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医院资产负债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资产负债管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医院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资产负债管理活动,包括资产购置、使用、处置、融资、投资等。
第三条医院资产负债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医院资产负债管理的合法合规。
(二)安全性原则:确保医院资产安全,防范资产损失风险。
(三)流动性原则:保持医院资产流动性,满足医院日常运营和未来发展需求。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医院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章资产管理第四条医院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四类。
第五条流动资产的管理:(一)医院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等。
(二)财务部门负责流动资产的管理,定期核对银行账户,确保资金安全。
(三)医院各部门应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及时催收欠款,降低坏账风险。
第六条固定资产管理:(一)医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设备、交通工具等。
(二)医院采购科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调配和维修。
(三)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工作,定期参加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第七条无形资产的管理:(一)医院无形资产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二)医院各部门应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保护和利用,提高无形资产的价值。
第八条对外投资的管理:(一)医院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
(二)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的管理,确保投资合规、风险可控。
第三章负债管理第九条医院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第十条流动负债的管理:(一)医院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短期借款等。
(二)医院各部门应加强应付账款管理,确保及时偿还债务。
第十一条长期负债的管理:(一)医院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二)财务部门负责长期负债的管理,确保债务合规、风险可控。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医院财务部门负责对医院资产负债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执行。
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院的健康经营,规范债权债务关系,加强债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债权是指债权人依法享有的对债务人要求其履行债务的权利。
债权包括合同债权、侵权债权、其他原因产生的债权等。
第三条债务是指债务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合同债务、侵权债务、其他原因产生的债务等。
第四条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是指医院为规范债权债务管理活动,确保债权债务关系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制定的管理规定。
第二章债权债务的申报与登记第五条医院应组建债权债务管理团队,负责医院内的债权债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团队应建立健全债务登记制度,明确债权债务的申报程序和登记要求。
第七条医院在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后,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应主动申报,征得对方的同意,向债权债务管理团队进行登记。
第八条债权申报书应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基本信息、债权的种类、债权的数额、债务的性质和履行期限等。
第十条债权债务管理团队在收到申报书后,应进行审核,确保申报的真实、准确。
第三章债权债务的履行与清偿第十一条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团队应妥善安排债权和债务的履行和清偿事宜,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第十二条债务履行应按照申报的履行期限进行,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履行的,须提前向债权人提出申请并征得同意。
第十三条债务清偿应按照申报的清偿期限进行,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清偿的,须提前向债权人提出申请并征得同意。
第十四条债权债务管理团队应进行实时跟踪债务履行和清偿情况,及时解决债务纠纷。
第十五条债权债务管理团队应建立健全债权债务纠纷解决机制,对于债务纠纷应及时进行调解和处理,协助各方达成一致解决方案。
第四章债权债务的备案与归档第十六条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团队应定期进行债务备案和归档工作,将债权债务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存档,确保数据的真实、完整。
第十七条医院债权债务备案资料应包括债权债务的申报书、审核意见、履行和清偿记录等。
第十八条医院债权债务归档资料应包括债权债务的备案材料以及解决纠纷的协议和仲裁裁决书等。
医院债务管理制度

医院债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债务管理,合理分配债务资源,保障医院财务健康和稳定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院内部债权债务管理活动。
第三条医院债务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信、责任、风险控制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债务管理应当根据医院的财务目标、发展规划、财务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债务规模和结构。
第五条医院债务管理应当强化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违约风险。
第六条医院债务管理应当加强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让各方了解医院债务状况和风险状况。
第七条医院债务管理应当建立绩效评价体系,不断优化债务管理策略和机制。
第二章债务发行管理第八条医院债务发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合规发行。
第九条医院债务发行应当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和财务实际,合理确定债务规模和结构,控制债务风险。
第十条医院债务发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程序,经过审批程序,确保合规发行。
