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家事审判治理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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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发布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白皮书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预防十大机制

北京高院发布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白皮书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预防十大机制

北京高院发布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白皮书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预防十大机制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5.29•【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北京高院发布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白皮书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预防十大机制如何传递少年司法特有的教育理念和人文关怀,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如何将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理念落实到每一个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5月29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北京法院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发布《北京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白皮书(2019-2024)》及北京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预防十大机制。

据北京高院副院长任雪峰介绍,北京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白皮书》全面展示了2019年以来,北京法院主动将司法保护融入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认真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责,多方位、全流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做法和成效。

《白皮书》公开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4年4月,北京法院累计审结各类涉未成年人一审、二审案件25 563件,其中民事案件占比88.3%,刑事案件占比10.1%,行政案件占比1.6%。

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波动下降趋势,未成年被告人人数从2019年的229人降至2023年的96人,降幅约58%。

民事、行政方面,因父母藏匿、抢夺未成年子女引发的抚养、监护、探望纠纷案件,未成年人校园侵权、运动伤害案件以及涉未成年人生存、发展权益的行政案件等增长趋势比较明显。

“北京法院依法高效公正审理涉未成年人各类案件,在刑事审判中注重发挥‘教育、感化、挽救’作用,在民事以及行政审判中注重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落到实处。

此外,北京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围绕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做了大量工作。

”据任雪峰介绍,北京法院坚持“专业化+社会化”职能延伸,在380余件抚养、探望、监护权纠纷中创造性开展社会调查观护工作,发送2376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提示书、家庭教育指导令,累计对1545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912次。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裁判观点婚姻家庭卷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裁判观点婚姻家庭卷

本书的目录结构清晰明了,按照婚姻家庭法律关系的不同方面进行了合理分 类。从整体上看,目录分为若干章,每一章下又细分了若干节,节下再列出具体 的裁判观点。这种分类方式使得读者能够迅速定位到感兴趣的内容,提高了阅读 的效率。
本书的目录涵盖了婚姻家庭法律领域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关系的 成立与解除、夫妻财产关系、子女抚养与监护、家庭暴力与虐待遗弃、离婚损害 赔偿等。这些内容都是婚姻家庭法律领域中最为常见和重要的问题,本书的目录 全面而详细地反映了这些问题在司法实践中的处理方式和裁判观点。
摘录三:“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应当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考虑到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确保子女 在离婚后能够得到良好的抚养环境。”这一观点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子女权益的 高度重视和保护。
摘录四:“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根 据财产的来源、性质、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也要考虑到照顾子女、女方和 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这一观点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原则, 有助于实现财产分割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目录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裁判观点婚姻家庭卷》目录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裁判观点婚姻家庭卷》是一本集结了最高人 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在处理婚姻家庭案件时所持裁判观点的权威著作。本书不 仅汇集了众多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还通过深入浅出的方式,对婚姻家庭法律领 域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解析。以下是对本书目录的分析:
以上摘录仅是《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裁判观点婚姻家庭卷》中的冰 山一角,但已经足以展现出这本书的深厚内涵和实用价值。通过阅读这本书,我 们不仅可以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在处理婚姻家庭案件中的裁判观点,还可以从中 汲取法律智慧,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这本书也为法律从业者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和借鉴,有助于他们在实践中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中介合同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中介合同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中介合同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4.24•【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中介合同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近年来,二手房交易及租赁市场日趋活跃,中介行业随之快速发展,服务范围不断延伸,新的中介合同类型和纠纷不断涌现,案件数量亦呈上升的态势。

此类案件有哪些特征?人民法院的审判思路是什么?有哪些典型案例可以借鉴?今天(4月24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房地产中介合同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近年来房地产中介合同纠纷案件审判的总体情况,并发布八件典型案例。

本场发布会是“抓实公正与效率·深入推进上海法院工作现代化”系列发布会的第10场。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军,民事审判庭庭长周峰出席发布会,研究室副主任凌捷主持发布会。

二十余家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涉中介案件逐年递增六大原因致纠纷频发白皮书显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结349件房地产中介合同纠纷案件,其中一审仅1件,系提级管辖案件。

