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保办上墙制度
医保科上墙制度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一、建立医院医疗保险管理组,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设立医疗保险办公室并配备1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二、制定医保管理措施和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医保办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健全与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应措施。
三、建立医保管理网络,贯彻落实相关的医保规章制度。
负责定期对医保业务和医疗行为进行规范、协调、考核、监督,对门诊处方量、出院病历、出入院标准掌握以及出院带药情况进行定期的自查、抽查、考核、监测和分析。
四、规范医疗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按时与市医保中心签订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按照协议规定履行相应权利和义务。
五、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病案管理和相关业务政策规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六、采取措施杜绝如违法犯罪、酗酒、斗殴、自杀、自残等行为发生的医疗费用,落实为参保病人医疗费用自费告知制度。
七、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控制标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控制并降低住院药品占比、自费率占比,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标,将医疗保险各项考核指标纳入医院整体考核管理体系之中。
八、做好医疗保险收费项目公示,公开医疗价格收费标准。
规范药品库、费用库的对照管理,规范一次性医用材料的使用管理。
九、严格执行医保规定,确保数据的准确及时传送和网络的正常通畅运行。
十、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加强医院医保、信息、财务、物价部门与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的对口联系和沟通。
十一、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和业务操作,正确理解、及时贯彻落实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和医疗规范指导检查各部门医疗保险执行情况。
十二、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
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上墙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上墙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的运作,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任何人不得违反规定。
第三条医疗机构要依法合规运营,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二章医疗机构管理第四条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监督,遵守医疗纪律,不得有渎职行为。
第六条医疗机构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保障医疗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第七条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
第八条医疗机构要加强学术交流和培训,提升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九条医疗机构要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尊重患者的意愿。
第十条医疗机构要依法取得资质和执业许可,不得擅自开展医疗行为。
第三章医疗服务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要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保障患者的治疗效果。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要按照诊疗规范开展医疗活动,不得存在误诊、滥用药品等问题。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要保障患者的隐私权,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解决医患矛盾,保持医疗秩序。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要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确保使用安全有效。
第四章急救服务第十六条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急救体系,及时救治危重病人。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要保障急救药品和器械的充足供应,确保急救效果。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要定期进行急救演练,提高医护人员的应急能力。
第五章管理制度第十九条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规范各项工作。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要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选拔、培训和激励优秀医护人员。
第六章纪律要求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要加强纪律教育,培养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素质。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要依法处理医疗纠纷,保障医患双方的权益。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要尊重医护人员的劳动权益,保障其合法权益。
医院上墙制度设计方案范本

一、前言为了规范医院各项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特制定本医院上墙制度设计方案。
本方案旨在明确医院各科室、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规范,提高工作效率,为患者提供优质、便捷、安全的医疗服务。
二、制度内容1. 住院部制度(1)患者入院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由接待人员核对信息,并填写入院登记表。
