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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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汇编(DOC 45页)【优秀实用资料】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汇编(DOC 45页)【优秀实用资料】

防治水管理制度 (1)第一节防治水管理制度 (1)第二节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2)第三节暴雨期间巡视及有透水预兆的停产撤人制度 (3)第四节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4)第五节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5)第六节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5)第七节防治水绩效考核制度 (7)第八节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 (9)第九节防治水日常巡查考核制度 (12)第十节防治水设计审签制度 (15)第十一节预测预报制度 (17)第十二节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18)第十三节考核奖励制度 (20)第十四节设备和工具的使用、保管、发放制度 (21)第十五节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22)第十六节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4)第十七节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25)第十八节探放水安全确认验收制度 (25)第十九节探放水设备、材料管理制度 (28)第二十节探放水探掘分离管理制度 (30)第二十一节探放水责任追究制度 (32)第二十二节探放水资料收集、分析、审核制度 (33)第二十三节探放水作业图牌板管理制度 (35)第二十四节探放水作业优先制度 (37)第二十五节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 (40)第二十六节探掘公示、日报、验收及审批制度 (40)第二十七节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 (40)第二十八节矿井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42)第二十九节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43)防治水管理制度第一节防治水管理制度第一条井下物探及采掘工作都要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第二条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防治水副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矿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和探放水作业队伍.第四条防治水副总工程师组织建立健全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各项防治水管理制度,防治水副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本矿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待打印)1

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待打印)1

织金县苍海煤矿防治水质量标准化机构及制度汇编编制时间:2013年元月目录地测及防治水专业人员机构配备图 (1)测量工作制度 (2)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4)煤矿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制度 (7)水文地质工作制度 (8)井田内及周边煤矿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10)防治水监控防范措施 (11)加强防治水监督管理的安全措施 (14)地测防治水工作制度 (19)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21)探放水管理制度 (23)水患防治应急预案 (25)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27)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 (30)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31)地质资料技术报告整理、审批制度 (32)井田内及周边煤矿监控监管制度 (33)煤矿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制度 (35)与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制度 (36)雨季防汛防洪隐患排查制度 (37)防汛物资储备制度 (39)周边煤矿及废弃老空积水防治措施 (40)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 (43)承压水开采安全技术措施 (44)水情水害预报制度 (45)探放水组织机构 (52)地测及防治水专业人员机构配备图测量工作制度煤矿测量是开发矿山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基础技术工作,在设计、建设、生产各个阶段直到矿井报废,都要进行矿山测量工作。

为了加强本矿测量工作,确保巷道给向准确,中腰线标定附合设计要求,巷道开门及贯通不出现误差,进一步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现制定测量工作制度。

一、建立专门的测绘机构(测绘科),配备专业队伍,负责对本矿井上下进行测量和图纸填绘。

二、配备专门的能满足煤矿测量工作的测绘仪器,主要包括全站仪、经纬仪、水平仪、钢尺、皮尺、塔尺、罗盘及绘图工具。

三、利用国家三角测量标准控制点成果,建立本矿区内地面及井下测量控制系统。

在井下主要巷道内建立闭(附)合导线,基本控制导线测量精度为正负15秒,一般边长为30-90米。

四、井下重要的掘进巷道开口时,要首先在巷道布置图上设计开口位置及坐标,从上级导线控制点进行测量,开工前要向施工单位下达通知单。

煤矿防治水9种制度汇编

煤矿防治水9种制度汇编

xxxxxxx有限公司防治水制度汇编二〇一二年目录探放水资料收集、分析、审核制度 (3)防治水相关规程审签制度 (5)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6)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3)探掘公示、日报、验收及审批制度 (15)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16)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4)探放水责任追究制度 (27)考核奖励制度 (29)探放水资料收集、分析、审核制度一、资料收集制度1、井下所有掘进点必须进行探放水作业,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方针。

