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实习学生管理规定
校外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在校外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实习、实训等活动的师生员工。
第三条校外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有序;(二)以人为本,服务师生;(三)民主管理,共建共享;(四)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校外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校外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校外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校外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校外活动的审批、备案和监督管理;(三)协调解决校外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四)开展校外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五)负责校外管理的考核和奖惩。
第六条各学院(部)设立校外管理小组,负责本学院(部)校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校外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学校校外管理规定;(二)负责本学院(部)校外活动的审批、备案和监督管理;(三)组织开展校外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四)协助解决本学院(部)校外活动中出现的问题;(五)向校外管理办公室报告校外管理情况。
第三章校外活动管理第八条校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一)教育教学活动;(二)科研活动;(三)实习、实训活动;(四)社会实践活动;(五)学术交流活动;(六)文体活动;(七)其他校外活动。
第九条举办校外活动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提前向校外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举办;(二)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开展活动;(三)活动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四)活动组织者应当对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五)活动结束后,组织者应当及时向校外管理办公室报告活动情况。
第十条以下校外活动需经校外管理办公室审批:(一)跨学院(部)的校外活动;(二)涉及校外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合作的校外活动;(三)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加的校外活动;(四)其他需要校外管理办公室审批的校外活动。
学院学生外出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外出实习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我校实践教学工作的安全管理,保护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及身体健康,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目前的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参加实习前的安全教育与管理1.在校本科学生参加我校教学计划内的各类实习,二级学院及带队教师必须在实习开始前了解实习单位的安全要求,与实习单位相关人员就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
2.学生参加实习前,建议二级学院与学生及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签订实习安全三方责任书。
3.学生参加实习前,各二级学院要事先了解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资质,确保学生去实习的岗位系属于合法经营的单位。
并对实习学生进行劳动安全、交通安全和法制教育,了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督促学生严格执行实习单位的安全规定及保密规定,重视劳动安全防范,杜绝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同时带队教师要与实习学生保持密切联系以便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安全事故。
4.出于安全考虑,去外地实习的学生目前只能去新冠疫情低风险地区的实习基地参加线下实习。
去外省市实习基地参加实习的学生,二级学院按规定生师比配备带队教师,统一组织安排,带队教师必须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每日做好学生实习情况记录。
由于专业特点需要去高海拔地区、地质灾害高发地区及其它具有安全隐患地区实习的,二级学院必须在实习开始前对学生做好相关安全教育工作。
二、学生参加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1.二级学院要求实习单位在实习期间对实习学生进行有关的劳动纪律、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知识教育。
2.参加校外实习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组织纪律,服从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按照劳动规定实习,确保劳动安全。
学生若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定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根据实际情况由本人负责或按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处理;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定而造成实习单位和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校外实践教学管理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校外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效果,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本科学生及研究生。
第三条校外实践教学是指学生在我校以外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组织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
第四条校外实践教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学生为本,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二)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三)注重校企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四)注重实践教学的安全和规范,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校外实践教学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
第六条学校成立校外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外实践教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学院成立校外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学院校外实践教学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校外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校外实践教学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二)审核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三)协调解决校外实践教学中的重大问题;(四)组织校外实践教学成果的总结和推广。
第九条学院校外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本学院校外实践教学的具体实施方案;(二)组织学生参与校外实践教学活动;(三)协调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选建和管理;(四)监督校外实践教学活动的实施;(五)总结和推广校外实践教学成果。