从二审结案方式上看,63.2%的案件维持原判,29.6%调解撤诉,调撤率较高。

从中介标的类型来看,二手房买卖中介纠纷占比最高,共252件,占比72.21%;商业地产租赁中介纠纷次之,共53件,占比15.19%。

从涉诉主体上看,一审中提起诉讼的主体多为中介方,占比72.96%;买方提起诉讼占比16.98%。

二审中委托方上诉的案件占比73.90%,中介方上诉的案件占比24.21%,中介方与委托方均上诉的案件占比1.89%。

从审理结果来看,中介方胜诉比例约70%,但仅两成案件全额支持了中介方主张的佣金。

发布会通报了房地产中介合同纠纷频发的六大原因:一是交易合同未顺利履行。

此时委托人往往会以此抗辩,拒绝支付居间报酬。

家事审判方式实施方案

家事审判方式实施方案

家事审判方式实施方案家事审判是指对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或者争议进行审理和解决的一种司法程序。

在家事审判中,选择合适的审判方式对于解决纠纷和维护家庭稳定至关重要。

因此,我们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家事审判方式实施方案,以确保家事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首先,家事审判方式实施方案应当充分考虑家庭成员的利益和感受。

在审判过程中,需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尊重家庭成员的隐私和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同时,应当采用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审理家事纠纷案件,确保裁判结果公正合理。

其次,家事审判方式实施方案应当注重调解和化解家庭纠纷。

在家事审判中,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引导家庭成员进行和解,化解矛盾,达成共识。

同时,可以借助专业的调解员或者心理咨询师,对家庭成员进行心理疏导和辅导,促进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

另外,家事审判方式实施方案还应当注重家庭成员的教育和引导。

在审判过程中,可以通过法律教育的方式,向家庭成员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同时,可以通过引导家庭成员进行心理疏导和辅导,促进家庭成员的自我认知和自我调节能力,培养他们良好的家庭关系观念和行为习惯。

最后,家事审判方式实施方案还应当注重家庭成员的社会服务和帮助。

在审判过程中,可以通过社会工作者或者相关机构的介入,为家庭成员提供必要的社会服务和帮助,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改善家庭环境,促进家庭和睦。

综上所述,家事审判方式实施方案应当充分考虑家庭成员的利益和感受,注重调解和化解家庭纠纷,注重家庭成员的教育和引导,注重家庭成员的社会服务和帮助。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家事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涉外家事案件审判白皮书(2018年度-2022年度)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涉外家事案件审判白皮书(2018年度-2022年度)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涉外家事案件审判白皮书(2018年度-2022年度)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3.09.09•【分类】司法白皮书正文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涉外家事案件审判白皮书(2018年度-2022年度)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人民法庭二〇二三年九月前言北京市朝阳区国际化资源高度集中,区内聚集了几乎100%的外国驻华使馆、90%的国际传媒机构、80%的国际组织和国际商会、70%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65%的外资金融机构,是首都对外交往的重要窗口和涉外人才事务汇聚之地。

北京市朝阳区聚焦“文化、国际化、大尺度绿化”主攻方向,努力建设首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文化创新引领区、国际交往中心区、绿色宜居标杆区。

朝阳法院立足辖区区位特点,深化涉外民事审判专业化建设,打造涉外审判特色人才高地,自2017年以来由奥运村人民法庭集中审理辖区内涉外、涉港澳台一审民事案件,以高质量司法审判服务朝阳区高水平对外开放。

涉外家事纠纷是涉外民事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关涉个人切身利益和家庭关系稳定。

这里所说的“涉外”,既包括涉外国的家事纠纷,也包括参照涉外案件审理的涉港澳台地区家事纠纷。

朝阳法院涉外民事案件资源丰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在此背景下,朝阳法院总结2018-2022五年来涉外家事案件的审理概况和总体特点,分析涉外家事案件中典型问题,创新涉外家事案件审判机制,不断深化涉外家事审判规范化、专业化和高质效,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公正、高效、便捷地妥善化解各类涉外家事纠纷,切实回应中外人士司法需求,为朝阳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营造适宜国际人才创新发展的生活环境、推进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涉外家事纠纷一般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二部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与婚姻家庭有关的纠纷。

)一、涉外家事案件审理概况2018年至2022年,朝阳法院共受理涉外家事案件727件,审结涉外家事案件717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18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18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18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8.02.08•【文号】法发〔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2.08•【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18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的通知法发〔201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2018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2月8日2018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2018年人民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三个一以贯之”,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牢牢把握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新使命,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机关职责,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锻造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法院队伍,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重点做好以下十方面工作: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下功夫,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战略部署转化为人民法院的工作任务,把学习成果体现到能力水平提高上、体现到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上。

