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禁用食品添加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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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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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食品添加剂名单1. 苏丹红苏丹红并非食品添加剂,而是一种化学染色剂。

它的化学成分中含有一种叫萘的化合物,该物质具有偶氮结构,由于这种化学结构的性质决定了它具有致癌性,对人体的肝肾器官具有明显的毒性作用。

它属于化工染色剂,主要用于石油、机油和其他的一些工业溶剂中,目的是使其增色,也用于鞋、地板等的增光。

苏丹红包括苏丹红1号、苏丹红2号、苏丹红3号、苏丹红4号等几种,它们一般不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可以称取食品经乙腈提取后,过滤,滤液用反相高效液相色谱仪进行色谱分析,以波长可变的紫外—可见检测器进行定性与定量检测。

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苏丹红,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辣椒粉等辣椒产品(食品)及其它需着色食品中染色、着色、增色、保色或喂养鸭禽炮制红心蛋等。

鉴别苏丹红,可以看它是否溶于水,易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如氯仿等。

2. 吊白块(禁用)工业化学名称:次硫酸氢钠甲醛或甲醛合次硫酸氢钠,俗称“吊白块”,又称“雕白块”,主要成份为:次硫酸钠甲醛,白色块状或结晶性粉粒,是一种工业用漂白剂。

有强还原性,在工业上用作漂白剂。

吊白块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分解产生甲醛,能使蛋白质凝固,使蛋白质失去活性。

食用掺有吊白块的食品会损坏人体的皮肤黏膜、肾脏、肝脏及中枢神经系统,严重的会导致癌症和畸形病变。

食用吊白块后会引起人体过敏、刺激肠道、食物中毒等疾患,严重者影响视力并可能致癌,甚至有生命危险。

由于吊白块对食品的漂白、防腐效果明显,价格低廉,因此被不法商家在食品加工中长期使用。

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吊白块,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米面制品中面条、米粉、面食、米粉、粉丝、粉条、豆腐皮、腐竹、红糖、冰糖、荷粉、面粉、竹笋、银耳、牛百叶、血豆腐、海产品等食品中增白、增色、保鲜、增加口感、防腐,使食品外观颜色亮丽,延长食品保质时间和增加韧性,使食品久煮不糊,吃起来爽口。

3. 工业用甲醛(禁用)俗称:福尔马林,是一种工业漂白剂。

甲醛为无色气体,易溶于水、具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通常35%至40%的甲醛溶液称之为“福尔马林”,具有防腐作用,用来浸泡病理切片及人体和动物标本。

三种含铝食品添加剂被禁用等

三种含铝食品添加剂被禁用等

三种含铝食品添加剂被禁用等作者:暂无来源:《家庭医学(上)》 2015年第7期三种含铝食品添加剂被禁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最近举行的“控铝促健康”开放日活动上发布消息,该中心完成的《中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报告》显示,我国北方和南方地区全人群膳食铝平均摄入量分别为每周每公斤体重2.935毫克和0.641毫克,分别为PTWI的146.8%和32.1%.北方人是南方人的4.6倍。

其中面粉、馒头、油条和面条中含铝添加荆是主要摄入来源。

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于2011年6月,将铝的“暂定每周耐受摄入量”(即PTWI)确定为每周每公斤体重2毫克,这相当于一个60公斤重的成年人每周吃120毫克铝依然是安全的。

但《报告》显示,根据对各种常见使用含铝添加剂食品的铝含量监测估算,一名体重为55公斤的成人每周如消费79克海蜇、255克油条、496克油饼、861克麻花、871克粉条、1110克馒头、1304克炸糕、2182克膨化食品、3235克面条、3890克面包中的任何一种,其膳食铝摄入量就已超标,而体重为30公斤的儿童每周仅消费一半的量,也会铝摄入超标。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李宁研究员介绍,造成我国居民膳食铝平均摄入量超标问题严重有两个原因,一是既往铝添加剂过量滥用普遍,亟待加强监管;二是现有相关标准对铝添加剂的使用剂量和范围的规定过于“宽松”。

在7月1日之后,三种含铝的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不能再用于食品加工和生产,馒头、发糕等面制品(除油炸面制品、挂浆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外)不能添加舍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膨化食品中不允许使用任何含铝食品添加剂。

