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课外学分内容细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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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毕业学分要求

东莞理工学院毕业学分要求

五、毕业规定
本专业学生必须达到德育培育目标和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要求,修满规定学分的必修课、选修课及所有实践性教学环节,获得总学分195学分,其中理论教学128学分,实践教学52学分,课外学分15学分,方能毕业。

六、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

七、土木工程专业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
1. 理论教学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表
注:1、E表示考试,T表示考查,*表示“双语教学”;
2、“形势与政策”课,分课堂教学与专题讲座两种形式进行。

1、6学期为全校性专题讲座,各8学时;
3、“大学英语应用能力达标测试”分别在第3、4学期进行,由外语系提出4个项目,由学生选择其中2项进行自主课外学习,通过考核即可获得该学分;
4、体育课在学生第2、3学年时采用俱乐部课外活动模式教学:第2学年,学生每周锻炼3次,每次为1小时;第3学年,学生每周锻炼2次,每次为1小时;
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实践内容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在课外完成。

附:土木工程专业理论教学选修课程一览表
学生应在下列选修课程中修满29学分,其中学科专业基础选修课程6学分,专业限选课程13学分,专业选修课程10学分
注:E表示考试,T表示考查;*表示“双语教学”课程;★★表示必选;$表示限选课2. 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表。

东莞理工学院课程开设情况登记表

东莞理工学院课程开设情况登记表

基本情况特殊
情况
专业教研室审核人:院系审批人:日 期:日 期:附依据材料:学年 第
学期开课计划(理论课程)学年 第学期开课计划(实践环节)
请联系教务员从教务管理系统打印,需根据下图设置按年级专业打印方案应开必修课 0 门,环节 0 个
实际已开必修课 0 门,环节 0 个任选专业基础课 0 门 0 学分,任选专业课 0 门 0 学分,限选课 0 门 0 学分。

(如:增设、取消、补安排课程、或学分调整等方案变更情况)东莞理工学院课程开设情况登记表
院系(公章): 年级: 专业: 课程范围:第 学期。

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标准

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标准
附件1:
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的标准
项目
内容及级别
学分
标准
项目要求
德育方面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活动(参加青年志愿者、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
国家级
12
需相关认定材料
省部级
8
地厅级
6
院级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3
系级
1
思想道德品质表现优秀或获各级表彰
国家级/参与
12/10
需相关认定材料
省部级/参与
10/8
地厅级/参与
6/4
院报、院教学督导通讯
1
科研课题
国家级课题负责人
12
批准立项并通过鉴定的国家级课题及教育部组织的课题
国家级课题第一至第三参加者
8/6/4
省级课题负责人
10
批准立项并通过鉴定的省部级课题
省级课题第一至第三参加者
6/4/2
院级课题负责人
4
通过立项并鉴定的院级课题
院级课题第一至第三参加者
3/2/1
科技成果
科技成果的内容主要包括:科学研究和各种产品、软件、课件等
省部级二等奖(第二至第三名)
6
省部级三等奖(第四至第六名)
4
地市/院级第一名
6/4
地市/院级第二至第六名
4/2
社会实践活动
学生参加由省级/地市级/院级/系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6/3/2/1
实习支教
6
按要求完成规定的任务
英语及计算机考试
省计算机等级考试
2
文科:一级理科:二级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合格
2/4
英语专业过专业英语四、八级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教务[2014]4号关于修订201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各院(系):为做好201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沿用2013级的指导意见。

具体要求请见《修订2013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附件1)。

2.原则上2013级人才培养方案不作大的修改。

如2013级培养方案经院系充分研究确有需要修改地,需提交《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附件2)至教务处教研科。

注意公共课部分不作调整,只调整2013级第3学期及以后学期的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部分。

2013级人才培养方案修改截止日期为2月28日。

3. 为便于院(系)完成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教务处已将2013级培养方案分别复制到教研科系统和青果教务系统,生成2014级培养方案的初稿,各院(系)在此基础上进行修订。

4.今年新增的专业要认真作好社会需求调研,按照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广泛征求企业行业专家意见,明确培养目标,做好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