第十一条医院债务发行应当建立专门的债务管理团队,负责债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医院债务发行应当建立健全风险分析和评估机制,及时做好风险预警和控制工作。
第十三条医院债务发行应当建立健全偿债保障机制,确保债务偿付能力。
第三章债务使用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债务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用途规定,不得挪用、挤占债务资金。
第十五条医院债务使用应当建立专门的资金管理机制,确保债务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第十六条医院债务使用应当建立专门的项目管理机制,对债务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取得预期效益。
第十七条医院债务使用应当建立专门的业绩评价机制,对债务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及时调整不良项目,确保债务资金得到有效利用。
第四章债务偿还管理第十八条医院债务偿还应当按照债务合同规定,履行偿还义务,保障债权人权益。
第十九条医院债务偿还应当建立健全还款计划,根据偿还能力和资金安排,及时偿还债务。
第二十条医院债务偿还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安排专门的资金用于偿还债务,杜绝挪用、挤占行为。
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为保护医院资产不受损失,维护我院信誉,保持良好的资金运转,使医院的债权债务管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账目的核对债权债务账项的核对,主要由财务处负责,各主管部门的结算人员要密切配合,认真负责。
对各个往来账户,财务处每年要派人或去函核对一至二次,并填制“债权债务核对表”存档。
对核对出的未达账项,要及时查明原因,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
若因账目核对不及时,而给医院造成的经济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票据的管理为了防止呆账、坏账的发生,使医院的债权债务做到有账可查、有据可依,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所有与外单位发生结算业务的部门和个人,都要及时与财务处做好票据传递和账务处理工作,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滞留票据。
对于滞留应付、应收票据超过半个月的,财务部门有权不予受理,由此造成损失的,责任由票据滞留人承担。
(一)门诊、住院业务收入票据。
收费处、住院处收费票据,要按规定由专人保管,并详细登记领、销、存账簿。
并做好“日清月结”,做到当日收费当日缴款。
收入报表与缴款单于次日到财务处报账,并及时冲销收据号码。
(二)购货票据。
各采购部门从供货单位采购的所有物资,不管付款与否,都要及时向对方索要购货发票,采购物资的经办人要按规定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按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及分管领导批准后,立即送交财务部门进行会计处理。
三、应付费用票据。
医院与外单位发生的各种费用结算业务,一经发生,经办人都要及时向对方索要发票或正式收据,经主管部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送交财务处进行会计处理。
四、债权债务的清理(一)日常清理。
财务处设置清理债权债务岗位,专司债权债务的核对、清理之职: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结算的人员,都要按客户建立“物资购入、货款支付及结存”台账,逐笔登记资金结算情况,并按月与财务处及对方单位的财务等部门核对账目:财务、部门结算、采购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对日常核对工作中发现的差错或未达账项,要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医院债务债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债务债权管理,保障医院合法权益,维护医院财务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科室、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医院债务债权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债务债权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医院合法权益。
2. 公平、公正原则:债务债权关系处理应公平、公正,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3. 效率、效益原则:债务债权管理应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提高医院经济效益。
4. 保密原则:债务债权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第二章债务管理第四条医院债务分为以下类别:1. 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交税费等。
2. 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第五条医院债务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 债务审批:各部门、科室申请借款或发生债务,应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
2. 债务合同管理:签订的债务合同应合法、合规,明确债务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条款。
3. 债务支付: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债务,不得拖欠。
4. 债务报告:各部门、科室应定期向财务部门报告债务情况,财务部门应定期汇总、分析债务数据。
第三章债权管理第六条医院债权分为以下类别:1. 应收账款:包括销售货款、提供服务收入等。
2. 其他债权:包括应收利息、应收租金等。
第七条医院债权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 债权确认:各部门、科室应准确记录债权,确保债权真实、完整。
2. 债权催收:对逾期未收回的债权,应及时采取催收措施,确保债权收回。
3. 债权诉讼: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债权纠纷,应及时提起诉讼,维护医院合法权益。
4. 债权报告:各部门、科室应定期向财务部门报告债权情况,财务部门应定期汇总、分析债权数据。
第四章财务监督与考核第八条医院设立债务债权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债务债权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债务债权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债务债权管理的合规性。
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范文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内部债权债务管理制度,保障债权人的利益,维护医院债务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一切债权债务事务的处理,包括贷款、借款、担保、融资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应严格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积极主动履行债务义务。
