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分析成果要求 及 审查要点
日照分析报告标准

附件一日照分析报告标准(一)日照分析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2.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3.日照分析项目情况:3.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周边情况、委托分析要求及周边电子地形图。
3.2本基地内拟建建筑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如下表所示);拟建建筑总平面图1:500—1:2000基地内拟建建筑:3.3. 根据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如下表所示);客体范围图1:500—1:2000。
基地外阴影分析范围内的客体建筑:3.4. 参与叠加分析的本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如下表所示);主体范围图1:500—1:2000。
基地外参与叠加分析的主体建筑:(二)日照分析项目情况:(三)日照分析标准及依据(四)日照分析基础资料及其来源说明;(五)进行日照分析所使用的分析软件(六)日照分析技术参数设置(七)日照分析结果1、日照分析模型总平面图1:500—1:2000 :包括所有主体与客体建筑,注明建筑编号、位置、高度。
2、日照分析模型轴测图1:500—1:2000。
3、线上日照分析图1:500—1:2000线上日照分析图4、客体建筑窗位图1:500—1:1000 :注明每个客体-2-建筑的窗位、窗编号。
5、窗日照分析表:第3项中线上分析不满足的立面上的窗,建设前、后的日照时间对照表,不满足日照标准的窗用红色加粗显示(如图6)。
图6窗报批表6、日照分析结论:不满足日照标准的建筑的编号,建设前和建设后不满足日照标准的窗数和户数;恶化的窗数和户数;委托方盖章、日照分析单位盖章。
注:如线上日照分析结果均满足日照标准,则无需提供第4、5项内容。
附件二日照分析报告书样例-3-日照分析报告书项目名称:XXXXX委托单位:XXXXX -4--5--6-说明1、报告依据(1)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漳州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规则

漳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第一条为规范漳州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的日照分析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漳州市中心城区实施细化规则》(简称《实施细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日照分析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甲级城市规划设计或甲级建筑设计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就规划或建设项目中的建筑对周边现状、拟建、规划日照分析对象可能产生的日照影响,或拟建、规划日照分析对象可能受到周边现状、拟建建筑的日照影响,采用经国家相关部门鉴定合格的日照分析软件进行分析,并编制《日照分析报告》,以作为规划主管部门规划审批、审查依据之一。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漳州市中心城区报批的建设项目,其他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对居住及文教卫生类建筑可能造成日照遮挡影响的建设项目均需进行日照分析,具体日照遮挡情况主要分为以下几种:1、拟建建筑对附近已建、在建或已通过审批待建的居住及文教卫生类建筑产生的遮挡影响;2、拟建建筑对同一方案中拟建的居住及文教卫生类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3、周围已建、在建或已通过审批待建的建筑对拟建居住及文教卫生类建筑产生的日照遮挡影响。
4、现状建筑自身遮挡或建筑组群自身之间遮挡,使全天有效日照时间不满足日照标准的建筑,新建建筑使其日照情况进一步恶化,仍需进行恶化情况的分析。
第四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中,涉及建筑高度、建筑体量、总平位置、±0.00、外立面、户型、功能、窗户等可能引起日照影响变化的变更,应随调整方案重新报送日照分析报告。
第五条日照分析对象1、居住类:包括住宅建筑,老年人居住建筑,残疾人住宅,酒店式公寓,集体宿舍,大学和中、小学学生宿舍等。
2、文教卫生类:包括中、小学校教学楼的普通教室,幼儿园、托儿所的生活活动用房及室外活动场地,医院病房楼的病房,疗养院的疗养用房。
日照分析成果要求与审查要点(doc 11页)

