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办法
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学生校外实习实训行为,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确保实习实训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实习实训基本要求1. 实习实训的目的是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工作技能。
2. 学院将根据实训要求和学生专业特点,制定详细的实习实训计划,确保实习实训的内容与学生专业相关。
3. 实习实训分为校内实训和校外实习两种形式,学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实训方式。
第三章实习实训的安排与管理1. 学院将组织实习实训前的培训,包括实训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等内容的介绍,确保学生对实训工作有清晰的认识和了解。
2. 学院会指派专门的实习指导教师,定期召开实习指导会议,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和困难。
3. 学院将建立健全的实习实训管理制度,确保实习实训的规范进行。
包括实习合同的签署、实习安全保障、实习期间的行为规范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章实习实训的考核与评价1. 学院将在实习实训结束后对学生进行考核和评价。
考核指标包括学生在实训期间的工作表现、实践技能的掌握程度和实训报告的撰写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2. 学院将根据学生的实习实训成绩,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和奖励。
优秀实习生将给予荣誉称号和奖励,不合格的实习生将进行警示和补救措施。
第五章实习实训的安全保障1. 学院将确保实习实训的场所和条件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2. 学院将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机制,对实习场所进行评估,及时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3. 学院将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知识的培训,加强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
第六章实习实训的监督与评估1. 学院将建立实习实训的监督机制,由实习指导教师和实训基地双重监督,确保实习实训的质量和效果。
2. 学院将定期对实习实训进行评估,包括实习学生的满意度调查和实训基地的评估,不断优化实习实训工作的管理和服务。
第七章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需经学院相关部门审批并公示。
2023年中专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办法

2023年中专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专学生校外实习行为,提高实习效果,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专学生在校外进行实习的管理,包括实习的组织、管理和评估等。
第三条校外实习是指中专学生暂离学校,到社会单位、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机构从事实践操作、实习培训等活动。
第四条中专学生校外实习应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为目标,注重实践与理论相结合。
第二章实习的组织与安排第五条各中专学校应建立实习管理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实习的统筹、协调、监督与评估工作。
第六条学校应明确实习时间和实习地点,在学生入学时发布实习须知,告知学生有关实习的基本要求。
第七条学校应与合作单位进行实习协议的签署,明确实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学生实习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八条学校应根据学生专业需求,合理安排实习岗位,确保学生能在实习过程中获得必要的实践机会。
第九条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前期实习培训,包括实习纪律、职业道德和安全防护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第三章实习的管理与指导第十条学校要派出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习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定期与实习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
第十一条实习指导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实习计划的制定和实习目标的确定,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第十二条实习单位应为学生指派实习导师,负责对学生的实习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和评估。
第十三条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应建立实习工作日志系统,学生需按规定填写实习工作日志,并定期向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汇报。
第十四条学校、实习单位应建立实习成绩评定制度,根据学生实习表现和实习成果进行评定,并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实习证书。
第四章实习的安全与保障第十五条学校要加强与实习单位的安全教育合作,指导学生学习和掌握安全防护知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实习单位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提供必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
第十七条学校、实习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机制,对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
学生校外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校外实习管理规定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校外实习成为高校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校外实习不仅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还可以提供更多机会让学生了解工作环境和职业规划。
然而,校外实习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统一管理、安全隐患等。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学生校外实习管理规定迫在眉睫。
第一,明确学校的责任。
学校是学生校外实习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应当制定详细的校外实习管理规定,确保实习活动的顺利进行。
首先,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实习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的实习信息进行统一登记和归档,以便及时了解每个学生的实习情况。
其次,学校应当明确实习时间、实习岗位和实习指导教师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得到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落实学生的权益保护。
