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保护层的最小厚度
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混凝土距钢筋表面的距离)

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
》(GBJ 10-89 )
范
计
【资料来源】《混凝土结构设
规
6.1.3 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从钢筋的外边缘算起)应符合表
6.1.3 的规定,且不应小于受力钢筋的直径。
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表 6.1.3
混凝土强度等级
环境条件构件类别
≤C20 C25 及C30 ≥35
板、墙、壳15
室内正常环境
梁和柱25
板、墙、壳35 25 15 露天或室内高湿度环境
梁和柱45 35 25
注:①处于室内正常环境由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时,其保护层厚度可按表中规定减少5mm,但预制构件中的预应力钢筋(包括冷拔低碳钢丝)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处于露天或室内高湿度环境的预制构件,当表面另作水泥砂浆抹面层且有质量保证措施时,保护层厚度可按表中
室内正常环境中构件的数值采用;
②预制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钢筋端头的保护层厚度宜为10mm;预制的肋型板,其主肋的保护层厚
度可按梁考虑;
③处于露天或室内高湿度环境中的结构,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5,当非主要承重构件的混凝
土强度等级采用C20时,其保护层厚度可按表中C25的规定值取用;
④板、墙、壳中分布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mm;梁、柱中箍筋和构造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
小于15mm;
⑤要求使用年限较长的重要建筑物和受沿海环境侵蚀的建筑物的承重结构,当处于露天或室内高湿度环境时,其保护层厚度应适当增加;
⑥有防火要求的建筑物,其保护层厚度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防火规范的规定。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中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控制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中混凝土保护层 8.2.1 构件中普通钢筋及预应力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构件中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d; 2 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的混凝土结构,最外层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表8.2.1的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的混凝土结构,最外层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表8.2.1中数值的倍。
表8.2.1混凝土保护层的最小厚度C 环境类别一二a 二b 三a 三b 板、墙、壳 15 20 25 30 40 梁、柱、杆 20 25 35 40 5 注:1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大于C25时,表中保护层厚度数值应增加5mm;注:2 钢筋混凝土基础宜设置混凝土垫层,基础中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从垫层顶面算起,且不应小于40mm。
点这下载施工技术资料 8.2.2 当有充分依据并采取下列措施时,可适当减小混凝土保护层的厚度。
1 构件表面有可靠的防护层; 2 采用工厂化生产的预制构件; 3 在混凝土中掺加阻锈剂或采用阴极保护处理等防锈措施; 4 当对地下室墙体采取可靠的建筑防水做法或防护措施时,与土层接触一侧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25mm。
8.2.3 当梁、柱、墙中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大于50mm时,宜对保护层采取有效的构造措施。
当在保护层内配置防裂、防剥落的钢筋网片时,网片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25mm。
20XX-12-31日志:《深度解析钢筋平法11G101 系列[附高清图集》有详細讲解。
现行规范不仅对钢筋验收时钢筋保护层厚度做出了具体要求,并且对混凝土的钢筋保护层提出了检测的要求。
通过这些年的技术发展和检测方法的进步,钢筋保护层的无损检测已在工程中广泛应用并成为常规检测方法之一,各地质量监督站也把对钢筋保护层的检测作为工程主体质量验收前实体抽检的一个重要内容。
保护层厚度

保护层厚度:一、桥梁: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普通钢筋和预应力直线形钢筋的最小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钢筋公称直径,后张法构件预应力直线形钢筋不得小于其管道直径的1/2。
(2)当受拉区主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大于50mm时,应在保护层内设置直径不小于6mm、间距不大于l00mm的钢筋网。
(3)钢筋机械连接件的最小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20mm。
(4)应在钢筋与模板之间设置垫块,确保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垫块应与钢筋绑扎牢固、错开布置。
二、预应力砼:(4)从各种材料引入混凝土中的氯离子最大含量不宜超过水泥用量的0.06%。
超过0.06%时,宜采取掺加阻锈剂、增加保护层厚度、提高混凝土密实度等防锈措施。
三、涵洞两侧的回填土,应在主结构防水层的保护层完成,且保护层砌筑砂浆强度达到3MPa后方可进行。
回填时,两侧应对称进行,高差不宜超过300mm。
四、钢拱架应与喷射混凝土形成一体,钢拱架与围岩间的间隙必须用喷射混凝土充填密实,钢拱架应全部被喷射混凝土覆盖,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40mm。
五.预制拼装施工的圆形水池在满水试验合格后,应及时进行喷射水泥砂浆保护层施工(应在满水状态下施工)六、无粘结预应力水池封锚要求(1)凸出式锚固端锚具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2)外露预应力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七、喷射水泥砂浆保护层施工(一)准备工作(1)喷射水泥砂浆保护层,应在水池满水试验后施工(以便直观检查壁板及板缝有无渗漏,也方便处理),而且必须在水池满水状况下施工。
(2)喷浆前必须对池外壁油污进行清理、检验。
(3)水泥砂浆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所用砂最大粒径不得大于5mm,细度模量2.3~3.7为宜。
(4)正式喷浆前应先作试喷,对水压及砂浆用水量调试,以喷射的砂浆不出现干斑和流淌为宜。
(二)喷射作业(1)喷射机罐内压力宜为0.5 (0.4)MPa,输送干拌料管径不宜小于25mm,管长适度(不宜小于10m)。
新规范保护层厚度