北京市和解制度

北京市和解制度

北京市和解制度北京市和解制度是指在北京市司法实践中推行的一种法律制度,旨在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民事争议和纠纷,减轻法院的负担,提高司法效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北京市和解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利于当事人解决纠纷,还有利于法院节省资源,缓解司法压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首先,北京市和解制度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灵活、快捷、便利的解决纠纷的途径。

在传统的诉讼程序中,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而通过和解制度,当事人可以选择自愿和解,达成一致意见,从而节省了解决纠纷的时间和成本,实现了双赢的局面。

此外,和解制度还能有效缓解法院的压力,减轻法官的负担,提高司法效率。

其次,北京市和解制度的推行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和解,当事人可以在和谐的氛围中解决纠纷,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同时,和解制度的推行也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和支持,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另外,北京市和解制度的实施也为法院提供了更多的解决纠纷的选择。

在处理纠纷案件时,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和解制度,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个性化、精准的解决方案,实现法律的公正和效益的最大化。

同时,和解制度的推行也有利于法院的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升,为法院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支持。

总的来说,北京市和解制度的推行对于解决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司法效率和公信力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作用。

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我们应当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和解制度,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共同推动和解制度的深入实施,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法治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在未来的发展中,北京市和解制度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和应用,为社会的和谐和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法眼看保险婚姻风险家财避险财富传承66页

法眼看保险婚姻风险家财避险财富传承66页

(二)婚后,夫妻一方使用共同财产投保
自己或另一方为保 险人
退保,均分现金价值 不退,补偿对方
0
2
0
1
擅自为第三方购买
0
保险
4
0 3
子女为受益人
双方分别享有不同保 险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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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财避险
2
家企隔离?
➢ 避免将企业债务带到家庭中。
妥善的选择企业形式、融资主体、 以企业名义融资……
➢ 家庭与企业之间设置防火墙。
法定财产制
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 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 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按照保险责任及保险金性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 被保险人依据意外险、健康险合同
获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
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以死亡 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 的保险金。
伤残保险金? 医疗保险金? 住院护理津贴保险金? 误工津贴保险金?
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依据以生存到一定年龄为给 付条件的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 同获得的保险金。
枕戈待旦 实战为牛
法眼看保险
目录
01 婚姻风险
夫妻财产制度、离婚财产分割
02 家财避险
投融资风险、家企隔离、保险配置
03 财富传承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保险及保险金信托
04 结语
保险安全吗?
0
婚姻风险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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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家事审判治理白皮书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04.17•【分类】司法白皮书正文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家事审判治理白皮书目录线上全方位全流程“云模式”开启全新审判方式从传统向现代演进“云探望”助力破解探望困境充分保护个人隐私“证明书”有效延伸审判职能夫妻共债共意共享“指引书”切实强化权益保障附件1:离婚证明书(模板)附件2:涉夫妻共同债务的维权指引附件3:家事审判治理典型案例在国家发展、强大的过程中,“大国”与“小家”始终是一路同行,风雨同舟,休戚与共。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给司法带来了新形势、新挑战,家事案件的公正审理与妥善解决关系到“小家”的稳定,更关系到“大国”的和谐。

北京一中院在疫情特殊时期积极应对,主动谋划,提出新做法,新对策,并在家事审判治理工作方面建立新机制、取得新进展,为有效防治疫情、强化权益保障、彰显司法温度、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保驾护航。

线上全方位全流程“云模式”开启全新审判方式今年以来,北京一中院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全面开启“云立案、云审判、云调解、云质证、云查询、云保全”的全方位“云模式”,实现线上诉讼活动立体化、规范化、制度化、便捷化、常态化、人性化,多措并举确保立案畅通、审判高效、调解线上、证据可视、查询便捷、保全省力。

其中,一季度审结各类家事案件122件,依托线上诉讼平台网络庭审64次,网络调解撤诉结案43件,在疫情特殊时期更加注重强化当事人权益保障,传递司法温度,彰显人文关怀。

一、推广网上立案系统,畅通在线立案一中院公众号第一时间推送《远程诉讼服务指南》,对远程立案线上操作进行全程手把手式教学,引导当事人通过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等线上平台开展网上立案。