学生在校外实习过程中,身处陌生环境,面临诸多风险,因此权益保护尤为重要。
学校应当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要求实习单位提供安全保障措施,并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情况。
同时,学校还应当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如正当实习报酬、工作时间限制等。
通过建立学生权益保护机制,有效保障实习过程中学生的权益不受侵害。
第三,规范实习单位的行为。
实习单位是学生进行校外实习的重要场所,对其行为进行规范是保证实习质量的关键。
学校应当建立实习单位评估制度,对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实习环境、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学生实习的单位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
同时,学校还应当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定期了解实习单位的运营情况和学生实习的效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四,加强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
实习指导教师是学生在实习期间的重要指导者和支持者,对其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其辅导水平和实践能力,对于保证学生校外实习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实习指导教师培训机制,帮助他们更好地了解实习内容、指导方法和评价标准,提高指导效果。
同时,学校还应当加强对实习指导教师的考核和评价,鼓励优秀教师参与实习指导工作。
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活动,旨在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就业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实习实训基本要求第二条学院学生的校外实习实训活动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 实习实训内容需与学生所学专业紧密相关,以促进其专业素养与实践能力的双重提升。
2. 实习实训岗位应由正规企事业单位提供,确保单位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与良好的运营状况。
3. 实习实训过程中,应配备充足的师资力量及完善的指导机制,以确保学生获得专业的指导与辅导。
第三条学院学生的校外实习实训活动形式分为必修与选修两种:1. 必修实习实训为学生获取学位的必要条件,学院将统一规划其实习实训的时间与方式,确保学生全面参与。
2. 选修实习实训则鼓励学生根据个人兴趣与职业规划自主选择参与,学院将提供必要的支持与指导。
第三章实习实训管理机构第四条学院应设立专门的实习实训管理机构,全面负责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活动的统筹与管理。
第五条实习实训管理机构的职责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开展实习实训的招生宣传与报名工作,确保学生充分了解实习实训的内容与要求。
2. 制定科学合理的实习实训计划与方案,合理安排学生的实习实训时间与岗位。
3. 指导学生合理选择实习实训单位,为其创造更多的实习实训机会。
4. 组织实施实习实训的评价与考核工作,全面评估学生的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
第四章实习实训单位的选择与合作第六条学院应积极与各实习实训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营造良好的实习实训环境。
第七条在选择实习实训单位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习实训单位应具备雄厚的技术实力与较大的经营规模,能够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实习实训资源。
2. 实习实训单位应拥有专业的师资力量与丰富的指导经验,以确保学生能够获得高质量的专业指导。
第八条学院与实习实训单位的合作形式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双方签订实习实训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2. 学院派遣教师或辅导员到实习实训单位进行现场指导与监督。
校外实习管理制度

校外实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学生校外实习管理,提高实习效果,保障学生权益,促进校外实习与学校教育教学的有机结合,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实习基本规定1. 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外实习管理工作机构,组建专门的实习管理团队。
2. 学校要与校外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基地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学校要明确实习的基本要求,包括实习的时间安排、实习目标、实习内容和实习考核等。
4. 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实习档案,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记录。
5. 学校要加强与校外实习单位的沟通和协调,保证实习环境的安全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6.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实习辅导和指导,督促学生学以致用,将实习所学与课堂所学相结合。
第三章实习管理流程1. 学校要在每学年初确定校外实习计划,根据学生的专业和兴趣,为学生分配实习单位。
2. 学校要在每学年初进行实习前的培训和指导,包括实习的基本要求、实习纪律、实习安全等方面的知识。
3. 学校要安排专门的老师负责实习的协调工作,与实习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保证学生的实习顺利进行。
4. 学校要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实习报告,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及实习单位的评价。
5. 学校要组织实习考核,对学生的实习成果进行评定,作出合理的奖惩措施。
第四章实习管理学生权益保障1. 学校要保证学生的实习安全,对实习单位的环境和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2. 学校要建立学生实习纪律,对学生的实习行为进行管理,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3. 学校要建立学生实习保险制度,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4. 学校要保证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果蛋康福利,保障学生的基本生活需求。
5. 学校要建立学生实习申诉机制,对学生提出的合理要求进行认真处理。
第五章实习管理责任制1. 学校要建立健全实习管理责任制,明确实习各方的管理责任和义务。
2. 学校要落实实习管理责任,对实习单位和实习老师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实习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校外实习安全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学生校外实是提高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重要途径。