第十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选建和管理:(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实践教学环境和设施;2. 具有较强的实践教学能力和经验;3. 具有完善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4.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学院应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原则,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学院应定期对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进行评估,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和效果。
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制度(四篇)

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学生校外实习实训行为,保护学生权益,提高实习实训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1. 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学院要建立健全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学生和实习单位的安全责任和义务,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实习实训计划管理:学院要组织编制学生校外实习实训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实习单位等信息,确保实习实训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 实习实训协议管理:学院要要求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实训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实习实训活动的进行。
4. 实习实训指导管理:学院要安排专业教师担任学生实习实训的指导老师,定期对学生进行指导和评估,并及时反馈学生的实习实训情况。
5. 实习实训考核管理:学院要建立科学、公正的实习实训考核制度,对学生的实习实训表现进行评价和考核,将实习成绩纳入学生绩点计算。
6. 实习实训后续管理:学院要对学生实习实训后的情况进行跟踪和调查,了解学生实习实训的效果和影响,并根据实习实训的结果对课程进行调整和改进。
7. 实习实训监督管理:学院要建立健全实习实训监督机制,加强对实习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实习实训活动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8. 实习实训信用管理:学院要建立学生实习实训信用档案,记录学生的实习实训情况,根据实习实训成绩和表现给予学生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通过以上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的质量和效果,为学生的就业和职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同时,也能够促进学校与实习单位的合作与交流,提升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形象。
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了加强对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的管理,提高实习实训的质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院全体在校学生进行的校外实习实训活动。
第三条定义1. 校外实习实训:学生在学校以外的单位或组织进行的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活动。
技工学校校外实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技工学校校外实习管理,提高实习教学质量,保障实习学生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生在校外实习期间的管理。
第三条校外实习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严格管理,规范操作;3. 教育引导,保障权益;4. 实习结合,学以致用。
第二章实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实习前准备1. 学校应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2. 学生需在实习前进行实习安全教育,了解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
3. 学生需提交实习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实习。
第五条实习过程管理1. 实习学生应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2. 实习学生应参加实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配合实习单位的各项要求。
3. 实习学生应主动向实习单位请教业务知识,提高自身技能水平。
4. 学校应定期对实习学生进行实习情况了解,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第六条实习结束1. 实习结束后,实习学生需向实习单位提交实习报告,总结实习收获和不足。
2. 学校将对实习学生的实习报告进行审核,评定实习成绩。
第三章实习安全管理第七条实习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规定,确保自身安全。
第八条实习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实习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九条实习学生如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向实习单位和学校报告,学校将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
第四章实习考核与评价第十条实习考核内容包括实习态度、实习技能、实习成果等方面。
第十一条实习评价标准:1. 实习态度: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实习活动,服从实习单位管理。
2. 实习技能:掌握实习岗位所需技能,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 实习成果:完成实习任务,取得实习单位认可。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实习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技工学校校外实习管理,提高实习教学质量,保障实习学生的安全,促进实习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外实习安全管理包括教学计划中的社会调查、认识实习、生产性顶岗实习及毕业实习。
实习安全管理包括安全教育管理、实习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和返回学院的路途安全管理及实习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为加强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实习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管理职能第二条各系成立由系负责人、指导教师、辅导员组成的实习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系学生实习安全工作的领导.第三条实习指导教师是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管理责任人,负责学生实习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实习学生是实习安全直接责任人,保证在实习过程中按实习单位及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实习,确保自身在实习全过程的安全。
第五条实训管理中心协助各系负责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统筹管理及协调。
第三章实习安全管理第六条实习前,各系指导老师必需对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与实习纪律教育,告知学生在实习活动中应当注意的事项,以及实习学生在实习时必须遵守的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同时组织实习学生离校前签订《学生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
第七条各系指导老师在上交的实习方案中要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学生安全,实习结束后有安全总结书。
第八条在实习过程中,实习学生应严格自觉按实习单位要求出勤,并将考勤表交所在实习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按规定时间上报学生所在系。
