或就业的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院的规定办理提前进行顶岗实习(工作)或就业的审批手续,否则按照自动退学处理,不予毕业。
审批程序:1. 学生必须主动出示用人单位的接收实习(工作)证明、已签订的协议书等书面材料,并向辅导员、所在院(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各系审批后报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校企合作管理与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备案;2. 学生离校前必须填报《提前离校实习(或就业)申请书》(见附件)并办理离校相关手续;3. 实习期间学生应定期向所在院(系)汇报实习情况,反馈相关实习信息,并定期回学院参加相关的活动、课程考试等,由各院(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并记录,实习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报所在院(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2级本科生校外实习管理通知
各位同学:
您好,本学年校外实习时间应不少于6-8个月,参加校外实习同学不得无故终止实习,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与指导教师或辅导员提出申请,经学院协商、同意后才可以更换实习单位,时间不达标者考核不合格。
学院将根据同学们提交的实习相关文件最终给出实习成绩,作为该课程总成绩之一。
相关的要求如下:
1.请与12月7日前将每个月《月度总结与计划报告》发送至traincenter@邮箱。
所有参加校外实习的同学,每月1-5日提交上月《月度总结与计划报告》(提交文件名:月度总结-学号-姓名-2015年XX月),作为该课程评分依据,时间是从进入实习单位开始。
2.所有参加校外实习的同学填写《实习中期检查表》(实习中期检查表-学号-姓名),先自行填写实习中期检查表内容,电子版12月7日前发送至traincenter@邮箱,老师审核后交实习单位填写评价打印(包含封面)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邮寄给相关老师。
3.如有提前结束实习返校做毕业设计或更换实习单位的同学必须提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实习鉴定表》交实习单位填写评价打印(包含封面)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后交回学院。
以上几点注意事项望各位参加校外实习同学互相督促、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