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业务管理办法
《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全文

《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全文中国人民银行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第2号《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3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第5次行长办公会议和2004年8月9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行长:周小川主席:刘明康二??四年八月十六日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贷款业务管理,防范汽车贷款风险,促进汽车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含二手车)的贷款,包括个人汽车贷款、经销商汽车贷款和机构汽车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贷款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经营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及获准经营汽车贷款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自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商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到规定报废年限一年之前进行所有权变更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汽车。
第五条汽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计、结息办法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确定。
第六条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5年,其中,二手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3年,经销商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七条借贷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二章个人汽车贷款第八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个人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的贷款。
第九条借款人申请个人汽车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二)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固定和详细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四)个人信用良好;(五)能够支付本办法规定的首期付款;(六)贷款人要求的其它条件。
担保公司车贷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担保公司车贷业务的管理,防范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高车贷业务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担保公司开展的车贷业务,包括车贷担保、车贷咨询、车贷评估、车贷代偿等业务。
第三条担保公司车贷业务应遵循合法、合规、审慎、安全的原则,确保业务风险可控。
第二章车贷业务流程第四条车贷业务申请1. 客户向担保公司提交车贷申请,包括身份证明、车辆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
2. 担保公司对客户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客户资质。
第五条车贷评估1. 担保公司对车辆进行现场评估,确定车辆价值。
2. 评估结果作为确定贷款额度和利率的依据。
第六条车贷审批1. 担保公司根据客户资质、车辆价值等因素,审批贷款额度。
2. 审批通过后,与客户签订车贷合同。
第七条车贷发放1. 担保公司将贷款资金划拨至客户指定账户。
2. 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第八条车贷代偿1. 如客户无法按时偿还贷款,担保公司可进行代偿。
2. 代偿后,担保公司有权向客户追偿。
第三章风险控制第九条贷前调查1. 担保公司对客户进行贷前调查,了解客户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
2. 贷前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身份核实、收入证明核实、车辆状况核实等。
第十条贷中监控1. 担保公司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控,确保贷款资金用于指定用途。
2. 监控方式包括:定期检查客户财务报表、实地考察车辆使用情况等。
第十一条贷后管理1. 担保公司对已发放贷款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贷款按时偿还。
2. 对逾期贷款,采取催收措施,必要时进行代偿。
第四章内部管理第十二条人员管理1. 担保公司应配备专业的车贷业务人员,负责车贷业务的办理和风险控制。
2. 业务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熟悉车贷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要点。
第十三条内部审核1. 担保公司设立内部审核机构,对车贷业务进行定期审核。
2. 审核内容包括:贷前调查、贷款审批、贷后管理等方面。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担保公司负责解释。
车贷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车贷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车贷公司的内部管理,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车贷公司,是指依法设立,以提供汽车贷款业务为主要经营范围的金融公司。
第三条车贷公司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维护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车贷公司的规章制度应包括公司组织结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财务管理、风险控制、信息安全、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五条车贷公司应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层,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公司的决策机制。
第六条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战略决策和监督,成员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监事会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行为进行监督,保障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