第四条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应坚持风险与收益相统一的原则,根据风险评估和监控情况,合理安排债务偿还计划,确保债权和债务的平衡。
第二章债权管理第五条医院债权的认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经济主体之间建立的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了债务关系;(二)债务的实际性质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
第六条医院债权人享有债务偿还的优先权,按照约定或者依据法律规定的顺序享有优先受偿权;第七条医院应建立债权人名册,记录各债权人的信息和债权金额,保证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医院债权人可主动要求债务人提供其债务状况的真实材料,医院应积极配合提供,并及时向债权人提供债权清偿计划和相关文件。
第九条医院应定期对债权人的债权进行回访,了解债权人对债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问题。
第十条医院应定期评估债务风险,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降低债务风险。
第三章债务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债务的建立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医院负责人批准;(二)债务合同明确约定了债务的履行期限、利率、担保方式等重要条款;(三)债务合同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医院在债务管理过程中应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合理配置债务资金,提高债务偿还能力。
第十三条医院债务偿还计划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根据债务金额和偿还能力制定合理的偿还计划;(二)医院应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不得违约;(三)如有还款能力困难,应及时与债权人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
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债务监控机制,及时了解债务情况,预测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应对。
医院财务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财务债权债务管理,确保医院资产安全,维护医院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债权债务管理。
第三条医院财务债权债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确保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法性。
2. 诚实信用原则: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3. 安全性原则:确保医院资产的安全,防范债权债务风险。
4. 及时性原则:对债权债务进行及时清理,防止债权债务长期挂账。
第二章债权管理第四条建立健全债权台账,详细记录债权的产生、变更、清收等情况。
第五条对形成的债权,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管理:1. 合同签订:在签订合同前,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2. 账务处理:合同签订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建立债权台账。
3. 催收管理:对形成的债权,定期进行催收,确保债权及时收回。
第六条对形成的应收账款,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催收:1. 电话催收:通过电话与债务人沟通,了解债务情况,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
2. 派员催收:对逾期未还款的债务,派员上门催收,了解债务原因,寻求解决方案。
3. 法律途径:对长期欠款、恶意拖欠的债务,通过法律途径追讨。
第三章债务管理第七条建立健全债务台账,详细记录债务的产生、变更、偿还等情况。
第八条对形成的债务,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管理:1. 合同签订:在签订合同前,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2. 账务处理:合同签订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建立债务台账。
3. 偿还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偿还债务。
第九条对形成的债务,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偿还:1. 资金筹措:通过内部融资、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偿还债务的资金。
2. 资产处置:在确保医院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合理处置资产,用于偿还债务。
公立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立医院债权债务管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保障医院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及其所属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债权债务行为合法、合规。
(二)权责分明原则:明确债权债务管理的责任主体,落实债权债务管理责任。
(三)风险控制原则:加强债权债务风险防范,确保医院资产安全。
(四)效益优先原则:提高债权债务管理水平,降低医院财务成本。
二、债权管理第四条债权是指医院依法享有的,以货币、物品、服务等形式表现的权利。
第五条债权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建立健全债权台账,详细记录债权信息。
(二)加强债权催收工作,确保债权及时收回。
(三)对长期未收回的债权,应定期进行核查,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四)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确保债权合法、合规。
三、债务管理第六条债务是指医院依法承担的,以货币、物品、服务等形式表现的义务。
第七条债务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建立健全债务台账,详细记录债务信息。
(二)加强债务偿还工作,确保债务按时偿还。
(三)对长期未偿还的债务,应定期进行核查,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四)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合理调整债务结构。
四、债权债务风险防范第八条债权债务风险防范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建立健全债权债务风险评估体系,定期对债权债务风险进行评估。
(二)加强债权债务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教育,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三)对高风险债权债务项目,采取特殊措施,确保资产安全。
(四)建立健全债权债务应急预案,应对突发债权债务风险。
