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月度工业增加值的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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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增加值的两种计算方法【最新版】

工业增加值的两种计算方法【最新版】

工业增加值的两种计算方法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计算工业增加值通常采用两种方法。

一是“生产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

公式为:工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

二是“分配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制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工业增加值=工资+福利费+折旧费+劳动、待业保险费+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营业盈余。

或:工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那么,如何用“生产法”和“分配法”计算企业的工业增加值?本文将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作一些探讨。

一、按“生产法”计算:此种方法是目前最常用、绝大多数工业企业采用的方法,从上面的公式反映出,用“生产法”计算工业增加值涉及到三个要素:一是现价工业总产值,二是工业中间投入,三是本期应交增值税。

1、现价工业总产值如何计算:(1)概念:现价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工业最终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2)计算原则:计算工业总产值要遵循三条基本原则。

工业生产的原则:即凡是企业在报告期生产的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不管是否在报告期销售,均应包括在内,反之,凡不是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均不计入本企业的工业总产值中。

最终产品的原则:即凡是计入工业总产值的产品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如果企业有中间产品(半成品)对外销售,那对外销售的中间产品也应视为企业的最终产品。

工厂法原则:即工业总产值是以工业企业作为基本计算(核算)单位,即按企业的最终产品计算工业总产值,按这种方法计算的工业总产值,不允许同一产品价值在企业内部重复计算,但允许企业间的重复计算。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部门生产活动所创造的附加值,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工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计算工业增加值的方法有多种,下面将介绍其中的几种常用方法。

一、产业法:根据工业各个产业部门的产出和消耗,计算各个产业的附加值,并将各个产业的附加值相加得到工业总增加值。

这种方法适用于产业结构相对稳定的情况下,但对于产业结构变动较大的情况下,结果可能不够准确。

二、生产法:根据工业部门的生产活动,计算各个部门的产值和生产成本,再通过减去生产成本得到各个部门的附加值,并将各个部门的附加值相加得到工业总增加值。

这种方法适用于工业部门较为复杂的情况下,可以更准确地计算工业增加值。

三、支出法:根据工业部门的支出,计算各个部门的投入和投资,再通过减去投入得到各个部门的附加值,并将各个部门的附加值相加得到工业总增加值。

这种方法适用于对投资比较关注的情况下,可以更全面地反映工业发展的投资情况。

四、收入法:根据工业部门的收入,计算各个部门的劳动报酬和资本报酬,再通过减去劳动报酬和资本报酬得到各个部门的附加值,并将各个部门的附加值相加得到工业总增加值。

这种方法适用于对收入分配比较关注的情况下,可以更具体地了解工业发展中的收入情况。

以上是几种常用的计算工业增加值的方法,不同的方法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可以根据具体的需求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计算。

在实际应用中,还需要考虑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避免因为数据的不准确而导致计算结果的偏差。

除了计算工业增加值,还可以通过比较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时间段的工业增加值来评估工业发展的差异和趋势。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不仅可以用于国家或地区的整体工业发展评估,还可以用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决策分析,对于推动工业发展和提升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是衡量工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不同的计算方法适用于不同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的需求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计算。

通过计算工业增加值,可以更准确地了解工业发展的情况,为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推动工业发展和提升经济效益。

关于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关于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2023年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2023年工业增加值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产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它通常用来衡量工业部门对GDP的贡献程度,也可以作为评估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参考。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取不同的指标和计算方式。

下面将介绍一种常用的计算方法来估算2023年工业增加值。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计算的工业范围。

一般来说,工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等部门。

在计算过程中,我们将关注这些部门的产出、产量和产值。

在计算制造业增加值时,我们可以采用以下公式:制造业增加值 = 产值 - 中间投入其中,产值可以通过对相关行业的企业进行调查、统计数据来获得。

中间投入包括原材料、能源、劳动力成本等,可以通过调查企业报告、财务报表等获得。

对于采矿业,增加值的计算方式类似:采矿业增加值 = 产值 - 中间投入建筑业的增加值计算相对简单一些:建筑业增加值 = 产值 - 中间投入通过以上几个部门的增加值计算,我们就可以得到整体工业增加值。

同时,在计算工业增加值时,还需要考虑价格指数的影响。

价格指数可以用来反映市场价格水平的变化情况,如消费者物价指数、生产者物价指数等。

在计算工业增加值时,我们可以根据不同行业的价格指数来调整产出值,以减少价格因素对增加值的影响。

此外,还需要考虑工业部门的产能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

产能利用率反映了工业部门在一定时间内的生产能力利用情况,劳动生产率则反映了单位劳动力的产出水平。

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对工业增加值产生影响,因此在计算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并且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经济政策、产业结构、市场需求等。