5.《***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报告》(格式见附件3)是学校专业评估和审核评估的重要支撑材料。

请还未交此报告的单位审核通过此报告后于4月1日前汇总至教务处备案。

具体单位名称请见附件3。

6.工作进程安排表各院系请尽快将调整教研室主任或专业负责人报告交到教研科,以便开通管理权限。

培养方案工作联系人:祝慧电话:22861518 760265(短号)系统录入及维护联系人:郑德康电话:22861518 669224(短号)附件1:修订2013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附件2:《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附件3:《***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报告》附件4:青果系统Web端录入教学计划操作说明二0一四年二月十九日附件1修订2013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为了更好地向社会报告我校持续的教学质量改进,提高我校的社会声誉,全面、扎实准备2015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性评估,对2013级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2024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例(五篇)

2024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例(五篇)

2024年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例第八条技能学分认定范围及分值一、学科竞赛在学科竞赛或综合类学术科技竞赛中,依据获奖级别及名次,具体学分认定如下: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及参与奖分别计10、8、6、4学分;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及参与奖分别计6、5、4、2学分;校(地厅)级一、二、三等奖及参与奖分别计4、3、2、1学分;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0.5学分。

二、文化、艺术、体育比赛1. 代表学校参加全国比赛,获前1至6名及成功参赛者分别计10、8、6、4、3、2学分。

2. 代表学校参加省级比赛,获前1至6名及成功参赛者分别计6、5、4、3、2、1学分。

3. 参加校级文体比赛决赛获前三名者,分别计4、3、2学分;获第4至6名者计1学分。

4. 参加院级文体比赛决赛获前三名者,分别计2、1、0.5学分。

5. 在体育竞赛中,打破国家、省级和学校纪录者,可在名次学分基础上分别加3、2、1学分。

三、技能考核1. 非外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六级考试计4学分;外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外语八级考试计4学分;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含外语专业与非外语专业)计2学分。

2. 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三级考试计4学分;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考试计2学分。

3. 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技能鉴定或全国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获高级证书者计6学分,中级证书者计4学分,初级证书者计2学分。

4. 全国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通过者计6学分,单门通过计2学分。

5. 普通话一级甲等计6学分,一级乙等计4学分,二级甲等计2学分。

第九条实践学分认定范围及值一、社会实践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含实习)活动,受到国家级、省(部)级或学校表彰者,分别计6、4、2学分。

二、社团活动学生社团活动获学校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3、2、1学分。

以学校名义举办的各种学术文化社团活动,如读书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演讲辩论赛、书画大赛等,均按此标准计算学分。

三、科技活动1. 在国家级科技活动中,获个人一、二、三等奖及参与奖者,分别计10、8、6、4学分。

计科1001课外学分

计科1001课外学分

2 2 2 2 2 1 2 2 2.5 4 1.5 1 1 0.5 4 1 1 2 2
获得荣誉证书 社会实践 获得证书 培训活动 获得证书
获得2011年度西安外事学院工学院“三好学生”称号 2012年7月在百胜餐饮集团中国事业部实习 获得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OSTA合格证书 参加业余党校培训活动并完成要求,获得党课结业证 获得西安外事学院工学院第一届趣味体育运动会两人三脚项目第一名
30
100102060131
程孝勇
10
职业资格与技能考试培训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文化艺术与体育竞技
31
100102060132
张锋锋 社会工作与社团组织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32
100102060133
刘璐
18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职业资格与技能考试培训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文化艺术与体育竞技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33
100102060134
刘佳
10
社会工作与社团组织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职业资格与技能考试培训
34 35
100102060135 100102060136
张洋 梁丹
8
职业资格与技能考试培训 职业资格与技能考试培训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36 100102060137 杨诚 9 社会工作与社团组织 职业资格与技能考试培训 文化艺术与体育竞技 37 100102060138 罗斌 社会工作与社团组织 38 100102060139 张煜 9.5 社会工作与社团组织 社会工作与社团组织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39 100102060140 马源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40 100102060141 郭三先 8.5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职业资格与技能考试培训 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和开放实验 41 42 100102060142 100102060144 杨东川 贺慧文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 43 100102060145 黄梓航 8 职业资格与技能考试培训