第八条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策,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九条车贷公司应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岗位设置,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的高效开展。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各项工作负责,确保部门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员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
第四章业务流程第十二条车贷公司应建立健全汽车贷款业务的申请、审批、发放、还款、催收等环节的流程,明确各环节的操作规范和责任主体。
第十三条车贷公司应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贷款条件。
第十四条车贷公司应严格执行贷款审批制度,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
第十五条车贷公司应加强对贷款的催收管理,确保贷款的正常回收。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车贷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七条车贷公司应加强对成本和费用的控制,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
第十八条车贷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的税收政策,依法纳税。
第六章风险控制第十九条车贷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制度,对贷款业务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测。
车辆贷款管理制度

车辆贷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车辆贷款业务管理,优化信贷结构,提高信贷质量,保障金融机构资金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开展的所有车辆贷款业务管理活动。
第三条车辆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向客户提供用于购买、租赁、以车辆为抵押担保的贷款业务。
第四条车辆贷款业务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合法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揽客、变相合法返利或者向客户收取高额费用。
第五条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等制度,加强对车辆贷款业务的监管。
第六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地方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控制体系,防范信贷风险。
第七条金融机构在开展车辆贷款业务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客户利益,注重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和风险揭示,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开展车辆贷款业务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二章贷款申请与审核第九条客户向金融机构申请车辆贷款,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真实有效的贷款资料,如有虚假资料,金融机构有权拒绝贷款申请或者追究客户法律责任。
第十条金融机构应当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贷款用途等进行审查,核实客户提供的贷款资料真实有效性。
第十一条在审查过程中,金融机构应当对客户的还款能力进行充分评估,确保客户有足够的还款能力。
第十二条金融机构应当制定明确的审批程序和流程,确保审批决策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及时性。
第十三条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制定合理的贷款额度和利率,不得随意提高贷款额度和利率。
第十四条金融机构应当在贷款审批结果通知客户时,向客户清晰说明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还款方式、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确保客户对贷款所有条款了解清楚。
第十五条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审批人员和审批过程的监督管理,防止信贷风险。
第三章贷款发放与管理第十六条贷款到期前,客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按时还款。
汽车车贷业务规章制度

汽车车贷业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车贷业务的开展,保护金融机构和客户的利益,加强风险管理,促进汽车消费,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汽车车贷业务的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加强管理,落实责任,确保汽车车贷业务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汽车车贷风险管理制度,建立与其规模、风险特征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审查和监督制度,开展内部控制自评和外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风险隐患。
第四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客户信用评估制度,确保客户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不得进行放贷。
第五条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汽车车贷产品的设计,确保产品创新和风险控制相结合,提高产品针对性和市场竞争力。
第六条金融机构应当加强对汽车车贷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风险意识,确保员工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不得违规操作。
第七条金融机构应当加强与汽车经销商的合作,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汽车消费和金融业务发展。
第八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汽车车贷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信息化水平,保障信息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九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汽车车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客户投诉和纠纷,维护金融机构的声誉和客户满意度。