我院还自主研发并投入应用跨域双向立案系统,实现京津冀三地中院双向同步跨域立案。

在我院近期审理的一起继承纠纷上诉案中,一方当事人因身处天津,疫情期间无法来京办理立案缴费手续,通过引导让当事人到所在地法院顺利完成“云立案”,方便快捷的同时,也有效避免了疫情防控时期异地当事人的跨域流动。

二、开通线上庭审系统,远程审结案件第一时间上线互联网庭审系统,依托互联网法庭,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参加庭审活动,实时查看庭审笔录,完成在线签名,全程视频留痕,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家事案件审理中,常涉及一方当事人因年老、患病或在京外、境外等,直接参加庭审活动存在一定障碍,同时又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

结合疫情形势和当事人实际,家事法官大力开展“云审判”,在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向当事人电子送达《在线庭审申请和操作指南》,引导当事人参加网络庭审,便捷当事人参与诉讼。

我院还在辖区6个监狱建设远程法庭,实现远程提讯、庭审。

在近期审理的一起特殊离婚案件中,稳妥安排在监狱服刑的一方当事人顺利参加网上庭审,线上与另一方当事人和孩子可视化交流,最终促成案件温情化解,高效审结。

三、依托在线调解系统,利于矛盾化解最大限度发挥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调解的独特优势,打通线上纠纷多元化解渠道,通过在线调解系统、北京法院分调裁一体化平台等,实现调解申请、上传材料、视频调解、达成协议、司法确认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家事案件不同于一般民事纠纷,其矛盾与争点主要发生在家庭成员内部之间。

当事人在法庭上对抗辩论,难免情绪激动,极易引发争执,不利于调解工作展开。

“云调解”能够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在云端解决纷争,有效缓和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必要时当事人还可以邀请家中的长辈或亲属一同参与线上调解过程,突破了到庭诉讼旁听人员的限制,为促成调解起到了积极的辅助作用。

“云调解”模式将法官主持、家人参与、积极互动的法理情融入到线上,使矛盾纠纷化解在线下,对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妥处纠纷、和谐司法具有促进作用。

四、运用线上证据系统,云端交换传送我院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北京高院《北京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网上庭审的流程规范》,有针对性地引导当事人在云端进行证据传送,确保举证质证程序合法,按期完成。

家事案件当事人提交新证据材料的比例较高,二审收案后,第一时间通知当事人准备证据材料,证据电子化后上传发送至庭审系统,解决了因互相邮寄证据耗时较长的弊端。

书面质证意见形成后也一并上传发送至庭审系统,便于对方当事人查看。

这种新的证据交换方式,便捷当事人完成证据交换,保障当事人留有充足时间质证,大大提高了审判全流程质效。

五、利用网上阅卷系统,查询诉讼档案创新“互联网+司法便民”服务模式,利用移动端微信平台打造诉讼档案调阅“O2O”服务系统,打破诉讼档案调阅空间、时间限制,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执业律师提供实时诉讼档案调阅服务。

在家事案件法律事实的认定中,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对事实的陈述与自认往往较其他民事案件更为突出。

疫情期间,大部分家事案件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利用微信平台诉讼档案服务系统,顺利完成案件的调阅与查询,为下一步案件审理打好基础。

六、应用网上保全系统,省时省力办理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避免申请保全的当事人多地奔波,减少感染风险,我院实行保全线上申请、线上担保、线上审核、线上反馈、线上跟踪全程线上保全办理。

在近期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中,女方发现诉讼期间男方在房屋中介公司挂出了涉案房屋的售卖信息,为了防止该房屋在诉讼期间被私自变卖处置,影响其权利的最终实现,女方申请对涉案房屋进行保全。

我院及时引导当事人在线上提交保全申请、提供线上担保,在线上审核通过后及时对财产进行保全,保全作出后及时线上反馈、线上跟踪,实现财产保全全程线上办理,避免一方在诉讼期间恶意转移财产,充分保护了当事人权益。

从传统向现代演进“云探望”助力破解探望困境一、疫情时期“探望难”近年来涉及探望权的纠纷在家事案件中占比较高,并且受本次疫情影响较大,我们发现疫情持续期间,离婚纠纷中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探望权的行使存在以下两方面困境。