表2学时学分分配表

表2学时学分分配表
3.0
48
48
4
考试
食品学院
食品加工与品质控制综合专业
实验-基础部分*
2.0
48
48
6-8
考查
食品学院
食品加工与品质控制综合专业
实验-提高部分*(6)
2.0
48
48
6
考查
食品学院
小计
64.0
1090
732
358
应修读64.0学分,其中实践教学20.0学分


1.第一学期14周;其它学期16-18周,考试1周,其余为机动(用于安排课程考查、补齐课程教学学时、进行学年和课程设计等)。
3.《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教育》和《形势与政策》两门课程在学期中进行,其周学时未纳入小计。
4.公共基础课中,思政课、大学英语、大学体育、大学计算机基础将通过网络平台、分层分级、体育俱乐部、基于MOOCs的混合学习等模式进行教学。
表3-2:专业教学进程计划表




课程名称





总学时分配
各学期课内周学时分配
3.0
48
32
16
4+2
考试
信息学院
食品分析与检测
4.5
72
48
24
4+3
考试
食品学院
现代仪器分析技术
4.5
72
44
28
4+3
考试
食品学院
食品营养与毒理学
4.0
64
48
16
4+4
考试
食品学院
食品检验检测综合专业实验*(4)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本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本

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实施细则范本一、引言课外创新实践是高等教育中重要的一环,通过开展课外实践活动,学生能够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团队协作精神,为将来的工作和社会生活打下坚实基础。

为了规范课外创新实践的管理和评价,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本科专业的课外创新实践学分管理和评价。

三、学分规定1. 学分分类课外创新实践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必修学分是指学生需要完成的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活动,选修学分是指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实际情况选择参与的实践活动。

2. 学分要求(1)必修学分要求:学生必须完成规定的必修学分,方可达到学分要求。

(2)选修学分要求: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参与的实践活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要求的学分。

四、实践活动管理1. 实践活动组织(1)学校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课外创新实践活动。

(2)每学期开始前,学校公布本学期的课外创新实践活动计划和安排,供学生选择参与。

(3)实践活动组织者应提供活动的详细信息和要求,包括活动内容、时间安排、报名方式等。

2. 实践活动认定(1)学生参加实践活动后,需要填写实践活动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实践活动认定由专门的认定小组进行,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

(3)认定小组应及时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批,并将结果及时通知学生。

3. 实践活动记录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实践活动记录系统,记录学生参与的实践活动以及获得的学分情况。

五、学分评价1. 评价方式学分的评价方式分为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

定性评价是根据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等进行评价;定量评价是根据学生完成实践任务的质量、数量等进行评价。

2. 评价标准(1)定性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应根据不同的实践活动确定,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践目标的达成程度、实践活动的社会效益等。

(2)定量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应根据不同的实践活动确定,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践任务的完成情况、实践成果的质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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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课外学分统计明细表
20XX—20XX学年度
姓名:学号:院(系)别:班级:
本人应得学分
1
社会工作及社会实践
A.担任校团委委员、校学生会委员;
B.担任院系团总支委员、院系学生会委员、校团委(或校学生会)干部(除A类外);
C.担任班级干部、宿舍长、各学生社团负责人;
扣1分
G.受到校级处分
扣3分
本人签名
班长签名
辅导员
签名
总分
(同一作品计最高得分)
E.通过校级以上水平考试或政府部门认可的各类证书考试
3
文体竞赛
A.参加文体竞赛并获奖(含团体奖)
4
综合奖惩
A.获得全国性奖励
B.获得省级奖励
C.获得市、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党员
D.获得市、校级其他荣誉称号
E.获二星级以上宿舍成员
F.受到校级通报批评或无星级宿舍成员
D.参加校学生艺术团;
E.参加各类学生社团;
F.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提交独立撰写的3000字以上调查报告;
G.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或义务献血;
H.参加勤工助学一学期100小时
2
学术科研及水平考试
A.通过《大学生课外阅读精选》测试
B.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
C.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文章
D.参加各类学术科技专业竞赛并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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