常用的明矾,就是硫酸铝钾。

据研究,如果新标准能严格执行,我国居民铝的平均摄入量将下降85.6%,低至PTWI的12.92%。

过量摄取含铝的食品,铝容易在大脑中积累,使人的记忆力丧失,导致老年痴呆,此外还会损害成骨细胞的活性,导致人体钙含量的不足。

食品和饲料中禁用的添加剂

食品和饲料中禁用的添加剂

国家再次公布151种食品和饲料中非法添加名单记者23日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饲料、水产养殖中使用违禁药物,卫生部、农业部等部门根据风险监测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更新非法使用物质名单,至今已公布151种食品和饲料中非法添加名单,包括47种可能在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和82种“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的名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这类非法添加行为性质恶劣,对群众身体健康危害大,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依照法律要受到刑事追究,造成严重后果的,直至判处死刑。

这次公布的151种食品和饲料中非法添加名单,是由卫生部、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在分次分批公布的基础上汇总再次公布,目的就是提醒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严格守法按标准生产经营,警示违法犯罪分子法网恢恢,不要存侥幸心理;同时,欢迎和鼓励任何单位、个人举报其他非法添加的行为。

食品和饲料中非法添加名单已在卫生部网站和农业部网站公布,供查询。

表一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表二食品中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包括超量使用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6号为加强饲料、兽药和人用药品管理,防止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用水中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杜绝滥用违禁药品的行为,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凡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均应属于《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第105号公告)中规定的品种及经审批公布的新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的企业需办理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新饲料添加剂需办理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经营企业必须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不得经营和使用未经批准生产的饲料添加剂。

151种非法食品添加物黑名单

151种非法食品添加物黑名单

151种非法食品添加物黑名单为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饲料、水产养殖中使用违禁药物,卫生部、农业部等部门根据风险监测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更新非法使用物质名单,至今已公布151种食品和饲料中非法添加名单,包括47种可能在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和82种“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的名单。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禁止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这类非法添加行为性质恶劣,对群众身体健康危害大,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依照法律要受到刑事追究,造成严重后果的,直至判处死刑。

这次公布的151种食品和饲料中非法添加名单,是由卫生部、农业部等部门在分次分批公布的基础上汇总再次公布,目的是提醒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严格守法按标准生产经营,警示违法犯罪分子不要存侥幸心理;同时,欢迎和鼓励任何单位个人举报其他非法添加的行为。

一、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47种)二、食品中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22种)三、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82种)(一)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21种)(二)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11种)1.苯乙醇胺A(Phenylethanolamine A):ß-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2.班布特罗(Bambuterol):ß-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3.盐酸齐帕特罗(Zilpaterol Hydrochloride):ß-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4.盐酸氯丙那林(Clorprenal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10版二部P783。

ß-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发表日期:2009年1月13日【编辑录入:yjj3】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判定一种物质是否属于非法添加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可以参考以下原则:一、不属于传统上认为是食品原料的;二、不属于批准使用的新资源食品的;三、不属于卫生部公布的食药两用或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物质的;四、未列入我国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及卫生部食品添加剂公告)、营养强化剂品种名单(《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 4880-1994)及卫生部食品添加剂公告)的;五、其他我国法律法规允许使用物质之外的物质。

附表:1.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2.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健康关注:滥用食品添加剂带来的危害近年来,我国政府非常重视食品安全问题,执法力度显著加强,但食品安全的形势却不容乐观,相继出现了一系列由添加剂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问,拥有较好的利润,但企业之间的竞争也异常激烈。

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企业经营者不能摆正心态,为了降低生产成本,盲目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不按有关规定标准操作,由此引发出企业的食品安全危机。

如一些企业为了达到保质期长、食品色泽好吸引消费者的目的,加入超标的防腐剂、着色剂或违规使用其它添加剂等,对人们的身体健康产生危害,并且造成了市场混乱。

虽然国家已经明确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充许使用的品种和使用量,但滥用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究其原因是有的厂家缺乏食品安全意识,根本不顾食品添加剂的用量问题;有的则是设备简单陈旧,缺乏精确的计量设备,缺乏生产技术和人员,从而出现违规违禁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成为食品安全的一大隐患。

如甲醛虽然可使海产品、水发制品色泽鲜艳,但它是国家明文规定的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的添加剂;着色剂硝酸钠和亚硝酸钠不仅对肉类食品有着良好的着色作用,还具有增强肉制品风味和抑菌作用,但这两种盐均有毒,违规使用后会对人体产生严重的危害。