(2)住院患者应遵守病房纪律,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得随意走动。
(3)病房内禁止吸烟、饮酒,禁止使用明火。
(4)患者出院时,需办理出院手续,并结清相关费用。
2. 门诊部制度(1)患者就诊时,需出示身份证件,由挂号人员核对信息,并办理挂号手续。
(2)患者就诊时,应遵守就诊秩序,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3)门诊科室应按照诊疗规范,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4)门诊处方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开具,患者需按照处方取药。
3. 药房制度(1)药房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着装规范,不得擅自脱岗。
(2)药品调配人员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调配的药品应当与本机构开展的诊疗范围相适应。
(3)处方调配后,严格核对,由调配者及核对者双签名后方可发药。
(4)药品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特殊药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4. 检验科制度(1)检验科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着装规范,不得擅自脱岗。
(2)检验科室应按照检验规范,为患者提供准确、及时的检验结果。
(3)检验科室应加强仪器设备维护,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4)检验报告应及时送达患者或相关科室。
5. 护理部制度(1)护理人员应按时到岗,着装规范,不得擅自脱岗。
(2)护理人员应按照护理规范,为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
(3)护理人员应关注患者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
(4)护理部定期组织护理人员培训,提高护理水平。
三、制度实施1. 各科室、各部门应将上墙制度悬挂于明显位置,便于患者和工作人员了解。
2. 定期对上墙制度进行修订,确保其适应医院发展需求。
3. 对违反上墙制度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医院医保办上墙制度

医院医保办上墙制度医院医保办上墙制度是指在医院的相关区域设置一个墙板,用于公示医院医保事项和规定的制度。
它起到了提醒、宣传和指导的作用,帮助医院员工和患者更好地了解和遵守医保政策和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阐述医院医保办上墙制度的重要性和优势。
首先,医保办上墙制度可以提高医院员工对医保政策的认识和理解。
医保政策是指导医院医保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员工来说了解和掌握这些政策是非常必要的。
但是,由于医保政策繁杂,时常有新的政策修订和变化,很多员工往往难以及时获取到最新的政策信息。
而医院医保办上墙制度将医保政策和相关知识展示在员工平时经过的区域,如医护办公楼、员工休息室等,员工只需要稍做停留就可以了解到最新的政策信息,提高了员工对医保政策的认识和理解。
此外,医保办上墙制度对患者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
医保政策对于患者来说关系着他们的用药费用和就医权益。
但是,很多患者对医保政策了解甚少。
医院医保办上墙制度可以将医保政策和相关知识进行展示,让患者了解到自己的医保权益,避免因为不了解政策而产生误解和纠纷。
例如,医保支付范围、报销比例、报销标准等,这些信息都可以通过医保办上墙制度向患者进行宣传,让患者对自己的医保权益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最后,医保办上墙制度具有时效性和灵活性。
医保政策随时都有可能有新的修订和变化,因此医院医保办上墙制度需要及时更新和补充相关信息,保持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同时,医保办上墙制度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根据员工和患者的需求进行内容的增减和调整,使之更符合实际情况和工作要求。
总之,医院医保办上墙制度在提高医院员工对医保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加强医院对医保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提高患者对医保权益的认识和理解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和优势。
因此,医院应该高度重视医保办上墙制度的建设和管理,不断完善和改进,让医保办上墙制度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医保管理上墙制度

药品种类
医保制度对药品种 类进行科学管理, 加强对药源的监管
医保管理上墙制度对居民的影响
费用负担
医保制度在保证医 疗质量的情况下, 尽可能减轻病人的
经济负担
就医便利性
医保制度加强医院 之间信息共享,方
便病人就医
医保管理上墙制度的优劣势比较
优势
保障病人用药的质量和安全 降低病人的财政负担 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加强医院之间的信息共享
实施后
医院管理方式更加规范 医生工作更加积极 医疗服务质量得到了保障 医患关系得到了改善
医保管理上墙制 度的成效
医保管理上墙制度的实施, 使得医疗服务更加优质、 高效、公平,医患关系得 到了根本性的改善,医疗 资源得到了更加合理的分 配。
医保管理上墙制度的优点
实现医疗服务的优 质、高效和公平
提高医生的责任感 和工作积极性
缺乏统一的规 范管理制度
医保管理上墙制度 存在地区差异大、 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医疗费用增长 过快
医疗费用增速快, 导致医保基金支出
压力加大
医保基金收支 矛盾突出
医保基金支出增幅 高于收入增幅等问
题
医保管理上墙制度的调整方向
强化规范管理
加强地区管理规范 性和协调性,推进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优化医保基金 收支
医保制度对药品价格进行政策引导,让病人用药不 再成为奢侈
02 病人就医更加便利
医保制度加强医院之间的信息共享,让病人无需奔 波看病
03
医保管理上墙制 度对医疗服务的
影响
医保管理上墙制度的实施, 将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规范的医疗流程、标准化 的服务标准,让病人在就 医中感受到更多的人文关 怀和专业性。
医保墙上挂的规章制度

医保墙上挂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保险的管理,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提高医疗保险的效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疗保险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保值增值。