2、防治水科水文地质技术人员负责收集、整理矿区内河流、气象、老空积水、开采煤层顶底板含水层性质、承压水等影响矿井开采的水文地质资料。

熟悉并掌握矿井现开采、掘进地点周边采空区范围及积水情况,并绘制在有关图纸上。

3、探放水队负责探放水孔的施工,并记录单孔的深度、方位、倾角、终孔层位、孔内出水情况、施工日期。

钻孔施工结束后,将上述资料交由防治水科水文地质技术员。

4、防治水科技术员负责收集探放水钻孔资料,并建立台帐,妥善保管。

5、每一项工程结束后,技术人员必须对探放水资料进行系统整理、装订成册,存档管理。

6、探放水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涂改,保证资料完整性、可靠性。

二、探放水资料分析制度1、探放水钻孔施工过程中,探放水队技术员必须在现场,随时观察、记录钻孔施工过程中钻孔出水情况、声音变化、进尺速度,分析判断钻孔所处层位等变化情况。

2、探放水钻孔完工后,探放水队技术员必须根据掌握的钻孔实际深度、角度、方位,利用计算法或图解法准确确定各个钻孔最终位臵,钻孔最终位臵达不到设计要求(帮距、超前距、层位)时,必须立即通知生产队组停止工作,并安排探放水队补打钻孔。

3、钻孔的最终结果必须报防治水科,由科长组织科、队技术人员对钻孔施工质量进行评估、分析。

4、钻孔的施工质量必须有文字记载,分优、合格、不合格三级。

5、钻孔质量分析记录必须存档,妥善保管。

三、探放水钻孔资料审核制度1、探放水设计由防治水科(队)技术员进行设计,由科长审核,总工程师批准,交探放水队组织实施。

玛瑙煤矿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

玛瑙煤矿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

长宁县玛瑙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玛瑙煤矿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地测及防治水专业人员机构配备图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1.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矿井防治水安全监察实施细则》、《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本体系。

第二条严格执行“有凝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水原则,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为目的,抓好技术指导监督和现场管理两大环节,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玛瑙煤矿矿井水害防治力度,落实责任,保证防治水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三条由防治水副总工程师为领导,通防科和各采掘队相关单位具体负责防治水实施工作,探放水队长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工作。

2. 基本任务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矿井防治水工作规程、规定及相关指令。

第五条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观察、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数据,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第七条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月度、季度、年度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制订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分责任定期落实。

第八条防治水副总工根据矿井年度生产接续情况,及时汇报公司领导安排本矿井各类补勘工程和防治水工程计划。

第九条落实具体防治水工作任务的实施,监督检查各类防治水工程施工质量和工作进展情况。

3.岗位职责第十条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总责。

第十一条总工程师是防治水技术管理责任体系的具体领导者,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和实施防治水总体规划,审批防治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二条分管副总工对全矿井的防治水工作负责具体的防治水工程的组织和落实。

第十三条安全副矿长和副工程师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

第十四条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做好防治水技术措施的审批和实施。

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三篇)

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三篇)

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矿井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矿井的安全稳定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是指导和规范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文件,下面就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阐述,以便于更好地开展矿井防治水工作。

一、总则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煤矿安全生产要求编制的,旨在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组织管理,确保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的防治水工作。

二、职责分工1.煤矿企业:(1)建立、完善和执行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确保制度规范、完备和及时更新;(2)组织开展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防治水技能和意识;(3)切实履行矿井防治水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实矿长负责制;(4)监督和检查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5)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报送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相关资料和报告。

2.矿长(或矿井负责人):(1)全面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2)严格按照矿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3)组织制定矿井防治水工作方案和预案,并确保其得到有效实施;(4)组织和指导矿井防治水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5)定期对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评估,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矿井防治水工作相关人员:(1)履行好矿井防治水工作职责,积极参与矿井防治水工作;(2)具备良好的矿井防治水工作知识和技能,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操作;(3)发现矿井防治水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报告,并配合处理;(4)参与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培训和考核。