严格请假制度,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三天以上必须经实习单位同意,报系、学院审批。
第九条在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对学生严格要求,加强指导,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在学生进行专业实习的同时,应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注意事项,及时提醒每个学生.第十条确保每位学生安全。
如在同一单位超过三名学生实习,应在学生中选定一名安全员,负责实习中的自我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遇到有关安全问题,应及时与实习指导老师或辅导员联系并向实习单位报告,由学院与实习单位协商解决。
实习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及由他人推荐实习单位须经学院同意并统一安排.第十二条为保证实习的顺利进行和实习学生的安全,实习期间实习学生不能擅自调换实习单位,如确需调换的,经调换实习单位及家长同意后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系主任批准后方可离开原实习单位。
学校实习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习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提高实习质量,培养德才兼备的应用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所有学生实习活动,包括校内实习、校外实习以及顶岗实习等。
第三条学校实习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实习活动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实习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实习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学校实习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对实习基地进行考察和评估,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三)对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四)组织开展实习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五)定期检查实习安全管理情况,对实习基地进行监督。
第五条各学院设立实习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学院实习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学校实习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学生参加实习安全教育;(三)对实习基地进行考察和评估;(四)对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及时处理;(五)定期向学校实习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实习安全管理情况。
第三章实习安全教育第六条学校应将实习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确保学生在实习前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实习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劳动安全操作规程;(三)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四)应急处置与自救互救;(五)实习基地相关安全制度。
第八条学校应定期组织实习安全教育讲座、模拟演练等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实习基地管理第九条学校应加强对实习基地的考察和评估,确保实习基地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二)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三)具有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设施设备;(四)具有专业的安全管理队伍。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模版(3篇)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模版根据国家教育____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学生在校学习两年,完成专业理论学习和课题基本技能训练后,到校外企业进行专业对口的顶岗实习____年,让学生与企业零距离接轨,扎实掌握操作技能。
为加强我校学生校外实习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学生校外实习行为,提高校外实习教学质量,制定本规定。
学生校外实习的目的和要求:校外实习是职业学校实现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育教学环节,是一体化教学向企业的延伸,对于学生进一步充实先进的专业理论、掌握专业核心技能和辅助技能、积累实际操作和管理经验,提高创新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具有很好的推动作用。
一、校外实习管理部门职责及管理程序校外实习是一项全校性、综合性的工作,由招生就业办、教学处两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其工作分工如下:(一)招生就业办公室:1、统一负责各专业的校外顶岗实习及单位落实。
各专业教研室可充分利用与企业的良好关系配合就业办安排学生校外顶岗实习。
2、积极对外联络具备实习条件的对口企业,确保各专业学生的校外顶岗实习专业基本对口。
3、负责实习生实习结束后的就业手续办理和推荐就业工作。
(二)教学处:1、根据各专业的实习需要,制定明确的校外实习教学计划和目标。
2、负责选派和组织带队老师对校外实习学生进行统一管理。
3、负责确定校外实习带队老师的职责范围、工作任务、岗位纪律。
4、负责定期对带队老师进行考评、考核。
5、对实习的学生提出具体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内容,并进行随机考察。
6、向学生所在实习企业提出加强学生专业训练的建议和意见。
7、实习结束,做好学生的实习成绩考核、评定工作。
(四)管理程序:教学处按教学计划提前____天通知招生就业办,班主任提供学生相关资料,在学生在校学习(实习)结束前,将名单提供给就业办,招生就业办接到教学处通知后根据专业落实岗位,学生校内学习(实习)结束后即能顶岗实习,按学生工作部提供的名单安排学生实习岗位。
二、校外实习学生的管理1、校外实习学生必须根据学校安排,按时到达校外实习单位进行实习,不得擅自调换单位和离开,否则按旷课处理,直到开除学籍。
校外实践教学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外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效果,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开展校外实践教学的学院、专业和教师。
第三条校外实践教学是指在学校组织下,学生到校外企业、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场所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包括实习、实训、参观、调研、社会服务等形式。
第四条校外实践教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二)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三)坚持安全第一,确保实践教学活动安全有序;(四)坚持规范管理,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学校成立校外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外实践教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学院设立校外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学院校外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和信息统计等工作。
第七条校外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校外实践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审核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库;(三)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教学活动,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四)收集、整理校外实践教学成果,做好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五)定期向学校汇报校外实践教学工作情况。