第十条金融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汽车车贷风险专项检查,加强风险管控,防范风险隐患,确保汽车车贷业务稳健发展。
第二章贷款主体第十一条金融机构对借款人实行资格审查制度。
借款人应当具备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一定的资产和信用记录,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第十二条借款人的基本信息资料应当齐全完整,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资产证明、信用记录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第十三条借款人应当按照金融机构的要求提供担保措施,确保贷款安全。
对不符合担保条件的借款人,不得放贷。
第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款,不得拖欠还款,不得逾期还款。
金融机构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要求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汽车贷款管理办法

汽车贷款管理办法汽车贷款管理办法1. 引言汽车贷款是指银行或金融机构对个人或企业提供的用于购买汽车的借款。
随着汽车消费的普及和经济的发展,汽车贷款需求日益增长。
为了规范和管理汽车贷款业务,保护借款人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本文档旨在为金融机构和借款人明确汽车贷款的管理流程和要求,提高风险控制和服务质量。
2. 贷款申请2.1 申请材料借款人在申请汽车贷款时需提交以下材料:个人信息:联系复印件、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收入证明:工资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车辆信息:车型、购车发票、行驶证等;其他:保险单、担保人信息等。
2.2 申请审批金融机构将根据借款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批。
其中,需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信用状况以及购车目的等。
审批通过后,金融机构将向借款人出具贷款合同,并明确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细节。
3. 还款管理3.1 还款方式借款人可以选择以下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借款人每月按固定金额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等额本金还款:借款人每月还款金额固定,但利息逐月减少。
3.2 还款逾期如果借款人逾期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还款,金融机构将采取以下措施:发送提醒通知:金融机构将通过方式、短信或邮件提醒借款人进行还款;加收滞纳金:金融机构将按照合同约定向借款人收取逾期滞纳金;催收措施:若逾期情况严重,金融机构可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催收。
4. 贷后管理4.1 贷后监管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贷后监管体系,定期对借款人进行还款情况和车辆使用情况的跟踪和检查。
如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查,并妥善处理。
4.2 提前还款借款人有权在约定的贷款期限内提前还款。
金融机构应提供相应的提前还款服务并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利息差额。
5. 争议解决在汽车贷款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国家机构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6. 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之间的所有汽车贷款业务。
以上为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全文,旨在明确汽车贷款的管理流程和要求,保护借款人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汽车贷款管理制度

汽车贷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贷款业务管理,加强风险防范,保护借款人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开展汽车贷款业务的所有环节,包括贷款申请、审批、发放、管理和催收等。
第三条所有从事汽车贷款业务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贷款业务的规范、安全和有效运行。
第四条贷款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汽车贷款业务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防范和化解风险。
第二章贷款申请与审批第五条借款人在申请汽车贷款时,应当向贷款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包括身份证明、收入证明、资产证明等。
第六条贷款机构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记录进行调查和评估,检查借款人是否具备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合理确定借款额度和还款期限。
第七条贷款机构应当建立不良信用记录数据库,对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借款人予以列入,加强对这些借款人的监管和控制。
第八条贷款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审批流程和内部审核机制,确保审批程序规范、公正和透明,尽快、高效地完成贷款审批工作。
第九条贷款机构应当对贷款申请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抵押物的价值、风险分析等,确保贷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贷款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抵押品评估机制,对抵押车辆的价值和性能进行检验,确保抵押品符合贷款要求。
第三章贷款发放与管理第十一条贷款机构应当在审批通过后,及时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并签订相关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和其他重要条款。
第十二条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足额还款,如有特殊情况,应当提前与贷款机构沟通,并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贷款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贷款管理系统,对借款人的还款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四条贷款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进行预警和防范,确保贷款业务的安全和稳健运行。