三、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组织管理1.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计划制定(1)根据矿井特点、水文地质条件和矿井防治水目标制定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2)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应当包括矿井水资源的调查分析、防治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水源保护工作等内容;(3)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应当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

xx矿 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

xx矿 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

xx矿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xx矿二〇一三年三月目录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1)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1)第三章技术管理规定 (3)第四章井下排水管理规定 (4)第五章地表水防治 (5)第六章煤层顶板水防治 (6)第七章煤层底板水害防治 (6)第八章采空区积水防治 (7)第九章其它 (7)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8)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8)总工程师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9)生产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0)机电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0)安全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0)技术管理部部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1)技术管理部副部长(地质测量)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2)安全管理部部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2)安检员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3)生产调度室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3)防治水主管技术员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4)采煤队队长防治水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5)掘进队队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5)采掘队技术员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6)机电队队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6)打钻工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6)部门职责 (17)责任追究与奖惩 (19)测量工作制度 (19)测量管理制度 (20)储量及“三量”管理制度 (21)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21)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22)水害隐患治理制度 (23)水害隐患排查制度 (25)矿井水害隐患预防措施 (26)煤矿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制度 (27)水文地质管理制度 (27)水文地质工作制度 (28)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29)水文预测预报制度 (30)水情水害预报制度 (30)井田内及周边煤矿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31)地测防治水工作制度 (32)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32)探放水管理制度 (33)探放水工程管理制度 (34)探放水培训制度 (36)探放水工作要求 (36)探放水及注浆加固管理制度 (36)探放水工程设计的编制内容及审批制度 (37)矿井探放水措施编制、审批制度 (38)矿井探放水检查制度 (38)探放水奖惩制度 (39)水患防治应急预案 (39)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 (40)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40)地质资料技术报告整理、审批制度 (41)部技档案借阅制度 (41)技术档案防火、防丢失制度 (42)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 (42)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制度 (43)地测防治水奖惩制度 (44)与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制度 (44)雨季防汛防洪隐患排查制度 (45)特大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紧急撤人制度 (46)防汛物资储备制度 (48)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8)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50)业务保安联系制度 (51)水情水害排查制度和预报制度 (51)雨季防汛防洪隐患排查制度 (52)探放水组织机构 (53)探放水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 (53)探水工操作规程 (54)矿井水害综合防治措施 (54)矿井防治水措施 (57)防治水监控防治措施 (59)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 (60)承压水开采安全技术措施 (60)周边煤矿及废弃老空积水防治措施 (65)加强防治水监督管理安全措施 (66)井下涌水动态观测措施 (68)疏放水安全措施 (69)矿井老空积水防治措施 (69)地表水防范安全措施 (71)矿井透水事故处理计划 (71)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防治水机构及制度大全修改正式

防治水机构及制度大全修改正式

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211修改正式版地测及防治水专业人员机构配备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矿井防治水安全监察实施细则》、《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本体系。

第二条严格执行“有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水原则,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为目的,抓好技术指导监督和现场管理两大环节,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新玉煤矿矿井水害防治力度,落实责任,保证防治水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三条由防治水副总工程师为领导,通防科和各采掘修队相关单位具体负责防治水实施工作,探放水队长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工作。

第二章基本任务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矿井防治水工作规程、规定、指令。

第五条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观察、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第七条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月度、季度、年度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制订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分责任定期落实。

第八条防治水副总工根据矿井年度生产接续情况,及时汇报煤业公司领导安排本矿井各类补勘工程和防治水工程计划。

第九条落实具体防治水工作任务的实施,监督检查各类防治水工程施工质量和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条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总责。

第十一条总工程师是防治水技术管理责任体系的具体领导者,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和实施防治水总体规划,审批防治水施工措施。

