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集团公司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20090520
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规范竣工验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验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竣工验收的组织1. 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参与。
2. 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成立竣工验收小组,明确验收人员及其职责。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条件1. 工程必须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标准、合同约定等要求全部完成。
2.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
3. 施工单位应提交完整的施工资料、验收资料等相关文件。
第四条竣工验收的程序1. 建设单位应提前通知相关单位,组织预验收。
2. 预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进行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3. 预验收合格的,组织正式验收,填写竣工验收报告。
4. 竣工验收报告经各方签字盖章后,报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备案。
第五条竣工验收的资料管理1. 建设单位应建立竣工验收档案,保存相关资料。
2. 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资料、验收报告、整改记录等。
3. 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交竣工验收资料。
第六条竣工验收后的管理1. 建设单位应按照验收结果,对工程进行交付使用。
2. 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3. 建设单位应对竣工工程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工程安全、正常使用。
第七条违规处理1. 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违反本制度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 违反本制度,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第八条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活动,保障工程质量,避免事故发生,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验收申请第二条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向相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2. 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文件;3. 施工单位出具的竣工图纸及材料清单;4. 工程质量检测报告;5. 相关合同和付款证明等。
第三章验收标准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以下标准:1. 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2. 工程安全达到国家相关标准;3. 工程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4. 工程施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章验收程序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如下:1. 召开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确定验收时间和人员;2. 建设单位提供相关资料,验收组进行审核;3. 验收组进行实地勘察和检查;4. 验收组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5. 工程验收通过后,发放竣工验收证书。
第五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2. 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文件3. 施工单位出具的竣工图纸及材料清单4. 工程质量检测报告5. 相关合同和付款证明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工程竣工:指工程项目全部工程工作结束,符合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等要求,具备投入使用条件的状态。
第七章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如下:1. 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不齐全: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补充完整;2. 工程质量问题:验收组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3. 技术人员不足:建设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参与验收。
以上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范本,供参考使用。
附件:1.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2. 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文件3. 施工单位出具的竣工图纸及材料清单4. 工程质量检测报告5. 相关合同和付款证明法律名词及注释:1. 工程竣工:指工程项目全部工程工作结束,符合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等要求,具备投入使用条件的状态。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现场施工组织管理,规范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建设单位验收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工程质量验收工作制度,保证竣工交验顺利完成。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四条公司和子公司竣工验收的归口部门是工程管理部;项目经理是竣工验收主责人,总工程师是竣工验收具体负责人。
第五条公司职责1.制定公司的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2.检查、督促子公司(专业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指挥部、代局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3.负责组织大型项目的内部验收工作;4.负责工程竣工验收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子公司(专业分公司)职责1.根据公司的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负责制定本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2.检查、指导、督促所管辖项目部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落实竣工验收资源配置和技术支持工作;3.负责组织对所辖项目的内部验收工作;4.负责督促所管辖项目验收提出的问题落实整改;5.负责所管辖工程竣工验收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项目部职责1.项目部成立竣工验收领导小组2.组织召开竣工验收准备会议,制定竣工验收工作计一划,并督促落实。
3.组织向验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竣工验收交底。
4.组织竣工验收文件的编制;5.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前的自验工作和向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的申报工作。
6.参与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参建单位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及时收集、反馈和传达相关信息。
7.定期召开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会议,梳理存在问题,建立问题库,落实责任人,制定解决问题和修复工程缺陷方案,布置交验工作任务。
8.按期整改竣工验收工作存在的问题,消除竣工验收存在的各种缺陷。
第八条公司经理部(指挥部、代局指)组织实施的工程项目,公司经理部(指挥部、代局指)履行第四条职责,参照第七条组织开展和牵头协调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各分部具体落实管段内各项工程竣工验收业务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t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按照规划和设计完成,保质保量交付使用,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根据《国家法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竣工验收范围第二条t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包括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
第三章竣工验收的程序第三条t竣工验收程序包括资料准备、验收申请、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处理等环节。