日照分析成果要求及审查要点一、《合肥市日照分析报告》需要报送材料:㈠符合标准格式的日照分析报告(样例详件附件一);㈡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的承诺书(样例详件附件二);㈢设计单位资质证书(样例详件附件三);㈣日照分析软件的建设部评估鉴定报告(样例详件附件四);㈤现状建筑的测量成果图(如若涉及现状建筑)(样例详件附件五)。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应对分析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提供的材料不实或隐瞒实情造成后果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合肥市日照分析报告》审查要点:具体项目经办人应对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程序性审查,要点如下:㈠审查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的设计资质证明;㈡审查是否建设部推荐的正版日照分析软件(如众智、天正等);㈢审查承诺书(要求盖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公章);㈣审查日照分析涉及的现状建筑数据是否有合法来源(现状建筑需经有资质的测绘部门现场测绘获得);㈤《日照分析报告》审查内容:⒈拟建项目周边条件考虑的是否合理和全面;⒉拟建项目影响范围内对日照有要求的建筑是否都进行了日照分析;⒊拟建项目报建的高度、定位及户型是否与《日照分析报告》一致;⒋是否计算出被遮挡建筑的每一个分析窗位的日照时间,并列出日照时间表。
附件一:建设单位:项目名称:日照分析咨询报告(样例)设计单位:(单位公章及资质章)年月日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地点:用地范围:……二、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日照分析资料拟建建设项目相关建筑物的平面定位尺寸、±0标高、建筑高度、窗口位置等资料;周边相关现状、在建、已批待建建筑物的平面定位尺寸、±0标高、建筑高度、窗口位置等资料(其中,现状建筑物需经有资质的测绘部门现场测绘获得,现状测绘数据需附图)。
三、标准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版)及《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关于日照标准及日照分析的相关规定。
四、日照分析的基础数据基础数据应包括所有遮挡建筑、被遮挡建筑及参与叠加分析的建筑。
日照分析报告参数规定

日照分析报告参数规定
1.报告对象:确定报告的对象是一个地区还是一个特定的建筑物。
如
果是建筑物,需要提供建筑物的名称、地址和用途等信息。
2.日期与时段:确定报告的日期和时段范围。
通常选择一年中的多个
时段(如春季、夏季、秋季和冬季)来覆盖不同季节的日照情况。
3.位置信息:提供报告对象的地理位置信息,包括经度、纬度和海拔
高度等。
这些信息可以方便进行后续的日照计算和分析。
4.表面朝向:确定建筑物的表面朝向信息,包括正面、背面、东侧、
西侧、南侧和北侧等。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确定建筑物的不同面向的日照状况。
5.相关参数:报告中通常需要给出一些与日照有关的参数,如太阳高
度角、太阳方位角、直接日照时间、全天日照时间等。
7.日照分析方法:报告中需要说明所使用的日照分析方法和计算过程。
常用的方法包括太阳轨迹模拟、天空光线模拟等。
8.结果解读:对于分析结果,报告中需要进行合理的解读和评估,以
便于读者理解报告的意义和应用价值。
9.结论与建议:在报告的最后,需要给出对于所分析的地区或建筑物
的日照状况的结论和建议,以供相关决策的参考。
以上是对日照分析报告参数规定的一些基本要求,具体规定可以根据
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相应的调整。
在编写报告时,还需要注意科学性、客
观性和严谨性,以确保报告的质量和可信度。
日照分析资料

日照分析资料《日照分析报告》的内容与深度栏目:城市规划管理 , 城市规划设计 1 views 尚无回复一、日照分析报告文本应包括下列内容:1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2 拟建遮挡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层数、高度、位置、室内地坪标高等)。
3 根据拟建遮挡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被遮挡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室内地坪标高等)。
4 参与叠加遮挡的其他遮挡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名称、层数、高度、位置、室内地坪标高等)。
5 建筑资料的来源说明。
6 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7 日照分析的依据。
8 日照分析所采用的日照标准。
9 日照分析技术参数说明。
10 分析结论中应列表说明不满足日照标准窗台所属的建筑编号、窗台编号、层次及受影响程度;对现状被遮档建筑不满足日照标准的窗台,还须列出建设前后的比较分析表,分别载明各采样点建设前后的日照时数及所处时间带,并计算差值;对建设后不满足日照标准的采样点,应按不同的受影响程度填充不同的颜色。
二、日照分析成果图应符合下列规定:l 遮档和被遮挡建筑范围图。
应详细标明各遮挡建筑和被遮档建筑的位置(坐标、编号、室内地坪标高)、檐口高度及有效时间带的阴影范围。
2 窗台日照时数分布图。
应标明各被遮挡建筑日照分析采样点的日照时数,对受影响窗台应按影响程度分别标注不同颜色的条状色带。
2.0.1 日照分析sunlight analysis是指建设单位委托规划编制单位或规划咨询机构,对可能受到高层建筑遮挡的日照分析对象的日照情况进行分析,编制“日照分析报告”,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技术依据的过程。
2.0.2 日照分析对象the object of sunlight analysis由建筑的使用功能所决定的,必须满足一定日照时间和日照质量的现状、拟建或规划的建筑。
2.0.3 遮挡建筑the architecture是指在有效日照时间带内对相邻日照分析对象产生遮挡的建筑。
日照分析报告参数规定