因此,在实际计算中,需要综合运用各种统计数据、调查报告和专家意见,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和分析。

以上是一种常用的方法来计算2023年工业增加值。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正,以更准确地反映工业部门的发展水平。

中国月度工业增加值的估算_赵永亮

中国月度工业增加值的估算_赵永亮

在用
以当期价格计算
在用
同比数据,2006 年及以后 各年 1 月份同比增速数据
空白
加值为 1+X;2005 年 1 月份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为 20.9%,则 2005 年 1 月工业增加值为 1+20.9%;2005 年 2 月份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为 7.6%,则 2005 年 2 月工业增加值为(1+X)(1+7.6%);2005 年 1~2 月,工 业增加值合计为(1+20.9%)+(1+X)(1+7.6%)。
月度 国际货币基金 在用
同比变动的百分比
解出各月份的环比增速数据(未经季节调整)之 后,就可以依据环比结合同比的方法得出整个时间
CPI
年度 世界银行
在用
序列的实际工业增加值数据。这种方法理论上似乎
可行,然而在实际运用中却遇到无法克服的困难,以
为了验证我们的判断,我们首先依据近期公布的环比 下列数据为例:
判断,季节调整因素对原始数据的推算造成了很大影响, 4 个月累计增速应该有所下降,但官方公布的数据是前 4
用环比结合同比的方法测算实际工业增加值不可行。
个月累计实际增长率没有变化,这与理论相矛盾。该问题
1.2 依据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和累计增速估算
并非个别现象,在其它月份也会同现同样的情况。例如:
通过深入分析数据,我们发现可以通过国家统计局所 2011 年 6 月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长率为 14.3%,7 月份当月
图 1 PPI 与 CGPI
本文首先尝试通过定基 PPI 缩减名义工业增加值。 由于中国官方没有公布月度定基 PPI 数据,需要计算才能 得出。获得定基 PPI 可以有两种方法,一是利用 PPI 环比 数据计算 PPI 序列;二是利用少量 PPI 环比数据,再结合 PPI 同比数据得出定基 PPI。

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在《工业增加值统计试行方案》中,工业增加值的分配法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按构成项目计算):劳动者报酬+福利基金+利润和税金+折旧及大修理基金+其他。

计算工业增加值通常采用两种方法。

1、“生产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

计算公式:工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2、“收入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制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工业增加值=工资+福利费+折旧费+劳动、待业保险费+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营业盈余。

或:工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计算方法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结果,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换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我国从1992年开始正式使用工业增加值指标,至此已走过15年历程,工业增加值已经成为衡量工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本文就现行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作一些初步探讨。

一、计算工业增加值应遵循的原则1、本期生产原则非报告期内生产的产品即使在报告期出售,也不能作为本期的生产成果。

反之,凡是报告期生产的产品,不论是已出售的、尚未出售的或是不出售的(自产自用),均应计入本期的生产成果。

2、最终成果原则工业企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从产品形态上看,体现为本期生产的、已出售或可供出售的自产自用的产品或劳务,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物质产品或劳务。

从价值形态上讲,生产过程同时是价值转移的过程,生产过程中耗用的产品(中间投入)价值随生产过程转移到新产品的价值中。

因此,为了避免产品价值的重复计算,必须在工业总产值的基础上扣除中间投入的转移价值。

3、市场价格原则工业增加值是以价值形态表现的工业生产最终成果的总量,它包括产品的数量和价格两个因素。

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部门在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附加值,是工业生产活动的经济核算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工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计算工业增加值的方法有多种,下面将介绍几种常用的计算方法。

首先,工业增加值可以通过生产法来计算。

生产法是指根据工业部门的生产活动,通过净产值和成本法来计算工业增加值。

净产值是指工业部门生产的产品销售所得的净收入,减去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能源、人工等生产成本后的剩余价值。

成本法是指通过对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成本进行核算,计算出工业部门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附加值。

其次,工业增加值还可以通过产出法来计算。

产出法是指根据工业部门产出的产品和服务来计算工业增加值。

这种方法通过对工业部门生产的产品和服务进行价值评估,计算出工业增加值的大小。

在实际应用中,可以通过对工业产品的市场价格和生产成本进行比较,来计算工业增加值的具体数值。

另外,工业增加值还可以通过收入法来计算。

收入法是指根据工业部门在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收入来计算工业增加值。

这种方法通过对工业部门的劳动报酬、生产税和利润等收入进行核算,计算出工业增加值的大小。

通过这种方法可以直观地反映工业部门在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附加值。

除了以上几种常用的计算方法,还有一些其他的方法,如价值增加法、资源消耗法等。

不同的计算方法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来计算工业增加值。

总之,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有多种,每种方法都有其适用的范围和特点。

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来计算工业增加值,以便更准确地反映工业部门的生产活动所创造的附加值。