第十五条贷款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贷后服务机制,为借款人提供咨询、指导和帮助,帮助借款人解决还款困难和问题。
汽车贷款管理规定(4篇)

汽车贷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汽车贷款行业,保护借款人和贷款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消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境内所有进行汽车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和其他相关机构。
第三条汽车贷款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向借款人提供资金,用于购买汽车或支付与汽车购买有关的其他费用,并以购买的汽车作为抵押物,约定借款人在一定期限内还款的业务。
第四条汽车贷款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借款人应当具备从事汽车贷款活动的资质和能力,贷款机构应进行风险评估,并在借贷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
第五条贷款机构应按照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汽车贷款业务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第六条贷款机构应当对借款人进行真实性审查和还款能力评估,确保借款人在还款期内具备偿还能力。
第七条贷款机构应对借款人的个人隐私和贷款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或擅自使用借款人的信息和资料。
第八条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还款义务,并按时足额还款。
第九条贷款机构应当及时向借款人提供贷款账户的明细和还款提醒,借款人应当妥善保管相关账户和密码信息,确保还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条借款人在还款期内有原因不能按期还款的,应及时向贷款机构申请延期还款或变更还款方式,并按贷款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贷款机构应及时处理借款人的还款申请,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明确的回复和处理决定。
第十二条贷款机构应根据借款人的还款情况,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采取催收措施,保证贷款的正常执行。
第十三条贷款机构应当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和业务监管,定期进行贷款业务的审计和风险评估。
第十四条贷款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对借款人的投诉和举报进行及时处理和回复。
第二章贷款第十五条贷款机构应当在贷款合同中明确规定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等重要条款。
第十六条贷款机构应当对借款人进行详细的资信评估和调查,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风险状况确定贷款额度和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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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恒志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信用卡分期业务暂行管理办法担保公司是指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信用担保。
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之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担保是指在经济和金融活动中,债权人为防范债务人违约而产生的风险,降低资金损失,由债务人或第三人以财务或信用提供履约保证或承担相应责任,保障债权实现的一种经济行为。
投资担保公司服务对象是处于发展中的中小企业与广大个体工商户及个人或家庭消费,而中小企业与个体户往往、个人都很难形成可抵押或质押的优质资产,所以,投资担保公司发展信用担保业务是其发展必然,而且目前根据风险大小主要针对个人或家庭的消费作为担保标的,企业担保由于风险大,先不宜作为担保服务对象。
汽车消费分期的五大控制核心汽车贷款从2000年就开始了,但担保公司介入是2010年的时候,这个时期是贷款模式,后来由于额度较紧,银行采用卡汽车分期模式逐渐兴起,本人经过十年的汽车贷款或汽车分期业务,经过长期的观察、分析,再经过经验总结,根据汽车分期性质和特点提出了五大控制核心,如下:一、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公司从接单到签订合同,从制度上、流程上以及各个环节不断确保客户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确保公司、银行的贷款审批是建立在真实资料的基础上,从而做出准确的判断,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二、客户购车行为的真实性:从目前看来,骗贷是担保公司面临的最大风险,给担保公司造成巨大的损失,也给银行带来较大风险,因此我公司从调查、签订合同开始预防和鉴别,再到客户提车,通过严控资金流向,确认客户购车行为的真实性,从而控制风险。
三、还款来源的有效性:首先第一还款来源是指借款人主要收入来源,且该来源是用于归还银行借款。
第一还款来源是审查的第一要务,了解和掌握借款人的现实情况,是从源头上防范信贷风险的关键,根据对不同行业、不同客户的分析,发现潜在风险点,提出不同的反担保措施和预防手段,从而降低风险。
四、按揭车辆的安全性:按揭车辆是第二还款来源,在第一还款来源出问题的情况下,如何保证其安全性,确保在清偿后能够保证担保公司、银行利益。
从贷前开始严格审查按揭车辆贷款,严格要求不高贷;贷中控制按揭车及时上户,督促客户按揭期内正确完整购买保险,贷后每月观察客户还款情况(一旦发现风险,立即扣车)和通过GPS观察车辆运营状况(一旦发现GPS出问题,及时扣车),有效降低车辆风险,确保车辆安全。
五、押品的真实性和安全性保证按揭车辆押品的真实性是防止骗贷、高贷的主要手段,从划款提车到上户,再到押品回收,从不同环节确保押品的真实性。
同时从垫款制度上保证押品及时回归银行,有效降低风险。
车贷组织架构图车贷流程图部门设置和管理办法为更好地保障整个汽车信用卡分期业务科学、有序、规范、健康的运营,围绕车贷分期的五大控制核心,对原有的部门架构重新规划和设定,2014年车贷将由六大部门组成:行政部、市场部、综合管业务经理助理,征信查询,并安排调查,协助接单管理员收集,欠缺资料,并负责后期垫款流程和交结费流程调查员:负责再次了解客户情况,并约见客户,收集资料,协助客户完成合同文本签订。
开据调查费收据并出据调查报告 客户经理接单并了解客户情况,进行前期判断并要求客户准备相关资料并报送 合同管理员:完善合同文本等内容 银行专员:负责审判流程,放款流程,押品归档流程 内勤:按银行要求准备和整理客户资料,出据银行报告并做到准确无误财务部:综合管理部确定客户通过后对客户进行垫款,并对银行放款客户做好统计。
上户组:对所承接客户的上户资料进行进行真伪判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完成上户流程后及时将抵押资料移交接单管理员理部、风险控制部、财务部、保险部。
在此六大部门基础上根据业务需要再细化岗位,各施其责,分段负责。