第十二条副总工对分管的防治水工作负责具体的防治水工程的组织和落实。

第十三条安教科长和副工程师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

第十四条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做好防治水技术措施的审批和实施。

第十五条地质测量科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中水文地质分析、水情水患预测预报和探放水工程设计。

xx矿 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

xx矿 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

xx矿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xx矿二〇一三年三月目录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0第一章总则 0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0第三章技术管理规定 (2)第四章井下排水管理规定 (3)第五章地表水防治 (4)第六章煤层顶板水防治 (5)第七章煤层底板水害防治 (5)第八章采空区积水防治 (6)第九章其它 (6)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7)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7)总工程师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8)生产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9)机电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9)安全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9)技术管理部部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0)技术管理部副部长(地质测量)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1)安全管理部部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1)安检员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2)生产调度室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2)防治水主管技术员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3)采煤队队长防治水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4)掘进队队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4)采掘队技术员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5)机电队队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5)打钻工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5)部门职责 (16)责任追究与奖惩 (18)测量工作制度 (18)测量管理制度 (19)储量及“三量”管理制度 (20)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20)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21)水害隐患治理制度 (22)水害隐患排查制度 (24)矿井水害隐患预防措施 (25)煤矿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制度 (26)水文地质管理制度 (26)水文地质工作制度 (27)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28)水文预测预报制度 (29)水情水害预报制度 (29)井田内及周边煤矿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30)地测防治水工作制度 (31)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31)探放水管理制度 (32)探放水工程管理制度 (33)探放水培训制度 (35)探放水工作要求 (35)探放水及注浆加固管理制度 (35)探放水工程设计的编制内容及审批制度 (36)矿井探放水措施编制、审批制度 (37)矿井探放水检查制度 (37)探放水奖惩制度 (38)水患防治应急预案 (38)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 (39)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39)地质资料技术报告整理、审批制度 (40)部技档案借阅制度 (40)技术档案防火、防丢失制度 (41)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 (41)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制度 (42)地测防治水奖惩制度 (43)与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制度 (43)雨季防汛防洪隐患排查制度 (44)特大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紧急撤人制度 (45)防汛物资储备制度 (47)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7)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49)业务保安联系制度 (50)水情水害排查制度和预报制度 (50)雨季防汛防洪隐患排查制度 (51)探放水组织机构 (52)探放水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 (52)探水工操作规程 (53)矿井水害综合防治措施 (53)矿井防治水措施 (56)防治水监控防治措施 (58)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 (59)承压水开采安全技术措施 (59)周边煤矿及废弃老空积水防治措施 (64)加强防治水监督管理安全措施 (65)井下涌水动态观测措施 (67)疏放水安全措施 (68)矿井老空积水防治措施 (68)地表水防范安全措施 (70)矿井透水事故处理计划 (70)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地质规程》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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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防治水机构及制度汇编目录地测及防治水专业人员机构配备图 1测量工作制度 2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4煤矿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制度7水文地质工作制度8井田内及周边煤矿监测监控管理制度10防治水监控防范措施11加强防治水监督管理的安全措施14地测防治水工作制度18煤矿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20探放水管理制度22水患防治应急预案24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26地测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29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30地质资料技术报告整理、审批制度31井田内及周边煤矿监控监管制度32煤矿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制度34与周边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和图纸交换制度35 雨季防汛防洪隐患排查制度36防汛物资储备制度38周边煤矿及废弃老空积水防治措施39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42承压水开采安全技术措施43水情水害预报制度44探放水组织机构52防治水相关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53 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3安全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4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5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57技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8地测科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58测绘技术员岗位责任制59放炮员操作规程60打眼工操作规程62防治水工岗位责任制63地测及防治水专业人员机构配备图测量工作制度煤矿测量是开发矿山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基础技术工作,在设计、建设、生产各个阶段直到矿井报废,都要进行矿山测量工作。

为了加强本矿测量工作,确保巷道给向准确,中腰线标定附合设计要求,巷道开门及贯通不出现误差,进一步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现制定测量工作制度。