一、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卫生部公布)

一、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卫生部公布)

一、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卫生部公布)二、食品中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卫生部公布)注: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包括超量使用或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布)一、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1.盐酸克仑特罗(Clenbuterol Hydrochloride):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药典)2000年二部P605。

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

2.沙丁胺醇(Salbutamol):药典2000年二部P316。

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

3.硫酸沙丁胺醇(SalbutamolSulfate):药典2000年二部P870。

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

4.莱克多巴胺(Ractopamine):一种β兴奋剂,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已批准,中国未批准。

5.盐酸多巴胺(Dopamine Hydrochloride):药典2000年二部P591。

多巴胺受体激动药。

6.西马特罗(Cimaterol):美国氰胺公司开发的产品,一种β兴奋剂,FDA 未批准。

7.硫酸特布他林(Terbutaline Sulfate):药典2000年二部P890。

β2肾上腺受体激动药。

二、性激素8.己烯雌酚(Diethylstibestrol):药典2000年二部P42。

雌激素类药。

9.雌二醇(Estradiol):药典2000年二部P1005。

雌激素类药。

10.戊酸雌二醇(EstradiolValerate):药典2000年二部P124。

雌激素类药。

11.苯甲酸雌二醇(EstradiolBenzoate):药典2000年二部P369。

雌激素类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以下简称兽药典)2000年版一部P109。

雌激素类药。

用于发情不明显动物的催情及胎衣滞留、死胎的排除。

12.氯烯雌醚(Chlorotrianisene)药典2000年二部P919。

13.炔诺醇(Ethinylestradiol)药典2000年二部P422。

国家再次公布82种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

国家再次公布82种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

国家再次公布82种“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的名单按:为了提醒广大饲料从业人员和相关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饲料安全法律法规,特转载国家相关部门于2011年4月23日再次公布的禁止在饲料中添加的82种饲料添加剂等物质名录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6号)为加强饲料、兽药和人用药品管理,防止在饲料生产、经营、使用和动物饮用水中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杜绝滥用违禁药品的行为,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布《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凡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均应属于《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第105号公告)中规定的品种及经审批公布的新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的企业需办理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新饲料添加剂需办理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经营企业必须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不得经营和使用未经批准生产的饲料添加剂。

二、凡生产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必须严格执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168号公告,以下简称《规范》)的规定,不得添加《规范》附录二中的饲料药物添加剂。

凡生产含有《规范》附录一中的饲料药物添加剂的饲料产品,必须执行《饲料标签》标准的规定。

三、凡在饲养过程中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需按照《规范》规定执行,不得超范围、超剂量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

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必须遵守休药期、配伍禁忌等有关规定。

四、人用药品的生产、销售必须遵守《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未办理兽药、饲料添加剂审批手续的人用药品,不得直接用于饲料生产和饲养过程。

五、生产、销售《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医药企业或个人,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向饲料企业和养殖企业(或个人)销售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处罚;生产、销售《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兽药企业或个人,向饲料企业销售的,由兽药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处罚;违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所列品种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或个人,由饲料管理部门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禁用添加剂黑名单

禁用添加剂黑名单

1. 苏丹红苏丹红并非食品添加剂,而是一种化学染色剂。

它的化学成分中含有一种叫萘的化合物,该物质具有偶氮结构,由于这种化学结构的性质决定了它具有致癌性,对人体的肝肾器官具有明显的毒性作用。

它属于化工染色剂,主要用于石油、机油和其他的一些工业溶剂中,目的是使其增色,也用于鞋、地板等的增光。

苏丹红包括苏丹红1号、苏丹红2号、苏丹红3号、苏丹红4号等几种,它们一般不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可以称取食品经乙腈提取后,过滤,滤液用反相高效液相色谱仪进行色谱分析,以波长可变的紫外—可见检测器进行定性与定量检测。

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苏丹红,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辣椒粉等辣椒产品(食品)及其它需着色食品中染色、着色、增色、保色或喂养鸭禽炮制红心蛋等。

鉴别苏丹红,可以看它是否溶于水,易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如氯仿等。

2. 吊白块(禁用)工业化学名称:次硫酸氢钠甲醛或甲醛合次硫酸氢钠,俗称“吊白块”,又称“雕白块”,主要成份为:次硫酸钠甲醛,白色块状或结晶性粉粒,是一种工业用漂白剂。