新规范保护层厚度-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新规范保护层厚度混凝土保护层是指混凝土构件中,起到保护钢筋避免钢筋直接裸露的那一部分混凝土。
保护层厚度为纵向钢筋(非箍筋)外缘至混凝土表面的最小距离。
保护层最小厚度的规定是为了使混凝土结构构件满足的耐久性要求和对受力钢筋有效锚固的要求。
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大,构件的受力钢筋粘结锚固性能、耐久性和防火性能越好。
但是,过大的保护层厚度会使构件受力后产生的裂缝宽度过大,就会影响其使用性能(如破坏构件表面的装修层、过大的裂缝宽度会使人恐慌不安),而且由于设计中是不考虑混凝土的抗拉作用的,过大的保护层厚度还必然会造成经济上的浪费。
因此,《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9.2.1条,规定纵向受力的普通钢筋及预应力钢筋,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钢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且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一般设计中是采用最小值的。
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mm)注:基础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40mm;当无垫层时不应小于70mm.《规范》关于混凝土保护层的其它规定第9.2.2条处于一类环境且由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时,其保护层厚度可按本规范表中规定减少5mm,但预应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处于二类环境且由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当表面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时,保护层厚度可按本规范表中一类环境数值取用。
预制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钢筋端头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mm;预制肋形板主肋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按梁的数值取用。
第9.2.3条板、墙、壳中分布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本规范表中相应数值减10mm,且不应小于10mm;梁、柱中箍筋和构造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第9.2.4条当梁、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大于40mm 时,应对保护层采取有效的防裂构造措施。
处于二、三类环境中的悬臂板,其上表面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钢筋砼保护层规定

第9.2.4条当梁、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大于40mm时,应对保护层采取有效的防裂构造措施。
处于二、三类环境中的悬臂板,其上表面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第9.2.5条对有防火要求的建筑物,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处于四、五类环境中的建筑物,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第10.1.2条国家标准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必须对重要部位进行结构实体检验,主要检验混凝土强度和钢筋保护层厚度。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需要对重要构件,特别是悬挑梁和板构件,以及易发生钢筋位移、易露筋的部位,采用非破损(用先进的钢筋保护层厚度测定仪)或局部破损的方法检验。
此时,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对梁类构件为-7~+10mm;对板类构件为-5~+8mm。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为 90%及以上时为合格。
当合格点率小于 90%,但不小于 80%,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检验,当两次抽减总和计算的合格点率为 90%及以上时才能判为合格。
且每次抽样结果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均不应大于允许偏差的 1.5倍。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第3.5.2条规定:一类:室内干燥环境;永久的无侵蚀性静水浸没环境。
二类a:室内潮湿环境;非严寒和非寒冷地区的露天环境;非严寒和非寒冷地区与无侵蚀性的水或土壤直接接触的环境;寒冷和严寒地区的冰冻线以下的无侵蚀性的水或土壤直接接触的环境二类b:干湿交替环境;水位频繁变动环境,严寒和寒冷地区的露天环境;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冰冻线以上与无侵蚀性的水或土壤直接接触的环境三类a:严寒和寒冷地区冬季水位冰冻区环境;受除冰盐影响环境;海风环境。
三类b:盐渍土环境;受除冰盐作用环境;海岸环境。
四类:海水环境。
五类:受人为或自然的侵蚀性物质影响的环境。
注:1.室内潮湿环境是指构件表面经常处于结露或湿润状态的环境。
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混凝土距钢筋表面的距离)

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
∙【资料来源】《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 10-89)
∙ 6.1.3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从钢筋的外边缘算起)应符合表
6.1.3的规定,且不应小于受力钢筋的直径。
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表 6.1.3
注:①处于室内正常环境由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时,其保护层厚度可按表中规定减少5mm,但预制构件中的预应力钢筋(包括冷拔低碳钢丝)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处于露天或室内高湿度环境的预制构件,当表面另作水泥砂浆抹面层且有质量保证措施时,保护层厚度可按表中室内正常环境中构件的数值采用;
②预制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钢筋端头的保护层厚度宜为10mm;预制的肋型板,其主肋的保护层厚度可按梁考虑;
③处于露天或室内高湿度环境中的结构,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5,当非主要承重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采用C20时,其保护层厚度可按表中C25的规定值取用;
④板、墙、壳中分布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mm;梁、柱中箍筋和构造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
⑤要求使用年限较长的重要建筑物和受沿海环境侵蚀的建筑物的承重结构,当处于露天或室内高湿度环境时,其保护层厚度应适当增加;
⑥有防火要求的建筑物,其保护层厚度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防火规范的规定。
保护层厚度规范