一、建立专门的测绘机构(测绘科),配备专业队伍,负责对本矿井上下进行测量和图纸填绘。

二、配备专门的能满足煤矿测量工作的测绘仪器,主要包括全站仪、经纬仪、水平仪、钢尺、皮尺、塔尺、罗盘及绘图工具。

三、利用国家三角测量标准控制点成果,建立本矿区内地面及井下测量控制系统。

在井下主要巷道内建立闭(附)合导线,基本控制导线测量精度为正负15秒,一般边长为30-90米。

四、井下重要的掘进巷道开口时,要首先在巷道布置图上设计开口位置及坐标,从上级导线控制点进行测量,开工前要向施工单位下达通知单。

五、掘进巷道中腰线标定要及时、准确,定期对中腰线方向进行仪器测量校对,做到无责任工程事故。

六、贯通测量要有设计、审批、总结、测量精度附合规定,贯通前岩巷20-30米,煤巷30-40米要向施工单位下达贯通通知单,并报有关科室、领导。

七、对井田内的基本控制导线测点要建立档案,测量成果要详细记录在案。

八、测量观察记录原始资料要妥善保管,附必要的草图,写明测量地点、测量日期、观测者、记录者、复合者姓名、使用仪器等,对可能影响观测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要备注说明清楚,供分析资料时参考。

九、原始资料的计算,必须由两人对算、复核,发现问题及时核实或补测。

十、填写各类台帐和成果表时,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要求字迹工整,图文清晰,数据准确,影响观测资料精度和因素的也应同时填写在备注栏内。

十一、各种技术测量报告完成后需经矿技术负责人签字。

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企业应查明矿区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的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因此我矿特制定防治水预案及事故分析制度。

成立专门的防治水领导组:组长由矿长XXX担任;副组长由总工XXX、安全矿长XXX担任;成员由XXX、XXX、申二龙及各科室科长及安监、质检现场跟班人员,井下防治水由曹米亮带领建设队全体人员组成;地面防治水由李晋余主任带领井上包工队组成。

组长负责防治水方面的全面领导工作,副组长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及钻探工具的准备工作,并要组织调查摸清本矿水文地质资料,掌握矿区内水患情况,全体成员要认真负责监督执行并积极协助配合,安监科要重点检查,技术科负责防治方法的指导及详细安排,防治水人员要依照安全措施要求,严格进行防治水工作。

二、雨季前要由地面防治水组对我矿采空区的地表裂缝情况进行调查,挖排洪沟并清理原有的防洪设施,备好充足的防洪物资,防止地表水灌入坑下。

三、由井下防治组在雨季对井下有水患威胁的地点加强水文观察,疏通排水沟,加强排水设备、管路的检查,要始终保持完好。

四、生产调度室在指挥安全生产时,要认真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必须保证不少于200米的探水距离。

立足先安全后生产,对采完上分层的工作面,采下分层时都要在作业规程中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并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掘进、回采工作,对于回采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须清楚工作面的断层、陷落柱、左邻右舍、上分层下分层、老空等情况,并写出水文地质情况报有关部门后执行。

五、探放水与采掘发生矛盾时,必须先探放水,消除水患后再生产,在探放水地区,必须明确定出探水警戒线,并准确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探放水过程中,严格掌握钻孔超前距离,进钻时发现煤质松软,片邦、钻孔中水位、水量突然增大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钻探,不准拔出钻杆,立即向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并采取有效的防透水措施,如发现情况危急时,立即撤出受水灾威胁地区人员,然后采取措施处理。

六、加强地面地质勘探工作,采用地面充填裂缝、塌陷、查堵老小窑口的常规办法,对已采区的裂缝、老小窑的深度、广度进行调查,并在雨季前充填处理完毕,预防大气降水危害矿井。

七、在矿井的边界开采时,必须留设距矿界边至少20米的保护煤柱,确保矿与矿之间40米隔水保护煤柱。

八、相邻采区之间至少保证留设20米的保安煤柱九、机电科保证井底主水仓水泵经常保持完好,水泵工24小时值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进行处理,保证主、付水泵能够同时正常运行,两趟管路完好无损。

对水仓淤泥的清理工作要定期进行,保护水仓正常容积。

十、在发生水害后要立即对水害发生的地点及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制定抢险救灾方案。