有强还原性,在工业上用作漂白剂。

吊白块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分解产生甲醛,能使蛋白质凝固,使蛋白质失去活性。

食用掺有吊白块的食品会损坏人体的皮肤黏膜、肾脏、肝脏及中枢神经系统,严重的会导致癌症和畸形病变。

食用吊白块后会引起人体过敏、刺激肠道、食物中毒等疾患,严重者影响视力并可能致癌,甚至有生命危险。

由于吊白块对食品的漂白、防腐效果明显,价格低廉,因此被不法商家在食品加工中长期使用。

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吊白块,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米面制品中面条、米粉、面食、米粉、粉丝、粉条、豆腐皮、腐竹、红糖、冰糖、荷粉、面粉、竹笋、银耳、牛百叶、血豆腐、海产品等食品中增白、增色、保鲜、增加口感、防腐,使食品外观颜色亮丽,延长食品保质时间和增加韧性,使食品久煮不糊,吃起来爽口。

3. 工业用甲醛(禁用)俗称:福尔马林,是一种工业漂白剂。

甲醛为无色气体,易溶于水、具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通常35%至40%的甲醛溶液称之为“福尔马林”,具有防腐作用,用来浸泡病理切片及人体和动物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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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苏丹红并非食品添加剂,而是一种化学染色剂。

它的化学成分中含有一种叫萘的化合物,该物质具有偶氮结构,由于这种化学结构的性质决定了它具有致癌性,对人体的肝肾器官具有明显的毒性作用。

它属于化工染色剂,主要用于石油、机油和其他的一些工业溶剂中,目的是使其增色,也用于鞋、地板等的增光。

苏丹红包括苏丹红1号、苏丹红2号、苏丹红3号、苏丹红4号等几种,它们一般不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可以称取食品经乙腈提取后,过滤,滤液用反相高效液相色谱仪进行色谱分析,以波长可变的紫外—可见检测器进行定性与定量检测。

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苏丹红,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辣椒粉等辣椒产品(食品)及其它需着色食品中染色、着色、增色、保色或喂养鸭禽炮制红心蛋等。

鉴别苏丹红,可以看它是否溶于水,易溶于水,易溶于有机溶剂如氯仿等。

2.吊白块(禁用)工业化学名称:次硫酸氢钠甲醛或甲醛合次硫酸氢钠,俗称“吊白块”,又称“雕白块”,主要成份为:次硫酸钠甲醛,白色块状或结晶性粉粒,是一种工业用漂白剂。

有强还原性,在工业上用作漂白剂。

吊白块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分解产生甲醛,能使蛋白质凝固,使蛋白质失去活性。

食用掺有吊白块的食品会损坏人体的皮肤黏膜、肾脏、肝脏及中枢神经系统,严重的会导致癌症和畸形病变。

食用吊白块后会引起人体过敏、刺激肠道、食物中毒等疾患,严重者影响视力并可能致癌,甚至有生命危险。

由于吊白块对食品的漂白、防腐效果明显,价格低廉,因此被不法商家在食品加工中长期使用。

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吊白块,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米面制品中面条、米粉、面食、米粉、粉丝、粉条、豆腐皮、腐竹、红糖、冰糖、荷粉、面粉、竹笋、银耳、牛百叶、血豆腐、海产品等食品中增白、增色、保鲜、增加口感、防腐,使食品外观颜色亮丽,延长食品保质时间和增加韧性,使食品久煮不糊,吃起来爽口。

3.工业用甲醛(禁用)俗称:福尔马林,是一种工业漂白剂。

甲醛为无色气体,易溶于水、具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通常35%至40%的甲醛溶液称之为“福尔马林”,具有防腐作用,用来浸泡病理切片及人体和动物标本。

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甲醛,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海参、鱿鱼等干水产品、水产品、水发海产品、及粉丝、腐竹、面条、啤酒、卤泡、腌泡食品、血制品等食品中强杀菌、防腐、增白、泡白漂白、凝固、定型、改善外观和质地。

4.硼砂(禁用)工业化学名称:硼醋钠,毒性较高,是一种毒化工原料。

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硼砂,不法商贩将其用于面条、饺子皮、粽子、糕点、凉粉、凉皮、肉丸等肉制品、腐竹等食品中增筋、强筋、增弹、酥松、鲜嫩、改善口感。