第八条教师担任校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完成实践教学任务,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第三章实践教学基地管理第九条学校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实践教学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库。
第十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良好的实践教学条件,能够满足学生实践教学需求;(二)有稳定的实践教学岗位,能够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实践机会;(三)有完善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四)有较强的实践教学指导力量,能够为学生提供有效的指导。
第十一条学校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学生校外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校外实习管理规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校外实习成为高校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校外实习不仅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还可以提供更多机会让学生了解工作环境和职业规划。
然而,校外实习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统一管理、安全隐患等。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学生校外实习管理规定迫在眉睫。
第一,明确学校的责任。
学校是学生校外实习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应当制定详细的校外实习管理规定,确保实习活动的顺利进行。
首先,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实习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的实习信息进行统一登记和归档,以便及时了解每个学生的实习情况。
其次,学校应当明确实习时间、实习岗位和实习指导教师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得到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落实学生的权益保护。
学生在校外实习过程中,身处陌生环境,面临诸多风险,因此权益保护尤为重要。
学校应当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要求实习单位提供安全保障措施,并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同时,学校还应当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如正当实习报酬、工作时间限制等。
通过建立学生权益保护机制,有效保障实习过程中学生的权益不受侵害。
第三,规范实习单位的行为。
实习单位是学生进行校外实习的重要场所,对其行为进行规范是保证实习质量的关键。
学校应当建立实习单位评估制度,对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实习环境、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学生实习的单位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
同时,学校还应当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定期了解实习单位的运营情况和学生实习的效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四,加强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实习指导教师是学生在实习期间的重要指导者和支持者,对其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其辅导水平和实践能力,对于保证学生校外实习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实习指导教师培训机制,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实习内容、指导方法和评价标准,提高指导效果。
同时,学校还应当加强对实习指导教师的考核和评价,鼓励优秀教师参与实习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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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实习学生管理规定
机械工程学院
校外实习学生管理规定
校外实习是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适应能力,提升学生素质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证学生校外实习安全、有序、顺利的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学生在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双重管理。
2、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服从带队老师的管理,按照实习的相关计划和要求进行实习。
3、学生在集体乘车前往实习地点或返校期间,必须听从指挥和统一调度,严禁抢上抢下。
学校统一安排交通工具时,不得擅自乘坐其它交通工具,个别学生需提前或推后的要经带队老师批准。
对违反本规定的学生,带队老师有权批评制止,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4、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尊重实习单位的指导师傅,听从指导师傅的安排,虚心向他们学习,不得顶撞指导师傅。
在用人单位主动开展实习工作。
注意搞好与同事、同学之间的团结。
5、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安全要求。
着装应适合劳动特点。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机械设备、进入与实习无关的部门、做违反规章制度的事情。
在实习期间,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由于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或国家和企业的经济损失,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6、实习工作期间,爱护实习单位公物,不得随意损坏,造成损坏的,由当事人按照实习单位相关制度进行赔偿。
7、严禁私拿工作用品离开工作地点,违者,视所拿物品价值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8、实习期间,严禁迟到、早退、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互串岗位和干私活等,否则按实习单位纪律结合学校管理规定进行处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及以上处分。
9、学生不得无故不参加校外实习,原则上不得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按旷课处理,学校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0、学生离开实习单位或回家,必须向带队老师和实习单位办理好请假手续。
11、未经带队老师和实习单位允许擅自离开实习单位的或不遵守相关规定被实习单位辞退的,将视情节根据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特别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2、在校外实习期间,服从集体住宿安排,不得外宿,违者给予记过处分。
业余时间外出必须三人以上,未经带队老师许可,严禁单独外出。
13、实习期间,学生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等,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意外,要立即报告带队老师。
14、如在住宿、生活、学习、工作等方面对实习单位有意见的,必须通过带队老师找实习单位沟通,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意见,严禁采取集体上访、集体罢工、集体闹事等过激手段,违者,学校将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清洁严重并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触犯法律者将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5、实习期间,学生自动辞职的必须经带队老师、企业、学校批准办理相关辞职手续。
方可离开,否则,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甚至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6、本规定由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