具体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及流程如下:一、市场(业务)部业务是公司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业务部依托公司平台、开发市场、树立品牌、建立口碑、锻炼队伍、最后赢得客户,同时根据汽车消费分期的行业特殊性,业务部也是风险控制的源头,因此其地位非常关键,担保公司必须强化对业务人员的管理,提升其职业素养。
该部主要岗位有部门经理和客户经理(业务员)、业务助理。
(一)部门经理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银行和担保公司要求的金融方针、政策、法规和业务规章制度,完成本部门业务拓展计划和业绩考核目标。
2、注意观察经济和金融形势变化,随时了解和分析担保市场的变化,提出业务发展合理化建议。
3、加强对客户经理的风险控制培训、监督,特别是监督客户经理的贷款操作程序,促进提车规范化,加强对按揭车辆的上户几押品回收,发现问题及时帮助纠正,有效防范贷款风险。
4、督促客户经理完成业务完成业绩指标。
5、配合公司各部门的协调要求。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客户经理主要职责1、客户经理按照汽车经销商管理办法,配合公司与经销商签订合作协议,维系和车商良好的合作关系。
2、完成公司、部门下达的业务发展计划。
3、业务员接单后证实客户购车的真实性及合法性,并对车辆的市场价格进行初步核实,避免虚报车价,不得指示、引导、配合车商或客户违规高贷,一经发现,严重者将担负相关损失以及司法责任。
4、业务员应根据公司和银行要求通知客户准备和完善相关资料,如:客户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者应由街道办或行政部门出具未婚证明),户口薄,居住证(须加盖居委会,街道办或物业管理处公章),收入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个人流水、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完税清单等等。
不得指示、暗示、引导车商或客户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严重者将担负司法责任。
5、业务员应对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解核实,同时也应对客户所提供的一切资料保密,以保证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6、业务员应帮助客户算清按揭贷款的相关费用,如:月供款、资信调查费、担保费、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公证费、各类保险费等。
(注:以上业务员所算费用仅作参考,具体收费以相关部门出具的发票为准)。
7、业务员整理完备客户所有资料后,根据公司业务流程办理车贷分期业务。
8、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业务人员需要精确客户提车时间,控制交车流程,确认购车车辆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保贷款安全、及时、有效。
9、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配合公司专职回押人员督促客户完善上牌和抵押手续,及时安全交回相关资料。
10、在客户完成贷款后,每月提示客户按时足额还款,客户的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上报。
11、无条件配合公司风控部追讨按揭款或按揭车辆,在发现客户出现还款风险时及时通知公司,并不得给客户通风报信,一经发现,严重者负担相关损失或司法责任。
12、参加公司会议以及公司安排的内外培训,积极响应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做一个合格、专业的融资担保从业人员。
1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风险控制要求、垫款流程。
(三)、业务助理主要职责1、遵守公司风险控制要求和业务规章制度,不得指示、暗示、引导车商或客户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严重者将被开除。
2、正确联系客户,确认客户资料真实性,购车行为的真实性。
3、填好业务承接单,确认客户姓名、车商、车型、发票价,贷款金额、贷款年限、以及了解客户资信情况,和客户确认调查时间。
4、通知联系客户准备资料到公司或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
5、根据银行、公司风控要求联系客户补充资料。
6、客户贷款审批完成,通知业务员。
7、通知客户提车,确认贷款金额、年限、车型、票价、提车地点,通知客户交担保费。
8、填好请款单,完成垫款流程。
9、通知综合管理部上户,安排上户人员联系客户(同时确认是否加GPS),并告知注意事项。
10、协综合管理部回收押品,并复印好留底资料,并将以上资料交回业管部。
11、建立业务台账,做好业务统计、保存工作。
二、风险控制部风险控制部是车贷整个业务的运营核心,负责公司业务品种的风险管理工作,从完整性和安全性两方面对担保项目进行机构审核并负责组织评审,修订和完善公司的业务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组织公司保后跟踪管理和追偿,风险部关系到业务的健康、长远的持续发展,主要分为贷前、贷中、贷后三部分。
主要岗位有部门经理、调查专员、电话催收专员、谈判专员、追偿专员、上户专员。
(一)、调查组。
主要职责:调查组主要负责落实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客户购车行为的真实性、还款来源的有效性。
主要流程1、上门调查(1)及时联系客户,调查前确认客户资料准备情况以及调查时间,对所报调查要求从报调查之时起计算,大成都地区24小时内(含24小时),非大成都地区48小时内(含48小时)完成。
此时间由各业务部业务人员自行监督。
(2)调查组与银行一起进行现场调查,对客户购车行为进行核实(如车型、车价、提车时间、订车合同、车商、首付准备、贷款金额、贷款期限、信用卡还款特点等)。
(3)视频及拍照,包括包括:客户住所地小区门牌、楼栋、单元、房号、室内设施等;客户基本资料,参见《客户调查表》;需要拍照的其它情况。
同时确保视频和照片符合公司要求。
(4)核实客户资料,主要包括:婚姻家庭关系情况:是否未婚、已婚、离异,同住其它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小孩、父母等)情况,其它供养人员等;房产情况:房产性质、地址、面积、共有人、贷款额及余额(按揭房)、产权办理及抵押等;工作情况:行业及行业背景、工作范围、工作单位名称、地址、电话、职务、用工性质、最近一个单位工作年限,自营或合营实体名称、地址、电话、职务、经营年限,从事其它职业的主要类别和年限;收支情况:最近一年个人月均收入和家庭月均收入,最近一年个人月均支出和家庭月均支出;债务债权情况:债权、债务种类和金额;其它需要了解的情况。
其他情况:对客户的精神面貌、居住环境、职业习惯、爱好、生活细节、人际关系、性格等直观判断,发现风险点。
2、风险评估:由调查人员协同风控部经理完成:(1)审查客户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并签字:(2)根据调查资料和征信报告,评估客户的偿贷能力;(3)出台评估报告,指出风险点,进行风险等级评估。
(4)确定风险控制要点、落实反担保措施;(5)根据客户贷款金额、找出风险点并将综合情况等向公司领导汇报。
(二)、电话催收、谈判组(贷后管理)1、保持和银行流畅的沟通渠道,及时协同合作银行收取逾期名单。
2、及时沟通逾期客户按时存款。
并通过电话沟通后注意客户生活状况,发现潜在风险点。
3、关注D级客户的还款情况,三次电话催收无效后视具体情况立即通知公司组织人员收回按揭车辆。
4、做好相关逾期记录,及时发现逾期客户规律,重大客户每天汇报催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