5.xx亚硫酸钠(禁用)是一种工业强漂白剂,主要用于印染的还原剂和丝、毛织品及纸浆的漂白,其中含有的重金属有可能长期残留在人体内难以排除并致癌。

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连二亚硫酸钠。

不法商贩将其使用于浸泡食用菌、海带等食品,使食品在本色的基础上达到鲜嫩光亮、晶莹欲滴。

6.砒霜(禁用)是一种有毒化工原料。

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砒霜,不法商贩将其用于泡毛肚等水发产品增脆、提口感。

7.硫酸(禁用)是一种具有强烈腐蚀性的化学制剂,不法商贩用于喷淋、浸泡荔枝等水果保鲜着色。

硫酸具有强烈的腐蚀性,可以灼伤人体的消化道,使消费者的黏膜受损,容易引发感冒、腹泻及强烈咳嗽等。

8.美术绿(禁用)又称铅铬绿,主要成份为:铅铬绿,是一种工业染料,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美术绿(铅铬绿)。

不法商贩将其用于茶叶等食品加工中添色、着色。

9.矿物油(禁用)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大米、瓜子等食品中“抛光”、增滑、润色。

10.xx水(禁用)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勾兑酱油、醋等食品生产加工中。

11.丰乳膏(禁用)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涂染鸡肉等到肉制品,使其肥大鲜嫩、诱眼。

12.xx(禁用)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浸泡、染黑一般木耳、大米等食品,使其冒充黑木耳、黑米等稀贵食品。

13.xxxx(禁用)xxxx,又称块黄,主要成份为:碱性橙Ⅱ,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工业化学名称:碱性橙。

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染普通鱼,冒充“黄鱼”销售,或者用腐皮等食品中着色。

14.竹质精维素(禁用)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又称:鲜竹液、竹香精。

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大米等食品中浸泡、染色,冒充“绿大米”或“竹绿米”。

15.xx粉(禁用)也称:二号红,工业化学名称:磺酸苯基—7偶氮萘酚,是一种有毒性的工业染料。

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金黄粉,不法商贩将其用于卤制品等食品中添色、着色。

16.洗衣粉(禁用)主要成份为1、表面活性:就是人类使用了几百年的肥皂(高级脂肪酸钠)。

2、软水剂:又称金属络合剂。

3、碱剂。

4、漂白剂。

5、酶:是一种专一性的生物催化剂。

6、荧光增白剂。

7、羧甲基纤维素(CMC)8、香精、色素。

9、填充剂,主要是硫酸钠。

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油条、油饼、包子、馒头及牛血等米面制品和血制品中膨酥、增大、定型。

17.医用石膏(禁用)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制作豆腐,节约成本,增加凝固。

18.xx嗪(禁用)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是一种化学药品。

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保健食品生产加工中。

19.xx奇特(禁用)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是一种化学药品。

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保健食品生产加工中。

20.xx脲(禁用)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是一种化学药品。

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保健食品生产加工中。

21.苯乙双胍(禁用)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是一种化学药品。

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保健食品生产加工中。

22.溴酸钾(禁用)是一种氧化剂、试剂,为致癌物。

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商贩将其用于小麦粉、面粉及其它面制品中增白、强筋、膨松。

23.xx(禁用)工业化学名称:六亚甲基四胺或六甲四胺,又名促进剂H,能分解出甲醛。

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乌洛托品,不法商贩将其用于腐竹、米线等食品中防腐、防臭。

24.敌百虫(禁用)是一种剧毒有机磷农药。

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干海产品等水产品中防腐、防臭。

25.敌敌畏(禁用)是一种农药。

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敌敌畏,不法商贩将其用于火腿、牛干巴等腊肉、腌干肉和海产品、食醋中防腐、防臭和提味。

26. 3911(禁用)是一种剧毒农药。

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不法种植户用于韭菜、蒜等蔬菜上灌根,使其长得肥厚、叶宽、个长、色深、保鲜有卖相。

27.乙稀利(禁用)又名:催红素,一种有害的化学品。

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吃了“乙烯利”残留的食品,会干扰人的内分泌系统,也会对肝脏造成直接的损害。