西安市日照审核管理规定(试行)一、日照分析对象1、居住类:居住用地内的住宅、老人公寓、集体宿舍、大、中、小院校的学生宿舍。
2、文教卫生类:中、小学校的教学楼(教学用房),幼儿园及托儿所的活动室及寝室,医院病房楼和休(疗)养建筑。
二、日照分析对象应满足的日照标准1、住宅和集体宿舍等应满足大寒日不少于2小时日照标准。
(大寒日日照分析有效时段为8:00-16:00)2:医院的病房楼、休(疗)养建筑,中、小学的教学楼,老年公寓,幼儿园,托儿所等特殊建筑应满足冬至日不少于3小时日照标准(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冬至日日照分析有效时段为9:00-15:00)3、在原有建筑外增加设施不应使受其遮挡的分析对象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4、拟建地块北侧地块为居住、医疗卫生、教育用地时,如该地块为多层控制区,则用地红线北侧12米应满足日照标准要求,如该地块为高层控制区,则用地红线北侧15米应满足日照标准要求;拟建地块北侧为道路时,应保证道路红线或绿线北侧建筑最小退让距离处满足日照标准要求。
(具体退让距离参照《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5、每套住宅以该户型主要朝向为主朝向,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应有二个获得日照。
(居住空间指除厨房、餐厅、储藏室、卫生间以外的房间)6、日照的有效时间指累计日照时间,以大寒日为标准分析时,累计日照时间不得超过2个连续时间段;以冬至日为标准分析时,累计日照时间不得超过3个连续时间段。
7、日照分析应采用众智日照分析软件8.2或8.2以上版本。
三、日照分析参数标准1、地理位置:西安市,经度,108°55′;纬度,34°15′2、阳历日期:与当年的阴历日期对应3、阴历日期:当年的大寒日(或冬至日)4、有效日照时间:大寒日:8:00-16:00(太阳时),冬至日:9:00-15:00(太阳时)5、总图采用平面区域分析方法,采样间隔为3米×3米;各建筑采用沿线分析方法对其住宅首层进行分析,采样间隔2米×2米;沿线分析不能通过时,应加入户型进行窗户分析,以满窗通过为准(对于窗宽大于2.4米的窗户按照2.4米计算)。
日照分析报告的要求

一、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包括:1.1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现状建筑的现势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1.2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及其电子数据;1.3申报建筑的总平面图、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剖面图图纸及其电子数据;图纸和电子数据应能体现十字坐标、建(构)筑物±0.0高程和高度、建筑物层高、建筑的屋顶构筑物的位置和高度等具体技术参数;2.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的收集。
2.1 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必须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
2.2 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
2.3 申报建筑的相关资料由其设计单位提供。
3.资料提供单位应在所提供资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日照分析计算要求1.需采用建设部推广使用的SUN日照分析软件2.涉及窗户分析的计算要求。
2.1日照分析计算受影面按以下规则确定: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基准计算;异形窗户按正向最大投影近似为一般窗户计算。
2.2 以经确认的日照分析计算受影面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
2.3 有阳台(含凸阳台、凹阳台)的窗户也应以窗台面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
对阳台顶板、阳台分户隔板或凹阳台的墙体本身所产生的遮挡影响同时进行分析。
2.4 满窗日照的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外墙高度计算。
3.涉及其它分析要素的计算要求。
3.1 计算建筑的屋顶部分,包括屋脊、凸出屋面的水箱、电梯间、楼梯间、构架等设施必须按实际造型建模, 并纳入计算。
3.2 桥梁、山体、围墙的遮挡影响无需纳入计算。
3.3 各计算建筑间的高差须纳入计算。
4.计算的误差要求。
4.1 分析结果存在5分钟以内误差视为正常。
4.2 因天体运行轨迹不同而产生的日照变化视为正常误差。
三、日照分析报告内容要求1.日照分析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单位章)2.日照分析委托书应包括:2.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2.2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2.3委托项目名称、所在位置;2.4日照分析成果用途、委托要求、提供资料说明。
关于规划设计中日照分析的若干规定