第三条参保人员应当遵守医疗保险的规章制度,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配合医保部门的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疗保险规定,提供规范的医疗服务,不得虚报、套取医疗费用。
第五条医保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保险违规行为,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
第二章参保和缴费第六条参保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第七条参保人员应当定期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如有异议应及时向医保部门反映。
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将被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第九条参保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不得拖欠医保基金。
第十条参保单位应当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配合医保部门的工作,不得串通欺骗医疗保险机构。
第三章医疗服务第十一条参保人员应就近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得擅自选择非定点医疗机构。
第十二条定点医疗机构应提供规范的医疗服务,不得变相提高扣费标准或增加不必要的检查项目。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当尊重病人的人身权利,提供专业、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十四条参保人员在就诊时应携带有效的医疗保险证件,以便及时结算医疗费用。
第十五条参保人员应遵守医疗机构的规定,如实填写病历和费用清单,不得隐瞒病情或夸大病情。
第四章结算和报销第十六条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后,应及时结算医疗费用,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七条参保人员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材料提交给医保部门。
第十八条医保部门应及时审核和处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确保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得到及时报销。
第十九条参保人员如发现医疗费用报销错误,应当及时向医保部门申请更正,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医保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费用管理和监督制度,严格查处有违规操作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医院上墙制度范文

医院上墙制度范文
一、背景介绍及目的
二、制度内容
1.制度目的
2.上墙形式
(1)墙报:在医院内设立专门的展板或墙报栏,定期发布医务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优秀人物事迹。
(2)电子屏幕:在医院重要位置设置电子屏幕,以滚动文字、图片或视频的形式展示医务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定期更新内容。
3.上墙内容
(1)典型案例:对医务工作中的重大手术、复杂疾病诊疗、突发事件处理等优秀事迹进行宣传,发挥榜样的作用。
(3)工作成果:展示医院在各项医疗、科研、教育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果,提高医院的专业形象。
4.上墙程序
(1)收集材料:医务科室、护理部门等负责收集医务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优秀人物事迹,并整理成文本、图片或视频等形式。
(3)发布展示:将审核通过的材料制成展板或提交到电子屏幕管理部门,安排在医院内进行展示。
5.上墙周期
(1)墙报:每月更新一次,定期发布医务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优秀人物事迹。
(2)电子屏幕:每周更新一次,滚动播放医务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三、实施步骤
1.制定上墙制度的组织安排:成立上墙工作小组,由医务科室、护理部门、宣传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任组长,确定各部门的责任和分工。
2.制定上墙制度的具体细则:对上墙内容、形式、程序、周期等进行明确规定,并发布通知。
4.收集优秀事迹和材料:各部门定期收集医务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优秀人物事迹,并整理成文本、图片或视频等形式。
6.制作展板或提交电子屏幕管理部门:将审核通过的材料制成展板或提交到电子屏幕管理部门,安排在医院内进行展示。
7.定期更新内容:按照上墙周期进行内容的更新和更换,保持展示的新鲜感和吸引力。
医院上墙制度范文

医院上墙制度范文一、医院上墙制度的实施流程1.确定制度目标:明确医院上墙的目的和意义,如提升医院形象,加强医生和患者之间的沟通,为医务人员提供一个宣传自己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平台等。
2.制定上墙规章制度: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医院上墙的具体规章制度,包括上墙的内容、形式、时间、地点等,同时明确上墙所需的程序和流程。
3.培训相关人员:医院应对参与上墙的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医学知识和服务意识,同时教授他们如何正确上墙,如何与患者进行交流等。
4.选择合适的墙面和设备:医院应精心选取墙面位置,保证患者能够便捷地阅读上墙内容,同时选择合适的设备以展示文字、图片、视频等。
5.优化上墙内容:医院应根据患者的需求和反馈,不断调整和优化上墙内容,确保其信息及时、准确、有趣,提高患者对医疗知识和医院服务的接受度。
6.建立反馈渠道:医院应设立渠道,接受患者和医务人员对上墙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进一步完善医院上墙制度。
二、医院上墙制度的意义1.提升服务质量:医院上墙制度可以向患者展示医院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实力,让患者对医院的服务质量有更深入的了解,进而提高信任度和满意度。
2.增强沟通交流:医院上墙制度为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交流提供了一个平台,患者可以通过上墙表达自己的疑问和需求,医生则可以通过回复上墙内容,解答疑问,加强医患之间的信任和理解。
3.宣传医生形象:医生可以通过上墙向患者展示自己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医术成果,提升自己在患者心目中的形象和声誉,进而增加医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强化患者权益保护:医院上墙制度可以使医患沟通更加透明,患者有充分的机会了解医院的诊疗规范和流程,主动参与自己的医疗过程,增加对医院的信任感,同时也有利于监督医院服务质量,保护患者的权益。