希望本文介绍的内容能够对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有所帮助。

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部门生产活动所创造的附加值,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工业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正确计算工业增加值对于准确评估工业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产业政策、推动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以便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指标。

首先,工业增加值的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 = 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

其中,工业总产值是指工业部门生产的各种产品的总价值,包括销售产品和自用产品的价值;工业中间投入是指生产过程中消耗的各种生产要素的价值,包括原材料、能源、人工等。

其次,工业总产值的计算方法包括产值统计法、成本法和收入法。

产值统计法是指通过统计工业部门生产的各种产品的数量和价格,计算出工业总产值;成本法是指通过统计工业部门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成本,包括原材料成本、能源成本、人工成本等,计算出工业总产值;收入法是指通过统计工业部门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各种收入,包括销售收入、利润收入等,计算出工业总产值。

最后,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方法包括成本法和收入法。

成本法是指通过统计工业部门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成本,包括原材料成本、能源成本、人工成本等,计算出工业中间投入;收入法是指通过统计工业部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各种生产要素所创造的收入,包括原材料支出、能源支出、人工支出等,计算出工业中间投入。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工业总产值的计算和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

正确计算工业增加值需要准确统计工业部门的生产活动和生产要素的消耗情况,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同时,还需要注意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以适应不同的统计需求和数据来源。

希望本文的介绍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为工业经济的发展和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产品生产过程中所增加的价值,是衡量工业生产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

它与国民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调整密切相关,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两种,分别是产值法和产业链法。

首先是产值法。

产值法是指通过计算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总产值来确定工业增加值。

总产值包括工业生产中所产出的物质产品和工业生产中新增的附加值,其中附加值是指产品生产过程中工业部门所增加的价值。

产值法的计算步骤如下:第一步,确定工业产品的生产规模。

这一步骤需要统计工业生产中各种产品的产出量和产出价格,计算出每种产品的总产值。

第二步,计算工业生产所需的中间投入。

这一步需要统计工业生产中各种中间投入的数量和价格,包括原材料、能源、设备和劳动力等。

第三步,计算附加值。

附加值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工业部门所增加的价值,可以通过总产值减去中间投入来计算。

附加值的计算公式为:附加值 = 总产值 - 中间投入。

第四步,计算工业增加值。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部门所增加的价值,可以通过附加值减去其他产业给予工业的支出来计算。

其他产业给予工业的支出包括购买工业产品的总价值和工业关联支出等。

通过以上步骤,就可以计算出工业增加值。

其次是产业链法。

产业链法是指通过分析工业产品在产业链中的各个环节的附加值来确定工业增加值。

产业链包括原材料采集、初级加工、中间加工、最终加工和销售等环节,每个环节都会为产品增加一定的附加值。

产业链法的计算方法如下:第一步,确定工业产品在产业链中的各个环节。

这一步需要分析工业产品的生产过程,确定它所经历的不同环节。

第二步,计算工业产品在每个环节中增加的附加值。

这一步需要统计每个环节中的附加值,并将其累加起来得到总的附加值。

第三步,计算工业增加值。

工业增加值可以通过总的附加值减去原材料采购和中间投入等支出来计算。

产业链法可以更准确地反映工业增加值的产生过程,但需要对产业链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详细的研究和分析,较为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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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月度工业增加值的估算赵永亮余道先(盐城工学院经济学院,武汉大学经管学院)载于《统计与决策》2015年第14期摘要:工业增加值是国民经济核算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指标,对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尝试了月度工业增加值的多种估算方法,采用工业增加值增速、价格指数、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等指标数据,推算出1994年1月至2013年12月的实际工业增加值和名义工业增加值,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工业增加值数据缺失问题。

关键词:月度数据名义工业增加值实际工业增加值定基PPI0 引言工业增加值是国民经济核算的一项基础性指标,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指标诠释,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外购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工业增加值是短期最重要的经济指标之一,对判断宏观经济走势以及宏观经济分析具有重要意义。

但到目前为止,中国没有公布实际工业增加值月度数据(或以不变价格衡量的月度数据),而名义工业增加值数据在2006年11月以后也已经停止公布,继续公布的数据有工业增加值可比增速、工业分大类行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等相关指标。