然而,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利益,制定一套有效的校外实安全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开展校外实活动的所有学生和相关人员。
三、责任和义务1. 学校负责组织并监督学生校外实活动,并确保实单位具备一定的安全条件。
2.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实单位的规章制度,保护个人安全,并如实记录和报告实情况。
3. 实单位应提供安全培训,明确实工作的风险和防护措施,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
4. 监护人要认真审核实单位的安全环境和条件,并敦促学生遵守实管理制度。
5. 校外实安全责任人应定期检查实单位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安全预防措施1. 实单位应具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2. 学校要与实单位签署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3. 学校要定期组织开展实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学生在实期间应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按规定穿越施工区域,不得擅自进入危险区域。
5. 学生实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实单位和学校,以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五、安全监督和管理1. 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督和管理机制,加强对校外实活动的监管和指导。
2. 学校要组织实活动的评估和复盘,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3. 学校要建立校外实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对事故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学校有权对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学校校外实习管理制度
学校校外实习管理制度学校校外实习对学生的职业发展和实践能力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学校校外实习,保障学生利益和安全,学校需要建立一套健全的实习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实习规划、实习岗位选择、实习时间安排、实习指导与评价等方面进行探讨。
第一部分:实习规划实习规划是有效管理学校校外实习的基础。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实习办公室,负责制定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的目标和内容,并将实习纳入课程体系中。
实习计划应当根据学生的专业和兴趣进行设计,以满足学生不同层次的需求。
同时,实习计划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学校与实习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确保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第二部分:实习岗位选择选择适合学生发展的实习岗位是实习管理的重要环节。
学校应与实习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开展校企合作、举办招聘会等方式,提供更多优质的实习机会。
同时,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专业背景和兴趣,开设多个实习岗位,使学生能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实习机会。
第三部分:实习时间安排合理安排实习时间是实习管理的关键。
学校应结合实习岗位的特点和学生的学业进度,确定实习时间的具体安排。
一方面,要确保实习时间与学生的学习不冲突,避免因实习而影响学生的学校任务;另一方面,要保证实习时间充足,使学生有足够的时间投入到实习中,真正提升实践能力。
第四部分:实习指导与评价良好的实习指导与评价是实习管理的核心环节。
学校应指派专门的实习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在实习中的学习和工作。
实习指导教师应与实习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支持与指导。
同时,学校还应建立健全的实习评价机制,通过实习报告、实习总结、实习成绩等方式对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全面评价。
第五部分:实习权益保障保障学生的实习权益是实习管理中的重要一环。
学校应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协议中应规定学生的实习期限、工作内容、福利待遇等方面的事项,并在实习过程中进行监督和跟踪,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办法(9.15)
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办法(试行)为了加强实习管理,确保实习质量与效果,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湖北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鄂教规函[2015]4号)等文件的精神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体要求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学生实习,是指我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教学实习和顶岗实习等,不包括学生勤工俭学、社会实践等活动。
第二条认识实习是指使学生对未来工作情景有所了解,获得某些感性认识,增进理论与实际的联系,为学习专业课作准备而组织学生到实习单位进行参观等活动。
一般安排在低年级,在学习主要专业课之前。
教学实习是结合专业课程教学的一种实践性教学形式,是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在完成本专业主要基础课程或部分专业课程教学的基础上,统一组织、就近安排学生到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临床和教学等岗位,阶段性地学习专业生产流程、知识和技能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
顶岗实习是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在完成本专业所有课程教学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学生到实习单位或就业意向单位,连续性地参与实习单位日常实际工作,独立完成工作任务的一种实习形式.第三条学校组织学生实习,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为切实加强对实习的管理,实行学校、各系、实习指导小组三级负责制。
第五条学校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与职责为: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学工处、就业指导处、实训中心、财务处、保卫处、各系主任、书记。
组长全面负责学生的校外实习工作。
教务处负责全校学生实习工作的宏观管理和协调工作;制定规范的学生实习流程,建立健全学校实习管理制度;研究解决学生实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学生实习工作的顺利实施。
中专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办法