三、医院上墙制度应注意的问题1.保护患者隐私:医院上墙涉及到的信息应注意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和病历资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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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全院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保险业务工作。
2.负责组织全院各科室贯彻执行有关医疗保险的政策和规定,全面负责医疗保险日常工作,负责协调有关医疗保险工作各项事宜。
3.负责监督、检查本院各业务科室对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按医保协议和医院规定对各科室进行医保工作考核,负责向医院领导提供对不认真执行医保政策的科室和个人的处理方案,提供对医保工作做得好的个人和科室的奖励方案。
4.协调医院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业务联系;定期向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报医院工作情况,同时收集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定期汇总并向领导汇报。
5.认真贯彻落实医疗保险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医疗保险要求及规定。
不定期组织医疗保险知识培训,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工作。
6.做好医疗保险工作质量控制,不定期对门诊处方、住院病历、合理收费、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监督和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立即通报各有关科室并进行相应处理。
要及时准确对住院病历和外伤病员进行审核,确保参保患者及时结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有详细记录。
7、做好医保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做好医保统计报表和信息上报工作。
8、完成医院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市、区基本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政策和医院规章制度,加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协议履行和补偿方案操作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维护国家、患者、医院利益。
2.建立健全医院医疗保险工作制度,包括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指导临床科室及相关人员严格规范履行医疗保险服务协议。
3.认真审核、审批参保就诊人员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的申请,审核外伤家庭病床、慢性病双向转诊资格。
4.根据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协议补偿方案规定,定期组织人员检查住院病历和病人治疗合理性,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
进行费用动态分析,发现异常,提出处理意见。
5.配合医院做好市、区基本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政策的宣传、协调,处理参保人员诊疗过程中的问题。
6.负责与上级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助办理费用结算和对账等工作。
7.组织人员整理、归集医保处方及费用报表,确保各种资料的真实与完整。
8.配合上级管理部门对医院医保工作的各项检查。
参保人员出入院管理制度1.医院保证参保人能及时的住院治疗;杜绝将应当在门诊检查治疗的轻病人收住院或挂床住院,禁止将不符合急、危、重症的病人收入重症监护病房。
2.及时为符合临床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办理出院手续,禁止强行让不该出院的病人提前出院。
3.符合住院标准的参保人入院时严格进行身份核实;床头卡、身份证、入院证、病历上的名字应一致。
4.住院病人住院期间离院实行请假制度,病员请假必须经主管医生审核同意,医生和当班护士都必须在请假条上签署姓名与时间,时间精确到分钟并注明请假时段,二级以上护理级别的住院病人不得请假离院。
医生、护士应向病员告知离院对病情的影响和医保政策的不允许。
原则上住院患者不得请假,个别特殊情况从严掌握,从严审批。
病员离院必须在请假条上签字确认。
护理部门应有登记,严禁虚假住院,冒名住院,挂床住院。
5.参保人出院时,由病区主管医师、护士在病员身份核实表上签“人卡相符”四个字,并签署医师和护士姓名与时间,住院处凭患者“出院记录”、“住院疾病病情证明书”等资料办理出院结帐手续。
参保病人转诊制度1.医疗保险参保人应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我院转诊病人上转只能转市内三级医院,下转转市内一级医院。
2.医疗保险参保人患市社会保险机构指定病种需到本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应到市社会保险机构指定的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异地就医介绍信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3.医保未授权本院办理市外转诊手续,因此,需要市外转诊的患者,直接推荐其到具有市外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办理。
4.本院目前暂无设备或技术条件诊治抢救的危重病人,以及本院专家会诊未确认的疑难病人,由科主任签字同意,经医务部审批后可办理转诊手续,同时必须严格执行逐级转诊制度。
医疗保险药品使用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列表中药品,按照药品说明书的使用要求使用药品,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药品价格的政策规定。
2.为参保人进行门诊、住院治疗(含出院带药)时,临床医师应掌握和控制药品种类及药量,严格按照协议和《处方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执行。
目录外且未经医保核准的药品不能纳入医保记帐。
3.医院药剂科必须配备医保公布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属于我院专科用药的西药品各70%以上,中成药品种5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应达300种以上。
以保障患者的药品正常供应。
4.医保用药应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的原则,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首选目录内疗效好、价格不高的普通药;从严掌握使用贵重药、进口药;严格执行抗菌素分级管理原则,不滥用辅助药;使用自费药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签字。