具体步骤如下:1. 资料准备1.1t建设单位准备竣工验收申请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日志、竣工图纸等。
1.2t施工单位准备竣工报告、技术规范、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2. 验收申请2.1t建设单位向相关部门递交竣工验收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2.2t相关部门收到申请后,组织专家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3. 组织验收3.1t相关部门组织验收班子成员,专家等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验收。
3.2t验收过程应注重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检查和评定。
4. 验收结果处理4.1t验收班子根据验收情况,提出验收意见和结论。
4.2t建设单位根据验收意见和结论,对工程项目进行相应的整改。
4.3t相关部门根据整改情况,确定工程项目是否合格,并发出竣工验收证书。
第四章验收标准第四条t工程竣工验收的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具体包括:1. 工程设计是否符合规划和相关技术要求;2. 施工是否按照设计要求进行;3. 工程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4. 工程安全是否达到相关要求;5. 工程材料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第五章附件清单所涉及附件如下:1. 工程设计文件2. 竣工报告3. 施工合同4. 施工日志5. 竣工图纸6. 技术规范7. 检测报告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国家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制定和颁布的法律。
2. 相关法律:指与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七章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如下:1. 验收申请资料不完整:建设单位应加强对申请资料的准备和归档,确保所有必要资料齐全。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公司名称]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提高工程建设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后,按照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经过验收组织对工程质量、安全、功能、环境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的过程。
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包括项目前期准备、技术文件的编制、施工过程的监督与检查、竣工验收过程及验收结果的评定等环节。
第四条各项目部、工程监理单位和验收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章项目前期准备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成立专门的竣工验收工作组,负责协调、组织和指导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六条竣工验收工作组应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七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编制工程竣工验收计划,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批。
第八条工程建设单位应配备专业人员参与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确保工期和施工质量。
第九条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组应及时了解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第十条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组应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相关的记录和资料整理。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委托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技术文件的编制第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组应协调各相关单位,及时收集、整理和核对有关技术文件。
第十三条技术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十四条技术文件的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施工记录等。
第十五条技术文件的编制及审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完成。
第十六条技术文件的编制和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工程建设单位,并及时整改。
第四章施工过程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七条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组应定期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施工过程的监督与检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环境等方面的检查。
第十九条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组应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竣工验收的意义: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投资成果,检查设计、施工、设备和生产准备工作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益,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
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并结合集团建设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竣工验收范围:凡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改造等项目,按批准的设计建完,符合设计要求、具备使用条件,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办理资产交接使用的手续。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依据:为顺利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应从项目建设准备阶段至项目完工全过程中,系统、全面、完整地积累各项原始资料。
凡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合同、涉及的各种会议纪要、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设计变更、签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安装工程的调试方案和调试记录等均为工程竣工验收依据。
第二章初验收第四条初验收工作是搞好工程竣工验收的前提:初验收由工程建设项目部负责。
项目部应在工程已(或接近)完工,施工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人员开展初步验收工作。
第五条项目部初验收职责:1.制定初步验收工作计划;2.检查和验收已完工程竣工资料;3.按现行验收规范及有关规定,鉴定工程质量和设备质量,审定试车方案;4.处理初步验收中有关问题;5.检查监理单位的监理档案及监理工作总结(如有);6.组织编写初步验收阶段工作总结;第六条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做好如下竣工资料的整理工作:1.竣工工程一览表;2.工程竣工图;3.施工合同及日志、设计变更、签证;4.由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半成品、构件的合格证;5.隐蔽工程记录;6.施工自检记录;7.按设计要求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的各种试验记录等;8.设备安装技术资料;9.质量事故处理资料(若有);10.有关项目工程的其它说明及资料;第三章竣工验收第七条工程正式竣工验收的条件1.施工单位承建的工程内容已按合同要求全部完成;土建工程及附属的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及消防工程已安装完毕;室外的各种管线已施工完毕,且具备正常使用条件;全部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毕,设备单体无负荷试车和联动负荷试车经初步验收合格。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一、总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二、验收范围合用于各类工程的竣工验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造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水利工程等。
三、验收程序1. 提交验收申请: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向验收组织部门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包括相关资料和附件。
2. 评审验收资料:验收组织部门对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评审,确认是否完整,并进行初步排查。