图1 工业增加值可比增速与名义工业增加值数据来源:CEIC、国家统计局网站根据本文的统计,中国工业增加值月度数据或其相关数据统计口径经历过五次调整,时间分别为1998年、2004年、2005年、2007年和2011年。

最近一次调整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起点标准由原来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

统计口径频繁调整、各项统计数据序列不完整等问题给中国工业增加值数据序列估算带来难题。

本文试着分析与月度工业增加值相关的数据序列,估算得出中国1994年以后完整的实际工业增加值数据序列和名义工业增加值数据序列。

本文数据搜寻范围以及数据来源渠道为中国官方渠道、国际组织及部分数据库。

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网站,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官方发布的新闻,各期《中国统计月报》、《中国景气月报》、《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季报》、中经网统计数据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IFS、世界银行DataBank以及少数商业性数据库。

1 实际工业增加值的估算本文收集了与计算中国月度实际工业增加值相关的数据(见表1),这些数据包括:名义工业增加值数据、工业增速数据、价格指数数据。

根据这些数据,估算中国实际工业增加值有四种思路可供尝试:(1)依据工业增加值环比增速和同比增速估算;(2)依据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和累计增速估算;(3)采用价格指数缩减名义工业增加值估算;(4)采用价格指数缩减名义工业增加值,再结合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估算。

表1 相关数据描述1.1 依据工业增加值环比增速和同比增速估算在2011年4月之前,国家统计局没有公布工业增加值环比增速数据,只公布了同比增速数据,这意味着从增长率序列分析,工业增加值各年度相同月份间的纵向数据可比(同比),而同一年不同月份间的横向数据不可比(环比)。

如果我们能得到某一年各月份的环比数据(严格地说,只需要得到各月份的环比数据即可,无须在一年内,即环比数据可以分布在多个年份),那么该年度不同月份的实际工业增加值就具有可比性,再结合同比数据和基期数据,就可以得到各月份实际工业增加值数据。

2011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对外公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环比数据,这些数据散见于官方发布的新闻中,所公布的经季节调整后的环比数据覆盖了2011年2月份以后的时间区间。

环比数据的公布,似乎为我们计算各月份的实际工业增加值提供了方便。

但由于国家统计局所公布的环比数据是经季节调整之后的数据,并非原始的环比增长率数据,依据该项数据计算各月份实际工业增加值会出现偏差。

为了验证我们的判断,我们首先依据近期公布的环比增速数据,结合同比增速数据倒推出2006年11月之前各月份实际工业增加值的比例关系,再对比同一时间区间各月份名义工业增加值之间的比例关系(2006年11月之前国家统计局公布中国工业增加值名义数据)。

通过对比发现,推算得出的各月份之间实际工业增加值比例关系与国家统计局所公布的各月份的名义工业增加值比例关系相差很大,这些差距远非通货膨胀因素所能解释。

从结果来判断,季节调整因素对原始数据的推算造成了很大影响,用环比结合同比的方法测算实际工业增加值不可行。

1.2 依据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和累计增速估算通过深入分析数据,我们发现可以通过国家统计局所公布的两项指标数据得出各月份实际工业增加值环比增速数据(未经季节调整):即“工业增加值本月实际增长”和“累计实际增长”。

根据“工业增加值本月实际增长”和“累计实际增长”,可以推算各月份实际工业增加值之间的比例关系。

根据表2,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05年1月工业增加值增速、2005年2月工业增加值增速,以及2005年1-2月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速等数据。

依据这些数据可以解出2004年2月工业增加值环比增速等数据(未经季节调整)。

具体来看,设2004年1月实际工业增加值为1,2月份环比增速为X(未经季节调整),则2月份实际工业增加值为1+X;2005年1月份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为20.9%,则2005年1月工业增加值为1+20.9%;2005年2月份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为7.6%,则2005年2月工业增加值为(1+X)(1+7.6%);2005年1-2月,工业增加值合计为(1+20.9%)+(1+X)(1+7.6%)。

再根据国家统计局所公布的2005年1-2月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速数据可得:(1+20.9%)+(1+X)(1+7.6%)=(1+1+X)(1+16.9%)这样可以解出2004年2月份的环比增速,同理可解得各月份环比增速。

表2 工业增加值可比增长率时间本月实际增长累计实际增长2005年1月20.9 20.92005年2月7.6 16.92005年3月15.1 16.22005年4月16.0 16.22005年5月16.6 16.32005年6月16.8 16.42005年7月16.1 16.32005年8月16.0 16.32005年9月16.5 16.32005年10月16.1 16.32005年11月16.6 16.42005年12月16.5 16.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中经网。