1、成立由矿长领导、安全副矿长和总工程师等组成的事故分析领导组,对水害进行分析。

2、由井下防治水组迅速找到水源,撤出受水害威胁的地区的工作人员。

3、根据不同地点,不同水源由技术制定安全措施及排水方案。

4、由井下、井上防治水小组及时实施,防止水患事故扩大。

5、水患治理后,要立即写出书面总结,指导矿井的安全生产。

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制度为了加强煤矿地质变化及合理开采有限资源,特制定煤矿地质及储量管理工作制度:1、技术科要及时掌握和了解本矿井范围内地质、水文变化情况,做好地质预报工作,并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指导安全生产。

2、每个工作面在开采前要制定作业规程,明确本工作面的地质情况,编制本工作面地质说明书。

并由矿安委会进行审批。

3、每年年初,要对本矿本年度采掘工作面进行整体计划,并做出本年度开采设计,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批。

4、每个工作面在开采前要做出开采设计,明确本工作面的工作面走向、采高、采掘长度、开采范围、回采率等内容,并要由矿总工审批,报上级资源管理部门批准。

5、每个工作面结束后,要及时做出总结,与设计不相符合时,要分析原因,报矿总工进行备案。

水文地质工作制度为了查明并完善本矿水文地质资料,了解矿井井田内及周边矿井水文情况,掌握本矿井下涌水情况,进一步为煤矿安全生产服务,现制定水文地质工作制度。

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本矿及周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编制水文地质图,对本井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地层构造、水文地质条件进行详细说明,为防治水工程提供依据。

二、加强本矿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定期请资质部门对本矿水文地质图及相关资料进行实地考察、编制、能够指导安全生产。

三、了解并掌握矿井井田范围内地面河流、水库、水池、水井、机井、泉点等水体分布情况,及时测绘填写水文地质图,为井下采掘布置提供第一手可靠资料。

四、掌握本矿井田周边煤矿开采情况,了解其采空区情况,对周边关闭废弃煤窑进行调查,对其开采范围、开采深度、积水积气情况进行详细掌握。

五、定期对本矿采空区地面裂缝进行观察,对裂缝位置、走向、范围、周边水体、是否容易充水等等情况要详细记录。

六、定期对井下进行水文观察,特别是雨季来临前后,要加强对井下出水地点:如井筒、本矿及相临煤矿采空区、可疑地点等的出水口进行详细观察,对涌水量进行定期测定并详细记录在案。

七、定期对受水害危胁工作面进行探测,做好水情水害预报,制定加强防治水的安全措施。

八、对水文地质观察情况进行专门记录,附必要的草图,写明观测地点、日期、观测者姓名、使用仪器等,对可能影响观测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要备注说明清楚,供分析资料时参考。

九、原始资料记录要妥善保存,要经技术负责人审核。

井田内及周边煤矿监测监控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煤矿防治水管理,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因此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查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

特制定周边煤矿监控监管制度。

1、煤矿成立专职防治水工作管理队伍,由矿总工程师领导,具体工作由防治水专业组组长安排。

2、针对主要含水层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

3、对含水层、以及在接近矿区边界的开采中要加强探水工作,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方针。

4、定期与周边煤矿交换图纸,了解双方开采情况,以及相邻煤矿水文变化情况。

5、特殊情况下的开采,以及重大水患要与周边煤矿建立情报畅通通道。

及时制定措施防止水患。

6、加强对矿界防水煤柱尺寸的监管,根据相邻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以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留设防水煤柱。

7、及时整理周边煤矿的监测数据,并在井上下对照图和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明确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

8、每年在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防治水监控防范措施为突出煤矿安全生产,促进防治水工作,防止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和职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此防治水监控防范措施:一、煤矿必须有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主要负责人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解决防治水所需的人、财、物等;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技术管理。

二、煤矿必须配齐满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

水文地质类型简单矿井配备不少于1名,中等及以上矿井不少于2名。

所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

三、煤矿必须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

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齐全、准确;图纸资料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四、煤矿必须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必须制定防治措施,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

五、矿井必须具备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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