急诊处方不超过3日用量,一般处方不超过7日用量,慢性病、特殊病等适当延长需注明理由并签字;住院病人出院带药不超过7日用量。
5.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药物适应症”用药必须与诊断相符。
6.药品自费费用比例控制在医保局协议要求的范围内。
7.所有医保处方或治疗单背面应贴附收费发票并单独保存,以备检查。
8.相关职能科室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药品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药品价格政策,杜绝假药、劣药售出。
使用自费药品、诊疗项目、特殊材料知情告知制度为确保参保人的权益,按照医保服务协议的规定要求,医生在为医保参保人员诊治时,应尽可能使用“医保目录”的甲类药品或项目,如果因诊治需要使用乙类或自费的药品或诊疗项目时,必须按知情同意原则,使用前事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
1.用药和诊疗要以甲类、乙类目录为主,尽量减少统筹外自费药品和诊疗项目的使用。
2.为参保患者使用统筹外药品、诊疗项目、高值(或进口)材料及进行特殊检查、治疗和服务设施时应事先取得参保人或家属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同时使用情况应登记并由患者或家属签字确认。
3.医院每月定期对自费药品、自费诊疗项目签字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特殊检查、耗材、治疗审批制度1.有重大疑问疾病,常规检查不能确诊,一般治疗没有效果的患者,方可申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
2.确需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病人,必须先填申请单、病人签字科室主任签字后,最后医保办审批盖章。
3.严格控制重复特殊检查,确需复查的,必须根据医嘱,批准后进行。
否则,其检查费一律自负。
4.特殊治疗应严格掌握疾病指征,无适应症者不得申请特殊治疗,否则,其医药费不予报销。
5.使用医保规定的乙类诊疗项目、贵重药品、高值(或进口)医用消耗材料使用实行审批和告知制度。
使用前必须先告知患者或被授权人,征得患者或被授权人的同意并签字,填写本院使用高值(或进口)医用耗材、乙类诊疗项目和贵重药品审批单,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保科审核后经医院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医疗保险结算制度一、门诊费用结算1、门诊医疗费用结算统一采用社会保障卡(IC卡)或现金支付方式结算。
由被保险人每次到门诊就医时出示本人IC卡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或直接支付现金结算。
2、属于特殊病种的门诊结算,收费员应该对被保险人的特定病种医疗卡,把相关的诊疗数据通过医保结算系统上传到社保结算中心,根据返回的信息结算。
二、住院费用结算1、被保险人入院时,住院收费处应核实被保险人的IC卡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为被保险人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2、被保险人出院时,应根据有关规定通过医保结算系统,将相关的结算数据上传至医保结算中心进行结算,收取被保险人住院费用总额中被保险人应自付的部分,被保险人或其家属在社会保险住院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其余属于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市社保局与定点医院机构结算。
3、每月的被保险人住院结算情况,收费明细资料和有关的住院资料应按时报送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4、在被保险人办理住院登记及结算时,有任何疑问收费员应文明用语,耐心解答,多向被保险人宣传新的医疗保险政策。
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及培训制度1、政策宣传制度(1)宣传内容主要是医保政策及由政策配套的实施措施等。
(2)宣传形式包括以下几方面:在住院部及门诊部显要位置设立医保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定期整理医保政策解答,做成宣传单进行发放,向患者发放医保住院须知;通过院内导报及网络进行宣传;请上级医保中心人员来院讲座,由医护人员向患者进行宣传及医保办通过医院咨询热线接受咨询等。
2、培训制度(1)对新来的工作人员及进修医生均进行岗前培训。
(2)参加医保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
医保住院病人身份核对制度1、临床科室收治参保病人必须核对病人身份,身份证和医保网络中的信息应完全一致防止冒名顶替。
2、核对患者的资料后将病人的IC卡及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附在病历中。
3、患者身份核实资料,住院医师和护士长必须签字。
4、患者出院后其IC卡及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附在病历中归档。
5、长时间住院参保病人阶段结算重新入院,患者的IC卡及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可重新复印附在运行病历中。
医保领款人签字制度1、对于我院直接结算患者补偿款由本院入院处发放。
2、医保补偿款原则上应由患者本人持有本人有效证件(IC卡、身份证)及相关单据前往医保结算中心进行结算,凭结算单领取。
3、工作人员核对其所有证件无误后由本人签字领取,并填写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4、患者本人因故不能签字,可在核对其相关证件后,以印鉴代替签字,并填写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5、患者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出院结算时,代领者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代领者需签字。
医保病人住院须知病员同志,您好!当您生病入住我院后,请按照医保规定,主动配合我院相关科室,即时办理入出院相关手续:一、相关证件的复印和确认(入院48小时内完成):1、普通住院: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参保缴费发票均复印,一式两份,主管医生或护士签字确认;2、精准扶贫人员:提供户口本、扶贫证与身份证复印在一起,一式两份,主管医生或护士签字确认;3、老人和小孩无身份证的应将户口簿、参保缴费发票和户主身份证复印,一式两份,主管医生或护士签字确认;4、转院转诊患者:另需提供转出医院的转院转诊单。
住院病员或家属带上入院证和以上签字的复印件到医保科登记盖章。
盖章后一份交医护人员存入病历,一份自已保存出院报销用。
5、外伤患者:24小时内带上病历首页复印件及《外伤申报表》到医院医保办初查初核后报区医保局,区医保局48小时内进行审核确认。
建议:您存留的资料可以交与医生放病历保存,出院取出一份报账用。
以免丢失。
二、对外检、外治、外购、特殊药品使用以及特殊材材使用的办理:外检、外治、外购、特殊药品和特殊材材使用应由主管医生填写申请单、科主任签字(见系统模板),医保科审核后将申请上报。