3. 现场勘察:验收组织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现场进行勘察,确认工程质量和安全状况。
4. 验收报告编写:验收组织部门根据勘察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 验收意见征询:验收组织部门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征询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6. 审核通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审核,如符合验收要求,则审核通过。
7. 签订竣工验收合格证书:验收组织部门在工程满足相关要求后,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并进行备案。
8. 维护与监管:验收组织部门负责对已竣工的工程进行维护和监管,确保其质量和安全。
四、验收标准根据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各类工程进行验收。
具体验收标准详见附件1。
五、附件所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1. 验收申请表格2. 验收资料清单3. 现场勘察表格4.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模板5. 竣工验收合格证书样本6. 其他相关附件六、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工程竣工验收:指工程全面完工后,进行质量验收、安全验收和合格验收的过程。
2. 施工单位: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3. 验收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竣工验收的部门或者单位。
4. 验收意见:对工程竣工验收结论的认可或者不认可的观点和建议。
5. 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由验收组织部门签发,确认工程已经按照要求完成验收并合格的证明文件。
七、实际执行中的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下艰难:1. 工程质量不达标:对于工程质量不达标的情况,需及时整改,并重新提交验收申请。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是一种规范和规定竣工验收工程的管理
制度。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竣工验收工作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确定专门的验收组织负责工程的验收工作。
2. 竣工验收程序:规定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流程,包括验收申请、资料准备、技术审查、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等环节。
3. 竣工验收标准:明确竣工验收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包括工程质量指标、安全标准、环境保护要求等,以确保工程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
4. 资料准备和审查:规定验收前需要准备的相关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文件、质量检测报告等,要对这些资料进
行审查和评价。
5. 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进行现场检查时,验收组将对工程的主要部位进行检查,包括施工质量、工程功能和使用性能等方面。
根据检查结果,综合评定工程是否合格。
6. 验收和报告:根据审查和检查结果,验收组将出具验收和报告,确定工程是否合格,并提出后续处理建议。
7. 不合格工程的处理:对于不合格的工程,应明确处理措施和责任。
8. 监督和管理措施:明确对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要求,包括验收组织的监督和管理、验收结果的监督和管理等。
通过制定和实施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能够规范工程的竣工验收过程,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的使用安全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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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时、顺利地组织竣工验收,考核建设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的控制目标,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集团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及均股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范围内的新建、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审定的设计文件内容和施工图的要求全部(或分期)建成,具备生产和使用条件,组织建设工程预验收、竣工验收的管理工作,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和总会计师(或分管副总经理)造价负责制,总工程师负责建设工程联合试运转的预验收、竣工验收和生产准备等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总会计师(或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等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促进建设项目从基建转入生产,总结建设经验、发挥投资效益具有重要作用,是全面考核项目设计、施工质量及资金使用等工程建设成果的重要环节。
竣工验收按建设项目的隶属关系,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进行组织:(一)对国家核准或使用国家投资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验收,集团公司组织建设项目预验收,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二)对集团公司审批投资的全资或控股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预验收,集团公司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三)对集团公司授权建设单位审批投资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为管理项目设立的指挥部、项目部、项目公司、筹备处等(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单位)组织预验收,建设单位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四)对集团公司均股投资的建设项目,由合资公司组织竣工验收。
第二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一)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核准报告、初步设计、设计变更、调整概算及其它设计文件;(二)地质报告、施(竣)工图纸和设备技术资料;(三)招投标文件,经济合同、贷款协议书等;(四)有关国家行业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为基础的施工技术验收标准、规范;(五)国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消防、节能、防雷、职业卫生、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衡器、起重设备、放射源、电梯等)等规定;(六)国外引进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合同及提供的设计文件等。
第六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一)生产性项目建设项目的主体部分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建成,能满足生产要求;(二)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带负荷联合试运转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三)必要的生活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四)建设工程质量通过质量监督认证(备案);(五)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专项验收和特种设备检验报告;(六)建设工程技术档案通过验收;(七)已完成建设工程财务决算和通过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八)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第七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一)核实建筑安装工程的完成工程量,列出已交工工程和未完工程一览表,注明工程数量、合同预算价格、完工日期等;(二)检验单位工程技术档案、竣工图等有关移交生产的技术资料,并将所有技术资料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分类编目;(三)对全部单位工程建设标准和施工质量,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认证(备案);(四)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和接产单位编制联合试运转工作计划,检查落实生产准备情况;(五)检查专项设施工程和配套工程完成及运行达标情况;(六)检查生活福利等配套设施完成和使用情况;(七)组织工程财务和固定资产的交接手续,提出财务决算分析报告。