一是实现形式较为单一。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规定的探望权行使方式相对模糊宽泛,并没有作具体规定,但实践中多以直接见面接触作为探望权实现的唯一方式,尤其是在疫情防控期间,极易产生新问题、引发新纠纷。

二是执行效果难以保障。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虽然法律对探望权的执行作出了规定,但是父母对子女的探望因涉及人身权利,与血脉亲情相连,亦与个人意愿相关,有的当事人分居两地,甚至移居国外,此类案件的执行不同于财产的查封扣押和老赖的失信惩罚,难以对双方当事人就判决内容强制执行。

特别是在疫情期间,此类涉及身份权利的执行效果更难以保障。

二、破解困境“云探望”因疫情持续,上述“不执行”或“难执行”的现实困境更为突出。

为此,我院积极探索解决路径,创新“云探望”模式,助力破解探望困境。

一是依托线上审判,实现远程探望。

疫情期间,我院有效利用网络庭审系统对离婚案件进行线上审判、线上调解。

对于涉及探望权纠纷案件中长期未见到子女的当事人,家事法官提前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倾听双方诉辩意见,多次与抚养子女一方协商,借助可视化庭审系统,在法官主持下满足实现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父母与子女云端见面交流,促进亲情释放、情感沟通。

二是利于疫情防治,便于纠纷化解。

依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结合当前疫情传播的途径和范围,以见面接触的方式行使探望权极有可能增加交叉感染病毒的风险,既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更不利于国家的疫情防控。

目前,我院已成功促成多起离婚案件实现“云探望”,缓解双方当事人的紧张对抗,真正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角度温情审判、化解纠纷。

三、形成长效“入文书”“云探望”作为疫情特殊时期的一次创新尝试,给家事审判提供了新方法,新思路,可以从尝试推广为长效,建立长效机制,推广平时执行。

一是多种情境适用,满足不同需求。

具体而言,“云探望”不仅在特殊时期适用,在特定情境下亦可适用。

空间上,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分居两地,或者移居国外时可以选择;配合子女异地求学或寄宿学习时可以选择;实践中,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身患疾病不便直接接触探望时亦可以选择。

诸如此类特定情境下,“云探望”作为一种方便可行的探望权实现方式,有必要在涉探望纠纷的离婚案件中形成长效机制。

二是法官及时释明,尝试文书引入。

一般而言,探望权的行使可分为逗留式探望与看望式探望,但在司法实践和实际生活中又缺乏方式补充。

从探望权法律规范的多重目的出发,依靠现代网络技术突破地理空间,实现探望权行使方式的创新,既是法律与科技的互动,也是司法由传统向现代的演进。

特别是在司法实践中有效把握婚姻法确定探望权“协议+判决,协议优先”的立法原则时,这种技术创新就更具备规范基础。

实践中,由法官及时释明“云探望”作为探望权行使的方式之一,在调解和判决的基础上综合“云探望”以及其他探望权行使方法,如果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裁判文书中予以确认,从而实现对离婚父母以及未成年子女的全方位保护。

充分保护个人隐私“证明书”有效延伸审判职能法院生效裁判具有强制性和稳定性,不能随意改变或撤销。

以离婚生效裁判为例,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即为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凭证,无需其他文件的补充或强化,民政部门一般不再为离婚双方另行发放《离婚证》。

一、诉讼终结可能产生现实困境我院调查发现,一中院辖区内的海淀、石景山、昌平、门头沟、延庆五区民政局对诉讼离婚均不予另外发放《离婚证》。

现实背景下,离婚案件当事人收到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后,多向法院反映其在办理银行贷款、户口迁移、出国签证、子女留学等手续时,相关部门均要求提供离婚证明文件用以证明离婚事实。

但由于离婚判决书中涉及多项个人隐私、财产分割等具体内容而存在诸多不便,特别是法院认定有过错方的当事人在向案外人提供离婚判决书时更存在一定困难。

以我院梳理的家事审判治理典型案例第3组案件为例,判决文书中详细记载了一方当事人与第三人的暧昧信息内容、婚内出轨他人的具体经过等,当事人在诉讼终结后办理个人事项时为证明婚姻状态出具此份判决文书的同时,个人隐私、财产信息等也一并被案外人知晓。

并且,法院对于判决书的发放只限定于案件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裁判文书原件发放数量的限制,难以满足当事人工作生活变化调整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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