中专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办法是指对中专学生进行校外实习活动的管理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份常见的中专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办法的内容:1. 实习目的和意义:- 促进学生在校外实践中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 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提高学生对所学专业的了解和认识。
2. 实习时间:- 实习时间一般为一个学期或者更长,具体根据实习内容和安排而定。
3. 实习单位的选择和认可:- 实习单位应为有资质、有实力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相关机构;- 实习单位应经过学校认可或指定,学校可以与实习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4. 实习费用和补贴:- 实习期间的食宿费和交通费由学校或实习单位负责;-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学生一定的实习补贴。
5. 实习过程监管和评估:- 学校将指定专人负责对学生实习过程进行监管和指导;- 实习单位也需派专人进行管理和指导,并及时向学校反馈学生的实习情况;- 实习结束后,学校将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形成实习报告。
6. 实习安全和保障:- 学校和实习单位要重视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实习单位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学生在实习过程中不出现危险情况;- 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建立紧急联系机制,以便在有突发情况时能够及时联系和保障学生的安全。
7. 实习后的成果认定:- 学校将根据实习报告和实习单位的评估结果对学生的实习成果进行评定;- 实习成绩将计入学生的学分绩计算。
8. 其他事项:- 实习期间学生须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实习期间学生应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不得因实习对学业产生不良影响;- 学校和实习单位有权对学生的行为进行监管和纪律教育。
以上是一份常见的中专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办法,具体的管理规定和措施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学校的需求进行适当调整。
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制度
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制度校外实习是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到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组织进行实践活动的一种形式。
它不仅能够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还能够扩展学生的职业视野和人际交往能力。
然而,由于校外实习涉及学生的安全、学业进度以及合法权益保护等问题,为了保障学生的权益和顺利进行实习活动,学校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制度。
一、实习资格和准入要求1. 实习资格学生在进行校外实习之前,需满足一定的实习资格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的学业成绩达到一定标准、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人际交往能力等。
2. 准入要求学生在申请校外实习时,应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准入审核。
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推荐信、学术成绩单等。
学校将综合考虑学生的学术能力、个人素质以及实习意向等因素,进行审核并最终决定是否准许学生进行该实习。
二、实习协议的签订1. 实习单位选择学校将根据学生的专业背景和实习意向,为学生提供一份实习单位清单。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发展方向,选择符合要求的实习单位。
2. 实习协议签订学生在选择实习单位后,需要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
实习协议应详细记录实习工作内容、期限、报酬以及双方权益和义务等内容。
同时,学校应指导学生仔细阅读实习协议,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实习过程管理1. 学校监管责任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实习监管机制,确保学生的实习过程得到有效管理和指导。
学校可以派遣专门的指导老师或者实习辅导员,定期与实习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并及时解决实习中遇到的问题。
2. 实习总结和评估学生在实习结束后,需要向学校提交实习总结报告。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实习成果、实习单位评估以及学生的个人表现等,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估。
评估结果将作为学生学业成绩的一部分,也可以作为学生在就业或继续深造时的参考依据。
四、安全保障和风险控制1. 安全教育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学生在进行实习前,需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了解实习期间可能遇到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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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实习管理,确保实习质量与效果,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
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湖北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
行)》(鄂教规函[2015]4号)等文件的精神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体要求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学生实习,是指我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
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
实践性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教学实习和顶岗实习等,不包括学生勤工俭学、社
会实践等活动。
第二条认识实习是指使学生对未来工作情景有所了解,获得某些感性认识,增
进理论与实际的联系,为学习专业课作准备而组织学生到实习单位进行参观等活动。
一般安排在低年级,在学习主要专业课之前。
教学实习是结合专业课程教学的一种实践性教学形式,是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在
完成本专业主要基础课程或部分专业课程教学的基础上,统一组织、就近安排学生到
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临床和教学等岗位,阶段性地学习专业生产流程、知识和
技能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
顶岗实习是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在完成本专业所有课程教学的基础上,统筹安排
学生到实习单位或就业意向单位,连续性地参与实习单位日常实际工作,独立完成工
作任务的一种实习形式.