不法种植户在未成熟的桃子、山楂、葡萄、草莓、西瓜、弥猴桃、荔枝和西红柿等水果、蔬菜上喷施使用,使水果、蔬菜非自然提前变红或者“成熟”,达到提前上市,也达到膨大、催红、催熟的目的。

28.赤霉素(禁用)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不法种植户在桃子、山楂、葡萄、草莓、西瓜、弥猴桃、荔枝和西红柿等水果、蔬菜上喷施使用,以达到膨大、催红、催熟、增产的目的。

29.xx(禁用)无根水是不法商贩用“特效黄豆激素”、“特效无根绿豆营养素”、“植物生长调节剂”、“8503AB,”等农药范畴的农肥激素混兑加工豆芽的“肥水”统称。

使加工的豆芽粗大、无根或少根有卖相。

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无根水。

30.氨水(禁用)是氨溶于水得到的水溶液,它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也是化学实验中常用的试剂。

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浸泡、腌泡水果、蔬菜防腐、防烂,加工果干蜜饯及腌泡菜等食品。

31.瘦肉精(禁用)工业化学名称:盐酸克xx,又名:沙丁胺醇,是一种肾上腺类受体神经兴奋剂。

人食用了含“瘦肉精”的肉和内脏,会出现头晕、恶心、手脚颤抖、心跳加快,甚至心脏骤停致死的情况,特别对有心律失常、高血压、青光眼、糖尿病和甲状腺机能亢进等疾病的患者危害更大,会造成群体性的恶性食物中毒事故。

国家禁止在生猪饲养中添加和使用。

一些不法生猪饲养户为使商品猪多长瘦肉少长脂肪,在饲料中添施“瘦肉精”能促进猪的骨骼肌(瘦肉)蛋白质合成和减少脂肪沉积,瘦肉率可明显增加,促使育肥猪在生长的蛋白质合成,脂肪转换和分解过程中谋求猪肉瘦肉率的提高,使猪少吃饲料,加快出栏,从而达到降低饲养成本,增加猪肉瘦肉率。

32.xx绿(禁用)是一种化学制剂和禁用兽药,又名碱性绿、严基块绿、孔雀绿。

形状为绿色结晶体,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食用含有孔雀石绿食品,可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患膀胱癌等,对人体危害较大。

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活鱼、鱼类产品和罐头产品中延活、杀菌、着色、驱虫、防腐,有“苏丹红第二”之称。

33.xx红(禁用)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养殖户在鸡饲料里添加了加丽素红使产下红心鸡蛋。

34.xx(禁用)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不法肉商在羊等畜禽被屠宰前为其注射阿托品,能使肉质显得鲜亮,还可使羊等畜禽因口渴而大量饮水,使肉水份增加并增加肉重量。

35.避孕药(禁用)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养殖户给黄蟮等水产品喂避孕药,能黄蟮等水产品节育变异长得快、长得肥大、成色好。

35、鱼浮灵(禁用)也俗称氧气粉,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撒放水养海产品中增加水的含氧量,使要死的鱼等海产品活蹦乱跳的卖相好。

鱼浮灵为致癌的化学药剂,重金属铅和砷含量高,鱼等海产品无消化和稀减重金属含量功能。

食用撒放鱼浮灵的鱼等海产品,会引起中毒,其中铅毒会伤害大脑,砷更是俗称的砒霜,伤害人体的肝脏,多吃更会致命。

36.沥青(禁用)是一种化工原料,含有大量致癌物质。

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在畜、禽等肉制品加工中脱毛、拔毛。

37.xx(禁用)是松树科植物中的一种油树脂,是树脂化工原料,具有一定毒性。

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在畜、禽等肉制品加工中脱毛、拔毛。

38.工业乙酸(禁用)也称冰醋酸。

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勾兑酱油、醋等食品生产加工中。

39.工业盐(禁用)工业化学名称:亚硝酸盐或者亚硝酸钠。

一般含有致命的亚硝酸盐和铅、砷等有害物质,国家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不法商贩主要将其用于加工肉食品、酱菜、泡菜、腌干等,用于浸泡陈化大米,去除陈旧黄色,然后制成米粉,用于加工腐肉,亚硝酸钠能维持肌肉中的肌红蛋白,产生发色作用,使腐肉重新色泽红润凝固猪血,生产所谓的“血旺”、“血豆腐”等。

40.工业用双氧水(禁用)工业化学名称:过氧化氢或过碳酸钠,其纯度高,腐蚀性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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