第三章单位工程交工验收第八条建设项目中的一个单位工程,按设计内容建成,能独立生产和使用的,应及时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由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交工验收。
第九条单位工程交工验收机构的职责:(一)制定交工验收工作计划;(二)检查和验收交工工程技术档案及单机调试资料;(三)按验收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审定设备单机试运转方案;(四)验收合格后,质量监督站签发工程质量认证书,建设单位填写单位工程交工验收证书;(五)处理交工验收中有关问题;(六)组织交工验收阶段工作总结。
第十条单机调试及空负荷联动试运转由施工单位负责。
空负荷联动试运转合格后,需对生产系统的全部工艺、设备进行带负荷联动试运转,按照设计要求和试运转规程向生产系统投入半负荷直至满负荷,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带负荷联动试车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参加,必要时设备制造单位参加。
第十一条单位工程经过严格检验确认符合设计要求,达到交工条件后,施工单位在交工验收前应做好工程建设技术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根据施工图要求、合同规定和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后,向建设单位提出《单位工程交工报告》。
建设单位审核工程技术档案,对工程进行初验,认为具备交工条件时,填写工程质量认证申请书交质量监督站商定验收时间。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交工验收,根据设计要求和试运转规程、方案,达到规定时间并测试合格后,即签发带负荷联动试运转交工证书。
签发交工证书后,单位工程移交建设单位负责。
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随即办理工程建设技术档案资料的交接。
第四章单项工程预验收第十三条单项工程按设计文件的内容全部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应按规定组织单项工程预验收。
单项工程的预验收是完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前提,由集团公司组织国家核准的建设项目预验收,建设单位组织单项工程的预验收。
第十四条单项工程预验收机构的职责:(一)检查、核实单项工程移交的工程技术档案;(二)检查所有单位工程的建设标准及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和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三)检查建设工程质量认证情况;(四)检查设备的试运转、联合试运转、带负荷试运转的情况;(五)按有关标准对安全、环保、消防、节能、职业卫生等专项设施工程做出评价;(六)检查工程财务决算和工程竣工审计情况;(七)检查生产准备情况;(八)审定单项工程预验收鉴定意见书,并提交预验收工作报告。
第十五条单项工程联合试运转的组织和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生产、施工、监理、设计单位派人参加,必要时设备制造单位应派人参加。
联合试运转前,建设单位要认真做好联合试运转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各项准备工作。
联合试运转工作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煤矿建设项目具备的条件:1.煤矿生产系统和安全设施已按设计建成完工;2.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3.矿长具备安全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其他入井人员培训合格;4.矿井已建立矿山救护队或已与具有资质的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二)联合试运转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联合试运转的系统、范围和期限;2.联合试运转的测试项目、测试方法、测试机构和人员;3.联合试运转的预期目标和效果;4.联合试运转期间产量计划与劳动组织;5.应急预案与安全技术措施;6.其他规定事项。
(三)联合试运转报告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1.各主要系统分项运行报告;2.主要生产安全设备故障处理记录与分析;3.提升、排水、通风等主要生产安全设施与装备的检测、检验报告;4.联合试运转的效果分析;5.今后有关生产安全的建议;6.其他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其他行业建设项目的联合试运转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单项工程联合试运转是对建设项目进行功能考核,对投资效果进行分析评价。
测试指标经考核、评价均达到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并保持稳定后,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单项工程联合试运转的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煤矿项目: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化工项目: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发电项目:执行电力竣工验收规程。
第十七条建设工程经联合试运转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提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对工程建设实施情况进行分类总结并附联合试运转结论性意见。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规范、完整、真实,装订成册。
第五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第十八条整个建设工程按设计文件的内容全部建成,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按规定及时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在建设工程进行整体验收时,对已交工验收的单位工程进行评价。
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的隶属关系和复杂程度组成集团公司验收委员会(组)。
验收委员会(组)由有关部门的专家组成。
竣工验收应组成工程、经济、资料、综合、生产准备等专业验收组,其中工程组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划分若干专业验收小组,分别对相关内容进行验收。
建设、生产、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应配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验收委员会(组)应对建设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在听取建设工程工作报告,实地查验建设工程完成情况,查阅工程档案等相关资料后,对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评价。
验收委员会(组)的职责:(一)审查建设单位初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认证报告和移交生产准备情况报告;(二)对设计内容、主要生产设备和公用设施进行复验和技术鉴定,监督、检查生产系统全部带负荷运转;(三)审阅建设工程技术档案,核定移交工程清册;(四)审查联合试运转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对建设工程移交生产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竣工验收结论性的意见。
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指定负责单位限期完成;(五)验收委员会(组)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建设工程,向集团公司报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总结报告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建设工程,要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鉴定意见书的主要内容:(一)项目简介项目所在位置,项目审批情况,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标准和依据、建设投资和工期等。
(二)建设工程概况1.地质勘察报告主要内容:勘察单位、地质报告审批部门及批准文号,说明地质概况主要内容,其中矿井建设项目应包含地质构造、煤层、储量、煤质、瓦斯、煤尘和煤层自燃等技术特征以和矿井水文条件及本年度或上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矿井实测涌水量的简要情况说明;2.设计概况: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审批部门及批准文号,设计规模、概算投资、建设工期、服务年限,主要生产工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重大设计变更及竣工图编制等情况;3.建设单位工程管理、施工及委托监理、咨询情况。
(三)建设工程完成情况1.按井巷工程、地面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等类别说明设计工程量完成情况,并指出施工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安全技术问题及处理措施;2.建安工程、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及其它建设投资情况,并说明分概算投资实际完成情况。
(四)联合试运转情况建设工程投产时移交标准及各主要系统分项运行报告、主要生产安全设备故障处理记录与分析、主要生产安全设施与装备的检测、检验报告、联合试运转的效果分析、有关生产安全的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