第三条学校组织学生实习,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培
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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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为切实加强对实习的管理,实行学校、各系、实习指导小组三级负责制。
第五条学校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与职责为: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
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学工处、就业指导处、实训中心、财务处、保卫处、各系主
任、书记。
组长全面负责学生的校外实习工作。
教务处负责全校学生实习工作的宏观管理和协调工作;制定规范的学生实习流
程,建立健全学校实习管理制度;研究解决学生实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学生实
习工作的顺利实施。
学工处负责指导并督促各系处理好实习期间学生的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好各种学
生突发事件;协调顶岗实习学生返校住宿安排和宿舍管理工作。
就业指导处负责提供学生顶岗实习单位信息;协助各系落实学生顶岗实习;负责
收集全校顶岗实习工作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各系
解决顶岗实习过程中与企业出现的问题;并和各系密切配合,安排好顶岗实习结束后
学生的就业工作。
实训中心负责协调好校内与校外实习时间的衔接。
财务处负责学生各项缴费的清理。
保卫处负责协调处理学生实习过程中意外伤害及住院医疗保险赔付组织工作。
第六条各系成立实习工作管理小组,其组成人员与职责为:各系主任、书记为实习工
作管理小组责任人,各系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研组长、专业带头人、教学
干事、学生管理干事和辅导员、班主任等。
各系是实习教学和管理的主体单位,负责全面落实实习的相关事宜。
(1)负责制订本系实习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实习各环节工作要求;
(2)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实习计划,落实各阶段实习任务;
(3)负责落实本系学生实习单位,办理学生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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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本系实习组织管理;
(5)负责选派校内指导教师和聘用企业指导教师;
(6)负责定期对实习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学校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7)负责定期对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与实习单位共同对指导教师进
行考核;
(8)负责检查实习计划的落实情况,解决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9)按要求向教务处、就业指导处报送相关资料;
(10)负责学生实习资料的整理归档;
(11)完成学校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12)负责处理好各种学生突发事件,学生实习过程中意外伤害事件。
第七条校内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负责按照本系制定的实习实施细则,保质保量完成本专业实习的教学管理工作。
(1)负责对实习学生的具体指导和管理工作;
(2)加强对实习系统的监管,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
实习工作管理小组汇报。
(3)按要求定期对学生进行指导,督促学生按时按质完成实习任务,对学生提出
的问题及时解答。
(4)按要求与学生定时联系,及时回复,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实习守则和实习单位
的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和职业道德教育。
(5)关心学生的思想、工作、生活与身心健康,做好学生思想和管理工作。
(6)与实习单位管理和指导人员建立通畅的联系和沟通渠道,及时协调和处理实
习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7)在实习单位配合下客观、公正地对每位学生完成实习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评定实习成绩。
(8)完成实习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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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实施与监控
第八条认识实习、教学实习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顶岗实习的时间一般为
3至6个月,不得以寒暑假社会实践或就业实习等名义延长顶岗实习时间。顶岗实习
一般集中安排在毕业年级进行,少数特殊专业或实行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多学期
分段教学等培养方式改革的专业,顶岗实习时间超过6个月或安排在非毕业年级进行
的,顶岗实习时间总共不得超过9个月。学生实习期间其学生身份不变,学校应当按
照学生的身份进行管理。
第九条各系应在实习前一个月落实实习单位,与实践所在企业签订协议,协议
签订前必须到就业指导处填写会签表。协议需提交就业指导处、教务处、实训中心备
案。并及时向学生公布,组织学生选择实习单位。学生实习前,学校应当对学生实习
的单位、岗位进行实地考察。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
健康的实习环境。不得安排学生从事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活动或明显超过学生体力的
高强度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不符
合实习特征或与实习内容不一致的劳动生产;不得安排和接收16周岁以下学生顶岗
实习;不得强制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或每周超过40小时,如有确需加
班的特殊情况,需征得学生同意。
第十条各系应选派(聘)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和企业人员担
任指导教师,负责对实习学生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实习期间,每名学生均应配备有1
名校内和1名企业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的指导方式可采取跟班与非跟班两种,教
师跟班指导(实地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非跟班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50
人,可通过系统、电话、QQ、电邮等联络渠道与实地探访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非跟班指导教师电话(或QQ、或邮件)联络每月
不少于2次,并填写《校内指导教师联系情况记录》;实地探访检查每学期不少于1
次,并填写《学生实习巡查与指导记录表》;指导教师每月应按时批改实习日志,将
指导过程及存在问题等向本系顶岗实习工作管理小组汇报。跟班与非跟班指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