保护层厚度要求根据2010年新的《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保护层厚度不再是纵向钢筋(非箍筋)外缘至混凝土表面的最小距离,而是“以最外层钢筋(包括箍筋、构造筋、分布筋等)的外缘计算混凝土的保护层厚度”。
因此本次修订后保护层设计厚度比原来增加!保护层最小厚度的规定是为了使混凝土结构构件满足的耐久性要求和对受力钢筋有效锚固的要求。
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大,构件的受力钢筋粘结锚固性能、耐久性和防火性能越好。
但是,过大的保护层厚度会使构件受力后产生的裂缝宽度过大,就会影响其使用性能(如破坏构件表面的装修层、过大的裂缝宽度会使人恐慌不安),而且由于设计中是不考虑混凝土的抗拉作用的,过大的保护层厚度还必然会造成经济上的浪费。
因此,2010年《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8.2.1条,规定纵向受力的普通钢筋及预应力钢筋,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钢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d,且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一般设计中是采用最小值的。
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mm)环境类别板、墙、壳梁、柱、杆一15 20二a 20 25二b 25 35三a 30 40三b 40 50注:1.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C25时,表中保护层数值增加5mm. 2.钢筋混凝土基础宜设置混凝土垫层,基础中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从垫层顶面算起,且不应小于40mm.关于保护层厚度的其它规定第9.2.2条处于一类环境且由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时,其保护层厚度可按本规范表9.2.1中规定减少5mm,但预应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处于二类环境且由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当表面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时,保护层厚度可按本规范表9.2.1中一类环境数值取用。
预制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钢筋端头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mm;预制肋形板主肋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按梁的数值取用。
第9.2.3条板、墙、壳中分布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本规范表9.2.1中相应数值减10mm,且不应小于10mm;梁、柱中箍筋和构造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 第9.2.4条当梁、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大于40mm时,应对保护层采取有效的防裂构造措施。
环境类别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项次 1 2 3
构件类别 板、墙 梁、柱、墩 截面厚度不小于2.5m的底板及墩墙
一 20 30 -
二 25 35 40
环境类别 三 30 45 50
四 45 1.直接与地基接触的结构底层钢筋或无检修条件的结构,保护层厚度应当增大。 2.有抗冲耐磨要求的结构面层钢筋,保护层厚度应适当增大。 3.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0且浇筑质量有保证的预制构件或薄板,保护层厚度可按表中数值减 小5mm 4.钢筋表面涂塑或结构外表面敷设永久性涂料或面层时,保护层厚度可适当减少。 5.严寒和寒冷地区受冻的部位,保护层厚度还应符合《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SL 2112006)的规定
环境类别 一 二 三 四 五
环境条件 室内正常环境 室内潮湿环境;露天环境;长期处于水下或地下的环境 淡水水位变化区;有轻度化学侵蚀性地下水的地下环境;海水水下区 海上大气区;轻度盐雾作用区;海水水位变动区;中度化学侵蚀性环境 使用除冰盐的环境;海水浪溅区;重度盐雾作用区;严重化学侵蚀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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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保护层的最小厚度
混凝土保护层的最小厚度取决于构件的耐久性和受力钢筋粘结锚固性能的要求。
(1)从钢筋粘结锚固角度对混凝土保护层提出的要求是为了保证钢筋与其周围混凝土能共同工作,并使钢筋充分发挥计算所需的强度。
(2)根据耐久性要求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是按照构件在50年内能保护钢筋不发生危及结构安全的锈蚀确定的。
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钢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且应符合表9-13的规定。
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mm)表9-13
注:基础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40mm;当无垫层时不应小于70mm。
板、墙、壳中分布钢筋的保护层不应小于表9-13中相应数值减10mm,且不应小于10mm。
梁、柱中箍筋和构造钢筋的保护层不应小于15mm。
处于一类环境且由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时,其保护层厚度可按表9-13中的数值减少5mm;处于二类环境且由工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当表面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时,保护层厚度可按表9-13中一类环境数值取用。
预制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钢筋端头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mm;预制肋形板主肋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按梁的数值取用。
当梁、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大于40mm时,应对保护层采取有效的防裂构造措施。
处于二、三类环境中的悬臂板,其上表面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3.特殊条件下的混凝土保护层
(1)一类环境中,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的结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按表9-13的数值增加4006;当采取有效的表面防护措施时,混凝土保护层可适当减
少。
(2)三类环境中的结构构件,其受力钢筋宜采用环氧树脂涂层带肋钢筋。
(3)对有防火要求的建筑物,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4)处于四、五类环境中的建筑物,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