五、监督检查第九条各级财务部门负责对债权债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我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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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债权管理
医疗机构的债权是指在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或开展有偿服务等过程中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经济往来时所形成的应收和预付款项。
主要有: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应收医疗款(包括应收医保、新农合、新农合重大疾病、出院欠费)、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一、应收在院病人医疗费、应收医疗款的管理。
(一)收费结算部门负责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应收医疗款的催收,财务部门负责监督。
对催收无效的逾期款项,财务部门应报医务部门,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尽量减少患者欠费。
(二)在收费系统中建立应收住院病人医药费明细账和总账,每月进行核对。
(三)财务部门设置应收医疗款明细账,涉及医疗保险等应收的款项必须每月进行核对,医疗保险应收医疗款必须核对当期医保中心实际付款、拒付之和与应收医疗款相一致,按所属医疗保险中心建立明细账。
(四)应收住院病人医药费要及时结算,对期限超过3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应作为坏账处理,坏账损失经过清查,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坏账准备中冲销。
年度
终了,应按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余额的3%~5%计提坏账准备。
当年坏账准备不足冲销的,应分清原因,分别处理。
二、预付款管理。
医疗机构要严格控制预付款的范围、比例和期限。
如预付工程款和设备款等大额款项,需依据相关合同,并由收款单位提供相应的预付款保证函。
三、其他应收款项管理。
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和暂付款项。
其主要包括部门备用金、个人借款和其他零星借款等。
财务处有专人负责清理和核对其他应收款,每月末做出其他应收款明细表,及时督促款项的收回。
对备用金和个人借款每年年底由财务处下催款通知,借款人核实后尽快到财务处办理还款或报销手续,如遇特殊情况需继续使用的,写出书面说明由主管院长审批签字后交财务处,次年1月底前仍不报销还款也无书面说明的,将从工资中逐月扣除所借款项。
四、财务控制。
(一)财务部门要设置债权管理岗位。
负责建立债权明细账,监督债权审批,不得由一人办理债权业务的全过程。
(二)对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和列入坏账后
重新收回的款项要及时入账,杜绝账外款。
(三)财务部门对有长期往来关系的单位应建立完整的信息资料,并对其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
(四)财务部门对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款项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由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为坏账。
(五)发生的各项坏账,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
并经相关部门经办人、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按照规定进行报批后完成会计账务处理,同时做好备查登记。
第二节医疗欠费管理
一、住院患者在就诊开具住院证时,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医保病人还要出示医保证、卡,在办理住院手续时,视病情交纳一定数量的医疗预收款,由住院结算科办理入院手续。
二、住院结算科每月向主管院领导、医务处、绩效管理科、财务处、病区发放患者欠费汇总单,由清欠小组督办、病区向患者催缴、财务部门核实。
重大欠费事项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三、患者补足欠交款项后方可办理出院手续。
四、对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逾期应收医疗款和坏账损失的财务人员和其他人员,按照医院的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三节备用金管理
医院的备用金主要有住院结算人员、门诊收费人员备用金。
一、根据业务需要,确定备用金数额。
备用金由专人管理。
住院结算科和收费科的备用金,落实到每个收费员身上,作为个人兑换零钱的周转金使用。
二、备用金的领用由领取单位部门的使用人填写借款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有关领导签批后,由使用人到财务处领取。
三、财务处和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备用金进行清查。
四、备用金的借款人离岗、离职应交回所借备用金,核销借款。
第四节债务管理
医疗机构的债务是指医疗机构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它代表的是医疗机构对其债权人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一、债务主要分类。
医疗机构的债务主要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包括: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医疗款、预提费用、应交超收款、应付工资、应付职工福利费和应付社会保障费等。
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等。
二、严格控制债务规模。
(一)医疗机构应树立效益意识和风险意识。
防止因盲
目扩大债务规模而影响医疗机构正常业务的开展。
(二)大额债务属于医疗机构的重大经济事项,需由医疗机构集体决策。
决策前要做好充分的论证工作。
(三)控制应付账款规模,严格执行支出申请、审批、审核及支付的管理制度。
三、及时清量和结算债务。
医疗机构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清理各种应付款项和预收款项等,对有关借款和应交款要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和交纳。
(一)财务部门设置债务管理岗位,定期核对并及时清理债务。
不得由一人办理债务业务的全过程。
(二)财务部门建立债务明细账,对应付款项进行核算。
(三)对不同性质的债务分别管理。
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四)债权人有因确实无法偿还的债务,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计入其他收入。
第五节预收医疗款管理
一、按照相关规定制定预交金额度并收取预交金。
二、收取预收医疗款必须开具《预交金收据》,并做好相关信息的记录与核对。
三、严格执行预交金收、退、作废的操作规程。
四、严禁挪用预收医疗款,当日预交金当日入账,不得坐支。
五、预收医疗款实行系统内双重核对。
六、预收医疗款实行三级审核控制,即收费结算员、住院结算科审核人员和财务部门审核人员三个层次。
(一)收款人负责准确收取预交金,并开具《预交金收据》。
(二)每日收费员必须全部结清所收款项,打印汇总日报表,填写银行对账单并及时向来院收款的银行人员缴存;住院结算科审核负责人对预交金进行总额核对,日报表、银行进账单核对一致后备报财务处。
(三)每日财务部门派专人收取日报表、银行进账单并核对是否一致,账务部门稽核人员将日报表、银行进账单连同预交金收据记账联、存根联进行核对后交由会计入账。
(四)财务处和审计处对预收医疗款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挪用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