解出各月份的环比增速数据(未经季节调整)之后,就可以依据环比结合同比的方法得出整个时间序列的实际工业增加值数据。

这种方法理论上似乎可行,然而在实际运用中却遇到无法克服的困难,以下列数据为例:2005年3月,本月实际增长15.1%,累计实际增长16.2%;2005年4月,本月实际增长16%,累计实际增长16.2%。

2005年前3个月实际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速为16.2%,4月份当月增速有所下降,为16%,低于前3月的累计增速,从理论上分析,由于4月份增速低于前3个月累计增速,前4个月累计增速应该有所下降,但官方公布的数据是前4个月累计实际增长率没有变化,这与理论相矛盾。

该问题并非个别现象,在其它月份也会同现同样的情况。

例如:2011年6月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长率为14.3%,7月份当月同比增长率为14%,低于14.3%的水平,但2011年7月份累计增长率仍为14.3%。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可能有两个方面,一是由于增长率小数点位数保留过少,二是数据质量问题或数据不断修正的原因。

无论何种原因,以该方法估算会产生很大偏差,应改用更好的方法。

1.3 采用价格指数缩减名义工业增加值估算根据本文对数据资料的整理,国家统计局公布了1994年5月至2006年11月的名义工业增加值数据,如果我们能计算得出某一时间区间的定基价格指数,采用定基价格指数缩减名义工业增加值,就会得到该期间的实际工业增加值,再根据各期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数据,就可以得到全部实际工业增加值数据序列。

采用上述方法计算实际工业增加值首先面临的问题是如何选择价格指数。

国家统计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多项价格指数,包括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企业商品价格指数(CGPI)等。

本文认为,PPI和CGPI较适宜对名义工业增加值进行缩减。

事实上,国家统计局从2004年便开始对名义工业增加值采用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实际工业发展速度,缩减名义工业增加值所采用的价格指数正是PPI。

根据国家统计局指标解释,PPI是反映全部工业产品出厂价格总水平的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包括工业企业售给本企业以外所有单位的各种产品和直接售给居民用于生活消费的产品。

CGPI则与国际通行的PPI较为类似,其前身是批发物价指数,由中国人民银行编制。

CGPI是反映企业间商品交易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综合价格指数,其商品调查范围涵盖全社会物质产品,既包括投资品,也包括消费品。

指数体系包括月度同比总指数、投资品指数、消费品指数等。

本文对PPI与CGPI总指数进行了比较分析,从走势分析,两者存在一定差异,但在2008年中期以后,两者趋近于一致(图2)。

图2 PPI与CGPI数据来源:CEIC数据库。

CGPI原始数据为定基指数序列,本文已将其转换为同比序列以便于与PPI比较。

本文首先尝试通过定基PPI缩减名义工业增加值。

由于中国官方没有公布月度定基PPI 数据,需要计算才能得出。

获得定基PPI可以有两种方法,一是利用PPI环比数据计算PPI 序列;二是利用少量PPI环比数据,再结合PPI同比数据得出定基PPI。

由于国家统计局所公布的环比PPI数据并不完整,因此,第一种方法无法应用。

对于第二种方法,由于环比PPI数据比较粗糙,仅保留一位小数,如果计算过程中推算期间较长,就会累积较大误差;PPI同比增速数据至少保留了两位小数,并且使用同比数据需要连续推算的期间较少,计算过程中不易积累误差。

因此,应尽可能少使用环比数据而多使用同比数据。

较简便易行的方案是使用连续11期的环比数据得出以一年为周期的各期定基PPI,再利用同比数据得出各期的定基PPI。

本文采取这种思路计算,根据试算,采用较新公布的环比PPI数据得到的结果误差较小(通过环比、同比验证比较)。

最终本文依据官方发布的2012年2月至12月的PPI环比数据,再结合PPI同比增速数据,得出定基月度PPI指数。

得出定基PPI指数,就可以对名义工业增加值进行缩减,得出实际工业增加值序列。

本文的数据检验结果表明,采用这种方法计算产生的偏差仍然比较大。

理论上分析,名义工业增加值增长率应非常近似等于实际工业增加值增长率加上PPI增长率(工业品的通货膨胀率),而本方法得出的结果两者并不近似相等。

本文又尝试了换用定基CGPI缩减名义工业增加值的方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布CGPI定基指数),同样出现较大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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