关于规划设计中日照分析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技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日照分析统一采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广使用的日照分析软件,需进行日照影响主客体分析的建设项目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年版)附录四及附录五的相关要求进行日照影响分析。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申报项目用地内需保留的建筑及用地周边日照影响范围内的现状建筑的外轮廓线、遮阳点高度、窗台位置、窗台高度、地形图、场地标高等数据,建设单位需提供具有乙级以上测绘资质单位进行实地测量的《日照地形测量报告》,作为日照分析的基础数据。
建设单位在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同时提交《日照分析报告》。
因建筑设计方案调整致使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发生改变的,应对调整后的方案重新进行日照分析,并重新提供《日照分析报告》。
建设单位、测绘单位、日照分析单位应对《日照地形测量报告》、《日照分析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
因建设单位、测绘单位、日照分析单位提供的日照分析基础资料等原因导致日照分析结论错误,产生损害后果的,由建设单位、测绘单位、日照分析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建设单位报送《日照地形测量报告》、《日照分析报告》的同时,应提交由建设单位和测量单位、日照分析单位共同盖章确认的诚信承诺书。
第六条市规划部门对《日照分析报告》成果和日照分析软件是否符合本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和日照复核计算,依法依规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核。
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
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
第七条从事日照分析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年版)附录四及附录五中的相关要求,对违反《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年版)附录四、附录五的单位,初次给予警告;再次违反的,年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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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分析成果要求及审查要点
一、《淮南市日照分析报告》需要报送材料:
㈠符合标准格式的日照分析报告(样例详件附件一);
㈡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的承诺书(样例详件附件二);
㈢设计单位资质证书(样例详件附件三);
㈣日照分析软件的建设部评估鉴定报告(样例详件附件四);
㈤现状建筑的测量成果图(如若涉及现状建筑)(样例详件附件五)。
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应对分析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提供的材料不实或隐瞒实情造成后果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淮南市日照分析报告》审查要点:
具体项目经办人应对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程序性审查,要点如下:
㈠审查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的设计资质证明;
㈡审查是否建设部推荐的正版日照分析软件(如众智、天正等);
㈢审查承诺书(要求盖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公章);
㈣审查日照分析涉及的现状建筑数据是否有合法来源(现状建筑需经有资质的测绘部门现场测绘获得);
㈤《日照分析报告》审查内容:
⒈拟建项目周边条件考虑的是否合理和全面;
⒉拟建项目影响范围内对日照有要求的建筑是否都进行了日照分析;
⒊拟建项目报建的高度、定位及户型是否与《日照分析报告》一致;
⒋是否计算出被遮挡建筑日照时间,并列出日照时间表。
附件一: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日照分析咨询报告
(样例)
设计单位:(单位公章及资质章)
年月日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
用地范围:
……
二、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日照分析资料
拟建建设项目相关建筑物的平面定位尺寸、±0标高、建筑高度、窗口位置等资料;
周边相关现状、在建、已批待建建筑物的平面定位尺寸、±0标高、建筑高度、窗口位置等资料(其中,现状建筑物需经有资质的测绘部门现场测绘获得,现状测绘数据需附图)。
三、标准依据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版)及《淮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关于日照标准及日照分析的相关规定。
四、日照分析的基础数据
基础数据应包括所有遮挡建筑、被遮挡建筑及参与叠加分析的建筑。
表1 各栋建筑物顶部高程Hy、建筑高度H计算表
五、日照分析软件及参数设置
日照分析软件:(需附建设部鉴定证书)
相关参数:
六、补充说明:
七、日照分析结论
(一)日照时间分析表:
A 楼一层窗台面逐点日照时间统计表(建设前)
(二)日照分析图:
日照分析总平面图(应包括平面定位尺寸、±0标高、建筑高度、窗口位置等);
遮挡建筑的影响范围图(附后);
影响被遮挡建筑的分析范围图(附后);
相关日照分析计算图(附后);
相关资料附件(附后)。
注:可用其它规范日照分析方法
附件二:
承诺书
(建设单位)承诺对(设计单位)出具的(项目名称)《日照分析报告》(日期)中所提供的日照分析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及日照分析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我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建设单位:(章)
年月日
(设计单位)承诺在编制(项目名称)《日照分析报告》(日期)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版)及《淮南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关于日照标准及日照分析的相关规定。
对日照分析成果的准确性负责,否则,我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设计单位:(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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